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axpq324ex311.htm EX-31.1 Document

附錄31.1
認證
我,史蒂芬·J·斯庫裏,證明:
1.我已經審閱了美國運通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我們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13a-15(e)和15d-15(e)規定)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法》13a-15(f)和15d-15(f)規定);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設計了此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使此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以便爲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用於外部目的的財務報表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就本報告涵蓋期間結束時,就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提出了我們的結論;以及
(d)本報告中披露註冊人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如果是年報,註冊人的第四會計季度)發生的任何變化,而且對註冊人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有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會重大影響註冊人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以及
5.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披露:
(a)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b)任何與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員工有關的欺詐行為,不論其重要程度為何。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s/ 史蒂芬·J·斯奎里 
史蒂芬·J·斯奎里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