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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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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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報告
根據第 13 條或第 15 (d) 條
1934 年證券交易所法
報告日期(報告的最早事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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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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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設立之)州或其他轄區 | (報告書文件號碼) | (聯邦稅號) |
(總執行辦公室地址) (郵政編號)
(
(註冊公司之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NA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了前名或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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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方框表示,如表8-K記錄同時滿足在以下條款下登記人的提交要求: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
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4a-12條(17 CFR 240.14a-12),徵詢資料。 | |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進行預先開始的通信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3e-4(c)條(17 CFR 240.13e-4(c)),在展開前的通信。 |
根據法案第12(b)條規定註冊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標的(s) | 每個註冊交易所的名稱 |
紐約證券交易所( |
請用勾選符號表示申報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第230.405章)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0億2條(第2401.2億2章)中對新興成長企業的定義。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在符合任何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所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改的財務會計準則的遵循的延伸過渡期方面,是否選擇不使用核准記號進行指示。☐
2024年10月22日,Stride, Inc.(以下簡稱「公司」)發布新聞稿,宣布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財政年度第一季度財務業績。公司新聞稿副本隨函附上,作為附件99.1。
此2.02項目中包含的資訊,包括附件99.1,僅供參考,並不被視為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交易所法」)第18條的責任,也不受該條款的法律責任。此2.02項目中的資訊,包括附件99.1,不被視為納入任何根據1933年修訂版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或交易所法的申報文件,除非在這樣的文件中明確參照註明。
(d) 展覽品
展覽編號。 | 描述 | |
99.1 | 有關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財務業績的新聞稿 | |
104 | 交互式數據文件封面(嵌入在內聯XBRL文檔中)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經依法授權在此由親自簽署本報告。
其實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 由: | /s/文森特·W·馬西斯 |
文森特·W·馬西斯 | ||
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和秘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