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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姓名:
张杰森
美国国税局身份证号上述人员(仅限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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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群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复选框
[]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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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秒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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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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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果根据第 2 (d) 或 2 (e) 项要求披露法律程序,请勾选复选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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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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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数量 受益人拥有 根据每份报告 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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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投票权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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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投票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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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处置力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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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共享的处置力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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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个申报人实际拥有的总金额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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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如果第 (11) 行中的总金额不包括某些股票,则复选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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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用第 (11) 行中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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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举报人类型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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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项。 | 证券和发行人: |
以下内容构成下列签署人提交的附表13D的第1号修正案(“第1号修正案”)。本第1号修正案对附表D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载于本文中。此处使用且本第 1 号修正案中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经修订的附表 D 中规定的含义。本第1号修正案是附表13D的最终修正案,构成申报人的 “出境申报”。 本附表13D涉及应用数字公司(“发行人”)面值为每股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发行人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市海龟溪大道3811号2100号752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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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项。 | 身份和背景: |
Jason Zhang(“申报人”)是担任发行人顾问的个人,其主要营业地址由应用数字公司提供,地址为海龟溪大道3811号,2100套房,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19。申报人也是其他实体的私人投资者。在过去五年中,举报人没有 (i) 在刑事诉讼(不包括交通违规行为或类似轻罪)中被定罪,或(ii)主管司法或行政机构的民事诉讼的当事方,因此该诉讼过去或现在都受到一项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的约束,该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禁止或授权开展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认定任何违规行为遵守这样的法律。举报人是美国公民。 | |
第 3 项。 | 资金来源和数额或其他对价: |
在2023年11月7日之前,申报人实益拥有3,176,026股已发行普通股,并获得了(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单位(RSU),其中4,386,848个于2023年11月7日归属,613,152股将于2024年11月7日归属,(2)240,000 RSU,其中三分之一归属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其中六分之一将归属或已分别于2024年10月4日、2025年4月4日、2025年10月4日和2026年4月4日归属,每种归属发行人与申报人向发行人提供的咨询服务有关。 2023年11月20日,申报人以每股4.37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13.6万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16日,申报人以每股4.84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15万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0日,申报人以每股4.73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365,618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1日,申报人以每股4.46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315,853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2日,申报人以每股4.42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294,816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3日,申报人以每股4.39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500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6日,申报人以每股4.17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12.2万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同样在2024年2月26日,在另一项交易中,申报人以每股4.30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34,841股普通股。这两笔交易都是出于税收目的进行的。 2024年2月27日,申报人以每股4.32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187,559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8日,申报人以每股4.44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282,018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2月29日,申报人以每股4.47美元的价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9,128股普通股。申报人出于纳税目的完成了这笔交易。 2024年4月4日,申报人发行了8万股普通股,这是发行人与申报人之间咨询服务协议(附录A)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归属的一部分。 2024年10月4日,申报人发行了40,000股普通股,这是发行人与申报人之间咨询服务协议(附录A)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归属的一部分。 截至本文件提交之日,申报人实益拥有5,784,541股普通股,相当于普通股已发行股份的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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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项。 | 交易目的: |
申报人目前没有任何与以下内容有关或将导致以下结果的计划或提案: (a) 任何人收购发行人的额外证券,或处置发行人的证券,但收购普通股除外,普通股可由申报人附属公司直接收购,也可以在行使授予申报人附属公司的股票期权后收购,以此作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的服务报酬; (b) 涉及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特殊公司交易,例如合并、重组或清算; (c) 出售或转让发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大量资产; (d)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或管理层的任何变动,包括任何更改董事人数或任期或填补董事会现有空缺的计划或提议; (e) 发行人当前资本或股息政策的任何重大变化; (f) 发行人业务或公司结构的任何其他重大变化; (g) 发行人公司注册证书、章程或相应文书的变更或其他可能阻碍任何人获得发行人控制权的行动; (h) 导致发行人的某类证券从国家证券交易所退市或停止被授权在注册的国家证券协会的交易商间报价系统中进行报价; (i)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4)条有资格终止注册的发行人的一类股票证券;或 (j) 任何与上面列举的行为相似的操作。 在报告期内进行并列于本附表13D/A的所有交易均出于税收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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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项。 | 发行人证券的权益: |
(a)-(b)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如上文第3项所述,申报人可被视为总计5,784,541股股票的受益所有人,他对所有这些证券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处置权。 根据2024年10月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发行人10-Q表季度报告所述,截至2024年10月8日已发行的215,359,125股普通股占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的2.69%,申报人实益拥有的5,784,541股普通股占普通股已发行和流通股的2.69%。 (c) 除2024年4月4日限制性股票单位归属时发行8万股普通股、2024年10月4日归属限制性股票单位时发行40,000股普通股以及上文第3项所述申报人公开市场销售外,申报人在过去六十天内没有进行任何发行人证券的交易。 (d) 无。 (e)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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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项。 | 与发行人证券有关的合同、安排、谅解或关系: |
没有。 | |
第 7 项。 | 作为证物存档的材料: |
附录 A:申报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咨询服务协议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张杰森
作者:
/s/ 张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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