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展覽
CONYERS DILL & PEARMAN 29日 層 One Exchange Square 8康奈特廣場 中央的 香港 電話 +852 2524 7106 | 傳真 +852 2845 9268 conyers.com |
2024年10月22日 |
案件編號:1003130 (852) 2842 9580 Ryan.McConvey@conyers.com |
向上融科控股有限公司
18樓,格蘭璧大廈,1號大樓
太陽宮中路16號
朝陽區
北京,100020
中國
尊敬的先生/女士:
向上融科控股有限公司 (這個“權益代理”)
我們在開曼群島擔任公司的特別法律顧問,就申報表F-3(檔案號碼333-282761)以及所有修訂或補充文件(「申報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24年10月22日提交,截至日期修訂,涉及對公司225,000,000股A類普通股的登記申報,每股面值為0.00001美元(「證券法」A類普通股”).
為了表達這個意見,我們已審閱了《登記聲明書》的副本。我們也已查閱(1)公司目前已採用的第四次修訂及重製的組織章程、公司細則,(2)董事會行使的無異議書面決議,日期為2024年10月18日(「決議」),(3)2024年10月15日由公司註冊處發出的有關公司的證書被證實為有效(「證書日期」),(4)從公司收到並於2024年10月10日核證的成員登記簿和股份名冊的副本,以及(5)根據需要對法律問題進行了其他文件的查閱和問詢,以便提供以下所陳述意見。
我們已假定:(a) 所有簽名均真實且正確,所有副本(無論是否經核證)均符合我們檢查的原件,並保證取自此等副本原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b) 如由我們參照草擬形式檢閱的文件,將以該草擬形式執行或已執行並/或以該草擬形式申報,且如我們檢閱過該文件的多份草擬,所有更改均已標記或以其他方式引起我們的注意;(c) 我們檢閱的《登記申明》及其他文件中所作的所有事實陳述均正確完整;(d) 決議已在一個或多個適當召集、組成和法定人數的會議上通過或經由無異議書面決議通過,將繼續全面有效,並不會被撤銷或修訂;(e) 與此處所表達的意見有關的,除開曼群島外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不會對其產生任何影響;(f) 若公司出售任何A類普通股,公司將按照該等股票的全部發行價收取代價,該代價至少應等於其面值;(g) 《登記申明》根據美利堅合眾國法律具有有效性和約束力,並且《登記申明》將與委員會適時申報。
我們對開曼群島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未進行調查,並且不表達任何意見。這份意見將受開曼群島法律管轄並解釋,僅適用於目前開曼群島的法律和實踐基礎。
基於並根據上述,我們認爲:
我們特此同意將此意見作為附表收入到公司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Form 6-k目前報告申報中,該意見將被納入並視為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並同意在註冊聲明的招股說明書的“民事責任執行”和“法律事項”標題下引用到我們公司。 在給予此同意時,我們特此聲明,我們並不承認自己屬於證券法第7條或該條例之下發布的規則要求同意的人類別。
您的真誠之至,
/s/ 康尼斯戴爾及裴爾曼
康伊斯迪爾&皮爾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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