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證書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根據 906條
2002年《塞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18 U.S.C. § 1350
關於Expro Group Holdings N.V.(以下簡稱「公司」)截至日期的季度報告,即Form 10-Q的三個月 2024年9月30日 根據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鑑於《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採納,本公司首席財務官Quinn P. Fanning證明,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條,據本人所知: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
2024年10月24日 |
/s/ 奎恩·P·範寧 |
奎因·P·範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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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