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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

章程修正證書

致公司章程

23ANDME HOLDING CO.(以下簡稱「公司」),是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普通法》成立並存續的公司,在此特此證明:

第一條:該公司於2021年6月16日向特拉華州國務卿(以下簡稱「國務卿」)提交了其公司章程(以下簡稱「章程」)。

第二條:本修訂證書(以下簡稱「修訂」)修訂了章程的相關條款。

第三條: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已經通過決議,闡明瞭對章程的建議修訂,並聲明本修訂是明智之舉,並呼籲公司股東開會審議並批准。

第四條:公司董事會依照下文修訂的相關條款已通過決議,自2024年10月16日凌晨12:01起,公司每20股已發行並流通的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將轉換爲1股公司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並且每20股已發行並流通的B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將轉換爲20股公司B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轉換後如上文所述。

第五條:特此修訂證書,按照以下方式修訂第四條,增加一個新段落:

「第4.6節 反向股票拆分。根據DGCL第242節的本證書修正生效(「生效時間」),在生效時間(「舊A類普通股」)之前,公司每20股面值爲$0.0001的A類普通股已經發行並持有,將自動無需公司或任何舊A類普通股持有人採取進一步行動,重新分類、合併並轉變爲一股面值爲$0.0001的A類普通股,全額支付且不可調查的(「新A類普通股」);每20股面值爲$0.0001的B類普通股,將自動無需公司或任何舊B類普通股持有人採取進一步行動,重新分類、合併並轉變爲一股面值爲$0.0001的B類普通股,全額支付且不可調查的(「新B類普通股」,與新A類普通股合稱爲「新普通股」),同時按照下文所述對碎股感興趣者處理(「反向股票拆分」)。從生效時間開始,所有代表舊普通股的證書將代表根據本證書修正而將此類舊普通股合併爲新普通股數量。與反向股票拆分相關的不會發行碎股。holder有資格獲得的任何碎股,均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整股。」

第六條:前述修訂依照DGCL第242節規定正式通過。


第七條:本證書修正案應於2024年10月16日東部時間凌晨12:01生效。

特此證明,公司已經授權的官員於下文所示日期簽署本證書修正案。

 

23ANDME HOLDING CO.
通過:  

/s/ Anne Wojcicki

姓名:   Anne Wojcicki
標題:   首席執行官和總裁。
日期: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