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依據認證
18 U.S.C.第1350節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在此,FingerMotion, Inc.的首席執行官Martin Shen和臨時代碼的首席財務致富金融(Yew Hon Lee)各自根據《18 U.S.C. 第1350條》,該條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條例採納,據其了解,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FingerMotion, Inc.第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FingerMotion, Inc.第10-Q表中載有的信息,全面和公正地呈現了FingerMotion, Inc.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作。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s/ 沈文劭 | |
申晉,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執行官) | |
/s/ 李耀漢 | |
李耀漢,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 | |
(首席財務官和首席會計師) |
根據第906條的規定,本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或其他證明、確認或以其他方式採納的文件,已提供給富奇達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被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