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
目前的報告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條規定
證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項日期):
(根據其章程規定的註冊人準確名稱)
(註冊地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 (設立或其它管轄地的州) | (美國國內國稅局僱主 |
(總部地址)(郵政編碼)
報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無數據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發生更改,請填寫前名稱或前地址。)
如果Form 8-K的提交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規定的提交義務,請勾選適當的框(參見下面的A.2一般說明):
根據證券法規定的425條規則的書面通信(17 CFR 230.425) | |
根據《交易法》第14a-12條規定(17 CFR 240.14a-12),進行徵集材料 | |
|
|
根據《交易法》第14d-2(b)條規定(17 CFR 240.14d-2(b)),進行交易前溝通 | |
|
|
根據《交易法》第13e-4(c)條規定(17 CFR 240.13e-4(c)),進行交易前溝通 |
在法案第12(b)條的規定下注冊的證券:
每一類的名稱 |
| 交易標誌 |
| 在其上註冊的交易所的名稱 | |||||
普通股,面值0.10美元 |
| MPX | 請使用moomoo賬號登錄查看New York Stock Exchange | ||||||
請在檢查標記處打勾,表示註冊公司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規定的新興成長型公司(本章第230.405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的第120億.2條(本章第2401.2億.2條)。
新興成長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請勾選複選標記,表明註冊者已選擇不使用延長過渡期來符合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a)條規定提供的任何新財務會計準則。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