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mmc0930202410qex_311.htm RULE 13A-14(A)/15D-14(A) CERTIFICATION OF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Document

展示31.1
證書
我,約翰·Q·道爾,證明:
1. 我已審閱了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 Inc.(以下簡稱「公司」)的Form 10-Q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陳述,也未遺漏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實陳述以使根據報告期內的情況下作出的陳述在本報告所涉及的期間內不具有誤導性。
3. 基於我的了解,根據本報告內所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以及涉及報告期的財務狀況、營運成果和現金流動狀況,所呈現之財務狀況均屬實且完整合理。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定)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定)為註冊人,並且已經: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揭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了這樣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由其他人在這些實體內向我們知曉,尤其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依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用途的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準備提供合理保證;
c) 評估登記人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提出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結束時;並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有關報告人在其最近一個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報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發生的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實質影響或有合理可能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影響的任何變化;和
5. 其他核證主管及本人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者的稽核員和董事會核數委員會(或履行類似功能的人員)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的重大失誤,可能會對登記公司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和
b)任何涉及在登記者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詐欺,無論其重要性如何。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s/ 約翰·Q·道爾
 約翰·Q·道爾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