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aeriestech_ex32-2.htm EXHIBIT 32.2

 

附录32.2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总财务主管的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规定。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

 

就Aeries Technology, Inc.的2024年6月30日止季度报告(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10-Q上),“权益代理”,我,Rajeev Nair,作为该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在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906中增加的18 U.S.C. §1350规定认证:合并于此处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 据我所知,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截至报告期结束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由: /s/ 拉吉夫·奈尔  
  拉吉耶夫·奈尔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主任)
 

 

* 上述认证仅根据 18 U.S.C. §1350 提供 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