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2
根据15 U.S.C. § 7241认证书
规则 15d-14(a) 一起。 的证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John Crowley,证明:
1. 我已审阅凯杰制药公司的这份季度报告表格 10-Q ;
2. 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或者在公布这些建议时应考虑的情况下,有关本报告涵盖的期间使表述不会误导;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4. 注册人的其他负责认证人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定义) 为确保来自公司以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被其他实体及时通报给我们,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和页面。为了提供合理的保证,以确保遵循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以供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我们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过程,并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内部控制过程的设计;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提出了我们关于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止到本报告所述的期间的结束;并 13a-15(f)和页面。适用于《交易所法》第15条15(f)文件所定义的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对注册公司的披露进行核实并具备: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造成设计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特别是由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得这样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证,关于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以及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用途。
5. 公司其他认证员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一次的内部控制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效职能的人)披露了以下信息:
(d) 披露在本报告中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已经发生的注册人内部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已经或有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以及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的内部控制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披露: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 通过: | /s/ John Crowley | ||||
John Crowley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
信安金融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