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18美国法典§ 1350条,依据采纳情况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款
关于信达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截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的10-Q表格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Todd M. Schneider,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 § 1350条款,证实我拥有的最佳知识水平:
(1)这份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显示所有控制项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方面均属公允,所呈现的期间为止及期间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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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Todd m. Schneider | |
Todd m. Schneider | |
(首席执行官) | |
2024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