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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31.02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

 

我, Marcelo Fischer,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IDt Corporation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重大事实的虚假陈述,也没有对必要披露的重大事实进行省略,以使根据报告期内披露的情况,这些陈述在其制作时不具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总体上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方面准确呈现了注册者截至本报告中所列期间的情况;

 

4.其他登记人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条和15d-15(e)条规定)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第13a-15(f)条和15d-15(f)条规定)以及为登记人员进行:

 

(a)设计或监督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措施,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一起被合并的附属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被此类实体中的其他人员通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写本报告的期间;

 

(b)设计这种内部财务报告控件或导致了这种内部财务报告控件在我们的监督下被设计,以提供合理的保证,以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的要求,用于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

 

(c)根据这样的评估,我们已经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阐述了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最后一天;

 

(d)公开本报告中在注册人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影响、或被合理地认为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

 

5.我和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

 

(a)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控件,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者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

 

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Marcelo Fischer  
Marcelo Fischer  

首席财务官

/s/ Maria St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