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2.1
首席执行官证书
MILLERKNOLL,INC.(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2002年美国《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本人安德莉亚·R·欧文,公司总裁暨首席执行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据本人最好的了解和信仰证实:
(1)附随本声明的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本季度报告控制项10-Q,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季度结束,就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以所有板块而言,均公允呈现。
日期:2024年10月9日
/s/ Andrea R. Owen
Andrea R. Owen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此根据第906条要求的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或其他鉴证、承认或以其他方式采纳此书面声明所需的电子版本中以打印形式出现的签名已提供给米勒诺有限公司,并将由米勒诺有限公司保留并按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