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6 ex312-cfocertq4x24.htm EX-31.2 CFO CERT Document

展览31.2
第13条a-14(a)标准裁定书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主管
我,马克·墨菲,证明:
1.我已审阅了Micron Technology, Inc.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公正地展示了申报人在报告所涉及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营运和现金流量的全部实质方面;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控制过程,用于注册人并且具有: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此报告中展示了本人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为基础; 以及
d.披露在本报告中,关于申报人最近一个财季(对于年度报告,是申报人的第四个财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或者可能对申报人内部控制有实质性影响;以及
5.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申报人的稽核师以及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缺陷,这些缺陷和实质性缺陷很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涉及在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0月4日/s/ 马克·墨菲
马克·墨菲
执行副总裁暨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及会计财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