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證明
18 U.S.C. 1350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2024年10月24日
關於凱撒鋁業公司(Delaware corporation)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本"報告"),根據美國聯邦法典第18編第1350章以及《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公司首席財務官兼執行副總裁Neal E. West在此特此證明,根據其知識:
特此證明,簽署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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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Neal E. W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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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al E. W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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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副總裁兼致富金融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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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