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B 5 ex_730077.htm EXHIBIT 32B

展厅32b

 

根据《萨班斯-欧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条款的认证

信安金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关于巴西特家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根据本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 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财务官J. Michael Daniel,根据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的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ss.1350条例,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2024年10月10日

 

 

/s/

约翰·迈克尔·丹尼尔

 

J. 迈克尔·丹尼尔,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已向巴西特家具公司提供了《第906条规定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并将被巴西特家具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