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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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32_1q32024.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證明
18 U.S.C.第1350條(根據其採納的內容
根據第906節的規定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關於獨立銀行集團(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報告,根據今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David R. Brooks,在我作爲公司高管的職務上,根據《18 U.S.C. 1350》,並依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聲明:
1. 報告完全符合修改後的1934年證交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事項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這些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是在報告中表達的日期和期間。
在此證明,簽署人於2024年10月22日生效執行本證書。
/s/ David R. Brooks
David R. Brooks
主席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