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5.1 2 ex5-1.htm FORM OF OPINION OF CHAPMAN AND CUTLER LLP AS TO LEGALITY

 

 

比特币etf S-1

展示文件5.1

 

 

Richard Coyle

合作伙伴

Chapman and Cutler llp

320 South Canal Street, 27th Floor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60606

 

T 312.845.3784

rcoyle@chapman.com

 

_____________, 2024

 

Bitwise 比特币 etf

250 蒙哥马利街,200套

旧金山 加利福尼亚州94104

 

关于:Bitwise比特币ETF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经担任比特币etf的代理,这是一个特拉华州的法定信托(本 ,这是信托的唯一一类在证券交易法第12条下注册的证券。),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修正案件号(本 “修订”)注册信托注册声明表S-1项下对1933年修正的证券法。信托公司在 “股份”或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2024年申请了修正案,以便注册信托的有益权益份额。修正案旨在注册无限数量的股票。

 

我们已经审查了信托的信托证书;其第一修订和重新制定的信托协议;授权参与者协议表格;信托的合格证明书;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法律和事实问题。

 

该意见仅基于美国特拉华州法定信托法和联邦证券法,规管信托股份的发行,并不涉及特拉华州或其他州的《蓝天》法或其他州或其他联邦证券法的规定。

 

为了本意见的目的,我们假设以下情况:

 

1.我们已经审查了所有自然人的法定能力,所有文件和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签名的真实性,提交给我们的文件的真实性,以及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作为经过认证、一致或复制的副本的文件与真实原件的一致性。

 

2.信托基金的股份将根据描述的作为发行代价在信托基金的相关招股说明书中发行。

 

 

 

 

 

 

__________, 2024
第2页

 

此意见仅涉及信托份额的登记,而不涉及已经注册的其他系列或类别的信托。

 

根据上述,我们认为,在修正案生效后,基金的受益权份额根据修正案中描述的条款和对价发行,将被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不可再征。

 

此意见已向您提供,供提交给委员会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我们特此同意此意见的拟定,将此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并在其中使用我们公司的名称。在给予这个同意时,我们并未承认我们属于《1933年法案》第7条要求同意的人类别。

 

 敬此提交,
   
通过:
  

查普曼 和卡特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