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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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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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報告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條款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條
報告日期(報告的最早事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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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憑章程所載的完整登記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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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設立之)州或其他轄區 | (報告書文件號碼) | (聯邦稅號) |
(總執行辦公室地址) (郵政編號)
(
(註冊公司之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不適用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了前名或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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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方框表示,如表8-K記錄同時滿足在以下條款下登記人的提交要求: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17 CFR 230.425),書面通信 | |
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4a-12條(17 CFR 240.14a-12),徵詢資料。 | |
根據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進行預先開始的通信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3e-4(c)條(17 CFR 240.13e-4(c)),在展開前的通信。 |
根據法案第12(b)條規定註冊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標的(s) | 每個註冊交易所的名稱 |
請用勾選符號表示申報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第230.405章)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0億2條(第2401.2億2章)中對新興成長企業的定義。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興成長公司,則在核對標記中指示,如果註冊公司已選擇不使用根據《交易所法》第13(a)條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來符合標準。 ☐
2024年10月23日,布魯克萊恩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發表新聞稿,公佈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收入。此外,公司宣布董事會核准支付每股0.135美元的定期季度股息,將於2024年11月29日支付予截至2024年11月15日的股東。該新聞稿副本已附上作為附件99.1,並特此參考並納入本文涉及內容。
關於宣布本公司季度收入的新聞稿,本公司將投資者簡報張貼在其網站www.brooklinebancorp.com上。投資者簡報副本已附上作為附件99.2,並特此參考並納入本文涉及內容。
99.1 | 布魯克萊恩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24年10月23日發布的有關收入和股息核准的新聞稿 | |||
99.2 | 布魯克萊恩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簡報,於2024年10月23日發行 | |||
104 | 交互式數據文件封面(嵌入在內聯XBRL文檔中)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經依法授權在此由親自簽署本報告。
布魯克萊恩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由: | /s/ 卡爾M. 卡爾森 |
卡爾M. 卡爾森 | ||
聯席主席,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及策略主管 | ||
展覽指數
以下展品作為本報告的一部分附上:
展覽編號。 | 描述 | |||
99.1 | 布魯克線銀行公司發布2024年10月23日盈利和股息核准的新聞稿。 | |||
99.2 | 布魯克線銀行公司的投資者介紹,於2024年10月23日發行。 | |||
104 | 交互式數據文件封面(嵌入在內聯XBRL文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