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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姓名:
張傑森
美國國稅局身份證號上述人員(僅限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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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群組成員,請選中相應的複選框
[]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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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僅限秒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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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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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果根據第 2 (d) 或 2 (e) 項要求披露法律程序,請勾選複選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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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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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數量 受益人擁有 根據每份報告 有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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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投票權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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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投票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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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處置力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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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共享的處置力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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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個申報人實際擁有的總金額
5,78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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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如果第 (11) 行中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票,則複選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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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用第 (11) 行中的金額表示的類別百分比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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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人類型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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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項。 | 證券和發行人: |
以下內容構成下列簽署人提交的附表13D的第1號修正案(「第1號修正案」)。本第1號修正案對附表D進行了修訂和補充,具體載於本文中。此處使用且本第 1 號修正案中未另行定義的大寫術語應具有經修訂的附表 D 中規定的含義。本第1號修正案是附表13D的最終修正案,構成申報人的 「出境申報」。 本附表13D涉及應用數字公司(「發行人」)面值爲每股0.001美元的普通股(「普通股」)。發行人的主要執行辦公室位於德克薩斯州達拉斯市海龜溪大道3811號2100號7521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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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項。 | 身份和背景: |
Jason Zhang(「申報人」)是擔任發行人顧問的個人,其主要營業地址由應用數字公司提供,地址爲海龜溪大道3811號,2100套房,德克薩斯州達拉斯75219。申報人也是其他實體的私人投資者。在過去五年中,舉報人沒有 (i) 在刑事訴訟(不包括交通違規行爲或類似輕罪)中被定罪,或(ii)主管司法或行政機構的民事訴訟的當事方,因此該訴訟過去或現在都受到一項判決、法令或最終命令的約束,該判決、法令或最終命令禁止或授權開展受聯邦或州證券法約束的活動,或認定任何違規行爲遵守這樣的法律。舉報人是美國公民。 | |
第 3 項。 | 資金來源和數額或其他對價: |
在2023年11月7日之前,申報人實益擁有3,176,026股已發行普通股,並獲得了(1)500萬股限制性股票單位(RSU),其中4,386,848個於2023年11月7日歸屬,613,152股將於2024年11月7日歸屬,(2)240,000 RSU,其中三分之一歸屬於 2024 年 4 月 4 日,其中六分之一將歸屬或已分別於2024年10月4日、2025年4月4日、2025年10月4日和2026年4月4日歸屬,每種歸屬發行人與申報人向發行人提供的諮詢服務有關。 2023年11月20日,申報人以每股4.37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13.6萬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16日,申報人以每股4.84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15萬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0日,申報人以每股4.73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365,618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1日,申報人以每股4.46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315,853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2日,申報人以每股4.42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294,816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3日,申報人以每股4.39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500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6日,申報人以每股4.17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12.2萬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同樣在2024年2月26日,在另一項交易中,申報人以每股4.30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34,841股普通股。這兩筆交易都是出於稅收目的進行的。 2024年2月27日,申報人以每股4.32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187,559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8日,申報人以每股4.44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282,018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2月29日,申報人以每股4.47美元的價格在公開市場上出售了9,128股普通股。申報人出於納稅目的完成了這筆交易。 2024年4月4日,申報人發行了8萬股普通股,這是發行人與申報人之間諮詢服務協議(附錄A)中規定的限制性股票單位歸屬的一部分。 2024年10月4日,申報人發行了40,000股普通股,這是發行人與申報人之間諮詢服務協議(附錄A)中規定的限制性股票單位歸屬的一部分。 截至本文件提交之日,申報人實益擁有5,784,541股普通股,相當於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的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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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項。 | 交易目的: |
申報人目前沒有任何與以下內容有關或將導致以下結果的計劃或提案: (a) 任何人收購發行人的額外證券,或處置發行人的證券,但收購普通股除外,普通股可由申報人附屬公司直接收購,也可以在行使授予申報人附屬公司的股票期權後收購,以此作爲發行人董事會成員的服務報酬; (b) 涉及發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特殊公司交易,例如合併、重組或清算; (c) 出售或轉讓發行人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大量資產; (d) 發行人現任董事會或管理層的任何變動,包括任何更改董事人數或任期或填補董事會現有空缺的計劃或提議; (e) 發行人當前資本或股息政策的任何重大變化; (f) 發行人業務或公司結構的任何其他重大變化; (g) 發行人公司註冊證書、章程或相應文書的變更或其他可能阻礙任何人獲得發行人控制權的行動; (h) 導致發行人的某類證券從國家證券交易所退市或停止被授權在註冊的國家證券協會的交易商間報價系統中進行報價; (i)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g)(4)條有資格終止註冊的發行人的一類股票證券;或 (j) 任何與上面列舉的行爲相似的操作。 在報告期內進行並列於本附表13D/A的所有交易均出於稅收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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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項。 | 發行人證券的權益: |
(a)-(b) 截至本文發佈之日,如上文第3項所述,申報人可被視爲總計5,784,541股股票的受益所有人,他對所有這些證券擁有唯一的投票權和處置權。 根據2024年10月9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發行人10-Q表季度報告所述,截至2024年10月8日已發行的215,359,125股普通股佔已發行和流通普通股的2.69%,申報人實益擁有的5,784,541股普通股佔普通股已發行和流通股的2.69%。 (c) 除2024年4月4日限制性股票單位歸屬時發行8萬股普通股、2024年10月4日歸屬限制性股票單位時發行40,000股普通股以及上文第3項所述申報人公開市場銷售外,申報人在過去六十天內沒有進行任何發行人證券的交易。 (d) 無。 (e)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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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項。 | 與發行人證券有關的合同、安排、諒解或關係: |
沒有。 | |
第 7 項。 | 作爲證物存檔的材料: |
附錄 A:申報人與發行人之間的諮詢服務協議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
張傑森
作者:
/s/ 張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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