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hibit32_2q32024.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证明
18 U.S.C.第1350条(根据其采纳的内容
根据第906节的规定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关于致独立银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根据于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本人Paul B. Langdale,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并依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谨在我所知范围内和作为公司的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确认:
1. 报告完全符合修改后的1934年证交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事项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这些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是在报告中表达的日期和期间。
在此证明,签署人于2024年10月22日生效执行本证书。
/s/ 保罗b. 兰戴尔
保罗b. 兰戴尔
执行副总裁兼致富金融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