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根据18 U.S.C.第1350节的规定的认证的PURSUANt;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关于Birdie Wi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年度报告在今天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orm 10-k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本人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情况,据本人最好的了解和信念,特此证明: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日期: 2024年10月4日 | 通过: | /s/ 陈韵苑 |
陈韵苑 CHEN | ||
首席执行官、总裁、秘书、财务主管、董事 | ||
(信安金融首席执行官,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信安金融首席会计官) |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或其他认证、确认或采纳电子版本中出现的打印形式签名的文件,已经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