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品 31.2

 

认证

 

我, Walter Michalec,证明:

 

   1. 我已经审查了Pioneer Power Solutions, Inc.的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实质性事实的虚假陈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得事实陈述带有误导性,特定于本报告所涉及的时期。
     
   3. 根据我的了解,此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对申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按所有重要方面进行了公平呈现,对报告期间呈现的全部情况进行了全面反映。
     
   4. 注册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的)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的)为注册公司提供合理的保证,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制备,

 

  a. 我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 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向我们提供,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
       
  b. 我设计了这种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种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为外部目的提供可靠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符合 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c. 我评估了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种评估,在本报告期结束时,向公司呈报了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和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登记人的最近财季内(在年度报告中为登记人的第四财季),可能对登记人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可能重大影响的,关于登记人的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并

 

   5. 发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经根据我们最近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向发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董事会披露了对内部控制的评估(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

 

  a. 所有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营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可能会对注册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 关于涉及公司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的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均已披露。

 

日期: 2024年10月8日 /s/ Walter Michalec
   Walter Michalec
  

首席财务官

(负责人 认可的负责签署文件的财务主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