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4 e6019_ex31-2.htm EXHIBIT 31.2

 

 

展覽 31.2

 

根據要求,信安金融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規定

 

我,Jatinder Dhaliwal,證明:

 

  1. 我已審閱了Virpax Pharmaceuticals, Inc.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10-k表格的年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 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 另一位核證官和我負責爲註冊人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過程(如《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已經:

 

  a) 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通用會計準則,就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並根據這些評估,就根據本報告涵蓋期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本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這種變化在本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有可能對本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並且

 

  5. 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公司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 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b) 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s/ Jatinder Dhaliwal
  Jatinder Dhaliwal
  信安金融官員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