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认证
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章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本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特此证明,根据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的了解和信仰,
(1)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公司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已于2024年10月16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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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Aaron P. Graft | |
| 姓名: | Aaron P. Graft | |
| 标题: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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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W. Bradley Voss | |
| 姓名: | W. Bradley Voss | |
| 标题: | 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官员 | |
| 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
已经向公司提供了根据第906条规定所需的签署原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时提供。此证书随报告一起,不得视为已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