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品32.1
根據認證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根據所採用的
2002年薩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條款
關於菲利普莫里斯國際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本人Jacek Olczak,公司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根據18 U.S.C. § 1350的規定,特此證明: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
(2) 本報告中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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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JACEk OLCZAK |
Jacek Olczak |
首席執行官 |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