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7 vlgea20240727-ex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 31.2


认证
 
我,John L. Van Orden,证明:
 
1. 我已经查阅了village super market, inc.的年度10-k表格。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重大事实,也未省略在涉及的情况下对使其言论不具误导性的必要重大事实进行说明,涉及本报告所涉及的期间。
 
3. 基于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关键方面均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签署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另一位签署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示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为公司,并具有: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促使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得到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由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知晓;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或引起了这样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提供合理保证,以符合通用会计原则,对于外部目的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c. 对注册者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根据该评估,在此报告中阐述了对期末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
 
本报告中披露的任何信息,都必须说明其对申报人金融报告管理内部控制的影响,尤其是在申报人最新的财政季度(如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第四财政季度)发生了重大变化,或有合理可能对申报人的金融报告管理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 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 所有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可能造成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的内部财务控制设计或控件;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控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John L. Van Orden
 John L. Van Orden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