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覽32.2
根據認證
18 U.S.C. 第 1350 節,
根據所採用的
2002年薩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條款
菲利普莫里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報告,已於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下稱“報告”)。本人Emmanuel Babeau,公司的臨時代碼財務主管,根據刑法第18編第1350條,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 本報告中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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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伊曼紐爾·巴博 |
伊曼紐爾·巴博 |
首席財務官 |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