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單
當前報告
根據第 13 或 15 (d) 節
1934 年的《證券交易法》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章程中規定的註冊人的確切名稱)
(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公司或組織機構) |
(佣金 文件號) |
(國稅局僱主 身份證號) |
(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 (郵政編碼) |
(電話號碼):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了原姓名或以前的地址)
不適用
如果是表格,請勾選下面的相應方框 8-K 申報旨在同時履行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承擔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17 CFR 230.425)第 425 條提交的書面通信 |
根據規則徵集材料 14a-12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4a-12)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4d-2 (b)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4d-2 (b))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3e-4 (c)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3e-4 (c)) |
根據該法第12(b)條註冊的證券:
每個班級的標題 |
交易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 ||
用複選標記表明註冊人是否是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或規則中定義的新興成長型公司 12b-2 1934 年的《證券交易法》。新興成長型公司 ☐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公司,請用複選標記表明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的過渡期來遵守根據《交易法》第13(a)條規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第 1.01 項簽訂實質性最終協議。
2024年10月11日,貝尼特克生物製藥公司(「公司」)與Leerink Partners LLC(「代理商」)簽訂了銷售協議(「銷售協議」)。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公司可以不時通過代理發行和出售面值0.0001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髮行金額不超過7500萬美元。代理人將作爲代理人,根據銷售協議的條款,盡其商業上合理的努力出售所發行的股票。股份的出售(如果有)可以被視爲銷售方式進行 “在市場上 發行”,定義見經修訂的1933年《證券法》第415條。公司還可以同意根據公司和代理商商定的條款,將股票作爲委託人出售給代理人,存入自己的帳戶。代理人將有權從公司獲得佣金,佣金爲出售根據銷售協議出售股票的總收益的3.0%。此外,公司已同意償還代理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某些費用。公司打算將本次發行的任何淨收益用於爲其候選產品計劃、營運資金和其他一般公司用途的持續開發提供資金。
股票將根據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S-3表格(文件編號333-277310)的上架註冊聲明出售,包括2024年3月5日的相關招股說明書,並輔之以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本表8-k最新報告不構成賣出要約或買入要約邀請,在根據任何此類州的證券法進行註冊或獲得資格認證之前,在任何州出售此類證券,也不得出售此類證券。
銷售協議包含公司和代理人的慣常陳述、擔保和協議、雙方的賠償權利和義務以及終止條款。銷售協議作爲本最新表格報告的附錄 1.1 提交 8-K, 本第 1.01 項中對銷售協議的描述參照此類附錄對銷售協議進行了全面限定。
Proskauer Rose LLP關於股票合法性的意見副本作爲附錄5.1萬億美元提交。本報告。
第9.01項財務報表和附錄。
(d) 展品
展品編號 |
描述 | |
1.1 | Benitec Biopharma Inc. 與 Leerink Partners LLC 之間的銷售協議,日期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
5.1 | Proskauer Rose LLP的觀點 | |
23.1 | Proskauer Rose LLP 的同意(包含在本文附錄 5.1 中) | |
104 | 封面交互式數據文件(在附錄 101 中採用內聯 XBRL 格式)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註冊人已正式安排以下經正式授權的簽署人代表其簽署本報告。
BENITEC 生物製藥公司 | ||||||
(註冊人) | ||||||
作者: | /s/ Jerel A. Banks | |||||
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 傑瑞爾·A·班克斯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