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A 2 gev3q202410qex31a111111.htm EX-31.A Document
附件31(a)
根据《Sarbanes-Oxley法》第906条颁布的18 U.S.C.第1350条,我,Qwest Corporation的首席执行官Kate Johnson,证明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Qwest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的要求,并且该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上都准确地反映了Qwest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
1934年修正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或第15d-14(a)条规定

我,Scott Strazik,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GE Vernova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我和申报人的其他证明人应对建立和维护对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负责(根据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并且已经: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c)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商的另一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s/ 斯科特·斯特拉齐克
斯科特·斯特拉齐克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