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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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hibit32-109302024.htm
EX-32.1
Document
展览32.1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根据本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Vimal Kapur,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根据美国18 U.S.C.第1350条以及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情况,谨此证实: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2)
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日期: 2024年10月24日
作者:
/s/ 维马尔·卡普尔
维马尔·卡普尔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