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slm20240930ex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SLm Corporation (公司)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本人Jonathan W. Witter,公司首席执行官,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 1350条款,特此声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修正案的要求;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为准确,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s/ 乔纳森·W·维特
乔纳森·W·维特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