Document附录32.2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Lifecore生物医药公司2024年8月25日止期间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Ryan D. Lake,根据《18 U.S.C. § 1350》,遵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确认如下: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4日
/s/ 莱安·D·雷克
Ryan D. Lake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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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证书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提供(美国法典第18标题第63章第1350条的(a)和(b)款),并非作为10-Q表格的一部分或作为独立披露文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