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的報告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或15(d)條的規定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項日期): |
(註冊者的確切名稱,如它的章程所規定的)
(註冊地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
(設立或其它管轄地的州) |
(美國國內國稅局僱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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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機構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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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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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地址或名稱有所更改的前名稱或前地址)
如果表8-K的提交旨在同時滿足報告人在以下任何規定下的報告義務,則選中適當的框: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b)條註冊的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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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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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以下選項,表明您是依據《證券法》第1933號法案規定的 新興成長型企業(本章第§230.405條)或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934號法案規定的規則120億.2(本章第§240.12億.2條)。
新興成長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請勾選複選標記,表明註冊者已選擇不使用延長過渡期來符合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a)條規定提供的任何新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1.01.簽訂重大合同。
截至2024年9月30日生效,LandBridge公司LLC(NYSE:LB)(以下簡稱「公司」),作爲OpCo(如下文所定義)的管理成員,與LandBridge Holdings LLC簽署了第一修正案(以下簡稱「修正案」)以修改DBR Land Holdings LLC(OpCo)的有限責任公司協議(以下簡稱OpCo LLC協議),LandBridge Holdings LLC是OpCo的控制股東,也是公司的控股股東。
修正案規定,只要贖回成員及其關聯公司至少擁有公司40%的表決權,(i) 運營公司可以選擇僅以現金結清贖回成員的贖回,前提是在做出這種選擇之前或同時,公司至少發行一定數量的公司股本證券,數量至少等於受該贖回作用的OpCo單位數量,並向OpCo出資現金金額等於公司從發行此類公司股本證券中收到的淨收益,以及 (ii) 公司僅能在行使對贖回成員的贖回查看權利時選擇現金,前提是在作出這種選擇之前或同時,公司至少發行一定數量的公司股本證券,數量至少等於受該贖回作用的OpCo單位數量。
前述摘要系全文參照修訂案全文,已納入參考並附在本第8-K表格的" 展品10.1。本文件中使用的大寫字母定義但在本第8-K表格中未定義的詞語應根據OpCo LLC協議中修改的定義來解釋。
項目9.01 基本報表和展示文件。
(d) 展品。
展示文件 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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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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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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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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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的包含內嵌XBRL文檔的封面頁面交互數據文件 |
簽名
按照《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要求,註冊人已經授權下面的人在其名義下籤署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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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橋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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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0月4日 |
通過: |
/s/ Scott L. McNee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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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Scott L. McNee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