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wabex3113q2024.htm EX-31.1 Document

展覽31.1
認證
我,Rafael Santana,證明:
1. 我已查閱美國西屋制動公司的第10-Q表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這份季度報告並未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遺漏必要陳述以使該等陳述在作出時不會在所涉事項下對本季度報告所涵蓋的時期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本季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對申報人在本季報告提呈的期間內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狀況公正呈現。
4. 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定)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定)為公司而我們已經:
(a)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或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在準備本季度報告期間由其他實體內的人員向我們披露。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種內部控制,或導致這種內部控制在我們的監督下得以設計,以提供有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申報人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這份季度報告提出我們對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對本季度報告期末的評估;
(d) 在本季度報告中披露了在公司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或合理可能導致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變化;並。
5. 本公司的其他擔任證書官員和我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本公司的審計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管理內部財務報告的設計或運作上的實質缺陷,並可能會不利於報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對申報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大作用的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為,不論其是否重要。
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作者: 
/s/    RAFAEL SANTANA         
名字: Rafael Santana
職稱: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