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24.1 2 ex24-1.htm

 

展览 24.1

 

授权书

 

特此知悉,在此特此通知,签署者特此构成并任命大卫·伦奇和穆罕默德·赛达尔·拉凡威·莫曼得为其真实且合法的代理人,并拥有全面的代理权。

 

  (1) 准备, 以签字人名义及代表签字人执行,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提交Form ID,包括修改,以及任何其他必要或适当的文件,以获得代码 和密码,使签字人能够向SEC进行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所要求的提交 或SEC的任何规则或法规的电子申报。

 

  (2) 代表签署人,以签署人作为应用数字公司的一名官员和/或董事之身分,执行《内华达州法团(即「本公司」)证券交易法案1934年及相关法规第16(a)条》之内容,包括相应之3、4和5表格以及其修正案。

 

  (3) 履行并代表委托人进行一切必要或理想的行为,以便完成并执行任何Form 3、4或5,完成并执行任何修订,并及时向SEC和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机构提交该表格。

 

  (4) 采取 任何其他与前述事项相关的行动,据该委托人认为可能对受托人有益,符合最佳利益,或法律上受委托者要求,在此明白受委托者凭此授权有权替受委托者签署文件,该文件形式及内容,应由受委托者酌情批准。

 

据此签署,特此授予每位代理人完全的权力和权限,进行任何及一切必要、需要或适当的行动和事物,依照此处授与的权利和权力,一切都视为担任,如同当事人亲自在场,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权力,特此批准并确认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替代者在此授权和权力依据此授权书和权力所执行或引起执行的一切行为。签署者承认,上述代理人,应担任签署者的请求下提供此服务,并不担任也不公司担任签署者须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在未经签署代理人之前对持有并进行与公司发行的证券交易相关的表格3、4和5的要求的持有人保持有效,除非(a)签署人在书面签署递交给前述代理人或(b)在稍晚日期与本授权书中概述目的相关的新授权书取代之前。

 

证明人为此授权书的执行人于本15日签署本文件。 2024年10月1日。

 

  /s/ 康明斯
  签名
   
  康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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