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展品
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第节规定的部分
根据1934年修改的《证券交易法》第13a-14(b)规定的要求,特此确认使拥有公司注册证券类别10%以上股权的官员、董事或实际股东代表签署人递交表格3、4和5(包括修正版及有关联合递交协议),符合证券交易法案第16(a)条及其下属规则规定的要求;), 以及《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节(18 U.S.C. §1350),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执行财务总监Vassilios Gregoriou特此证明为:公司), 特此证明,据该官员所知:
1. | 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第一季度10-Q表格(以下简称“公司的季度报告”),附有本认证的展示文件32.1,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报告所附的《证明书》已作为附件32.2附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款或第15(d)款的要求;并 | |
2. | 本报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正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
/s/ 瓦西里奥斯·格雷戈里奥 | |
Vassilios Gregoriou | |
代理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