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9 3 ea021691901ex10-9_clpsinc.htm MASTER LEASE AGREEMENT - SHANGHAI PUDONG SOFTWARE PARK CO., LTD

附件10.9

 

上海浦東軟件園租賃合同 郭守敬公園

 

編號:ZL (R) 20230108

 

本合同的雙方:

甲方(出租方):上海浦東軟件園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上海商沃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合同,同意甲方依法可以租賃的房屋出租給乙方。

 

第一部分。

 

1-1 被甲方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國守經路498號17幢18201/18202/18203/18204/18205/18206/18207/18208室(以下簡稱「房屋」)。房屋的建築面積爲1259.94平方米。房屋應用於研發和辦公。房屋的結構爲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的平面圖詳見本合同附件I。
   
1-2 Party A作爲房屋的房地產所有者與Party b建立了租賃關係。Party A已告知Party b並且Party b充分知曉,在簽訂合同之前該房屋已被抵押。
   
1-3 以下事項(若有)見於本合同的附件二和/或補充協議:房屋公共或共用部分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房屋現有裝修情況,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態,以及Party A允許Party b書面進行的裝修和附加設施的內容、標準和相關事項。雙方同意所有附件和補充協議應作爲租賃交付和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接受房屋交還的依據。
   
1-4 簽訂合同時,房屋已由Party b接受並使用,Party b確認在租期開始時房屋可符合租賃的用途和要求。在Party B佔有房屋的基礎上,Party A不必再執行任何交付房屋給Party b的職責。

 

 

 

 

2. 出租目的

  

2-1 乙方充分了解房屋的性質和用途,並承諾只將房屋用於研發和辦公,乙方將遵守國家和市的有關住房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承諾在租賃期間上述使用目的不得改變,除非該變更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依照相關法規獲得有關部門批准。

 

3.續訂期限

 

3-1 合同是基於原合同(編號ZL(R)20210069)的續簽合同,該合同是爲租賃房屋而簽訂的。
   
3-2 續租期從2024年7月1日21世紀醫療改革法案到2026年9月15日(以下簡稱「租賃日期」)。th到2026年9月15日,2026(以下簡稱「終止日期」)。

 

4. 租金和付款方式

 

4-1

雙方同意按每平方米每日施工面積計算單位租金。租金將從2021年7月1日(以下簡稱「租賃日期」)計算至終止日期。

 

從2024年7月1日到2025年6月30日th,單位租金價格爲人民幣4.16

 

從2025年7月1日到9月15日th, 2026年,單位租金價格爲RMb 4.24

 

(以上單位租金價格均爲含稅價格)

 

4-2 乙方應在租金日期之前的第一個月支付租金。計算第一個月租金的天數從租金日期到當月最後一天。每月租金將根據月份的日曆天數計算和支付(月租金計算公式爲:房屋建築面積 × 單價 × 月份的日曆天數。月租金金額四捨五入到小數點後一位)。乙方應在每個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th每月最後一月的租金應從上個月的第一天到最後一天計算。如果上個月的天數少於10天,則應在最後日期之前支付上個月的租金。如果上個月的天數不少於10天,則應在當月的10日之前支付上個月的租金(如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th甲方應在收到月租金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相應的租賃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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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甲方應在收到當月租金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相應的租賃發票。合同期間,若因國家和政府稅收政策的變化導致發票類型或稅率發生變化,乙方同意根據最新稅率調整租金和存入資金價格。屆時,甲方將向乙方發出正式通知,並雙方應簽署補充協議。

 

4-4 B方通過支票或轉賬支付租金至A方以下帳戶:

 

上海浦東軟件園有限公司。

1001194909004601783

icbcmacau n2909 上海張江支行

 

4-5 租金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如果需要以其他貨幣(該貨幣需要被中國銀行接受並可兌換成人民幣)計價和結算租金的情況,甲方指定的銀行進行的人民幣實際兌換金額爲準。因支付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銀行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4-6 甲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收取租金。

 

5. 租賃按金和其他費用

 

5-1 雙方同意,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租金存入資金支付給甲方。存入資金金額相當於最高單價租賃期內三個月(90天)的租金,爲人民幣480,793元。乙方已經根據原合同支付了462,650元的租金存入資金,合同生效後將自動轉爲該合同下的存入資金。存入資金的差額爲18,143元,乙方應在簽署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存入資金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據。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全額支付租金存入資金,乙方應按照日息0.03%的比例支付拖欠金額的滯納金,直至全額支付完成。如果乙方延誤或未能支付超過15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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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因違約行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乙方單獨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並且不得要求甲方從上述存入資金中扣除。甲方有權(但無義務)從乙方的租金存入資金中扣除該違約金和/或賠償金,並書面通知乙方扣除金額和按金補充額。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補足按金。

 

在租賃終止後的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退還剩餘的存入資金以抵銷甲方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費用(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付的月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消耗、乙方的違約金和/或損害賠償金,不含利息)。然而,如果乙方將住宅用於乙方的居住地登記,乙方應在租賃終止之日起30天內辦理註銷或變更登記手續,並將登記批准的複印件交付給甲方備案。之後,甲方將根據上述條件將租賃存入資金退還給乙方。

 

5-2 除了房租和物業管理費外,乙方應承擔能源消耗費用(電力、水和燃料幣)、通訊費用,爲其自身使用發生的設備和設施租金費用。甲方將爲乙方的能源消耗安裝獨立計量表,並根據表讀數向乙方收取費用,然後將其轉交給公用事業公司的辦公室。甲方可以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協助收取上述費用。

 

5-3 雙方同意,乙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管理公司」)負責房屋的物業管理。在簽訂合同時,管理公司爲上海璞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負責房屋的設備操作、日常管理和服務。甲方應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應在房屋過戶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協議》。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和支付方式應按照乙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協議》執行。

 

6. 住房要求和維護責任

 

6-1 在租賃期間,甲方承諾房屋及其附屬公共設施將處於正常可用和安全的狀態。如果乙方發現房屋或其附屬公共設施存在任何損壞或故障(除乙方的裝修和設備外),乙方應當通知甲方和/或管理公司進行維修。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的48小時內進行檢查或維修,並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或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如果甲方應承擔維護責任,但甲方未能及時維修,乙方可以代其進行維護,合理的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在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善待房屋及其附屬公共設施,並採取各種預防措施,使房屋免受雨、風或其他自然原因的侵害。乙方應承擔因乙方的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房屋及其附屬公共設施的損壞或故障需要的維修責任。如果乙方拒絕承擔維修責任,甲方可以代表乙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屬於乙方所有的非公共設施的維護工作可以委託給物業管理公司,並由乙方承擔維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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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乙方應嚴格遵守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的目的使用房屋,尤其不得以任何不合理或不道德的方式使用房屋。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房屋,無效或增加保險風險。乙方應確保使用房屋從事的業務活動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保證在租賃期間保持合法註冊和許可。

 

6-4 在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和乙方正常業務的情況下,在不專門爲乙方保留的其他適當位置上發佈或授權他人進行廣告、改進或增加公共設施。

  

6-5 乙方同意擔保甲方及/或甲方人員免受乙方的人身傷害和/或財產損害,甲方及甲方人員也免受因乙方而引起的第三方的索賠和訴訟。

 

7. 裝飾和增補

 

7-1 乙方負責房屋的第二次裝修。 乙方的裝修方案(包括在建築物立面、屋頂或房屋其他公共部分進行標記)需經甲方批准並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進行任何越權活動,也不得允許任何其他人對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包括但不限於主幹線、排水系統、消防系統、室內外外觀和現有設施)進行任何越權改動或增加。如此裝修需經政府部門批准,乙方在施工前應取得批准。

 

7-2 在裝修房屋期間,乙方不得損壞建築物的外立面,也不能進行可能影響房屋使用壽命和安全性的任何內部結構改動,包括但不限於拆除和改動承重梁牆等。若乙方需要改變房屋結構或修改房屋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等,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須按《上海浦東軟件園租賃辦公室二次裝修相關收費》規定交納結構恢復費存入資金,否則乙方不得進行施工。

 

7-3 在租賃期間,裝修屬於乙方,維護責任也由乙方承擔,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租賃期滿後(包括因乙方導致的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有義務移除裝修附屬物,並將房屋恢復到租賃前的狀態(除自然損耗外)。如果乙方未按計劃搬離,甲方可以代替拆除,費用由乙方承擔或從存入資金中扣除,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在歸還房屋時保留裝修殘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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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甲方對乙方的裝修書面同意不得視爲甲方對乙方的裝修及其後果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乙方應保證其裝修及其他新增設施的安全,不會對房屋或其用戶造成任何潛在的安全隱患。乙方應對其裝修及其後果承擔完全的法律、技術和經濟責任。

 

7-5 甲方應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解決由乙方裝修和附着行爲引起的潛在安全隱患,無論甲方是否同意該裝修和附着計劃,直至甲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乙方委託承包商對房屋進行翻新。如果不是甲方的原因,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建築、消防和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或造成財產損失,則乙方和承包商應承擔責任。

  

8. 輸入並檢查

 

8-1 在租賃期間,爲了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得以適當進入和安全,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有權派工作人員進入房屋進行合理檢查、維護和維修,但甲方和/或管理公司應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乙方(異常情況和甲方無法預見或控制的情況除外)。乙方應配合檢查、維護和維修,但甲方應儘量減少對乙方房屋使用的影響。

 

8-2 如果乙方放棄續約權利,或根據合同提前終止本合同,或甲方和乙方未能就是否續租達成一致意見,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終止前6個月內雙方約定的時間內陪同有興趣的後續租戶參觀房屋,但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9. 轉租、混合、轉讓和交易所

  

9-1 在租賃期間,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轉包、集團內部共享、建立聯屬公司等)將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房屋,或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與他人交換。

 

9-2 如果乙方在租賃期間將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任何第三方,或者與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或者根據甲乙雙方之間的另行書面協議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者與他人租賃的房屋進行交換,乙方仍應對房屋實際使用者的行爲及租賃期間的後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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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優先續約權

 

10-1 如果合同租期屆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房屋,乙方應在合同租期屆滿前至少四個月向甲方提交續租書面請求,並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相同條件下,乙方應享有整個房屋的優先續租權,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如果乙方只向甲方提交了房屋一部分的續租書面請求,乙方將不享有續租優先權。如果乙方過期提出續租請求,應視爲乙方放棄續租優先權。

 

10-2 Party A同意Party B的續租及續租條件後,雙方應在合同到期日前3個月就房屋續租達成租賃合同。如果Party B逾期未與Party A簽訂續租合同,則視爲Party B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續租租金按照續租合同確定。

 

11. 返回

  

11-1 B方應在租約到期或合同被提前終止的日期前將房屋歸還給A方。

 

11-2 在派對b將房屋歸還給派對a之前,派對b應該清理房屋,使房屋處於良好狀態並可以出租。派對b歸還的房屋應符合房屋交付時的狀況(即符合《附件II》和/或其他附加協議的要求)。當房屋歸還時,應由派對a或/和派對a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費用應當結清。

 

11-3 如果B方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允許B方因正常使用產生一些自然磨損)並搬出房屋(以下稱「搬出房屋」),則B方可以保留房屋裝修的現狀;否則,應恢復原狀。如果甲方在B方可以保留房屋裝修現狀前書面同意,甲方無需對B方對房屋及其裝修設施的施工或翻新做任何補償或賠償。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或因甲方違約而提前終止合同,B方無需恢復原狀態,房屋將根據現狀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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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如果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未能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或與甲方未能在書面上就續租達成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的逾期違約金,金額爲租金的3倍,並在房屋佔用期間承擔合同約定的所有能源、設備、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此外,如果乙方在租約到期或合同提前終止後15天未將房屋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後釋放房屋,甲方可以(但沒有義務)就地或迅速存放,並有權向乙方收取有關物品的保管費和搬遷費,甲方有權出售、轉讓、丟棄或其他被視爲合適的方式處理,並將所得款項(如有)用於支付乙方欠甲方的任何款項和損失。在款項和賠償不足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處追回餘額。
   
11-5 當甲方將乙方留在房屋內的物品歸還時,整體搬遷費用(如有)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以(但不承擔義務)將它們存放在原地或其他地方。存儲完成後,甲方應向乙方發出通知,告知他們物品的存儲情況。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自行收取物品。未及時收取視爲乙方放棄所有歸還物品的所有權,將由甲方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此類物品的存儲費,費用爲每日租金的50%。15天后,甲方有權出售、轉讓、丟棄或以其他方式處理這些物品,並使用處置所得款項(如有)償還乙方欠甲方的任何款額並賠償甲方的損失(如有)。如款項和賠償不足,第一方有權向第二方追回差額。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甲方寄出日期視爲送達日期。
   
11-6 甲方歸還乙方時,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聘請公證處、自行記錄整個過程以及製作乙方物品清單等方式。公證材料、視頻錄像和其他證據材料將由甲方保存三年,自甲方歸還之日起用於參考與核實。
   
11-7 雙方同意從租金存入資金中扣除清理和存儲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但扣除此類費用並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放棄基於合同下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對違約行爲主張損害賠償和違約金的權利。

  

12. A方的豁免

 

12-1 在租賃期間,當乙方佔用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公共設施時,若乙方因以下任何情況導致財產損失、損壞以及人身傷害,乙方在此同意,不因甲方的故意或嚴重過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任何因徵用、收購、沒收、國有化或任何國家或政府機構造成的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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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任何因盜竊、搶劫和其他刑事案件而導致的損失或損害;

 

  (3) 任何時候房屋內無水、電力、電話、傳真、空調和其他服務,包括第三方委託的計劃維護及檢修公共設施,如因非甲方原因未運營,均不屬於甲方責任;

 

  (4) B方因其他承租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和損害;

 

  (5) B方的損失和損害,如果不是由A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A方和/或爲房屋提供的安防半導體服務的保安人員以及看門人的服務不構成A方對房屋、人員和財物的責任)。

 

13. 合同違約和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

 

  (1) 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在租賃期間因甲方爲房屋設立新的抵押權而導致財產權轉讓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2) 在租賃期間,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履行修理和維護責任,導致房屋或財產損壞,或因房屋結構問題而導致乙方人員、分包商、代理人、僱員和裝潢工遭受個人傷害,甲方應負責賠償。

 

  (3) 在租期內,除非合同、法律或規定豁免的情形,甲方決定終止本合同或未經授權提前收回房屋,甲方應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情況下,除了將存入資金歸還給乙方外,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當時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提前3個月但少於6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時月租金數額的兩倍作爲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當時月租金數額的三倍作爲違約金。

 

13-2 乙方違約

 

  (1) 如果乙方拖欠租金、 存入資金、設備租賃費、 電力消耗費、 物業管理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應支付的費用, 則乙方應繳納相當於拖欠付款金額的0.3%的逾期罰款。如果逾期30天, 甲方有權中斷水、 電力和其他能源供應, 直至乙方支付所有費用。 乙方應承擔重新連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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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乙方未獲甲方書面同意改造房屋或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額外設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如果乙方對房屋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壞,或者因乙方上述行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罰款、賠償等),乙方應負責賠償。

 

  (3) b方或任何經b方明示或默示授權進入房屋或停車位的人應被視爲b方的行爲。如果此類行爲造成對甲方或建築物的個人或財產損害或丟失,b方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4) 在租賃期內,除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外,如果乙方未經授權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並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時月租金數額的違約金。如果乙方未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當時月租金數額三倍的違約金。甲方可以從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存入資金的剩餘餘額中扣除上述違約金,不足部分將由乙方另行交付。

 

租賃終止是指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租賃關係,僅限於書面聲明。

 

  (5) 如果B方將該房屋註冊爲其住所的話,並且B方在租期終止後30天內未完成變更或註銷登記,或未向A方提供登記證明副本以備案,B方應向A方支付相當於當時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遭受的損失,如果乙方採取以下行動:

 

  (a) Party B及其僱員和承包商在建築物或住宅任何部分上的故意或過失行爲;

 

  (b) 當事方B違反或未遵守合同的任何適用條款;

 

  (c) 除非b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提供合理解釋,否則b方及其僱員和其他承包商的行爲將影響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正常運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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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不可抗力

  

14-1 如果產權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力事件被摧毀或無法用於研發和辦公,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雙方均不追究違約責任。合同自任何一方發出通知之日起終止。甲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剩餘租金存入資金、不計利息地扣除合同第13條規定的相關費用後,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剩餘租金和b方預付的其他費用返還給b方,只要b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支付了合同及補充協議規定的b方應支付的一切費用。

 

14-2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該事件發生後15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有關不可抗力事件的具體情況,並提供支持文件以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和持續(包括政府監管文件,如果適用),在電信中斷情況下直至恢復電信。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未按照上述規定通知另一方並提供適當證明,則該方不得基於無法履行相關義務而請求免除責任。此外,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最小化損失,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負責。

 

14-3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無法預見且在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事件,儘管該方付出了合理的注意,但仍然是不可避免的,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瘟疫、洪水、火災、風暴、海嘯或其他自然災害,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暴動等。

 

15. 終止合同

  

15-1 雙方同意,一方可向另一方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在以下情況下,違約方應支付當時月租金的三倍給另一方作爲違約金。如果違約方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則餘額仍須補足。

 

  (1) 甲方未能按時交付房屋,且在乙方書面通知後30天仍未能交付房屋;

 

  (2)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Ⅱ規定的要求,導致租賃目的無法實現;或者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的安全。

 

  (3) B方未能獲得A方的書面同意來更改房屋的使用方式;

 

  (4) B派對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或其他無法修復的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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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方未經A方書面同意及相關部門批准,擅自變更物業規劃涉及的生產和使用性質。

 

  (6) B方未經A方書面同意,也未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相關部門許可,增加或修改專用設備,或生產、管理、運輸、儲存、使用或處置危險化學品。

 

  (7) 派對b未經授權將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出租給任何第三方,或與任何第三方共同使用,或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與他人交換房屋;

 

  (8) B方已拖欠房租30天,並且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30天內仍無法支付租金。

 

15-2 由於違反前款第(8)項規定,甲方有權保留屋內所有物品,直至乙方將全部款項(包括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15-3 雙方同意,合同在以下情況下終止,雙方均不對終止負責。

 

  (1) 根據法律,房屋佔用區域內的土地使用權提前恢復;

 

  (2) 根據法律,房屋被徵用是因爲公共利益;

 

  (3) 房屋已包括在許可證範圍內,用於城市建設拆除。

 

  (4) 這棟房子已經受損、丟失或被認定爲危險房屋;

 

  (5) 甲方已通知乙方抵押物在租金之前已設定,並現在正在處置中。

 

16. 聲明和保證

 

a) 甲方特此聲明並保證如下:

 

  (1) 甲方具有一切必要的授權以正式有效地簽署和履行合同,並擁有依照適用法律將房屋出租給乙方的一切必要權力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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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合同不得構成違反適用法律或甲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合同。

 

  (3) 甲方保證房屋已按照相關法律(包括但不限於與安全和健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造並處於良好狀態,並擁有合法所有權。

 

b) 甲方在此聲明並保證如下:

 

  (1) B板塊已獲得一切必要的授權, 可以正式和有效地簽署並執行合同。

 

  (2) B方具有合法的營業資格。在合同續簽期間,B方將根據其營業執照的範圍從事業務活動,並且其業務活動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 乙方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與合同有關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租金。如果乙方行爲泄露了上述信息中的任何一項,甲方保留追溯對乙方進行賠償的權利。

 

17. 安全生產

  

17-1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海浦東軟件園《企業安全管理通知》(詳見附件Ⅲ),並對自身的安全管理負全部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甲方,並在事後提供書面報告,盡最大努力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如事故情況嚴重並導致或可能導致人員傷亡,乙方還應依法直接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17-2 在合同的租賃期內,甲方有權追索乙方,並在上海浦東軟件園區域發生安全事故時終止合同。如果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

 

17-3 派對B的安全記錄將被用作派對B的優先權,例如續租和延長租期(如有)。

 

18. 其他條款

 

18-1 雙方簽署和蓋章後,合同立即生效。

 

18-2 未完成的合同事項可以由甲方和乙方之間的補充協議或條款來結束。 補充協議、條款和合同的補充內容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同中的書面條款及其補充條款、協議和附件中的空格具有與印刷語言相同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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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雙方簽署合同時,應明確了解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並願意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依據合同主張。

 

18-4 甲方和乙方應在履行合同期間通過協商解決爭端。如果雙方未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則雙方同意選擇以下方法(2)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1)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仲裁應根據仲裁申請時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

 

  (2) 將訴訟提請至所在地人民法院。

 

18-5 該合同有四份,附件附有,甲方、乙方、業務部門、稅務部門各持有一份。所有板塊具有相同的效力。

 

18-6 所有與合同登記相關的費用和稅收(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稅)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上海的規定由雙方承擔。

  

18-7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完成所有形式的非營利性研究活動,以進行行業研究,包括但不限於問卷調查、與業務高管的訪談以及經濟數據的收集。甲方不會將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數據用於其他目的,除了行業研究,並且不會向與工業研究無關的第三方透露任何商業機密。18-8 乙方確認甲方對本合同相關條款已進行全面解釋,並予以解釋;乙方承認並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這些條款是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的。

 

(沒有後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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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I

房屋的平面圖 

 

附件II

 

房屋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以及甲方允許乙方書面完成的裝修和額外設施

 

房屋交付的當前情況,房屋交付標準:

 

1. 共用區域的精裝修 (包括入口大廳、大堂、公共走廊和浴室);

 

2. 室內(辦公區域)牆壁塗成白色,礦棉板吊頂已安裝,燈具已安裝,水泥地面已鋪裝。

 

附件三

 

上海浦東軟件園企業 安防-半導體管理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上海市生產安全條例》,進一步加強上海浦東軟件園的安防-半導體管理,有效保護園區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此通知園區的安全管理如下:

 

1. 園區內公司的安全管理責任

 

公園內的公司應該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公司租賃的區域,在工作過程中,員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或與工作相關的經歷,並承擔責任。

 

  (1) 園區企業將安全專員指定爲第一安全聯絡員,負責租賃區域的安全工作,並與上海浦東軟件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軟」)聯繫。如果安全專員職位變動,工作繼任者將自動成爲第一安全聯絡員,或園區將指派其他人員,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普軟。

 

  (2) 嚴格遵守與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並具備經營業務和行業板塊所需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

 

  (3) 根據浦軟公司的書面批准,如果一家公司可以轉租或轉租辦公室,則應根據本通知的內容與轉租戶簽訂一份安全管理協議,重點明確安全責任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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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操作的安全要求

 

  (1) 建立以安全責任制度爲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程和體系。加強對供應商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員工日常安全工作教育培訓。 提供安全管理人員及設備。按照相關規定製定安全標準及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2) 在租戶範圍內的裝修和設備安裝應符合安全和消防的相關規定、規範和標準。根據國家和地方規定,施工和設備安裝需要經過審查和驗收。

 

  (3) 設施和設備必須通過檢查、測試和驗收,並應由經過培訓和合格的人員操作。 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設備和操作人員應按照相關法規每年進行審查。

 

  (4) 不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

 

  (5) 在指定區域進行貨物的裝卸作業,做好現場安全監督和壓力位支持。

 

  (6) 嚴禁將員工安置於上海浦東​​軟件園的辦公區域。

 

  (7) 事故或安全隱患的風險應該自我檢查並及時整改。與普適公司和物業管理單位合作進行安全檢查和整改。

  

3. 消防安全要求

 

  (1) 積極參與消防演習,與浦軟公司和物業管理單位合作。

 

  (2) 按照規定,在自己租用的區域配備滅火器。按照規定的要求設置,辨識明顯的緊急疏散示意圖。始終保持疏散通道和出入口暢通。

 

  (3) 非吸菸區嚴禁吸菸。違反規定禁止使用明火。

 

  (4) 禁止擋住、關閉、佔據疏散通道和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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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防-半導體和交通安全要求

 

  (1) 提高員工對個人安全、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的認識。妥善保管現金、證券等貴重物品,並設置更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盜竊。

 

  (2) 員工或其親屬擁有的機動車輛必須嚴格遵循交通信號和交通標誌的指示行駛。停車需符合規範和法規。

 

一旦發現或發生緊急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或公共安全狀況,應儘快報告浦東軟件公司。如果情況特別緊急,也可直接向公安、消防、應急等相關部門報告,然後立即向浦東軟件公司報告(聯繫方式:400-676-1818或61821818)。

 

出租人(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上海浦東軟件園有限公司。 上海中融諮詢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中國上海浦東區國守境路498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中國上海浦東區博雲路2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61821818  
代理人: 代理人:
簽字及蓋章: 簽字及蓋章:
簽訂日期:n 簽訂日期:
2023-9-5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上海浦東 上海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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