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31.1
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認證
規則 13a-14 (a) 和 15d-14 (a) 在證券交易所下 1934 年法案,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通過
我,索拉布·薩哈,保證:
1。我已經審查過這個了 表格上的季度報告 10-Q Centessa 製藥有限公司的;
2。據我所知,這份報告沒有 包含對重大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省略陳述作出陳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實,但在本聲明所涵蓋的時期內不構成誤導 報告;
3.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材料中均公允列報 尊重註冊人截至本報告所述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這個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定義見《交易法》規則) 13a-15 (e) 和 15d-15 (e) 以及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定義見《交易法規則》) 13a-15 (f) 和 15d-15 (f)) 對於註冊人來說 並有:
(a) 設計了此類披露控制和程序,或使此類披露控制和程序是在我們的指導下設計的 監督,確保這些實體內部的其他人將與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告知我們,尤其是在本報告編寫期間;
(b) 設計了對財務報告的此類內部控制,或使此類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是在我們的領導下設計的 監督,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並根據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
(c) 評估了註冊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介紹了我們關於以下方面的結論 根據此類評估,截至本報告所涉期末,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變化 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如果是年度報告,則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對註冊人的內部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財務報告;以及
5。根據我們對內部的最新評估,我和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已經披露了信息 控制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員)的審計委員會提交的財務報告:
(a)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是 合理地可能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b) 任何涉及在註冊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
日期:2024 年 10 月 18 日 | 作者: | /s/ Saurabh Saha | ||||
索拉布·薩哈 | ||||||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