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我,Jacob Lalezari,證實:
1. 我已審閱CytoDyn Inc.的Form 10-Q季度報告;
2. 據我所知,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重要事實,或在所作陳述的情況下,有必要說明的重要事實,對本報告涵蓋的期間而言,使該陳述並不具誤導性;
3.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就報告中呈現的期間,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呈現,准確反映Registrant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
4. 我負責建立並維護對Registrant的披露控制程序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第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
a. 設計這些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披露控制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Registrant(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特別是在準備本季度報告期間,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知會;
b.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用於提供合理保證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致使旨在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設計。
c. 根據這份季度報告,我們評估了登記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這次評估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了結論。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人最近財政季度(年度報告中為登記人的第四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對登記人的內部財務報告產生重大影響,或者合理可能重大影響登記人內部財務報告的任何變更。
5. 根據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最新評估,向登記人的核數師及登記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可能對登記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內部財務報告設計或操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及
b. 涉及對登記人內部財務報告具有重大角色的管理人員或其他員工的任何與詐欺有關的事項,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
| /s/ 雅各布·拉萊薩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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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acob Laleza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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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