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2 4 umac_ex1002.htm LETTER AGREEMENT TITAN MULTI-STRATEGY FUND I, LTD.

展品10.2

 

 

飞凡机器公司

4677 L b McLeod Rd, Suite J

佛罗里达州奥兰多 32811

 

2024年10月3日

 

泰坦多策略基金I有限公司。

5825 温莎宫

佛罗里达州博卡拉顿市33496

注意:Jonathan Honig

 

Re: 飞凡机器公司。

 

尊敬的霍尼格先生:

 

这封信函记录了我们对Ventures LLC(“Eleven”)与Unusual Machines, Inc.(“公司”)和Titan Multi-Strategy Fund I,Ltd.(“Titan”)之间的交易(如下所定义)的理解,Eleven和公司之间的协议。

 

参考两份特定的交易协议,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根据这些协议,Eleven和Titan各自由独立法律顾问代表进行了以下交易:分别将他们各自的8%本票(“旧票据”)交换为(i)新的4%可转换本票(“新票据”),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ii)105股公司C系列可转换优先股(“C系列”),可转换为315,000股公司普通股;以及(iii)有效期5年的权证,行权后可获得315,000股公司普通股(“权证”以及新票据和C系列,即“可转换证券”)。根据这两份特定交易协议,公司普通股在将可转换证券转换或行权后发行给Eleven和Titan的情况在这里被称为“交易”。

 

在审查补充上市申请的过程中,我们收到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的建议,为了满足纽约证券交易所American指南第713节的规定,在可转换证券文件中必须明确指出,在未经股东批准前,交易中可发行的普通股不得超过即刻前流通股的19.9%。纽约证券交易所同意,不需要要求公司修改和重新发布上述文件,Side Letter将足以满足此要求。

 

2024年8月20日,公司已发行股票6184983股。通过执行本附属信函,泰坦承认,尽管交易协议和可转换证券的条款,如果发行超过公司股票总数19.9%或1236378股,根据本页签名下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会发行普通股而不先获得股东批准。一旦公司获得股东批准,则下文所述的配额将不再适用。

 

请执行并返回 此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抄送至brian@unusualmachines.com,收件人:Brian Hoff,首席财务官,副本请发至mharris@nasonyeager.com。

 

 

  此致,敬礼。
   
   
  Brian Hoff
 

Brian Hoff,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官员


 

 

 

 

 

 1 

 

 

特此同意并承认上述事项:

 

  泰坦多策略基金I有限公司
   
   
   
  /s/ 乔纳森·霍尼格
 

作者:乔纳森·霍宁

标题:

股份:561,990


日期: 2024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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