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示 31.1: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4(a)條的規定,按照修訂後的規定出具的認證書
首席執行官的證明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
我,丹尼爾·S·賈菲,特此證明:
1.我已審閱了美國Oil-Dri公司(以下簡稱「註冊公司」)提交的10-k表格的年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在所涉及期間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準確、不含任何虛假陳述,並且沒有撇下重要事實陳述,其陳述在所處原有環境下不會產生誤導作用;
3.基於我的了解,該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上述報告期間所呈現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的所有實質方面都是公正、準確且充分體現的;
4. 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制定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第13a-15(e)和第15d-15(e)條所定義)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證券交易法規則》第13a-15(f)和第15d-15(f)條所定義)以及爲註冊人員: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導致這樣的內部控制的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通用會計準則的外部需求;
c. 評估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與流程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對本報告期末披露控制與流程的有效性進行了呈現和總結;
d. 在本報告中披露在報告期內註冊人的內部財務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針對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這些變化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或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並且
5. 執行登記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已經披露了,基於我們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執行登記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以下內容:
a.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對註冊管理人員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欺詐行爲,無論其是否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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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通過: | Daniel S. Jaffee |
| 丹尼爾·J·賈菲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展品31.1(續):
一位信安金融官員的認證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
我,Susan M. Kreh,證明:
1.我已審閱了美國Oil-Dri公司(以下簡稱「註冊公司」)提交的10-k表格的年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在所涉及期間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準確、不含任何虛假陳述,並且沒有撇下重要事實陳述,其陳述在所處原有環境下不會產生誤導作用;
3.基於我的了解,該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上述報告期間所呈現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的所有實質方面都是公正、準確且充分體現的;
4.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 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 a-15(f)和15d-15(f)所定義),我們已經: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此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控制內部報告的任何變化(即在年報的情況下,採取了至關重要的或有可能重大影響註冊人內部報告控制的步驟);和
5. 執行登記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已經披露了,基於我們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執行登記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以下內容:
a.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涉及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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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通過: | /s/ Susan m. Kreh |
| Susan m. Kreh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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