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tianci_ex3101.htm CERTIFICATION

 

附件 31.1:主管執行官的法規13a-14(a)認證

 

 

我,高淑芳,聲明如下:

 

1. 我已審閱了天賜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Form 10-K年度報告;

 

2.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的重大事實,或者遺漏了必要的重要事實,使其陳述的語句,在所陳述的情況下,不會誤導期間覆蓋本報告;

 

3. 根據我的了解,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本報告所闡述的這些期間內,以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的各個方面公正地呈現了註冊公司全部實質情況;

 

4. 登記人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並已:

 

a) 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 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使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得到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由這些實體內其他人員向我們通報,尤其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設計了這種內部控制報告,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種內部控制報告,以便按照通用會計原則爲登記人的外部目的提供有關財務報告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編制合理保證。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在本報告中闡述了我們對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並

 

d) 披露了在本報告中發生的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發生在註冊人最近的財務季度(對於年度報告,發生在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這種變化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重大影響;並

 

5. 註冊人的其他證明人員和我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執行相同功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有合理可能會不利影響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並

 

b) 涉及公司管理層或其他在註冊人負責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其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簽名:高淑芳 高淑芳,首席執行官
  高淑芳,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