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3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持有证券的受益拥有权初始声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进行申报 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进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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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人姓名及地址
*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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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需要声明的事件日期
(月/日/年) 10/10/2024 |
3. 发行人名称 及
逐笔明细或交易代码
Officer (give title below) [ Other (specify belo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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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人员与发行人的关系
(勾选适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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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为修订,原始申报日期
(月/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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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人或合并/群体申报(选择适用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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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 - 非衍生证券的受益所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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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标题(说明书 4) | 2. 受益所有的证券数量(说明书 4) | 3. 所有权形式:直接(D)或间接(I)(说明书 5) | 4.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说明书 5) |
衍生证券受益所有人名册II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权、转换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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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证券标题(指示4) | 2. 行使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3. 衍生证券的证券标题和数量(指示4) | 4. 衍生证券的转换或行使价格 | 5.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指示5) | 6.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指示5) | ||
转换日期 | 到期日 | 标题 | 股份的数量或数量 |
回复的说明: |
备注: |
报告人并未受益拥有任何证券。 poamb24.htm |
不存在受益拥有任何证券。 |
Susan E. Grant,代Mortimer J. Buckley行使特权律师职权。 | 10/15/2024 | |
** 申报人签字 | 日期 | |
提醒:每个被间接或直接持有的证券类别需单独列报。 | ||
* 如果表格由一个以上的申报人提交,请参阅 说明书5 (b)(v). | ||
** 故意的虚假陈述或事实遗漏构成联邦刑事违规行为。请参阅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请提交三份本表格的复印件,其中一份必须手动签名。如果空间不足, 请参阅第6项说明以获取程序。 | ||
填写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该表格显示当前有效OMB号码时才需要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