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axil-20240831_10qex32z2.htm EXHIBIT 32.2

展示32.2

 

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进行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

关于Axil Brand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Jeff Brown,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特此认证:

A)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后《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15 U.S.C. 7800万或78o(d))

B)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合理呈现了公司截至报告期间涵盖的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本声明已获授权附加为报告的附件,以便在报告提交给证券和交易所委员会时,本声明将随附报告一并提交,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规定。根据证券和交易所委员会2003年6月5日发布的第33-8238号公告,本证明正在提供,不得被公司视为根据1934年修正案第18条目的目的进行申报,或被纳入公司根据1933年修正案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除非公司明确通过引用将其纳入。本书面声明的第906条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根据请求供给证券和交易所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通过:   /s/ Jeff Brown
             

姓名:

标题:

 

Jeff Brown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信安金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