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6-K
外國私人發行人之報告
根據13a-16或15d-16規則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
2024年10月
委員會文件號碼:001-42305
Springview Holdings Ltd
203號 亨德森路
#06-01
Henderson工業園區
新加坡 159546
+65 6271 2282
請於以下方格內打勾,指示註冊人是否檔案或將檔案年度報告(Form 20-F 或 Form 40-F)
請藉由勾選來表示,公司是或將根據20-F表格或40-F表格提交年度報告。
20-F表單 ☒表格40-F ☐
2024年10月17日,Springview Holdings Ltd(以下簡稱“公司”)完成了其1,500,000股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US$0.0001,以下簡稱“股份”)的首次公開發行(以下簡稱“IPO”)。該公司根據其於 表格 F-1 (檔案號碼333-278521)於2024年4月5日最初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提交的註冊聲明(經修訂,以下簡稱“註冊申明”)進行了IPO。SEC於2024年9月30日宣布了註冊聲明的生效。每股價格為$4.00,IPO採用了承諾銷售的方式進行。該公司的A類普通股於2024年10月17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以“SPHL”作為逐筆明細開始交易。
有關首次公開募股,本公司於2024年10月16日訂立了一份承銷協議(「承銷協議」),與AC 世紀陽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承銷商」)簽訂。
公司從首次公開發行(IPO)中獲得的淨收益,在扣除包銷折扣、承銷商費用和支出以及公司估計的發行費用後,約為520萬美元。
承銷協議包括公司對合同中慣常的陳述、保證和協議,以及對終結的惯例條件、公司和承銷人的賠償義務,包括依據1933年《證券法》(修訂版)下的責任,雙方的其他義務和終止條款。此外,根據承銷協議和相關的「鎖定」協議條款,公司和每一位董事、執行官及擁有公司至少10%已發行Class A普通股(或可轉換或行使成Class A普通股的證券)的業主已同意,在生效日後的180天内,除遵循慣例例外,未經承銷人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司的證券。
關於承銷協議的前述描述並不完整,並且完全受限於承銷協議全文的內容,該全文作為本次6-k表格上陳列的展示1.1出現,並以此形式納入本文參考。
於2024年10月16日,公司發佈新聞稿宣佈首次公開募股的定價。2024年10月17日,公司再次發佈新聞稿宣佈首次公開募股的結束。這些新聞稿的副本分別作為99.1號展示和99.2號展示提供,並通過參考納入本文。
本次6-k表格中包含的信息、作為1.1展示的承銷協議和作為99.1和99.2展示的新聞發佈,均不應視為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而「提交」,並且不被納入任何涉及證券法或證券交易法的公司文件中,無論是在此之前還是之後,除非在任何此類提交中明確地通過具體參考設置。
展覽指數
下列展品已作為本6-K表格的一部分提交:
展品編號。 | 描述 | |
1.1 | 公司與承銷商間於2024年10月16日簽訂的承銷協議 | |
99.1 | 有關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定價的新聞稿 | |
99.2 | 有關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結束的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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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經授權簽署本報告,以代表本公司簽署。
Springview Holdings Ltd | ||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 作者: | /s/ 卓王 |
名稱: | 卓張 | |
職稱: | 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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