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3 5 umac_ex1003.htm AMENDMENT NO. 1 TO 2022 EQUITY INCENTIVE PLAN, AS AMENDED

展品10.3

 

飞凡机器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修正案1号

(自2024年10月3日起生效)

 

 

所有板块对激励期权(“ISOs”)的所有引用均已被完全删除,并且在该计划下不得发放ISOs。

 

第24(a)条已全文修订如下:

 

24. (a) 员工或顾问被授予的股权立即失效不论计划中的其他规定,除非股权协议另有规定,所有授予给员工或顾问的已获授权或未获授权的股权在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时应由董事会酌情立即取消:

 

(1)基于原因终止与受助方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不诚实和违反公司政策;

 

(2) 违反公司当时有效的内幕交易准则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

 

(3)违反任何保密义务 包括公司目前有效的内幕交易指南要求的保密义务;

 

(4)与公司竞争;

 

(5) 如果此可用性是公司与受让人之间任何协议的条件,离开公司后不再提供咨询服务。

 

(6) 公司人员招聘 在雇佣终止后,无论是自愿还是由于原因;

 

(7) 如果将任何发明或科技指定给公司是雇佣条件或公司与受让人之间的其他协议的条件,而未能这样做;

 

(8) 董事会发现受助方表现不忠诚和/或违背公司利益。

 

尽管前述内容,上述8条款不影响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1条规定和纽约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由于未与证券法下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相符而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则能够合理、及时、完全地收回错误授予的激励报酬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