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99.1
可转换票据购买协议
本可换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订于2024年10月11日,由开曼群岛特许公司微景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曼群岛公司及公司母公司微美全息公司(以下简称“购买方”)共同签署。
鉴于,购买方愿意订阅和购买,而公司希望发行和卖出可换股票据,根据本协议中订明的条款和条件
鉴于前述事项以及本协议中所载的相互陈述、保证、契约和协议,以及其他有利考量,特此承认其接受并足额,各方均意欲在法律上受约束,同意如下:
1. 票据的购买和销售
1.1 首次结案根据下文第5条和第6条所载条件的满足(或豁免),公司应于下文所定的初始结算日期(如下所定),向购买方发行和卖出,并由购买方从公司购买,(A)原始本金金额为500万美元的初始票据(“初始结算”)。
1.2. 额外收盘条件5和6所载条件满足(或豁免)的情况下,如果购买方向公司交付了附加选择收购通知(如下定义),公司应向购买方发行并卖出一份附加票据,而购买方应于适用的附加结束日期(如下定义)从公司购买一份附加票据(每份为一个「附加收购」)。
1.3. 支付形式在收盘日期(定义如下),买方应通过银行转帐即时提供所有基金类型以支付相关购买价格,并同时交付票据。
1.4. 结束.
1.4.1 首次结案满足《第5条》和《第6条》所载条件(或书面豁免)后,初始票据的发行和出售时间和日期(“初始交割日期”)不得迟于2024年10月15日,或另一相互协议的日期。根据本协议构想的每笔交易的结算(“结算”)将于每个初始交割日期通过电子邮件交换已签名的.pdf文件形式发生,但对于所有目的而言,应被视为发生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的公司主要执行办公室。
1.4.2 额外收盘条件5和6所载之条件满足(或放弃)后,购买方凭电子邮件发送书面通知予公司(“额外选择性结案通知”,及本日起,“额外选择性结案通知日期”)有权购买,并要求公司卖出给购买方,于一个或多个额外结案,额外票据最高总本金为2500万美元(“额外选择性票据金额”)。
1.5 购买价格。初始票据和附加票据的总购买价格应为2300万美元。初始票据的购买价格应为460万美元(“初始购买价格”)。对于任何附加票据,购买方应在附加结算时支付每1000美元的附加票据总本金金额920美元的购买价格(“附加购买价格”)。
1.5 支付形式.
1.5.1 在初始结算日期,(A)购买方应向公司支付初始购买价,以用于购买在初始结算时发行和出售给购买方的初始票据,通过即时提供的资金电汇;(B)公司应交付给购买方(x)代表公司执行并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初始票据。
1.5.2 在相关的额外截止日期,(A)买方应按照公司的书面电汇指示支付相应的额外购买价款,并(B)公司应向买方交付具有公司代表之名义正式执行并登记在买方或其指定人名下的额外备选票金额的原始本金总额的额外备注。
1.5.3 等级每一方均承认,初始附注和额外附注将全部属于一个系列附注,并将与其他附注相等。 pari passu 彼此相对。
2. 买方的陈述与担保买方向公司声明并担保,截至本日及初始结束日期和每个额外结束日期:
2.1 或者g组织; 权威购买方是一家合法注册、合法存在并在其注册或成立地区法律下合法运作的实体,具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并完成交易文件中所构想的交易,并在此及此后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签署和交付以及购买方根据本协议构想的交易的履行已被购买方的所有必要的公司、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适用行动合法授权。每份作为一方的交易文件已由购买方适当签署,并且当被购买方根据本协议条款交付时,将构成购买方的有效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条款对其可实施,除非:(i)受一般公平原则和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执行的破产、破产、重组、停止偿还和其他一般适用法律限制;(ii)受与具体履行、禁令救济或其他衡平法律条款的可用性有关的法律限制;(iii) 就适用法律可能限制的赔偿和贡献条款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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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受限证券购买人正在收购备忘录,并在备忘录转换后,为自己的账户而不是为了违反适用证券法的公开销售或分配而购买转换股票,除非根据1933年法案注册或豁免的销售。购买人目前没有与任何人直接或间接达成任何协议或理解,以违反适用的证券法分配任何证券。购买人承认,在未根据1933年法案进行有效注册的情况下,这些证券仅可(i)向公司,或(ii)根据1933年法案注册豁免进行提供、销售或转让。
2.3 依赖豁免购买方明白,证券是根据特定的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登记要求豁免,向其提供和出售的,并且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购买方在此所说明的代表、保证、协议、确认和理解的真实和准确性,以及购买方的遵守,以判断此类豁免的可用性和购买方取得证券的资格。
2.4 转让或转售购买方明白,这些证券未经1933年法案或任何州证券法注册,并且除非(A)随后在该法案下注册,(B)如被公司要求,购买方已向公司提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并且其形式对公司合理可接受,说明该证券可依据豁免条款出售、转让或转让,或(C)购买方向公司提供了对公司满意的合理保证,确保该证券可以根据1933年法案下制定的144号规则或144A号规则(或其后续规则)出售、转让或转让(统称“规则144”);(ii)依据规则144进行的证券销售只能依照规则144的规定进行,而且如果规则144不适用,则在卖方(或进行销售的人)可能被视为承销商(该术语由1933年法案定义)的情况下,对证券的任何再销售可能需要符合1933年法案或SEC根据其制定的规则和条例下的其他豁免要求;以及(iii)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都不承诺在1933年法案或任何州证券法下注册这些证券,也不承诺遵守任何该类豁免的条款和条件。
3. 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公司向买方声明并保证,截至首次结束日期和每个额外结束日期:
3.1 第3.02节。授权;执行;有效性该公司是一家免责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有效设立,合法存在且处于良好状态,公司的每个子公司均根据其组织法律有效设立或组织,合法存在并处于良好状态(涉及认可良好状态概念的司法管辖区)。公司及其各个子公司具有拥有、租赁和经营其财产以及进行当前业务所必需的权力和权限,并在其所拥有、租赁或经营的财产所在司法辖区或其所从事业务性质使得必须取得资格或许可的各个司法辖区方面,在各方面必要的情况下合法取得资格或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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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授权、执行力、有效性公司具有必要的企业权力和权威来执行和交付交易文件,并履行其在其中的义务。 公司对交易文件的执行、交付和履行,包括发行票据和转换股份,已经得到公司必要的一切法定企业行为的授权。 公司作为一方参与的每份交易文件已经或将由公司合法执行和交付,并且在假定买方和其他当事方的正当授权、签署和交付的情况下,构成公司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具有可执行力,除一般公平原则和一般适用于影响债权人权利执法的破产、破产清算、重组、暂停和其他普遍适用的法律所限制。
3.3 发行变换股初始转换股份和额外转换股份均已获得合法授权,在按照适用交易文件的规定发行并支付后,将被合法有效地发行,已足额支付且不附加任何可征收的义务,不受公司施加的任何留置权的限制。
3.4 资本化 所有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已获得适当授权并有效发行,并已全额支付且无需进一步征收,均是依照适用的美国和其他适用证券法发行的,并未违反任何优先购买权、转售权或优先购买权。
3.5 没有冲突公司执行、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包括发行票据和转换股份,不会(i)违反备忘录和章程,(ii)与或构成公司违约的冲突,或给予他人任何终止、修订、加速或取消的权利的协议,公司为一方,或(iii)违反适用于公司或约束其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除(ii)和(iii)款的情况外,在该等冲突、违约、权利或违反情况下,不会合计合理地预期对公司履行其作为当事方的交易文件下的义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3.6 申报、同意和批准文件公司在执行、签署和履行交易文件时,无需获得任何法院、联邦、州、地方或其他政府机构或其他人的同意、豁免、授权或命令,也无需向任何人提供通知,或进行任何申报或登记,除了适用联邦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要求的申报外。
3.7 没有其他陈述。在与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对任何事项均不作任何陈述或保证,亦不提供任何公司向购买方交付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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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司根据以下条件出售债券的义务公司根据本协议向购买方在每次收盘时出售证券的义务,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在相关收盘日期之前或之时:
4.1. 购买方应该已经签署交易文件并将其交付给公司。
4.2. 购买方应根据上述第1.5条款向公司交付相应的购买价格。
5. 杂项费用.
7.1. 终止本协议自本协议日期起24个月后,将自动终止,无须双方采取任何行动。
7.2. 管辖法;争议解决本协议应受纽约法律的管辖,并独家按照该法律进行解释,不影响任何可能导致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适用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选择法规。公司和购买方同意善意协商,以解决因本协议引起、涉及或关于本协议,包括存在、有效性、解释、履行、违反或终止,或涉及或与之有关的非合约义务的争议、争端、分歧或要求(统称为「争议」)。
7.3. 对照合约。此协议可以由两(2)个或多个副本中进行,每一个副本均应被视为原本,但所有一起构成同一份文件。 副本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包括PDF或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的任何电子签名,例如www.docu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交付,任何这样交付的副本应被视为已经适当和有效地传递,并且对所有目的而言都是有效的和生效的。
7.4. 标题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其解释。
7.5.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适用法令或法规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则该条款将被认为是无效的,直到与之冲突为止,并应被修改以符合该法令或法规。本协议中可能根据任何法律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的条款,将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性。
7.6. 完整协议本协议与其他交易文件一并构成双方对此事项的全部理解,除非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明确订明,否则公司或买方对此事项不作任何陈述、保证、合同或承诺。为避免疑虑,所有之前由公司与买方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就交易文件所含之交易构想所签订的任何备忘或其他文件(统称「先前协议」),可能已由公司与买方或其任何联属公司签订,现宣告无效并视为被交易文件整体取代。若先前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与交易文件的条款存在冲突,则交易文件条款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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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修订事项任何本协议条款均不得被两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署之仪式以外方式放弃或修改。
7.8. 通知除非本条款另有规定,否则任何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给出,并被视为在以下情况下有效地给出:(i)若以亲自递交方式交付(凭书面收据为凭)或以电子邮件发送至下文列名的高管或该高管的继任者,或透过传真(发送方保留成功传送确认),则为交付日期当日;(ii)至少早于交付日期或存入邮局,并于美国邮政服务使用已付邮资的第三个营业日以挂号方式寄出;或(iii)至少早于交付日期或通过快递公司寄出,并预付递送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地址均寄给其他当事人(或根据任何一方可能通知的情况下向其他每一方发出的提前五(5)个日历天的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此类通知和通信的地址如附在此之签名页面上。"营业日"指的是非周六、周日或银行依适用法律被要求或授权关闭的日期。并非所有银行日都是营业日,关闭的地点包括北京、开曼群岛、香港或纽约。
7.9. 继承人和受让人本协议或者对买方有利的可分割权利和义务可由买方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其联属公司,全部或部分转让,无需获得公司的同意。公司不得转让本协议下的权利或义务,亦不得转派其在此之职责,未经买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7.10. 生存。公司的陈述和保证以及本协议所载的协议和契约,将在本协议的结案后继续存在,无论买方或其代表进行的任何尽职调查。 公司同意赔偿并免除买方及其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律师和代理人因公司违反或被指控违反本协议中所载陈述、保证和契约中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所致,以及根据本协议的任何契约和义务,包括在产生时支付费用。
7.11. 进一步保证。每一方应该进行并执行,或导致他人进行并执行所有进一步的行动和事项,并应根据对方合理要求,以便实现本协议的目的并完成交易的实施所需而执行及递交所有其他协议、证书、工具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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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购买者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是累积的。所有在本协议和交易文件中赋予的权利、补救措施和权力都是累积的,不排他,并且应追加于购买者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之外,无论是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专门授予,还是根据法律、衡平法或法规的现有权利,购买者可以随时行使所有这些权利和补救措施,并按购买者认为适宜的次序和频率行使。
7.13. 费用和支出除非交易文件明确规定相反,每一方应支付其顾问、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如有)的费用和支出,以及由该方在谈判、准备、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其他费用。
7.14. 无第三方受益人本协议旨在惠及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被许可的受让人,并不是为其他人的利益,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强制执行任何条款。
7.15. 放弃除非以书面形式由授权方签署,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豁免均无效。任何条款的豁免或对任何禁止行为的同意不构成对其他任何条款的豁免或对其他任何禁止行为的同意,无论是否相似。除非具体以书面形式规定,任何豁免或同意都不构成持续不断的豁免或同意,也不使任何一方将在将来提供豁免或同意,除非特别规定的程度。
[本页剩余部分故意留空;下一页为签名页]
7
鉴于购买方和公司已经签署并核对过本协议,特此由购买方和公司在上文所示的日期签署本协议。
买方: | ||
微美全息云公司。 | ||
通过: | ||
打印名称: | 说施 | |
标题: | 首席执行官 | |
通知地址: | ||
电子邮件: | ||
电话 | ||
公司: | ||
MicroAlgo公司 | ||
通过: | ||
打印名称: | Min Shu | |
职称: | 首席执行官 | |
通知地址: | ||
电子邮件: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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