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第424(B)(4)条提交
注册说明书编号
333-281054
7742400美国航空公司 存托股份
WeRide Inc.
相当于23,227,200股A类普通股
这是WeRide Inc.的美国存托股票(ADS)的首次公开发行。我们将发行7,742,400股美国存托股票。 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三股我们的A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01美元。
之前 对于此次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
于完成是次发售及同时进行的私募后,我们的已发行股本将包括 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瀚博士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首席技术官Li博士将实益拥有我们发行的所有 B类普通股,并将能够行使合计约74.0%的投票权的总投票权我们的已发行和已发行股本完成后,紧随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人 配售,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将拥有除投票权和转换权以外的相同权利。每个 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每股有权一票,而B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对提交他们表决的所有事项有权每股40票。每股B类普通股 可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完成的同时,某些投资者已同意购买 来自我们的320.5美元A类普通股,包括(I)由雷诺日产三菱联盟的风险投资基金Alliance Ventures提供的9700万美元,(Ii)由JSC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提供的6950万美元 基金SPC,(Iii)Get Ride Inc.的5,000美元万,(Iv)北京明红4,600万美元,(V)科创智兴控股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Vi)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和广汽资本2,000万美元 同时进行的两次私募均为每股配售价格,相当于经调整的首次公开招股价格,以反映美国存托股份与A类普通股的比率。我们的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S的规定,拟向每位投资者发行和出售A类普通股将通过私募方式进行,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豁免注册。 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或证券法。各私募投资者已同意在180天内不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任何A类普通股(或 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2个月(除若干例外情况外),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于同时定向增发中认购的普通股。
德国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已认购并获得承销商分配的总计6,451,613只美国存托凭证 相当于本次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约83.3%,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美国存托凭证认购按首次公开发售价格按相同条款进行 与本次发行中提供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承销商从该投资者购买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获得的承销折扣和佣金,将与他们在此次发行中向公众出售的任何其他美国存托凭证获得的承销折扣和佣金相同。对于更多 信息,请参阅“承保”。
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 股票市场的代码是“WRD”。
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涉及风险。请参阅“风险因素“从第35页开始,了解购买美国存托凭证前应考虑的其他信息和因素。
威瑞德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大陆的运营公司中国,而是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主要经营 由其在大陆的子公司中国进行。在本注册声明中,“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本公司”或“我们的”是指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WeRide Inc., 及其子公司,包括WeRide,而WeRide指的是广州文源智行
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在大陆的子公司。除非另有说明,在描述业务和运营的上下文中,我们指的是业务和运营 由WeRide指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及截至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有集团内贷款、出资额及按集团内交易支付的金额。见“招股说明书摘要--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流”。我们已经建立了严格的控制和 监控我们组织内部现金流的程序。我们集团的现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每笔现金需求由经营单位的业务部门筹集后,要求 通过两至五级审查程序,取决于提出此类要求的相关业务部门和涉及的现金金额。一名员工不允许完成现金转移的所有必要审查,而只能 整个过程的一部分。对于非正常业务过程中的特殊现金要求,可能需要额外审查,以确保现金转移符合我们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在如此多的现金之后 要求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部向相关经营单位进行现金转账。我们严格遵循上述控制和程序,以确保每一笔转账 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和我们的子公司之间的现金转移还有待内部批准。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和我们的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没有任何困难。现金转账 本公司透过本组织支付股息或向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付款之能力亦受中国法律及法规之限制及限制,从而导致 您在本次发行中投资的我们证券的价值将大幅缩水,或变得几乎没有价值。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除现金外,没有其他资产 在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转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并无任何附属公司向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派发股息或作出其他分派,亦无派息或分派 已经支付或支付给美国投资者。未来,我们可能会以出资或股东贷款的方式,将海外融资活动(包括是次发售)所筹得的现金收益转移至我们的内地中国附属公司,如 情况可能是这样的。有关现金如何通过我们的组织转移以及这些限制的详细说明,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流”。
我们面临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与总部设在或拥有我们的业务相关的不确定性 主要是内地中国和复杂多变的中国法律法规。例如,我们面临着与中国政府在管理我们的运营方面拥有重大权力并可能影响或干预我们的运营相关的风险 我们在任何时候的运营、对中国发行人海外发行的监管批准和外国投资、反垄断监管行动和数据安全监督。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业务和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变化,将大大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
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 它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内地中国或香港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总部设在内地的我们的审计师中国。根据《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 或者HFCAA,如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我们提交的审计报告是由连续两年未接受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禁止我们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在 美国证券交易所或美国场外交易市场。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被摘牌或面临被摘牌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大大限制或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缩水或变得一文不值。 此外,在
2021年12月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了最终修正案,实施了HFCAA下的披露和提交要求,据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确定 如果发行人提交了一份载有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年度报告,而PCAOB认为由于以下原因而无法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则该发行人即为 由外国司法管辖区的主管当局采取的立场,然后将在发行人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委员会确定的发行人后对其实施交易禁令。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了一份 该报告撤销了2021年12月16日的裁决,并将内地中国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每年,PCAOB 将决定是否可以全面检查和调查内地中国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如果PCAOB未来确定它不再具有全面检查和调查的完全访问权 如果我们是内地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并且我们继续使用总部设在上述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报表发布审计报告,我们将被识别为 提交表格年度报告后经委员会确认的发卡人20-F有关财政年度的。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被确定为佣金指定的发行商 任何未来的财政年度,如果我们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这样的公司,我们将受到HFCAA规定的在美国进行交易的禁令的约束。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 内地中国-PCAOB历来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与其审计工作有关的情况“,以及”风险因素-与在内地经商有关的风险中国-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被禁止交易 美国根据HFCAA的规定,未来如果PCAOB无法彻底检查或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美国存托凭证被摘牌或禁止交易,或面临被摘牌或被禁止交易的威胁 交易,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价格:每美国存托股份15.5美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没有确定这份招股说明书是否属实或完整。任何对 相反是一种刑事犯罪。
据美国存托股份报道, |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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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募股价格 |
15.5美元 | 120,007,200美元 | ||||||
承保折扣和佣金(1) |
1.085美元 | 8,400-504美元 | ||||||
扣除费用前的收益,付给我们 |
14.415美元 | 111,606,696美元 |
(1) | 有关补偿的其他信息,请参阅“承保” 由我们支付给保险商。 |
我们已经给了承保人一份30天在首次公开募股时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后最多购买1,161,360只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
承销商预计将于7月1日左右在纽约、纽约和纽约交割美国存托凭证。 2024年10月28日。
摩根士丹利 | J.P. Morgan | 中金公司 |
abc我 | 法国巴黎银行 | 老虎经纪公司 |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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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1月18日(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第25天)之前,所有在 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无论是否参与此次发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这是交易商在作为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份额交付招股说明书的义务之外。 或订阅。
你应该只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自由写作中包含的信息。 我们授权将招股说明书分发给您。吾等及承销商并无授权任何人向阁下提供本招股章程或由本公司或其代表拟备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以外的任何资料。 我们或承销商对其他人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提出出售,并寻求购买美国存托凭证的报价,仅在此类报价和 销售是允许的。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免费撰写的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仅在其日期之前是准确的,无论其交付时间或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销售时间。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 招股说明书可能在那一天之后发生了变化。
我们和任何承销商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允许 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美国存托凭证,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提交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在美国以外的人拥有这一点 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提交的免费写作招股说明书必须告知自己并遵守与在美国境外发售美国存托凭证和分发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提交的免费写作招股说明书有关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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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要的全文由更详细的内容限定,应结合以下内容阅读 信息和财务报表出现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地方。除此摘要外,我们还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特别是在“风险因素”一节中讨论的投资美国存托凭证的风险。 在决定是否投资美国存托凭证之前。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有关WeRide行业和WeRide运营地区的信息,包括其一般预期、市场地位、 市场规模、市场机会、市场份额、竞争格局、市场排名、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其他管理估计,基于一份日期为2024年8月的行业报告,该报告由我们委托并由 中国洞察行业咨询有限公司,或中投公司,提供有关威瑞德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或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都没有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我们也没有 参与本次发售的任何其他方也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我们提醒投资者切勿过分依赖所提供的资料,包括统计数字及估计数字。 或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我们的使命
用自动驾驶改变城市生活。
概述
我们相信 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和经过商业验证的技术之一,旨在满足从城市环境到高速公路的广泛场景。由智能、多功能、经济实惠的 并且适应性很强我们搭乘一趟平台,WeRide提供从L2到L4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满足开放道路上最广泛的使用案例中的绝大多数交通需求,包括移动性、 物流和环卫行业。2023年9月,WeRide荣登《财富》杂志《2023年改变世界》榜单前十。这一表彰突出了我们对社会和 通过突破性的创新和可持续的商业实践,我们将与特斯拉和通用汽车等行业巨头并驾齐驱。
WeRide是自动驾驶行业的全球领导者和先行者。WeRide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史无前例里程碑:
• | 世界上第一家在7个城市的30个城市运营和测试产品的自动驾驶公司 国家/地区; |
• | 世界上唯一家获得自动驾驶车辆测试许可的自动驾驶公司 四个国家; |
• | 世界上第一家向公众提供L4级收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的公司,运营轨道最长 记录;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为开放道路设计的L4机器人巴士的公司,也是第一家 在开放道路上向公众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服务;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L4机器人面包车的公司,致力于城市内的货物递送和获得 机器人面包车在开放道路上的测试驾驶许可证;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为开放道路和 率先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扫地机城市清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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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上第一家积累了10,000辆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公司 订单,以及各行业最先进的商业化里程碑;以及 |
• | 唯一家在18个月内实现ADAS解决方案批量生产的自动驾驶公司 发展,是同行中最快的。 |
从第一天起,我们就决定应对商业上的挑战 自动驾驶的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扩展性。我们认为,创新不是在真空中蓬勃发展,而是必须在现实世界中应用。因此,我们开始了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懈追求 是可部署的,而不是试验性的,可商业化的,而不是概念性的,致力于为我们各个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不是一条容易的路,但事实证明是这样的 正确的那个。
我们努力通过建立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站台,我们的 由先进的智能模式和我们无与伦比的开放道路运营经验支持的基础模式和业务主干。我们多样化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车队遍布全系列使用 案例是我们技术的多功能性、可靠性和商业准备的最有力证明。我们行业领先的WeRide One平台具有高度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便于跨各种类型的车辆轻松部署 以及在不同城市环境下的应用。此外,利用我们的人工智能能力,我们通过最新的端到端智能模型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平台,这些模型在复杂的感知、预测和规划任务方面表现出色 效率很高。我们强大且多功能的分析功能嵌入到我们搭乘一趟平台在构建我们自己的智能模型和为我们现有的Tier-1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供应商。我们的技术进步成功地创造了飞轮效应,使我们能够通过严格的资源投资有效地保持我们的领先地位。
此外,我们一直通过与我们的战略联盟建立战略联盟来加速我们的技术商业化 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包括世界级整车原始设备制造商、一级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以及行业内的许多其他关键利益相关者。此外,我们积极主动的全球业务,其特点是及早进入市场 和广泛的地理覆盖,无疑使我们领先于我们的同行。我们在国际市场上成熟的业务开发能力和全球认可,使我们能够抓住全球商业机会,并渗透到 新兴的自动驾驶市场更快、更顺畅。我们强大的现金跑道,由一个推向市场确保稳定现金流的战略,使我们能够 超越行业周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这些因素共同为WeRide在全球自动驾驶行业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独特的优势。
今天,WeRide运营着世界上最大的自动驾驶车队之一并一直在交付和 扩大提供L4级自动驾驶服务,包括在移动、物流和环卫行业。其L4级自动驾驶车辆能够在密集的城市环境中导航,全天候运行, 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它的全球业务和无事故记录证明了它在任何天气条件和环境下操作自动驾驶车辆的能力。WeRide的自动驾驶车辆是 在亚洲、中东和欧洲的30个城市和7个国家试运行和进行商业试点。WeRide是L4级自动驾驶公司,业务遍及大多数国家。它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L4自动驾驶技术也使其在开发尖端ADAS解决方案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它与博世合作,博世是全球市场份额最大的一级供应商,并已成功将一款 最先进的ADAS解决方案。
我们的收入增长了281.7,从2021年的1.382亿元增加到 2022年人民币5.275亿元。2023年,我们的收入为人民币4.018亿元(5530万美元),与2022年相比略有下降。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收入为人民币18290元万和 150.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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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万美元)。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I)我们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销售,主要包括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以及 (Ii)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包括提供L4级自动驾驶操作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我们有过 与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球上市L4级公司相比,净亏损最小。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全年的亏损分别为人民币100.73亿元、人民币12.985亿元和人民币19.491亿元(合268.2美元), 分别进行了分析。于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吾等于期内的亏损分别为人民币72310元万及人民币8.817亿元(121.3美元)。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的净亏损为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人民币4.268亿元、4.017亿元和5.017亿元人民币(合6,90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为人民币23,150元万和人民币3.1610元万(合4,350美元万), 分别进行了分析。有关本公司本年度/期间经调整净亏损及经调整净亏损与亏损对账的讨论,请参阅“管理层对本年度/期间财务状况及业绩的讨论及分析”。 业务--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以了解详情。
以下是 到目前为止,WeRide的主要成就: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备注:
(1)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 |
(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市场机遇
老龄化 世界各地城市的人口、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和越来越多的用例为自动驾驶行业的参与者提供了巨大的机遇。自动驾驶预计将有巨大的增长。自动驾驶 技术有效地减少了人为错误,而人为错误是造成约90%的交通事故的原因,并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每辆车的运行时间,大幅提高了运营效率。WeRide积极 利用这些机会,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它已经开始在海外进行商业运营和战略扩张,将自己定位为适应这些全球趋势并迎合老龄化的特定需求 世界各地的人口、高劳动力成本和城市化。此外,自动驾驶技术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因为自动驾驶车辆在加速和 制动,可以减少15%的能源消耗,因此每年可能减少高达30000万吨的温室气体排放。自动驾驶技术还使那些行动不便的人和 创造新形式的就业机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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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车辆和控制系统工程师、软件开发人员、数据科学家和分析师,所有这些都为环境和社会效益做出了巨大贡献。到2030年, 全球和内地中国的自动驾驶市场将分别达到17450美元的亿和6,390亿美元,2022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1%和100%。特别是,L4级自动驾驶预计将 陆续主导全球和内地市场的中国,预计到2030年将分别占全球和内地自动驾驶市场收入的88%和91%。
L4级自动驾驶技术被认为可以提高安全性,增强旅行体验,降低运营成本,并已 在许多城市使用案例中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最突出的应用领域包括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机器人后勤服务和其他服务,如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卫生服务。L4和L4的商业化 上述自动驾驶使用案例预计将在全球范围内达到1,535亿美元,从2022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51%。其中几个用例已经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预计将 请参见加速增长。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备注:
(1) | 包括所有自动化水平的市场规模 |
(2) | 包括Roboweeper和其他应用 |
(3) | 包括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巴士 |
价值主张
WeRide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解决了当代人们面临的最紧迫的关切和挑战 城市生活:
• | 安全问题。我们相信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显著提高 交通安全。全球每年约发生4320万起交通事故,其中90%以上可归因于人为错误。根据美国机动车管理局的数据,L4级公司报告的平均降幅 2021年,每亿英里驾驶发生100多起撞车事故,相比之下,人类司机每10000万英里发生500多起撞车事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WeRide的自动驾驶车辆尚未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在公开道路上进行了四年的商业运营后。 |
• | 成本效益。自动驾驶可以重塑城市生活,显著改善单位 通过节约成本来实现经济。例如,据估计,到2027年,机器人出租车平台与传统共享移动平台相比,毛利率净空空间至少增加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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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中国;据估计,到2027年,机器人在新加坡的年运营成本将比传统面包车低约45%。 |
• | 环境和社会影响。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可持续的未来和 给社区带来积极的变化。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能够以更高的车辆利用率和更少的拥堵来实现更高效的交通网络,并缓解人类司机的任何短缺。与人类相比 通过优化控制,L4级自动驾驶可以将燃油效率提高15%以上,从而显著减少碳排放。自动驾驶汽车还使某些人更容易获得交通工具 个人,特别是行动不便的人。 |
• | 生活质量。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为人们花费的时间注入了活力 在运输过程中,减少了花在方向盘上的时间,据估计,这相当于每个司机平均4.3年的寿命,并为提高生产率和车内体验提供了途径。消费者准备节省20%到 30%的出行时间通过L4和更高级别的自动化。开创性的车辆设计,没有传统的驾驶员座椅、方向盘和踏板,提供无与伦比的私密性和舒适性。 |
• | 推进产业革命。WeRide正在用它的 重新定义全球技术标准的开创性产品和服务。此外,在已经熟悉L4自动驾驶技术的地区,WeRide改进和更新了当地的技术标准。这一战略方法确保 WeRide不仅是自动驾驶的先驱,而且还提升了全球自动驾驶的格局,对该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
我们搭乘一趟
WeRide是 首创第一个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我们搭乘一趟,专为各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全天候条件而设计。我们认为,自动驾驶行业正面临着 需要通过智能和强大的技术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些挑战包括,例如,确保复杂驾驶环境中的安全和可靠性,增强传感器和感知技术的稳健性,以及 提高实时决策能力,以处理不可预测的道路情况等。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平台集成了智能模型、全面的软件算法、模块化硬件解决方案和基于云的 基础设施,构成WeRide在公共道路上运营的车队的中坚力量。通过利用的高级功能威瑞德作为我们的基础模式和业务支柱,我们准备抓住行业顺风,提供 改变范式的创新,重新定义了行业视野。WeRide One在众多经过验证的使用案例中的多功能性提供了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基础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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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主要功能我们搭乘一趟:
• | 万能平台. 我们搭乘一趟作为城市自治的多功能平台 驱动,在软件和硬件上表现出普适性。我们的车辆使用类似的算法,使不同的传感器配置能够自动导航城市环境。感知模型适用于各种传感器设置和 车辆类型,而规划算法是为适用于多个用例的一般城市场景而设计的。我们的控制算法也同样灵活。硬件的模块化传感器套件可以针对不同的车辆进行配置, 共享90%以上的部件。这确保了我们的算法和基础设施快速自我改进,使我们的技术能够轻松适应新的车辆类型和应用。 |
• | 自我改进算法 和智能模型。我们基于云的数据平台实现了 包括数据处理、分布式模型训练、模型验证和部署的闭环系统。利用我们强大的人工智能能力和多年运营积累的真实世界用例,我们构建了 行业领先的端到端智能车型,推动自动驾驶行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我们搭乘一趟聘用内部员工感知、预测、规划和控制的深度学习模型, 根据运营数据进行自我改进。这些模型使用真实世界的数据不断更新,并在分布式云平台上进行培训。经过验证的车型在整个车队范围内部署,实现了人性化的驾驶和高效的决策 复杂的交通场景,模仿经验丰富的司机。 |
• | 全冗余系统. 我们搭乘一趟通过软件中的完全冗余确保安全, 硬件和运营。这包括冗余传感器、计算单元、通信网络、电源和电传驾驶系统。存在软件冗余 在系统和算法层面上都是如此,增强了可靠性。因果预测和规划模型确保在与其他道路使用者互动的同时处理最坏情况,并辅之以针对复杂环境的远程协助平台 条件。这种冗余确保了乘客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
以下是主要好处 的我们搭乘一趟和我们的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方法:
• | 技术领先地位.我们开发了涵盖所有算法的领先技术框架 堆栈。我们的自我改进算法,使用我们平台上各种用例的数据进行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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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于普及性我们搭乘一趟。这创造了一个良性循环:更多的数据导致更好的算法,从而增强我们在现有和新用例中的运营。 |
• | 更快的商业化。我们的技术对不同车型的适应性 允许更快地进入市场和商业化。机器人巴士、机器人面包车和机器人扫地机等车辆面临的监管障碍较少,它们受益于我们的可扩展技术。这带来了规模经济、运营效率、 和品牌声誉,有助于快速商业化。自推出L4级自动驾驶业务以来,我们已经扩展到七个国家的30个城市,展示了我们的技术快速适应商业需求。 |
• | 跨多个用例的成本效益。我们搭乘一趟解决不同城市的问题 应用,包括移动、物流和城市服务。我们的技术跨软件和硬件的通用性实现了高供应链效率,并降低了研发、运营和生产成本,有助于扩展到 新的用例。 |
广泛的产品和服务
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我们搭乘一趟,我们在开发、验证、商业化和扩展我们的 尖端技术,领先于同行。我们的努力最终形成了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改善了城市生活,融合了移动性和物流即服务、智能城市运营和高级驾驶员辅助 系统。WeRide是唯一一家提供全面的智能移动解决方案的纯游戏公司,涵盖了L4、L3和L2的商业化,专门为城市和高速公路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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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说明了我们的产品开发路线图和关键 商业化里程碑:
产品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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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向市场战略
我们的推向市场战略植根于 致力于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我们致力于技术发展,同时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商业化保持平衡。我们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专注于 建立商业上可行的产品和服务,这反过来又加快了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采用。我们有效地利用了我们的威瑞德 一推出我们产品的平台 迅速地。这一多功能的技术平台使我们能够快速适应不同类型的车辆,只需最少的调整,大大加快了我们向新市场的扩张,并使我们的产品范围多样化。我们打算通过一项 我们不同业务线的轻资产模式。
• | 机器人出租车. 机器人出租车是我们的第一个用例。我们一起骑行App,我们自己的共享移动性 网络,是我们主要的共享移动网络。我们还与其他共享移动平台合作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以进入当地市场。例如,我们运营着阿联酋最大的机器人出租车车队,哪里 居民可以通过Txai应用程序访问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我们与领先的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开发和销售机器人出租车。除了我们的产品收入,我们还从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中获得收入。今天,我们运营着一家 世界上最大的向公众开放付费机器人出租车车队。我们从2019年11月开始向公众提供付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已经完成 在中国和中东的公开道路上进行了1700天的商业运营,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我们的目标是分别在2024年和2025年开始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的商业生产,并为大规模商业化做好准备。 |
• | 机器人巴士. 我们是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制造的L4机器人巴士的公司 设计用于开放道路,并向公众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服务。我们与宇通和金龙客车有限公司合作制造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我们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向当地交通部门销售机器人巴士。 并为这些车辆的运营提供支持。我们目前与宇通(世界上最大的商用车制造商之一)和金龙(中国领先的商用车制造商)合作生产机器人巴士 专业从事客车开发、生产和销售的制造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已在中国、新加坡、法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的25个城市进行了商业试点。在……里面 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收到约2,000台机器人巴士的意向订单。2023年12月,我们与广州公交运营商合作,正式推出中国的第一个 以商业票价为基础的自主小巴服务。此外,与相同的合作伙伴,我们推出了中国的第一条自主快速公交线路和第一条自主夜间公交服务。 |
• | 机器人。 我们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专门用于市内送货的L4机器人面包车 2021年9月,城市商品销售总额。我们与全球领先的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如JMC-Ford Motors,制造我们的机器人。我们已经开始对我们的机器人进行道路测试,并与领先的中通公司达成了谅解 快递公司,关于我们机器人货车的未来订单。2024年5月,我们获得了牌照,使我们的机器人能够在广州指定的区域进行无人驾驶测试,这在中国是L4级自动送货车辆的第一次。我们采用了一种 灵活的商业模式,我们向客户销售我们的机器人面包车,并提供自动驾驶货运即服务 给他们.我们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收到超过10,000台机器人货车的意向订单,所有这些订单均受到目前行业订单的典型条件的约束。 |
• | 机器掠夺者。我们开发了WeRide S6,这是世界上第一台专门制造的机器人清扫车 专为开阔道路设计,采用全无人驾驶设计,油箱容量为六吨。我们的业务模式主要是提供自主道路清洁服务,并向公共清洁服务提供商出售我们的机器人清扫机。我们 robosweeper自2022年上半年起进入商业生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成功推出 的收费 机器人清扫机的大规模商业试点 自2022年以来,中国广州一直在测试我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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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城市的机器人扫地者。2024年4月,我们推出了WeRide S1机器人扫地机,这是一款更紧凑的机器人扫地机,具有400升的坦克容量,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 机器人掠夺者阵容。在产品发布后不久,我们收到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WeRide S1订单,反映出市场的强劲反响。 |
• | ADAS解决方案.我们在L4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也使我们 非常适合开发市场蓬勃发展的尖端ADAS解决方案。我们与博世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这一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作为二级供应商提供最先进的ADAS技术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而博世在供应链、质量控制、严谨的工业设计、 验证和确认能力和广泛的OEM客户网络。2024年3月,仅开发了18个月,WeRide和博世的合作伙伴关系就成功地开始了批量生产和商业推出最先进的ADAS 解决方案。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NEP高速导航功能通过OTA(空中下载)更新集成到奇瑞的EXEED Sterra ES车型中。2024年4月,由WeRide和博世开发的ADAS解决方案集成到 另一款奇瑞汽车,Sterra ET,一款超智能SUV。 |
优势
• | 成功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基于我们坚定不移的承诺 全球化。我们实现了以产品成熟度为支撑的业务增长,并展示了我们持续成功开发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能力。随着我们的产品运行和测试 作为唯一一家在四个不同国家拥有自动驾驶测试许可证的公司,我们在七个国家的30个城市拥有自动驾驶测试许可证,是在大多数国家开展业务的L4级自动驾驶公司。我们广泛的全球覆盖范围和 全面的L4自动驾驶能力使我们成为无可争议的全球领导者。我们相信,我们在全球舞台上的成功扩张有力地证明了我们技术的能力和我们产品的光明未来。 此外,我们在不同国家的业务不仅使我们能够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还带来了宝贵的见解,并增强了我们运营船队的当地价值链机会。我们致力于制作L2 通过L4级自动驾驶技术,全球可获得的技术得到了持续带来增长和商业成功的商业模式的支持。除了我们的增长势头,我们还有效地管理了我们的资源,并 在确保稳定现金流的市场战略的推动下,我们保持了可持续的现金跑道,使我们能够超越行业周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
• | 通用、可扩展、智能的技术平台。利用我们行业领先的研究和 通过多年的运营积累的开发能力和广泛的现实世界用例,我们已经开拓了自动驾驶的前沿,并推出了一个多功能的平台。我们搭乘一趟是一种经过市场验证的通用产品 自动驾驶技术平台,用于开发提供机动性、物流等城市服务的自动驾驶车辆。它可以通过最小的配置调整广泛地适应不同的用例。此外, 我们最新的端到端智能机型我们骑着一辆软件栈具有自我完善的能力,可以有效而准确地处理感知、预测和规划的复杂任务。使用我们搭乘一趟,我们有 我们能够缩短进入一个新的垂直市场所需的上市时间,我们已经推出了各种用于开放道路的自主产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在 全球16个城市。我们搭乘一趟创建跨不同车辆类型的协同效应,使我们能够享受跨不同使用案例的数据访问和算法培训的网络效果。这反过来又使我们能够保持我们的 技术领先,降低研发成本,提高运营和供应链效率,实现更快的商业化。 |
• | 领头羊和先行者。 我们是L4自动驾驶行业的全球领先者, 我们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史无前例 里程碑。作为先行者,我们拥有强大的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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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新的市场进入者的优势。我们在全球的存在、技术、人才、规模经济和合作伙伴关系是我们最强大的护城河。对于庞大的金额,根本没有捷径 我们为我们的冒险所投入的时间和资源,或者我们一路积累的里程、培训、驾驶数据和知识。因此,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保持相对于其他市场参与者和我们的 在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
• | 富有远见的管理和世界级的团队. 我们相信人才是我们 核心竞争力。我们由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汉博士领导,他是一位世界级的自动驾驶专家,在吸引和培训全球人才以及培养卓越技术文化和 创新。他是百度自动驾驶部门的前首席科学家,也是一名终身教授,在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方面有2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技术力量 专业知识和市场洞察力,专注于为当今的客户和用户提供现实世界的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团队,拥有2227名员工,其中约91%是研发人员,包括一流的人工智能科学家和自动驾驶工程师。 |
• | 跨价值链的强大合作伙伴和投资者. 我们与关键生态系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与会者加快了我们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我们与世界级汽车制造商、一级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建立了强大的联盟。我们得到了信誉良好的投资者的支持 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商业和财政资源,并使我们拥有强大的财务状况。 |
策略
为了履行我们用自动驾驶改变城市生活的使命,我们以务实的态度指导我们的技术发展,以便 它可以被部署来应对现实世界中的挑战,并通过实际的商业运营进行验证。我们计划通过以下几个战略来实现这一目标:
• | 发展业务,实现大规模商业化。我们是为数不多的自动驾驶汽车之一 全球已达到无人驾驶里程碑的公司,这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重要第一步。我们在全球三个城市提供收费机器人出租车。我们已经推出了付费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 服务大众,最近在广州,中国。我们实现了机器人扫地机的无人驾驶操作。展望未来,我们打算在我们作为全球领导者的技术和业务里程碑的基础上,迈向全面 在所有用例中实现商业化。 |
• | 继续加强我们的技术。我们将继续创新,保持领先地位。 通过改进我们的算法和完善和建立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的技术成熟度,我们在自动驾驶技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们将利用我们庞大且不断扩大的自动驾驶车队和 收集了大量的角落案例和培训数据,以进一步加强我们搭乘一趟。我们计划继续招聘一流的具有这些用途的行业人才。 |
• | 继续扩大规模 全球 在场。 我们打算改变世界各地的交通和城市服务。迄今为止,我们已在亚洲、中东和欧洲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现有成功的基础上,我们计划建立更大的 通过提供强大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以及令人信服的价值主张,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 |
• | 严明财务纪律,提高经营效率。能够降低成本和 提高运营效率对于我们行业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享受规模经济, 我们搭乘一趟这使我们能够以快速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扩张。我们预计通过以下方式降低硬件和运营成本 随着我们增加自动驾驶车辆的数量并扩大自动驾驶服务的规模,我们将在有意义的程度上实现运营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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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因素摘要
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涉及重大风险。您应该仔细考虑所有 在投资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之前,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下面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风险的摘要,按相关标题排列。中对这些风险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 标题为“风险因素”的章节。
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我们是一家在新兴和快速发展的行业中运营历史和财务记录有限的公司 自动驾驶行业,这涉及重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
• | 自动驾驶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我们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来开发和 将我们的技术商业化。我们的技术可能不会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表现良好,或者我们需要比目前预计的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商业化。 |
• | 我们的商业模式还有待测试,任何未能将我们的战略计划、技术、 产品或服务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
• | 由于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相对较新且具有颠覆性,如果我们的 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未能获得公众、我们的目标客户、用户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接受,或未能按照我们预期的速度、我们的业务、前景、运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 可能会造成物质上的伤害。 |
• | 我们正在进行,并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进行大量投资,以发展 新产品和新技术。这些新举措本质上是有风险的,我们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好处。 |
• | 我们的运营受到广泛和不断变化的政府法规的约束,并可能受到以下方面的不利影响 汽车安全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施加大量成本、法律禁令或不利的变化,并且我们可能会根据现有或未来的法律和 规章制度。 |
• | 我们的业务产生和处理大量数据,我们被要求遵守PRC和其他 与隐私和网络安全有关的适用法律。不当使用或披露数据或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
• | 如果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不断发展的客户需求,请 如果行业演变得恰如其分,根据开发的用例或按预期执行,我们营销或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 | 未能继续吸引和留住客户、管理与客户的关系或增加客户数量 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
• | 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和相关软件和硬件可能存在未检测到的缺陷或包含 严重的错误,可能会造成安全问题,降低市场采用率,损害我们的品牌形象,使我们面临产品召回,或使我们面临产品责任和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索赔。 |
• | 我们受到出口管制、制裁、贸易政策和类似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以及 不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命令可能使我们受到行政、民事和刑事罚款和处罚、附带后果、补救措施和法律费用,所有这些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 | 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紧张局势和日益加剧的政治紧张局势,特别是美国和俄罗斯之间的紧张局势 中国,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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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经商的相关风险中国
我们普遍面临着与中国在内地做生意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是:
• | PCAOB历来无法就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 |
• | 如果PCAOB被禁止,我们的ADS可能会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交易 不能全面检查或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美国存托凭证的退市或被禁止交易,或其被退市或被禁止交易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 投资。 |
• | 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中国政府对我们的业务行为拥有监督权和自由裁量权,并可能干预或 以政府认为适当的方式影响我们的运营,以推进监管和社会目标及政策立场。中国政府对中国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施加控制的行动 发行人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实施这种性质的全行业法规可能会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 变得几乎没有价值或毫无价值。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中国政府对我们的商业运营的重大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导致实质性的不利 我们业务的变化和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 |
• | 内地法律制度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中国,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也存在于其他国家 司法管辖权,包括执法方面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中国的规则和法规可能迅速演变,任何公众咨询和提前通知期限相对较短,就 我们可能需要充分适应这些变化的时间,所有这些变化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 中国-大陆中国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任何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 财务状况和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 |
• | 我们受到大陆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 流动性。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靠内地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以及任何 限制我们大陆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可能会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的贷款和直接投资规定 境外控股公司实体对货币兑换的控制,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离岸发行所得向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
• |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以下备案程序 我们未来的产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申请,或者根本无法预测。 |
与我们的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售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 |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而您 可能无法以您支付的价格或高于您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
• |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您造成重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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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具有不同投票权的双层股权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的能力 这可能会阻碍其他公司进行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
• |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没有发表关于以下方面的研究或发表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 如果他们改变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推荐,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
• | 因为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大大高于我们每股有形账面净值, 你将立即体验到大量的稀释。 |
• | 卖空者使用的技巧可能会压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 |
• | 由于我们预计此次发行后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派发股息,因此您必须依赖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升值,以获得您的投资回报。 |
• |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未来的大量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可能导致价格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会减少。 |
• |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权受到存款协议条款的限制,您可能不会 能够行使与我们股东相同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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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于2017年2月开始运营。2017年3月,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WeRide Inc.,前身为 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成立了WeRide Hong Kong Limited,或WeRide HK,前身为京驰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其全资拥有的 于2017年5月在香港成立子公司。
2019年8月,为运营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业务,广州经启 广州精启科技有限公司、WeRide HK和两家投资者共同成立了文源越兴(广东)旅游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精启目前持有该公司69%的股权。为了在中国进行试驾 南京、广州经启进一步成立了其全资子公司文源苏兴(江苏)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广州精启还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文源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和文源晶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深圳和北京设立了业务运营和研发中心,并在上海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即上海文源智行科技 自2022年6月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广州文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或我们的WFOE又在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郑州、无锡、xi、安庆、重庆。
下图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 我们的主要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
根据我们的第八届 修订和重述的章程大纲和章程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只要Tonyhan Limited和Yanli Holdings Limited(我们称之为创始人实体),或 他们的附属公司仍然是我们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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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些股东应有权共同任命、罢免和更换至少两名董事,我们称为创始实体任命的董事,通过提交书面声明 通知我们。方正实体或其附属公司保留其董事提名权没有最低持股门槛。根据2024年7月26日与Alliance Ventures亿.V.签署的提名和支持协议, 于本次发售完成后生效的Tony徐瀚博士及Li博士,Alliance Ventures亿.V.有权向吾等发出书面通知,以委任、罢免及更换两名董事。在活动联盟中 如果联盟风险投资公司在此次发行后出售我们的股份,相当于我们当时完全稀释后股份的1%至2%,则它将失去提名一个董事的权利,如果亿Ventures亿.V.在以下情况下出售我们的股份 提供相当于我们当时完全稀释的股份的2%或更多的股份,它将失去所有提名董事的权利。为保持联盟创投亿.V.S提名权,Tony徐瀚博士、Li严博士行使董事 直接通过创始实体任命,并任命来自Alliance Ventures亿.V.的被提名人为创始实体任命的董事。根据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的建议,这些实体加在一起将无权任命超过 两位导演。
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
威瑞德公司不是中国的运营公司,而是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其业务主要由其 在大陆的子公司中国。在本注册声明中,“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本公司”或“我们的”是指WeRide Inc.、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及其 子公司。
我们面临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以及与总部设在或拥有我们的 业务主要集中在内地的中国以及复杂和不断演变的中国法律法规。例如,我们面临与以下事实相关的风险:中国政府在管理我们的运营方面拥有重大权力,并可能影响或 随时干预我们的运营,对中国发行人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外国投资的监管审批,反垄断监管行动,以及对数据安全的监督。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缩水或 几乎没有价值或毫无价值。有关在内地营商的风险的详细描述,中国,《风险因素-在内地营商有关的风险中国》。
中国政府在监管我们的运营及其对股票发行的监督和控制方面的重要权力 由基于中国的发行人在海外进行或外国投资,可能会显著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实施这种性质的全行业法规可能会 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几乎没有价值。有关更多细节,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大陆经商有关的风险-中国-中国政府的重大监督和 对我们业务运营的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造成重大不利变化。“
中国,内地法律制度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 中国的法律执行和快速演变的规章制度可能也存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Risk 因素-在内地营商的相关风险中国-内地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都可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财务状况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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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运营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
我们主要通过我们在大陆的子公司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在大陆的业务由中国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根据商务和金融法律事务所的通知,我们已经从中国政府当局获得了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的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许可证 运营,除其他外,包括为我们一起骑行广州景奇持有的APP,我们大陆中国子公司持有的三个城市固体废物牌照和几个路测许可证。 然而,我们未来可能需要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获得额外的许可证、许可、备案或批准。如果(I)我们未能获得、维护或续期相关的许可证、许可证、备案或批准,(Ii)我们 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该等许可证、许可证、备案或批准是不需要的,但实际上它们是必需的,或(Iii)由于以下情况的变化,我们被要求获得相关批准或完成其他备案程序 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对其的解释,但不这样做,视具体情况而定,中国政府主管当局可能有权征收罚款,没收我们的收入,吊销我们的执照,并要求我们 终止我们的相关业务或对我们业务的受影响部分施加限制。政府当局的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 声誉和前景,以及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任何缺乏适用于我们的业务运营的必要批准、许可证或许可都可能导致 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本次发行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
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与其他一些中国政府 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根据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I)对打算 收购网络产品和服务以及进行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分别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二)在境外寻求上市的网络平台经营者 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必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列出了一些一般性因素,这些因素将是评估国家安全风险的重点 在网络安全审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的风险 到国外上市。如果我们被要求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我们将面临能否及时完成审查的不确定性,或者根本不能完成审查,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政府执法行动和调查的影响。 罚款、处罚、暂停我们的不合规并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并未掌握超过一百万的用户个人信息。我们有 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商业和金融律师事务所的建议完成了程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产生和处理大量 我们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有关隐私和网络安全的适用法律。不当使用或披露数据或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2月17日,经国家批准,中国证监会 国务院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引或备案细则。备案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当时中国证监会开始 受理备案申请。根据备案规则,以备案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将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即指在海外发行和上市的此类证券。 离岸实体以企业的基础权益、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利为基础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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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境内经营主营业务的境内企业中国。《备案规则》适用于中国境内企业所有境外股权融资和上市活动, 包括首字母和后续行动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股权工具,在境外市场进行证券交易。
我们于2023年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的备案文件,中国证监会在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备案结果 网站,2023年8月25日,有效期12个月。根据备案规则第1号指引,如未能于备案通知书届满前完成境外发售及上市,吾等将更新及重新提交 证监会备案材料,从头重新办理证监会备案流程。据此,我们于2024年8月在前一份备案通知到期后更新并重新报送了证监会备案材料,证监会公布了 证监会网站2024年10月17日新备案结果。新的备案通知的有效期也是12个月。我们未来的融资活动,如后续的股票或债券发行,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 私下交易,也可能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未能完成备案规则所要求的备案程序,或撤销我们完成的任何此类备案,我们将受到以下制裁: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可能包括对我们在内地的业务中国的罚款和处罚,以及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其他形式的制裁 行动。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风险因素-在内地营商的风险中国-我们可能被要求就我们的未来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 供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申请,或者根本无法预测。
控股的外国公司 《责任法案》
根据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 并由2022年12月29日签署成为法律的2023年综合拨款法案或HFCAA进一步修正,如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我们提交了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连续两年的检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禁止我们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在全国证券交易所或在 非处方药美国的交易市场。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其认定PCAOB是 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包括我们的审计师。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了一份报告,取消了2021年12月16日的任期 决定并将内地中国和香港从其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每年,PCAOB将确定它是否可以检查和 全面调查大陆、中国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如果PCAOB未来确定不再完全有权对内地中国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查 和我们继续使用总部设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报表发布审计报告,我们将被确定为委员会确定的 以表格形式提交年报后的发行人20-F有关财政年度的。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被指定为委员会指定的未来任何财政年度的发行人 如果我们连续两年被这样识别,我们将受到《HFCAA》贸易禁令的约束。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PCAOB历来 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工作“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根据HFCAA,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未来可能被禁止在美国交易,如果PCAOB 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美国存托凭证的退市或被禁止交易,或其被退市或被禁止交易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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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流
WeRide Inc.,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可能会将现金转移到全资拥有的香港WeRide Hong Kong Limited WeRide Inc.的子公司,通过出资或提供集团内贷款。伟德香港有限公司则可透过出资或集团内提供的方式,将现金转移至其在内地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 贷款给他们。我们的子公司也可以提供组内贷款给WeRide Inc.。如果我们现有的中国子公司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未来自行产生债务,这些工具 管理他们的债务可能会限制他们向WeRide Hong Kong Limited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被允许从其留存收益中向威瑞德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股息 任何,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根据《中国公司法》,我们的每一家中国子公司每年都必须预留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一定的法定准备金。 直至储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可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企业扩张基金, 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其子公司可酌情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拨入盈余基金。法定公积金与酌情权 资金不能作为现金股息进行分配。外商独资公司从中国汇出股息,须经外汇局指定银行审核。在满足上述法定条件和 根据程序,如果我们在内地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产生累积利润,并符合法定公积金的要求,他们可以向威瑞德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股息或分配收益。威瑞德香港有限公司,于 反过来,可以通过股息或其他分配将现金转移到WeRide Inc.。有了必要的资金,WeRide Inc.可以向美国投资者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并偿还其在中国大陆以外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中国。 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本公司于内地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并无向威瑞德香港有限公司或内地以外之其他实体支付任何股息。
我们已经建立了严格的控制和程序来监控我们组织内的现金流。我们集团的现金 由我们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每笔现金需求在运营实体的业务部门筹集后,都需要根据相关业务进行两到五级的审查 提出这一要求的部门和涉及的现金金额。一名员工不允许完成现金转移的所有必要审查,而只能完成整个程序的一部分。对于超出以下条件的特殊现金要求 在我们正常的业务过程中,可能需要额外审查,以确保现金转移符合我们的内部政策和程序。该现金需求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 国库部门向相关经营主体进行现金转账。我们严格遵循上述控制和程序,以确保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和我们的子公司之间的每一笔现金转移都是 须经内部批准。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和我们的子公司之间转移现金没有任何困难。未来,我们计划继续在我们的组织内根据 我们组织内每个运营实体的营运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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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各期间的转账金额。 呈上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1 | 2022 | 2023 | ||||||||||
(单位:千元人民币) | ||||||||||||
WeRide Inc.向子公司提供的贷款 |
1,229,146 | 2,836,263 | 2,362,772 | |||||||||
子公司对WeRide的偿还 Inc.(1) |
— | — | 708,391 | |||||||||
香港子公司对内地子公司中国的出资 |
645,150 | 518,406 | 986,020 | |||||||||
广州精启及其子公司在集团内支付给WFOE的金额 交易记录 |
1,730 | 61,821 | 1,595 | |||||||||
WFOE在集团内支付给广州精启及其子公司的金额 交易记录 |
45,075 | 129,631 | 162,044 | |||||||||
WFOE向广州景奇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 |
— | 195,100 | 251,142 | |||||||||
广州精启及其子公司向WFOE提供的贷款 |
164,000 | 10,028 | 45,544 |
注:
(1) | 我们在美国的子公司WeRide Corp.是2023年唯一提供还款的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没有 现金以外的资产在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转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并无任何附属公司向开曼群岛支付股息或作出其他分派。 岛屿控股公司,没有向美国投资者支付或分配任何股息或分配。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未来的任何收益,以运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看见 “股利政策。”
考虑到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以及我们在内地的实质性业务 中国,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能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向我们支付的股息,尽管我们可能在开曼群岛获得融资 通过其他方式控股公司层面。然而,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内地中国附属公司在向我们派发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任何净资产方面须受某些限制,以及 美国存托股份的投资者。外商独资企业中国将股息汇出内地,也要接受外汇局指定银行的审查。限制的金额,代表实收资本和额外的 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广州经启及其子公司的实收资本,截至目前,分别为人民币11.189亿元、人民币16.472亿元、人民币23.522亿元(合323.7美元)和人民币24.584亿元(合338.3美元) 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此外,从我们内地的中国子公司向内地以外的实体转移现金中国须受中国政府管辖 控制货币兑换。外币短缺可能会暂时推迟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或其他款项的外币汇入能力 履行以外币计价的债务。有关我们在内地业务资金流的风险,中国,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内地营商有关的风险中国-我们可能依赖股息和其他 我们大陆中国子公司为满足我们可能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支付的股权分配,以及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的影响“和”-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规定,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 我们的离岸发行所得将用于向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有关适用于我们证券投资的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请参阅 “税收。”如果我们的大陆中国子公司将来向我们支付任何股息,根据
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非中国股东可能是 如果这种股息来自利润,则需缴纳10%的预扣税。如果WeRide Inc.或我们的离岸子公司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目前不认为WeRide Inc.或我们的离岸子公司为中国境内企业 居民企业),可以免征预扣税,但WeRide Inc.或我们的海外子公司将对我们的全球收入征收25%的税,而我们的非中国企业投资者可能会 须按10%的税率预扣中国所得税。
VIE整合计划
我们历来依赖于我们的外企、广州经启和前者之间的合同安排 VIE的股东指导VIE的业务运营。2023年3月21日,我们终止了合同安排,收购了VIE作为我们的全资子公司,完成了VIE结构的解除。
我们不认为VIE结构对于我们在中国法律和法规下的运营是必要的,我们解除了VIE 结构在2023年3月。我们终止了VIE的ICP许可证和测绘业务,主要是由于经济原因和对VIE结构的监管审查增加。在VIE结构展开之前,VIE 历史上持有测绘证书和国际比较公司许可证,这两项都受到外国投资的限制。VIE获得了ICP许可证,因为我们认为我们的在线可能需要ICP许可证 叫车平台。不过,随后与有关部门确认,如果网约车平台只从事网约车相关信息的发布,则不需要ICP牌。维护 国际比较方案许可证会产生增量成本,但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因此,VIE完成了对ICP许可证的注销。虽然VIE历来负责我们的测绘业务,但自那以来,我们一直 与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或拥有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和测绘许可证的服务提供商广州宇机合作实现这些功能。根据我们与潜在投资者的沟通,我们 相信投资者可能更喜欢不涉及VIE的更简单的公司结构。与依靠VIE结构相比,我们与广州宇基在测绘方面的合作体现了更好的公司治理,涉及的更少 繁重的披露要求,更被投资者社区接受。
广州宇机为联营公司 其中投票权的重大权益由本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汉博士的一位兄弟拥有。2022年2月28日,我们通过广州经启签订了《采购与采购框架协议》。 与广州宇机合作提供高清地图服务,广州宇机根据我们的要求为我们提供中国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的高清地图。协议的初始期限定为 一年,经双方同意可选择续签。自那以后,该协议得到了续签,目前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协议,我们每季度向广州裕基支付服务费。双方均受一项 《高清地图采购和服务框架协议》中的严格保密条款。2022年10月8日,我们通过我们的WFOE与广州宇机签订了数据服务框架协议,以进一步扩展 我们与广州宇机的合作范围。根据数据服务框架协议,广州宇机向我们的WFOE提供无限期的数据收集、标签和合规服务。具体来说,广州宇机提供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要求,为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在中国使用的测绘数据提供收集、存储、传输和标签服务。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向广州宇机支付在 按月支付。根据《数据服务框架协议》,双方均须遵守严格的保密条款。
《外商投资法》给予外商投资主体国民待遇,但外商投资主体除外 经营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明确的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的行业;或
21
2021年负面清单。任何未列入2021年负面清单的行业,包括自动驾驶,都是允许的行业,通常对外国投资开放,除非特别规定 中国法律、法规禁止或者限制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不从事《2021年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任何经营活动。因此,我们不需要VIE结构 经营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
从历史上看,我们与 VIE及其前股东,据此,我们有权(I)指导VIE的管理、财务和运营政策,以及(Ii)我们参与VIE和有能力获得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或权利 使用我们对VIE的权力来影响回报的金额。因此,我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VIE及其子公司视为我们的合并实体,并将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 2023年3月21日之前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VIE及其子公司贡献的收入分别占10.0%和7.2%在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总收入中, 分别进行了分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广州精启及其附属公司贡献的收入占我们总收入的0.8%。下表显示了WeRide Inc.的精简整合计划,其中描述了 WeRide Inc.、WFOE、其他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截至2021年、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以及分别进行的相应抵销调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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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千元) | ||||||||||||||||||||||||
收入(3) |
— | 546,255 | 76,821 | 181,539 | (277,072 | ) | 527,543 | |||||||||||||||||
收入成本(3) |
— | (298,644 | ) | (84,207 | ) | (86,965 | ) | 174,818 | (294,99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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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亏损) |
— | 247,611 | (7,386 | ) | 94,574 | (102,254 | ) | 232,545 | ||||||||||||||||
其他净收入(3) |
— | 15,932 | 59 | 80,290 | (76,985 | ) | 19,296 | |||||||||||||||||
研发费用(3) |
— | (290,279 | ) | (329,423 | ) | (241,508 | ) | 102,645 | (758,565 | ) | ||||||||||||||
行政费用 |
(16,440 | ) | (64,430 | ) | (33,308 | ) | (123,058 | ) | — | (237,236 | ) | |||||||||||||
销售费用 |
— | (15,663 | ) | (152 | ) | (7,759 | ) | — | (23,574 |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损损失 |
— | (9,412 | ) | (1,323 | ) | (961 | ) | — | (11,69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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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亏损 |
(16,440 | ) | (116,241 | ) | (371,533 | ) | (198,422 | ) | (76,594 | ) | (779,230 | ) | ||||||||||||
净汇兑收益 |
— | 29,879 | — | — | (9,670 | ) | 20,209 | |||||||||||||||||
利息收入 |
— | 7,191 | 17,934 | 10,986 | — | 36,11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DVTPL”) |
— | — | 7,731 | — | — | 7,731 | ||||||||||||||||||
其他融资成本 |
— | (1,692 | ) | (985 | ) | (1,525 | ) | — | (4,202 |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125,213 | ) | — | — | — | — | (125,213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5,308 | — | — | — | — | 25,308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479,210 | ) | — | — | — | — | (479,210 | ) | ||||||||||||||||
分占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亏损(2) |
(702,941 | ) | (190,964 | ) | (356,088 | ) | — | 1,249,99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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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税前亏损 |
(1,298,496 | ) | (271,827 | ) | (702,941 | ) | (188,961 | ) | 1,163,729 | (1,298,496 | ) | |||||||||||||
所得税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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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亏损 |
(1,298,496 | ) | (271,827 | ) | (702,941 | ) | (188,961 | ) | 1,163,729 | (1,298,49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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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收入(3) |
— | 127,257 | 8,291 | 116,025 | (113,401 | ) | 138,172 | |||||||||||||||||
收入成本(3) |
— | (85,057 | ) | (3,300 | ) | (12,903 | ) | 14,748 | (86,5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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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 | 42,200 | 4,991 | 103,122 | (98,653 | ) | 51,660 | |||||||||||||||||
其他净收入/(费用) |
— | 1,294 | 11,488 | (2,007 | ) | — | 10,775 | |||||||||||||||||
研发费用(3) |
— | (204,789 | ) | (186,214 | ) | (149,976 | ) | 97,801 | (443,178 | ) | ||||||||||||||
行政费用(3) |
(10,169 | ) | (38,079 | ) | (25,362 | ) | (34,808 | ) | 1,299 | (107,119 | ) | |||||||||||||
销售费用 |
— | (8,205 | ) | (143 | ) | (3,877 | ) | — | (12,225 | ) |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 | (400 | ) | — | (9 | ) | — | (4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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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亏损 |
(10,169 | ) | (207,979 | ) | (195,240 | ) | (87,555 | ) | 447 | (500,496 | ) | |||||||||||||
净汇兑损失 |
— | (8,323 | ) | — | — | 3,250 | (5,073 | ) | ||||||||||||||||
利息收入 |
— | 1,072 | — | 28,698 | — | 29,770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 | 67 | 7 | 3,405 | — | 3,479 | ||||||||||||||||||
其他融资成本 |
(1,436 | ) | (1,192 | ) | (2,327 | ) | (1,962 | ) | — | (6,917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59,872 | ) | — | — | — | — | (259,872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 | — | — | — | — | (268,142 | ) | ||||||||||||||||
分占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亏损(2) |
(467,632 | ) | (57,414 | ) | (270,072 | ) | — | 795,1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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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273,769 | ) | (467,632 | ) | (57,414 | ) | 798,815 | (1,007,251 | ) | |||||||||||||
所得税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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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亏损 |
(1,007,251 | ) | (273,769 | ) | (467,632 | ) | (57,414 | ) | 798,815 | (1,007,25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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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WeRide Inc.的精简合并时间表。描绘 WeRide Inc.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表,WFOE、其他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以及相应的冲销调整分别。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现金 |
1,326,502 | 791,179 | 74,583 | 41,427 | — | 2,233,691 | ||||||||||||||||||
公司间应收款项(1) |
— | 288,986 | 296,205 | 130,347 | (715,538 | ) | — |
2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流动资产总额 |
1,326,773 | 1,553,598 | 2,715,384 | 193,256 | (715,538 | ) | 5,073,473 | |||||||||||||||||
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投资和应收款项(2) |
3,685,091 | 12,600 | 1,405,915 | — | (5,103,606 | ) | — | |||||||||||||||||
总计非当前 资产 |
3,685,091 | 121,024 | 1,469,175 | 140,234 | (5,103,606 | ) | 311,918 | |||||||||||||||||
总资产 |
5,011,864 | 1,674,622 | 4,184,559 | 333,490 | (5,819,144 | ) | 5,385,391 | |||||||||||||||||
合计(赤字)/权益 |
(2,082,116 | ) | 81,846 | (2,598,509 | ) | (342,542 | ) | 2,859,205 | (2,082,116 | ) | ||||||||||||||
应付公司间的款项(1) |
— | 1,400,775 | 6,739,566 | 538,008 | (8,678,349 |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76,426 | 1,566,403 | 6,776,335 | 621,038 | (8,678,349 | ) | 361,853 | |||||||||||||||||
总计非当前 负债 |
7,017,554 | 26,373 | 6,733 | 54,994 | — | 7,105,654 | ||||||||||||||||||
总负债 |
7,093,980 | 1,592,776 | 6,783,068 | 676,032 | (8,678,349 | ) | 7,467,507 | |||||||||||||||||
总计(赤字)/股权和负债 |
5,011,864 | 1,674,622 | 4,184,559 | 333,490 | (5,819,144 | ) | 5,385,391 |
* | 在编制截至2011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 2022年12月31日,由于在服务条件和绩效条件下确认股份报酬费用方面存在某些错误,我们重列了之前发布的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为 详情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e)。 |
下表 介绍WeRide Inc.的精简合并时间表。描述了WeRide Inc.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WFOE、其他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以及 分别进行相应的消除调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10,848 | ) | (281,870 | ) | (309,011 | ) | (68,652 | ) | — | (670,381 | ) | |||||||||||||
投资使用的净现金 活动(4) |
(2,634,633 | ) | (252,667 | ) | (2,640,977 | ) | (15,876 | ) | 3,341,739 | (2,202,414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用于)现金净额(4) |
2,782,671 | 745,443 | 2,636,465 | (638,252 | ) | (3,341,739 | ) | 2,184,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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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净增加/(减少) |
137,190 | 210,906 | (313,523 | ) | (722,780 | ) | — | (688,207 | ) | |||||||||||||||
截至1月1日的现金 |
1,084,196 | 556,587 | 320,578 | 764,207 | — | 2,725,568 | ||||||||||||||||||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105,116 | 23,686 | 67,528 | — | — | 196,3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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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的现金 |
1,326,502 | 791,179 | 74,583 | 41,427 | — | 2,233,6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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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WeRide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净现金(用于)/经营活动产生 |
(7,639 | ) | (251,954 | ) | (433,408 | ) | 186,334 | — | (506,667 | ) | ||||||||||||||
净现金(用于投资活动)/产生于投资活动(4) |
(1,229,146 | ) | (9,542 | ) | (421,467 | ) | 246,762 | 1,874,296 | 460,903 | |||||||||||||||
融资产生的净现金 活动(4) |
2,343,121 | 799,317 | 1,176,403 | 158,508 | (1,874,296 | ) | 2,603,0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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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威瑞德 Inc. |
WFOE | 其他 附属公司 |
VIE与其合作伙伴 附属公司 |
淘汰 | 已整合 总 |
|||||||||||||||||||
(人民币千元)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1,106,336 | 537,821 | 321,528 | 591,604 | — | 2,557,289 | ||||||||||||||||||
截至1月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
14,338 | 23,878 | 1,803 | 172,603 | — | 212,622 | ||||||||||||||||||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36,478 | ) | (5,112 | ) | (2,753 | ) | — | — | (44,3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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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的现金 |
1,084,196 | 556,587 | 320,578 | 764,207 | — | 2,725,5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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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 代表WeRide Inc.、我们的WFOE、WeRide的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公司间余额的消除 Inc.、VIE及其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VIE及其子公司和外商独资企业应付的公司间余额为人民币19350万。 |
(2) | 代表取消对我们的WFOE、WeRide Inc.的其他子公司、VIE和其 子公司。于截至2021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商独资企业应占VIE及其附属公司的亏损分别为人民币5,740元万及人民币18,900元万。 |
(3) | 代表取消公司间服务费和公司间销售。两地之间的服务费 截至2021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商独资企业及VIE及其附属公司分别为人民币10,210元万及人民币14,310元万。除服务费外,外商独资企业与 VIE及其子公司在截至2021年、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为零。 |
(4) | 代表作为WeRide Inc.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收到的现金,以及VIE及其 来自WeRide Inc.的子公司、我们的WFOE以及WeRide Inc.的其他子公司,合并后作为公司间交易被取消。 |
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含义
根据《交易法》的规定,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某些 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的规定。此外,我们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和不及时 这需要由美国国内发行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申请。此外,作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不同的公司治理事项上采用某些母国做法 显着来自于《纳斯达克》的证券市场规则。见“风险因素-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作为在开曼群岛注册的豁免公司,我们被允许在#年采用某些母国做法 与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有显著差异的公司治理事宜;这些做法对股东的保护可能低于如果我们完全遵守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公司治理要求。
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意义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不到1.235亿美元的公司,我们有资格成为 根据经修订的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 Act”),公司名称为“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JOBS法案”)。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而不是 其他情况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条款包括在对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评估中,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规定的审计师认证要求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我们将继续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到(a) 本财年的最后一天,我们的年度总收入至少为12.35亿美元;(b)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本财年的最后一天;(c)我们的日期 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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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年发行超过10亿美元 不可兑换 债务;或(d)我们被视为“大额”的日期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如果持有的我们的ADS的市值 非附属公司 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收入超过7亿美元。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享受上述《JOBS法案》中规定的豁免。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广州生命科学创新中心A座21楼,51号, 广州市罗旋路广州国际生物科技岛人民Republic of China。我们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86(20)2909-3388。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国际 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大开曼乔治城教堂南街103号海港广场2楼邮政信箱472号KY1-1106,开曼群岛。
投资者应向我们主要执行办公室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提出任何查询。我们的Main 网站是Https://www.weride.ai/。我们网站上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我们在美国的送达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地址是纽约东区42街122号18楼 纽约,邮编:10168。
适用于本招股说明书的惯例
除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
• | “ADAS”是指先进的驾驶员辅助系统; |
• | “美国存托凭证”指的是可以证明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存托凭证; |
• | “美国存托股份”指的是美国存托股份,每一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三个A类普通股。 股份; |
• | “A类普通股”是指面值为每股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 每股有一票的股票,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指定生效; |
• | “B类普通股”是指面值为每股0.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 每股有40票的股份,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指定生效; |
• | “商业化收入”是指从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收入 商业部署; |
• | “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GNSS”是指全球导航卫星系统; |
• | “IDE”是指集成开发环境; |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标准委员会; |
• | “IMU”是指惯性测量单元; |
• | “激光雷达”是指光探测和测距; |
• | “OEM”是指原始设备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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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股”是指我们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在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
• | “我们的WFOE”或“WFOE”是指广州文远智兴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PCAOB”指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
• | “人民币”和“人民币”是内地中国的法定货币; |
• | “与全球上市L4公司相比,净亏损最小”是我们的损失 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上市L4公司的净亏损相比,IFRS下的年份; |
• | “广州景奇”为广州景奇科技有限公司; |
• | “US$”、“U.S. dollars”、“$”和“dollars”是法定货币 美国; |
• | “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WeRide Inc.,我们的开曼群岛 海岛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威瑞德、威瑞德,均为广州文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在大陆的子公司中国。除非另有说明,在描述业务的上下文中 和运营,我们指的是WeRide进行的业务和运营;以及 |
• | “宇通”是指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假定承销商不行使其 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项。
我们的报告货币是人民币。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 为了方便读者,某些外币兑换成美元。除另有说明外,所有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的汇率为7.2672元人民币兑1.00美元,即6月28日起的有效汇率, 2024年,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H.10统计数据发布中提出的。 我们不表示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任何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或可能是 兑换成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以任何特定的汇率,或根本不兑换。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 信息来自各种公开来源,某些信息来自我们委托撰写的一份关于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报告,该报告由中国洞察产业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投公司)编写,该公司是一家独立研究机构 坚定。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度重视这些估计。我们没有独立核实本报告所载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这个 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所述的因素,我们经营的行业受到高度不确定性和风险的影响。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会导致结果与 在本报告中表达的观点。
由于四舍五入,本招股说明书中显示的数字加起来可能不准确到 所提供的总数和百分比可能不能准确反映绝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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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品
发行价 |
美国存托股份一张15.5美元。 |
我们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 |
7,742,400份美国存托凭证(或8,903,760份美国存托凭证,如果承销商全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此次发行后立即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 |
7,742,400份美国存托凭证(或8,903,760份美国存托凭证,如果承销商全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表示有兴趣 |
德国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已认购并由承销商分配总计6,451,613只美国存托凭证,这些美国存托凭证代表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此次发行中约有83.3%的美国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按首次公开发售价格及按与其他股份相同的条款进行。 本次发行中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 |
同时定向增发 |
在本次发行完成的同时,某些投资者已同意购买320.5美元和 A类普通股,包括(I)雷诺日产三菱联盟的风险投资基金Alliance Ventures亿.V.的9,700万美元,(Ii)JSC国际投资基金SPC的6,950万美元, (Iii)Get Ride Inc.的5,000美元万,(Iv)北京明鸿4,600美元的万,(V)科创智兴控股有限公司3,000万美元的万,(Vi)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和广汽资本国际有限公司2,000美元的IPO,以及(Vii) 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每股价格相当于反映美国存托股份与A类普通股比例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我们将发行和出售总计 同时定向增发中的62,036,452股A类普通股。本公司拟向每位投资者发行及出售A类普通股,是根据豁免于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受证券法S监管。根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售的完成是同时进行私募配售的唯一实质性尚未完成的成交条件,且如果本次发售是 完成后,这类私募将同时完成。各私募投资者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在180年内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任何A类普通股。 除若干例外情况外,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2个月(或如为在同时定向增发中认购的普通股,则为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 |
紧随本次发行后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 |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立即采用双层普通股结构,届时我们将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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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477,535股普通股,包括768,663,112股A类普通股和54,814,423股B类普通股(或826,961,615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其 全部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768,663,112股A类普通股和54,814,423股B类普通股),包括我们将在同时定向增发中发行和出售的62,036,452股A类普通股, 按美国存托股份每股15.5美元的首次发行价计算。 |
美国存托凭证 |
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三股A类普通股,每股票面价值0.00001美元。 |
存托机构将持有作为您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A类普通股。您将拥有所提供的权利 在本公司、美国存托凭证的托管人以及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之间的定期存款协议中。 |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如果, 然而,我们宣布我们普通股的股息,托管银行将向您支付在我们A类普通股上收到的现金股息和其他分配,然后按照所述条款扣除其费用和费用 在定金协议中。 |
你可以将你的美国存托凭证交给托管银行注销,以换取A类普通股。 任何取消交易,托管人都会向您收取费用。 |
我们可以在没有您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果你之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 对存款协议的修改,您同意受修改后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国存托凭证的条款,你应该仔细阅读《美国人的描述》 本招股说明书的“存托股份”部分。你还应该阅读存款协议,这是作为包括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注册声明的证物提交的。 |
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选择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购买最多 总计1,161,360份额外美国存托凭证,以支付超额配售。 |
收益的使用 |
我们预计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5.6美元的净收益(或约 122.3美元(如果承销商全面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和估计应支付的发售费用,以及从 同时进行私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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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计划使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和同时进行的私募如下: (I)约35%用于研究和开发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Ii)约30%用于我们的自动驾驶车队的商业化和运营,以及营销活动,以 扩展到更多市场;(Iii)约25%用于支持我们的资本支出,包括购买测试车辆、研发设施和行政费用;以及(Iv)其余10%用于一般业务 公司目的。 |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收益的使用”。 |
锁定 |
我们,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至少95%已发行股本的现有股东和我们的同业 私募投资者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在截至180天(或广启智行12个月)的期间内,不会出售、转让或处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类似证券。 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认购于同时定向增发中的普通股)。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承保”。 |
上市 |
我们的ADS已获准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代码为“WRD”。美国存托凭证和我们的普通股 不会在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上交易。 |
支付和结算 |
承销商预计于或前后通过存托信托公司的设施交付美国存托凭证 2024年10月28日。 |
托管人 |
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美洲。 |
在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之后将立即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 | 是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738,213,883股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假设 将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的优先股和黄金股转换为普通股一对一在紧接完成前的 这份供品; |
• | 包括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发行和出售的23,227,200股以ADS形式的A类普通股,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 |
• | 包括将在同期私募中发行的62,036,452股A类普通股 首次公开发行价为每股ADS 15.50美元,根据ADS与A类普通股比率进行调整;和 |
• | 不包括在行使未行使期权和归属限制性股份时可发行的所有普通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单位、根据我们的股份激励计划保留用于未来发行的普通股以及出于会计目的被视为库存股的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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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汇总合并损益表和汇总合并现金流量数据表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数据汇总合并报表,均源自本报告中其他部分包括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招股书。以下是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损益表和现金流量汇总表,以及截至 2024年6月30日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括的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按照与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的基础编制,并包括所有调整, 只包括正常的和经常性的调整,我们认为这些调整对于公平陈述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本报告所列期间的业务结果是必要的。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编制和列报的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或IASB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或IFRS。我们的历史结果并不一定预示着未来时期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此汇总合并财务数据部分 连同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的讨论及分析”。
下表为所示期间的综合损益汇总表。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合并损益表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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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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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入 |
101,597 | 337,717 | 54,190 | 7,457 | 18,553 | 21,045 | 2,896 | |||||||||||||||||||||
服务收入 |
36,575 | 189,826 | 347,654 | 47,839 | 164,316 | 129,253 | 17,7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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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 |
138,172 | 527,543 | 401,844 | 55,296 | 182,869 | 150,298 | 20,682 | |||||||||||||||||||||
收入成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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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成本 |
(77,383 | ) | (192,523 | ) | (34,138) | (4,698) | (14,393) | (17,157) | (2,361) | |||||||||||||||||||
服务成本 |
(9,129 | ) | (102,475 | ) | (184,230) | (25,351) | (84,501) | (78,352) | (10,7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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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成本 |
(86,512 | ) | (294,998 | ) | (218,368 | ) | (30,049 | ) | (98,894 | ) | (95,509 | ) | (13,1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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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51,660 | 232,545 | 183,476 | 25,247 | 83,975 | 54,789 | 7,539 | |||||||||||||||||||||
其他净收入 |
10,775 | 19,296 | 15,750 | 2,167 | 13,592 | 7,939 | 1,092 | |||||||||||||||||||||
研发费用(2) |
(443,178 | ) | (758,565 | ) | (1,058,395 | ) | (145,640 | ) | (376,121 | ) | (517,210 | ) | (71,170 | ) | ||||||||||||||
行政费用(2) |
(107,119 | ) | (237,236 | ) | (625,369 | ) | (86,054 | ) | (217,101 | ) | (208,293 | ) | (28,662 | ) | ||||||||||||||
销售费用(2) |
(12,225 | ) | (23,574 | ) | (41,447 | ) | (5,703 | ) | (14,619 | ) | (22,784 | ) | (3,135 |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损损失 |
(409 | ) | (11,696 | ) | (40,217 | ) | (5,534 | ) | (27,996 | ) | (13,424 | ) | (1,84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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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亏损 |
(500,496 | ) | (779,230 | ) | (1,566,202 | ) | (215,517 | ) | (538,270 | ) | (698,983 | ) | (96,183 | ) | ||||||||||||||
净外汇(损失)/收益 |
(5,073 | ) | 20,209 | 7,052 | 970 | 5,299 | 4,659 | 641 | ||||||||||||||||||||
利息收入 |
29,770 | 36,111 | 132,042 | 18,170 | 59,433 | 89,294 | 12,287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3,479 | 7,731 | 42,960 | 5,911 | 25,864 | 4,503 | 620 | |||||||||||||||||||||
其他融资成本 |
(6,917 | ) | (4,202 | ) | (3,490 | ) | (480 | ) | (1,784 | ) | (1,356 | ) | (187 |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 | (125,213 | ) | — | — | —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59,872 | ) | 25,308 | (4,549 | ) | (626 | ) | (4,549 | )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 | (479,210 | ) | (554,048 | ) | (76,240 | ) | (266,520 | ) | (278,226 | ) | (38,28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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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6,235 | ) | (267,812 | ) | (720,527 | ) | (880,109 | ) | (121,107 | ) | ||||||||||||||
所得税 |
— | — | (2,866 | ) | (394 | ) | (2,565 | ) | (1,591 | ) | (2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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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期间的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268,205 | ) | (723,092 | ) | (881,700 | ) | (121,32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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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调整后净亏损 (1) |
(426,757 | ) | (401,683 | ) | (501,680 | ) | (69,032 | ) | (231,454 | ) | (316,077 | ) | (43,494 | ) |
备注: |
(1) | 对于讨论我们的调整后净亏损以及调整后净亏损与年度/期亏损的对账, 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业务--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以了解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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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分配如下: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在过去的六个月里,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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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收入成本 |
— | — | 10,284 | 1,415 | 5,947 | 3,021 | 416 | |||||||||||||||||||||
研发费用 |
42,289 | 231,000 | 440,138 | 60,565 | 99,462 | 150,368 | 20,691 | |||||||||||||||||||||
行政费用 |
12,090 | 89,978 | 465,678 | 64,079 | 138,092 | 133,328 | 18,347 | |||||||||||||||||||||
销售费用 |
1,580 | 4,451 | 15,684 | 2,158 | 2,932 | 5,183 | 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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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128,217 | 246,433 | 291,900 | 40,1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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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的综合财务状况表摘要 截至所示日期的数据: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2022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财务状况数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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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33,691 | 1,661,152 | 228,582 | 1,828,943 | 251,671 | |||||||||||||||
流动资产 |
5,073,473 | 5,370,023 | 738,940 | 5,001,657 | 688,251 | |||||||||||||||
非当前 资产 |
311,918 | 244,235 | 33,608 | 245,661 | 33,804 | |||||||||||||||
总资产 |
5,385,391 | 5,614,258 | 772,548 | 5,247,318 | 722,055 | |||||||||||||||
总赤字 |
(2,082,116 | ) | (3,051,918 | ) | (419,958 | ) | (3,670,974 | ) | (505,142 | ) | ||||||||||
流动负债 |
361,853 | 409,691 | 56,375 | 366,673 | 50,456 | |||||||||||||||
非当前 负债 |
7,105,654 | 8,256,485 | 1,136,130 | 8,551,619 | 1,176,742 | |||||||||||||||
总负债 |
7,467,507 | 8,666,176 | 1,192,506 | 8,918,292 | 1,227,198 | |||||||||||||||
赤字和负债总额 |
5,385,391 | 5,614,258 | 772,548 | 5,247,318 | 722,055 |
32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现金流量数据汇总表 指示的时期: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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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506,667 | ) | (670,381 | ) | (474,890 | ) | (65,347 | ) | (223,742 | ) | (327,558 | ) | (45,073 | ) | ||||||||||||||
投资活动产生/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460,903 | (2,202,414 | ) | (546,944 | ) | (75,262 | ) | (555,576 | ) | 453,236 | 62,367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用于)现金净额 |
2,603,053 | 2,184,588 | 446,954 | 61,503 | 193,356 | (8,499 | ) | (1,1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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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净增加/(减少) |
2,557,289 | (688,207 | ) | (574,880 | ) | (79,106 | ) | (585,962 | ) | 117,179 | 16,124 | |||||||||||||||||
年初/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12,622 | 2,725,568 | 2,233,691 | 307,366 | 2,233,691 | 1,661,152 | 228,582 | |||||||||||||||||||||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44,343 | ) | 196,330 | 2,341 | 322 | 12,241 | 50,612 | 6,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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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725,568 | 2,233,691 | 1,661,152 | 228,582 | 1,659,970 | 1,828,943 | 251,6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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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衡量标准 调整后的净亏损作为回顾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的补充措施。我们相信,调整后的净亏损为投资者和其他人了解和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结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以同样的方式帮助我们的管理层。我们将调整后的净亏损定义为本年度/期间的亏损,不包括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认股权证的诱因费用、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公允 FVTPL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以及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变化,但须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我们向大家介绍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因为它被我们的管理层用来 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调整后的净亏损使我们的管理层能够在不考虑上述影响的情况下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非现金 我们认为不能反映我们核心业务的调整项目。因此,我们认为使用这一技术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措施为投资者和其他人提供有用的信息 以与管理层和董事会相同的方式理解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定义,也没有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这个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指标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有其局限性。其中之一 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主要限制是,它没有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费用项目。此外,这一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度量值可能与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信息,因此其可比性可能是有限的。
这个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措施不应孤立地考虑或解释为 年内/期亏损的替代方案或根据IFRS准备和呈列的任何其他绩效信息衡量标准或作为我们经营绩效的指标。鼓励投资者回顾我们的历史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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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直接可比的IFRS衡量标准进行的财务衡量,如下所示。的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这里提出的财务措施可能不是 与其他公司提出的类似标题的衡量标准相当。其他公司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计算类似标题的指标,从而在比较分析我们的数据时限制了此类指标的有用性。我们鼓励您查看我们的 完整的财务信息,而不依赖于单一的财务衡量标准。
下表调和了我们的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和呈列的最直接可比财务指标所示期间的调整后净亏损,即年度/期间的亏损: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年内/期亏损与调整后净亏损的对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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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期间的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268,205 | ) | (723,092 | ) | (881,700 | ) | (121,326 | ) | ||||||||||||||
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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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128,218 | 246,433 | 291,900 | 40,167 | |||||||||||||||||||||
逮捕令的引诱费用 |
— | 125,213 | — | — | — | — | —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3,479 | ) | (7,731 | ) | (42,960 | ) | (5,911 | ) | (25,864 | ) | (4,503 | ) | (620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259,872 | (25,308 | ) | 4,549 | 626 | 4,549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479,210 | 554,048 | 76,240 | 266,520 | 278,226 | 38,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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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调整后净亏损 |
(426,757 | ) | (401,683 | ) | (501,680 | ) | (69,032 | ) | (231,454 | ) | (316,077 | ) | (43,4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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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涉及重大风险。你应该仔细考虑一下这篇文章中的所有信息 在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进行投资之前,我们会提交招股说明书,包括下文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下任何风险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任何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
我们是一家在新兴和快速发展的行业中运营历史和财务记录有限的公司 自动驾驶行业,这涉及重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我们于2017年开始运营 并开始建造 威瑞德 一,我们易于配置的专有技术平台架构,在我们成立后不久。我们于2019年在中国向公众推出了付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我们 2021年在中国实现了我们的机器人巴士的商业生产,并于2022年在广州开始了公共服务。我们还分别在2021年9月和2022年4月推出了我们的机器人面包车和机器人扫地机。我们开始提供Key ADAS 技术和生态系统支持,并于2024年3月开始批量生产最先进的ADAS解决方案。我们仍处于开发和商业化的相对早期阶段。
你应该考虑到我们作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来考虑我们的业务和前景。 将运营历史转变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其中包括我们以下方面的能力:
• | 持续设计和提供安全、可靠和高质量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 |
• | 建立和扩大我们专门制造的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客户基础,包括 机器人出租车、机器人巴士等车辆类型; |
• | 成功推出并开始我们的机器人、机器人扫地机和未来特殊用途的商业运营 车辆; |
• | 利用我们的技术和商业化,成功地扩大我们在ADAS市场的业务 在L4垂直领域的经验; |
• | 成功拓展到新的地理区域和司法管辖区,包括内地和海外的中国; |
• | 与我们的OEM合作伙伴在预期的时间内成功生产自动驾驶汽车; |
• | 维护我们专门制造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行; |
• | 建立和维护与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如OEM、一级供应商、 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 |
• | 完善和提升我们的平台和自主技术,保持可靠、安全、高性能 和可扩展的技术基础设施; |
• | 提高和保持我们的运营效率; |
• | 成功营销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
• | 吸引、留住和激励有才华的员工; |
• | 获得并产生足够的资本来维持我们的运营并发展我们的业务; |
• | 预测并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包括技术发展和变化 竞争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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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造公认和受人尊敬的品牌;以及 |
• | 驾驭不断变化和复杂的监管环境。 |
如果我们不能应对任何或所有这些风险和挑战,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业绩 运营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自动驾驶还有一些额外的挑战,其中许多不在我们的控制范围内,包括市场对自动驾驶的接受程度、政府许可 要求、对数据安全和隐私的担忧、实际和威胁的诉讼(无论是否做出了对我们不利的判决),以及对自动驾驶车辆不安全的普遍看法,因为没有人类 司机。不能保证市场会接受我们的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未来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自动驾驶行业,无论是在 大陆中国和全球,总体上还处于早期阶段,并迅速发展。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还没有大规模商业化。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或法规 迅速或符合成本效益的条件。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都将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我们历史上的财务记录有限,而且在一个快速发展的市场中运营,任何 对我们未来收入和支出的预测可能不会像我们有更长的运营历史或在更成熟的市场运营时那样准确。未来一段时间,我们的收入增长可能会放缓甚至下降一段时间。 这是一系列原因,包括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商业化速度慢于预期、竞争更加激烈、不利的市场条件以及快速演变的政府法规。我们在过去遇到过,并将继续 未来遇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是快速增长的公司在快速变化的行业中运营历史有限的公司经常遇到的。如果我们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假设,我们用来计划和 经营我们的业务,如果我们不正确或过时,或者如果我们没有成功地应对这些风险,我们的实际运营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测以及我们的业务、招股说明书、财务状况和 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自动驾驶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我们面临着 开发我们的技术并将其商业化面临重大挑战。我们的技术可能不会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表现良好,或者我们需要比目前预计的更长的时间才能实现商业化。
自动驾驶行业的特点是面临大量的技术和商业挑战,包括 对超乎人类的驾驶业绩的期望,相当大的资本要求,漫长的车辆开发周期,人员的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要求,不一致和不断变化的监管框架, 需要建立公众信任和品牌形象,并在现实世界中运营一项全新的技术。我们未来的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继续开发和成功地将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商业化的能力。我们 正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随着我们在自主技术商业化方面继续取得进展,我们的收入构成和收入项目的相对权重可能会发生变化。我们发展的能力, 大规模交付我们的自动驾驶平台和系统并将其商业化,以支持或执行自动驾驶车辆的自动操作,仍有待进一步证明。
我们的产品和自动驾驶系统技术和复杂,商业应用要求我们满足非常 高标准的技术性能和系统安全。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发布满足我们预期商业用例的新产品和服务,因此我们可能会遇到比预期更有限的商业化 技术自动驾驶行业的商业部署时间比预期的要长,我们完成自己的技术开发、商业化和大规模运营所需的时间可能比目前预计的更长。 实现广泛适用的自动驾驶技术将需要进一步的技术改进,例如,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客户或意想不到的角落案例和 恶劣的天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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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改进可能会花费我们比预期更长的时间,这将增加我们对技术开发的资本需求,推迟我们实现商业化的时间表,并降低潜力 可能从业务中获得的预期财务回报。
我们不断增强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 现在和将来都将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 我们有能力实现足够安全的自动驾驶系统性能; |
• | 我们有能力开发尖端的ADAS解决方案,实现车辆的自动驾驶功能; |
• | 我们的客户和潜在客户以及公众对我们的自动驾驶的接受度 产品和服务以及总体上的自动驾驶技术; |
• | 我们继续加强数据分析和软件技术的能力; |
• | 我们有能力成功完成系统测试、验证并获得安全认证; |
• | 如果需要,我们能够从监管机构获得额外的批准、许可证或认证, 并保留当前的批准、执照或证书; |
• | 我们保护核心知识产权的能力; |
• | 我们有能力以可接受的条件和及时地设计、开发和确保必要的部件; |
• | 我们有能力获得额外资金,以支持我们的研究和开发活动;以及 |
• | 我们有能力扩大和加强与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 |
我们的商业模式还有待测试,任何未能将我们的战略计划商业化, 技术、产品或服务将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一个 相对较新的企业开始扩大我们的业务,我们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其中许多是我们无法控制的。除其他外,这些困难包括未知的未来挑战和机遇、重大风险 在开发新产品和服务、进入新市场、开展营销活动以及向客户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和费用。我们成功的可能性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 风险、费用、复杂性、延误,以及我们运营所处的竞争环境。因此,我们的商业计划能否成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可能无法以足够快的速度扩展以产生显著的 收入、筹集额外资本或盈利运营。我们将继续遇到公司在商业化早期经常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包括营销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扩大我们的 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和员工人数,并可能在我们的增长过程中产生不可预见的费用、困难或延迟。因此,对我们公司的任何投资都是高度投机的,可能会导致您的全部投资损失。
到目前为止,我们在大规模应用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经验有限。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 在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已经提供了1700多天的付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截至同一天,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已在中国、新加坡、法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的25个城市进行了商业试点,并提供了 自2021年11月以来的运输服务。2021年9月,我们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专门用于城市内城市货物递送的机器人面包车,并于4月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专门为开放道路设计的机器人扫地车 2022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向第三方大规模交付我们专门制造的L4级自动驾驶汽车。我们已经与客户就我们机器人面包车的未来订单达成了谅解。 在客户就我们的机器人达成最终购买协议之前,不能保证客户会购买我们的机器人。此外,我们最近才开始 提供A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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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并且在ADAS应用程序中的成功运营记录有限。我们客户的订单预测最终是否会实现,将取决于各种 这些因素,包括市场对将安装ADAS解决方案的车型的接受程度,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
即使我们成功地开发了自动驾驶和ADAS技术并将其商业化,我们也可能面临 意想不到的困难、延误和成本超支,包括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如我们的技术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供应商的问题以及不利的监管发展。任何不开发我们的技术的失败 在我们预计的成本和时间表内,或未能按预期执行我们的业务计划,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目前与OEM合作制造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而不是制造 车辆靠我们自己。我们相信,这些合作伙伴关系使我们能够保持轻量级资产,并继续专注于开发和升级我们专有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我们还打算在我们的 不同的业务线,这样我们就可以与第三方车队资产所有者合作,在我们的平台上运营车辆,而不是自己拥有自动驾驶车队。然而,这样商业模式可能会出现不可预测的情况 挑战,这些挑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招股说明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见“-我们与大量的商业伙伴合作,其中包括原始设备制造商、一级供应商、 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与第三方的合作使我们面临风险。此外,随着我们业务规模的扩大,我们可能需要从事车辆制造和运营 我们自己拥有一个更大的自动驾驶车队,与与第三方合作相比,这对我们来说是更多的资本密集型。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拥有必要的人力和资本资源 在预期的时间框架内或根本不完成这样的过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相对较新且具有颠覆性,如果我们的自动驾驶 推动产品和服务未能获得公众、我们的目标客户、用户或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接受,或未能按照我们预期的速度进行,我们的业务、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 物质上受到了伤害。
对自动驾驶技术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般、经济、 特定市场的政治、监管和社会条件。我们正在寻求的市场机会还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很难预测客户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或渗透率。我们的 瞄准先进自动驾驶的技术需要大量投资和更长时间上市时间、而且可能不会在商业上取得大规模的成功 短期内,或者根本不是。
此外,监管、安全和可靠性问题,或对其的看法,许多 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也可能导致公众或我们的潜在业务合作伙伴和最终用户对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失去信心。这种技术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 自动驾驶车辆以及其他驾驶员、行人、道路上的其他障碍物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件。例如,已经发生了多起涉及其他制造商的汽车的撞车事故,导致死亡或人身伤亡 使用自动驾驶功能时的损伤。尽管这些事件与我们的技术平台和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无关,但此类案件对自动驾驶行业造成了重大负面宣传。在 未来,涉及自动驾驶车辆的事故可能会导致自动驾驶车辆暂停或被禁止,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整个自动驾驶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安全性和可靠性 自动驾驶技术的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的业务、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实质性损害。
尽管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和认可,但我们的未来 增长部分取决于自动驾驶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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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我们的技术。市场可能不会以我们预期的速度接受我们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或者根本不接受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结果 运营将受到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关键的行业参与者可能会开发相互竞争的服务,或者可能会试图推翻我们的努力。例如,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巴士可能会取代出租车的个人司机, 公共汽车和叫车服务,这可能被解释为对这些人的就业机会产生负面影响,在其他受自动化影响的行业也是如此。这可能会导致负面宣传。 甚至是使我们的业务更难在我们可能扩大业务的某些司法管辖区运营的立法或法规。任何此类事件都可能对我们未来的业务造成实质性损害。
我们正在进行,并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进行大量投资,以开发新的 产品和技术。这些新举措本质上是有风险的,我们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好处。
我们已经进行了大量投资来开发新的产品和技术,我们打算继续投入大量资金 用于开发新技术、工具、功能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资源。例如,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的研发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432亿元、人民币7.586亿元和 分别为人民币10.584亿元(145.6美元),分别占本公司各年度收入的320.7%、143.8%及285.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研发费用为 分别为人民币37,610元万及人民币517,200,000元(7,120万美元),分别占本公司各期收入的205.7%及344.1%。如果我们不把我们的发展预算高效地或有效地用在创新和 对于商业上成功的技术,我们可能无法从投资中实现预期的收益。
我们的新计划 风险也很高,因为每一项都涉及新兴行业和未经证实的商业战略和技术,我们以前的开发或运营经验有限或没有这些经验。例如,我们达成了战略伙伴关系 根据协议,我们作为一家二级供应商,将提供研发服务、关键技术和生态系统支持。由于此类产品和技术是新产品和新技术,它们可能涉及索赔和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人身伤害索赔)、费用、监管挑战和其他风险,其中一些风险我们目前没有预料到。不能保证客户对此类计划的需求将存在或保持在 我们预计,或这些计划中的任何一项将获得足够的吸引力或市场接受度,以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抵消与这些新投资相关的任何新支出或负债。也有可能产品 而其他人开发的服务将使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缺乏竞争力或过时。此外,我们在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技术方面的开发工作可能会分散管理层的注意力 并将从我们更成熟的产品、服务和技术中分流资本和其他资源。即使我们成功地开发了新的产品、服务或技术,监管机构也可能会让我们受到 新的规则或限制,以回应我们的创新,可能会增加我们的费用或阻止我们成功地将新产品、服务或技术商业化。如果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投资的预期收益,我们的 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受到损害。
我们的业务受 广泛和不断变化的政府法规,可能会受到汽车安全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施加大量成本、法律禁令或不利的变化,我们可能会招致重大损失 根据现有或未来的法律和法规承担的责任,或遵守现有或未来法律和法规的费用。
我们要遵守 法律和监管要求、政治不确定性以及我们运营的司法管辖区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包括我们在其中产生大量销售、我们几乎无法控制的市场以及 与生俱来的不可预测性。合规成本可能很高,包括对任何发现的问题进行补救,以及根据新的或修订的法律对我们的运营进行任何更改,而任何不遵守的行为都可能导致重大损失 费用、延误或罚款。我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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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适用于国内和国外一般汽车制造、销售、进口、出口和服务的法律法规。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 可能适用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国际和国内法规,其中包括许多现有的车辆标准,这些标准最初并不打算适用于可能没有司机的车辆。法律、法规、 与自动驾驶有关的行政命令和监管标准仍在制定中,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政府对自动驾驶行业的强制性监管相对较少 目前还没有广泛接受的统一标准来证明自动驾驶技术及其在公共道路上的商业使用。2021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工信部,公安部, 公安部、交通部或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或道路测试及交通运输部 示范应用通知,取代了《关于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的通知(试行)》。根据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通告,一个用于 道路检测是指为自动驾驶车辆申请、组织道路检测,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该实体应满足各种监管要求,包括相关的业务能力、能力 对路考、试驾考评规则、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等可能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民事赔偿。2023年11月17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住建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互联汽车接入试点的通知》,并于即日起生效。本通知概述了有关人员准入和道路作业的详细规定 试点期间的智能互联车辆。2023年11月21日,交通部发布《自动驾驶车辆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即日起施行。这些指导方针适用于 自动驾驶车辆在不同道路上的各种运输作业中的使用,规定了这些车辆可以在不同的交通环境中使用的场景和条件。此外,某些本地居民 深圳、武汉、广州、郑州、南京、琼海、无锡、大连、苏州、鄂尔多斯、青岛、北京等内地政府中国,已颁布或适用地方性法规和自治道路测试规定 按照中央一级的规定驾驶车辆。详细内容请参阅《规则--关于自动驾驶车辆的规则》。我们已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批准,可以进行试驾 我们在广州、深圳、北京、无锡、大连等城市的自动驾驶车辆。然而,这种政府批准是针对特定时间段的,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以下情况下续签批准 需要的。此外,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其他城市地方政府的批准,我们预计未来将在这些城市进行道路测试,及时或根本无法批准。此外,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安全流程来确保 当我们解释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时,我们不能保证这些措施将被相关政府当局视为 足够,或将满足未来制定的关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运营和商业化的监管要求。此外,与自动驾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和监管标准 车辆及其在我们运营的司法管辖区的道路测试继续快速发展和复杂,这增加了各种复杂或相互冲突的法规的可能性,或者可能限制全球采用,阻碍我们的战略,或者带来负面影响 影响我们对这些领域投资的长期预期,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某些法规和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地方政府当局有大量的 在解释、实施和执行规章制度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我们未能及时遵守有关自动驾驶行业的适用法律要求,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 整改、罚款或暂停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我们业务的发展,在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将 受许多司法管辖区复杂的环境、制造、健康和安全法律法规的制约,包括但不限于与自动驾驶、车辆运输、产品材料投入和产品有关的法律 责任。特别是,政府批准自动驾驶产品的速度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的部署和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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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世界中的车辆取决于能否及时获得政府批准,特别是我们的海外项目。在获得这些重要的监管批准方面的拖延可能会 这对我们的收入确认时间有重大影响,因为这些批准对于从测试阶段到全面商业运营的进展是不可或缺的。此外,我们可能会受到反腐败,反贿赂, 反洗钱和其他类似的法律法规,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我们在其中进行,或在未来可能会进行,活动。不遵守上述任何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处以巨额罚款, 处罚、诉讼和执法行动,导致监管制裁和额外的合规要求,加强对我们业务的监管审查,限制我们的运营或损害我们的声誉。
我们的业务生成和处理大量数据,我们被要求遵守PRC和其他适用的 与隐私和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不当使用或披露数据或未能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在经营我们的业务和向客户和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时,我们收集、使用、存储、传输等 处理各种类型的数据。
虽然我们采取措施遵守所有适用的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法 根据法规,我们在处理和保护海量数据时面临固有的风险和挑战,包括:
• | 保护在我们的技术系统上收集、存储和处理的数据,包括免受 我们的系统被外部人或欺诈行为或我们的员工不当使用; |
• | 解决与隐私和共享、安全、安保和其他因素有关的关切,包括适当 对收集到的个人资料进行消毒;以及 |
• | 遵守与收集、使用、储存、转让、 个人信息和其他数据的披露和安全。 |
我们获取的用户数据 通过 我们一起骑行APP存储在中国一家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云上。我们已与该云服务供应商就数据安全义务达成书面协议,要求其采取适当的 保护数据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即使有了上述协议,我们也不会 控制前述云服务提供商提供的云服务,存在此类服务可能不可靠的风险。如果云服务提供商违反协议或相关规定,我们可能会招致额外的费用 成本和时间来监督他们的工作,我们可能要为他们的不当行为负责,并面临用户的索赔。
当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运行时,在一定的摄像头角度、摄像头精度和相对速度下 在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车辆的摄像头可能会收集某些个人信息。根据《车辆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实施),如果由于确保驾驶安全的需要而无法获得个人同意在车外收集和提供个人信息,则应执行匿名化,包括删除包含 可以识别的自然人,或者对视频中的人物进行部分模糊。对于源自车辆外部的个人信息,我们无法征得相关个人的同意。因此,我们对此不敏感 在这些信息离开车辆之前,通过涂抹面部特征和车牌收集的视频。脱敏完成后,会立即删除原始视频。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去身份识别我们采取的措施完全符合这方面的监管要求,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可能会受到行政措施的影响,并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
除了上面讨论的关于车辆收集数据的法规外,中国的监管和执法制度 关于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的总体情况正在演变,可能会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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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解释或改变。此外,不同的中国监管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SCNPC,工信部,CAC,公安部 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AMR)以不同的标准和应用执行了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见“法规-与网络安全和数据有关的法规” 安全“和”条例--与隐私有关的条例“。
2021年12月,CAC与 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取代了之前的规定。根据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关键信息 采购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基础设施运营商以及进行数据处理活动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如果其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必须接受网络安全审查。
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进一步规定,持有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经营者 超过100万的用户在寻求海外上市时,应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请网络安全审查。这一要求仅适用于公司寻求在其他国家上市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即使我们掌握了100多万用户的个人信息,这一要求也将不适用,除非我们寻求在美国和中国以外的国家上市我们的证券。 未来。截至本次招股书发布之日,我们持有的个人信息涉及的用户数量远远不到百万。因此,我们因此而受到网络安全审查的风险微乎其微。我们有 根据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商业和金融律师事务所的建议完成了程序。
我们不相信 我们的云服务提供商存储的用户数据可能会导致我们或云服务提供商受到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根据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措施,CAC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是 下列情况触发:(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购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二)网络平台经营者持有一个以上个人信息 100万用户计划在海外上市;以及(Iii)网络平台运营商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就第(I)及(Ii)项而言,我们并未被中国有关当局指定为 它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目前拥有的用户数据不超过100万。就第(Iii)项而言,我们不相信我们对云服务提供商存储的数据的处理 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原因是:(A)我们只收集提供我们的服务和确保用户安全所需的用户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这些数据均不被视为“重要数据” 如果被篡改、损坏、披露、非法获取或非法利用,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B)我们持有的个人信息量目前远远低于100万;(C)我们采取了安全措施 保护用户存储在云中的数据和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损坏或丢失等网络安全事件的措施;以及(D)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体提供存储在云中的用户数据。AS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或收到任何要求我们就我们的云服务提供商存储的用户数据向CAC提交网络安全审查的通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尚未被中国有关当局指定为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运营商,我们也没有参与CAC或任何其他中国当局在此基础上对网络安全审查进行的任何正式调查,也没有参与中国政府的任何与网络安全有关的警告或制裁或任何通知 相关部门指定我们提交网络安全审查。
然而,如果我们计划将我们的证券上市 未来在其他外国证券交易所,如果到那时我们拥有的用户个人信息量超过100万,我们将有义务申请网络安全审查。如果我们被要求经历一次 作为网络安全审查的一部分,我们面临着能否及时完成审查的不确定性,或者根本无法完成审查,这可能会给我们未来的上市和融资计划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和 手术的结果。
一般而言,遵守现有的中国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他法律和 中国监管机构未来可能颁布的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有关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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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可能代价高昂,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额外的费用,并使我们受到负面宣传,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运营。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 关于这些法律法规将如何在实践中实施和解释。
除了中国大陆 中国,我们在海外也开始了试运行和商用自动驾驶汽车的运营。随着我们扩大全球足迹,我们预计将受到其他司法管辖区(如美国)有关数据的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隐私、保护和安全。除其他事项外,这些制度可能会对数据安全要求、披露要求以及对数据收集、使用和共享的限制,这些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和我们的 公事。目前,我们没有向美国公众提供任何服务,也没有收集那里的任何消费者信息。然而,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可能会发展,以增加新的特性和功能来响应 市场需求可能会改变我们的隐私义务。因此,这些隐私制度对我们业务的全面影响正在跨司法管辖区迅速演变,目前仍不确定。遵守这些义务可能会导致我们 导致大量成本,并可能增加围绕任何危及用户数据的事件的负面宣传。在海外司法管辖区未能完全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也可能导致监管执法 对我们采取行动或以其他方式使我们承担重大责任、成本以及因对我们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不利影响而造成的重大收入损失。任何此类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
如果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 如果我们的服务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不能适当地响应行业发展,不能针对正在开发的用例进行量身定做,或者不能按预期执行,我们营销或销售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为了取得成功,我们需要量身定制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客户需求 不断发展的自动驾驶技术和新兴的用户案例。我们的运作结果将取决于我们及时有效地适应和应对这些变化的能力。我们可能没有能力洞察世界的新趋势 自动驾驶行业可能会出现并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而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和满足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偏好。如果我们不能开发新的功能 如果我们的技术平台、自动驾驶汽车或ADAS解决方案无法满足新兴的营销需求,我们可能会失去相对于其他行业参与者的竞争优势。如果我们不能准确估计对我们产品的需求, 服务,使零部件采购的时间和数量与实际需求相匹配,或者成功实施库存管理和其他系统来适应供应链中日益复杂的情况,我们可能会产生意外的生产 中断和存储、运输和核销成本,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尽管我们相信我们的算法和数据分析技术很有前途,但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技术 将实现大规模商业自动驾驶所需的可靠性。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算法和数据分析可以预测在我们的 自动驾驶车辆,其故障可能导致道路事故和人员伤亡,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招股说明书、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和不利影响。
此外,不能保证我们的客户和最终用户将能够适当地适应不同的 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的操作流程。由于未能正确操作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而导致的任何事故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导致不利的宣传和产品责任索赔,以及 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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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继续吸引和留住客户,管理我们的 与他们建立关系或增加他们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与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的收入来自(I) 向客户销售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主要包括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以及相关的传感器套件;以及(Ii)提供L4级自动驾驶服务,包括提供L4级自动驾驶服务 为我们的客户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如果我们未能与客户保持关系,或无法继续吸引新客户,或者如果我们的客户或最终用户 由于任何原因减少或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前景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依赖于有限数量的客户,包括我们公司的某些股东,以产生 占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按2021年收入计算,我们的六大客户占我们同年总收入的89.8%。我们的五大客户在2022年和2023年的收入分别占72.0%和77.5% 我们在各自年度的总收入。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收入最大的两个客户占我们总收入的52.4%。 我们得到了13.7%,8.5%,12.1%和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占我们关联方总收入的10.5%。我们不能保证我们能够保持或扩大与客户的关系,也不能保证我们会 能够在目前的水平上继续为他们提供服务,或者根本不能。如果我们的任何客户大幅减少甚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无法找到类似水平的替代客户,或者根本找不到替代客户。在……里面 此外,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吸引新客户。因此,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这将对我们的运营业绩和财务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和相关软件和硬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缺陷或包含严重的 这些错误可能会造成安全问题、减少市场采用率、损害我们的品牌形象、使我们面临产品召回或使我们面临产品责任和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索赔。
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是高度技术性和非常复杂的,并且已经在过去和未来可能会有经验 不同开发阶段的缺陷、错误或错误。我们可能无法及时纠正问题,让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和最终用户满意。此外,可能存在未检测到的错误或缺陷,特别是在我们引入 新系统或随着新版本的发布。未检测到的错误和缺陷可能会导致组成我们车队的自动驾驶车辆以及应用我们自动驾驶技术的客户车辆出现故障,这可能 造成车辆最终使用者或周围地区使用者严重受伤或死亡。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中的错误或缺陷只有在经过测试、商业化和部署后才能被发现。我们通常提供一种 为客户提供有限保修,以便对上述错误、缺陷或硬件组件故障进行维修或更换。但是,受以下司法管辖区产品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如果我们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产生显著的额外开发成本和产品召回、维修或更换成本,或者更重要的是,对因以下错误或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责任,例如 这些问题也可能导致对我们的索赔。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都将使我们付出巨大的代价,并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和其他资源。我们的声誉或品牌可能会因此而受损 问题和最终客户可能不愿使用我们的车辆和服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留住现有客户和吸引新客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实质性和不利影响。
对于我们开发的每种自动驾驶车辆类型,采用我们ADAS解决方案的车辆和我们的未来 对于自动驾驶车型,一旦开始生产,我们可能会遇到产品责任纠纷和产品召回,这可能会对我们在目标市场的品牌造成不利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作业的条件和结果。未来任何产品责任纠纷或产品召回都可能导致负面宣传,损害我们的品牌,并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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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未来,如果我们的任何自动驾驶汽车组件被证明存在缺陷或 不符合适用的机动车安全标准。此类召回通常涉及巨额费用以及管理层注意力和其他资源的转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品牌形象以及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此外,由于我们的软件和硬件中的缺陷和错误,我们可能面临违反合同、产品责任、侵权或违反保修的重大法律索赔。任何这样的 诉讼可能对我们的品牌和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此外,为诉讼辩护,无论其是非曲直,都可能代价高昂,并可能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并对市场对我们品牌的认知产生不利影响 以及我们的产品。此外,我们的商业责任保险承保范围可能被证明不足以满足索赔要求,未来的承保范围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款提供,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这些与产品相关的问题可能会导致对 我们和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执行我们的增长战略 成功或管理我们的增长,因此,我们的业务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有能力 维持或提高我们的增长率和实现盈利部分取决于我们通过一系列有机增长举措增加收入和运营收入的能力。我们的增长战略包括将业务扩大到 大规模商业化,继续加强我们的技术,降低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扩大全球业务并扩大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然而,我们可能无法执行这些战略,因为 正如预期的那样有效。我们执行这些战略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
• | 我们有能力在我们的技术和业务里程碑的基础上向完全商业化迈进 涵盖机器人出租车、机器人巴士、机器人面包车、机器人扫地车和其他自动驾驶用例; |
• | 我们有能力与OEM和其他供应商合作,扩大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我们的 客户需求; |
• | 我们与业务合作伙伴合作的能力将带来最先进的面向市场的ADAS解决方案; |
• | 我们有能力通过提供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来继续提供我们的技术; |
• | 我们是否有足够的资本资源来扩展和优化我们的技术平台,扩大我们的 提供服务,增强我们的数据能力,增加我们在人才发展方面的支出; |
• | 我们有能力继续升级我们的技术平台,并加快我们产品和 提供的服务; |
• | 我们的海外扩张计划的成功实施; |
• | 我们提高运营效率的能力; |
• | 我们有能力加强我们现有的伙伴关系,并与业界建立新的战略伙伴关系 价值链上的领导者; |
• | 我们有能力聘用、培训和留住自动驾驶行业的顶尖人才;以及 |
• | 我们驾驭不断演变和复杂的监管环境的能力。 |
我们目前和未来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可能无法产生预期的销售和 盈利能力,以及我们的增长战略可能不会导致实现可比盈利水平所需的商业化。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无法按照我们的预期执行我们的增长战略,并且未能 如果达到预期的销售和盈利水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增长可能会继续波动,可能会低于我们的历史增长率。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 我们将在未来实现并随后保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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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缺乏必要的批准、许可证或许可适用于 业务运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 受到严格的监管,我们必须持有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一些许可证和许可证。我们已经获得了对我们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的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许可证。然而,我们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在必要时及时续签我们已获得的许可证和许可证,或为我们的业务运营获得新的许可证和许可证,或者根本不能。
我们一直与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测绘许可证的服务商合作。 在合作下,服务提供商为我们提供高清地图服务,以补充我们的传感器愿景。2022年10月,为了顺应某些法规的发展,我们扩大了与此类许可的合作范围 服务提供商还负责开展需要资质的活动,以促进我们车辆的运营。如果我们与该服务提供商的合作终止或期满而没有及时续订任何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我们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与其他合格的服务提供商达成类似的合作安排,或者根本无法达成类似的合作安排,我们可能不得不停止我们的车辆的相关运营,直到我们能够获得此类牌照(如果有的话)。任何一项 上述情况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还在互联网地图服务类别中历史上进行过测绘,并持有 相关证书通过广州经启。在2023年3月VIE结构解体后,我们终止了广州经启的测绘业务。我们目前与广州宇机合作,这是一家服务提供商 拥有导航电子地图生产和测绘许可证,为我公司提供测绘服务。如果我们与广州裕基的合作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我们可能需要根据我们的业务需要, 聘请中国另一家持牌测绘服务商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类别的测绘业务。我们不能向您保证,如果我们有必要这样做,我们将 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以及时或完全可接受的方式,成功地与该服务提供商接洽/扩大我们与该服务提供商的合作范围。如果不这样做,将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并对 影响我们的经营业绩、财务业绩和招股说明书。
此外,新的法律法规可能会 不时强制执行,以要求除我们目前拥有的许可证和许可证之外的其他许可证和许可证。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及时获得此类许可证和许可证。如果有任何适用的本地 政府当局认为我们是在没有适当的批准、执照或许可的情况下经营的,他们有权征收罚款、没收我们的收入、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并要求我们停止经营 相关业务或对我们业务的受影响部分施加限制。政府当局的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声誉和 前景,以及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
我们最近才开始创造收入,但还没有 已经盈利,这可能会在未来继续下去。
我们最近才开始创造收入,但还没有 从我们成立以来就一直盈利。本公司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分别录得亏损人民币10,0730万元、人民币129,850元万及人民币194,910元万(268.2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本公司于万期间分别产生亏损人民币7.231亿元及人民币88170元(万为12130美元)。我们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预付款项投资于研发、行政和 销售费用,以快速发展和扩大我们的业务和技术。我们预计将继续在研发、行政和销售费用方面进行大量投资,以建立和扩大我们的业务,这些投资 可能不会带来及时的收入增加,或者根本不会。
我们可能不会产生足够的收入,或者我们可能 由于许多原因而蒙受重大损失,包括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缺乏需求、竞争加剧、宏观经济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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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们可能会受到环境以及本文讨论的其他风险的影响,我们可能会产生不可预见的费用,或在创收或实现盈利方面遇到困难、复杂情况或延误。在……里面 此外,我们的持续运营取决于我们改善运营现金流的能力,以及我们获得足够外部股本或债务融资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实现盈利并保持和 为了加强我们的现金状况,我们可能不得不限制我们的业务规模,这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业务增长,并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获得或产生足够的资本来维持我们的运营并为我们的增长战略提供资金,或者 如果不能以对我们有利或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这样做,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需要大量资金来进行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我们将致力于打造一个平台,吸引和留住顶尖人才,推出新的自动驾驶汽车类型,提供更先进的ADAS功能,维护和发展我们的车队,扩大我们的客户基础,并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服务。我们的资本支出,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2,560万元、8,270万元和3,700元万(5,10美元万),分别为1,600万元和1,6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为3330万元人民币(460万美元)。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我们扩大业务并继续下去,我们的资本支出将继续大幅增长 投资于技术开发,我们的资本支出水平可能会受到客户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的重大影响。事实上,我们的经营历史有限,而且我们经营的是一种新颖的 不断发展的行业意味着我们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历史数据有限。因此,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可能是不确定的,实际资本需求可能与我们目前预期的不同。 尤其是在我们运营的快速发展的自动驾驶行业。此外,我们可能需要大量现金来履行我们与商业伙伴达成的协议下的某些契约。例如,根据股东的要求, 我们于2019年7月10日与两个投资者签订的协议,如果由这些投资者和我们建立的合资公司在成立后六年内没有完成首次公开募股,我们可能需要一个 投资者回购其在合资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可能需要向另一投资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确保其投资回报。见“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流动资金和资本资源--合同义务。
我们能否获得必要的资金来执行我们的业务计划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 总体市场状况、投资者对我们业务计划的接受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会使此类融资的时间、金额、条款和条件对我们没有吸引力或无法获得。如果我们不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为了支持流动性,我们将不得不大幅削减支出,或者推迟或取消我们计划的活动。我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资金,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开展我们的业务,这两个 这可能意味着我们将被迫缩减或停止我们的业务。
此外,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 以及其他商业原因,可能需要我们发行额外的股权或债务证券,或者获得信贷安排。出售额外的股本或与股本挂钩的证券可能会稀释我们现有的股东。负债带来的后果 将导致偿债义务增加,并可能导致运营和融资契约限制我们的运营或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
我们历来都收到过政府拨款,但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会继续收到此类拨款或 未来的补贴。此外,美国和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特别是与中国有关的政策的变化,可能会长期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历史上接受过政府拨款,并将政府拨款确认为1970年万的其他净收入, 2022年、2023年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分别为1440元万和690元万(90美元万)。我们还记录了以1.391亿元人民币的条件收到的政府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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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人民币17640元万和人民币17910元(美元万),人民币590元万、人民币650元万和人民币4.7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0万欧元(70万美元)。然而,目前尚不能保证政府补助金能否继续发放。 任何减税或减税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是否有资格获得政府津贴,视乎多项因素而定,包括有关的政府政策、 不同授权机构的资金,以及其他同行公司取得的发展进展。此外,政府财政奖励的时间、金额和标准由当地政府自行决定。 在我们实际得到任何财政激励之前,不能肯定地预测到当局的这种情况。根据已收到和预期将收到的政府补助金的条款和条件,我们必须满足以下某些要求 经营业绩,如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的最短时间,或财务业绩,如在大陆中国指定区域内某一时间段内的最低收入金额和纳税情况。此外,还有 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政府赠款,在收到赠款时,这种赠款被确认为其他净收入。
目前,我们主要向中国的客户销售我们的车辆。虽然我们已经开始在国际上销售汽车,但这些 销售还没有达到规模,量仍然很低,定价很高。我们有限的国际销售规模不会对这些市场的竞争格局构成重大威胁。因此,我们认为, 由于我们获得的政府补贴,对我们的汽车施加的关税或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目前还很遥远。然而,从长远来看,我们不能排除我们公司可能被征收关税或 随着我们在国际上的存在的增长,其他非关税贸易壁垒。此外,中国与美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之间与贸易有关的紧张局势仍是潜在风险的重要来源,这种紧张局势可能在未来加剧。 未来,导致征收更多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特别是对像我们这样接受中国政府拨款的公司。如果我们计划在国际上提供更多的车辆,任何不利的 政府关于国际贸易的政策,如资本管制或关税,可能会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者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销售产品。如果有任何新的 如果关税、立法和/或法规得到实施,或者如果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定,这些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此外,未来的行动 或者美国或中国影响贸易关系的升级可能会导致全球经济动荡,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的单位经济性可能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实现,这可能 对我们的业务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以我们对未来的期望和 关于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机器人巴士、机器人面包车以及可能由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平台,因为与人类司机相关的劳动力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从总体上消除了 成本结构,每辆车可以延长运营时间。这些假设中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许多原因,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预期的单位经济性,包括但不限于自治的成本 驾驶系统硬件、与自动驾驶车辆运营相关的其他固定和可变成本、自动驾驶车辆的使用寿命、车辆利用率和产品定价。要管理硬件成本,我们必须设计 为我们的传感器、计算机和车辆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设计,实现足够的规模,并继续实现软件改进。此外,我们必须继续推动各种举措,以优化其他成本构成,如维护和 保险费。这将需要与我们的OEM合作伙伴和供应商进行大量协调。适当的成本管理可能不会像预期的那样实现,或者根本不会实现,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是市场上的新产品,适当的价格点仍在 由市场来评估。此外,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定价压力和利润率下降,并可能阻碍我们增加收入的能力或导致我们失去市场份额,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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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这些或其他与单位经济有关的因素的变化,其中许多都不是我们所能控制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 手术的结果。
我们与大量的商业伙伴合作,其中包括第一级的原始设备制造商 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与第三方的合作使我们面临风险。
战略业务关系现在是,也将继续是我们业务增长和成功的重要因素。我们 已经建立了一个由OEM、一级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组成的强大生态系统。我们的一些合作伙伴也成为了我们的股东,对我们的未来进行了投资,显示了他们坚定的信念。 在我们的技术和推向市场战略,并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提供进一步的验证。由OEM或我们的第1层供应商可能包含会导致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无法按预期运行的缺陷。我们还需要确定并与其他第三方谈判更多的关系。 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确定并与这些业务合作伙伴就具有吸引力的条款达成最终协议,这将导致我们在开发和提供这些功能时产生更多成本。
与这些第三方的合作是有风险的,其中一些风险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可能会遇到延误 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合作伙伴没有达到商定的时间表或遇到能力限制。我们也可能在联合开发项目的预算或资金方面遇到分歧。还存在与其他潜在争端的风险 未来的合作伙伴,包括在知识产权方面。此外,由于宏观经济环境低迷,我们的一些客户可能会遇到支付能力下降的情况,导致支付周期延长和 这给我们收回应收账款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例如,我们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从2022年的1,17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加到2023年的4,020万元人民币(550万美元),主要 归因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老化恶化,这是由于我们从客户那里收取现金的速度变慢,以及我们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我们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800元万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1340元万(180美元万),这是由于我们加强了应收账款的收取。我们不能保证未来的成功收藏,也不能保证类似的 这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我们成功商业化的能力也可能受到对我们或我们合作伙伴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看法的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现有的合作伙伴协议被终止, 我们可能无法就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和条件达成新的协议。完成任何过渡所需的费用和时间,并确保在新的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工厂生产的车辆符合我们的 质量标准和监管要求,可能比预期的要大。上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车辆中的一些关键部件来自有限的供应来源,我们可能会受到供应的影响 短缺、价格调整、零部件交货期过长以及其他供应变化,任何一项都可能扰乱我们的供应链。
大多数用于或将用于制造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的部件都来自 第三方供应商和我们的OEM合作伙伴。我们在管理大规模制造和交付汽车的大型供应链方面经验有限。此外,用于制造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的一些关键部件来自 来自有限的供应来源。因此,我们可能面临这些零部件供应短缺和交货期过长的风险,以及我们的供应商停止生产或修改我们车辆中使用的零部件的风险。此外,我们的 与我们的大多数第三方供应商达成协议都不是独家的。我们的供应商可能会把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其他公司,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已经经历并可能继续 遇到某些关键组件和材料的组件短缺和价格波动,这些组件的可用性和定价可能超出我们的控制。组件短缺或价格波动可能是 未来。如果这些组件的供应商出现组件短缺、供应中断或材料价格变化,我们制造自动驾驶汽车的业务合作伙伴可能无法在 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及时采取行动。为这些部件开发替代供应来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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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困难和昂贵,我们制造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合作伙伴可能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采购这些组件, 这可能会削弱我们满足要求或及时满足客户订单的能力。任何这些部件或组件的供应中断或延迟,或无法从备用设备获得这些部件或组件 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可接受的价格获取产品,将对我们满足产品发布时间表或计划向用户交付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与客户的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并可能推迟我们业务的扩张,包括与制造我们自动驾驶汽车的业务合作伙伴的业务。即使我们能够将增加的组件成本转嫁给我们的客户,也可能会有时间流逝 在我们能够这样做之前,我们必须首先吸收增加的成本。如果我们不能及时获得足以满足我们要求的这些部件,我们将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这 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使用有竞争力的服务,而不是我们的。
我们面临着来自现在和未来的竞争 竞争对手。如果我们不能在竞争对手之前将我们的技术商业化,不能开发出更好的技术和产品,或者不能有效地竞争,我们可能会失去我们的市场份额,或者不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我们的增长和财务状况 情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每个领域都面临着来自自动驾驶行业参与者的竞争 如果我们推出更多的车辆类型或扩大我们自动驾驶技术的使用案例,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只会变得更加强大。竞争主要基于技术、获取资金的能力、安全和效率 和成本效益。我们未来的成功将取决于我们在技术进步方面保持领先竞争地位的能力,超过我们现有的和任何新的竞争对手。我们面临着内地的竞争,中国和 在国际上,来自提供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自动驾驶公司。我们还可能面临来自全球汽车OEM和其他全球科技巨头的竞争,特别是那些 建立内部自动驾驶发展计划。此外,由于自动驾驶市场相对较新,我们和我们的OEM合作伙伴一直并有望继续探索不同的商业模式和创新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OEM合作伙伴可能会推出自动驾驶汽车,这可能会与我们的汽车在客户、最终用户和市场份额方面展开竞争。
我们当前和潜在的一些竞争对手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财务、技术和其他资源,或许能够 部署更多资源来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此外,我们在某些地理市场的竞争对手可能享有相当大的竞争优势,例如更高的品牌认知度、更长的经营历史、 更好的本地化知识和更具支持性的监管制度。我们的一些竞争对手可能有能力提供创新的服务和产品,以及更理想的定价模式。因此,这些竞争对手或许能够做出回应 在这类市场中,我们比我们更快、更有效地应对新的或不断变化的机会、技术、消费者偏好、法规或标准,这可能会降低我们的产品或产品的吸引力。我们不能肯定, 我们的增长或我们的产品供应将随时满足我们的客户和最终用户的需求,如果我们的需求失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 竞争加剧还可能加剧我们的定价压力,迫使我们调整定价策略,以保持和增长我们的市场份额。我们可能没有与竞争对手一样的财力来调整定价, 这可能会导致客户流失和未来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跟随价格下调的趋势,我们的创收和实现盈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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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赖于我们高级管理层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团队、技术工程师和某些关键员工,以及任何高管或关键员工的流失,或无法及时发现、招聘或留住高管、技术工程师和关键员工,都可能损害我们的 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 我们的主要高管和某些关键员工。我们在业务战略、研发、市场营销、销售、服务以及一般和行政职能方面依赖我们的高管和关键员工。曾经有过 我们的执行管理团队一直在发生变化,而且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还可能存在围绕薪酬、竞业禁止义务和与前雇员的知识产权的纠纷和诉讼。这些变化、纠纷和 诉讼程序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业务,导致我们公司的负面宣传,并导致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财务资源的转移。我们有 不能为他维护关键人物的保险合同我们高级管理团队的任何成员或任何其他员工。 如果我们失去一名或多名高管或关键员工, 对我们的业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为了执行我们的增长计划,我们必须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 人事部。在自动驾驶行业和整个与技术相关的劳动力市场,对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特别是对于在设计和开发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 算法。我们可能还需要在国际上招聘高素质的人员。在招聘和挽留具备适当资历的雇员方面,我们不时遇到困难,我们预期亦会继续遇到困难。许多 在与我们竞争的公司中,有经验的人才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资源,而且可以为新员工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方案。如果我们从竞争对手或其他公司雇佣员工,他们以前的 雇主可能会试图断言这些员工或我们的公司违反了他们的法律义务,导致我们的时间和资源被分流,并可能引发诉讼。此外,求职者和现有员工往往 考虑他们获得的与其就业相关的股票激励奖励的价值。如果我们股票奖励的感知价值下降,可能会对我们招聘和留住高技能员工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不能 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吸引新员工或不能留住和激励我们现有的人员,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将我们的技术平台商业化,然后扩展我们的技术平台,我们的业务和未来的增长前景可能会 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扩展到新的地理区域和司法管辖区涉及固有的风险,这可能 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向新的地理区域和 司法管辖区涉及与这些新市场相关的新风险和挑战,例如获得在这些新地理区域进行试驾和进一步商业运营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的许可证,以及 司法管辖区。我们也可能需要调整我们的价格政策,以适应当地的经济情况。此外,要拓展国际市场,我们必须及时及有效地回应香港市况的迅速变化。 相关国家和地区。我们在国际扩张方面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在我们几乎无法控制的不同法律、法规、经济、环境、社会和政治条件下取得成功的能力。我们的 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可能会扰乱新地理区域和司法管辖区的商业运营。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执行我们的业务战略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将在这样的市场上取得成功。
日益重视环境、社会和治理事项 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额外的成本或使我们面临额外的风险。不遵守有关环境、社会和管治事宜的法律和法规,我们可能会受到惩罚,并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和手术结果。
所有行业的公司都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审查,这些审查涉及他们的 环境、社会和治理,或ESG政策。投资者、贷款人和其他市场参与者越来越关注ESG实践,近年来越来越重视其影响和社会成本 投资。与ESG相关的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行动呼吁资本、投资者和贷款人倾斜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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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具有公认ESG实践的行业和公司的投资决策。我们相信我们的自主技术为乘客和乘客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体验 通过显著降低事故风险,特别是对那些与人为错误相关的事故,周围环境的风险大大降低。我们致力于提供车辆控制和机动的优化,进而带来能源的改善 效率。尽管我们不断努力适应和遵守投资者、贷款人或其他行业股东对ESG的期望和标准,但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满足不断变化的期望和标准。我们可能是 被认为没有适当地回应对ESG问题日益关注的问题,无论是否有法律要求这样做。因此,我们可能遭受声誉损害,这将对我们未来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财务状况和股价。
我们受到出口管制、制裁、贸易政策和类似法律的约束。 和法规,以及不遵守规定这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命令可能会使我们受到行政、民事和刑事罚款和处罚,附带后果,补救措施 措施和法律费用,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美国经济制裁或出口管制限制下成为目标的任何中国公司或个人可能无法进入 美国市场。美国实体和个人可能不被允许与受制裁的公司和个人做生意,其他国际企业可能根据法律和/或政策决定不与此类公司和个人进行交易 公司或个人。我公司的一家供应商最近受到美国出口限制的影响,使其无法向大陆中国供应某些集成电路。相关集成电路不在我们的组件之列 从该供应商采购,因此这一发展没有影响我们与该供应商的活动或涉及该供应商的活动,也没有对我们的业务造成中断。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不会施加类似的限制 关于我们从该供应商采购的组件或我们目前正在采购的其他集成电路。此外,我们的一家供应商最近被列入国务院维护的中国军事公司名单 国防部,尽管这不会影响我们与这样的供应商进行交易的能力。中国军事企业名单目前没有法律效力;但自2027年6月30日起生效,国防授权第805条 2024财年法案将禁止国防部收购某些商品或服务,包括由中国军事公司名单上或其控制下的公司开发的商品或服务。除此国防部采购外 限制,中国军事公司名单不会禁止其他交易,包括从该供应商向我们提供产品。此外,我们不提供国防部,因此,当 采购限制将于2027年生效。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类似的限制在未来不会升级,从而导致我们无法从该供应商或受类似限制的任何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限制。此外,近年来,美国和其他外国司法管辖区也出台了旨在限制美国或其他外国人员向某些中国公司供货的政策。这些措施可能会阻止 美国和/或其他国家的供应商和投资者,实施出口管制和其他限制,禁止向中国公司提供技术和产品,投资中国公司,或以其他方式与中国公司进行交易。 我们可能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未来变化的影响。特别是,美国收紧了出口管制,包括与中国向大陆出口某些先进半导体和设备有关的出口管制。 制造它们,以及对新兴技术的出口管制,可能会成为确保足够的半导体供应的另一个障碍。此外,在未来,如果我们、我们的任何客户、供应商或其他生态系统 与我们公司或我们的附属公司有协作关系的合作伙伴将成为制裁或出口管制限制的目标,或者如果我们无法从第三方或 否则,由于此类法规变化而获取美国技术,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开发、商业化以及我们业务运营的其他方面可能会受到实质性干扰。此外,在外商投资项下, 根据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在某些情况下,对从事关键技术的公司的投资必须遵守备案要求,并须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审查和批准。这一术语 关键技术包括受美国出口管制的技术以及某些新兴和基础性技术。我们目前不生产、设计、测试、制造、制造或开发任何关键技术。因此, 我们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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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次发行相关的是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提交的任何强制性备案要求。然而,如果我们的技术后来被CFIUS视为关键技术,未来对我们的投资 公司可能会受到备案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与此类备案相关的潜在执法行动的影响。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根据CFIUS的规定,CFIUS有权审查 以下类型的交易:(1)“担保控制交易”,即可能导致外国人士直接或间接控制美国企业的交易(无论该控制是否实际行使, 包括将美国企业从一个外国人转移到另一个人),(2)“担保投资”,即对美国企业的某些非控制性投资,使外国人能够获得重要的非公开技术 信息、董事会成员资格或观察者权利,或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或敏感个人数据的美国企业的实质性决策(“TID美国企业”),(3)权利的变化 给予外国人士对美国企业的控制权,(4)旨在逃避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管辖权的交易,以及(5)涉及靠近已确定的敏感美国房地产的某些收购、租赁和特许权。 军事和情报资产。看见《联邦判例汇编》第31编,800.213、802.212节。
然而,根据CFIUS的说法, 根据规则,只有TID美国业务中的某些有担保的控制交易和有担保的投资才需要向CFIUS提交强制性备案。作为一项门槛事项,只有在TID美国业务中的某些投资才需要强制性申报。 看见《联邦判例汇编》第31编,800.401节。
“TID美国企业”指的是涉及的美国企业 “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或“敏感个人数据”。具体地说,TID美国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美国企业:
A.生产、设计、测试、制造、制造或开发一项或多项关键技术;
B.履行附录A至31 C.F.R.第800部分第2栏关于承保投资的职能 关键基础设施;或
C.直接或间接维护或收集美国 公民们。“
《联邦判例汇编》第31编,800.248节。在有关部分,“关键技术”包括“主题” 包括在《出口管理条例》(EAR)第774部分(15 CFR第730-774部分)补编第1号所列的商业管制清单(CCL)上,并根据多边制度-(1)受管制,包括出于以下原因 国家安全、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扩散、核不扩散或导弹技术;或(2)与区域稳定或秘密监听有关的理由“和”合并和基础技术。 根据《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美国联邦法典》第50编,第4817条)第1758节控制。
根据我们美国出口管制顾问的出口管制风险评估,我们生产、设计、测试、 制造、制造或开发-包括我们的专有软件和用于我们自动驾驶汽车的某些专有硬件-被归类为EAR99,而我们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中包含的第三方硬件是 已分类EAR99(即,未在商业管制清单中描述)或仅受反恐管制(I.e.,而不是多边控制)。因此,我们不生产、设计、测试、制造、制造或开发任何 “关键技术。”我们也不参与《联邦法规》第31C.F.R.第800部分附录A第2栏所述的任何承保投资关键基础设施。我们也不在美国销售我们的任何产品,因此 不收集或维护任何敏感的美国人的个人数据。因此,我们不符合TID美国业务的资格,因此,与此次发行相关的信息不需要强制通知CFIUS。
我们维持旨在确保遵守这些法规的政策和程序。然而,这些政策和 程序可能不充分,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表、顾问、代理人和商业伙伴可能会从事不当行为,我们可能会因此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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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任。不遵守这些法律和法规可能使我们受到不利的媒体报道、调查和严厉的行政、民事和刑事制裁、抵押品。 后果、补救措施和法律费用,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前景、经营结果、财务状况和声誉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对业务和资产进行战略性收购和投资,并随后整合新收购的 企业融入我们自己,创造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们的业务,加强我们的 在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包括合资企业在内的战略联盟,或进行战略投资和收购,来挖掘新的市场机会或进入新的市场。如果我们得到了适当的 在未来的机会中,我们可能会收购或投资于与我们的业务互补的其他业务或资产。然而,战略收购以及随后将新业务和资产整合到我们自己的业务和资产中将需要 这可能会引起我们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可能导致我们现有业务的资源被分流,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收购可能会导致潜在的摊薄 股权证券的发行、大量现金的使用、利息支出的显著增加、杠杆和偿债要求(如果我们产生额外的债务来支付收购或投资)以及潜在风险敞口 被收购企业的持续财务义务和不可预见或隐藏的负债。整合新收购的企业和管理更大的整体企业的成本和持续时间以及困难也可能远远超过 我们的期望。另一方面,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选择投资和收购目标,以补充我们的业务和增长战略。在投入大量资源进行潜在收购后,这些交易 由于内地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大,中国可能无法成功结案。此外,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预期的战略协同效应,如果我们不能实现,我们可能会将大量减值费用计入商誉。 成功整合新收购的业务或管理更大的业务。我们的股权被投资人可能会产生重大损失,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部分损失将由我们分担。此外,我们可能会在以下情况下产生减值损失 这些被投资方的财务或经营业绩没有达到预期。不能保证我们的收购、合资企业和其他战略投资会成功,也不能保证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负面发展 我们的收购或战略投资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声誉、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此外,我们打算寻求合资企业的机会,我们相信这将使我们能够扩展到更多的市场和 补充我们的增长战略。在与第三方组建合资企业时,我们可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本和管理资源。我们可能不会成功地与第三方合作来满足我们的业绩 和财务预期,这可能会对我们满足内部预测和预期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组建合资企业时,我们可能不能始终遵守当地或外国的监管要求,以及 合营企业可能无法获得必要的监管审批、许可证和许可,以达到其预期的经营目的。上述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声誉、经营结果和 财务状况。
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制造商或其他企业的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 合作伙伴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与第三方合作开发和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例如OEM开发和制造我们的 自动驾驶车辆。我们仔细选择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制造商和其他商业伙伴,但我们无法完全控制他们的行为。如果这些第三方的表现不能达到我们的预期, 符合我们的要求或标准、未能合乎道德地开展业务、未能向最终用户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接受负面新闻报道、违反适用的法律或法规、违反与我们的协议,或者 如果我们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终止或不续签,我们的业务和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此外,如果这种第三方商业伙伴暂时或永久停止运营,将面临财务困难 遇险或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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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增加他们的费用,或者如果我们与他们的关系恶化,我们将遭受增加的成本,卷入与或针对我们的 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为最终用户提供类似服务方面遇到延误,直到我们找到或开发合适的替代方案。此外,如果我们未能成功找到高质量的合作伙伴,或建立 如果我们的业务、招股说明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符合成本效益,或者有效地管理这些关系,我们的业务、招股说明书、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任何对我们的技术系统和设施、操作系统、安全系统、基础设施或 集成软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收集和维护 数字形式的信息是我们开展业务所必需的,我们依赖我们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包括我们的操作系统、数据管理系统、安全系统、服务器和其他与 我们的许多商业活动。其中一些网络和系统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管理,不受我们的直接控制,因此,许多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能或可能会访问我们的 机密信息。 我们的操作通常涉及接收、存储、处理和传输与我们的业务、用户、客户、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员工和其他人员有关的机密或敏感信息 敏感事项,包括知识产权、专有商业信息和个人信息。我们必须以安全的方式这样做,以保持这些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信息。我们已经建立了物理、电子和组织措施,旨在保护和保护我们的系统,以防止数据泄露,并依赖商业可用的系统、软件、工具和监控来提供 我们的技术系统以及数字信息的处理、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尽管实施了预防性和侦测安全控制,但这种技术系统很容易受到破坏或中断。 原因多种多样,包括电信或网络故障或中断、系统故障、自然灾害、恶意人为行为、恐怖主义和战争。例如,我们保存在第三方服务器中的数据可能会被访问 监管机构和其他人的要求。我们的技术系统和设施,包括我们的服务器,更容易受到物理或电子设备的攻击入室盗窃,因疏忽或 我们的员工、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承包商、顾问、业务合作伙伴和/或其他第三方的故意行为,或恶意第三方的网络攻击,包括部署有害的恶意软件、勒索软件、拒绝服务攻击、社会工程和其他方式影响服务可靠性并威胁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我们经历过试图破坏我们的系统的事件和其他类似的事件,但没有一起是实质性的。任何未来 然而,网络事件可能会严重扰乱运营系统,导致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或竞争敏感信息的丢失,危及最终用户或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 并危及我们设施的安全。我们技术系统的任何中断也可能影响我们管理数据和库存、采购零部件或用品或生产、销售和交付我们的产品以及提供以下服务的能力 保护客户,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实现和维护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合同的遵守。安全漏洞或破坏的风险,特别是通过网络攻击或网络入侵,包括 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未遂攻击和入侵的数量、强度和复杂性的增加,计算机黑客、外国政府和网络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总体上有所增加。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 当前的技术系统,或者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的技术系统,都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不受网络安全威胁。我们或我们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能会遇到网络安全和其他入侵事件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不被发现。即使检测到安全漏洞,也可能无法立即确定漏洞的全部程度。因为用于获取未经授权的访问或破坏系统的技术经常变化,并且 一般情况下,在针对目标发射这些技术之前,我们不会认识到这些技术,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技术或实施足够的预防措施。信息技术安全威胁,包括安全漏洞、计算机 恶意软件和其他网络攻击的频率和复杂性都在增加,可能会导致我们承担经济责任,使我们受到法律或监管制裁,或者损害我们在用户、客户、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我们不断寻求维护信息安全和控制,然而,我们努力缓解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错误、病毒、蠕虫、恶意软件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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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漏洞可能不会成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影响可能会对我们的竞争地位、声誉、结果 经营、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在自治系统中未经授权控制或操纵系统 驾驶车辆可能会导致他们操作不当或根本不操作,或危及他们的安全和数据安全,这可能会导致对我们和我们的技术解决方案失去信心,取消与我们某些客户的合同 并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依赖于我们复杂的信息技术 系统。虽然我们已经实施了旨在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信息技术网络、我们的车辆及其系统的安全措施,但恶意实体可能试图获得未经授权的访问,以修改、更改和使用 这些网络、车辆和系统用于控制或更改我们车辆的功能、用户界面和性能特征,或访问存储在我们车辆中或由我们的车辆生成的数据。我们鼓励报道 通过我们的安全漏洞报告政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中存在潜在漏洞,我们的目标是补救任何报告和验证的漏洞。然而,不能保证任何漏洞 在确定它们之前不会被利用,或者我们的补救努力已经或将会成功。
任何 未经授权访问或控制我们的车辆或其系统或任何数据丢失可能导致法律索赔或政府调查。此外,无论真实性如何,未经授权进入我们的车辆的报告,他们的 系统或数据,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人们认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他们的系统或数据能够被黑客攻击的因素,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前景和经营业绩。
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我们2018年股票计划下的期权和其他类型的奖励,该计划将 导致大量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并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于2018年6月通过了2018年股份计划,该计划于2024年7月修订并重述,可能会从 为了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公司的员工、外部董事和顾问,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我们会不时地采取行动。可根据所有规定发行的普通股的最高总数 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的奖励最初为311,125,716股普通股,增加的数量将相当于在转换后和完全稀释后的最后一天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紧接上一财年。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授出81,541,646股限制性股份单位及认购权,以购买共123,037,886股普通股,并仍未发行。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预计将确认一大笔基于股票的薪酬费用,我们 预计这种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的确认将对我们在完成此次发行的会计季度的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预计将确认基于股份的薪酬支出 自2024年7月1日至首次公开募股预计完成日,共计人民币8.859亿元(合121.9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未确认股票薪酬支出总额 股份单位及购股权合共人民币36730万元(5050万美元),预计将于0.64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内确认。相关费用将记录在行政管理中 费用和研发费用。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总共批准了 向我们的董事、高管和员工提供16,276,585份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15美元的股票期权。这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从每股0.00美元到1.24美元不等,这是 远低于我们普通股每股3.47美元至4.82美元的公允价值。我们以大幅折扣授予所有这些股票期权,以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的董事、高管和 员工,从而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这些购股权于授出日的总公平价值为人民币3.953亿元(合5,44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2.936亿元(合4,040万美元)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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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损益,预计将在2.78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内确认人民币8,870万元(1,220万美元)。 假设所有这些,这些股票期权将使本次发行中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和每股ADS的调整后有形净净价值增加每股普通股0.002美元和每股ADS 0.006美元,这些股票期权将使本次发行中新投资者的形式稀释度分别增加每股普通股0.002美元和每股ADS 0.006美元 此次发行完成后,购股权将归属并行使,我们将收到的总行使对价为人民币1.359亿元(1,870万美元)。
我们相信,给予基于股份的薪酬对我们吸引和留住关键字的能力至关重要 人员和员工,未来我们将继续给予员工股份补偿。因此,我们与股票薪酬相关的费用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行动。此外,在行使期权或其他类型的奖励时增发股本将导致对我们股东的进一步稀释。
当前国际贸易中的紧张局势和日益加剧的政治紧张局势,特别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可能会 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以及针对什么 美国政府将在多大程度上通过新的关税、经济或贸易制裁、出口管制或其他与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或法规(尤其是与中国有关或涉及中国的贸易),或任何此类行动将 对我们、我们所在的行业、我们的业务伙伴和最终用户都有责任。政府在国际贸易上的任何不利政策,如资本管制、出口管制、制裁或关税,都可能影响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和 服务,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销售产品。任何与贸易有关的新法律或限制,或恢复现有贸易协定,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关于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结果。
我们在美国的业务只包括研究和 开发和道路测试。我们没有也不打算向美国市场提供任何服务或产品。见“业务-我们在美国的业务”我们一直在密切关注美国的政策,这些政策 旨在限制美国人投资或供应某些中国公司。美国和各个外国政府对技术和技术的进出口实施了管制、许可证要求和限制。 或表达了这样做的意图。例如,美国正在制定有关“新兴和基础性”技术的新出口管制,其中可能包括某些人工智能和半导体技术 技术。此外,美国最近的许多政策更新,包括美国政府最近宣布的对外投资限制,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例如,高管 总裁·拜登于2023年8月9日发布的命令引入了一种新机制,用于审查美国在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上的对外投资,目标是可能 为半导体和微电子、量子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敏感技术和产品做出贡献,这些领域对军事、情报、监视或网络支持至关重要 这些国家的能力。这项行政命令限制美国对涉及敏感技术的中国公司的投资,这可能会影响它们的资金来源和与美国实体的合作伙伴关系。2024年3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了一份先进的 拟制定规则的通知,征求对涉及互联车辆在设计、开发、制造或制造时不可或缺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和服务(ICTS)的某些交易监管的意见 由中国等国拥有、控制或受其管辖或指示的人供应。2024年6月13日,一名美国国会女议员提出了《互联汽车国家安全审查法案》,该法案将 建立一个新的程序,“通过缓解或禁止来识别和预防”某些ICTS交易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包括与“承保机动车辆”有关的交易。与ICTS有关的最终规则可能 禁止或限制销售由我们直接或间接开发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9月26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局 And Security发布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如果按提议最终敲定,将禁止销售或进口采用某些技术的联网汽车,并禁止从以下国家进口特定部件 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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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中国与俄罗斯(“国际清算银行规则”)。国际清算银行规则包括对使用车辆连接系统和自动驾驶的联网车辆的进口或销售进行限制 系统软件,以及进口车载互联系统硬件设备。我们在美国的业务仅限于研发和道路测试,美国过去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们产品或 服务。我们在美国的道路测试活动可能会受到国际清算银行规则的禁止或限制。如果BIS规则如建议的那样最终敲定,我们预计能够在BIS规则实施之前停止在美国进行道路测试 不会对我们的整体测试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因为我们在美国的测试活动范围有限(请参阅“业务-我们在美国的业务”)。我们在美国的道路测试收集的数据并不是 对于我们在美国的研究和开发活动来说是必要的,这些活动不受国际清算银行规则的禁止或限制。因此,我们预计国际结算银行规则不会对我们继续进行研究和 在它生效后在美国的发展。如果最终敲定,BIS规则可以禁止或限制第三方转售或进口我们的产品或使用我们技术的产品到美国,但据我们所知,没有这样的第三方 目前正在进行转售或进口。然而,这种对第三方活动的禁止或限制如果有效,可能会阻止客户未来购买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目前尚不确定美国政府是否以及如何进一步监管自动驾驶行业,也不确定是否会有任何新的 对中国单位开发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将颁布和实施更严格的规定和/或限制、限制或禁止。可能会有监管或立法 针对该行业的变化,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我们的融资能力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产生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此外,对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担忧可能会促使各国政府实施贸易或其他限制,这 可能会使限制我们进入某些市场或技术变得更加困难。美国的政治格局可能会影响美国政府对中国的态度,并给它可能对其施加的限制带来不确定性 中国的技术,特别是在2024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这种选举的结果不确定,以及下一届美国政府对中国的态度。这样的措施可能会阻止供应商和投资者 美国和/或其他实施出口管制和其他限制向中国公司提供技术和产品、投资或以其他方式与中国公司进行交易的国家。投资者的担忧也可能 对总部设在中国的公司的证券价值和交易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中国企业将不得不确定和确保替代供应或融资来源,而它们可能无法及时做到这一点。 以商业上可以接受的条件,或者根本不是。此外,中国公司可能不得不限制和减少其在美国和其他地区的研发和其他商业活动,或停止与各方进行交易 实施出口管制或其他限制的国家。鉴于我们在美国经营着一个研发中心,并与某些美国供应商合作,我们的业务特别容易受到这些控制和 限制。此外,美国政府可以加强对基于中国的自动驾驶公司的审查,包括禁止我们等这些公司进行测试或使这些公司进行测试不可行 在美国,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因此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充分建立、维护、保护和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专有制度 保护我们的权利或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并使我们受到第三方的约束。
我们的知识产权是我们业务的重要资产。未能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可能导致我们的竞争对手提供类似的产品和服务,有可能导致我们失去竞争优势和收入减少,这将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我们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保护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能力。我们依赖于知识产权的组合,如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包括专有技术)、除了员工和第三方保密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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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和其他合同权利,以建立、维护、保护和执行我们在我们的技术、专有信息和流程中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以及我们的程序和限制只能提供有限的保护,我们的任何知识产权都可能受到挑战、无效、规避、侵犯或挪用。如果我们不能保护我们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产权,我们可能会在我们竞争的市场上失去重要的优势。虽然我们采取措施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这种努力可能是不够的或无效的,我们的任何知识产权 财产权可能会受到挑战,这可能会导致财产权的范围缩小,或者被宣布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缔约方也可以独立开发与我们大体相似或更好的技术。我们也可能是 被迫对第三方提出索赔,或为他们可能对我们提出的索赔进行辩护,以确定我们视为我们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然而,我们为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而采取的措施 其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可能不会有效,也不能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足以保护我们免受其他提供实质上相似或优越的产品、服务或技术的侵害 这与我们的业务形成了竞争。
我们在过去发起,并可能在未来参与 诉讼,以加强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保护我们的商业秘密。我们一直在努力维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将来可能会遇到抗辩、反诉和反诉,攻击 我们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任何由我们发起的关于第三方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诉讼都可能是昂贵和耗时的,并可能导致无效 或使我们的知识产权无法强制执行,否则可能会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这可能导致法院或政府机构宣布我们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无效或无法执行。 诉讼所依据的财产权。如果我们无法执行我们的权利,或者如果我们没有发现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将无法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无法保护我们的 针对未经授权的复制或使用的专有技术,以及任何代价高昂的诉讼或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都可能推迟新技术的引入和实施,导致我们的 在我们的产品中使用劣质或更昂贵的技术,或损害我们的声誉。此外,监管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可能是困难、昂贵和耗时的, 特别是在外国,在这些国家,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能不如美国的法律,而且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可能薄弱。如果我们不能有意义地 建立、维护、保护和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在世界各地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专利法的改变可能会 降低专利的总体价值,从而削弱我们保护产品的能力。
我们照例 在内地和海外申请和登记中国的知识产权。内地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同于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另外,立案,起诉, 在世界上所有国家维护、捍卫和执行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将是令人望而却步的昂贵,而我们在一些国家以外的知识产权 中国可以没有大陆的中国那么广泛。此外,并非我们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每个司法管辖区都有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我们总体上采取了措施, 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不能保证我们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都能成功地保护或执行我们的权利。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阻止第三方在 我们未来运营或预期运营的所有司法管辖区,或向其他司法管辖区销售或进口使用我们的发明制造的产品。竞争对手可能会在我们没有的司法管辖区盗用我们的技术 获得专利保护或其他知识产权,开发自己的产品,并可以出口其他侵权、挪用或侵权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会与我们的产品以及我们的专利或其他产品竞争 知识产权可能不能有效或不足以阻止它们进行竞争。
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在外国司法管辖区保护和捍卫知识产权。我们可以申请知识产权登记的一些国家的法律制度可能不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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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这可能使我们难以阻止对我们知识产权的侵犯、挪用或其他侵犯 一般的权利。在外国司法管辖区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导致巨额成本,并将我们的努力和注意力从我们业务的其他方面转移,可能会使我们的专利面临被 我们的专利申请可能被宣布无效或被狭义解释,我们的专利申请有可能得不到颁发,并可能引发第三方对我们提出索赔。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能不会在我们发起的任何诉讼中获胜,也不会赢得损害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 任何,可能都没有商业意义。
此外,美国专利法的变化可能会降低专利的价值 因此,损害了我们保护我们在美国创新的能力。美国的专利授予制度最近从一个 “第一个发明”到一个“第一批立案”用于决定哪一个是 当要求同一发明的不同方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申请时,一方应被授予专利。在海流下 “第一批立案”系统,假设满足其他可专利性要求,第一个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人通常将有权 授予该发明的专利权,而不管是否有另一位发明家早些时候发明了这项发明。因此,在我们之前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的第三方可以被授予涵盖 一项我们的发明,即使我们在它被第三方制造之前就已经发明了。美国专利法的这一变化和其他变化可能会增加围绕我们专利申请和 实施或保护我们已颁发的专利,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专利申请可能不会作为专利发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预防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其他人则从商业开发类似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不能确定我们就是 我们已向其提交特定专利申请的标的的第一发明人,或者如果我们是提交该专利申请的第一方。如果另一方已就与我们相同的标的提交了专利申请,我们 可能不享有该专利申请所寻求的保护。此外,已发出的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往往难以确定。因此,我们不能确定我们提交的专利申请会不会发出, 或者我们颁发的专利将足够广泛,以保护我们的专有权,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保护,使其免受拥有类似技术的竞争对手的攻击。此外,专利的颁发对于其发明性、范围、 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挑战或试图使我们已颁发的专利无效,或围绕我们已颁发的专利进行设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外,成本 与强制执行专利、机密性和发明协议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可能会使激进的强制执行变得不可行。
除了专利技术,我们还依赖于我们的非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工艺以及他们的技术诀窍。
我们依赖专有信息(例如商业秘密、 技术诀窍和机密信息),以保护可能不可申请专利的知识产权,或我们认为以不需要公开披露的方式保护最好的知识产权。我们通常通过以下方式来保护这些专有信息 签订保密协议,或咨询、服务或雇佣协议,包括不披露以及与我们的员工、顾问、承包商、科学顾问一起使用的条款 以及第三方。然而,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已经与已经或可能已经接触到我们的商业秘密或专有信息的每一方达成了此类协议,即使达成了这些协议,也可能会违反或 可能无法阻止披露、第三方侵犯或挪用我们的专有信息,可能会受到其期限的限制,并且可能无法在未经授权披露或使用的情况下提供足够的补救措施 专有信息。我们对第三方制造商和供应商使用的商业秘密的保护控制有限,如果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失去未来的商业秘密保护。在……里面 此外,我们的专有信息可能会被我们的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知道或独立开发。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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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顾问、承包商和其他第三方在为我们工作时使用他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可能会产生相关或由此产生的权利纠纷专有技术和发明创造。执行和确定我们专有权的范围,以及未能获得或维护对我们专有权的保护,可能需要昂贵和耗时的诉讼 信息可能会对我们的竞争业务地位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我们经营的某些市场中,有关商业秘密权的法律可能对我们的商业秘密提供很少或根本没有保护。如果我们的任何商业秘密 如果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合法获得或独立开发该商业秘密,我们将无权阻止他们使用该商业秘密与我们竞争。如果我们的任何商业秘密被泄露(无论是合法的还是 否则)给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或由竞争对手或其他第三方独立开发,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还依靠物理和电子安全措施来保护我们的专有信息, 但我们不能 保证这些安全措施为这些专有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或者永远不会被攻破。存在第三方可能未经授权访问并不当使用或披露我们的专有信息的风险 信息,这可能损害我们的竞争优势。我们可能无法检测或阻止第三方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我们的信息,并且我们可能无法采取适当和及时的步骤来缓解 损害,或者损害可能无法减轻或补救。
我们可能会受制于知识分子 财产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
这个 我们业务所处的行业具有大量专利的特点,其中一些专利的范围、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可能有问题,一些专利可能看起来与其他已颁发的专利重叠。因此,有一个 行业内关于专利保护和侵权的大量不确定性。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大量涉及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第三方声称, 并可能在未来声称,我们侵犯了、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商业上合理的许可,或者我们获得的许可(如果有)可能不完全 化解知识产权侵权潜在风险。随着我们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针对我们的知识产权索赔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此类索赔和诉讼可能涉及一项或多项 我们的竞争对手集中利用他们的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来获得竞争优势,或者专利控股公司或其他不利的知识产权持有者没有相关的产品和服务收入, 因此,我们自己的未决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对这些权利持有人向我们提出知识产权索赔的威慑作用可能很小或没有威慑作用。可能存在由以下人员持有的知识产权 其他,包括已发布或未决的专利和商标,涉及我们的技术或业务方法的重要方面,我们不能保证我们没有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也没有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 知识产权,或者我们不会被认为已经这样做了,或者将来不会被指责这样做。此外,由于专利申请可能需要多年时间才能发布,因此可能会有我们正在等待的申请 不知道,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可能会被授予专利。我们预计,在未来我们可能会收到通知,声称我们或我们的合作者挪用或滥用了其他各方的 知识产权,特别是随着我们市场上的竞争对手数量的增加。
为了保护自己不受 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知识产权索赔,无论是否具有可取之处,都可能非常耗时,并可能导致巨额成本和我们的资源被转移。这些索赔和任何由此产生的诉讼,如果得到相反的解决 对我们来说,可能会使我们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对我们的产品、技术或业务运营施加临时或永久禁令,或者使我们的知识产权无效或无法执行。
如果我们的技术决心侵犯有效且可强制执行的专利,或者如果我们希望避免潜在的知识产权 因涉嫌侵权、挪用或其他侵犯第三方而提起的财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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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我们可能被要求做以下一项或多项:(I)停止开发、销售、提供或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或使用 被主张的知识产权;(2)从被主张的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那里获得许可,该许可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得,或者根本不可能,或者可能 成为非排他性的,从而允许我们的竞争对手和其他第三方使用授权给我们的相同技术;(Iii)支付巨额使用费或其他损害赔偿;或(Iv)重新设计 我们的技术或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或系统,以避免对其进行任何侵权或指控。上述选择有时在商业上可能并不可行。此外,在我们的正常过程中, 商业方面,我们同意赔偿我们的客户、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和其他商业交易对手因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任何侵权行为,因此我们可能面临对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或第三方的责任。 在他们被起诉侵权的情况下进行赔偿或其他补救。
我们也可能在未来获得许可证 第三方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我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指控入网许可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违反 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向我们的许可人寻求赔偿。然而,我们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能无法获得或不足以弥补我们的成本和损失。
我们也可能无法成功地重新设计我们的技术,以避免任何所谓的侵权行为。一项成功的索赔 对我们的侵权行为,或我们未能或无法开发和实施非侵权行为技术或在可接受的条款和及时的基础上许可被侵犯的技术, 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这样的诉讼,无论其是非曲直或成功与否,都可能是耗时和昂贵的解决方案,并将转移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 业务,这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此外,此类诉讼,无论其是非曲直或胜诉,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在客户和整个行业中的声誉。
我们使用开源软件,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专有软件、技术、产品、 和服务的方式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在车载软件中使用开源软件, 它安装在我们所有的自动驾驶汽车上。我们预计未来将继续使用开源软件。我们受制于的许多开源许可证的条款都没有得到美国或外国法院的解释,而且 是否存在这样一种风险,即开放源码软件许可证的解释方式可能会对我们提供或分发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保留我们的专有所有权的能力施加意想不到的条件或限制 知识产权。此外,我们可能面临来自第三方的索赔,要求拥有或要求发布我们使用此类软件开发的开源软件或衍生作品,其中可能包括我们的专有 源代码,或以其他方式寻求强制执行或指控违反适用的开源许可证的条款。这些索赔可能会导致诉讼,并可能要求我们购买昂贵的许可证或停止提供相关产品 或服务,除非和直到我们我可以对它们进行重新设计以避免违反适用的开源软件许可证或潜在的侵权行为。 这是对流程的重新设计可能需要我们花费大量额外的研发资源,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会成功。
此外,使用某些开源软件可能会导致比使用第三方商业软件更大的风险, 因为开放源码许可方通常不对软件的来源提供担保或控制。通常没有对开源软件的支持,我们不能确保此类开源软件的作者将实现 或者推动更新以解决安全风险,或者不会放弃进一步的开发和维护。与使用开放源码软件相关的许多风险,例如缺乏对 所有权,非侵权性声明性能问题是无法消除的,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有帮助缓解这些风险的流程,包括审查 禁止任何具有许可证的开放源代码,这将暴露我们自己的代码和知识产权,但我们不能确保所有开放源代码软件在使用之前都已被识别或提交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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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中。这些风险中的任何一种都很难消除或管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我们拥有专有知识产权产生不利影响。 财产,我们车辆的安全,或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
严重或严重 中国或全球经济的长期低迷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2020-2022年中国经济和全球经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 宏观经济环境继续面临诸多挑战。自2010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一直在放缓,2022年中国人口开始下降。美联储和中国以外的其他央行 已经提高了利率。俄罗斯-乌克兰冲突、哈马斯-以色列冲突以及红海航运遇袭事件加剧了世界各地的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有几个因素已经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不利影响 全球范围内的通货膨胀高于预期、供应链中断和压力、能源价格上涨以及全球冲突带来的进一步负面溢出效应等因素都削弱了这一趋势。也有人对两国关系感到担忧。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这可能会导致外国投资者关闭业务或撤出对内地中国的投资,从而退出中国市场,以及其他经济影响。尤其是,在那里 在一系列问题上,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未来关系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这些问题包括贸易政策、条约、政府法规、关税、网络安全、市场准入和供应链 规章制度。中国大陆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预期或预期的整体经济增长率都很敏感。任何严重的 或全球或中国经济持续放缓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而国际市场的持续动荡可能会对我们进入 资本市场满足流动性需求。我们的客户可能会减少或推迟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而我们可能难以足够快地或根本无法扩大我们的产品和商业化,以抵消 我们现有客户的需求减少。
我们业务的成功运营取决于业绩 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互联网、移动和其他基础设施的可靠性。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 互联网、移动和其他不受我们控制的基础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的功能、连通性和安全运行依赖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和 无线技术。如果发生意外问题,例如停电、电信延迟或故障、安全漏洞或计算机病毒,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我们的 技术平台,以及我们和我们的用户、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业务中断。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并使我们承担责任,这可能会对我们造成不利影响 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外,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中断或 GPS信号或电信网络运营商未能为我们提供我们提供产品和服务所需的带宽,可能会干扰我们技术平台、产品和服务的速度和可用性 供品。例如,如果我们的WeRide Go应用程序当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的用户由于任何电信网络中断而试图访问它时,他们可能不会像将来那样频繁地使用我们的服务,或者根本不会使用我们的服务,并且 可能会更频繁地使用我们竞争对手的产品或服务。此外,如果向互联网用户收取的移动互联网接入费或其他费用增加,WeRide Go应用程序可能会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导致我们的 收入将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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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租赁物业的使用权可能是有缺陷的,可能是 受到业主或其他第三方的质疑,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产生搬迁成本。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内地租赁了中国的多处房产,主要用作总部、办公场所、 研发中心和车间。出租人对租赁物业所有权的任何瑕疵可能会扰乱我们对这些物业的使用,进而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我们还没有得到建筑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对本公司出租的八处房产有权转租的证明或证明。此外,我们对两个租赁物业的使用与法律规定的 属性,如其标题所示。此外,根据中国法律和法规,所有租赁协议都必须向当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局登记。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中国的19处租赁物业 内地的中国并未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注册。虽然不这样做本身并不会使租约无效,但如果我们不纠正这些问题,我们可能会被罚款 不遵守规定在接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每份未登记的租赁,罚款从1000元到1万元不等,可酌情决定 有关当局的。如果我们因未能登记租赁协议而被罚款,我们可能无法向出租人追回损失。
如果我们不能发展和维持一个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 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或防止欺诈。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 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关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括的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已经确定,并 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本招股说明书所包括的综合财务报表时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弱点。如中所定义 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制定的标准,“实质性缺陷”是指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缺陷的组合,从而存在合理的 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的可能性。
我们发现的重大弱点是我们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 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妥善处理复杂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例如,我们之前发布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因在确认服务条件及绩效条件下的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时出现若干错误而重列。材料 如果不及时补救,可能会导致我们未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对我们的内部 控制,以识别和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弱点和其他控制缺陷。我们是否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正式评估,或者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可能已经发现了其他不足之处。
在发现实质性弱点后,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并计划继续采取措施, 弥补这些缺陷。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不会完全 解决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这些缺陷,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这些缺陷已经得到完全补救。我们未能纠正这些缺陷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缺陷可能 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不准确,并削弱我们及时遵守适用的财务报告要求和相关监管文件的能力。此外,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 可能会严重阻碍我们防止欺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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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售完成后,我们将受制于 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或第404节,将要求我们在年度报告表格中包括管理层关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20-F从我们的第二份年报中的年报开始表格20-F在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后。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新兴增长” 公司“这一术语在《就业法案》中定义,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会得出结论,我们的内部 对财务报告的控制并不有效。此外,即使我们的管理层得出结论认为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了自己的独立 如果对我们的内部控制或我们的控制被记录、设计、操作或审查的水平不满意,或者如果它对相关要求的解释与我们不同,它可能会出具合格的报告。在……里面 此外,在我们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后,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在可预见的未来给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和系统带来巨大的压力。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评估 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 为了满足第404节的要求,我们可以确定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其他弱点和不足。此外,如果我们不能保持足够和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 就财务报告而言,由于这些准则会不时被修改、补充或修订,我们可能不能持续地得出结论,即我们根据第404节对财务报告进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 如果不能实现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会出现重大错报,无法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的 报告的财务信息。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损害我们的运营结果,并导致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下降。此外,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可能会 使我们面临越来越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并可能使我们面临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还可能被要求重新声明我们的 上期财务报表。
我们的保险覆盖范围有限,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重大风险 成本和业务中断。
我们提供社会保障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为员工提供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还为运营中的所有车辆提供车辆保险。然而,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提供的服务有限 与商业相关的保险产品。与中国的行业惯例一致,我们不维持业务中断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公司。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保险 承保范围足以防止我们遭受任何损失,或者我们将能够根据我们目前的保险单及时成功地索赔我们的损失,或者根本不能。如果我们招致任何不在我们保险单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或 如果赔偿金额大幅低于我们的实际亏损,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在我们的业务运作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法律程序的影响。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法律程序或行政处罚,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例如,我们目前受到某些劳资纠纷的影响。可以主张因实际或被指控的违法行为而引起的索赔 使用我们服务的消费者和企业、竞争对手、或民事或刑事调查和诉讼中的政府实体或其他实体。可以根据各种法律主张这些索赔,包括 但不限于交通和车辆法规、产品责任法、消费者保护法、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隐私法、劳工和就业法、证券法、房地产法、侵权法、 合同法、财产法和员工福利法。我们可能会继续参与各种法律或行政诉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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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证我们会在法律和行政行动中成功地为自己辩护,或者在各种法律下维护我们的权利。即使我们的尝试成功了 为了在法律和行政行动中为自己辩护,或根据各种法律维护我们的权利,向有关各方强制执行我们的权利可能是昂贵、耗时的,最终是徒劳的。这些行动可能会使我们暴露在 负面宣传以及巨额金钱损害和法律辩护费用、禁令救济以及刑事和民事罚款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政治危机、经济 经济低迷或其他意外事件。
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飓风、 龙卷风、洪水或严重停电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移动网络、互联网或我们第三方技术提供商的运营。此外,任何进一步爆发的疫情新冠肺炎 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公共卫生危机或政治危机,如恐怖袭击、战争和其他政治不稳定,或其他灾难性事件,无论是在内地还是在国外,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或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所经营的市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们的测试和商业化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我们不能向您保证不会发生新的疫情,特别是新的变种。任何这样的 发生这种情况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日常运营,包括我们的研发中心和进行自动驾驶汽车的试驾,甚至可能需要暂时关闭我们的设施。在最近 多年来,中国在内地和全球都有疫情暴发。任何自然灾害、恐怖主义行为或其他对我们或我们业务伙伴能力的破坏都可能导致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减少 或延迟提供我们的产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灾难恢复计划被证明是 不够充分。全球或国家或地方经济状况的中断或下滑可能会导致对自动驾驶服务的需求下降。如果经济低迷导致经济衰退期延长,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在内地经商的相关风险中国
PCAOB历来无法就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检查。
我们的审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书作为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师和在PCAOB注册的公司,受到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这些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其遵守情况 适用的专业标准。我们的审计师位于内地中国,在这个司法管辖区,PCAOB历来无法在2022年之前完全进行检查和调查。PCAOB无法进行 与国外审计师相比,过去对中国审计师的检查使我们更难评估我国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 正在接受PCAOB检查的大陆中国。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了一份报告,撤销了2021年12月16日的裁决,将内地中国和香港从其所在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 不能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过,如果未来PCAOB确定不再完全有权对内地中国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查, 如果我们使用总部位于这些司法管辖区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报表发布审计报告,我们和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将被剥夺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 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的财务报表质量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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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会被禁止在美国进行交易 如果PCAOB无法全面检查或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HFCAA将在未来进行调查。美国存托凭证的退市或禁止交易,或其被退市或被禁止交易的威胁,可能在实质上和 对你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HFCAA,如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我们已经提交了 对于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禁止我公司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在全国证券交易所或在非处方药美国的交易市场。
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确定PCAOB无法 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内地、中国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审计师受此决定的影响。2022年12月15日,PCAOB将内地中国和香港从 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
每个 今年,PCAOB将决定是否可以全面检查和调查内地中国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如果PCAOB未来确定它不再具有完全访问检查和 彻底调查内地中国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我们使用总部设在上述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报表发布审计报告,我们将被识别为 提交表格年度报告后经委员会确认的发卡人20-F有关财政年度的。根据HFCAA,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 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在非处方药在美国的交易市场,如果我们被确定为委员会确定的两个发行者 未来连续五年。如果我们的股票和美国存托凭证被禁止在美国交易,我们是否能够在非美国交易所或我们的市场 股票将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发展。禁止在美国进行交易将大大削弱您在您希望销售或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时的能力,以及与以下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退市将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这样的禁令将严重影响我们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筹集资金的能力,或者根本不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前景。
中国的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的变化 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部分资产 并在内地运营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可能会受到内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普遍影响,也可能受到持续经济状况的影响。 中国在内地整体增长。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条件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 司法管辖区。几十年来,中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鼓励实体企业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国政府还实施了一些措施 过去,包括利率调整,旨在维持经济增长的步伐。任何此类发展都可能导致经济活动减少,影响整体经济增长,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结果,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我们目前享受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其中包含资格要求。我们不能保证我们一定能够 成功延续我们今后的优惠待遇。
诉讼与负面宣传环境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可能会导致监管机构对我们进行更严格的审查,并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的运营业绩、财务 条件、现金流和前景。
我们认为,围绕公司的诉讼和负面宣传 中国在美国上市的业务对这类公司的股价产生了负面影响。各种基于股权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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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组织在审查了中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关联方交易、销售做法和财务状况等后,发布了关于这些公司的报告 导致国家交易所进行特别调查和股票停牌的声明。对我们的任何类似审查,无论其缺乏价值,都可能导致管理资源和精力的转移,以及潜在的辩护成本 我们自己反对谣言,美国存托股份交易价格的下降和波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险费的增加,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 条件、现金流和前景。
海外监管机构可能难以进行调查或 中国在内地取证。
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 美一般都很难追究,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中都是如此。例如,在中国,为监管调查或外部提起的诉讼提供所需信息存在法律和其他障碍 中国。虽然中国有关部门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但这种与 在缺乏相互务实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效率低下。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允许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此外,根据《关于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 与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有关,对中国公司境外证券发行上市的调查取证 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之间通过跨境监督管理合作机制进行。中国公司应当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或有关方面的同意 在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相关检查、调查或者向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文件之前 或有关当局。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能直接在中国内部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自己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另请参阅 -与美国存托凭证和此次发行相关的风险-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面临困难,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有限,因为我们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 关于作为开曼群岛公司投资我们的相关风险的法律。
可能会不时地更改为 中国内地法律解释和应用中国的时间过长,以及任何不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主要通过中国在大陆的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在大陆的业务中国是 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受适用于外商投资内地中国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民法制度。与普通法不同 在这一制度下,可以援引大陆法系以前的法院判决作为参考,但其先例价值有限。许多法律、法规和法律要求都是比较新的,可能会不时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度是 进化得很快。有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可能会有变化。可以颁布新的法律和法规,现有的法律和法规及其解释和执行可以 变化要快。此外,有关外商投资内地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新的或变化,都可能影响我们的营商环境和我们在内地经营中国业务的能力。
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虽然这可能会 同样适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中国在内地的行政和法院诉讼程序可能需要很长时间,造成大量费用和资源分流和管理层的注意力。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和法院当局保留了 解释和实施法定条文的酌情决定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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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合同条款可能很难预测我们所涉及的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阻碍我们的 有能力执行我们已经签订的合同,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中国政府对我们业务运营的重大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可能会导致 我们业务和美国存托凭证价值的不利变化。
我们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的 中国在内地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中国政府对我们的业务行为拥有重大的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并可能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中国政府最近 发布了对某些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新政策,我们不能排除它在未来发布直接或间接影响我们行业的法规或政策或要求我们寻求更多 允许继续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 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因此,我们公司和我们业务的投资者面临中国政府采取的影响我们业务的行动的潜在不确定性。
我们可能被要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与我们的 未来的产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申请,或者根本无法预测。
2021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的意见》 依法开展活动。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中国公司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境外上市的监管,并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以中国为基地的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我们不认为这些意见中的任何条款对我们的 业务或离岸上市计划。
2023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 备案规则。《备案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当日中国证监会开始受理备案申请。根据备案规则,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发行或上市证券的中国境内企业 市场须在向拟上市地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文件。未能完成此类申请可能会使一名中国国内人士 对企业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或者罚款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本规定,境内企业申请在境外上市,除其他事项外,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并按照要求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有关情况。我们于2023年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次发行的备案文件,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了备案结果。 有效期为12个月。
根据备案规则第1号指导方针,如果我们没有完成海外 在备案通知到期前发行上市,更新和重新报送证监会备案材料,从头重新办理证监会备案流程。据此,我们更新并重新提交了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文件 材料在前一次备案通知到期后的2024年8月,证监会于2024年10月17日在证监会网站公布了新的备案结果。新的备案通知的有效期也是12个月。
根据《备案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禁止公司在境外上市。 下列情形:(一)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二)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法审查认定境外发行的 (三)境内企业、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有贪污、受贿、挪用财物、扰乱上市等刑事犯罪行为的 近三年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四)境内企业涉嫌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执法机关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vbl.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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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控制的股东所持股权的所有权发生重大争议或者实际发生的 控制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上述情况均未发生禁止本公司在海外上市和上市的情况。
根据备案规则第1号指引,如果发行人在完成 中国证监会备案程序及发行人境外发行上市完成前,发行人应在相关事项发生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并更新备案材料。是这样的 重大事项包括:(1)主营业务或营业执照发生重大变化;(2)控制权发生变化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3)发行上市计划发生重大调整。而当 相关规定没有具体规定未及时报告此类重大事件的后果,任何此类未报告都可能导致中国证监会警告或其他处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 在招股说明书中,上述情况均未发生,需要强制报告。
所以作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认为我们无需向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或者中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反对在2025年10月17日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本次发行。然而,我们不能排除 中国证监会可以认为重大变更属于《备案规则》第一号指引的范围,并要求我们及时备案。此外,完成此工作后,我们还承担报告义务 根据备案规则的要求,在发行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发行。
况且我们的 未来的融资活动,例如 后续行动股权或债券发行、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非上市交易,也可能需要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未能完成备案规则所要求的备案程序,或撤销我们完成的任何此类备案,我们将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其中可能包括罚款和 对我们在内地的业务中国的处罚,以及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形式的制裁。
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结果和 你的投资。
人民币兑换成其他货币,包括美元,是基于设定的汇率 由人民中国银行主持。人民币对其他货币的汇率一直在波动,有时波动幅度很大,而且是不可预测的。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世界形势、全球地缘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中国的外汇政策。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 和未来的美元。
人民币大幅升值可能对你的经济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投资。例如,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需要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美元和同时进行的私募转换为人民币,以用于我们的业务,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产生 对我们将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股息或其他 出于商业目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对我们可用的美元金额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可提供有限的对冲选择,以减少我们对汇率波动的敞口。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 订立任何套期保值交易,以减少外汇兑换风险。虽然我们未来可能决定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但这些套期保值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是有限的,我们可能不会 能够充分对冲我们的风险敞口,或者根本不能。此外,我们的货币汇兑损失可能会因中国的外汇法规而放大,这些法规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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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并购规则和中国的其他一些规定 为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建立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中国实现增长。
中国的许多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可以进行并购的程序和要求 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活动较为耗时复杂,如《反垄断法》、《并购规则》、《商务部关于实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则》等 《外商投资境内企业并购安全审查规则》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在某些情况下要求通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 任何预付款控制权变更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交易。此外,反垄断法要求, 触发一定门槛的,应当提前通知商务部。《并购安全审查规则》规定,外国投资者进行的并购活动将提高国防和 外国投资者可能通过“安全”担忧和并购获得对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引起“国家安全”担忧的,商务部将严格审查,并禁止任何 试图绕过安全审查,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交易结构。此外,《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或相关机构 中国当事各方应主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报告外商在重要信息技术和关键技术等领域的投资涉及国家安全关切并导致外商直接投资 投资者在进行此类投资之前对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取得情况。未来,我们可能会通过收购互补业务来发展我们的业务。虽然这一供品的完成不涉及 符合上述规定的收购,不与本条例任何一项相抵触,不需要根据本条例的规定通知商务部或国家发改委,也不需要经商务部或国家发改委批准,符合适用的 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完成未来可能进行的任何收购都可能是耗时的,任何必要的审批程序,包括商务部的批准,都可能延误或阻碍我们完成此类收购的能力 收购,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中国居民境外投资活动的规定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改变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使我们或我们的中国居民受益 根据中国法律,业主应承担责任和受到处罚。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或 国家外汇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安全通告第37号 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法人单位以及因外汇管理而被视为中国居民的外国个人)向外汇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以下事项: 他们的直接或间接境外投资活动,也要求通过往返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实披露其控制人(S)。外管局第37号通告进一步要求修订 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如中国个人股东、名称、经营期限发生变更,或者境外特殊目的载体的注册发生重大变化 境外特殊目的载体,如增减出资、股份转让或交换、合并或分立。外管局第37号通函适用于我们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他们是中国居民,可能是 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海外收购。2015年2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外管局第13号通知》,自 2015年6月。根据外汇局第13号通知,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包括外汇局第37号通知要求的,应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出 而不是保险箱。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外汇局的监督下审核申请并受理登记。属于中国居民的有关股东或实益拥有人没有或不能遵守登记规定的 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或者对外商投资企业控制人(S)未予披露、虚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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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往返投资建立的,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限制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能力 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和任何削减资本、股份转让或清算的收益。
我们可能不会在任何时候都被完全告知所有直接或间接拥有以下利益的中国居民的身份 吾等并不能保证此等中国居民会遵守吾等作出或取得任何适用登记的要求,或继续遵守外管局第37号通函或其他相关规则下的所有要求。作为一个 因此,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所有属于中国居民或实体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已遵守并将在未来进行或获得外管局规定的任何适用登记或批准。 我们往返投资实体的变更登记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我们的股东或实益所有人没有遵守外汇局的规定,或者我们没有修改外汇登记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限制我们的海外或跨境投资活动,限制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分派或派发股息的能力,或影响我们的所有权结构。AS 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您分配利润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未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员工股票激励计划登记要求的任何规定 可能会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罚。
在2月份 2012年,外汇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2007年颁布的原规定。根据这些规定 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非中国在中国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参加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按 几乎没有例外,它们需要通过国内合格的代理机构(可能是此类海外上市公司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子公司)向外汇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一家海外委托 必须保留该机构,以处理与行使或出售股票期权以及买卖股份和权益有关的事项。我们和我们的高管以及其他中国公民或居住在中国的员工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公司成为海外上市公司时,连续不少于一年并已获得期权的人将受本规定的约束。未完成安全注册 可能会对实体处以最高3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并可能受到法律制裁,还可能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并限制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能力 给我们分配红利。我们还面临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高管和员工实施额外激励计划的能力。见“规章-规章” 与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了一些 关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通告。根据该等通函,吾等于中国工作之雇员如行使购股权或获授予限制性股份单位,将须缴交中国个人所得税。我们的大陆 中国子公司有义务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与员工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份单位有关的文件,并对行使股票期权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的 如果员工没有缴纳所得税或我们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扣缴所得税,我们可能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机关的处罚。见“法规-与以下内容相关的法规 股票激励计划。
年劳动力成本上升和更严格的劳工法律法规的执行 中国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整体经济和平均水平 近年来,中国的工资有所增长,预计将继续增长。近年来,我们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也有所提高。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 增加除非我们能够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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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增加的劳动力成本给那些为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买单的人,我们的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此外,在与我们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我们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并向指定的政府机构支付各种法定的雇员福利,包括退休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使我们的 员工。为了有效地管理部分城市员工的就业福利计划缴费,我们聘请第三方代理为我们的员工缴费。对于我们的一些员工,我们不向社交网络支付 全额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认为我们为员工少缴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者第三方代理安排不能满足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欠款,或被处以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如果我们受到全额分配、滞纳金或罚款的限制 如果员工福利过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 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支付报酬、确定职工试用期和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我们决定解雇我们的一些员工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我们的工作,或者 劳动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可能会限制我们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实施这些变化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运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必须与试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历来将试驾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试驾人员与其保持雇佣关系 两性关系。我们已经与我们的一些试驾司机签订了劳动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正在与其余试驾司机签订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并于 2018年12月29日。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3月24日和2019年3月24日进行了修改。在中国注册和经营的公司有 《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社会保险登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并缴纳 职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加不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由于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仍在演变中,我们不能向您保证 我们的雇佣行为没有也不会违反中国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这可能会使我们面临劳资纠纷或政府调查。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已经遵守或将能够遵守所有 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缴纳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义务的法律法规。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 为我们的员工提供额外的补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依靠我们的内地子公司中国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为任何现金和 我们可能面临的融资要求,以及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受到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依赖于我们大陆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 中国为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以及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如果我们大陆中国的任何子公司在 在未来,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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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内地子公司,每家都是外商独资企业,只能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各自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 标准和法规。此外,外商独资企业必须至少提取其累积资金的10%。税后每年的利润,如果有的话,为某一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 直至基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
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产生了 主要是他们所有的收入都是人民币,而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因此,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使用其人民币收入支付的能力 分红给我们。对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投资或收购能力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对我们的业务有利,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资助和开展我们的业务。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实施细则规定,对中国公司支付的股息适用最高10%的预提税率。非中国居民企业,除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免税或减税的 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
如果我们大陆中国子公司的印章没有妥善保管,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人或 对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和不利的损害。
在中国案中,公司印章或印章作为公司对第三人的法律代表,即使在 没有签名的。中国每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都要保留一枚公司印章,必须在当地公安局登记。除了这个强制性的公司印章,公司可能还有几个 其他可用于特定用途的印章。我们内地中国附属公司的印章一般由我们根据内部控制程序指定或批准的人员稳妥持有。在某种程度上,这些印章是 未妥善保管、被盗或被未经授权的人使用或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这些实体的公司治理可能会受到严重和不利的损害,这些公司实体可能必须遵守 任何被如此砍下的文件,即使它们是被一个缺乏必要权力和权力的人砍掉的。此外,如果印章被未经授权的人滥用,我们的正常业务可能会受到干扰 行动。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涉及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问题,同时分散管理层对我们运营的注意力。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的控制 货币兑换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离岸发行所得款项向我们的内地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和我们的 有能力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并扩大业务。
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在内地开展业务。 中国通过我们的大陆子公司中国。我们可以向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但必须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和额度限制,或者我们可以向我们的大陆中国追加出资 子公司。
向我们的大陆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这些子公司在中国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 受中国法规和外汇贷款登记的约束。例如,我们借给我们内地中国附属公司以资助其活动的贷款,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并且必须向当地的 外汇局向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必须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国家发改委登记。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条件使用其资本 至真实性原则并在内部使用自用设备其经营范围。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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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支付或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二)直接或间接用于 证券投资或者银行本金担保产品以外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发放贷款 对非关联国有企业,但营业执照明确允许的除外;(四)支付非供自用设备使用(除适用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
安全 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6月起施行,取代 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本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 《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的有关问题》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外管局第19号通知,对外商投资公司外币注册资本折算成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和使用进行了规定,不得将人民币资本用于发行委托发行的人民币 贷款、偿还企业间贷款或偿还已转让给第三方的银行贷款。尽管外汇局第19号通知允许以外币计价的注册资本转换为人民币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内部的股权投资,并重申外商投资公司外币资本折算成人民币的原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 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目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外管局是否会允许将这笔资金用于中国的股权投资尚不明朗。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开放的通知》 2016年6月9日起施行的规范资本项目外汇结算管理政策,即外管局第16号通知,重申了外管局第19号通知中提出的一些规定,但改变了禁止使用人民币的规定 外商投资公司外币注册资本用于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的资本不得用于发放贷款 向非关联控股企业提供服务。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和第16号通知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安全通告19和安全通告16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能力 将我们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是次发行所得款项及同时进行的私募,转移至我们在内地的中国附属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资金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及拓展业务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中国实体的条例》所规定的各种要求 通过境外控股公司,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完成必要的政府登记或及时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可以的话,关于未来对我们内地中国的贷款。 或我们未来对中国内地子公司的出资。因此,对于我们是否有能力在需要时为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不能完成这些 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后,我们使用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所得收益以及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提供资本或其他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 对我们的流动资金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被列为机密 作为中国居民企业,就中国所得税而言,这种分类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利的税收后果,我们在中国以外的主要股东或者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实行事实上管理的企业 中国内部的“实体”被视为“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规则将术语“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 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全面和实质性的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与身份识别有关中国控制的海外石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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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组织管理事实标准》或Sat第82号通告注册为居民企业,该通告规定了某些具体的确定标准 公司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家由中国控股的国有企业即在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位于中国。虽然本通知仅适用于离岸企业 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而不是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标准,通知中提出的标准可能反映出国家税务总局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文本应如何处理的总体立场 适用于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纳税居民身份。根据中国税务总局通告第82号,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将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 凭借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设在中国,只有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I) 最新的日常运营。管理在中国;(二)作出或正在作出与企业财务、人力资源事项有关的决策 经中国的组织或人员批准;(3)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决议设在或保存在中国;(4)在 至少50%的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管习惯于居住在中国。
我们相信我们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为中国税务目的的居民企业。不过,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须由中国税务机关决定,而有关“实际管理”一词的解释仍有不明确之处 身体。“如果中国税务机关就企业所得税而言确定我们是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能要按我们的全球收入的25%的税率缴纳中国税,这可能会大幅减少我们的净收入,而我们 可能被要求从我们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非居民企业,包括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如果这种股息被视为来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可能会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而获得的收益缴纳中国税 股份,如果这种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内部。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应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和 该等股东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得的任何收益,如属下列情况,可按10%的税率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非中国 企业或按20%的比例 非中国个人,除非根据适用的税收条约可获得减税或免税。目前尚不清楚我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享有任何税收条约的好处。 在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的情况下,他们的税务居住国和中国之间的关系。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减少您在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投资回报。
我们在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方面面临不确定性他们在中国以外的控股公司公司。
2015年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了 关于间接转让财产若干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由非居民国有企业,或Sat公告7.Sat公告7扩大其税收管辖权 不仅是间接转移,而且还包括通过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离岸转移涉及转移其他应税资产的交易。此外,SAT公告7提供了如何评估的某些标准 并为集团内部重组和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引入了安全港。Sat公告7也给外国转让方和 应税资产的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移费用的人)。哪里一家非居民民营企业 通过转移应税资产进行“间接转移” 通过处置海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处置资产、作为转让方或转让方的非居民企业或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中国实体可以向相关 税务机关此类间接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 旨在减少、避免或推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因此,此类间接转让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转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费用的人有义务 预扣税适用的税款,目前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税率为10%。双方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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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转让人未预扣税款且转让人未缴纳税款,则转让人可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受到处罚。然而,根据上述保险箱 港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不适用于转让 任何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均在公开证券市场购入及出售。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所得税源头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非居民企业,或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的Sat公告第37条。根据Sat公告37,其中非居民 企业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申报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非居民企业应当申报 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如果非居民企业未经税务机关责令自行申报缴纳应纳税款, 视为该企业已及时缴纳应纳税款。
我们面临着报告和 未来的私募股权融资交易、股票交易所或其他涉及投资者转让我公司股份的交易的后果非中国入驻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追查非居民对于企业的备案或受让人的扣缴义务,我们要求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协助备案。 因此,我们和非居民此类交易中的企业可能面临根据Sat公告7和Sat公告37申报义务或征税的风险,并可能 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这些规则或确定我们和我们的非居民不应根据本条例对企业征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与我们的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不会 能够以您支付的价格或高于您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者根本不转售。
在此次首次公开募股之前,有 对于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来说,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我们的A类普通股不会在任何交易所上市或在任何非处方药交易系统。如果本次发行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市场不活跃,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将大幅下降。 并受到不利影响。
与承销商的谈判决定了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 这可能与其首次公开募股后的市场价格无关。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市场将会活跃,或者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不会跌破首次公开募股。 发行价。
我们现有股东参与此次发行将减少可用的公众流通股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
我们的现有股东之一,德国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已经认购了,并被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由承销商配发的美国存托凭证合共6,451,613只,约占本次发售美国存托凭证的83.3%。这样的购买可能会减少可用的 为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公开上市。因此,尽管他们可能会转售,但该股东在此次发行中购买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会降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流动性,而不是这些美国存托凭证由公众购买的情况 投资者。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您造成重大损失。
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随着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很大,其中许多因素 这超出了我们的控制范围。此外,其他股票的市场价格的表现和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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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要位于中国且已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可能会影响我们的价格和交易量的波动 ADS。其中一些公司经历了显着的波动。该等中国公司证券的交易表现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其他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整体情绪, 因此,无论我们的实际运营业绩如何,都可能影响我们ADS的交易业绩。
此外 由于上述因素,我们的ADS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以下因素:
• | 影响我们或我们的行业、战略业务合作伙伴和第三方的监管发展 与我们携手合作; |
• | 宣布与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或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关的研究和报告 竞争对手; |
• | 我们竞争对手的经济表现或市场估值的变化; |
• | 季度运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波动以及我们的变化或修订 预期结果; |
• | 证券研究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动; |
• | 自动驾驶行业的条件;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宣布收购、战略关系、合资企业、资本 筹资或资本承诺; |
• | 高级管理层的增任或离职; |
•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 |
• | 解除或终止锁定或其他对我们的 已发行和流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以及 |
• | 额外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销售或预期潜在销售。 |
某些主要股东对我们的关键公司事务具有重大影响力,并将继续拥有这种影响力。 此次发行后的影响力。
我们公司的某些主要股东享有某些特殊权利 除了基于对我们公司的实益所有权的投票权之外,我们还将尊重我们的关键公司事务。根据我们第八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将在紧接 完成本次发售后,我们的董事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ony博士实益拥有的实体托尼汉有限公司和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技术官严立控股有限公司 在某些条件下,有权任命、罢免和更换至少两名董事。根据2024年7月26日与我们的系列C-1优先股股东Alliance Ventures亿.V.签订的提名和支持协议 根据将于本次发售完成后生效的新股董事Tony徐瀚博士及Li博士,Alliance Ventures亿.V.有权在若干条件下委任、撤换及更换两名董事。这些 特别权利使这些主要股东能够对我们的关键公司事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阻止其他股东寻求我们的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有益的。见“管理层-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条款”和“关联方交易-提名和支持协议”。
我们具有不同投票权的双层股权结构将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和 可能会阻止其他人进行我们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认为有益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预计将创建一种双重股权结构,以便我们的普通股权 股份将由b类普通股和A类普通股组成。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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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股东投票,A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每股一票,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每股40票 基于我们建议的双层股权结构的股份。我们将在此次发行中出售以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每一股B类普通股可随时转换为一股A类普通股 A类普通股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换为B类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翰博士和 我们的联合创始人、董事首席技术官Li博士将实益拥有我们所有已发行的B类普通股。这些B类普通股将约占我们全部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的6.7% 紧随本次发售及同时进行的私募完成后的股本及紧随本次发售及同时进行的私募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74.0%投票权 由于与我们的双层股权结构相关的不同投票权,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进行私募。请参阅“主要股东”。作为结果, 在双层股权结构和所有权集中的情况下,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将对有关合并、合并和出售我们全部或几乎所有 资产、董事选举和其他重大公司行动。这些持有人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我们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这种所有权的集中可能会阻碍、推迟或阻止 这可能会剥夺我们的其他股东在出售我们公司时获得溢价的机会,并可能降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这种集中控制将 限制您影响公司事务的能力,并可能阻止其他人寻求任何潜在的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权变更交易,而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可能认为这些交易是有益的。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表研究报告或发表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报告, 如果他们改变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推荐,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市场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研究和报告 关于我们或我们的生意。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和保持足够的研究覆盖范围,或者如果一名或多名跟踪我们的分析师下调了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评级,或者发表了关于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这些分析师中的一位或多位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金融市场的可见度,这反过来可能导致市场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或交易量将会下降。
因为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要高得多 超过我们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您将立即经历重大稀释。
如果你 购买美国存托凭证在本次发售中,您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的金额将高于我们现有股东按美国存托股份为其普通股支付的金额。因此,您将立即体验到每美国存托股份11.77美元的大幅稀释, 代表首次公开招股价格每股美国存托股份15.50美元与我们预计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调整的每股美国存托股份有形账面净值3.73美元之间的差额,在本次发售和同时进行的 私人配售。此外,如果我们的普通股是在行使基于股份的奖励时发行的,您可能会经历进一步的摊薄。有关您的价值如何被稀释的更完整描述,请参阅 此次首次公开募股完成后,对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将被稀释。
卖空者使用的技巧 可能会压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卖家出售证券的做法 并不拥有,而是从第三方借入,打算在以后回购相同的证券,返还给贷款人。卖空者希望从两次出售之间证券价值的下降中获利。 借入的证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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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置换股票,因为卖空者预计在此次购买中支付的价格低于其在出售中收到的价格。因为这符合卖空者的利益 证券下跌,许多做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对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评论,以制造负面市场势头,为自己创造利润 卖空证券。在过去,这些做空攻击曾导致股票在市场上抛售。
上市公司 那些在中国拥有大部分业务的公司一直是卖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的指控上,从而 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充分或不遵守,以及在许多情况下对欺诈的指控。因此,许多这样的公司现在都在进行内部和外部 对这些指控的调查,以及在此期间,可能会受到股东诉讼和/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执法行动。
目前还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成为任何不利因素的对象 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是假,我们都必须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这种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虽然我们会强烈反对任何这样的卖空者 如果受到攻击,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州法律或商业保密问题的限制,无法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代价高昂,而且 这很耗时,而且可能会分散我们管理层对业务增长的注意力。即使这些指控最终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对我们的指控也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而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投资都可能 大大减少,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因为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有红利 本次发行后,您必须依靠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您的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 打算保留我们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可用资金和此次发行后的任何未来收益,为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提供资金。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因此, 您不应依赖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作为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 完全酌情决定是否派发股息,但须符合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我们的 董事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公司的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 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公司。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将取决于我们的未来。 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分派金额(如果有)、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我们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董事们。因此,您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回报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美国存托凭证未来的任何价格增值。不能保证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此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不能保证价格不变。 在那里你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您在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上的投资可能得不到回报,甚至可能失去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全部投资。
未来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销售或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 拒绝。
本次发行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或者认为这些销售可能 如果发生,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降。完成是次发售及同时进行的私募后,我们将发行及发行823,477,535股普通股,包括23,227,200股A类普通股 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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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次发行中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将可以自由转让,不受限制,也可以根据修订后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或证券法进行额外注册。这个 本次发行后发行和发行的剩余普通股将在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描述的锁定期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届满时出售,但受数量和其他条件的限制 根据证券法规则144和701适用的限制。这些股份中的任何一股或全部可在以下期限到期前解除第一个禁售期在自由裁量权 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在以下范围内股票在到期前被释放第一个禁售期并推向市场,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以 拒绝。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A类普通股的某些持有人可能会促使我们进行登记 根据证券法,在与此次发行相关的适用禁售期的限制下,出售其股票。根据证券法登记这些股票将导致代表这些股票的美国存托凭证变得自由 在注册生效后立即根据证券法不受限制地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上以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出售这些登记股票可能会导致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下跌。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投票权受到存款协议条款的限制,您可能无法 行使与我们股东相同的权利。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不享有与我们股东相同的权利。AS 作为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您将没有任何直接权利出席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该等大会上投票。作为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您将只能行使基础 A类普通股,由您的美国存托凭证间接代表,根据存款协议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发出投票指示。根据存款协议,你只能通过投票来投票。 给保管人的指示。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托管银行将尽可能按照您的指示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要求你的 指示,则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托管机构将尝试按照这些指示对标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不指示托管人征求您的指示, 托管人仍然可以按照您的指示投票,但不是必须这样做。您将无法直接行使您对标的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除非您撤回 并在股东大会记录日期之前成为该等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当召开股东大会时,你可能没有收到足够的会议提前通知,以撤回A类普通股 并成为该等股份的登记持有人,使阁下可出席股东大会,并就将于股东大会上审议及表决的任何特定事项或决议案直接投票。在……里面 此外,根据我们将在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生效的发售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为了确定哪些股东有权出席并在任何 在股东大会上,我们的董事可以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和/或提前确定该会议的记录日期,这种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或设置这样的记录日期可能会阻止您撤回A类 阁下的美国存托凭证所涉及的普通股,并在记录日期前成为该等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因此阁下将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或直接投票。如果我们请求您的指示,保管人将 通知您即将进行的投票,并将安排将投票材料递送给您。我们已同意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充分发出存管通知。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您会这样做 及时收到投票材料,确保您可以指示托管机构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标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保管人及其代理人不对未能履行的责任负责 投票指示或他们执行您的投票指示的方式。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示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是如何投票的,并且您可能没有法律依据 如果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没有按您的要求投票,则可以采取补救措施。此外,以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的身份,你将无法召开股东大会。除非在有限的情况下, 如果您这样做,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将给我们一个酌情的委托书,投票给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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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向托管人提供关于如何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股票的指示,这可能会对您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美国存托凭证的存款协议,如果您不及时向托管银行提供如何投票的指示, 如果您持有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股票,托管银行将授权我们酌情委托我们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除非:
• | 我们已通知托管人,我们不希望授予全权委托; |
• | 我们已通知保管人,对于将在 会议; |
• | 会议表决事项会对股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 |
• | 会议上的表决将以举手表决。 |
这一全权委托的效果是,您不能阻止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涉及的A类普通股 被投票,但在上述情况下除外。这可能会增加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影响我们公司管理的难度。我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不受这一全权委托的约束。
在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以及我们的押金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 开户银行可能会限制我们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在与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管、开户银行以及潜在的其他人发生纠纷时获得有利的司法论坛的能力。
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美国地方法院 纽约南区(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特定争端没有标的管辖权,则纽约州的州法院应是独家法院) 在美国境内解决任何因美国联邦证券法(包括《证券法》和《交易法》产生的法律)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诉讼因由的申诉, 无论此类法律诉讼、诉讼或诉讼是否还涉及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各方。我们与开户银行的存款协议还规定,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或, 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特定纠纷缺乏主题管辖权,则纽约州法院将有管辖权审理和裁决任何诉讼、诉讼或 开户银行与吾等之间可能因存款协议而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款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出的索赔。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由 持有美国存托股份或其权益,即理解并不可撤销地同意任何因存款协议、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针对吾等或开户银行的法律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 由此或凭借其所有权而拟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出的索赔,只能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没有管辖权,或者这样指定的专属法院在纽约州法院是无效的、非法的或不可执行的)。 然而,类似的联邦法院选择法院条款的可执行性在美国的法律程序中受到了质疑,法院可能会发现这种类型的条款不适用、不可执行或与 与提起诉讼有关的其他文件。如果法院认为联邦法院选择的法院条款包含在我们的发售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或我们与开户银行的存款协议中, 如果在诉讼中不适用或无法强制执行,我们可能会产生与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解决此类诉讼相关的额外费用。如果得到支持,我们发售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 存款协议中的法院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证券持有人在他或她喜欢的司法法院向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款银行以及可能的其他人提出索赔的能力,而这一点 限制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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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证券法规定,联邦法院和州法院都对为执行证券法或规则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提起的诉讼拥有管辖权, 根据该等条文订立的规例。接受或同意本论坛选择条款并不构成您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你不能放弃遵守联邦政府 证券法及其规章制度。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中的专属论坛条款不会剥夺开曼群岛法院对以下事项的管辖权 有关我们内部事务的事宜。
我们有权修改存款协议并更改权利。 在未征得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根据该协议条款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支付存款,或终止存款协议。
我们有权修改存款协议,并改变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在此类协议条款下的权利, 未经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事先同意。吾等与保管人可同意以吾等认为必要或对吾等有利的任何方式修改存款协议。修正案可能会反映出美国存托股份计划在操作上的变化, 影响美国存托凭证的法律发展或我们与托管银行业务关系条款的变化。如果修正案的条款征收或增加费用或收费(除税收和其他政府收费外,登记 费用、电报(包括SWIFT)或传真传输费用、递送费用或其他此类费用),或否则将损害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的任何重大现有权利,则该修订将不会对未付费用生效 在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发出修改通知后30天内的美国存托凭证,但根据存款协议,不需要得到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的事先同意。此外,我们可能会决定终止美国存托股份设施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随时都可以。例如,当美国存托凭证从美国存托凭证上市所在的美国证券交易所摘牌时,可能会发生终止,而我们并没有将该等存托凭证在美国另一证券交易所挂牌,亦不会 有一个符号可用于非处方药美国存托凭证在美国的交易。如果美国存托股份融资终止,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将至少获得 提前90天通知,但不需要事先征得他们的同意。在我们决定修改存款协议对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不利或终止存款协议的情况下,美国存托股份 持有人可选择出售其美国存托凭证或放弃其美国存托凭证,成为相关A类普通股的直接持有人,但将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您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向存托人索偿的权利受到存款条款的限制。 协议。
根据存款协议,针对或涉及保管人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 因存款协议或由此或凭借拥有美国存托凭证而拟进行的交易而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托协议或交易有关的,只能在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如果 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特定纠纷缺乏标的管辖权),而您,作为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将不可撤销地放弃任何 你可能对任何该等法律程序提出的反对,并不可撤销地接受该等法院在任何该等诉讼或法律程序中的专属司法管辖权。
存款协议规定,保管人可全权酌情要求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差额 根据存款协议所描述的条款进行仲裁,并最终通过仲裁解决,尽管仲裁条款并不阻止您寻求任何 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向州法院或联邦法院索赔。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美国存托股份说明”。
如果存托机构认为向你提供现金股息不切实际,你可能得不到现金股息。
只有在我们决定将股息分配给美国存托凭证的范围内,存托机构才会向美国存托凭证支付现金股息 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我们目前没有任何支付现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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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股息。在有分派的情况下,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托管人已同意向您支付现金股息或 它或托管人在扣除费用和费用后从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上获得的其他分配。你将按照A类普通学生的数量按比例获得这些分配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份额。但是,保管人可以酌情决定,向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提供分配是不公平或不切实际的。例如,保管人可能确定不可行的 通过邮件分发某些财产,或者某些分发的价值可能低于邮寄它们的成本。在这些情况下,保管人可能决定不将此类财产分配给您。
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无权对根据存款协议提出的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 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导致对原告(S)不利的结果。
管理美国存托凭证的存款协议 代表我们的普通股规定,在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将索赔提交仲裁的情况下,纽约南区的美国地区法院(如果是美国地区法院) 在纽约南区对某一特定争议缺乏标的物管辖权的情况下,纽约州法院(纽约州)拥有专属管辖权,审理和裁定根据存款协议提出的索赔。 关于这一点,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放弃就他们可能对我们的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产生的或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要求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如果我们或保管人基于以下理由反对陪审团的审判要求 在放弃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该案的事实和情况,按照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确定放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据我们所知,合同的可执行性争端前对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陪审团的审判豁免尚未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最终裁决。然而,我们认为一份合同争端前陪审团免审条款通常是可强制执行的,包括根据管理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在确定是否执行合同时争端前关于放弃陪审团审判的规定,法院一般会考虑一方当事人是否在知情、明智和自愿的情况下放弃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是关于 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建议您在签订押金协议之前咨询有关陪审团豁免条款的法律顾问。
如果阁下或任何其他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就有关事宜向吾等或保管人提出索赔 根据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产生的索赔,包括联邦证券法下的索赔,您或该其他持有人或实益所有人可能无权就该等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限制和 阻止针对我们或托管机构的诉讼。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或托管人提起诉讼,只能由适用的审判法院的法官或法官审理,这将根据 不同的民事诉讼程序,并可能导致与陪审团审判不同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可能对原告(S)不利的结果。
然而,如果这一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没有得到执行,只要法庭诉讼继续进行,它就会继续进行。 根据押金协议的条款,由陪审团审理。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得免除吾等或托管银行遵守证券法和交易所的义务。 行动起来。
您可能会在保护您的利益以及您通过美国 法院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
我们是一家免税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由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版)管理,我们称之为公司法, 和开曼群岛的普通法。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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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我们小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董事对我们的受托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是 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英格兰法院的裁决 在开曼群岛的一家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股东的权利和董事的受托责任并不像法规或法律规定的那样明确 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司法先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已经发展得更充分,司法 解释公司法的机构比开曼群岛更多。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没有一般权利检查公司 除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按揭及押记登记册及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的副本外,亦不得索取该等公司的股东名单副本。我们的导演 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售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售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查阅我们的公司记录 由我们的股东提供,但没有义务将它们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从其他公司征求代理人 与代理权竞争有关的股东。
由于以上所有因素,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会拥有更多 在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时,保护他们的利益比作为在美国注册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困难。为. 讨论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见“股本说明--公司差异” 法律。“
您可能会受到转让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限制。
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可以在托管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托管人可以随时关闭其转让账簿,或者 在其认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情况下,可不时采取适当措施。托管人可能出于多种原因不时关闭账簿,包括与配股等公司活动有关的原因。 托管银行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在账面上保留确切数量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托管人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周末和公共节假日结清账簿。此外,保管人可以拒绝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付、转让或登记转让一般在我们的账簿或托管人的账簿关闭时,或在我们或托管人认为由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 政府机构,或根据存款协议的任何规定,或任何其他原因。
你有权 参与任何未来的配股发行可能是有限的,这可能会导致您所持股份的稀释。
我们可以从 不时将权利分配给我们的股东,包括收购我们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登记权利和与权利相关的证券,否则我们不能在美国向您提供权利 根据证券法,或可免除注册要求。根据存款协议,除非权利和相关证券均将分发给美国存托股份,否则托管银行不会向您提供权利 持有者要么根据证券法注册,要么根据证券法豁免注册。我们没有义务就任何此类权利或证券提交登记声明,或努力促成此类 注册声明将被宣布为有效,并且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建立必要的注册豁免。因此,您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配股,并可能遭遇股权稀释 在你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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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在履行法律程序方面遇到困难, 执行外国判决或者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招股说明书中指名的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公司。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是在 内地的中国和我们的绝大部分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居住在中国的内部,而且大多数是中国公民。因此,它可能会 贵方难以向我们或中国内部人员送达传票。您也可能很难在美国法院执行根据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责任条款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证券法针对我们和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他们居住在美国以外,资产位于美国境外。此外,开曼群岛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也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作出的针对我们或此类个人的判决。
美国和开曼群岛没有条约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 美国法院在民事和商事事务中的判决,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或(Ii)受理在开曼群岛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依据美国或美国任何一个州的证券法。在美国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的法院以普通法得到承认和执行,而不会有任何复试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提起诉讼,了解相关争端的是非曲直,但条件是这种判决(I)是由#年的外国法院作出的 有管辖权,(二)规定判定债务人有责任支付已作出判决的违约金,(三)是最终的,(四)不是关于税收、罚款或罚款,以及(五)没有获得 在某种程度上,而不是一种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然而,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从美国法院获得的根据 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如果开曼群岛法院裁定此类判决产生支付惩罚性或惩罚性款项的义务。因为开曼群岛的法院 然而,对于此类判决是惩罚性的还是惩罚性的,尚不确定美国法院的此类民事责任判决是否可以在开曼群岛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规定。中国法院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所在国的条约或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原则。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关系,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署, 根据《程序法》,如果中国法院认为外国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结果, 由于这也可能适用于其他司法管辖区,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以何种依据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中国法律,如果一家公司能够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则该公司将因纠纷而在中国提起诉讼。然而,对美国股东来说,很难 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而美国股东仅凭借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将很难建立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系,以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管辖权。
我们 尚未确定本次发行和同期私募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我们可能会以您可能不同意的方式使用这些收益。
我们尚未确定此次发行和同期私募部分收益的具体用途,并且 我们的管理层在决定如何应用这些方面将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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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在你做出投资决定之前,你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你必须相信我们管理层的判断 关于本次发行所得资金的应用以及同时进行的私募。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所得资金将用于改善我们的运营结果或提高我们的美国存托股份价格,也不能保证这些 收益将只用于产生收入或增值的投资。
后招股 将在本次发售完成前立即生效的组织备忘录和章程将包含反收购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阻止第三方收购我们,并对 我们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
我们将通过第八个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 以及将在本次发售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公司章程,我们称之为我们的发售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将 包含限制其他人获得我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我们从事控制权变更交易的能力的条款。这些规定可能会剥夺我们的股东出售股份的机会。 通过阻止第三方在收购要约或类似交易中寻求获得对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以高于当前市场价格的溢价。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在不需要股东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 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确定其名称、权力、优先权、特权、相对参与权、可选权利或特殊权利以及资格、限制或限制,包括股息权; 转换权、投票权、赎回条款和清算优先权,任何或全部可能大于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相关的权利,无论是以美国存托股份的形式还是以其他形式。可以发行优先股 迅速以旨在推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变更或使撤换管理层变得更加困难的条款。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发行优先股,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会下降,投票权和其他 A类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我们是 属于《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因为根据《交易法》,我们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所以我们不受证券的某些条款的约束 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规则和法规,包括:
• | 《交易法》中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季度报告的规则10-Q 或表格上的当前报告 8-K; |
• | 《交易法》中规范委托人、同意或授权的征求的条款 尊重根据《交易法》登记的证券; |
• |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士提交股票所有权公开报告的条款,以及 短时间内从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的交易活动和责任; |
• | 发布的《FD条例》下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选择性披露规则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 |
• | 规则中的某些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要求10A-3的 《交易所法案》。 |
我们将被要求提交一份年度报告 表格20-F范围内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的四个月。此外,我们打算按季度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我们的结果,并根据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有关的新闻稿也将于表格6-K。然而,我们需要向或提交的信息 与美国国内发行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贷款相比,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的贷款将不那么广泛和及时。因此,您可能得不到向您提供的相同保护或信息 你投资了一家美国国内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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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豁免公司,我们 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有关的公司治理问题上采用某些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公司治理要求显著不同的母国做法;这些做法可能会对股东提供较少的保护 如果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公司治理要求,他们会享受到更多的好处。
作为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遵守以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然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规则允许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做法。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做法,这是我们的 公司治理的上市标准可能与纳斯达克的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未来选择遵循母国的做法,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可能会比他们得到的少 否则,可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公司治理上市标准享受上市资格。
如果根据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我们被视为“投资公司”,它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我们不打算根据#年投资公司法第3(A)条注册为“投资公司”。 或《投资公司法》。我们主要从事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商业化业务。
根据《投资公司法》第3(A)(1)(A)条和第3(A)(1)(C)条,公司被视为 公司“如果它主要从事或打算主要从事证券投资、再投资或交易业务,或者如果它正在从事或打算从事投资业务, 对证券进行再投资、拥有、持有或交易,并拥有或打算收购价值超过其总资产价值40%的投资证券(不包括政府证券和现金项目) 基础。《投资公司法》第3(B)(1)节规定,尽管《投资公司法》第3(A)(1)(C)节有所规定,但如果一家公司主要从事直接投资,则不被视为“投资公司”。 或通过一家或多家全资子公司从事投资、再投资、拥有、持有或交易证券以外的一项或多项业务。《投资公司法》下的规则3a-8规定了非排他性保险箱 港湾对“投资公司”的定义为某些研发公司。我们不认为我们是《投资公司法》所规定的“投资公司”,包括根据第3(B)(1)条的规定。 根据《投资公司法》,作为一家研发公司,我们遵守规则3a-8的安全港规则,符合该规则的含义。我们目前正在进行,并打算继续 根据《投资公司法》,我们不需要注册为“投资公司”,我们的行为、我们的业务也不会被要求注册为“投资公司”。如果我们和/或我们的某些子公司被视为投资公司 在《投资公司法》的含义内,我们必须处置投资证券(如《投资公司法》所界定的),以使其不属于投资公司的定义。此外,我们可能不得不放弃 未来投资证券的潜在收购(定义见《投资公司法》)。未能避免根据《投资公司法》被视为投资公司,再加上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无法 根据投资公司法注册,可能使我们无法履行我们作为美国上市公司的报告义务,并导致我们被从纳斯达克退市,这将对 美国存托凭证的流动资金和价值。我们也无法通过在美国出售证券或在美国开展业务来筹集资金。此外,我们可能会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执法行动或所谓的类别 因涉嫌违反美国证券法而提起诉讼。在任何此类执法行动或诉讼中为自己辩护需要我们管理层的高度关注,并从我们现有的业务中转移资源,并可能 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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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被归类为被动的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外国投资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ADS或A类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产生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A 非美国公司,如我们公司,一般会被归类为被动 外国投资公司(“PFIC”)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在任何课税年度,如果(I)该年度其总收入的75%或更多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Ii)其 该年度的资产(一般按季度平均数确定)产生或持有用于产生被动收入(“资产测试”)。
基于我们资产的当前和预期价值以及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包括商誉(取得 考虑到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的预期现金收益和预期市值),我们目前预计不会成为或成为本课税年度或 可预见的未来。
虽然我们不期望成为或成为PFIC,但在这方面不能给予保证,因为 在任何课税年度,我们是否已成为或将会成为私人资产投资公司,是一项以年度为基础的密集事实调查,部分视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和分类而定。市场价格的波动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可能导致我们在本课税年度或以后的纳税年度成为或成为PFIC,因为我们在资产测试中的资产价值,包括我们的商誉和其他未登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可能由以下因素确定 参考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也可能受到我们如何以及以多快的速度使用我们的流动资产,包括通过此次发行和 同时进行私募。在产生被动收入的活动的收入相对于我们产生非被动收入的活动的收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或者我们决定不部署 如果大量现金用于主动用途,我们被归类或被归类为PFIC的风险可能大幅增加。
如果我们在任何课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在该纳税年度内,美国持有人(如“Taxation-United”所定义 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某些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可能适用于这些美国持有者。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税收-美国联邦 所得税考虑--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考虑“和”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我们是证券法意义上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持 报告要求。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不到1.235美元的公司,我们 根据《就业法案》,该公司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否则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 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和许可时,豁免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2404节或第2404节规定的审计师认证要求 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报告和其他要求,特别是审计师认证要求, 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我们将招致更多的成本和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特别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我们将受到额外的规章制度的约束。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预计将产生重大法律、会计和其他方面的损失 我们作为一家私营公司没有承担的费用。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纳斯达克随后实施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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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我们预计这些规则和法规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 使一些企业活动更耗时、更昂贵。
作为上市公司的结果,我们将需要 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通过关于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更难和更昂贵地获得 董事和高级人员责任保险,我们可能被要求接受降低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者产生更高的费用才能获得相同或类似的保险。此外,我们还将产生与我们的 上市公司报告要求。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来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与这些规则有关的事态发展 我们不能以任何程度的确定性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的数量或此类成本的时间。
在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对以下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 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的不稳定时期。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 和操作,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操作结果,并要求我们产生巨额费用来为诉讼辩护。任何这样的集体诉讼,无论胜诉与否,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在 未来。此外,如果针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需要支付巨额损害赔偿金,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此外,作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仍将产生与管理评估有关的费用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A)节的要求。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后,我们预计将产生额外的巨额支出,并投入大量的管理努力来确保 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节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规则和条例的要求。
90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前瞻性陈述,反映了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期望和看法。这个 前瞻性陈述主要包含在题为“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 “公事。”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包括在“风险因素”下列出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所表述的或 前瞻性陈述所暗示的。
你可以通过单词或短语来识别其中的一些前瞻性陈述 例如“可能”、“将会”、“预期”、“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很可能”、“可能” “继续”或其他类似的表达。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 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与以下内容有关的陈述:
• | 我们的使命、目标和战略;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 本公司收入、支出或支出的预期变化; |
• | 中国及全球自动驾驶市场的预期增长; |
• | 我们对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 |
• | 我们有能力改进和提高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
• | 我们行业的竞争; |
• | 与本行业相关的政府政策和法规; |
• | 中国和全球的总体经济和商业情况; |
• | 任何法律或行政诉讼的结果;以及 |
• | 上述任何一项所依据或与之相关的假设。 |
您应该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文件,并理解我们的实际 未来的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大相径庭,甚至更糟。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不断发展的 环境。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也不可能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 因素或因素组合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大不相同。我们通过这些警告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你不应该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我们没有义务更新或 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
这 招股说明书还包含我们从政府和私人出版物获得的统计数据和估计,包括行业数据和中国洞察咨询公司的信息。这些出版物中的统计数据还包括 基于一系列假设的预测。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市场数据涉及多项假设、估计和限制。中国和其他地方的相关市场可能不会以市场数据预测的速度增长,或者 完全没有。市场未能以预期的速度增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如果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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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市场数据的更多假设被证明是不正确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不同。此外,预测、假设 由于多种因素(包括“风险”中描述的因素),对我们未来业绩的估计以及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未来业绩必然会受到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因素”以及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地方。您不应过度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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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估计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56亿美元的净收益,或约 如果承销商行使其选择权全额购买额外ADS,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以及 同时私募发行3.203亿美元。
此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创建一个 为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开上市我们的股票,通过为有才华的员工提供股权激励来留住他们,并获得额外资本。我们计划使用此次发行和同期私募的净收益 安置如下:
• | 约35%用于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究和开发; |
• | 大约30%用于我们自动驾驶车队的商业化和运营以及营销 拓展更多市场的活动; |
• | 约25%用于支持我们的资本支出,包括购买测试车辆、研究和 发展设施和行政费用;以及 |
• | 其余10%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和营运资本,其中可能包括战略投资 和收购,尽管我们目前还没有确定任何具体的投资或收购机会。 |
根据我们目前的计划和业务情况,上述内容代表了我们目前的意图,即使用和分配 本次发售的净收益以及同时进行的私募。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将拥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和酌处权,可以运用此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所得的净收益。如果一个不可预见的事件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或业务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不同于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方式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和同时进行的私募。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和本次产品相关的风险-我们 我们尚未确定此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所得收益的一部分的具体用途,我们可能会以您可能不同意的方式使用这些收益。
在上述用途之前,我们计划将所得款项净额投资于短期、有息、债务工具或 活期存款。
在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时,根据中国法律,我们是被允许的。 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我们必须遵守法律和法规,仅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必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我们不能 我们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这些政府注册或批准,或者根本不能。见“风险因素-与在内地经商有关的风险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 境外控股公司在中国的实体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利用离岸发行所得向中国内地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中国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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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分配股息 法律。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布派息,但任何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会建议的金额。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所有股息都受到开曼群岛的某些限制 法律,即我公司只能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并始终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我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 正常的业务流程。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支付或建议分红,分红的形式、频率和数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总体财务状况、 合同限制和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我们之前并没有声明 或支付现金股息,我们没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宣布或支付我们的股票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未来的任何收益,以运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可以依靠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股息来 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见“法规-与外国有关的法规” 交换。“
如果我们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支付应支付的股息 将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标的A类普通股中的一部分支付给托管银行,作为该A类普通股的登记持有人,然后托管银行将按照相关股份的比例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支付该等款项 A类普通股,即该等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但须受存款协议的条款规限,包括据此应付的费用及开支。请参阅“美国存托股份说明”。现金 我们普通股的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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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市值:
• | 在实际基础上; |
• | 在形式基础上反映 |
(i) | 在我们最初的基础上,归属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的68,041,646股限制性股票 公开发行,假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条件已满足,将确认人民币4,232,900元股票补偿费用; |
(ii) | 转换16,000,000股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已发行的399,550系列SEED-2优先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已发行和已发行的40股黄金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记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全部由东尼汉有限公司持有,并于2024年6月30日转换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5,333,327股,面值0.00001美元,以及已发行及已发行10股黄金股 于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延利控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持有的0.00001美元面值记为普通股的B类普通股,面值为0.00001美元; |
(iii)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的84,280,782股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的转换 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按每股面值0.00001美元,按面值0.00001美元一对一的方式转换为A类普通股; |
(iv)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已发行的62,819,128股SEED-1优先股的转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余52,560,380股已发行和未发行的SEED-2系列优先股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91,708,649股已发行和未发行的A系列优先股 于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于2024年6月30日每股面值0.00001美元之股份按面值0.00001美元一对一转换为A类普通股;及 |
(v) | 132,494,900股已发行和已发行的B-1系列优先股的转换,13,964,530股B-2系列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优先股,28,537,370股B-3系列优先股,71,387,327股C-1优先股,62,946,566股D系列优先股和22,430,597股D+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于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按面值一对一方式转换为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并全部计入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但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权利; |
• | 在备考基础上进行调整,以反映 |
(I)至(V)如上所述; |
(vi) | 取消某些管理人员的45,449,991个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 2024年6月30日; |
(vii) | 6月30日后授予的13,500,000股限制性股票单位和9,866,002股期权股票, 2024年,本次发行完成后确认股份补偿费用人民币739,684,466元; |
(viii) | 转换80,544,159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2024年6月30日,与归属的限制性股份单位相关的某些管理人员以一对一的方式将47,462,663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以及33,081,496股b类普通股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0.00001美元的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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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 清缴与部分股东持有的既得限制性股份单位有关的预提税金 公司代管理人员支付或应付的管理人员(扣缴股数45,449,991股,按估计数计算); |
(x) | 转换后发行的12,806,568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 2024年6月30日,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按面值0.00001美元一对一的方式,将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的持有人转换为A类普通股; |
(xi) | 发行并出售23,227,2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 我们在本次发行中的ADS形式,以及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后,以每股ADS 15.5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收到约105,606,696美元的估计净收益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由我们支付的费用;和 |
(xii) | 发行并出售62,036,452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 同时进行私募,并以每股ADS 15.5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收到约320,291,753美元的估计净收益。 |
您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注释一起阅读本表 本招股说明书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项下的信息。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实际 | 形式上 | 调整后的备考金额(1) |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8,483,828 | 1,167,414 | — | — | — | — | ||||||||||||||||||
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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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普通股 |
— | — | 45 | 6 | 56 | 8 | ||||||||||||||||||
B类普通股 |
— | — | 2 | * | 4 | 1 | ||||||||||||||||||
普通股 |
8 | 1 | — | — | — | — | ||||||||||||||||||
系列种子-1优先股 |
5 | 1 | — | — | — | — | ||||||||||||||||||
系列种子-2优先股 |
4 | 1 | — | — | — | — | ||||||||||||||||||
A系列优先股 |
6 | 1 | — | — | — | — | ||||||||||||||||||
股份溢价 |
1,104,120 | 151,932 | 9,587,924 | 1,319,343 | 12,683,001 | 1,745,239 | ||||||||||||||||||
储量 |
2,372,795 | 326,507 | 2,377,028 | 327,090 | 2,713,753 | 373,425 | ||||||||||||||||||
累计损失 |
(6,996,244 | ) | (962,715 | ) | (7,000,477 | ) | (963,297 | ) | (7,740,161 | ) | (1,065,082 | ) | ||||||||||||
库存股份 |
(151,668 | ) | (20,870 | ) | (151,668 | ) | (20,870 | ) | (151,668 | ) | (20,8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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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赤字)/权益 |
(3,670,974 | ) | (505,142 | ) | 4,812,854 | 662,272 | 7,504,985 | 1,032,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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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市值(2) |
4,812,854 | 662,272 | 4,812,854 | 662,272 | 7,504,985 | 1,032,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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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表示小于1,000的金额。 |
(1) | 以上讨论的调整后信息形式仅为说明性信息。 |
(2) | 总资本化是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的总和 和其他优先权利,以及总额(赤字)/股权。 |
96
(3) | 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为人民币7.2672元兑1美元, 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1.00美元兑人民币7.2672元,该汇率于2024年6月28日生效,见美联储理事会H.10统计稿。 |
97
如果您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您的权益将被稀释到首次公开募股与首次公开募股之间的差额。 此次发售后,我们每美国存托股份的价格和我们每美国存托股份的有形账面净值。摊薄的原因是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招股价格大幅超过每股普通股的账面价值。 现有股东收购我们目前已发行的普通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 负373810元万(负514.4美元),或每股普通股5.8元(负0.8美元)(按当日兑换基准相当于644,863,156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股份负2.3美元。净有形资产 账面价值代表我们的总合并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合并的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去我们的总合并负债的金额。摊薄是通过减去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来确定的 普通股,在实施(I)经本公司董事会和本公司股东于2024年7月批准向D系列优先股和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普通股后;(Ii)将我们所有 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优先股和黄金股(包括向D系列优先股和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的普通股);(3)既得限制性股单位的结算; (Iv)除我们将从是次发售中获得的额外收益外,美国存托股份的首次公开发售价格为每股15.50美元,经调整以反映 美国存托股份到普通股份比率,在扣除承销折扣及佣金及估计应支付的发售费用后;及(V)出售 同时定向增发的62,036,452股A类普通股,首次公开招股价为每股美国存托股份15.5美元。因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具有相同的股息和其他 除投票权和转换权外,摊薄以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普通股为基础,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不考虑2024年6月30日之后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但以下情况除外 (I)于2024年7月向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批准的D系列优先股及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普通股;。(Ii)转换本公司所有已发行及已发行普通股。 优先股及黄金股(包括向D系列优先股及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的普通股);(Iii)结算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Iv)出售于#年发售的美国存托凭证 (V)在扣除承销折扣及佣金及估计应支付的发售开支后,按首次公开发售价格每股美国存托股份15.50美元进行是次发售;及(V)于 同时定向增发,以美国存托股份每股15.5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调整后的有形账面净值预计为10.235亿美元,或每股普通股1.24美元和每股3.73美元。 广告。
这意味着有形账面净值立即增加,每股普通股2.04美元,美国存托股份每股6.12美元 对现有股东及本次发售中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即时摊薄3.92美元。下表说明了这种稀释:
每股普通 分享 |
据美国存托股份报道, | |||||||
假设首次公开募股价格 |
美元 | 5.17 | 美元 | 15.50 | ||||
按折算后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有形账面净值 |
美元 | (0.80 | ) | 美元 | (2.39 | ) | ||
备考为发行普通股后经调整的有形账面净值 向D系列及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股份、转换我们的普通股、优先股及黄金股、交收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是次发售及同时私募 安置 |
美元 | 1.24 | 美元 | 3.73 | ||||
在本次发行中向新投资者摊薄有形账面净值的金额 |
美元 | (3.92 | ) | 美元 | (11.77 | ) |
以上讨论的调整后信息形式仅为说明性信息。
每股ADS 15.5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增加(减少)1.00美元将增加(减少)我们的预计收益 作为后续事件生效后调整后的有形净资产
9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如上文所述,包括本次发售和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减去720万美元,预计为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 在实施上文所述的2024年6月30日之后的事件后,每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股份,包括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每股普通股0.009美元和美国存托股份0.03美元,以及 本次发行中向新投资者提供的每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股份的预计摊薄为调整后每股有形账面价值分别减少每股普通股0.32美元和每股美国存托股份0.97美元,扣除承销折扣和 佣金及估计发售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下表汇总了调整后的备考表格 基准截至2024年6月30日,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在向我们购买普通股的数量、支付的总代价和之前支付的每股普通股平均价格方面的差异 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及估计应支付的发售费用。普通股总数不包括在行使购买选择权时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普通股。 授予承销商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
购买了普通股 | 总对价 | 平均价格 每股普通 分享 |
平均价格 据美国存托股份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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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百分 | 量 (单位:万人) |
百分比 | |||||||||||||||||||||
现有股东 |
738,213,883 | 89.7 | % | 美元 | 1,105,893 | 71.5 | % | 美元 | 1.50 | 美元 | 4.49 | |||||||||||||
兼并私募投资者 |
62,036,452 | 7.5 | % | 美元 | 320,522 | 20.7 | % | 美元 | 5.17 | 美元 | 15.50 | |||||||||||||
新投资者 |
23,227,200 | 2.8 | % | 美元 | 120,007 | 7.8 | % | 美元 | 5.17 | 美元 | 15.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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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823,477,535 | 100.0 | % | 美元 | 1,546,422 | 1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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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讨论和表格假设不发行普通股以行使任何 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之购股权及已发行之限制性股份单位归属。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共有123,037,886股普通股可按加权平均行权方式行使未行使期权而发行 限售股单位归属时每股普通股0.96美元的价格和81,541,646股普通股可发行的价格,以及在行使和/或归属我们的 股权激励计划。只要这些期权中的任何一项被行使,新投资者的权益就会进一步被稀释。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共授予16,276,585份带有 加权-向我们的董事、高管和员工支付每股1.15美元的加权平均行权价。这些购股权的行权价由每股0.00美元至1.24美元不等,大大低于我们的 普通股每股3.47美元至4.82美元不等。我们以大幅折扣授予所有这些股票期权,以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的董事、高管和员工,从而促进我们的成功 公事。该等购股权于授出日期的总公平值为人民币3.953亿元(合5,44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2.936亿元(合4,040万美元)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确认损益。 预计在2.78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内确认人民币8870万元(合1220万美元)。这些购股权将增加预计摊薄为调整后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 假设所有该等购股权将于本次发售完成后归属及行使,每股普通股及每股美国存托股份分别增加0.002美元及每股美国存托股份0.006美元 代价为人民币1.359亿元(合1,870万美元),由我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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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加入了 开曼群岛利用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所带来的某些好处,例如:
•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 | 有效的司法系统; |
• | 有利的税制;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 |
• | 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 |
然而,在开曼群岛成立公司也有一些不利之处。这些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致:
• | 与美国和这些国家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太发达 与美国相比,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要小得多;以及 |
• | 开曼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我们的宪法文件没有规定争端,包括引起的争端 根据美国证券法,我们之间、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仲裁。
多数 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我们的大部分资产都位于中国。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管都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而且很大一部分 他们的资产位于美国以外。因此,股东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个人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诉讼 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它也可能是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中针对我们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民事责任条款,您很难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位于纽约东42街122号18楼,NY 10168的科奇环球公司为我们的代理商 在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接受诉讼程序的送达。
我们开曼群岛法律顾问特拉弗斯·索普·阿尔贝加告诉我们,目前还不确定是否 开曼群岛的法院将(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判决,这些判决是基于美国证券法或任何 或(Ii)受理在开曼群岛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提起的原始诉讼。我们有 Traver Thorp Alberga也被告知,尽管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执行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开曼群岛不是任何相互执行或 ),开曼群岛的法院将根据普通法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外国货币判决,而没有任何复试 基于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判决规定判定债务人有义务支付已作出该判决的违约金这一原则的基本争议的是非曲直,但条件是该判决 (I)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外地法院作出,。(Ii)判定债务人须负上支付一笔经算定的款项的法律责任,而该笔款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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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已经作出,(Iii)是最终和决定性的,(Iv)不是关于税收、罚款或罚款,以及(V)不是以某种方式获得的,也不是 执行这一规定有悖于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的公共政策。
然而,开曼群岛 岛屿法院不太可能执行根据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如果开曼群岛法院裁定该判决产生做出 具有惩罚性或惩罚性的付款。如果同时在其他地方提起诉讼,开曼群岛法院可以搁置执行程序。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商务与金融律师事务所建议我们,是否会 内地法院中国将: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 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或 |
• | 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创诉讼 以美国或美国任何一个州的证券法为依据。 |
商务与金融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建议我们,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其依据是 中国和作出判决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中国与美国或开曼群岛之间没有条约,也没有什么其他形式的对等关系来管理承认和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执行外国判决。另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国的法院如果决定对我们或者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外国判决,如果他们决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以何种依据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 岛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公司与下列事项有关的纠纷 合同或其他财产利益,中国法院可以接受基于法律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示同意的诉因,选择中国法院解决争议,如果这些外国股东能够 与中国有充分的联系,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必须有具体的主张、事实依据和 这是这个案子的一个原因。中国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决定是否受理申诉。股东可参与 或委托任何其他人士或中国法律顾问代表该股东参与。外国公民和公司在诉讼中享有与中国公民和公司相同的权利,除非 外国公民或公司限制中国公民和公司的权利。
另外,它将很难 美国股东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注册的,美国股东将很难仅凭借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 A类普通股,与内地中国建立联系,以便中国法院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拥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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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历史
我们于2017年2月开始运营。2017年3月,我们开曼群岛控股公司WeRide Inc.,前身为 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成立了WeRide Hong Kong Limited,或WeRide HK,前身为京驰香港有限公司,作为其全资拥有的 于2017年5月在香港成立子公司。
中国公司成立后不久,我们就开始在内地开展业务。 近海结构。2017年12月,我们选择广州作为我们的全球总部。2018年1月,WeRide HK在内地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州文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WFOE中国。2018年3月, 我们的创始人中国在大陆成立了广州精启科技有限公司,或称广州精启。2018年7月,我们开始指导和巩固广州经启的活动,通过进入一系列 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广州精启及其指定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2023年3月,我们终止了该等合同安排,并收购了广州精启作为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9年8月,为了运营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业务,广州经启、威瑞德香港和两家投资者共同成立了 文源悦行(广东)旅游科技有限公司,或文源悦行,广州精启目前持有69%股权。为了在南京进行试驾,广州京汽进一步成立了文源苏兴(江苏)。 其全资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广州精启还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文源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文源精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业务。 分别在深圳和北京设立了运营和研发中心,并在上海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即上海文源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自2022年6月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WFOE 在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北京、上海、郑州、无锡、xi、安庆、重庆等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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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说明了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主要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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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你应该同时阅读下面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包括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由于许多因素的影响,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目前预期的结果大不相同,其中包括我们在“风险”一节中所描述的那些因素 因素“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部分。请参阅“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概述
我们的使命是 用自动驾驶改变城市生活。我们相信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且经过商业验证的技术之一,旨在满足从城市环境到 高速公路WeRide提供从L2到L4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满足开放道路上最广泛用例中的绝大多数交通需求,包括移动、物流和卫生行业。在 2023年9月,WeRide在《财富》杂志“2023年改变世界”排行榜上跻身前十名。这一认可凸显了我们通过开创性对社会和全球环境的深远影响 创新和可持续商业实践,使我们与特斯拉和通用汽车等行业巨头并肩作战。
WeRide是第一个开发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的公司,我们搭乘一趟,这是直接的 应用于广泛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用例,使我们有别于竞争对手。我们搭乘一趟集成了全栈软件算法、模块化硬件解决方案和基于云的基础设施平台。
今天,WeRide运营着世界上最大的自动驾驶车队之一,并一直在交付和扩大其 提供L4级自动驾驶服务,包括在机动、物流和环卫行业。其L4级自动驾驶车辆能够在密集的城市环境中导航,全天候运行 条件。它的全球业务和无事故记录证明了它在任何天气条件和环境下操作自动驾驶车辆的能力。WeRide的自动驾驶车辆正在试运行中 在亚洲、中东和欧洲的30个城市和7个国家进行商业试点。
我们产生了 收入主要来自(I)销售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主要包括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以及相关的传感器套件,以及(Ii)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包括 提供L4级自动驾驶业务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究和开发服务。
我们的收入从2021年的1.382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的5.275亿元人民币,增长了281.8。2023年,我们的收入为 人民币4.018亿元(5530万美元),与2022年相比略有下降。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290元万及人民币150,300,000元(2,070万美元)。我们的损失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人民币10.073亿元、人民币12.985亿元和人民币19.491亿元(合268.2美元)。本公司本期亏损分别为人民币7.231亿元和人民币8.817亿元 (121.3亿美元),分别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与全球上市的L4级自动驾驶公司相比,我们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净亏损最小。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净亏损为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人民币4.268亿元、4.017亿元和5.017亿元人民币(折合690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2.315亿元和人民币3.161亿元(折合4350万美元) 和2024年。有关本年度/期间经调整的净亏损及经调整的净亏损与亏损的对账的讨论,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讨论及分析--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措施“,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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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关键因素 影响我们的业绩
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继续商业化
我们的商业模式以致力于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为中心。我们专注于推动采用 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在我们产品商业化和成熟化的领导下,实现了持续的增长。我们提供广泛的服务和产品。在2021年, 2022年和2023年,我们分别为16个、21个和36个商业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里,我们分别为25家和44家企业客户提供了服务和产品。 我们希望在未来扩大我们的业务规模,增加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范围,并扩大我们的收入来源。
我们的成功将取决于技术和商业化里程碑的进展。请参阅“风险 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自动驾驶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我们在开发和商业化我们的技术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我们的技术可能不会像我们预期的那样表现良好 或我们需要比目前预计的更长的时间进行商业化,以及“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商业模式还有待测试,任何未能将我们的战略计划商业化的情况, 技术、产品或服务将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对技术的持续投资
技术是我们业务的核心。我们相信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技术是最先进和 在世界上得到了验证。
我们的研发团队对我们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一直专注于 吸引和留住一流的人才解决挑战自动驾驶行业的最大困难。我们将继续大力投资于 招聘和留住员工,以增强我们在关键技术方面的实力。
自成立以来,我们的团队已经 自动驾驶软件、硬件和基础设施关键方面的技术投资。我们投入巨资开发 我们搭乘一趟. 我们搭乘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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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更快的产品开发、效率和更快的投放市场,我们相信这让我们有别于我们的 竞争对手,并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优势。我们为我们的研究和开发效率感到自豪,因为我们的普遍性我们搭乘一趟我们希望在这方面享受更高的效率,因为我们推出了 上有更多用例我们搭乘一趟。目前,我们搭乘一趟正处于运行阶段,作为我们运营机队的基础模型和技术骨干。我们已经实现了技术上的可行性,并一直在使用我们搭乘一趟作为我们的 支持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和运营的基础设施。然而,我们不打算出售我们搭乘一趟直接去吧。我们将继续对这个平台进行持续的投资,包括优化它的算法, 升级其计算能力和存储或处理能力。我们预计将开始产生与以下相关的有意义的收入和利润我们搭乘一趟,通过销售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和提供我们的运营 2026年至2028年期间的支持服务。
自动驾驶行业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市场,技术是关键 竞争因素。我们的财务业绩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的能力。因此,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并可能增加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并致力于 大量资源用于改进和提炼我们搭乘一趟。我们没有将2021年、2022年、2023年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发展活动支出资本化,主要是因为我们相信我们 仍然面临着与我们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不断发展的监管框架以及公众对我们创新技术的接受有关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仍然不能证明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 未来的经济效益和我们在这些发展活动上的支出尚未达到资本化标准。我们在这些时期的发展活动侧重于开发我们搭乘一趟,一种基于智能模型的技术 真正具有通用性、成本效益和适应性的平台。我们从财务和人力资本的角度,花费了相当多的资源来不断升级这个平台及其底层的通用系统, 端到端模型、场外模型培训等。我们预计,这些发展活动将在2026年至2028年期间开始产生有意义的未来经济效益。
规模经济以及成本和运营效率的提高
大规模运营给我们带来了显著的效率优势,我们的财务业绩将取决于 关于我们实现这种效率的能力。
我们在以下方面的投资我们搭乘一趟帮助我们实现了高水平的 我们不同产品在软件和硬件方面的通用性。如果我们规模化经营,我们就有机会从较低的单位生产成本中受益。我们未来的业绩将取决于我们扩大运营规模的能力和 增加我们自动驾驶汽车的数量。
我们搭乘一趟也 使我们能够自主应用 以更高的研发效率快速推动技术应用于新的用例。我们亦期望在继续提升我们搭乘一趟站台。运营 我们通过在给定地理区域推出一个用例获得的经验和资源使我们能够在同一地区以更高的运营效率扩大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范围,进而 我们的行动。
我们希望在加大部署和运营力度的同时,实现规模经济并提高利润率 并将更多的用例引入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站台。竞争的出现可能会对定价、利润率和市场份额产生负面影响,但我们相信我们的商业化和技术领先地位 将使我们保持良好的利润率和单位经济效益。我们未来的业绩将取决于我们实现这些利润率和规模经济的能力。
尽管我们预计绝对会降低产品线的运营和生产成本,但我们仍然致力于降低产品线的运营和生产成本 随着我们继续扩大,我们的成本和费用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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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投资于我们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我们相信,这些投资已经并将继续加强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并转化为更高的 从长远来看,提高效率。
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接受度和采用率
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特别是L4级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 是一种萌芽状态,而且发展迅速。
我们的商业模式主要是由一个巨大的、不断扩大的潜在市场支持的, 我们认为,自动驾驶技术的引入正越来越多地受益于此。与传统汽车相比,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预计将呈现出令人信服的单位经济性,特别是因为 采用自动驾驶技术将降低与人类司机相关的劳动力成本,并延长每辆车的运营时间。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也将有助于缓解人类司机的短缺。因此,我们有 能够确定运输行业不同细分领域的参与者,他们表示支持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此作为应对他们面临的挑战的可行解决方案。
尽管我们设法创造了需求,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我们的商业模式的长期成功取决于对L4自动驾驶技术的广泛采用和支持。此外,在不同的国家,监管发展的速度和获得政府批准所需的时间 自动驾驶产品的国家和地区对我们的业绩至关重要,特别是在海外部署和运营我们的L4自动驾驶汽车方面。在获得这些关键批准方面的拖延可能会极大地扰乱我们的收入 随着我们从测试阶段过渡到全面商业运营,运营援助服务的生成时间表和认可里程碑,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市场推出和增长轨迹。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的确认
根据我们的2018年股票计划,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期权和其他类型的奖励。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 招股说明书,81,541,646个限制性股份单位和购买123,037,886股普通股的期权已授予并仍未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预计将确认大量以股份为基础的 我们预计,确认此类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将对我们在完成此次发行的会计季度的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就是说,我们希望认识到 自2024年7月1日至首次公开招股预计完成日,基于股份的薪酬支出人民币8.859亿元(合121.9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未确认的基于股份的薪酬总额 与限制性股份单位及购股权有关的开支为人民币3.673亿元(5,050万美元),预计将于年度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确认。请参阅“风险 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我们2018年股票计划下的期权和其他类型的奖励,这将导致大量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和 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 向我们的董事、高管和员工授予16,276,585份股票期权,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15美元。这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从每股0.00美元到1.24美元不等,这 大幅低于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范围为每股3.47美元至4.82美元。我们以大幅折扣授予所有这些股票期权,以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的董事、高管和 员工,从而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这些购股权于授出日的总公平值为人民币39,530元(万)(5,44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2.936亿元(4,040万美元)已确认损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预计将在2.78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内确认人民币8870万元(合1220万美元)。这些购股权将按调整后的形式增加摊薄。 每股普通股和每股美国存托股份有形账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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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每股普通股的发行价分别为0.002美元和0.006美元,假设所有这些购股权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归属和行使,总计 我们将收到的行使对价为人民币1.359亿元(1,870万美元)。
运营结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列期间的收入细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以千人为单位,但不包括10%)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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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101,597 | 73.5 | 337,717 | 64.0 | 54,190 | 7,457 | 13.5 | 18,553 | 10.1 | 21,045 | 2,896 | 14.0 | ||||||||||||||||||||||||||||||||||||
服务 |
36,575 | 26.5 | 189,826 | 36.0 | 347,654 | 47,839 | 86.5 | 164,316 | 89.9 | 129,253 | 17,786 | 8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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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138,172 | 100.0 | 527,543 | 100.0 | 401,844 | 55,296 | 100.0 | 182,869 | 100.0 | 150,298 | 20,682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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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i)L4自动驾驶车辆的销售, 主要包括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清扫车以及相关传感器套件,以及(ii)提供L4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包括提供L4自动驾驶运营和技术支持 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我们还通过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产生了微薄的收入 我们一起骑行从2020年开始,从提供自主 从2023年开始,通过我们的机器人货车向客户提供货物即服务,每项服务均计入服务收入。
我们正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随着我们继续在我们的自治权商业化方面取得进展 技术、我们收入的构成和收入项目的相对权重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我们的目标是开始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的商业生产,并在2024年和2025年实现大规模商业化, 我们预计,在实现这些商业化里程碑后,我们来自机器人出租车业务的收入将会增加。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由销售商品成本和服务成本组成。我们销售商品的成本就是成本。 与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销售相关的库存。我们的服务成本主要包括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的与人员有关的费用。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列期间的收入成本细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以千人为单位,但不包括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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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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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成本 |
77,383 | 89.4 | 192,523 | 65.3 | 34,138 | 4,698 | 15.6 | 14,393 | 14.6 | 17,157 | 2,361 | 18.0 | ||||||||||||||||||||||||||||||||||||
服务成本 |
9,129 | 10.6 | 102,475 | 34.7 | 184,230 | 25,351 | 84.4 | 84,501 | 85.4 | 78,352 | 10,782 | 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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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86,512 | 100.0 | 294,998 | 100.0 | 218,368 | 30,049 | 100.0 | 98,894 | 100.0 | 95,509 | 13,143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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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收入成本绝对金额将增加,因为我们 考虑到我们产品和服务销售的预计增长,继续将我们的技术商业化。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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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们的收入构成而言,随着我们产品和服务组合的不断扩大和发展,我们的成本结构也可能发生变化。
毛利和毛利率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列期间的毛利润: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除百分比外,以千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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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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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24,214 | 46.9 | 145,194 | 62.4 | 20,052 | 2,759 | 10.9 | 4,160 | 5.0 | 3,888 | 535 | 7.1 | ||||||||||||||||||||||||||||||||||||
服务 |
27,446 | 53.1 | 87,351 | 37.6 | 163,424 | 22,488 | 89.1 | 79,815 | 95.0 | 50,901 | 7,004 | 9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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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51,660 | 100.0 | 232,545 | 100.0 | 183,476 | 25,247 | 100.0 | 83,975 | 100.0 | 54,789 | 7,539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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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成功,我们处于有利的市场地位 以确保健康的利润率。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毛利率(代表收入超过收入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7.4%、44.1%和45.7%。止六个月 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毛利率分别为45.9%和36.5%。
运营费用
我们的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行政费用和销售费用。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运营费用及其占所列期间收入的百分比: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除百分比外,以千为单位) | ||||||||||||||||||||||||||||||||||||||||||||||||
运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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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
(443,178 | ) | (320.7 | ) | (758,565 | ) | (143.8 | ) | (1,058,395 | ) | (145,640 | ) | (263.4 | ) | (376,121 | ) | (205.7 | ) | (517,210 | ) | (71,170 | ) | (344.1 | ) | ||||||||||||||||||||||||
行政费用 |
(107,119 | ) | (77.5 | ) | (237,236 | ) | (45.0 | ) | (625,369 | ) | (86,054 | ) | (155.6 | ) | (217,101 | ) | (118.7 | ) | (208,293 | ) | (28,662 | ) | (138.6 | ) | ||||||||||||||||||||||||
销售费用 |
(12,225 | ) | (8.8 | ) | (23,574 | ) | (4.5 | ) | (41,447 | ) | (5,703 | ) | (10.3 | ) | (14,619 | ) | (8.0 | ) | (22,784 | ) | (3,135 | ) | (15.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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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562,522 | ) | (407.1 | ) | (1,019,375 | ) | (193.3 | ) | (1,725,211 | ) | (237,397 | ) | (429.3 | ) | (607,841 | ) | (332.4 | ) | (748,287 | ) | (102,967 | ) | (497.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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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与工程人员相关的人员相关费用 负责我们自动驾驶车辆的设计、开发和测试。
我们的研发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432亿元、人民币7.586亿元和人民币1,0584亿元(1.456亿美元)。我们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37610万元和人民币51720万元(7120万美元) 分别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109
我们预计随着我们的继续发展,我们的研发费用将会增加 专注于自动驾驶技术的测试、试验和商业化,扩大研发团队,投入更多资源提高技术能力。
行政费用
我们的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与人事有关的费用、专业服务费和其他一般公司的费用 费用。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我们的行政费用为 分别为1.071亿元、2.372亿元和6.254亿元人民币(合8,610万美元)。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1,710元万和人民币20,830元万(2,870美元万), 分别进行了分析。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行政费用将在绝对额上增加,因为 我们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雇佣更多的人员,并产生与我们业务和运营的预期增长相关的额外费用。另一方面,我们预计行政开支的比重将会减少。 由于我们努力提高运营效率,我们将长期占我们收入的百分比。
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与我们的销售和营销人员相关的人事费用。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销售开支分别为人民币1,220万元、人民币2,360元万及 分别为人民币4,140万元(合570万美元)。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销售开支分别为人民币1,460元万及人民币2,280元万(310美元万)。
随着我们销售额的不断扩大,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销售费用的绝对值将会增加。 建立网络,建立品牌知名度,并让市场参与者了解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好处。我们预计,随着我们继续增加我们的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收入的比例将在长期内下降 运营效率。
其他净收入
我们的其他净收益主要包括(I)政府赠款和(Ii)出售非流动资产的净亏损。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其他净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080万元、人民币1930万元。 和1,580万元人民币(合220万美元)。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吾等的其他净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360元万及人民币790元万(美元万)。
净汇兑损益
这是指产生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余额的销售和购买所产生的收益/(损失)。 以外币计价,即与交易有关的业务的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净汇兑亏损510万元人民币,净汇兑收益202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710万元(100万美元);截至2023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530元万及人民币470元万(美元万)。
110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从我们的现金余额产生的收入,包括我们的现金、限制性现金和定期存款。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980万元, 分别为人民币3,610万元和人民币1.320亿元(1,82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利息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940万元和人民币8930万元(1230万美元)。
其他融资成本
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包括(I)租赁负债的利息,(Ii)贷款和借款的利息,以及 (Iii)认沽期权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 2023年,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分别为人民币690万元、人民币420万元和人民币350万元(50美元万)。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分别为人民币180元万及人民币140元万 (20美元万)。
手令的诱因收费
我们认股权证的诱因费用,是指向我们的投资者发行的某些认股权证的初始公平价值。 2022年的额外对价,即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为人民币12520元万。根据有关认股权证,该等投资者有权于特定期间以预定价格认购更多优先股。 句号。
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我们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认股权证负债和可转换票据。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我们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分别为亏损人民币2.599亿元,收益人民币2,530万元,亏损人民币450万元(约合6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于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为 损失450元人民币的万,截至2023年6月30日取消确认。
账面金额的变动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
中的更改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的金融工具及其他优先权利的账面值为或有赎回可能触发的赎回金额现值的变动。 事件。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优先股账面金额的变化 须赎回及其他优先权利的股份及其他金融工具分别为人民币2.681亿元、人民币4.792亿元及人民币5.54亿元(7,62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及 于2024年,吾等须赎回优先股及其他优先权利之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账面值变动分别为人民币26,650元万及人民币27,820元万(3,830美元万)。
税收
开曼群岛 岛屿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开曼群岛目前没有形式的收入、企业收入 或资本利得税。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其他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影响的税收
111
群岛,印花税除外,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签署或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提起的文书。
香港
本公司在香港的附属公司的应课税溢利超过港币2,000,000元,须按16.5%的税率缴税,而 应评税溢利低于港币2,000,000元者为8.25%。此外,本公司在香港的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息时,不须缴交任何香港预扣税。
美国
根据《美国国税法》,我们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受统一的联邦公司管辖 所得税税率为21%,加利福尼亚州所得税和特许经营税为8.8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12月29日,法定的 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在某些鼓励经济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费率,每三年续展一次。
外商独资企业于2022年12月被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有资格获得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实行15%的优惠税率,而不是25%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我们所有其他内地中国子公司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3年分别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我们需要对我们的服务征收3%至13%的增值税 提供,减去我们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扣除的增值税。根据中国法律,我们还需缴纳增值税附加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国从内地向外国投资者申报的股息征收10%的预扣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除非任何该等外国投资者的注册司法管辖区与内地中国订立税务条约或类似协议,规定不同的扣缴安排。由我们全资支付的股息 在内地的外商独资子公司中国向我行在香港的中介控股公司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内地以外的任何附属公司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国被认定为“居民企业”,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见“风险因素”--与 在中国内地做生意中国-如果为了中国所得税的目的,我们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样的分类可能会导致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 股东或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
112
经营成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列期间的合并经营业绩摘要(均以绝对值) 金额及其占所列期间收入的百分比。该信息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注释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结果 并不一定预示着我们未来的趋势。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除百分比外,以千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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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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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入 |
101,597 | 73.5 | 337,717 | 64.0 | 54,190 | 7,457 | 13.5 | 18,553 | 10.1 | 21,045 | 2,896 | 14.0 | ||||||||||||||||||||||||||||||||||||
服务收入 |
36,575 | 26.5 | 189,826 | 36.0 | 347,654 | 47,839 | 86.5 | 164,316 | 89.9 | 129,253 | 17,786 | 8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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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 |
138,172 | 100.0 | 527,543 | 100.0 | 401,844 | 55,296 | 100.0 | 182,869 | 100.0 | 150,298 | 20,682 | 100.0 | ||||||||||||||||||||||||||||||||||||
收入成本(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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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货成本 |
(77,383 | ) | (56.0 | ) | (192,523 | ) | (36.5 | ) | (34,138 | ) | (4,698 | ) | (8.5 | ) | (14,393 | ) | (7.9 | ) | (17,157 | ) | (2,361 | ) | (11.4 | ) | ||||||||||||||||||||||||
服务成本 |
(9,129 | ) | (6.6 | ) | (102,475 | ) | (19.4 | ) | (184,230 | ) | (25,351 | ) | (45.8 | ) | (84,501 | ) | (46.2 | ) | (78,352 | ) | (10,782 | ) | (52.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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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成本 |
(86,512 | ) | (62.6 | ) | (294,998 | ) | (55.9 | ) | (218,368 | ) | (30,049 | ) | (54.3 | ) | (98,894 | ) | (54.1 | ) | (95,509 | ) | (13,143 | ) | (63.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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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51,660 | 37.4 | 232,545 | 44.1 | 183,476 | 25,247 | 45.7 | 83,975 | 45.9 | 54,789 | 7,539 | 36.5 | ||||||||||||||||||||||||||||||||||||
其他净收入 |
10,775 | 7.8 | 19,296 | 3.7 | 15,750 | 2,167 | 3.9 | 13,592 | 7.4 | 7,939 | 1,092 | 5.3 | ||||||||||||||||||||||||||||||||||||
研发 费用(2) |
(443,178 | ) | (320.7 | ) | (758,565 | ) | (143.8 | ) | (1,058,395 | ) | (145,640 | ) | (263.4 | ) | (376,121 | ) | (205.7 | ) | (517,210 | ) | (71,170 | ) | (344.1 | ) | ||||||||||||||||||||||||
行政费用(2) |
(107,119 | ) | (77.5 | ) | (237,236 | ) | (45.0 | ) | (625,369 | ) | (86,054 | ) | (155.6 | ) | (217,101 | ) | (118.7 | ) | (208,293 | ) | (28,662 | ) | (138.6 | ) | ||||||||||||||||||||||||
销售费用(2) |
(12,225 | ) | (8.8 | ) | (23,574 | ) | (4.5 | ) | (41,447 | ) | (5,703 | ) | (10.3 | ) | (14,619 | ) | (8.0 | ) | (22,784 | ) | (3,135 | ) | (15.2 |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损损失 |
(409 | ) | (0.3 | ) | (11,696 | ) | (2.2 | ) | (40,217 | ) | (5,534 | ) | (10.0 | ) | (27,996 | ) | (15.3 | ) | (13,424 | ) | (1,847 | ) | (8.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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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亏损 |
(500,496) | (362.2) | (779,230) | (147.7) | (1,566,202) | (215,517) | (389.8) | (538,270) | (294.3) | (698,983 | ) | (96,183 | ) | (465.1 | ) | |||||||||||||||||||||||||||||||||
利息收入 |
29,770 | 21.5 | 36,111 | 6.8 | 132,042 | 18,170 | 32.9 | 59,433 | 32.5 | 89,294 | 12,287 | 59.4 | ||||||||||||||||||||||||||||||||||||
净外汇(损失)/收益 |
(5,073 | ) | (3.7 | ) | 20,209 | 3.8 | 7,052 | 970 | 1.8 | 5,299 | 2.9 | 4,659 | 641 | 3.1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3,479 | 2.5 | 7,731 | 1.5 | 42,960 | 5,911 | 10.7 | 25,864 | 14.1 | 4,503 | 620 | 3.0 | ||||||||||||||||||||||||||||||||||||
其他融资成本 |
(6,917 | ) | (5.0 | ) | (4,202 | ) | (0.8 | ) | (3,490 | ) | (480 | ) | (0.9 | ) | (1,784 | ) | (1.0 | ) | (1,356 | ) | (187 | ) | (0.9 |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 | — | (125,213 | ) | (23.7 | ) | — | — | — | — | — | —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59,872 | ) | (188.1 | ) | 25,308 | 4.8 | (4,549 | ) | (626 | ) | (1.1 | ) | (4,549 | ) | (2.5 | ) | —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 | (194.1 | ) | (479,210 | ) | (90.8 | ) | (554,048 | ) | (76,240 | ) | (137.9 | ) | (266,520 | ) | (145.7 | ) | (278,226 | ) | (38,285 | ) | (185.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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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729.0 | ) | (1,298,496 | ) | (246.1 | ) | (1,946,235 | ) | (267,812 | ) | (484.3 | ) | (720,527 | ) | (394.0 | ) | (880,109 | ) | (121,107 | ) | (585.6 | ) | ||||||||||||||||||||||||
所得税 |
— | — | — | — | (2,866 | ) | (394 | ) | (0.7 | ) | (2,565 | ) | (1.4 | ) | (1,591 | ) | (219 | ) |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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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期间的亏损 |
(1,007,251 | ) | (729.0 | ) | (1,298,496 | ) | (246.1 | ) | (1,949,101 | ) | (268,205 | ) | (485.0 | ) | (723,092 | ) | (395.4 | ) | (881,700 | ) | (121,326 | ) | (586.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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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IFRS调整后净额 损失(1) |
(426,757 | ) | (308.9 | ) | (401,683 | ) | (76.1 | ) | (501,680 | ) | (69,032 | ) | (124.8 | ) | (231,454 | ) | (126.6 | ) | (316,077 | ) | (43,494 | ) | (210.3 | ) |
注: (1) | 讨论我们的调整后净亏损以及调整后净亏损与亏损的对账 年/期间,详情请参阅“-非IFRS财务指标”。 |
113
(2) |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分配如下: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以下日期的六个月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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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收入成本 |
— | — | 10,284 | 1,415 | 5,947 | 3,201 | 416 | |||||||||||||||||||||
研发费用 |
42,289 | 231,000 | 440,138 | 60,565 | 99,462 | 150,368 | 20,691 | |||||||||||||||||||||
行政费用 |
12,090 | 89,978 | 465,678 | 64,079 | 138,092 | 133,328 | 18,347 | |||||||||||||||||||||
销售费用 |
1,580 | 4,451 | 15,684 | 2,158 | 2,932 | 5,183 | 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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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128,217 | 246,433 | 291,900 | 40,1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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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相比
收入
我们的收入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8290万元减少至2023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5030万元(2070万美元) 2024年同期。
我们的产品收入从截至6个月的1860元万增长了13.4% 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同期人民币2,100万元(合2.90美元万),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销量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4台增加到2024年同期的9台 2024年和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4台机器人扫地机的销售,但被机器人出租车销售的下降部分抵消。
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的销售出现波动,因为我们和我们的行业仍处于早期阶段 商业化。因此,售出的自动驾驶汽车的数量相对较少,对我们需要在各自时期完成的客户订单很敏感。我们客户的订单通常取决于 评估、开发和部署他们的自动驾驶项目,这些项目可能会发生变化。下表说明了我们在所述期间的产品销售情况: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3 | 2024 | |||||||
机器人巴士的销售 |
4 | 9 | ||||||
机器扫地机的销售 |
— | 4 | ||||||
机器人出租车的销售 |
3 | — |
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我们的服务收入从16,430元万下降了21.3%, 2023年至2024年同期1.293亿元人民币(1,780美元万),主要由于我们确认的收入减少,ADAS研发服务收入减少4,390万元人民币(6,000美元万) 来自我们向博世提供的定制研发服务,以及为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提供的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减少了人民币1720元万(240美元万),但增加了部分抵消 2,600万元人民币(合3.6亿美元万),用于为机器人巴士和扫地机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
收入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144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720万元 2024年同期(240亿美元万),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扫地机的销售增加。
我们的服务成本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人民币8450万元下降到人民币7840万元 (108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1)与人事有关的费用和基于股份的薪酬从4760万元人民币和590万元人民币减少
114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至2024年同期的3,860万元人民币(530万美元)和300万元人民币(4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 根据我们与博世的协议,定制研发服务的完成进度较低;2)机器人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成本从六个月的人民币550万元减少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4年同期为人民币240万元(合30万美元);以及3)由开发ADAS解决方案的服务费从六个月的人民币1670万元增加部分抵消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份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690万元(合370万美元)。
毛利
我们的毛利润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8400万元下降到人民币5480万元 (750美元万),用于2024年同期。我们的毛利率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45.9%降至2024年同期的36.5%,主要原因是收入组合与更多产品的波动 利润率较低,如机器人巴士,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销售,因为我们在2024年采取了更积极的销售战略,价格更低。下表说明了某些产品和服务的毛利。 在所示期间内:
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 |
||||||||
2023 | 2024 | |||||||
机器人巴士的销售 |
48 | % | 27 | % | ||||
机器扫地机的销售 |
— | (209 | )% | |||||
机器人出租车的销售 |
45 | % | — | |||||
ADAS研究和开发服务 |
46 | % | 39 | % | ||||
业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
50 | % | 40 | % |
特别是,我们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为机器人扫地机带来的毛利率 负209%,主要是由于确认为收入成本的库存减记。销售产品所产生的毛利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420元万下降至人民币390元万 (50万美元),用于2024年同期。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毛利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980元万下降至相应年度的人民币5,090元万(700美元万) 时间是2024年。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增长了37.5%,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37610元万增长到 2024年同期为人民币51720元万(7,120美元万),主要是由于(I)我们研发团队的扩大导致人员相关费用增加了人民币6,600万(9,10美元万),以及 (Ii)股份薪酬增加人民币5,090元万(7,000美元万),主要原因是自2023年8月归属限制性股份以来,对受限股份单位的股份薪酬予以确认 自那以后,单位已成为可能,由于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发行了期权,基于股票的薪酬有所增加。
行政费用
我们的管理费用下降了4.1%,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21710元万降至20830元万 主要由于(I)专业服务费减少人民币560万(80美元万)及(Ii)股份薪酬减少人民币480万(70美元万)。
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1460元万增加到人民币2280元万,增幅为56.2% (310美元万),主要原因是:(I)与人事有关的费用增加
115
440万元人民币(80美元万),原因是具有销售和营销职能的人员数量增加,以及(Ii)增加230元人民币万(70美元万)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由于发行期权而产生的基于股份的补偿。
其他净收入
我们的其他净收入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1360元万降至人民币790万元(合110万美元) 2024年同期),主要原因是政府赠款减少。
减值损失发生在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我们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从2800元万减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至2024年同期人民币1340元万(180美元万),主要由于我们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加强收取应收账款所致。
净汇兑收益
我们的净汇兑收益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530元万降至人民币470元万(0.6美元 2024年同期,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所致。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人民币5940元万增加到人民币8930万元(合1230万美元) 2024年同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定期存款余额增加(百万美元),这是由于我们以美元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和定期存款余额增加以及适用利率上升所致。
FVTPL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一太平戴维斯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590元万减少至人民币4.5元 2024年同期为100万欧元(60美元万),主要是由于我们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赎回了我们持有的理财产品。
其他融资成本
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从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180元万降至140元万(20美元万) 2024年同期,主要原因是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减少。
公允价值变动 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
我们在FVTPL计量的财务负债包括认股权证和 购买/转换为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可转换票据。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于第一太平戴维斯计入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亏损为人民币450元万,该等亏损为 自2023年6月30日起取消认可。
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变动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动 受赎回及其他优先权利约束的票据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6650元万增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7820元万(3,830美元万),原因是 我们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赎回金额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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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亏损
由于上述因素,本期亏损较截至六月底止六个月的万人民币72310元增加21.9% 2023年30至2024年同期88170元万(12130美元万)。
非IFRS调整后净亏损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经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净亏损由人民币2.315亿元增加至 2024年同期为3.161亿元人民币(4,350万美元)。关于本公司调整后净亏损和调整后净亏损与亏损的对账的讨论,见“--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 细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比较
收入
我们的收入从2022年的5.275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3年的4.018亿元人民币(5530万美元),降幅为23.8%。
我们的产品收入从2022年的3.377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3年的5420万元人民币(750万美元), 主要是由于(I)我们的机器人巴士的销量从2022年的90辆减少到2023年的19辆;以及(Ii)机器人出租车的销量从2022年的11辆减少到2023年的3辆。
下表说明了我们在所述期间的产品销售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
2021 | 2022 | 2023 | ||||||||||
机器人巴士的销售 |
38 | 90 | 19 | |||||||||
机器人出租车的销售 |
5 | 11 | 3 |
2023年销售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形势严峻。 环境。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有约68.25万辆公交车,与2022年底相比减少了约2.07万辆。根据中投公司的报告,公交车总数的减少表明 2023年新公交车的采购量比前一年减少了大约四分之一。根据我们与潜在业务伙伴的沟通,我们了解到他们将2023年的预算优先投资于 其他字段。因此,我们在2023年录得的收入低于预期。根据中投公司的报告,在乘用车需求稳定的推动下,L4级自动驾驶市场预计将持续下去,政策持续支持 L4支持自动驾驶,并提高了客户的期望。因此,我们预计我们的产品销售将在未来两年内逐步回升。
我们的服务收入从2022年的1.898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3年的34770元万(4780万美元),增长了83.1%, 主要由于我们向博世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带来的ADAS研发服务收入增加了人民币1.052亿元(合1.45亿美元万),以及增加了人民币5260元(万)(合7.2万美元 300万美元),为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服务。ADAS研发服务收入历来占我们服务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展望未来,我们预计,随着L4级自动驾驶车队的运营规模扩大,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的收入占服务收入的百分比将会上升。我们还生成了一个 通过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获得微不足道的收入我们一起骑行2022年和2023年。
收入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从2022年的1.925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2年的3410万元人民币(470万美元) 2023年,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销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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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成本从2022年的1.025亿元增加到 2023年人民币1.842亿元(2,54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ADAS解决方案开发服务费从2022年的1,32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3年的5,070万元人民币(7,000美元万),较小程度上, 人事相关费用从2022年的人民币7540万元增加到2023年的人民币1.016亿元(1400万美元),这是由于我们向博世提供的ADAS研发服务和拨备 为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服务。
毛利
我们的毛利润从2022年的2.325亿元人民币下降到2023年的1.835亿元人民币(2520万美元),降幅为21.1%。 我们的毛利率在2023年经历了提升,从44.1%攀升到45.7%。我们产品销售产生的毛利主要从2022年的人民币14520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人民币2010万元(280万美元) 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销量下降。 我们提供服务产生的毛利从2022年的874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加到2023年的1.634亿元人民币(2250万美元) 主要原因是反兴奋剂系统研发服务收入增加,以及为机器人巴士、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扫地机提供的业务和技术支助服务增加。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从2022年的7.586亿元增加到10.584亿元,增长了39.5% (145.6美元),主要原因是基于股份的薪酬增加了2.091亿元人民币(2,880美元万),主要是确认了对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基于股票的薪酬的累积追赶 2023年由于限制性股份单位有可能归属,以及2023年因发行期权而增加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以及较少程度上由于增加人民币6480万元 (890美元万),由于我们加强了对技术投资的关注,我们的研发团队扩大了,从而产生了与人员相关的费用。
行政费用
我们的行政费用从2022年的2.372亿元大幅增加到6.254亿元 (8,61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确认限售股份单位的股份薪酬的累计追赶,导致基于股份的薪酬大幅增加人民币3.757亿元(合5,170万美元) 由于2023年有可能归属受限股份单位,以及由于2023年发行期权和2023年可能进行首次公开募股而归属受限股份单位,以及在较小程度上, 因行政职能人员增加而产生的人事相关费用1,490万元人民币(折合210万美元)。
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增长了75.8%,从2022年的236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4140万元人民币(570万美元),主要 由于2023年因发行期权而增加1,120万元人民币(合150万美元)的股份薪酬,以及因发行期权而增加860万元人民币(合120万美元)的人事相关费用 增加具有销售和营销职能的人员数量。
其他净收入
我们的其他净收入从2022年的1,930万元人民币下降到2022年的1,580万元人民币(220万美元),降幅为18.4%。 2023年。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赠款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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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我们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从2022年的117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加到 2023年人民币4,020万元(55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因客户收款放缓而老化恶化,以及我们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
净汇兑收益
我们的净外汇收益从2022年的2020元人民币万下降到2023年的71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 主要是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2年的361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3年的1.32亿元人民币(1820万美元), 这是由于我们持有的美元现金和定期存款余额增加以及适用利率上升所致。
FVTPL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FVTPL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从2022年的77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加到 2023年4,300万元人民币(59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我们在2023年持有的理财产品持有期较长。
其他融资成本
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从2022年的420万元人民币下降到2022年的35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降幅为16.9%。 2023年,主要原因是租赁负债利息减少。
诱导费 认股权证
我们的权证诱导费用为人民币1.252亿元,2022年和2023年为零, 分别进行了分析。2022年权证的诱导费用是由于2022年发行的权证,这些权证是在没有额外考虑的情况下授予某些优先股投资者的。根据有关的认股权证, 投资者有权在特定时期内以预定价格认购更多优先股。这些认股权证的初始公允价值被视为融资活动的诱因费用。在2023年,我们没有 发行新的认股权证。
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我们的财务负债包括认股权证和可转换票据,以购买/转换为可赎回的可转换优先股。 股份。我们于2022年录得于第一太平戴维斯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收益人民币2,530万元人民币,以及于二零零零年在第一太平戴维斯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亏损人民币450万元(60万美元)。 2023年。该变动主要是由于向若干优先股投资者发行的认股权证于2022年到期及剩余认股权证于2023年行使而导致可换股票据及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的金融工具的账面值变动 其他优先权利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动 可赎回及其他优先权利的票据增加15.6%,由2022年的人民币4.792亿元增至2023年的人民币5.54亿元(7,620万美元),原因是赎回金额的现值发生变化 我们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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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亏损
由于上述因素,本年度亏损由2022年的人民币1,298.5,000,000元增加至 2023年19.491亿元人民币(268.2美元)。
我们希望在可预见的将来减少我们的损失。我们有 在过去的大多数财政年度,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商业化收入,并见证了服务收入增加导致的收入组合的变化。我们预计这一上升趋势将在我们的 随着我们从战略上发展业务并实现大规模商业化,商业化收入将恢复。然而,由于我们正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我们的收入组合正在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而变化, 这一上升趋势预计将是不稳定的。
同时,我们预计我们的收入和运营成本 支出将温和增长,增速将低于收入增长。特别是,我们预计(I)降低我们自动驾驶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因为我们通过扩大车队规模和 穿过我们搭乘一趟,受益于该平台提供的不同产品在软件和硬件方面的高度共通性;(Ii)提高研究和开发效率我们搭乘一趟交付 软件和硬件层面的高效资本利用,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使我们能够快速高效地征服新的用例;以及(Iii)提高部署效率,因为我们的 产品线和平台方法实现了技术可重用性、多用例覆盖和市场协同效应。
论 另一方面,可归因于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变化造成的亏损,2022年这些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7,920元万和55,400元万(7,620美元万) 和2023年分别预计将在IPO完成后被淘汰。总体而言,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损失将会减少。
有关以下因素的非详尽列表,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影响我们减少损失的能力。此外,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确认一大笔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有 根据我们的2018年股票计划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期权和其他类型的奖励,这将导致大量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并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非IFRS调整后净亏损
我们的非IFRS调整后净亏损从2022年的4.017亿元人民币增加到5.017亿元人民币,增幅为24.9% (6900万美元)。有关本年度经调整净亏损及经调整净亏损与亏损的对账的讨论,请参阅“-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比较
收入
我们的收入从2021年的1.382亿元人民币大幅增长到2022年的5.275亿元人民币。
我们的产品收入从2021年的1.016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3.377亿元,这主要是由于 我们(I)机器人巴士的销量从2021年的38辆增加到2022年的90辆,(Ii)与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传感器套件从2021年的50辆增加到2022年的95辆,以及(Iii)机器人出租车从2021年的5辆增加到11辆 2022年的单位。我们的服务收入从2021年的人民币366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1.898亿元,主要是由于我们的ADAS研发服务收入因定制研究和 根据2022年签订的合同,我们向博世提供了与2024年推出的ADAS解决方案相关的开发服务。我们还通过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获得了微不足道的收入 我们一起骑行2021年和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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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
由于这一增长,我们的销售成本从2021年的774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1.925亿元 在我们的机器人巴士、与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和机器人出租车相关的传感器套件的销售中。
我们的成本 服务从2021年的人民币91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1.025亿元,主要是由于与ADAS研究有关的人事相关费用从2021年的人民币630元万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7540元万 根据2022年签订的ADAS解决方案合同,我们向博世提供了技术和开发服务。
毛利
我们的毛利润从2021年的5170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到2022年的2.325亿元人民币。毛利率 我们产品的销售利润从2021年的242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14520元万,这主要是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与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相关的传感器套件和 机器人出租车。我们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毛利由2021年的人民币2750元增加至2022年的人民币8740万元,主要是因为我们开始向博世提供万研发服务 2022年签订的ADAS解决方案合同。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从2021年的4.432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7.586亿元,增长了71.2%, 主要是由于(I)由于我们研发团队的大幅扩大,人事相关费用从2021年的3.006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22年的56690元万,以及(Ii)专业人员数量的增加 服务费从2021年的2700万元到2022年的6270万元。
行政费用
我们的行政费用从2021年的1.071亿元增加到2022年的2.372亿元,增长了121.5,主要是由于 由于行政团队的扩大,我们的人事相关费用从2021年的人民币569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15240元万。这一变化还部分归因于专业服务的增加 费用从2021年的222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3550万元。
销售费用
我们的销售费用增长了92.8%,从2021年的122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2022年的2360万元人民币,主要是由于 由于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团队的扩大,我们的人员相关费用从2021年的810万元增加到2022年的1450万元。
其他净收入
我们的其他净收入从2021年的人民币1080万元增长到2022年的人民币1930元万,增幅为79.1%。这主要是因为 政府补助从2021年的1450元万增加到2022年的1970元万。
应收账款和合同减值损失 资产
我们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损失从#年的4.09亿元人民币大幅增加 2021年至2022年,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的增加,我们的应收账款增加到人民币1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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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汇兑损益
我们在2022年录得净汇兑收益人民币2020元万,而净汇兑亏损人民币510元万 2021年,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
利息收入
由于余额的增加,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21年的人民币2980元万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3610元万 现金和定期存款。
FVTPL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第一太平戴维斯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由2021年的350元万增至2022年的770元万,增幅达122.2。 主要是由于2022年购买的理财产品购买额增加。
其他融资成本
我们的其他融资成本从2021年的690万元下降到2022年的420万元,下降了39.3%,主要是由于 由于我们在2021年偿还的贷款和借款的利息减少,以及2022年没有新的借款。
手令的诱因收费
我们于2021年及2022年的权证诱导费用分别为零及人民币1.252亿元。发生的事件 权证的引诱费用是由于在2022年发行了权证,这些权证是在没有额外考虑的情况下授予某些优先股投资者的。根据有关认股权证,该等投资者有权认购更多股份。 在特定时期内以预定价格出售的优先股。这些认股权证的初始公允价值被视为融资活动的诱因费用。
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我们的财务负债包括认股权证和可转换票据,以购买/转换为可赎回的可转换优先股。 股份。于2021年,于第一太平戴维斯计量的金融负债录得公允价值亏损人民币259.9百万元,于2022年计入于第一太平戴维斯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收益人民币2530万元。这一变化 主要是由于于2022年向若干优先股投资者发行的认股权证于2022年到期,以按预定价格认购更多优先股,导致可转换票据及认股权证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 特定的时期。
优先股及须赎回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变动 优惠权
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变动 由于我们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赎回金额现值发生变化,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从2021年的人民币2.681亿元大幅增加到2022年的人民币4.792亿元 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本年度亏损
由于上述因素,本年度亏损由二零二一年的人民币1,007,300,000元增加至 2022年12.985亿元。
122
非IFRS调整后净亏损
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净亏损从2021年的人民币4.268亿元下降5.9%至2022年的人民币4.017亿元。为 关于我们调整后净亏损以及调整后净亏损与年度亏损对账的讨论,请参阅 ”-非IFRS财务措施“,以了解详情。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衡量标准 调整后的净亏损作为回顾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的补充措施。我们相信,调整后的净亏损为投资者和其他人了解和评估我们的综合经营结果提供了有用的信息。 以同样的方式帮助我们的管理层。我们将调整后的净亏损定义为本年度/期间的亏损,不包括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认股权证的诱因费用、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公允 FVTPL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以及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变化,但须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我们向大家介绍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措施,因为它被我们的管理层用来 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制定业务计划。调整后的净亏损使我们的管理层能够在不考虑上述影响的情况下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非现金 我们认为不能反映我们核心业务的调整项目。因此,我们认为使用这一技术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措施为投资者和其他人提供有用的信息 以与管理层和董事会相同的方式理解和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这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定义,也没有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这个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指标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有其局限性。其中之一 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主要限制是,它没有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费用项目。此外,这一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度量值可能与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信息,因此其可比性可能是有限的。
这个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措施不应孤立地考虑或解释为 年内/期亏损的替代方案或根据IFRS准备和呈列的任何其他绩效信息衡量标准或作为我们经营绩效的指标。鼓励投资者回顾我们的历史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根据最直接可比的IFRS衡量标准进行的财务衡量,如下所示。的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这里提出的财务衡量标准可能无法与 其他公司提出的标题类似的措施。其他公司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计算类似标题的指标,从而在比较分析我们的数据时限制了此类指标的有用性。我们鼓励您审查我们的财务状况 完整的信息,而不依赖于单一的财务指标。
123
下表对账了我们在最大时期的调整后净亏损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和呈列的直接可比财务计量,即年度/期亏损: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千) | ||||||||||||||||||||||||||||
年内/期亏损与调整后净亏损的对账: |
||||||||||||||||||||||||||||
本年度/期间的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268,205 | ) | (723,092 | ) | (881,700 | ) | (121,326 | ) | ||||||||||||||
添加: |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128,218 | 246,433 | 291,900 | 40,167 | |||||||||||||||||||||
逮捕令的引诱费用 |
— | 125,213 | — | — | — | — | —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3,479 | ) | (7,731 | ) | (42,960 | ) | (5,911 | ) | (25,864 | ) | (4,503 | ) | (620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259,872 | (25,308 | ) | 4,549 | 626 | 4,549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479,210 | 554,048 | 76,240 | 266,520 | 278,226 | 38,2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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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净亏损 |
(426,757 | ) | (401,683 | ) | (501,680 | ) | (69,032 | ) | (231,454 | ) | (316,077 | ) | (43,4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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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与资本资源
现金流和营运资本
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我们主要通过历史股权融资为我们的运营和投资活动提供资金 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以及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 分别为27亿元人民币、22亿元人民币、17亿元人民币(228.6美元)和18元亿(25170美元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以及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定期存款为零, 分别为10.573亿元人民币、25.503亿元人民币(350.9美元)和23.4950元万(32330美元万)。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FVTPL的金融资产为5390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12.185亿元、3.17亿元人民币(4360万美元)和700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我们在FVTPL的金融资产主要代表我们在财富管理产品上的投资。
我们相信我们目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将足以满足我们目前和预期的营运资本。 至少未来12个月的需求和资本支出。然而,我们未来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来满足资本要求,应对不利的发展或我们情况的变化,或者 不可预见的事件或条件,或为有机或无机增长提供资金。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现金需求超过了我们手头的现金数量,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股权或股权挂钩证券或获得债务融资。这个 发行和出售额外的股本将导致我们的股东进一步稀释。债务的产生可能使我们在业务方面面临额外的义务和限制。如果我们不能 若本公司未能以本公司可接受的金额或条款获得足够的融资资源,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1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现金、现金等价物的25.4%和74.6%, FVTPL的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和金融资产分别位于中国内地和中国境外,其中9.9%和90.0%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我们的现金,现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FVTPL的等价物、限制性现金、定期存款和金融资产中国主要在香港持有。
关于现金集中披露,请参阅“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附注 21(C)现金集中。“
作为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和离岸控股公司,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的 法律法规仅通过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向我们的大陆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将重新分配此次发行和同时发行的部分收益 在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为一般企业目的而向我们的中国业务进行私募,但中国法律法规的这种限制可能会推迟我们使用此次发行所得资金,以及 同时进行私募,向我们的内地中国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或出资。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内地营商有关的风险中国-中国对在中国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 境外控股公司实体对货币兑换的控制,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推迟或阻止我们使用离岸发行所得向我们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出资。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有关我们的公司结构对流动性和资本资源的其他限制和限制,请参阅 “-控股公司结构。”
我们的大部分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根据中国现行的外汇法规,经常项目的支付,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和贸易 与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只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要求,就可以用外币进行,而无需事先获得外汇局的批准。因此,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被允许在国外分红 根据适用的程序要求,在没有事先获得外管局批准的情况下,将货币转给我们。然而,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大陆中国子公司只能从其累计利润中向我们支付股息,如果有的话,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被要求留出至少10%的税后弥补前一年的利润 每年的累积亏损(如果有的话),用于为某些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拨备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从历史上看,我们的大陆 中国子公司没有给我们分红,要产生累积利润才能分红。 此外,下列情况需要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向其登记 中国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汇出内地,用于支付偿还外币贷款等资本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酌情限制外国公民进入中国 未来经常账户交易的货币。如果外汇管制制度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我们可能无法用外币支付红利 货币给我们的股东,包括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
已收到和预计将获得的一些政府赠款 公司收到的是无条件的,而有些是附加条件的。根据已收到和预计将收到的政府赠款的条款和条件,该公司必须满足运营的某些要求 业绩,如在指定地区经营最短时间,或在大陆中国指定地区内某一时间段内的财务业绩,如最低收入金额和纳税情况。
公司获得政府现金补助人民币270元万、人民币2490元万、人民币5240元万及人民币780元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几乎所有的助学金都是由中国提供的,并且都是以人民币发放的。
125
2020年7月,我们与东西方银行(中国)签订信贷协议 有限的信贷额度为1500万美元,期限为18个月。为了方便每次借款,人民币限制现金不少于提取金额的105% 需要存入银行。在 2020年7月,我们借入人民币4720万元(650万美元),年利率5%,期限一年。我们向银行存入了人民币4660万元的限制性现金存款以方便借款。贷款已偿还及相关 限制现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释放。
下表列出了我们的现金流变动 对于列出的时期: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1 | 2022 | 2023 | 2023 | 2024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单位:万人) | ||||||||||||||||||||||||||||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506,667 | ) | (670,381 | ) | (474,890) | (65,347) | (223,742) | (327,558) | (45,073) | |||||||||||||||||||
投资活动产生/用于投资活动的净现金 |
460,903 | (2,202,414 | ) | (546,944) | (75,262) | (555,576) | 453,236 | 62,367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用于)现金净额 |
2,603,053 | 2,184,588 | 446,954 | 61,503 | 193,356 | (8,499) | (1,1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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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净增加/(减少) |
2,557,289 | (688,207 | ) | (574,880) | (79,106) | (585,962) | 117,179 | 16,124 | ||||||||||||||||||||
年初/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12,622 | 2,725,568 | 2,233,691 | 307,366 | 2,233,691 | 1,661,152 | 228,582 | |||||||||||||||||||||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44,343 | ) | 196,330 | 2,341 | 322 | 12,241 | 50,612 | 6,9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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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725,568 | 2,233,691 | 1,661,152 | 228,582 | 1,659,970 | 1,828,943 | 251,6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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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276亿元 (4510万美元)。当期亏损人民币8.817亿元(121.3美元)与经营性现金流出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于(一)调整非现金项目人民币6.345亿元 (8,730万美元),主要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人民币2.919亿元(合4,020万美元),以及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变化,但需赎回和其他 优先权利2.782亿元人民币(3,830万美元),以及(2)营运资本净增加部分抵消,营运资本净增量是指流动资产总额减去流动负债总额,增加8,030万元人民币 (1100万美元)。营运资金净增加主要是由于(I)因可预见采购订单的库存增加而增加存货6,000万元人民币(830万美元),(Ii) 因按计划向关联方付款而增加应付关联方金额人民币3940万元(折合540万美元);及(三)增加应付关联方的预付款及应付金额 1,530万元人民币(21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我们对宇通实体的预付款,部分被现金收取导致的贸易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少3,550万元人民币(490万美元)所抵消 从我们的客户那里。
2023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749亿元(合6530万美元)。这个 本年度亏损人民币19.491亿元人民币(268.2美元)与经营性现金流出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于(一)非现金项目调整15.831亿元人民币(217.8美元)所致 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人民币9.318亿元(合128.2美元)、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的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变动及其他优先权利 人民币5.54亿元(7,620万美元),及(Ii)营运资金净增加人民币1.089亿元(1,500万美元)部分抵销。营运资本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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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贸易账款5410万元人民币(折合74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老化恶化,现金收款周期较长,库存增加6850万元 100万元(940万美元),这是由于可预见采购订单的库存增加,以及预付款、保证金和其他应收款增加1.084亿元人民币(149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大部分预付款 购买自动驾驶传感器,并代表客户增加付款。
经营所用现金净额 2022年活动金额为67040元万。本年度亏损人民币12.985亿元与经营性现金流出之间的差额主要是由于(I)调整非现金项目: 人民币9.919亿元,主要包括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的金融工具账面值变动人民币47920元万、认股权证诱因费用人民币125.2元 及(Ii)营运资金净增加人民币363.8,000,000元,部分抵销。营运资本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应收贸易和合同资产3.089亿元人民币,库存增加人民币4150万元,主要是由于我们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和提供ADAS服务的增加,部分抵消了 (一)增加其他非当前负债及其他应付款项、已收存款及应计费用人民币1480元万及(二)预付款及应付有关款项减少 聚会费用为900元人民币的万。
2021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067亿元。区别在于 本年度亏损人民币1,007,300,000元及经营性现金流出主要是由于(I)调整非现金项目6.534亿元,主要包括变动 在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人民币2.681亿元人民币中,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599亿元和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人民币5,600万元;及(Ii)营运资金净增加人民币15,290万元。营运资金净增加主要是由于(I)增加9,240万元人民币 由于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出租车的销售和订单增加,以及在全球供应短缺的情况下需要储存车辆和生产用品,导致库存增加;(Ii)预付款、押金和其他应收账款增加 万人民币4940元,这是由于我们在2021年为在全球供应短缺的情况下确保芯片和激光雷达传感器的供应而预付了大量款项,(Iii)贸易应收账款增加人民币2250元万和(Iv)减少 其他应付账款、已收保证金及应计费用人民币1270万元。
投资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人民币45,320元万(合6,240美元万), 主要由定期存款到期收益人民币208,810万(美元万)和出售金融资产收益人民币31,840元万(4,380美元万)组成;部分被购买时代银行抵销 万存款人民币192 190元(合26450美元万)。
2023年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为5.469亿元人民币 (7,530万美元),主要包括购买29.153亿元人民币(401.2美元)定期存款和支付购买金融资产19.653亿元人民币(270.4美元),部分抵消 出售第一太平戴维斯金融资产所得款项人民币29.253亿元(402.5美元)及定期存款到期所得人民币145,440元万(200.1美元)。
2022年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为人民币22.024亿元,主要包括以 FVTPL为人民币204120元万及购买定期存款人民币1,487.9,000元,但因出售FVTPL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人民币92980元万而部分抵销。
2021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人民币4.609亿元,主要包括销售 购买理财产品的款项人民币10.75亿元,部分被购买理财产品的付款人民币5.203亿元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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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活动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用于融资活动的现金为人民币850元万(合120万美元),包括 主要是支付租赁负债的资本元素人民币2530万(350美元万),部分被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人民币1930万(270美元万)所得款项抵销。
2023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4.47亿元人民币(6150万美元),主要包括 发行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及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所得款项人民币4.853亿元(6,680万美元)。
2022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人民币21.846亿元,主要包括发行收益 须赎回的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及其他优先权利人民币2,163.4百万元。
2021年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人民币26.031亿元,主要包括发行收益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人民币26.833亿元人民币,以及发行金融负债的收益人民币1.071亿元,部分抵消 普通股回购支付及不可赎回优先股1.812亿元人民币。
资本支出
我们的 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资本开支分别为人民币2,560元万、人民币8,270元万、人民币3,700元万(5,10美元万)及人民币3,330万元(460万美元)。 资本支出主要是用于支付购买无形资产、财产和设备的支出。我们预计我们的资本支出在年内将继续大幅增长。 随着我们扩大业务并继续投资于技术开发,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打算用我们现有的现金余额以及此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所得资金为我们未来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
合同义务
我们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一)经营租赁义务;(二)回购义务 (Iii)与我们的OEM合作伙伴签订车辆采购协议;以及(Iv)研发 与另一OEM合作伙伴签订服务协议。
我们的经营租赁义务主要与写字楼租金有关 中国在内地及中国境外的物业、员工住宿及车库。我们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300元万、人民币3310元万、人民币3660万元(500万美元)和人民币1820万元(250万美元) 分别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下表 阐述了我们的经营租赁义务2024年6月30日。
按期限分期付款 | ||||||||||||||||
总 | 不到 1年 |
1-2 年 |
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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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人民币) | ||||||||||||||||
经营租赁承诺额 |
45,466 | 27,352 | 17,237 | 877 |
此外,WeRide Hk、广州景奇以及两家投资者共同成立了文远悦星 并就此签订了股东协议。投资者注资人民币36亿元,
128
人民币2,880万元,分别换取文源越兴20%和16%股权。根据股东协议的条款,投资者有权要求我们 回购其在文元越兴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并要求吾等在其投资回报低于原注资金额10%的情况下,如未能满足某些约定的履行条件,则支付任何差额。AS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上述义务下的总负债为人民币4080元万(560万美元)。
我们与股东的一家关联公司签订了一项车辆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承诺购买 2024年累计采购金额1.03亿元人民币(1380万美元)的车辆。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已根据本购车协议支付了人民币4860元万(670万美元)。
我们还与第三方OEM合作伙伴签订了车辆采购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承诺购买 这家第三方OEM合作伙伴制造的汽车,2024年和2025年的累计采购金额为3270万元人民币(450万美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已在此项下支付了1450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 车辆购买协议。
此外,我们还与另一家OEM签订了研发服务协议 合作伙伴,据此,我们将在2024年和2025年购买研发服务,累计购买金额为人民币21,680元万(2,980美元万)。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提供任何研发服务, 我们还没有支付任何对价。
我们打算用我们的资金来满足我们现有和未来的现金需求 现有现金余额。除上文所述外,我们并无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或其他合约义务或担保,包括与我们的OEM合作伙伴订立的合约及 第1级供应商合作伙伴,截至2024年6月30日。
关键会计估计
我们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准备这些合并文件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要求我们行使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报告的资产、负债和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金额的估计数,以及 报告期内报告的收入和支出金额。如果这些估计与实际结果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就会受到影响。我们的基础是 在考虑到我们的情况和基于现有信息对未来的预期后,我们对自己的历史经验和其他我们认为合理的假设进行的估计。我们对这些估计进行了评估 基础。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认为会计估计是关键的:(I)会计估计要求我们作出 对在作出会计估计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的假设,以及(Ii)估计的合理可能在不同时期发生的变化,或我们合理地可以使用的不同估计 在当期使用,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运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还有其他项目需要估计,但不被视为关键项目,如定义 上面。这些项目和其他项目中使用的估计值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关我们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的详细讨论,请参阅“综合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3会计估计和判断“
批判性会计估计,我们 相信对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有最重大影响的因素如下所述。
公平 认股权证负债的价值
我们按公允价值计量认股权证负债。没有任何报价。 在市场活跃的情况下,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在独立估值师的协助下利用公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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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技术。独立估值师在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市场投入。然而,应该指出的是,一些投入,如博览会 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和触发事件发生的估计概率,需要我们的估计。我们会定期检讨我们的估计和假设,并在有需要时作出调整。是否应该有任何估计和 假设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
基于股份的薪酬
我们根据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与员工进行股权结算交易的成本。 文书分别在授予之日和每年年底提交。公允价值是使用一个需要确定适当投入的模型来估计的,主要包括我们的 普通股。我们必须估计罚没率,以便确定在损益表中计入的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的数额。我们还必须估计股票奖励的归属期限,即 根据首次公开募股时间的估计,可能会发生变化。
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113,484,309 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向高级职员、雇员及非雇员授出及尚未行使购股权,包括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授出的38,159,520份、57,443,348份、10,834,516份及5,384,353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所有购股权都是在只有服务条件的情况下授予的。这些股票期权的归属期限受最多四年的服务要求的限制。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 在招股说明书中,与这些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股份薪酬支出总额为人民币3.183亿元人民币(合4,380万美元),预计将在加权平均归属期间确认。 1.13年。
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68,041,646个限制性股份单位被授予并发行给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官员、员工和非员工。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没有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所有受限制的股份单位都是 在首次公开招股完成时同时获得服务条件和业绩条件。也就是说,这些限售股份单位的实际归属期限受制于IPO条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总计 与该等限售股份单位相关的未确认股份补偿开支人民币3,000,000元(4,000,000美元),预计将于0.01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内确认。
随后,在2024年7月26日,我们授予了13,500,000个限制性股票单位和9,866,002个股票期权,其中 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1美元,仅限于IPO条件下的某些管理人员。因此,只有当员工在IPO发生时仍在任职时,该员工才有权获得奖励。赠与日交易会 该等限售股份单位及购股权合共价值7.397亿元人民币(101.8美元),预计于授出日至完成期间将完全确认为股份薪酬开支。 首次公开募股的日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与这些受限股份单位和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股份薪酬支出总额为人民币2,870万元人民币(合390万美元),预计为 于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间0.01年内确认。
此外,2024年8月1日,我们批准了 向某些只有服务条件的员工授予1,026,230份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2美元的股票期权。这些购股权的归属期限受四年服务要求的限制。赠与日交易会 这些购股权的价值为人民币2,570万元(合350万美元),预计将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确认为基于股份的薪酬支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完全未被认可 与该等购股权相关的股份补偿开支达人民币2,000,000元(2,800万美元),预计将于377年的加权平均归属期间内确认。
在评估是否有可能进行首次公开招股时,我们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上市的阶段 IPO的发展和准备情况、监管环境和市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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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太可能进行IPO 和2022年。
因此,截至该年度止年度并无确认与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有关的补偿开支 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于完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本次发行备案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结束备案程序并在证监会公布备案结果后 根据我们于2023年8月在网上公布的对完成首次公开招股至为重要的资料,吾等已确定有可能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因此,我们确认了基于股份的薪酬的累积追赶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共人民币41710元万。2024年6月,我公司董事会批准加快授予部分管理人员的125,994,150股限制性股份的归属,方法是免除 首次公开募股结束的要求。因此,于修订获批准后,我们立即确认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总开支人民币540元万,以计入该等加速归属。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市场报价。因此,我们对公允价值做出估计 我们在不同日期的普通股,用于以下目的:
• | 在每个授权日确定我们员工的股份薪酬的公允价值;以及 |
• | 于发行时厘定可转换票据及认股权证财务负债的公允价值 日期和每个期间结束。 |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估价日期 |
每股公平价值 分享 |
折扣 费率 |
DLOM | 行使以下价格: 每股认购权 份额(美元) | ||||||||||
2020年12月31日 |
1.04 | 23 | % | 28 | % | 0.46-0.55 | ||||||||
2021年3月31日 |
1.16 | 23 | % | 28 | % | 不适用 | ||||||||
2021年6月30日 |
2.04 | 20 | % | 18 | % | 不适用 | ||||||||
2021年12月31日 |
2.16 | 20 | % | 18 | % | 0.46-1.03 | ||||||||
2022年6月30日 |
2.88 | 20 | % | 15 | % | 0.55-1.24 | ||||||||
2022年12月31日 |
3.42 | 20 | % | 13 | % | 0.46-1.24 | ||||||||
2023年6月30日 |
3.44 | 20 | % | 11 | % | 不适用 | ||||||||
2023年12月31日 |
3.46 | 20 | % | 7 | % | 0.55-1.24 | ||||||||
2024年6月30日 |
3.47 | 20 | % | 4 | % | 1.22 | ||||||||
2024年7月26日 |
4.82 | 20 | % | 4 | % | 0.00-1.22 | ||||||||
2024年8月1日 |
4.82 | 20 | % | 4 | % | 1.22-1.24 |
我们利用贴现现金流(“DCF”)估值模型来确定公允价值 我们的普通股。
在独立估值公司的帮助下,我们应用了收入法,具体而言 根据我们的预计现金流量,使用管理层截至估值日的最佳估计进行的DCF分析,以确定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收入法涉及对估计现金应用适当的贴现率 基于盈利预测的流量,盈利预测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和利润率。然而,这些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不确定的且高度主观的。使用的其他假设 使用收益法计算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包括:
• | 贴现率。表中列出的贴现率是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基础的。 这是基于一系列因素确定的,包括无风险率、相对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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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享受折扣。缺乏市场适销性,或。DLOM。DLOM由布莱克-斯科尔斯量化 期权定价模型和Finnerty期权模型。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看跌期权的成本被视为确定价格的基础,看跌期权可以在私人持股出售之前用来对冲价格变化。 DLOM。这类模型的关键假设包括无风险利率、流动性事件(如首次公开募股)的时机以及我们股票的估计波动性。估值日期离预期的流动性事件越远,估值越高 看跌期权价值,因此隐含的DLOM越高,用于估值的DLOM越低,普通股的确定公允价值就越高。 |
确定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需要对我们的 预期的财务和经营业绩、我们独特的业务风险、我们普通股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在估值之日的经营历史和前景。
利用期权定价方法将企业价值分配给普通股和可转换可赎回的股票 优先股。这种方法将普通股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视为企业价值的看涨期权,行使价格基于它们在发生流动性事件时各自的收益,例如出售我们的 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或赎回事件,以及对我们股权证券的无风险利率和波动性的估计。预计的时间是基于我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每股1.04美元增加到截至 2021年3月31日。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发出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集市 我们的普通股价值从2021年3月31日的每股1.16美元增加到2021年6月30日的每股2.04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I)我们成功完成了C系列优先股融资, 为我们提供了持续扩张所需的资金,以及(Ii)由于上述重大里程碑和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贴现率从23%降至20%,DLOM从28%降至18% 这降低了与我们的现金流和收益预测相关的风险。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从2021年6月30日的每股2.04美元增加到2021年12月31日的每股2.16美元。这一增长主要归因于我们业务的显著增长,进一步降低了与我们的现金流和 盈利预测。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每股2.16美元增加到 截至2022年6月30日,每股2.88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I)我们成功完成了D系列优先股融资,为我们提供了持续扩张所需的资金,以及(Ii)DLOM的减少 由于上文所述的主要里程碑以及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降低了与我们的现金流和收益预测相关的风险,因此我们的利润将从18%降至15%。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22年6月30日的每股2.88美元增加到12月的每股3.42美元 2022年3月31日。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I)我们成功完成了D+系列优先股融资,这为我们提供了持续扩张所需的资金,以及(Ii)由于以下原因,DLOM从15%减少到13% 上述主要里程碑以及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降低了与我们的现金流和收益预测相关的风险。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22年12月31日的每股3.42美元增加到6月的每股3.44美元 30,2023年。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降低了与我们的现金流和收益预测相关的风险,导致DLOM从13%下降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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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3.44美元大体上保持稳定 截至2023年6月30日每股3.46美元至2023年12月31日每股3.46美元。这一小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业务持续增长,降低了相关风险,DLOM从11%下降到7%。 与我们的现金流和盈利预测相符。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每股3.46美元保持稳定,因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每股收益为3.47美元。这一小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业务的持续增长降低了与现金相关的风险,使DLOM从7%下降到4%。 流量和收益预测。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24年6月30日的每股3.47美元增加到 截至2024年7月26日,每股4.82美元,较IPO价格区间低端有7%的折扣。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计划导致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增加。
失衡表格承诺和安排
我们没有签订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来担保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 派对。我们没有签订任何与我们的股票挂钩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没有反映在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品合同。此外,我们没有任何保留或 转移到非合并实体的资产的或有权益,该实体为该实体提供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我们在任何提供融资、流动性、 向我们提供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一起从事租赁、套期保值或产品开发服务。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人公司,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有限, 以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我们已经发现,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时发现了我们的财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报道。正如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制定的标准所定义的那样,“实质性弱点”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如 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有合理的可能性不会得到及时防止或发现。
我们发现的重大弱点是我们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 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妥善处理复杂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例如,我们之前发布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因在确认服务条件及绩效条件下的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时出现若干错误而重列。材料 如果不及时补救,可能会导致我们未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都没有对我们的内部 控制,以识别和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的重大弱点和其他控制缺陷。我们是否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正式评估,或者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可能已经发现了其他不足之处。
我们已经并计划实施多项措施,以解决#年发现的重大弱点。 与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有关。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并计划继续采取措施弥补这些不足之处。我们雇了一位董事财务 具有IFRS财务报告经验。我们计划聘请更多会计人员,以加强财务报告功能,并提高我们的期末财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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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政策和程序。然而,我们不能向您保证,所有这些措施都足以及时或根本弥补我们的实质性弱点。见“风险因素--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不能发展和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地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或防止欺诈。
作为一家2023年财年收入不到1.235美元和10亿美元的公司,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增长型” 根据《就业法案》的规定,该公司的名称为“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豁免 在评估这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
控股公司结构
WeRide Inc.是一家控股公司,本身没有任何实质性业务。我们的业务主要通过我们的 在大陆的子公司中国。因此,我们派发股息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内地中国子公司的派息。如果我们现有的内地中国子公司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在 未来,管理他们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我们在内地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只获准从其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在内地的每一家子公司中国都必须至少预留其税后每年的利润,如果 任何,为某些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另外,我们在内地的外商独资子公司中国可能会把他们的一部分 税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分配给企业扩张基金、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的利润由其酌情决定。法定公积金和可自由支配基金不属于 可作为现金股息分配。外商独资公司中国将股息汇出内地,须经外汇局指定的银行审核。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没有分红,也不能 分红,直至产生累积利润,达到法定公积金要求。
量与质 关于市场风险的披露
外汇风险
我们主要通过出售和购买产生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现金而面临货币风险。 以我们公司各自的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余额。汇率风险主要存在于美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内地的子公司中国拥有以美元计价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总额为 1,050万美元,贸易和其他应付款美元3,910万美元。根据2024年6月30日的汇率,如果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0%,将导致汇率下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贸易等应付款项人民币2,030万元。按照2024年6月30日的汇率计算,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0%,现金将增加2030万元 以及现金等价物、贸易和其他应付款。我们没有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来对冲外汇风险敞口。我们通过定期审查外汇市场来监控我们的货币风险敞口。 货币汇率,并将考虑对冲大量外汇风险,如果需要出现。
在……里面 此外,您对我们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价值将受到美元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因为我们的业务价值实际上是以人民币计价的,而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将以美元进行交易。
我们估计我们将从此次发行和 如果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则同时进行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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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招股说明书首页所示价格范围的中点,扣除承保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假设 我们将本次发行和同期私募的净收益全部兑换为人民币,美元兑人民币升值10%将导致我们的净收益增加人民币3.095亿元 来自此次发行和同期私募。相反,美元兑人民币贬值10%将导致我们本次发行和同期私募股权的净收益减少人民币3.095亿元 安置。
将人民币兑换成包括美元在内的外币,是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在波动,有时波动幅度很大,而且是不可预测的。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之间的汇率 和未来的美元。就我们的业务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而言,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对我们从 转换。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用于支付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股息或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 对我们可用的美元金额有负面影响。
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计息金融工具使我们面临现金流、利率风险和公平性。 分别对利率风险进行估值。我们会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厘定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的适当权重,并定期进行检讨和监察,以达致适当的 固定和浮动利率风险敞口。由于市场利率的变化,我们没有、也没有预期会受到重大风险的影响。我们进入金融衍生品并不是为了对冲利率风险。
近期会计公告
最近发布的与我们相关的会计声明的清单包括在我们的综合报告的附注1(E)中 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包括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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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提供的资讯来自一份日期为2024年8月的行业报告,该报告由我们委托 并由独立研究公司中国洞察咨询公司准备,以提供有关我们所在行业和我们所在地区的资讯,包括我们的总体预期、市场地位、市场规模、市场 机会、市场份额、竞争格局、市场排名、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其他管理层的估计。我们或参与本次发行的任何其他方都没有独立核实此类资讯,也没有 吾等及参与本次发售的任何其他方对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我们提醒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所提供的资料,包括统计数字和估计数位。 或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资讯。
自动驾驶产业概述
自动驾驶有望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它一直在转型,预计还会继续 改造汽车、移动服务、货运等行业以及各类工业和公共服务用例。
汽车工程师协会(SAE)根据驾驶程度将车辆自动化分为六个级别 自动化。二级或二级的车辆可以同时执行智慧驾驶功能,如自动车道居中和自适应巡航控制,而人类司机仍然负责驾驶活动。车辆在 3级,或L3,能够在有限的条件下自动驾驶,如高速公路和停车场,而人类司机只在得到提示时才主要负责驾驶活动。最根本的转变发生了 在L4及以上级别,当车辆变得真正无人驾驶时,允许人类完全摆脱驾驶任务,车辆能够在普通天气条件下执行所有驾驶功能。
下表总结了SAE定义的车辆自动化的六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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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预计将经历巨大的增长。市场 2022年,中国在全球和内地的自动驾驶市场规模分别为100美元亿和20美元亿。到2030年,全球和内地中国自动驾驶市场规模将达到17450亿美元 和6,390亿美元。特别是, 预计在同一时期,L4及以上自动驾驶市场的增长速度将远远超过整个自动驾驶市场的平均增长率。
自动驾驶的主要好处
自动驾驶的主要好处包括:
减少人为错误和交通事故.大约4320万和860万流量 2021年,全球和大陆分别发生了中国的事故。自动驾驶可以显著减少并可能消除人为错误的影响,而人为错误是大约90%的交通事故的原因。一家新OEM的自我报告 数据显示,自动驾驶技术已被证明可将撞车次数减少约70%。虽然人类的注意力只能保持相对较短的时间,但机器的注意力可以保持在较高的水平 这大大减轻了因注意力不集中而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增强 运营效率.更高水平的自动驾驶将导致运营成本的大幅降低,包括劳动力、能源和其他成本。劳动力成本是全球最大的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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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性和交通运输业,预计将进一步增加。例如,在大陆中国的流动产业中,人工成本约占其支付的票价的59% 骑手们。实现无人驾驶后,自动驾驶可以大幅降低人力成本。此外,自动驾驶车辆每天可以延长运营时间,显著提高了运营效率。
解锁花在驾驶上的时间.中国,大陆和全球一线城市的普通通勤者 花销60-80每天的通勤时间。据估计,花在驾驶上的时间平均相当于司机一生的4.3年。自动驾驶技术和功能解放了司机 从开车和解锁这些花在方向盘后面的时间的任务中解脱出来,这些时间可以用于其他富有成效的努力或车载娱乐节目。
创造环境和社会效益.与由人类司机驾驶的传统车辆不同, 自动驾驶汽车不可避免地需要休息,可以全天候运行,以更小的车队规模实现相同水准的生产力,从而减少碳足迹。自动驾驶车辆在以下情况下回应更准确 加速和刹车,这可以减少15%的能源消耗,因此每年可能减少高达3亿吨的温室气体排放。此外,自动驾驶通过减少人为错误和 道路交通事故,同时通过创造新形式的就业机会带来社会效益。
监管和市场 自动驾驶的环境
人们对自动驾驶的各种好处的认识也在不断增强 加快制定与全球自动驾驶技术和产业发展相关的政府优惠政策。早在2017年,北京就出台了规范自主驾驶道路测试的规定 驾驶车辆。2020年,广州市政府颁发了内地首张无人驾驶测试证中国。2020年,中国11个中央级政府部门联合提出将自动驾驶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这一水准上,制定了到2035年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和商业化的蓝图。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鼓励发展 自动驾驶技术。2022年6月,深圳市政府发布了内地中国关于整体自动驾驶行业的条例初稿,征求公众意见,其中定义了自动驾驶和 自动驾驶车辆运营所产生的责任和责任。大陆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整体监管制度中国一直在与道路测试和商业运营同步推进。
2023年11月,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试点工作的通知》 《智慧互联汽车准入和道路交通条例》,对采用高级自动驾驶技术的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准入和道路驾驶进行了规范。它通过监管 无人驾驶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对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在公共道路上的大规模应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此外,2023年12月,交通运输部对中国 发布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其中概述了自动驾驶汽车商业运营的要求。为自主性的应用提供了指导 在运输服务部门使用车辆,减少了当前立法环境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
在全球范围内,自动驾驶汽车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越来越多的应用。
中国大陆.内地中国拥有许多独特的优势,使其成为自治的滩头阵地 驱动,创造一个环境,让内地的行业参与者中国可以成长为全球领导者。预计从2025年到2030年,大陆中国的自动驾驶市场的复合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85%,其中L2和L3级自动驾驶 驾驶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4%,L4及以上自动驾驶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05%。内地复杂的路况中国促成了自动驾驶算法的快速迭代。与此同时,越多 先进的技术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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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中国如5G、智慧城市设备等进一步加速自动驾驶商业化。此外,中国消费者对智能功能表现出强烈的需求 在汽车领域,这鼓励汽车制造商开发提供高级连接功能的自动驾驶技术。
亚太.在亚太地区,包括新加坡、韩国和日本在内的主要经济体已经宣布, 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发展和应用的各种指导方针。他们还计划完善法律框架,将投资引导到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和商业应用上。市场 预计到2030年,亚太地区(不包括中国)的自动驾驶产业规模将达到1630美元亿,高于2025年的约100美元亿,复合年增长率约为74%。
中东和北非.中东和北非(中东和北非)在以下领域迅速崛起 自主移动和运输。从智慧城市项目,如沙特阿拉伯价值5,000美元的亿NEOM项目,以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的可持续倡议,中东和北非经济体正在大力投资于发展和 自动驾驶技术的应用。在中东和北非地区,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应用设定了具体目标。例如,迪拜的目标是到2030年让25%的交通工具完全自主运营。沙特 沙特阿拉伯还高度重视将自动驾驶技术融入其交通运输,目标是到2030年使该国15%的公共交通车辆实现自动驾驶。从2025年到2030年,中东和 全球其他地区预计将大幅扩张,预计市场规模将从大约50美元亿增加到650美元亿,反映出复合年增长率约为70%。
美国美国政府一直在立法努力推动发展,为 自动驾驶汽车的大规模商业化也是如此。早在2016年,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和美国交通部就发布了标准,描述了如果自动驾驶系统 失败了。之后,美国交通部发布了几项更新,以促进和刺激自动驾驶技术的研究、测试和实施。2018年,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发布了第一份 美国的无人驾驶测试许可证。此外,2022年3月,美国国家骇维金属加工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了新的安全法规,允许在全自动驾驶中取消方向盘和刹车等控制 车辆。美国的S自动驾驶市场预计将从2025年的280亿美元亿增长到2030年的5600亿,2025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82%。
欧洲。在欧洲,汽车行业正在与自动驾驶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以推动 驾驶自动化技术的应用。2022年,德国推出了配备先进自动化技术的乘用车,在某些驾驶场景中不需要人工干预。欧洲的自动驾驶市场是 预计2030年将从200美元的亿增加到超过3,180美元的亿,复合年增长率为73%。
自动驾驶的商业化
L4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的商业化
L4及以上级别的自动驾驶的商业化预计将在各种使用案例中形成。到2030年,市场 全球和内地中国的L4及以上自动驾驶规模预计将分别达到15350美元亿和5,810美元亿。在接下来的十年里,L4及以上自动驾驶技术将通过机器人出租车实现商业化, 机器人巴士、城内和城际机器人物流车、机器人扫地机等工业和城市服务车辆以及其他乘用车。公用事业和工业环境中的用例,如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扫描器,预计将 从2023年开始大规模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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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他主要包括工厂、矿山、港口、最后一英里交付场景以及L4及以上的应用 乘用车。
L4及以上自动驾驶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机器人出租车。机器人出租车试点于2019年开始,目前仍处于早期阶段。这一巨大飞跃预计将在2025年发生 当机器人出租车的商业生产开始时。全球和中国大陆的机器人出租车市场规模预计到2025年将分别达到1500亿美元和500亿美元,到2030年将分别达到5450亿美元和2010亿美元,其中 2025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06%和111%。
与之相比,Robotaxi代表着卓越的单位经济性和更高的盈利能力 传统出租车,因为减少了与人类司机相关的劳动力成本。Robotaxi平台估计有额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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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7年,中国大陆与传统共享移动平台相比,毛利率上升幅度至少达到43%。这样的毛利率空间在发达国家可能高达70%。
机器巴士。 由于公交线路主要是 预先确定的, robobus预计将成为自动驾驶最早的商业应用之一。机器人巴士早在2018年就开始在封闭道路环境中部署,2020年在开放道路中部署 环境并于2021年实现无人驾驶。全球和中国大陆的机器人巴士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025年达到800亿美元和400亿美元,并在2030年进一步增至7700亿美元和3200亿美元, 分别
Robobus缓解了公交车司机短缺问题,这已成为公共汽车面临的迫在眉睫的挑战 近年来全球公共交通系统。公交车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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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勤。然而,司机短缺和这一公共服务部门劳动力老龄化正在减缓主要城市公交服务的发展。在欧洲,7%的公交车 2021年,长途汽车司机的职位空缺。Robobus可以在没有人工驾驶的情况下安全运行,并在任何一天延长运行时间,是解决这些痛点的理想方案。
ROBO物流车辆。市内货运通常指的是100公里以内的运输 大型配送中心,并位于同一省市。城际交通是指出行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城市之间的交通。全球和大陆中国机器人物流车的市场规模 预计2025年分别达到130美元亿和30美元亿,2030年分别达到7,840美元亿和2,940美元亿。
与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巴士的技术相似,硬件的准备就绪,以及有利的法规允许机器人物流 在城际设置之前,车辆在市内设置中进行商业化。用于市内运输的ROBO物流车辆的商业化发生在2022年,最初主要是在从配送中心到 副中心。在市内交通方面,预计2030年全球和内地中国的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2,850美元亿和1,180美元亿。
采用L4级城内ROBO物流车辆预计将降低整体 在中国大陆,运营成本降低了约40%,从传统城市内物流车辆的每年约34,000美元降至2025年中国大陆地区ROBO物流车辆的每年约2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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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扫地机.机器人扫地机可以取代城市的人力 卫生设施,能够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全天候提供卫生设施服务,效率更高,成本更低。2022年全球及内地中国机器人扫地机市场规模1美元亿及以下 分别为0.6美元亿。预计2030年,全球和内地中国的机器人扫地机的市场规模将分别从2025年的40亿美元和20亿美元增长到590亿美元和260亿美元。
街道环卫是一项劳动密集型工作,存在固有的健康和安全风险。工人 在城市街道上,卫生部门需要长时间工作,往往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有时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工作。此外,这项工作需要他们站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和其他复杂的路段上 交通,经常发生致命事故。扫地机可以解决街道环卫工人短缺的问题。
其他自动驾驶应用。自动驾驶车辆还可以用于公用事业和 工业服务,如工厂和港口物流、机场运输、采矿和最后一英里的送货,及其技术也可以在乘用车上实施。这些终端的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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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预计,全球市场和内地市场将分别从2025年的50美元亿和20美元亿增长到2030年的700美元亿和280美元亿,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71%和66%。
ADAS的商业化
配备了L2-L3全球和中国大陆的能力 中国,预计将从2022年的2,500辆万和800辆万分别增加到2025年的6,400辆万和2,000辆万,这表明自动驾驶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机遇。一个 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OEM已将ADAS功能作为其车型的标准,而基于OTA的ADAS功能已成为一些OEM收入增长的新焦点。 随着ADAS越来越普遍地被采用,传统的OEM和Tier 1认识到他们产品上自动驾驶功能的价值。ADAS解决方案提供商可以通过向OEM授权软件和技术来实现商业化 这有助于原始设备制造商达到更高的安全标准,并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驾驶体验。
早期移民者的竞争优势
与新进入者相比,市场上的先行者拥有显著的优势。自动驾驶行业有许多 保护先行者的重大准入门槛:
高技术壁垒.发展 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时间、资源和高超的知识。此外,作为自动驾驶行业主要参与者业务核心的知识产权通常被持有 专有商业秘密的形式,而不是专利,使得新进入者很难从先行者的行业中受益技术诀窍。自动驾驶行业没有捷径可走 新进入者。此外,顶尖技术领导者和研发工程师的固有短缺意味着,只有少数领先的行业参与者才会拥有取得成功所需的人力资源。
海量数据积累和运营里程.L4级自动驾驶车辆必须在 为培训和系统升级积累有意义的数据。发生拐角案件需要足够的驾驶小时和里程数,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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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的严重事故。先行者积累的大量多传感器融合数据和里程数创造了一条强大的竞争护城河。
规模经济。利用他们广泛的行业专业知识,先行者更有可能能够 建立一个通用的、可扩展的技术平台,可以快速适应不同的用例。这一战略优势不仅加快了新产品的开发和部署,还显著降低了 与竞争对手的算法和硬件相比,这反过来又使先行者能够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更成熟的产品。
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和当地专业知识.成功的商业化将需要与 原始设备制造商、一级供应商和其他业务伙伴。先行者可以在早期建立这些重要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从中受益,而新进入者将发现更难复制较早进入者的成功。
现有的国际存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建立业务的先行者 获得显著的竞争优势。通过提早进入国际市场,这些公司不仅塑造了行业标准并影响了监管框架,还积累了各种数据,这些数据对于完善各种不同的人工智能算法至关重要 驾驶条件。这种全球业务和数据优势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优化其技术,从而增强安全功能、提高系统可靠性和增强消费者信任,这些都是扩展的关键 运营和确保市场领导地位。
这些进入壁垒是相互关联的,共同形成了一种自我加强的 周而复始。因此,行业先驱的竞争优势预计将变得更加强大,继续巩固其在技术和商业化方面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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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注明: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WeRide专注于城际物流,W公司和A公司专注于城际物流。 |
Company W是一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自动驾驶技术公司,由一家跨国技术公司拥有 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集团控股公司。
C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自动驾驶汽车公司, 由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汽车制造公司拥有。
公司b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大陆的技术公司 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A公司是自动驾驶汽车技术 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
D公司是一家大陆拥有的自动驾驶技术公司 一家经营在线业务的中国公司 约车 平台
资料来源:CIC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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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有关威瑞德行业和 WeRide的运营,包括其总体预期、市场地位、市场规模、市场机会、市场份额、竞争格局、市场排名、市场参与者的能力和其他管理层估计,是基于 这份日期为2024年8月的行业报告由我们委托中国洞察行业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投公司)编写,旨在提供有关威瑞德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资讯。无论是我们还是任何其他涉案各方 吾等或参与本次发售的任何其他人士均不会就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投资者被告诫不要将任何 不适当地依赖本节列出的资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中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资讯。
我们的使命
转型 自动驾驶的城市生活。
概述
我们相信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是世界上最先进和经过商业验证的技术之一, 旨在迎合从城市环境到高速公路的广泛场景。由智慧、多功能、经济实惠和高度适应性的我们搭乘一趟平台,WeRide提供来自 L2至L4,满足包括机动性、物流和环卫行业在内的开放道路上最广泛的使用案例中的绝大多数交通需求。2023年9月,WeRide在前十名中赢得了一个声望很高的位置 在《财富》杂志的《2023年改变世界》榜单上。这一认可突显了我们通过开创性的创新和可持续的商业实践对社会和全球环境产生的深刻影响,使我们与 像特斯拉和通用汽车这样的行业巨头。
WeRide是自动驾驶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和先行者 工业。WeRide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史无前例里程碑:
• | 世界上第一家在7个城市的30个城市运营和测试产品的自动驾驶公司 国家/地区; |
• | 世界上唯一一家在四年内获得自动驾驶车辆测试许可的自动驾驶公司 国家/地区; |
• | 世界上第一家向公众提供L4级收费机器人计程车服务的公司,运营轨道最长 记录;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为开放道路设计的L4机器人巴士的公司,也是第一家 在开放道路上向公众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服务;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L4机器人面包车的公司,致力于城市内的货物递送和获得 机器人面包车在开放道路上的测试驾驶许可证; |
• | 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为开放道路和 率先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扫地机城市清洁服务; |
• | 世界上第一家积累了10,000辆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自动驾驶公司 订单,以及各行业最先进的商业化里程碑;和 |
• | 唯一一家在18个月内实现ADAS解决方案批量生产的自动驾驶公司 发展,是同行中最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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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天起,我们就决定应对商业可行性的挑战, 自动驾驶的实用性和可扩展性。我们认为,创新不是在真空中蓬勃发展,而是必须在现实世界中应用。因此,我们开始了对产品和服务的不懈追求 可部署的,而不是试验性的,可商业化的,而不是概念性的,致力于为我们的各个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这不是一条容易的路,但事实证明是正确的 一。
我们努力通过建立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站台,我们的 由先进的智慧模式和我们无与伦比的开放道路运营经验支持的基础模式和业务主干。我们多样化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在全范围使用案例中是最有力的证明 我们技术的多功能性、可靠性和商业现成。我们行业领先的我们搭乘一趟平台具有高度的通用性和可扩展性,便于在不同车辆类型和不同应用程式之间轻松部署 城市环境。此外,利用我们的人工智慧能力,我们通过最新的端到端智慧模型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平台,这些模型非常高效地擅长复杂的感知、预测和规划任务。我们强大的 内嵌的多功能分析功能我们搭乘一趟平台在构建我们自己的智慧模型和为我们现有的一级供应商提供额外的增值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的技术 先进成功地创造了飞轮效应,使我们能够通过有纪律的资源投资有效地保持我们的领先地位。
此外,我们一直通过与我们的战略联盟建立战略联盟来加速我们的技术商业化 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包括世界级整车原始设备制造商、一级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以及行业内的许多其他关键利益相关者。此外,我们积极主动的全球业务,其特点是及早进入市场 和广泛的地理覆盖,无疑使我们领先于我们的同行。我们在国际市场上成熟的业务开发能力和世界范围内的认可,使我们能够抓住全球商业机会,并深入到 新兴的自动驾驶市场更快、更顺畅。我们强大的现金跑道,由确保稳定现金流的入市战略推动,使我们能够超越行业周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跑。这些因素共同为WeRide在全球自动驾驶行业无可争议的领导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独特的优势。
今天,WeRide运营著世界上最大的自动驾驶车队之一,并一直在交付和扩大其 提供L4级自动驾驶服务,包括在机动、物流和环卫行业。它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能够在密集的城市环境中导航,全天运行,在任何天气条件下都能运行。 它的全球业务和无事故记录证明了它在任何天气条件和环境下操作自动驾驶车辆的能力。WeRide的自动驾驶车辆正在试运行和进行 在亚洲、中东和欧洲的30个城市和7个国家进行商业试点。WeRide是L4级自动驾驶公司,业务遍及大多数国家。它在L4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也 该公司在开发尖端ADAS解决方案方面处于有利地位,它与博世公司合作,博世公司是世界上市场份额最大的一级供应商,并成功地将一种最先进的ADAS解决方案商业化。
我们的收入从2021年的1.382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的5.275亿元人民币,增长了281.7。2023年,我们的收入为 人民币4.018亿元(5530万美元),与2022年相比略有下降。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29亿元和人民币1.503亿元(合2,070万美元), 分别进行了分析。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I)销售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车辆,主要包括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机器人计程车和机器人扫地机,以及相关的感测器套件,以及(Ii)提供L4级自动驾驶 和ADAS服务,包括提供L4级自动驾驶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年,与全球上市的L4级公司相比,我们的净亏损最小。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本公司于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的全年亏损分别为人民币10,0730万元、人民币12.985亿元及人民币19.491亿元(268.2美元)。我们在此期间的亏损为人民币7.231亿元。 和人民币88170元万(合121.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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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我们的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后净亏损为人民币4.268亿元、人民币4.017亿元和人民币5.017亿元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人民币6,9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23,150元万和人民币31,610万元(美元4,350万美元)。讨论我们调整后的净亏损和 本年度/期间调整后净亏损与亏损的对账,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业绩的讨论与分析”。业务--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政措施“ 细节。
以下是WeRide迄今的主要成就:
资料来源:中投公司
注:
(1)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 |
(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市场机会
老龄化 世界各地城市的人口、不断上升的劳动力成本和越来越多的用例为自动驾驶行业的参与者提供了巨大的机遇。自动驾驶预计将有巨大的增长。自动驾驶 技术有效地减少了人为错误,而人为错误是造成约90%的交通事故的原因,并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和最大限度地延长每辆车的运行时间,大幅提高了运营效率。WeRide积极 利用这些机会,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它已经开始在海外进行商业运营和战略扩张,将自己定位为适应这些全球趋势并迎合老龄化的特定需求 世界各地的人口、高劳动力成本和城市化。此外,自动驾驶技术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因为自动驾驶车辆在加速和 刹车,可以减少15%的能源消耗,因此每年可能减少高达3亿吨的温室气体排放。自动驾驶技术还使那些行动不便的人和 创造新形式的就业机会,如自动驾驶汽车和控制系统工程师、软体开发人员以及数据科学家和分析师,所有这些都有助于巨大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到2030年,全球和 大陆中国的自动驾驶市场将分别达到17450美元的亿和6,390美元的亿,2022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91%和100%。特别是,L4级自动驾驶预计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预计2030年全球及内地自动驾驶市场的收入将分别占全球及内地自动驾驶市场的88%及91%。
L4级自动驾驶技术被认为可以提高安全性,增强旅行体验,降低运营成本,并已 在许多城市使用案例中具有巨大的应用潜力。最突出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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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包括机器人计程车服务、机器人物流服务和其他服务,如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卫生服务。L4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应用 预计全球CASES的亿总额将达到10美元,从2022年到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51%。其中几个用例已经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预计会加速增长。
资料来源: 中投
注:
(1) | 包括所有自动化水准的市场规模 |
(2) | 包括Roboweeper和其他应用 |
(3) | 包括机器人计程车和机器人巴士 |
价值主张
WeRide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解决了当代人们面临的最紧迫的关切和挑战 城市生活:
• | 安全。我们相信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可以显著提高 交通安全。全球每年约发生4320万起交通事故,其中90%以上可归因于人为错误。根据美国机动车管理局的数据,L4级公司报告的平均降幅 2021年,每10000万英里发生100多起撞车事故,而人类司机每10000万英里发生500多起撞车事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WeRide的自动驾驶汽车尚未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在开放的道路上进行了四年的商业运营。 |
• | 成本效益。自动驾驶可以重塑城市生活,显著改善单位 通过节约成本来实现经济。例如,据估计,到2027年,在大陆,与传统的共享出行平台相比,机器人计程车平台的毛利率净空空间将至少额外增加43%。中国;据估计,机器人计程车平台的 到2027年,新加坡的年运营成本比传统面包车低约45%。 |
• | 环境和社会影响。我们致力于建设一个更可持续的未来和 给社区带来积极的变化。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能够以更高的车辆利用率和更少的拥堵来实现更高效的交通网络,并缓解人类司机的任何短缺。与人类相比 通过优化控制,L4级自动驾驶可以将燃油效率提高15%以上,从而显著减少碳排放。自动驾驶汽车还使某些人更容易获得交通工具 个人,特别是行动不便的人。 |
• | 生活品质。WeRide的自动驾驶技术为人们花费的时间注入了活力 去掉开车的时间,估计相当于每个司机4.3年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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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使用寿命,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车载经验。消费者有望节省20%到30%的出行时间 通过L4和更高级别的自动化。开创性的车辆设计,没有传统的驾驶员座椅、方向盘和踏板,提供无与伦比的私密性和舒适性。 |
• | 推进产业革命。WeRide正在用它的 重新定义全球技术标准的开创性产品和服务。此外,在已经熟悉L4自动驾驶技术的地区,WeRide改进和更新了当地的技术标准。这一战略方法确保 WeRide不仅是自动驾驶的先驱,而且还提升了全球自动驾驶的格局,对该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
我们搭乘一趟
WeRide是 首创第一个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我们搭乘一趟,专为各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全天候条件而设计。我们认为,自动驾驶行业正面临著 需要通过智慧和强大的技术解决方案来解决。这些挑战包括,例如,确保复杂驾驶环境中的安全和可靠性,增强感测器和感知技术的稳健性,以及 提高即时决策能力,以处理不可预测的道路情况等。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平台集成了智慧模型、全面的软体算法、模块化的硬体解决方案和基于云的 基础设施,构成WeRide在公共道路上运营的车队的中坚力量。通过利用的高级功能我们搭乘一趟作为我们的基础模式和业务支柱,我们准备抓住行业顺风,提供 改变范式的创新,重新定义了行业视野。我们搭乘一趟的在众多经过验证的使用案例中的多功能性提供了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基础优势。
以下是的主要功能我们搭乘一趟:
• | 万能平台. 我们搭乘一趟作为城市自治的多功能平台 驱动,在软体和硬体上表现出普适性。我们的车辆使用类似的算法,使不同的感测器配置能够自动导航城市环境。感知模型适用于各种感测器设置和 车辆类型,而规划算法是为适用于多个用例的一般城市场景而设计的。我们的控制算法也同样灵活。硬体的模块化感测器套件可以针对不同的车辆进行配置, 共享90%以上的部件。这确保了我们的算法和基础设施快速自我改进,使我们的技术能够轻松适应新的车辆类型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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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我改进算法 和智能模型。我们基于云的数据平台实现了 包括数据处理、分布式模型训练、模型验证和部署的闭环系统。利用我们强大的人工智能能力和多年运营积累的真实世界用例,我们构建了 行业领先的端到端智能车型,推动自动驾驶行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我们搭乘一趟 采用内部深度学习模型进行感知、预测、规划和控制, 根据运营数据进行自我改进。这些模型通过现实世界的数据不断更新,并在分布式云平台上进行训练。经过验证的车型在车队范围内部署,实现类人驾驶和高效决策 复杂的交通场景,模仿经验丰富的司机。 |
• | 全冗余系统. 我们搭乘一趟通过软件中的完全冗余确保安全, 硬件和运营。这包括冗余传感器、计算单元、通信网络、电源和电传驾驶系统。存在软件冗余 在系统和算法层面上都是如此,增强了可靠性。因果预测和规划模型确保在与其他道路使用者互动的同时处理最坏情况,并辅之以针对复杂环境的远程协助平台 条件。这种冗余确保了乘客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
以下是主要好处 的我们搭乘一趟和我们的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方法:
• | 技术领先地位.我们开发了涵盖所有算法的领先技术框架 堆栈。我们的自我改进算法使用平台上各种用例的数据进行训练,受益于 我们搭乘一趟.这创造了一个良性循环:更多的数据会带来更好的算法,从而增强我们的运营 在现有和新的用例中。 |
• | 更快的商业化。我们的技术对不同车型的适应性 允许更快地进入市场和商业化。机器人巴士、机器人面包车和机器人扫地机等车辆面临的监管障碍较少,它们受益于我们的可扩展技术。这带来了规模经济、运营效率、 和品牌声誉,有助于快速商业化。自推出L4级自动驾驶业务以来,我们已经扩展到七个国家的30个城市,展示了我们的技术快速适应商业需求。 |
• | 跨多个用例的成本效益。我们搭乘一趟解决不同城市的问题 应用,包括移动、物流和城市服务。我们的技术跨软件和硬件的通用性实现了高供应链效率,并降低了研发、运营和生产成本,有助于扩展到 新的用例。 |
广泛的产品和服务
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我们搭乘一趟,我们在开发、验证、商业化和扩展我们的 尖端技术,领先于同行。我们的努力最终形成了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改善了城市生活,融合了移动性和物流即服务、智能城市运营和高级驾驶员辅助 系统。WeRide是唯一一家提供全面的智能移动解决方案的纯游戏公司,涵盖了L4、L3和L2的商业化,专门为城市和高速公路量身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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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说明了我们的产品开发路线图和关键 商业化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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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向市场战略
我们的推向市场战略植根于 致力于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我们致力于技术发展,同时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商业化保持平衡。我们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专注于 建立商业上可行的产品和服务,这反过来又加快了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采用。我们有效地利用了我们的我们搭乘一趟快速推出我们的产品的平台。 这一多功能的技术平台使我们能够快速适应不同类型的车辆,只需最少的调整,大大加快了我们向新市场的扩张,并使我们的产品范围多样化。我们打算采用轻资产模式 跨越我们不同的业务线。
• | 机器人出租车. 机器人出租车是我们的第一个用例。我们一起骑行App,我们自己的共享移动性 网络,是我们主要的共享移动网络。我们还与其他共享移动平台合作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以进入当地市场。例如,我们运营着阿联酋最大的机器人出租车车队,居民可以 通过Txai应用程序访问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我们与领先的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开发和销售机器人出租车。除了我们的产品收入,我们还从提供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中获得收入。今天,我们运营着一家 世界上最大的向公众开放付费机器人出租车车队。我们自2019年11月开始向公众提供付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已经完成了1700辆 在中国和中东的公开道路上进行商业运营的日子,没有发生任何事故。我们的目标是在2024年和2025年开始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的商业生产,并为大规模商业化做好准备。 分别进行了分析。 |
• | 机器人巴士. 我们是世界上第一家开发专门制造的L4机器人巴士的公司 设计用于开放道路,并向公众推出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服务。我们与宇通和金龙合作制造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我们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向当地交通服务提供商销售机器人巴士,并提供 并为这些车辆的运营提供支持。我们目前与宇通(世界上最大的商用车制造商之一)和金龙(中国领先的制造商,专门从事 研发、生产、销售客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已在中国、新加坡、法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的25个城市进行了商业试点。此外,我们还收到了意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订购了约2,000台机器人巴士。2023年12月,我们与广州公交运营商合作,正式推出中国首辆商用票价自主小客车 服务。此外,与相同的合作伙伴,我们推出了中国的第一条自主快速公交线路和第一条自主夜间公交服务。 |
• | 机器人。 我们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专门用于市内送货的L4机器人面包车 2021年9月,城市商品销售总额。我们与全球领先的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如JMC-Ford Motors,制造我们的机器人。我们已经开始对我们的机器人进行道路测试,并与领先的中通公司达成了谅解 快递公司,关于我们机器人货车的未来订单。2024年5月,我们获得了牌照,使我们的机器人能够在广州指定的区域进行无人驾驶测试,这在中国是L4级自动送货车辆的第一次。我们 采用灵活的商业模式,我们向客户销售我们的机器人货车,并提供自动驾驶货运即服务至 他们。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已经收到了超过10,000台机器人面包车的意向订单,所有这些订单都受到目前我们行业订单的典型条件的限制。 |
• | 机器掠夺者。我们开发了WeRide S6,这是世界上第一台专门制造的机器人清扫车 专为开阔道路设计,采用全无人驾驶设计,油箱容量为六吨。我们的业务模式主要是提供自主道路清洁服务,并向公共清洁服务提供商出售我们的机器人清扫机。我们 robosweeper自2022年上半年起进入商业生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已成功推出 的收费 机器人清扫机的大规模商业试点 自2022年以来,我们一直在中国广州测试我们的机器人清扫机。2024年4月,我们推出了WeRide S1机器人清扫车,这是一款更紧凑的机器人清扫车,油箱容量为400升,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机器人清扫车 阵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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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发布后不久,我们收到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WeRide S1订单,反映出市场的强劲反响。 |
• | ADAS解决方案.我们在L4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也使我们 非常适合开发市场蓬勃发展的尖端ADAS解决方案。我们与博世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二级供应商,我们提供最先进的ADAS技术和丰富的 博世致力于产品开发,而博世的贡献来自于供应链、质量控制、严谨的工业设计、验证和确认能力以及广泛的OEM客户网络。2024年3月,仅开发了18个月,这一合作伙伴关系 WeRide和博世成功地开始批量生产和商业推出最先进的ADAS解决方案。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NEP高速导航功能通过以下方式集成到奇瑞的EXEED Sterra ES车型中 OTA(空中传输)更新。2024年4月,由WeRide和博世开发的ADAS解决方案被整合到另一款奇瑞汽车Sterra ET中,这是一款超智能SUV。 |
优势
• | 我们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全球化,建立了成功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我们实现了以产品成熟度为支撑的业务增长,并展示了我们持续成功开发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我们的产品在30个城市运行和测试 作为唯一一家在四个不同国家拥有自动驾驶测试许可证的公司,我们是L4级自动驾驶公司,在大多数国家都有业务。我们广泛的全球覆盖范围和全面的L4 自动驾驶能力使我们成为无可争议的全球领导者。我们相信,我们在全球舞台上的成功扩张有力地证明了我们技术的能力和我们产品的光明未来。另外, 我们在多个国家的业务不仅使我们能够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还带来了宝贵的见解,并在我们运营船队的地方加强了当地的价值链机会。我们致力于使L2到L4 全球可获得的自动驾驶技术的基础是一种持续带来增长和商业成功的商业模式。除了我们的增长势头外,我们还有效地管理了我们的资源,并保持了 可持续的现金跑道,由确保稳定现金流的入市战略推动,使我们能够超越行业周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
• | 通用、可扩展、智能的技术平台。 利用我们行业领先的 通过多年的运营积累的研发能力和广泛的现实世界用例,我们已经开拓了自动驾驶的前沿,并推出了一个多功能的平台。我们搭乘一趟是一种经过市场验证的 通用自动驾驶技术平台,用于开发提供机动性、物流等城市服务的自动驾驶车辆。它可以通过最小的配置调整广泛地适应不同的用例。在……里面 此外,我们最新的端到端智能机型我们骑着一辆软件栈具有自我完善的能力,可以有效而准确地处理感知、预测和规划的复杂任务。使用我们搭乘一趟, 我们已经能够缩短进入新垂直市场所需的上市时间,我们已经为Open Road推出了各种各样的自动驾驶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成功部署多用途 病例分布在全球16个城市。 我们搭乘一趟创建跨不同车辆类型的协同效应,使我们能够享受跨不同使用案例的数据访问和算法培训的网络效果。这反过来又使我们能够 保持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降低研发成本,提高运营和供应链效率,并实现更快的商业化。 |
• | 领头羊和先行者。 我们是L4自动驾驶行业的全球领先者, 我们已经取得了许多成就史无前例 里程碑。作为先行者,我们在新市场中拥有显着的竞争优势 参赛者。我们的全球影响力、技术、人才、规模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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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关系是我们最强大的护城河。我们为企业投入的大量时间和资源,或者里程、培训、驾驶数据和 我们一路积累的知识。因此,我们相信我们将能够保持相对于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优势以及在自动驾驶技术商业化方面的领导地位。 |
• | 富有远见的管理和世界级的团队. 我们相信人才是我们 核心竞争力。我们由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汉博士领导,他是一位世界级的自动驾驶专家,在吸引和培训全球人才以及培养卓越技术文化和 创新。他是百度自动驾驶部门的前首席科学家,也是一名终身教授,在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方面有2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技术力量 专业知识和市场洞察力,专注于为当今的客户和用户提供现实世界的解决方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团队,拥有2227名员工,其中约91%是研发人员,包括一流的人工智能科学家和自动驾驶工程师。 |
• | 跨价值链的强大合作伙伴和投资者. 我们与关键生态系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与会者加快了我们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我们与世界级汽车制造商、一级供应商、物流和城市服务提供商等建立了强大的联盟。我们得到了信誉良好的投资者的支持 提供重要的业务和财务资源,并使我们拥有强大的财务状况。 |
策略
为了完成我们用自动驾驶改变城市生活的使命,我们用以下方式指导我们的技术发展 实用主义,以便它能够被部署来应对现实世界中的挑战,并通过实际的商业运营得到验证。我们计划通过以下几个战略来实现这一目标:
• | 发展业务,实现大规模商业化。我们是为数不多的自动驾驶汽车之一 全球已达到无人驾驶里程碑的公司,这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重要第一步。我们在全球三个城市提供收费机器人出租车。我们已经推出了付费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 服务大众,最近在广州,中国。我们实现了机器人扫地机的无人驾驶操作。展望未来,我们打算在我们作为全球领导者的技术和业务里程碑的基础上,迈向全面 在所有用例中实现商业化。 |
• | 继续加强我们的技术。我们将继续创新,保持领先地位。 通过改进我们的算法和完善和建立我们的自动驾驶产品的技术成熟度,我们在自动驾驶技术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我们将利用我们庞大且不断扩大的自动驾驶车队和 收集了大量的角落案例和培训数据,以进一步加强我们搭乘一趟。我们计划继续招聘一流的具有这些用途的行业人才。 |
• | 继续扩大规模 全球 在场。 我们打算改变世界各地的交通和城市服务。迄今为止,我们已在亚洲、中东和欧洲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现有成功的基础上,我们计划建立更大的 通过提供强大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以及令人信服的价值主张,在国际上占据一席之地。 |
• | 践行财务纪律,提高运营效率.能够降低成本和 提高运营效率对于我们行业的长期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享受规模经济, 我们搭乘一趟 这使我们能够以快速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扩张。我们预计通过以下方式降低硬件和运营成本 随着我们增加自动驾驶车辆的数量并扩大自动驾驶服务的规模,我们将在有意义的程度上实现运营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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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已经开发 一流的自主式 推动产品和服务,满足移动、物流和其他城市服务使用案例中对自动化的无处不在但多样化的需求。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旨在克服复杂的道路条件,并在高空航行 人口和交通密度,全天和任何天气条件下运行。我们的客户依赖我们在许多环境中为各个行业和普通公众提供必要的服务。我们的领导力是典型的 通过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其操作环境对采用自动驾驶技术构成了最大的挑战,并转化为我们探索其他车辆类别的能力,包括机器人巴士、机器人货车和 机器人食肉动物。利用我们在L4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技术领先地位,我们还一直在开发尖端的ADAS解决方案。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总共售出了43、103和22辆自动驾驶汽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为7套和13套。
机器人出租车
Robotai是我们的首个产品,也是我们提供安全、可靠和高效服务能力的不断体现 为最终客户提供无人驾驶移动性。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在所有算法堆栈中都采用了行业领先的技术框架。我们是世界上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自动驾驶车辆测试的纯游戏自动驾驶公司 四个国家的许可证。我们是世界上第一家向公众提供付费L4机器人出租车服务的公司,于2019年推出。我们在全球三个城市提供收费机器人出租车。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有 在公开道路上完成了四年的商业运营,没有造成任何事故。
我们相信,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提供了卓越的单位经济性并提高了效率 与传统的共享移动平台相比,这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和盈利能力,特别是因为采用自动驾驶技术将显著降低劳动力成本,并延长每辆车的运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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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运营着一支机器人出租车车队,为最终客户提供出行服务 通过我们的在线叫车平台,我们一起骑行,也通过其他移动应用和平台,如中国最大的叫车/移动平台之一AMAP。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的收费标准是里程和 时间流逝了。2019年11月,我们在广州人口稠密的市中心推出了中国首个公开可用的付费机器人出租车服务,中国。我们也是中国第一家获得正式牌照的自动驾驶公司 网约车业务。中国最近对自动驾驶采取了更鼓励的监管框架,我们已被授权将我们的商业飞行员扩展到更多的地点和更大的自动驾驶车队。 截至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正在全球13个城市进行商业运营,为热衷于拥抱未来的客户提供自动驾驶体验。
我们通过销售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获得了额外的收入。我们的目标是开始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的商业化生产 分别在2024年和2025年实现大规模商业化。
我们也在逐步推进 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地推出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我们已经获得了加州机动车管理局颁发的许可证,允许我们在加州圣何塞的公共道路上测试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车上没有任何人类司机。我们拿到了许可证 2024年8月在加利福尼亚州,允许我们在测试车辆中搭载乘客。我们不允许向普通公众提供乘车服务,也不能根据本许可证收取任何费用。我们还获得了内华达州车管所颁发的许可证, 在那里测试车辆。我们运营着阿联酋最大的机器人出租车车队,在那里,居民可以通过Txai应用程序访问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此外,在2023年8月,我们被授予阿联酋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自动驾驶车辆牌照,使我们能够在全国各地的公共道路上测试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这一开创性的许可是全球前所未有的,是第一次允许进行如此广泛的自动驾驶车辆测试 没有地域或条件限制。2023年12月,我们获得了在新加坡进行自动驾驶测试的许可。在中国,我们在北京、广州、松阳、大连和北京持有与自动驾驶相关的有效许可证 德清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
我们在自动驾驶方面与多家世界级OEM合作 研发项目以及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制造,这些车辆组成了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车队。有关我们与这些OEM合作伙伴关系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生态系统 合作伙伴--与原始设备制造商和一级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
机器人巴士
2021年,我们成为中国第一个实现为开放道路设计的L4机器人客车的商业化生产。我们的机器人巴士 2022年在广州开始提供公共服务,这也使我们成为世界上第一家在开放道路上向公众提供无人驾驶机器人巴士服务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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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机器人巴士代表了一种新的城市移动性形式,可以在 各种公共和私人交通使用案例。与我们同行的机器人巴士不同,我们的机器人巴士的操作主要限于机场、港口、工业园区和度假村等有限的区域,我们的机器人巴士的设计也是 能够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处理城市环境中的公共交通服务的开放道路。我们专门设计的机器人巴士是为完全自动驾驶体验而设计的,没有方向盘或驾驶舱,最高速度为 40公里/小时。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在2021年获得了红点设计奖,并通过了所有汽车级测试。
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有 自2021年1月以来,还在北京、广州、深圳、南京、青岛、无锡等几个主要城市的中国以及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的中国郊外的几个主要城市的公开道路上进行了试点测试。在……里面 2022年11月,获准在深圳进行道路测试和试运营,中国– 第一个在对封闭环境和开放道路进行千公里评估时实现零脱离,由 地方当局。2023年12月,我们与广州公交运营商合作,正式推出中国首个商业票价自主小巴服务。此外,与同一合作伙伴一起,我们介绍了 中国的第一条自动公交快速公交线路和第一条自动夜间公交服务。2023年1月,我们的机器人大巴在北京正式获准进行无人驾驶道路测试。2023年8月,我们被批准 阿联酋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在全国公共道路上测试自动驾驶车辆的国家牌照。此外,在2023年10月和12月,我们从新加坡土地获得了T1和M1自动驾驶汽车牌照 运输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已经在中国、新加坡、中东和法国的25个城市部署,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已经提供了大约1000天的运输服务。
我们已经成功地将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商业化,我们正在向当地的运输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我们目前 与宇通和金龙合作生产机器人巴士。我们还成功地将业务开发努力扩展到中国之外,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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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舞台。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已经完成了适合在日本销售的机器人巴士的大规模生产定制工作。我们已经获得了销售这些特别设计的机器人巴士的意向订单 日本最大的自动巴士运营商,这将使我们能够满足日本不同城市对自动巴士的需求。我们还将我们的低碳、自动驾驶公共交通实践扩展到 欧洲。在2024年法国网球公开赛期间,WeRide与一家全球领先的汽车制造商合作,推出了一项往返于赛事场馆和停车场之间的机器人巴士服务。
在销售我们的机器人巴士时,我们还提供与以下各项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我们的机器人巴士的运营,包括系统升级、维护和维修、车队管理,以及根据需要提供远程协助服务。这些服务单独向我们的客户收取持续费用, 按年计算。
机器人
除了乘用车,我们还开发了L4机器人来捕捉高增长的市内物流 机会。2021年9月,我们推出了世界上第一辆致力于市内货物递送的L4机器人面包车。我们的机器人面包车通过降低劳动力成本,为传统物流车辆提供了更高效的替代方案。
我们决心用我们的机器人货车实现公路货运的自主化。我们提供机器人面包车 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的业务需求,使更多的客户能够利用我们的机器人提供的自动货运能力。
我们将我们的机器人出售给那些更愿意保留其车队所有权的客户。这笔交易还包括正在进行的 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这些服务是按经常性收费的。对于我们的客户来说,作为一种资本密集度较低的选择,我们还计划向物流公司和 有物流需求的公司。2024年5月,我们获得了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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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拥有远程测试(无人驾驶)许可证和货物测试许可证,允许我们的机器人在城市环境中进行无人驾驶载货测试。这一成就 标志着中国第一次允许L4级自动送货车辆在这些条件下运行,标志着我们的机器人朝着商业运营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通,中国领先的快递公司,与我们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下列条款 我们的战略合作伙伴中通已表示有兴趣在预期的商业生产后订购我们的机器人面包车,这取决于条件。我们的机器人已经在广州中通的送货服务中进行了试运行,并已部署到 自2021年底以来,完成收件和送货并协助路线优化。
我们还与Leading合作 全球原始设备制造商,如JMC-Ford Motors,参与我们机器人面包车的制造。我们在2023年第一季度与JMC-Ford Motors合作推出了我们的b机器人原型车,标志着朝着大规模商业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辆机器人。
机器扫地机
我们是世界上第一个开发专门为开放道路设计的L4机器人扫地机的公司。我们的机器人扫地机器人正在进行 从2022年上半年开始大规模试运营并进入商业化生产。
我们的商业模式主要是派遣我们的机器人扫荡舰队提供城市清洁服务 服务。我们还向公共清洁服务提供商销售机器人扫地机,并收取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经常性费用。我们在广州成功推出了扫地机收费商业大规模试点,中国 自2022年以来,一直在九个城市测试我们的机器人扫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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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第一款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型号WeRide-S6,时速可达40公里, 采用无驾驶舱设计,实现完全自主操作。由于船上没有驾驶舱,我们的机器人扫地舰拥有3.5米、6吨的大坦克体积3水容量和新技术 欧洲的行驶里程为300公里。它可以在任何天气条件下全天候运行,可以满足各种城市清洁需求,如标准道路清洗和清扫、道路边缘清洁、抑尘和 高压水射流。据估计,Robosweeper每天的清洁能力相当于5到8名清洁专业人员,每8小时轮班工作。我们正在与宇通合作制造我们的机器人扫地机,我们正在 与现代汽车合作,推动机器人扫地机采用氢燃料电池。
2024年4月,我们推出了 我们的第二款和更小的机器人扫地机器人模型WeRide和S1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功。产品推出后不久,WeRide-S1机器人扫地机的订单就达到了数百万美元,显示出市场的强劲反响。 WeRide-S1是世界上第一款L4级自主环卫设备,专为开放道路设计,能够覆盖所有场景。配备了我们先进的自动驾驶系统,WeRide-S1具有 360度感知和领先的控制能力,使其能够在有效清洁各种路面的同时,平稳地绕过障碍物。它可以在12万平方米的面积上运行 一次收费,并提供自动垃圾倾倒和自助式停车功能。这些功能是对传统卫生方法的补充,确保彻底、无盲点清洁作业。我们将继续扩大在大陆的足迹,中国,并将我们的机器人扫地机引入海外。
ADAS解决方案
利用我们为其构建的全栈算法、多传感器融合技术、基础架构、工具链和数据 我们的L4级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多年来一直处于有利地位,能够开发尖端的ADAS解决方案,使乘用车具备先进的自动驾驶功能。
我们正在与博世合作提供ADAS解决方案,涵盖城市和骇维金属加工等应用场景。我们,作为一个 二级供应商,提供最先进的ADAS技术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而博世在供应链、质量控制、严格的工业设计、验证和确认能力以及广泛的OEM方面做出了贡献 客户端网络。我们的技术可确保覆盖全天候操作条件、面向未来和可扩展的架构,以及系统级安全设计。以我们的优势为基础 凭借我们的L4专业技术和强大的基础设施工具链,我们相信我们的ADAS解决方案在骇维金属加工、城市和停车使用案例中的表现优于同行。这些解决方案通过我们先进的 全栈深度学习算法,并由QNX安全操作系统和多个行业认证(如ISO/SAE 21434、ISO 26262和ASPICE CL2)支持,确保顶级质量保证,自动评分设计和功能安全。2024年3月,仅开发了18个月,博世和我们的公司就成功地开始了批量生产 生产最先进的ADAS解决方案。作为解决方案的一部分,NEP高速导航功能通过OTA(空中下载)更新集成到奇瑞的EXEED Sterra ES车型中。2024年4月,ADAS解决方案开发 博世和我们的公司被整合到另一款奇瑞汽车Sterra ET中,这是一款超智能SUV。我们根据我们提供的服务收取开发费,以及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这取决于实现某些 此合作伙伴关系下的指定里程碑。2024年7月,我们与博世签订了另一项后续合作协议,旨在继续在下一代ADAS解决方案的开发和分销方面进行合作。 同时具有骇维金属加工和城市NOA和/或城市NOA和停车功能。
ADAS解决方案方面的经验将反过来 增强我们的工程能力,丰富我们的数据池,为我们的模型优化提供有价值的反馈,并加快我们的角落案例收集。
我们的核心技术
WeRide One -我们的通用自动驾驶平台
在多年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开发了我们搭乘一趟,一款智能、多才多艺、性价比高且适应性强的 适合城市环境的自动驾驶平台。它采用智能自动驾驶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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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冗余,包括软件、硬件和强大的云基础设施。我们搭乘一趟的自适应和可配置的自动驾驶堆栈包含本地化, 感知、预测、规划和控制模块,代表着自动驾驶技术的重大进步。的体系结构我们搭乘一趟支持硬件模块、软件流水线和模块的灵活组合 适应不同产品的要求。由灵活的我们搭乘一趟智能车型,我们能够有效地提供从L2到L4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
通用系统
我们的自动驾驶系统直接与LiDAR相机融合前冗余设置和仅相机设置一起工作。我们的聪明人 模型能够自适应不同的传感器位置和组合,同时保持一致的性能。因此,我们的产品可以基于相同的软件系统运行。
我们的模块化传感器套件包括GNSS、IMU、激光雷达、雷达、摄像机和定制的传感器板。这间套房,共享90%以上 通过我们产品中的各种组件,确保针对特定车辆类型量身定做的精确传感。同时,快速的迭代设计和我们的商业生产标准确保了高可靠性和高性能。
智能模型
我们搭乘一趟的软件堆栈具有最新的端到端智能模型,用于感知、预测和规划。 与硬编码决策过程不同,我们的智能模型可以在考虑到现实世界中的复杂因素的情况下执行驾驶任务,例如与骑自行车的人、行人和其他重型车辆的竞争性互动 城市交通状况。我们的模型还能够以极高的准确性和覆盖率预测可能的情况,并基于已知信息提供分析结果,包括从周围推断出交通信号灯被遮挡的标志 堵车。
软件
我们的专有算法支持我们搭乘一趟的定位、感知、预测、规划和控制 功能齐全,确保高精度和高效率。
本土化
我们先进的定位技术结合了多传感器融合和3D高清晰度地图,提供精确的实时 本地化。该系统确保了在不同环境中的可靠定位,包括隧道、桥梁和被摩天大楼包围的城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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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觉
我们的双早期融合感知框架集成了LiDAR和视觉路径,以实现冗余和准确性,确保360度 感应覆盖范围。优化的深度学习模型提高了准确性并减少了延迟,可处理包括长尾情况在内的各种场景。
预测
我们的基于深度学习的预测模型学习道路参与者的交互,生成多个可能的轨迹。 经过大量真实世界数据的训练,它促进了平稳的交互,减少了交通拥堵,准确地预测了复杂场景中的行为。
规划
我们的计划算法,基于搜索和优化,利用神经网络和博弈论来模拟人类 驾驶行为。该系统生成并优化轨迹,确保安全、舒适和高效。经过人类驾驶数据的训练,它在处理复杂的交互方面表现出色。
控制
我们精心调整的控制模块确保了车辆的精确机动,将安全和高效的驾驶轨迹转化为 行动。通过车辆专用校准,控制系统在不同的车辆底盘上表现出稳定性和适应性。
玛丽安娜--WeRide中间件
我们的专有中间件Mariana确保了一致的算法输出和演化。它构建在Linux内核上,具有以下特点 一种去中心化、分布式设计,消除了对中心节点的依赖。Mariana支持多机器平台,提高了安全冗余,并包括用于全面数据管理的统一日志记录框架。
硬体
我们的算法得到了创新硬件的支持,包括集成的车载计算单元和模块化传感器套件。
集成车载计算单元
我们的车载计算单元采用异类架构,具有专门的传感器数据协同处理单元,确保 主要单位集中在计算任务上。它被封装在液体冷却、完全密封的单元中,在不同的天气条件下可靠地运行,并有一个冗余单元准备好在需要时激活。
模块化传感器-套房
我们的模块化传感器套件包括GNSS、IMU、激光雷达、雷达、摄像机和定制的传感器板。这间套房,共享90%以上 所有产品中的组件,确保针对每种车辆类型量身定做的精确传感。快速迭代的设计和商业化生产标准确保了高可靠性和高性能。使用我们搭乘一趟,我们始终如一地突破 创新,加速走向全面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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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早期几代传感器套件使用机械旋转LiDART、相机和其他 传感器可以直接安装在车顶或车辆侧面,因此加快了组装和验证过程。
我们释放了乘车传感器套间 3.0 2019年机器人出租车。等 乘车传感器套间 3.0 包括 各种数量的远程LiDART、盲点LiDART、外围中程和远程摄像头,可用于不同的车辆平台。所有这些传感器都可以以亚毫秒的精度同步。长期高点 定义LiDART可以以厘米级分辨率检测200米范围内的小物体。全能摄像头提供360度视野和无缝冗余覆盖检测,以实现最佳安全性。
我们推出了业内第一个 小型 轻量级传感器套件, WeRide 传感器套件4.0,2021年。套房净重15公斤,占地不到0.4米2 车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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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释放了WeRide传感器套件5.02022年6月。集成 强大的性能和尖端的设计,WeRide传感器套件5.0能够以更高的效率和更低的成本安装在不同的车型上。它包括12个摄像头和7个固态激光雷达,构成了6个传感器 布景。与.相比WeRide传感器套件4.0,车顶前部传感器组高度缩短66%,整体重量减轻17%。WeRide传感器套件5.0已经大规模部署。
我们最近推出了完全为汽车级和商业生产做好准备的WeRide传感器套件5.1与兼容 ADAS和L4应用程序。这一最新版本性价比很高,继续体现我们的全方位技术实力,并提供类似的功能。WeRide传感器套件5.1集成了高分辨率 半固态LiDAR、盲点LiDAR和高清摄像头。它采用了与我们现有的所有传感器套件相同的分布式设计理念,向小型化、紧凑型和更好的集成化进一步迈进了一步。
云基础设施
仿真平台
我们的模拟器使用高保真和物理精确的模拟来创建一种安全、可扩展且经济高效的方式 让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为现实世界做好准备。它支持对数字资产(如城市布局、建筑、车辆和红绿灯)、交通场景和环境条件的灵活规范。它有能力 为我们的自动化机队的开发和验证生成广泛的真实世界场景。我们的模拟平台使用半自动众包分流系统,并可通过分布式系统访问。培训 我们的模拟平台上的效率比实际道路测试中的效率高200多倍,提供了明显的成本优势。它由我们专有的分析平台和使用IDE的复杂事件处理计算平台支持。
分析平台
所有道路测试和模拟数据都通过我们的分析平台进行组织。期间会报告新的事件和情景 道路测试及其汇总数据将实时上传到分析平台,我们的工程师可以在几分钟内访问这些数据。我们的工程师能够在单个用户界面中远程查看所有车辆的实时数据。 所有视频、系统日志和原始数据也被编入索引,并为高效的离线搜索做好准备。每周都会标记新数据并将其添加到我们的培训数据集中,并且我们的模型会自动定期使用我们的 云平台。
我们的分析平台包含自动匿名敏感数据的数据屏蔽组件 比如上传到云端数据平台时来自数据可视化的车牌号码和人脸。
云集成开发环境(IDE)
我们的工程师使用我们的开发算法和系统 内部 云IDE是 连接到模拟平台和分析平台。我们的工程师可以登录他们的云帐户访问代码库并编辑代码。与本地开发相比,构建谷仓使代码构建过程更容易、更快。我们 工程师可以轻松运行代码、触发云模拟、可视化结果、深入研究结果并将结果与基于云的IDE的道路测试和其他模拟结果进行比较,并且可以完成整个生命周期的开发 在此IDE中。这极大地简化了复杂自动驾驶系统的工程开发过程,并显着加快了迭代周期。
远程协助平台
我们建立了L4自动驾驶远程协助中心,使我们能够管理和监控大型自动驾驶 远程自动驾驶车队,并在需要时进行干预。我们的远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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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确保可靠的连接,并为我们的多种冗余通信机制和无缝远程交互奠定了基础。这个 内置多载波网络冗余进一步将信号传输延迟降低到100ms以下,使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能够以低延迟运行。我们采用了一种远程提示 该模型允许控制中心在必要时给出“提示”并指导我们的自动车辆的决策,以提高操作安全。
随着监管自动驾驶的监管框架在世界各地不断发展,某些法规 司法管辖区要求或预计会要求远程接触或脱离自动驾驶车辆的手段。因此,我们的远程协助平台也代表着朝着实现无人驾驶操作和 商业化。
展示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
漫游城中村
我们的技术已经在中国的城中村进行了测试和商业验证,这些城中村以前是农村地区,现在已经被 由该国不断发展的城市以及道路条件极其密集和复杂的城市所覆盖。
年,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在广州蜿蜒的市中心实现了安全平稳的巡航 2020年,只有在复杂的自动驾驶算法的支持下才能实现。在没有任何人工干预的情况下,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成功地在城中村拥堵和不可预测的道路环境中导航。 布景。
忍受极端天气
自动驾驶车辆和驾驶员辅助系统发展中最关键的挑战之一是他们的 在雪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表现相对较差。2022年,我们的自动驾驶车队成功完成了在黑河、中国和阿联酋阿布扎比的试验,在外部温度下运行 之间的范围-25°C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还在新加坡、法国、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完成了试运行。
尽管在大雪期间有大量的噪音挑战我们的传感器,而且从 在结冰的路面上,我们的机器人出租车和机器人巴士在黑河的道路测试中能够保持准确和安全的操作。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也经受住了阿布扎比沙质环境和酷热的考验,那里的灰尘和高温 温度有可能导致电子和机械部件发生故障。此外,在新加坡大雨期间,我们的Robobus运行平稳,运转良好,表现出稳定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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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态系统和合作伙伴
我们的生态系统方法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由世界级合作伙伴组成的强大生态系统,这些合作伙伴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的许多合作伙伴 也成为了我们的股东,并投资于我们的未来,表明了他们对我们的技术和推向市场战略和提供进一步的 对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验证。我们相信我们的伙伴关系网络创造了显著和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并使我们在技术能力和商业化努力方面保持领先地位。 自动驾驶技术。
与原始设备制造商和一级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
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层面是我们与世界级OEM和一级供应商的合作伙伴关系,他们在 在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的开发和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合作伙伴关系使我们能够保持对供应链和硬件设计的强大控制,同时保持资产轻量化,并专注于开发和升级我们的 拥有专利的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
我们与OEM合作生产我们的L4自动驾驶 驾驶车辆。通常,在这些合作关系下,我们从OEM合作伙伴那里购买在硬件方面满足我们要求的车辆,然后部署这些专门的自动驾驶车辆,以提供机动性、物流和其他 城市服务或销售给我们的客户,在整合了我们的自动驾驶软硬件(包括传感器套件)和着陆部署服务后,使自动驾驶车辆优化,以提供公共交通 在满足客户特定技术指标和自主功能的特定道路上提供服务。此外,公司还为OEM合作伙伴和一级供应商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研发服务 搭档。另请参阅“--我们的市场营销战略”。我们与OEM合作伙伴和Tier-1供应商合作伙伴按市场条款就这些交易签订不同的合同。
我们与日产的合作伙伴关系
我们目前的机器人出租车车队的一部分是利用我们从日产购买的车辆建造的,日产是一家著名的全球汽车公司 制造商。我们与日产合作,为中国市场研究和开发自动驾驶技术的某些方面。雷诺日产三菱联盟的风险投资基金Alliance Ventures亿.V. 2018年和2021年再次参与我们的几轮融资。
我们与雷诺的合作
雷诺集团,汽车行业和电动汽车技术的领先者,发布了其自动驾驶 战略于2024年5月提出,WeRide是关键合作伙伴。我们正在共同努力,通过推广经过验证的自动驾驶技术,加快在欧洲提升低碳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2024年法国网球公开赛期间 罗兰-加洛斯、雷诺集团和WeRide成功试飞了自动驾驶航天飞机,引起了交通当局和运营商的极大兴趣。这导致了一项合作协议,以加快自动驾驶汽车在 欧洲运输系统,共同的愿景是在不久的将来建立一个强大的市场存在。这一伙伴关系突显了我们在塑造移动性未来方面对合作和创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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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宇通的伙伴关系
宇通是世界上最大的商用车制造商之一,也是我们的投资者之一。我们携手宇通 制造我们的机器人巴士和机器人扫地机。
我们与金龙的合作
厦门金龙客车有限公司,或称金龙,是一家中国领先的专门从事客车开发的制造商, 生产和销售公交车。我们与金龙合作制造我们的机器人巴士。
我们的合作伙伴关系JMC-福特马达
2021年,我们宣布与JMC-福特中国大陆中国商用车行业的关键参与者中国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将生产一款专门制造的L4级自动驾驶机器人,该机器人将带来下一代物流服务。
我们与现代的合作伙伴关系
我们正在与全球领先的原始设备制造商现代汽车合作,推出世界上第一款氢动力汽车 广州自动驾驶汽车试验区,促进可持续机动性,并在包括机器人扫地机在内的各种车辆类别中,为自动驾驶汽车采用氢燃料电池。
我们与博世的合作关系
我们正在与博世合作提供ADAS解决方案,涵盖城市和骇维金属加工等几个应用场景。 根据这一合作关系,我们作为二级供应商,为博世提供研发服务以及关键技术和生态系统支持。博世也在2022年投资了我们,并成为我们的投资者之一。
我们与吉利的合作
我们已与吉利Farizon新能源商用车集团达成框架合作协议,以开发和 支持专门制造的、完全冗余的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以实现可扩展生产。我们预计将于2024年交付我们与吉利共同开发的第一辆L4机器人出租车,准备投入批量生产。
其他生态系统合作伙伴
我们还与其他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开发我们的L4自主技术、产品和服务。
我们与白云出租车集团的合作
我们已经与白云出租车集团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白云出租车集团是中国南部的一家老牌出租车公司,将试验机器人出租车 行动。该合资企业代表着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与白云出租车集团非凡的运营经验的完美结合。机器人出租车之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轻松预订我们一起骑行.
我们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交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
2021年,我们在广州为机器人巴士向公众推出了定期测试和预约服务,我们正在 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交公司合作,有限公司扩大机器人巴士服务的推出范围。2023年12月,我们与广州公交集团第三公交公司合作,有限公司正式推出中国首款 基于商业票价的自主小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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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中通的合作
我们正在与中国市场份额最大的快递服务公司中通合作,为 我们专门制造的L4机器人面包车的商业化。中通是主要的试点客户,将我们的机器人集成到其现有的物流网络中,并部署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用于市内包裹递送。
我们与NVIDIA和其他SoC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我们自2017年以来一直与NVIDIA合作,当时NVIDIA成为我们的早期投资者。自那以后,合作伙伴关系已扩大到 包括采用多种NVIDIA产品,例如基于云的GPU集群和NVIDIA Drive Xavier片上系统 (SoC)。我们计划利用NVIDIA DRIVE或OIN SoC的能力来加快我们自动驾驶汽车的部署和商业化。
我们还与其他半导体晶片供应商合作,以确保有足够的供应来支持我们的运营和计划 扩张。
我们与强生电气的合作关系
自2019年以来,强生电气一直是重要的合作伙伴。我们与强生电气在特定的机电设备方面密切合作 L4级自动驾驶系统,包括感测器清洗和冷却系统的定制。强生电气也投资了我们的前一轮融资。
我们与联想的合作
我们已与联想车载计算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使用NVIDIA Drive Thor平台加速 用于商业应用的自动驾驶。车载自动驾驶领域控制器HPC3.0代表了WeRide和联想之间的开创性合作。这款最先进的控制器拥有汽车级的设计 采用NVIDIA最新的Blackwell架构系统级晶片(SoC)。它是专门为变压器和生成性AI工作负载设计的,提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每单位2,000个TOP的计算能力。HPC3.0将集成到 在我们搭乘一趟,我们高度相容的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平台,用于广泛的以城市为中心的目标用例。这次与联想车载计算的合作,以及NVIDIA的加速计算和人工智慧 专业知识将使我们能够向全球客户提供增强的自动驾驶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我们的主要客户
2022年,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我们的前五大客户。我们将出售我们的机器人计程车 并提供相关和可选的L4级自动驾驶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或(Ii)为这些客户提供ADAS研发服务。
管理购买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以及相关和可选的L4自动驾驶的协定 这些客户的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通常提供以下服务:
• | 付款条件。付款通常是定期的和/或基于某些专案里程碑。 我们通常会在合同执行后开出30%的头期款款发票。如果没有购买运营或技术支持服务,我们通常在合同执行后收取保证金,并收到剩余的购买价 在接受之后。其中一些协定允许客户保留购买价格的一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或保固担保。 |
• | 服务期限。我们通常签约提供L4级自动驾驶操作和技术 提供为期三至八年的支助服务,或直至有关专案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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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付、检验和验收。协定规定了交付时间表。我们的客户是 授予检验权,并可根据预先商定的验收标准接受或拒绝我们的交货。 |
• | 售后服务和保固。我们通常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有限保固,我们提供 标准的售后维修保养服务。 |
• | 违约金及其他损害赔偿。违约金和其他损害赔偿金通常应在迟交的情况下支付 交货或交货失败,以及迟交购置款的。 |
• | 终止。 这些协定通常可以在违反或破产的情况下终止 缔约方。 |
与我们的ADAS研发服务有关的协定包含 以下主要条款如下:
• | 付款条件。付款是以分期付款和项目里程碑为基础的。 |
• | 交付、测试和验收。我们需要满足特定的业绩里程碑和交付 在我们的交付成果被接受之前,安排并通过某些测试。 |
• | 限制。我们在中国市场开发和交付竞争产品的能力受到以下限制 约定的一段时间。 |
• | 保险。我们有义务在专案期间购买和维护某些保险。 |
• | S服务和保固。我们提供有限保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 维护服务。 |
• | 违约金。如果我们未能(I)满足专案要求,应支付违约金 (Ii)认购所需保险,(Iii)提供授权证服务,或(Iv)遵守限制性公约。 |
• | 终止。 如果(I)如果我们违反我们的陈述,则客户可以终止协定, 保固或承诺,(Ii)如果对我们的控制权发生重大影响客户利益的变更,或(Iii)如果我们破产等。 |
另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行业有关的风险--未能继续吸引和留住 管理我们与客户的关系或增加他们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依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竞争
我们面对的是 无论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全球,来自提供自动驾驶技术、产品和服务的自动驾驶公司的竞争。我们还可能面临来自全球汽车OEM和其他全球科技巨头的竞争, 特别是那些正在建立内部自动驾驶开发计划的人。
竞争的主要基础是 获得资金、技术、安全、效率和成本效益的能力。见“行业--全球自动驾驶公司的比较”。我们未来的成功将取决于我们能否保持领先的竞争力 相对于我们现有的和任何新的竞争对手,我们在技术进步方面的地位。
我们相信我们的领头羊和 适当的自动驾驶技术,我们提供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的高度差异化方法,我们与主要生态系统合作伙伴的联盟,我们在大规模商业部署方面的重点和进展 自动驾驶汽车和我们深厚的人才队伍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竞争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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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们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的其他资讯,请参阅 竞争,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著来自当前和未来竞争者的竞争。如果我们不能在竞争对手之前将我们的技术商业化,那么就开发出更好的 技术和产品,或有效竞争,我们可能会失去我们的市场份额或无法获得额外的市场份额,我们的增长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研究与开发
我们相信强大的研发能力是我们最主要的竞争优势。我们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以巩固和保持我们在市场上的行业领先地位。我们打造了一支专注于严谨工程的世界级团队。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有691项研究和 全球拥有开发工程师和1,336名研发数据处理人员。我们的研发活动在多个研发中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大陆中国和新加坡。
我们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432亿元、7.586亿元和10.584亿元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为37,610元人民币万和5.172亿元人民币(7,120美元万),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37,610元和5.172亿元(7,120美元)。
智慧财产权
AS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全球拥有420项已发布专利和611项未决专利申请。我们已颁发的专利和专利申请涵盖了我们的算法、嵌入式软体以及广泛的系统级和元件级方面 自主技术,我们打算继续就我们的知识产权提交更多的专利申请。
我们的专利包括以下内容:
• | 知觉 |
• | 规划与控制 |
• | 地图和本地化 |
• | 硬体 |
• | 数据 |
我们在自动驾驶行业保持创新前沿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能力 获取、维护和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与我们的技术相关的其他专有权利,并成功地针对第三方行使这些权利。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依赖于知识产权的组合 权利,如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包括专有技术)、除了内部政策、员工和第三方保密协定外,知识产权许可证 和其他合同权利。具体地说,我们签订了保密协定保密与我们的员工、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各方达成协定,以保护我们的 专有权。我们还制定内部政策和程式,并采用加密和数据安全措施来提供额外的保障。尽管如此,但不能保证我们的努力一定会成功。连 如果我们的努力取得成功,我们可能会在捍卫我们的权利方面付出巨大代价。
对我们来说同样重要的是 在不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下运营。有时,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提起诉讼,指控我们侵犯了他们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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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的全面讨论是 在“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商业和工业有关的风险--我们可能无法充分确立、维护、保护和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或防止其他权利”的章节中提供 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这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并使我们受到第三方提起的诉讼,“”风险因素-与我们的 商业和工业-我们可能无法充分建立、维护、保护和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或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技术和知识产权, 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还会使我们受到第三方提起的诉讼,“”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除了专利技术外,我们还依赖我们的 未获专利的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工艺和他们的技术诀窍,“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使用开源软体,这可能会造成 我们的专有技术、产品和服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的特别风险“,以及”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受到知识产权的约束 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
我们的人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全球拥有2227名员工,其中2027名从事研发和 相关的技术和工程职能。员工人数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718人增加,主要是因为研发数据处理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我们雇佣了这些研发数据 加工人员,以便为客户提供加工服务,更好地迎合客户的业务需求,以及方便我们自己的研发。
功能 |
员工人数减少。 | 百分比(%) | ||||||
研发工程师 |
691 | 31.0 | % | |||||
研发数据处理人员 |
1,336 | 60.0 | % | |||||
销售和营销 |
53 | 2.4 | % | |||||
操作 |
53 | 2.4 | % | |||||
一般管理和行政 |
94 | 4.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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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 |
2,227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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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在内地有2,0名员工中国和163名员工 在大陆以外的中国。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2227名员工包括约330名临时员工(实习生)。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吸引、激励、培训和留住合格员工的能力。我们相信我们会提供我们的 员工薪酬方案具有竞争力,以及鼓励创新和创造的环境。因此,我们在吸引和留住合格员工方面总体上是成功的。我们的员工在北京成立了工会。 中国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和法规。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经历过任何劳工罢工,我们认为我们与员工的关系很好。
根据内地法规的要求,中国,我们参加了由中国组织的各种职工社会保障计划 市级和省级政府我们在中国的主要员工,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偶尔为员工福利计划缴费。我们在中国的主要员工 按薪津、花红和 此类员工的一定津贴,最高金额由中国大陆地方政府规定。
我们进入 与我们的员工签订标准雇佣协议。我们还遵守标准保密规定, 竞业禁止 根据共同市场惯例与我们的员工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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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和治理
我们致力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创造积极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 我们实施了关于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CSR)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倡议,使社会和环境影响成为我们许多商业决策的核心因素。我们承诺 与行业利益相关者以及国内和国际组织密切合作,支持更广泛的行业范围的CSR和ESG实践,探索我们技术的多维使用案例,为传统行业提供动力 利用我们的能力,促进我们社会的长期可持续性。
我们的自主性安全优势 驾驶车辆是最重要的。我们相信,我们的自主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乘客和周围环境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体验。它通过显著降低事故风险来做到这一点, 尤其是那些与人为错误有关的交通事故,人为错误导致了90%的交通事故。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在经过四年的商业运营后,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尚未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开阔的道路。
我们致力于脱碳,建设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未来。一核 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的好处是优化了车辆控制和机动,进而提高了能源效率。L4级自动驾驶系统能够将每100公里的能耗降低15%以上,这是因为 自动换道加减速和制动功能。在2022年进行的为期四个月的公开道路试验期间,我们的机器人扫地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传统的街道清洁车。我们致力于进一步推进我们的技术,以便更好地管理全球客运和货运的环境足迹。我们还在与现代等合作伙伴合作, 促进可持续机动性和清洁能源的采用。
我们值得信赖的车辆在需要的时候带来了希望。 为了证明我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承诺以及我们的自动驾驶技术能够带来的社会效益,我们加入了抗击冠状病毒传播的斗争,并推出了我们的自动驾驶车队。 帮助被隔离的社区。2021年5月,广州各区被紧急封锁。急需医疗用品和必需品,但由于以下原因,无法通过传统的载人运输进行运送 人与人之间感染的风险。我们紧急建立了物资收集点,并派出了机器人计程车和机器人巴士来完成这项任务。在20天的时间里,我们的自动驾驶汽车完成了500多辆 托运了20,000多件物品,包括100多吨食品、药品、婴儿配方奶粉、学习材料等,交到了被隔离家庭手中。
设施
我们的公司 总部都设在广州,中国。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的总部总面积约为6700平方米,涵盖了企业管理、研发和生产的需要。在……里面 除了我们的总部,我们还在大陆中国和世界其他地方租用了办公室。我们相信现有的设施大致上足以应付目前的需要,但我们预计会在有需要时寻求更多地方以容纳 未来的增长。
我们在美国的业务
被加州自动驾驶的前瞻性和创新友好型环境所吸引,Tony徐瀚博士 Li博士创立了威瑞德,并在加利福尼亚州开始了我们的业务。我们在美国的业务包括研发和道路测试。美国过去不是,将来也不会是我们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目前,我们 考虑到我们在美国的测试活动并不重要,因为测试车辆的数量和测试里程数都不到我们整个测试活动的2%。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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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测试活动包括15辆自动驾驶汽车,仅限于旧金山湾区和拉斯维加斯。我们在美国的测试严格遵守 加州和内华达州的自动驾驶汽车法规,并在加州和内华达州的机动车管理局的监督下完成。我们所有的测试车辆和测试司机都在加利福尼亚州或内华达州的机动车管理局注册。我们已经获得了许可证 由加州机动车管理局发布,允许我们在加州圣约瑟的公共道路上测试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车上没有任何人类司机。我们于2024年8月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了许可证,允许我们在测试中搭载乘客 车辆。我们不允许向普通公众提供乘车服务,也不能根据本许可证收取任何费用。我们还获得了内华达州车管所颁发的许可证,用于我们在那里的测试车辆。我们将在他们之前及时续签这些许可证 过期。
数据隐私和安全
我们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处理各种类型的数据。本地化,感知,预测, 我们自动驾驶车辆上的规划和控制模块在运行中和道路测试期间收集并生成某些类型的数据,如投行观点和建筑图像。通过我们的测试收集的数据类型 车辆仅用于并限于实现安全运行、培训和完善我们的自动驾驶系统所需的范围。这些数据是按照适用法律收集和处理的,并且 在所有实质性方面的规定。我们还与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测绘许可证的服务提供商合作。在合作下,服务提供商为我们提供高画质地图服务 补充我们感测器的视觉效果。
我们致力于保护个人资讯和隐私。的运作 我们的机器人计程车服务通过威瑞德 去涉及收集和处理乘客的联系资讯和提供服务所需的其他资讯,以及某些基本个人资讯 我们的安全司机的资讯。的隐私政策我们一起骑行概述正在收集哪些个人资讯以及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它还描述了我们的使用做法以及隐私如何在我们的平台上发挥作用。 我们特别为用户提供我们一起骑行在收集或处理他们的任何个人资讯之前,必须事先通知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在提取车外交通参与者的个人资讯后,如车牌号或人脸 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上的感测器套件打开后,它在离开车辆之前会自动脱敏,然后包含相关个人资讯的原始视频剪辑将被删除。我们还执行了严格的 数据控制系统,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以符合安全、隐私和合规要求的方式查看和检索这些视频剪辑。所有数据都在本地存储和处理。我们不从事任何 个人资讯、重要数据或地理资讯数据的跨境转移。
我们还投资了 发展严谨的资讯保全制度和管治架构,以及落实界定管理资讯保全的角色和责任的程式。*我们的资讯保全和合规工作由 资讯安全督导委员会,并得到负责监督资讯安全管理的资讯安全监督委员会和负责设计资讯安全的资讯安全规划委员会的支持 战略和规划。我们还成立了资讯安全执行委员会,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有关资讯安全管理的程式。我们还指定了 负责网路安全、数据安全和隐私的具体人员。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个全面的 系统来规范我们的数据处理活动。这些程式和政策指导我们的资讯安全和合规倡议的战略,规定了分层的数据分类和管理系统,明确了管理 数据安全和合规要求适用于整个数据处理周期以及网路安全和资讯系统安全,对相关人员进行强制培训,并规定数据安全和合规风险评估和审计程式。 我们还建立了资讯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我们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我们的内部规则、政策和协议,以保护我们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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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利用各种技术解决方案来增强资讯安全 并检测风险和漏洞,包括:
• | 数据传输。我们使用HTTPS并采用认证要求来启用加密 在生产环境中传输数据。我们的云服务提供商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并定期提供安全更新和补丁。 |
• | 数据存储。我们的数据存储在数据中心。我们在以下位置使用数据加密技术 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保护存储和媒体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或处理。脱机档案只能通过特定的软体和硬体系统访问。 |
• | 数据访问。我们实施了严格的数据访问控制系统,以确保只有授权的 人员可以以符合安全、隐私和合规性要求的方式从我们的数据存储库中查看和检索数据。我们的员工被授予履行其工作职责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访问许可权 并要求通过严格的授权和认证程式进行数据访问。 |
• | 备份和恢复。数据存储在多个站点中,以便在发生灾难时提供冗余 罢工。在我们的任何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时,备份站点可帮助确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机或根本不停机,因此我们能够立即采用数据恢复计划。 |
• | 资讯安全程式和系统。我们有一个漏洞管理系统, 能够报告和纠正安全漏洞。制定了应急回应计划,以处理数据泄露或其他安全事件。 |
• | 防止数据泄露。我们采用了数据加密、数据防泄漏和 我们的办公设备、网路和电信设备的监控和其他常见安全措施。我们还在研发工程师的电脑上启用了定制的数据泄露预防软体和安全策略,以 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传输数据。 |
保险
我们维持雇主责任保险、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和商业一般责任保险。我们 考虑到我们的保险范围是足够的,因为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保险单,并且符合我们行业的常见商业惯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我们提供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我们大陆员工的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国。我们还购买了额外的商业保险,以增加员工的保险覆盖面。
我们为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提供承运人责任和第三方责任的保险。 我们还为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及其各自设备的损失和损坏购买了保险。
我们还试图通过对我们的自动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测试来降低责任和索赔的风险 并在产品设计中加入安全功能。为了提高我们产品和运营的安全水准,我们还将建立一个远端辅助中心,使我们能够管理和监控我们的自动驾驶车队在运营中, 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与大陆的行业惯例一致,中国,我们这样做 不是为了维持业务中断保险,关键人物--保险 或涵盖我们财产、设施或技术基础设施损坏的保险单。任何未保险的事件 业务中断、自然灾害、责任、索赔或我们未保险的设备、设施或财产的损失或重大损坏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运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风险 与我们的业务相关-我们的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会让我们面临巨大的成本和业务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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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我们目前不是任何重大法律或行政诉讼的一方。我们时不时地参与行动, 与我们业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和其他诉讼,包括因合同纠纷、竞争、智慧财产权问题和雇佣相关问题而产生的索赔、诉讼和其他诉讼。无论结果如何、诉讼或任何其他法律 或行政诉讼,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的资源(包括我们管理层的时间和注意力)的巨额成本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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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分概述了影响中国大陆和其他地方的最重要的规章制度 我们的业务活动以及我们的股东从我们那里获得股息和其他分配的权利。
内地规章制度中国
与公司有关的规例
所有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均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public of China,这是 最后修订于2023年12月29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个《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公司结构和公司管理,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哪里 外商投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条例草案的主要修订《公司法》涉及加强控股股东、董事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以及 规定,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按照公司章程由股东(S)足额缴纳。然而,在7月之前成立的中国国内企业 1、2024年有三年的宽限期来调整。中国境内企业未在宽限期内调整的,可责令改正或处以罚款。
关于外商投资的规定
境外投资者在内地中国的投资活动主要受(一)行业目录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或《鼓励目录》,(Ii)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或负面清单,每一项都已公布,并由 商务部,或商务部,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发改委,以及(Iii)《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Republic of China或者是外商投资法, 它被采纳为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各自的实施细则和附属条例。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目录》和《负面清单》列出了外商投资内地中国的基本框架, 根据允许外商参与的程度和要求的条件,将企业分为三类,即“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投资。
2022年10月26日,商务部、发改委发布鼓舞人心的行业目录 外商投资(2022年版),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以前的鼓舞人心的目录。2024年9月6日,商务部、发改委发布准入特别管理办法 外商投资(2024年版),或称2024年负面清单,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负面清单。任何未列入2024年负面清单的行业,包括自动驾驶,都是 被允许的行业,一般对外国投资开放,除非受到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的明确禁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不从事任何被禁止或限制为 2024年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法》
为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法的适用范围,特制定外商投资法对外开放的 中国经济,大力促进外商投资,维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任何外国投资者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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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投资中国,包括:(一)在内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或单独在内地设立中国;(二)取得 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股权、地产股或其他类似权益;(3)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内地投资新专案;(4)投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外国投资有权获得预录入国民待遇,并受负面清单约束。这个预录入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不低于国内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这个 国家对特定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实行特别管理程式,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投资领域,并应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在投资任何受限制的领域之前,应列入负面清单。
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利以及 外国投资者在内地中国境内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同样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国家保证外商投资企业 能够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除特别规定外,国家不得征收外商投资 情况。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征收或者征收。征收征用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及时合理补偿 给你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税务、会计、外汇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的 外商独资企业法关于人民的’新中国,连同 《人民法》’S Republic of China谈中外合资企业 和 《人民法》’S、Republic of China谈中外合作经营已于年废除 2020年1月1日。自那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安排、结构和活动一直由《人民公司法》’新中国 和 《合伙企业法》 人民’新中国。外商投资法施行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五年内,可以保留原有的经营组织形式 法律。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条例》 外国 《投资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依法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一视同仁。根据《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如果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在2025年1月1日前仍未按照外商投资法改变其原有的经营组织形式,相关市场监管机构 各部门将停止处理与该企业有关的任何登记,并可公布有关其不遵守与外商投资法接轨。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申报办法 资讯,或外商投资资讯措施,于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备案暂行管理办法 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和全国企业信用资讯公示提交与其投资有关的资讯 根据《外商投资资讯管理办法》,SAMR通过提交初始设立报告、变更报告、终止报告和年度报告,建立了这一制度。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未能 提交所需资料或未按主管部门指示改正或重新报送的,可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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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投资有关的安全审查
2020年12月19日,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涉外人员安全审查的若干措施 投资于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规定了对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的规定,包括审查的投资类型以及审查的范围和程式。《办公室》 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共同牵头的工作机制办公室已在发改委下设,负责与外商投资有关的例行安全审查工作。外国投资者或其他相关方应主动申报 在进行此类交易之前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提供与其拟议的外国投资交易有关的资讯,条件是:(1)交易涉及国防和安全相关部门,如与武器和武器有关的部门 工业,或在军事设施或国防相关工业设施附近的地理位置;或(2)涉及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部门,如关键农产品、关键能源 和资源,关键设备制造,关键基础设施,关键运输服务,关键文化产品和服务,关键资讯技术和互联网产品和服务,关键金融服务 关键技术;(B)这将导致外国投资者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被视为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权”:(一)外国投资者持有50%或 更多的企业股权,(2)即使其持有的股权低于50%,但由于其投票权,在董事会或股东层面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或 (三)是否能够以其他方式对企业的经营决策、人力资源、财务和技术产生重大影响。虽然我们没有,也没有受到安全审查的要求,但我们可能会在 未来寻求潜在的战略性收购,可能需要我们遵守上述规则的要求。
有关以下事宜的规例 向增值电信服务进军
增值电信领域的外资投资
外商直接投资内地电信企业中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促进法》监管。《管理性规定》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或FITE条例,由国务院于2001年12月11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2年3月29日。FITE条例规定,外商投资的 在中国的电信企业,或FITE,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根据FITE规则并根据与WTO有关的问题协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外商投资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最多可持有其最终股权的50% FITE。外商投资企业向市场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后,应当向工业和资讯化部(工信部)申领电信业务许可证。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当局在批准这类批准时保留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此外,一家外国公司投资于电商业务作为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种,已经被允许 持有FITE高达100%的股权,基于工业和资讯化部关于取消网上数据处理和交易中境外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的通知 正在处理中 (操作 电商) 业务2015年6月19日发布,现行有效电信服务目录,或电信目录。
2006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MII)(工信部的前身) 颁布了 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外国投资增值电信服务管理的通知, 或《MII通知》,其中重申了FITE的某些要求 规范和加强信息产业部的管理权威。根据《信息产业部通知》,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大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应设立FITA,并申请 相关电信业务许可证。此外,禁止持有提供增值电信服务许可证的境内公司向外国投资者租赁、转让或出售许可证 向外国投资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援助,包括提供资源、场地或设施,以允许后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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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增值电信业违法中国。用于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商标和域名必须由 许可证持有人或其股东。资讯产业部通知还要求,每个增值电信服务牌照持有者必须为其批准的业务运营提供适当的设施,并在 其营业执照所涵盖的业务区域。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持有人应当落实网路和资讯安全保护措施,建立资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设立 处理与网路和资讯安全有关的紧急情况的程式,并指定与资讯安全有关的责任和分配责任。
《电讯规例》
的 人民电信条例’新中国,或电信条例, 2000年9月25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6年2月6日,是管理电信服务的主要法律,并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电信服务的总体框架 公司。《电信条例》要求电信服务提供商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运营许可证。《电信条例》区分了基本电信服务和增值服务 电信服务。根据资讯产业部2003年2月21日发布、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最近一次修订的《电信目录》,《互联网资讯服务》和《在线数据处理和 交易处理“被确定为增值电信服务。
2017年7月3日,工信部 发布了修订后的电信业务许可管理办法,或2017年9月1日起生效的《电信许可办法》,以补充《电信条例》。电信牌照 办法要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取得工信部或省级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的术语 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五年,实行年检。
根据《关于互联网的管理办法 资讯服务,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1年1月8日,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网上提供资讯的服务 用户,并可归类为“商业互联网资讯服务”和“非商业性互联网资讯服务。互联网内容提供的商业运营商 服务提供互联网资讯服务必须从有关电信主管部门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不需要ICP许可证 运营商将只提供互联网上的资讯非商业性 基础
《移动互联网应用管理条例》
我们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提供在线叫车服务WeRide Go应用程式,我们拥有并运营的移动应用程式 附属公司。因此,我们可能在移动互联网应用方面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
2016年6月28日, 中国食典委颁布移动互联网应用资讯服务管理规定,或《移动应用管理规定》,随后于2022年6月14日修订,并于8月1日起施行, 2022年根据《移动应用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是指运行在移动智慧设备上提供资讯服务的应用。“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商”是指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所有者 或者是移动互联网应用的运营商。根据《移动应用管理规定》,提供资讯发布服务、即时通讯服务或其他服务的移动互联网APP提供商必须核实 用户的手机号、身分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身分资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式提供商应当遵循合法、合法、必要、良好的原则处理个人资讯 信仰,有明确和合理的目的,披露与处理个人资讯有关的协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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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必要个人资讯的范围,规范个人资讯处理活动,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个人资讯安全, 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用户同意处理个人资讯,或以用户不同意提供不必要的个人资讯为由拒绝向用户提供基本功能服务。
2016年12月16日,工信部颁布《石油化工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安装前和移动智慧型终端机应用程式的分发,或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对 移动应用程式,并要求行动电话制造商和互联网资讯服务提供商必须确保移动应用程式及其辅助资源档案、配置档案和用户数据可以通过 使用方便,除非是基本功能软体。基本功能软体是指支持移动智慧设备的硬体和作业系统的标准功能的软体。
与自动驾驶车辆有关的规例
工信部、公安部和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规范的通知 车辆(试行)2018年4月3日,或2018年5月1日起生效的《道路测试通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的主要规定。根据《 《道路测试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对自动驾驶车辆进行道路测试,必须为每辆被测试车辆申请并取得道路测试证书和临时号牌。要获得这些必需的资格 申请实体必须满足道路测试通告中提出的适用要求,并在测试过程中遵守适用的规则和条件。
2021年7月27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发布关于制定《道路检测管理规范》的通知 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试行),或《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通知》,取代了《道路测试通知》。根据道路测试和示范 《申请通知》规定,道路测试主体是指申请、组织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道路测试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要求:(一)必须是在内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二)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能力,如从事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的能力 (三)有足够的民事赔偿能力,支付因道路试验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Iv)必须有一套规则来评估自动驾驶功能的测试;。(V)必须有能力对测试车辆进行即时和远端监控;。(Vi)必须有记录、分析和 道路测试期间的重播事件;(Vii)必须具有维护测试车辆和远端监控平台的网路安全的能力;(Viii)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矩。在进行道路测试之前,道路测试对象应确保测试车辆(I)已在测试区(场地)等特定地点进行了充分的现场测试,(Ii)符合适用的国家和 (三)符合路测条件的行业标准和规范、省、市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检测要求以及路测对象的评价规则。 路测对象接到主管部门的确认后,应当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测试车辆临时车牌。一旦临时车牌过期, 道路测试对象可通过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测试车辆安全自我声明的方式申请新的临时车牌。几个地府,比如深圳,武汉, 广州、郑州、南京、琼恩海、无锡、大连、秀克州、鄂尔多斯、青岛和北京等地还颁布或实施了地方性法规,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测试。
2023年11月17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 发布了关于试点实施智慧互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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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道,并于同日起生效。本通知适用于(一)配备自动驾驶的智慧互联汽车产品准入试点 驾驶功能;(2)已获得接入的智慧互联车辆,在限制区域内进行道路通行试点。要开展产品准入试点,申请人必须首先获得工信部和公安部的确认。 它们还必须通过由省级当局和车辆运行所在的市政府部门监督的测试和安全评估。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向工信部提交产品准入申请。此外,申请人 必须为车辆购买保险并完成登记程式。
2023年11月21日,交通部发布了 自动驾驶车辆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并于同日起生效。这些服务指南规范了自动驾驶车辆的使用,以从事各种类型的工作 对不同道路上的运输作业进行了比较,并具体说明了在不同的运输作业中使用自动驾驶车辆的具体场景和条件。根据服务指南,自治 驾驶运输经营者必须进行登记,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并符合某些业务的特定保险要求。经营者需要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包括车辆 登记,获取必要的档案,提供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并满足某些作业的特定安全技术标准。自动驾驶车辆需要配备适当的安全和 保全人员。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自动驾驶车辆运输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并要求运营商对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进行整改。操作员必须向 发现自动驾驶车辆存在的技术缺陷、隐患和问题的,由主管部门负责。
与以下事项有关的规例 城市固体废物服务
1993年8月10日,建设部(即建设部的前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最近于2015年5月4日进行了修订。根据城市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商业性清洁、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商业性清洁、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目前,我们的WFOE和它的两个 子公司持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洁、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关于网约车的相关规定 服务
2014年7月9日,交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利用手机软体开发网路打车服务,其中包括:(I)要求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通过移动提供的基于移动的在线打车服务的市场监管 手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二)鼓励移动网约车服务提供商发挥优势,加强订单管理,优化订单调度规则, 提高服务水准,参与计程车服务管理资讯平台的建立和技术改造;(3)要求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和 完善计程车服务管理资讯系统。
2016年7月27日,交通部、工信部、公安部、公安部 商务部、商务部、食典委联合发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近一次修订并于2022年11月30日生效,以规范该业务 开展网约车服务活动,确保乘客运营安全。网约车服务平台公司开展网约车服务前,应当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并在注册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完成互联网资讯服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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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提供在线叫车服务我们一起骑行 APP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已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完成互联网资讯服务适用备案。
2014年9月30日,交通部颁布了邮轮计程车经营管理规定 服务,或邮轮计程车管理规定,最近在2021年8月11日进行了修订。《邮轮计程车管理规定》规定:(一)《邮轮计程车网约车服务》是指 在乘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电信或者互联网提供巡游计程车经营服务;(二)提供巡游网路计程车服务的平台应当提供全天候按照乘客的要求提供服务和调度计程车;及(3)巡航的计程车司机应到达该地点和时间 按照乘客的要求,及时与网约车服务商或乘客沟通,当乘客未按时出现在约定位置时,向线上提供确认 当乘客上车时,计程车服务提供商。《邮轮计程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邮轮网约车服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地点开展,以便 建立健全网约车服务管理体系。巡游计程车经营者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或接入网络打车服务平台,提供网路打车服务 服务。
2021年9月7日,交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维护交易会的通知 竞争市场秩序与促进网约车行业合规,其中要求交通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执法,包括严格规范其执法努力,并 综合运用手段打击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提供访问的在线叫车平台不合规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依法查处 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相一致,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交通部。
对 2016年11月28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临时 广州市网约车服务管理办法,或《广州市网约车办法》,于同日起施行,并于2019年11月14日修订。广州市网约车管理办法 规范网约车活动,对广州市网约车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依据《广州市网约车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应当取得相应的 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办理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与其平台相连的司机订立劳动合同或协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关测绘服务的规例
1992年12月28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人民测绘法》Republic of China, 或最后一次修改于2017年4月27日并于2017年7月1日生效的《测绘法》。根据《测绘法》的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符合具体规定 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所需的测绘资质证书。未取得相关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剥夺违法所得和测绘工作产品。此外,对该单位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一倍以上的罚款。 测绘活动。情节严重的,没收测绘工具。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合作从事测绘活动的外国单位或者个人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外国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工作产品和工具。此外,外国单位或个人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外籍单位或者个人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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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开该国或被驱逐出境。构成犯罪的,依照下列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法律。
根据《《测量资质证书管理办法》,最近一次 由人民自然资源部修订的Republic of China,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以及其他领海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 由中国管辖,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在其测绘资质许可的专业类别和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证书。测绘资质证书的专业类别包括互联网地图服务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的通知 国家测绘总局发布地理资讯2011年12月23日,没有测绘资质的任何单位都不能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有关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证书。根据地图审查管理规定MNR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9年7月24日,企业必须首先申请批准 (1)任何地图或地图所附任何产品的出版、展示、制作、张贴、进口或出口; (Ii)重新出版, 重新显示, 翻拍, 转载, 重新导入 或 转口任何地图,或任何附连于地图的产品,而该地图的内容在初步批准后已予更改;及 中国以外的任何地图或任何附有地图的产品。互联网地图营运者须每半年向有关监管当局提交与其地图有关的任何内容更新,并重新申请重新批准该地图。 当两年现有批准的有效期届满。
根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慧互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资讯安全的通知公安部于2022年8月25日发布, 智慧互联汽车正在配备卫星导航定位接收模块、惯性测量单元、摄像头、雷射雷达等感测器,其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地理资讯的活动 在营运、服务和道路测试期间,车辆和周围道路设施的空间座标、图像、点云和属性资讯等资讯数据将被视为 测绘法。此外,需要从事地理资讯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车辆制造商、服务提供商或智慧驾驶软体提供商应获得 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或者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应的测绘活动的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应的测绘活动,受委托机构应当 从事地理资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等业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地理资讯服务和支持。
2024年7月26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 与智慧互联汽车相关的测绘和地理资讯安全,强调了各种相关事项,包括要求在年开展与智慧互联汽车相关的测绘活动 依法加强涉及智慧互联汽车的测绘活动管理,严格保密敏感地理资讯数据管理,严格电子导航审查 落实地理资讯数据存储和跨境转移要求,加强地理资讯安全监管,鼓励探索地理资讯安全应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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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网路安全和数据安全的规定
《关于保护网路安全的决定》由常委会于2000年12月28日制定,并于 2009年8月27日,除其他外,规定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下列活动,如果根据中国法律构成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1)侵入电脑或战略网路系统 重要;(2)故意发明和传播破坏性程式,如电脑病毒,以攻击电脑系统和通信网络,并破坏电脑系统和通信网络;(3)违反 国家规定或者擅自停止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四)传播政治破坏性资讯或者泄露国家秘密;(五)传播虚假商业资讯; (六)侵犯知识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路安全法 关于中国,或者2016年11月7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网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网路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 通过履行网路安全义务,制定网路安全应急预案,向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提供技术援助和支持,维护网路安全。没有遵从该等规定 法律、法规可以对网路服务提供者处以罚款、停业、关闭网站、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但不限于刑事责任。 《网路安全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网路建设、运营、维护、使用和网路安全监督管理。由于…的运作WeRide Go应用程式,遥控器 驾驶舱管理系统和自动驾驶车辆运营管理平台,我们可以被视为网路服务提供商,并遵守上述规定。2022年9月12日,CAC发布关于…的决定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路安全法>(征求意见稿)对《网路安全法》规定的某些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它建议提高对严重违反安全保护的最高罚款 网路安全法规定的网路运营、网路资讯、关键资讯基础设施和个人资讯的义务为人民币5000元万或公司上一年营业额的5%。向公众开放的时间 评论于2022年9月29日结束,草案何时颁布尚无时间表。
在发布之后 关于《网路安全法》,2017年5月2日,CAC发布了网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后来被替换为网路安全回顾 措施。网路安全回顾 《办法》由民航委等有关部门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21年12月28日(修订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网路安全审查措施》确立 网路产品和服务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框架和原则。根据网路安全审查措施,除了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网路产品或服务外, 对于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任何“网路平台运营商”,任何控制100多万用户个人资讯、寻求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网路平台运营商”,也应接受网路安全审查。 如果政府当局认为网路平台运营商的网路产品或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政府当局可以对该运营商发起网路安全审查。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关键资讯保护条例》 基础设施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据此定义,关键资讯基础设施是指涉及重要行业和行业的关键网路设施和资讯系统 公共通信和资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政府数位服务、与国防工业有关的科学技术等部门,以及 如果因故障而遭受或造成任何损害,或者发生与此相关的数据泄露,可能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公民的生计或公共利益。根据本规例,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条例中提出的几个因素制定识别关键资讯基础设施的规则,并进一步识别关键资讯 相关行业的基础设施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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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规则。如果任何运营商被确定为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商,有关当局也应通知该运营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 未被任何政府当局告知为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商。
6月10日, 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Republic of China,《人民数据安全法》或者是2021年9月1日生效的《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规定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义务 开展数据相关活动的实体和个人。《数据安全法》还根据数据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引入了数据分类和分级保护制度,如 以及此类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或非法获取或使用将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程度。适当的 需要对每一类数据采取保护级别的措施。例如,重要数据处理者应指定人员和负责数据安全的管理机构,对以下各项进行风险评估 委员会将继续开展其数据处理活动,并向主管当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此外,《数据安全法》规定了适用于影响或可能影响的数据处理活动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式 并对某些数据的出口施加限制。
根据关于以下事项的若干规定 车辆数据安全管理(试行)2021年8月16日,由CAC、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发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车辆数据处理 加工商必须遵守某些基本原则,如合法性和适当性,并且必须以与车辆的设计、制造、销售、使用、操作或维护直接相关的方式进行。在那里处理任何 使用互联网或任何其他资讯网络进行车辆数据的,应实施分级网路安全保护方案,加强对车辆数据的保护,并履行与数据安全有关的义务 根据适用的法律解除。
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保障安全的措施 对跨境数据传输的评估,或于2022年9月1日生效的《安全评估措施》。安全评估办法》对收集的重要数据和个人资讯的安全评估进行了规范 并在中国内地境内产生,在运营期间由数据处理机转移到海外。根据《安全评估措施》,数据处理者根据下列任何一项将数据转移到海外 (一)数据处理者将重要数据转移到境外;(二)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者转移个人 (3)处理100多万人的个人资讯的数据处理机将个人资讯转移到海外;(4)自上一年1月1日起, 累计转移境外个人资讯10万人以上,或者敏感个人资讯1万人以上,或者(五)出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为 CAC要求的。数据处理者在申请对外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前,应对数据传输涉及的风险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事项:(I)拟议的海外数据传输的目的、范围和方法以及外国接收者处理此类数据的目的、范围和方法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Ii)外国接收者处理此类数据的规模、范围、类型和敏感性 对外数据转移,以及拟议的对外数据转移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风险;(Iii)职责和义务 外国接收者承担了什么,以及外国接收者履行该等职责和义务并保证拟议的对外数据传输的安全所需的组织和技术能力及措施; 在拟议的对外数据传输期间和之后,相关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丢失、转移、非法获取或非法使用的风险,以及是否有适当的渠道来保障和 个人资讯利益;(V)与数据安全保护有关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已在相关合同或将与外国机构缔结的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档案中充分阐明 接收方;以及(Vi)可能影响拟议的出站数据传输安全性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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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工信部发布管理办法 工业和资讯化领域数据安全(试行),或工信部数据安全措施,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工信部《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现场数据处理员 工业和资讯技术部门在收集数据时应遵循合法和适当的原则。在数据收集过程中,数据处理者应采取相应的和适当的安全措施 相关数据。
2024年3月22日,CAC发布了关于促进和规范人民币跨境流动的规定 数据,或新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定,于同一天生效。新的跨境数据流动条款规定,如果与安全评估措施 和 措施 为个人资讯跨境转移的标准合同,以新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定为准。新的跨境数据流动条款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某些义务 豁免跨境数据转移,除其他外,包括通过跨境数据转移的安全评估,订立跨境转移个人资讯的标准合同或通过个人 资讯保护认证。
2024年5月24日,工信部发布了实施风险评估规则 工业和资讯化领域数据安全技术规范(试行),于2024年6月1日生效。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重要数据或核心进行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 工业和资讯化领域的数据处理员中国。一般数据处理者也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建立了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在部级和省级两级,细化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处理者的评估义务,明确工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此类评估的机制和程式 活动。
2024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布《网路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简称 网路数据管理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网路数据条例》规定,处理超过1,000个万个人资讯的网路数据处理者应履行某些 要求处理重要数据,并要求网路数据处理者采取某些预防措施,例如识别重要数据和进行年度风险评估。此外,网路数据法规允许网路 数据处理商只有在履行法定义务严格必要的情况下才能在海外提供个人资讯。《网路数据条例》还规定了在线平台服务提供商的某些义务,包括提供 用户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荐。
有关私隐的规例
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资讯保护规定,这是 由工信部于2013年7月16日发布并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通信运营商对其在互联网上收集或使用的用户个人资讯的安全负责 当然,他们的服务。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通信运营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使用用户的个人资讯。电信运营商收集或使用的个人资讯或 国际比较方案运营者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损坏,不得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要求比较方案运营者采取某些措施,防止 任何泄露、损坏、篡改或丢失属于用户的个人资讯的行为。根据《网路安全法》,网路运营者应当按照《网路安全法》的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 合法、适当性和必要性,并严格在有关个人资讯主体授权的范围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任何未经授权的披露的情况下, 如果收集到的个人资讯损坏或丢失,网路运营商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如果任何用户意识到网路 操作员收集或使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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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个人资讯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违反与该用户的任何协定的条款,或者如果收集或存储的个人资讯不准确 或者错误的,用户有权要求网路运营商删除或更正相关资讯。
根据 发送到关于开展APP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专项监管的公告,由中央网路空间委员会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SAMR联合发布 2019年1月23日,APP运营者应遵守网路安全法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并对从用户获取的个人资讯的安全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采取措施 加大对个人资讯的保护力度。此外,APP运营商不应通过捆绑、暂停安装或任何其他默认形式强制其用户授予授权,也不应在 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与用户的任何协定。上述监管要求的重要性在关于开展侵犯用户人身权利应用程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利益工信部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2019年11月28日,民航委、工信部、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发布APP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违法行为的识别方法。这项规定 说明了应用程式运营商在个人资讯保护方面经常采取的各种非法做法,包括“未能公布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的规则”、“未能 明确说明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同意收集和使用个人资讯”,“收集与以下内容无关的个人资讯 有关APP提供的服务,违反了必要性原则,“未经用户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资讯”、“不允许删除或更正个人资讯” 法律要求的资讯“和”没有公布相关资讯,如与投诉或报告有关的资讯“。除其他行为外,应用程式运营商的以下任何行为都将构成“集合 和未经用户同意使用个人资讯的:(一)未经有关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个人资讯或激活收集个人资讯的授权; (Ii)收集任何明确拒绝收集的用户的个人资讯或激活收集个人资讯的授权,或以扰乱其本人的方式反复征求该用户的同意 相关APP的正常使用;(Iii)APP运营者收集的个人资讯或激活的收集个人资讯的授权超出了用户授权的范围;(Iv)在 非显式(V)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修改与激活收集个人资讯的授权有关的用户设置;(Vi)推送 基于用户的个人资讯和算法针对用户的资讯,而不提供选择退出备选办法;(7)误导用户授权收集其个人资料 (八)未为用户提供撤销个人资讯收集授权的手段和方法的; 收集个人资讯;(九)违反APP运营商公布的规定收集、使用个人资讯的。
2021年8月2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资讯保护法 中国,即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资讯保护法》。这部法律整合了之前分散的关于个人资讯权和隐私保护的规定。根据个人资料 在《资讯保护法》中,个人资讯是指通过电子和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可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资讯(不包括匿名资讯)。《个人资讯保护法》 适用于内地境内的个人资讯处理,以及中国境外的某些个人资讯处理活动,包括向内地境内的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中国 或者对中国在内地境内的自然人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它还规定了关于个人资讯处理者义务的某些具体规定。我们会不时更新我们的隐私政策 满足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最新监管要求,并采取技术措施,系统地保护数据和确保网路安全。尽管如此,个人资讯保护法提升了对个人资讯的保护 对个人资讯处理的要求,以及该法的许多具体要求,仍有待CAC、其他监管机构和法院在实践中予以澄清。我们可能会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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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调整我们的业务做法,以符合个人资讯保护法律法规。
2023年2月22日,CAC发布了采取的措施 的 标准合同雾R The 跨境转账 的 个人信息,于2023年6月1日起生效。这些措施明确了标准合同的适用范围,标准合同指的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资讯的跨境转移 由非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个人资讯处理员执行。《办法》还概述了订立和提交标准合同的要求,其中 通过提交标准合同,为个人资讯的跨境转移提供操作指导。《办法》为个人资讯通过备案规范跨境转移提供了操作性指导 合同。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规定
中国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全面立法,包括著作权、商标、专利 和域名。中国是知识产权主要国际公约的签署国,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一直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成员 组织于2001年12月成立。
版权所有
1990年9月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Republic of China,或 著作权法,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20年11月11日。最新修正案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将版权保护扩大到互联网活动、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产品和软体产品。 此外,还有由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管理的自愿登记制度。根据著作权法,中国公民、法人和组织对其可受著作权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无论这些作品是否出版,其中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电脑软体等作品。版权所有人享有某些法律权利,包括 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向著作权人赔礼道歉、向著作权人赔偿等多种民事责任。 版权所有者的损失。在某些情况下,侵犯著作权的人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和/或行政或刑事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电脑软体保护条例》,由国务院于 1991年,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3年1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电脑软体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2月20日,其中规定了详细的程式 以及与软体著作权登记有关的要求。
商标
根据人民商标法Republic of China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2年8月23日发布, 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 内地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解决商标纠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批准注册之日起算。登记人可申请续期 在登记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登记。登记人未及时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注册人未能在宽限期前提出申请 注册商标期满的,予以撤销注册。续期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2014年4月29日,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国,其中明确了商标注册和续展申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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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根据《人民专利法》Republic of China,或专利法,这是由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3月12日修订,最近一次修订于2020年10月17日(该修订于2021年6月1日生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Republic of China,或 专利法实施细则由国务院于2001年6月15日公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23年12月11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专利法的管理 全国专利工作和省、自治区、市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专利法》 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 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十年和十五年,每种情况下都是从申请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制度采取先到先备案的原则,这意味著一个以上的人申请一项专利 对于同一发明的申请,首先提出申请的人将被授予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才能申请专利。第三方必须获得 专利拥有者同意或获得使用专利的适当许可。否则,未经授权使用,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域名
2017年8月24日,工信部颁布《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或域名 《办法》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域名管理办法》对域名的注册进行了规范,如中国的国家顶层域名“.cn.”中国 互联网络资讯中心(CNNIC)发布了《国家代码管理条例》顶层域名注册和国家法典 顶层争议解决规则2019年6月18日,CNNIC可据此授权域名纠纷解决机构对域名相关纠纷进行裁决。
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
管理内地外币兑换的主要规定中国是行政法规关于 人民的对外交往’S、Republic of China、或《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由国务院于1996年1月29日公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08年8月1日(附 该修正案于2008年8月5日生效),以及结售汇管理条例,1996年6月20日由人民中国银行公布,自 1996年7月1日。根据这些规定,经常专案的支付,如利润分配以及与贸易和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可以用外币支付,而无需事先得到国家的批准 外汇管理局,或外汇局,只要遵守适用的程式要求。相反,如果使用人民币,则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指定银行的批准或登记 兑换成外币汇出境外支付中国偿还外币贷款、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证券或衍生产品投资等资本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被允许将其税后将股息汇入外汇,并从其在中国的外汇银行账户汇出该等外汇。
2015年3月30日,外汇局公布关于改革中国外汇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或2015年6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和2023年进一步修订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根据外汇局第19号通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专案中的外币出资 可酌情兑换成人民币。
2016年6月9日,外汇局颁布了《通函打开 改革和规范资本专案外汇结算管理政策,或安全通告16,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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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修订。《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通知》规定,所有境内机构可酌情结汇。可自由支配的外汇结算意味著 经有关政策确认可以自行结汇的资本专案内的外汇资本(包括外汇资本、对外贷款和从境外汇出的资金) 境外上市)可根据境内机构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结算。外汇资本金的自由结汇比例暂确定为100%。
此外,外汇局第16号通知规定,资本专案的外汇收入应在下列情况下由外商投资企业使用 真实和真实的原则自用并在该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结汇取得的资本专案和人民币资本的外汇收入 不得用于下列任何目的:(一)直接或间接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业务范围以外的支付或者适用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二)直接或间接用于 除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担保产品以外的证券或金融计划(风险评级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除外); (三)向下列机构发放贷款非附属公司企业,但其经营范围另有许可的除外;(四)建设或者购买非用于商业目的的房地产自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租赁经营的企业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可能会对企业处以罚款等行政责任,甚至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交流,或外管局第28号通知,由外管局于2019年10月23日发布,2023年12月4日修订,a非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只要不违反负面清单,且所投资专案真实且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即可依法利用其资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2020年4月10日,外汇局发布了外汇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外汇市场运行的通知 涉外业务的发展,或外汇局第8号通知。外管局第8号通知规定,在资金使用真实并符合现行资本专案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下, 允许企业使用资本金、外债、境外上市公司等资本专案下的收入进行境内支付,无需事先向银行提交支付的真实性材料。 交易。
2023年12月4日,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便利跨境的通知》。 贸易和投资,根据这一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独立借入相当于500美元万或1,000美元万的外债,这取决于它们的注册地区。
与股息分配有关的规例
管理外商独资企业股息分配的主要规定包括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这些规定,中国大陆的外资企业只能从其累积股息中支付股息 税后 利润(如果有的话)确定 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此外,中国的外国投资企业每年必须拨出至少10%的累计利润(如果有的话)为某些储备基金提供资金,除非这些储备金达到 企业注册资本。这些储备不得作为现金股息分配。
有关外债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作为外国投资企业股东提供的贷款在中国被视为外债,并受以下监管: 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外汇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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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管理暂行规定外汇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03年1月8日发布,自 2003年3月1日起进一步修订,并于2022年9月1日起生效,以及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外汇局于2013年4月28日发布,经关于保险箱的通知 废止和修改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的规范性档案2015年5月4日。根据这些规则,以外债形式向中国实体提供的股东贷款不需要 经外汇局事先批准。但是,这类外债必须在当地银行登记和记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第28号通函规定,非金融试点区内企业可登记注册 允许的外债金额,相当于非金融企业净资产,在当地外汇局。是这样的 非金融企业可以在允许的额度内发生外债,直接办理相关银行手续,无需逐笔登记外债。然而,非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报告国际收支情况。
与以下事项有关的规例 中国居民持有的离岸特别用途车辆
外汇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制和销售的通知 印发《境外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档案2013年5月10日,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19年12月30日,并规定 国家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对外国投资者来华直接投资实行登记管理,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外汇局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登记资讯。
国家外汇局公布关于问题的通知 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或2014年7月4日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告,其中要求中国居民或 为境外投资或融资而设立或控制离岸实体的,向外汇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此外,此类中国居民或实体必须更新 离岸特殊目的载体发生重大事件时的安全登记,包括基本资讯的变更(如中国公民或居民的变更、名称和经营期限等); 增资或减资、转让或交换股份、合并或分立。
外汇局进一步制定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或外管局于2015年2月13日发出的第13号通知,该通知于 2019年12月30日之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五个外汇管理规范性档案和七个涉及外汇管理的规范性档案若干条款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第13号通知允许中国居民或实体在符合条件的银行登记设立或控制为境外投资或 融资。然而,以前未能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告的中国居民提出的补救登记申请,继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当地分支机构的管辖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股东持有特殊目的载体的权益未完成规定的外汇局登记的,该特殊目的载体的内地中国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将利润分配给离岸母公司和 进行随后的跨境外汇活动,特别目的载体向其中国子公司注入额外资本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2017年1月26日,外汇局发布关于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推进外汇管理,或外管局通知3,其中规定了关于境内实体向境外实体汇出利润的几项资本管制措施,包括:(1)遵循以下原则 对于真实的交易,银行应审查通过的董事会决议的利润分配、原始纳税申报记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境内机构应留存收入,以弥补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在利润汇出前的过去几年。此外,根据外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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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3,国内实体应提供关于资金来源和如何使用的详细说明、有关董事会决议、合同和其他证明 办理出境投资登记或者出境汇款。
与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规定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或2012年2月15日出台的股权激励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和其他雇员(I)是中国公民或非中国在内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公民中国;(二)参加股权激励 境外上市公司的上市计划,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均须向外汇局登记。所有这些参与者都需要授权合格的中国代理商,例如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中国子公司,才能在 外汇局负责办理开户、转账、结汇等外汇事宜。股权激励规则进一步要求指定一名离岸代理人负责与行使 股票激励计划参与者的股票期权和销售收益。未完成外汇局登记的,对参与登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处以罚款等法律处罚。 制裁。
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发布了几份关于职工的通知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根据该等通函,在中国工作的雇员如行使购股权或获授予限制性股份,将须缴交中国个人所得税。中国某公司在内地的子公司 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交有关员工购股权和限售股的档案,并对行使购股权或购买限售股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未缴纳所得税或中国大陆子公司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所得税,中国大陆子公司可能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的处罚 当局。
与税收有关的规定
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public of China,或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8年12月29日,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被视为居民企业,并被 一般对其全球收入统一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Republic of China于2017年12月6日发布,于 2019年4月23日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在实践中对生产经营、人员、 会计,和企业的财产“。非中国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须按 10%的税率。
2015年2月3日,SAT发布了关于企业若干问题的公告 间接转移资产的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或2017年修订的SAt第7号通知。SAt第7号文废除了《国家统计局》中的某些条款 国家通知 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 非居民企业,或SAT于2013年发布的SAT第698号通知 2009年12月10日和 关于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非居民企业 SAT于2011年3月28日发布,并澄清了某些 SAt第698号通知的其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文制定了有关间接转移的全面指导方针,并加强了中国税务机关对间接转移的审查。 非居民 在中国拥有资产的企业,包括在中国的组织和场所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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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或中国应纳税资产。例如,当一个非居民企业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些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且中国税务机关认为转让除规避外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 企业所得税,周六第7号通知允许中国税务机关将中国应税资产的间接转让重新归类为直接转让,从而对 非居民进取号。Sat通告7列出了税务机关在确定间接转让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尽管如此,如果 间接转让的总体安排符合下列所有标准,这种间接转让将被视为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I)被转让的中间企业75%或以上的股权价值是 直接或间接得自中国的应税资产;(Ii)在一年间接转让前期间,中间企业资产价值的90%以上(不含 现金)直接或间接由在中国的投资组成,或在一年在间接转让前一段时间内,其收入的90%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中国; (三)仲介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纳税资产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履行的职能和承担的风险有限,不足以证明其经济实质; 及(Iv)间接转让中国应课税资产所得收益的应付外国税项是否低于直接转让该等资产的潜在中国税项。另一方面,落入外管局的间接转移 根据Sat通告7提供的港口,包括合资格集团重组、公开市场交易及税务条约或安排下的豁免,将不会根据Sat通告7缴纳中国税项。
2017年10月17日,国家气象局发布了关于所得税税源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非居民企业,或Sat第37号通告,于2017年12月1日生效。星期六第37号通告的某些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修订若干税收规范性档案由Sat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通知,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股权净值后,余额为股权应纳税所得额。 转移收入。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股权转让人从股权转让中收取的对价,包括货币形式的各种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权益净值 指取得上述权益的计税依据。股权的计税依据为:(一)股权转让人在投资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支付的出资成本 和参股,或(二)取得该股权时实际支付给该股权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成本。持股期间发生价值减值或者增值的 期满,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可以确认损益的,应当相应调整股权净值。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企业不得抵扣 被投资企业股东留存收益中的未分利益等金额,可以按照该权益进行分配。在多项投资项下部分转让股权的情况下或 收购时,企业应当按照转让比例在股权所有成本中确定与转让股权相对应的成本。
根据星期六通告7,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Republic of China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发改委于1992年9月4日颁布,最近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在间接转让的情况下,有义务向转让人支付转让价格的各方应为预扣税代理人。其中 预扣税代理人未预扣税,且转让人不履行其课征义务的,税务机关可以对转让人征收滞纳金和特殊税收调整利息(如适用)。此外,税务机关 还可以追究预扣税代理人的责任,并处以未缴税款50%至300%的罚款。预扣税人提交相关材料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对预扣税人的处罚 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文间接移交给中国税务机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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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预提税金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股息和中国来源的其他所得,按20%的标准预提税率。非中国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或营业地点的居民企业,或者有关股息或其他中国来源的收入实际上与任何机构或地点无关的 A公司在中国的业务非中国入驻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将预提税率从20%降至10%,有税的适用较低的预提税率 中国与外资控股公司签订的管辖条约。例如,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或双重避税安排和其他适用的中国法律,如果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香港居民企业已满足双重避税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安排》和其他适用法律,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股息的10%预提税额,可凭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有关文件减至5%。 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另一方面,基于关于执行税收条约股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关于2009年2月20日发布 酌情确定公司因实施以下结构或安排而受益于降低的所得税税率:税收驱动型,税收优惠可以 被调整了。这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于2018年2月3日由星期六公布,并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 明确了确定受益所有人资格时的评估标准。
利息收入 中国来自本公司香港附属公司及内地,须按10%的税率预扣印花税。
加值税
根据《临时 人民加值税条例Republic of China,这是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公布,最近一次修改于2017年11月19日,人民加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Republic of China,这是 由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发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1年10月28日,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服务、修理和更换服务或进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应缴纳加值税或加值税。除非另有规定,加值税税率为销售商品的17%,服务的6%。2018年4月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本通告的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加值税税率的意见,或第32号通知,根据该通知,(I)适用于原按17%税率征收加值税的货物的应税销售和进口,以及 11%,加值税适用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二)购进原适用11%加值税税率的农产品,适用税率调整为10%;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用于加工原适用16%加值税的代销货物,适用加值税税率调整为12%;(四)出口 原适用17%税率和17%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6%;(五)原应纳税的出口产品和跨境应税行为 11%的税率和11%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第32号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生效,将取代以往与第32号通知不一致的所有规定。
自2011年11月16日以来,财政部和国家气象局已经实施了引航员加值税征收方案 取代营业税,或加值税试点计划,该计划最初在某些地区对某些“现代服务业”征收加值税以代替营业税,最终扩大到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根据 加值税代征营业税试点方案实施细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值税试点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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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包括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资讯技术服务、文化创新服务、物流支持、有形财产租赁、 认证和咨询服务。这个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加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3月23日颁布,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9年3月20日, 规定在所有地区和行业征收加值税以代替营业税。
2019年3月20日,财政部, 中国海关总署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加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加值税 应税销售货物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分别由16%和10%调整为13%和9%;(二)农产品购进,适用税率调整 从10%调整到9%;(3)为生产或者加工寄售货物而购买农产品的,适用税率由13%调整为10%;(4)货物出口 原适用16%税率、16%出口退税率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的出口退税率;(五)原适用的货物出口和跨境应税行为 适用10%的税率和10%的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与雇佣有关的规例 和社会福利
根据人民劳动合同法’新中国,或 《劳动合同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6月29日公布,最近一次修订于2012年12月28日,以及《人民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新中国,或 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雇主未能以书面形式订立 与雇员的雇佣合同自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必须与雇员订立书面雇佣合同,并支付相当于雇员两倍的金额 从建立雇佣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二天到书面雇佣合同执行的前一天这段时间内的雇员工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还要求雇主在某些情况下因终止合同而支付赔偿金。此外,如果雇主打算强制执行竞业禁止 雇佣合同中的条款或竞业禁止与雇员订立协定,则须在终止合约或合约届满后的任何限制期内按月补偿雇员。 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在终止雇佣关系后,亦须向雇员提供遣散费。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社会保险法》,它 2010年10月28日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2018年12月29日修订,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国务院于1999年1月22日发布,于 2019年3月24日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9年3月24日最后一次修订,要求内地企业中国参加 某些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并向基金缴纳相当于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的资金,包括奖金和津贴,按时间规定 由当地政府在其业务经营地点或所在地点提供时间。
与海外上市有关的规定和 并购
2006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等6家中国监管机构或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或并购规则,于2006年9月8日生效,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9年6月22日。这个 除其他事项外,并购规则还要求境外特殊目的载体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而形成,并由中国境内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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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 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批准特殊目的机构境外上市的有关程式。这些程式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多份档案。
并购规则以及其他有关合并和收购的条例和细则设立了额外的程式和 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的要求。例如,并购规则要求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事先通知商务部控制权变更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交易,如果(一)涉及重要行业,(二)该交易涉及影响 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或(Iii)此类交易将导致持有驰名商标或老字号的国内企业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此外,根据关于建立境内企业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起施行,关于实施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 外国投资者对国内企业的收购于2011年8月25日由商务部发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提高了国防和 外国投资者可能通过“安全”担忧和并购获得对引起“国家安全”担忧的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将受到商务部的严格审查。本通知 还禁止任何绕过此类安全审查的企图,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交易结构。
2021年7月6日,中央办公厅、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 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的意见 依法开展活动,要求完善与数据安全、跨境数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机密资讯转移和管理,强化境外上市公司资讯安全责任,强化跨境资讯提供规范机制,完善 依法依规、互惠原则开展跨境审计监管合作。
在……上面 2023年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和五个支持性的指导方针,或备案规则。更进一步,关于 2023年5月16日、2024年5月6日,证监会发布第六次、第七次配套指引。《备案规则》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当日中国证监会开始受理备案申请。根据这些新规则,中国国内 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市场发行或上市其证券的公司,包括(一)任何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二)主要在内地开展业务的离岸公司 中国拟基于在岸股票、资产、收益或类似权益在境外市场发行或上市的证券,须在提交上市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向拟上市地的相关监管机构提交档案。备案规则等进一步规定,在确定一项发行和上市是否应被视为“境外间接发行和上市”时, 中国公司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行人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发行上市应确定为“境外间接发行上市”。 中国公司“,因此须遵守备案要求:(I)境内公司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任何收入、利润、总资产或净资产占相应 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及(2)其业务经营的关键环节在内地中国或其主要营业地位于内地中国,或 负责业务运营的高级管理人员大多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有住所。未完成备案的中国境内企业可能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或罚款 100万元和1000万元。然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关于该说明书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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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境内企业申请在境外上市,除其他事项外,还应履行备案手续,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相关资讯。
此外,根据备案规则,中国公司的海外发行和上市受到下列任何一项的禁止 下列情形:(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令禁止的;(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认定可能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者危害的;(三)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中有一定的刑事犯罪行为,目前仍没有明确的结论;(四)国内企业目前正在接受与涉嫌 有刑事犯罪或者重大违反适用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者(五)控股股东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股份发生重大权属纠纷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自2023年3月31日起,拥有 提交有效的境外发行上市申请但未经境外监管机构或者境外证券交易所批准的,应当在境外发行前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 和房源。
美国的法规
虽然目前美国还没有关于自动驾驶系统安全的联盟法规,但 美国交通部已经制定了自愿推荐的指导方针,国家骇维金属加工交通安全管理局和联盟汽车运营商安全管理局有权强制执行 如果自动驾驶系统对安全构成不合理的危险或阻碍商业汽车的安全运行,应采取行动。美国某些州对自动驾驶汽车有法律限制,其他许多州也是 考虑到他们。一些州,特别是加利福尼亚州,对某些自治职能规定了操作要求或限制。预计自动驾驶法律和法规将在中国的多个司法管辖区继续发展 并可能对我们开发的自动驾驶功能造成限制。
我们也可能会受到 NHTSA根据1966年《国家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法》(以下简称《车辆安全法》)监督的现有严格要求,包括在严格的时间要求下报告安全缺陷的义务 产品。《车辆安全法》可能对违规行为施加重大民事处罚,包括不遵守此类报告行为。
随著围绕自动驾驶汽车的联盟和州法律框架的不断发展,我们可能会受到 其他监管方案。
欧盟的法规
在欧盟,2018年生效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或称GDPR,实施 对个人数据处理器和控制器的严格操作要求,例如,包括要求扩大披露如何使用个人资讯、对保留资讯的限制、强制性数据泄露 通知要求,以及对数据管制员的更高标准,以证明他们已获得有效同意或有其他法律依据证明其数据处理活动是合理的。GDPR第6.1条概述了六个 处理个人数据合法的法律依据。特别是,只有在下列情况中至少有一项适用的情况下,处理才是合法的:(A)数据当事人已同意处理其 用于一个或多个特定目的的个人数据;(B)对于数据当事人是当事一方的合同的履行,或为了在订立合同之前应数据当事人的请求采取步骤,有必要进行处理; (C)为了履行控制人承担的法律义务,有必要进行数据处理;。(D)为了保护数据当事人或另一自然人的切身利益,有必要进行数据处理;。 (E)为执行为公共利益而执行的任务或在行使赋予政府的官方权力时必须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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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人;(F)为了控制人或第三方追求的合法利益,处理是必要的,除非这种利益被 数据主体的利益或基本权利和自由需要保护个人数据,特别是在数据主体是儿童的情况下。
我们不会在欧盟收集或存储消费者的个人资讯。然而,感测器套件上的自动驾驶 我们生产或维修的车辆可能会捕获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某些个人资讯,如车牌号或人脸。这样的资讯将通过车载脱敏程式自动删除,并 不会离开车辆。因此,我们相信,我们在处理自动驾驶车辆捕捉到的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个人资讯方面的做法符合《GDPR》第6.1(F)条的规定。 其中之一。根据GDPR,不遵守规定的罚款最高可达2000万欧元,或上一财政年度全球年营业额总额的4%,以金额较高者为准,这将大大增加我们的潜力 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些法律的所有要求,就会面临财务风险。
新加坡的法规
新加坡《201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2012年第26号)一般要求组织 在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资料(有关可从该等资料或其他可接触的资料中辨认身分的个人的资料,不论是否属实)前发出通知并征得同意,并向个人提供 有权访问和更正自己的个人数据。组织有义务评估其遭受的数据泄露,并在下列情况下通知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和相关个人 数据泄露具有一定的严重性。《个人数据保护法》还规定各组织在个人数据的允许使用、责任追究、保护、保留和海外转移方面承担各种基线义务。在……里面 此外,PDPA要求组织在通过语音电话、传真或简讯(包括通过以下方式传输的简讯)发送发往新加坡电话号码的营销资讯之前,检查“请勿来电”登记 互联网。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了与不正当使用个人数据有关的各种罪行,某些方法 收集个人数据和某些未能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的情况。这些罪行可能适用于各组织、其官员和/或其雇员。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及/或监禁。 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收集、使用或披露个人资料通常需要事先征得个人的知情同意。然而,在调查的背景下,公司可能会寻求依靠合法利益例外。在……下面 根据《个人资料及期货条例》附表1第3部第3段,如收集、使用或披露有关个人的个人资料(视属何情况而定)是“为以下目的而有需要的”,公司无须征得个人同意 调查或诉讼程式。“
PDPA赋予PDPC重大的监管权力,以确保合规 与PDPA的关系,包括调查、发出指示的权力,并对S处以高达100万美元的经济处罚。此外,《民权法案》规定了一项私人诉权,新加坡法院可据此给予损害赔偿、禁制令 并以声明的方式向因违反《个人财产保护法》的某些要求而直接蒙受损失或损害的人提供救济。《个人数据保护(修订)法》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0年生效的《个人数据保护(修订)法》。 自2021年2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该委员会可处以的最高罚款为该组织在新加坡的年营业额的10%或S$100万,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我们不在新加坡收集或存储消费者的个人资讯。然而,感测器套件上的自动驾驶 我们生产或维修的车辆可能会捕获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某些个人资讯,如车牌号或人脸。这样的资讯将通过车载脱敏程式自动删除,并 不会离开车辆。因此,我们相信我们处理自动驾驶车辆所捕捉到的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个人资料的做法,符合《私隐条例》的合法规定。 利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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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行政人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关我们董事和行政人员的信息。
董事和首席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头衔 | ||
托尼·徐汉 |
47 | 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颜璃 |
49 | 联合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技术官 | ||
邝段安·子平 * |
61 | 主任 | ||
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谢里夫·谢赫阿布贝克·阿尔沙特里 * |
42 | 主任 | ||
京兆丸 * |
42 | 主任 | ||
麻美隆雄 |
66 | 主任 | ||
徐一兵 * |
35 |
主任 | ||
华中 |
47 | 高级副总裁 | ||
詹妮弗·李轩 |
35 | 首席财务官 | ||
杨青雄 |
42 | 美国副总统 | ||
严慧萍** |
57 | 独立董事提名人 | ||
David张彤** |
61 | 独立董事提名人 | ||
Grégoire de Franqueville* |
50 | 董事提名者 |
备注:
* | 邝子平先生、穆罕默德·阿尔巴德沙里夫·谢赫·阿布巴克尔·阿尔沙特里先生、万景照先生和王毅先生。 徐毅冰已递交辞职信要求辞去董事会职务,辞职信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本公司在F-1表格中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 |
** | Ms.Huiping Yan先生、David张通先生和弗朗克维尔先生各自接受了我们的 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董事会员,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本招股说明书所附的F-1表格中宣布本公司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 |
Dr。发稿Tony徐瀚创立了我们的公司,目前担任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警官。在创立我们公司之前,韩健博士于2007年至2017年担任密苏里大学电气工程与计算机工程系副教授,并于2013年获得终身教职。在他的学术论文中 职业生涯中,他专门从事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2014年至2017年,他担任百度(纳斯达克:北大,香港交易所:9888)自动驾驶单元首席科学家。韩健博士获得电气专业学士学位 1998年获得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罗德岛大学计算机工程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伊利诺伊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博士学位 2007年的Urbana-Champaign。
Dr。陈燕Li共同创立了我们的公司,目前担任我们的 董事和首席技术官。在共同创立我们公司之前,Li博士于2015年至2017年担任优卡公司工程学董事,领导自动驾驶部门和全球定位系统数据平台。从2012到2015年,他在 作为Facebook的高级工程师,他负责开发深度学习算法和引擎。1999年至2002年和2009年至2012年,Li博士在微软担任应用研究员。Li博士获得学士学位 1997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得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得卡内基梅隆大学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博士学位。
先生。段子平自2017年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王光先生创办启明创投 合伙公司,一家隶属于我们的主要股东之一的私募股权公司,自2006年6月以来一直担任其管理合伙人。王光先生拥有20多年的运营和投资技术经验 公司。王光先生于1986年在旧金山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1988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并在旧金山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加州伯克利,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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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hamed AlbadrSharif Shaikh Abubaker Alshateri先生已经成为我们的 自2023年以来一直在董事。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先生是中国的负责人,也是穆巴达拉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在那里他还管理着中国-阿联酋投资合作基金的联合投资基金。以这种身份,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先生 目前在中国管理多个资产类别和行业的资本评估和部署。Mohamed Albadr先生自2015年以来一直与穆巴达拉合作。2008至2015年,Mohamed Albadr先生在 马斯达尔资本。Mohamed Albadr先生于2005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的太平洋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攻财务管理。
先生。王景照万自2020年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万先生领导战略规划和 他于2010年加入宇通集团的投资。2007年至2010年,王万先生在肯特岭咨询公司担任顾问,从事管理咨询工作。王万先生拥有工程和管理双学士学位 毕业于郑州大学,并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管理学和财务管理学双硕士学位。
先生。*浅见高雄自2022年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浅见先生曾在多家公司工作 Asami先生一直担任日产汽车(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该公司目前是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前身为联盟)的子公司 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是雷诺公司和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自2019年2月以来。2013年起,他在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职务。 2009年至2013年,在日产汽车株式会社担任企业副总裁总裁,专注于研究。浅见先生于1981年获得东京大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士学位,并于 1988年获得南加州大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硕士学位。
徐一冰先生自2022年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自2014年以来,徐先生在中国担任过多个职位 开发银行资本有限公司徐先生自2020年起担任国开行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董事。在此之前,徐先生于2019年至2020年担任基金管理二部副部长,并于 2014年至2018年担任投资经理。徐先生于2012年获得清华大学工业工程学士学位,并于清华大学获得工业工程与运筹学硕士学位。 加州伯克利,2013年。
Dr。陈华忠一直担任我们的高级副总裁,从我们的 盗梦空间。在加入我们公司之前,钟博士在2015-2017年间是UCAR Inc.的首席工程师。在此之前,钟忠博士于2012年至2014年在谷歌担任首席软件工程师。张忠博士担任研究人员 2011年至2012年在西门子计算机视觉团队工作的科学家。2000-2001年间,钟博士在微软亚洲研究院担任助理研究员,主要负责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研究以及 发展。钟博士2000年在清华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2007年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
宣珍妮Li女士于2020年加入我们公司,目前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在加入之前 我们公司Ms.Li在2018年至2020年担任SenseTime的投资董事,负责高科技领域的资金筹集和战略投资。2015年至2018年,Ms.Li担任董事战略投资公司 在百度,她负责人工智能和移动相关投资。Ms.Li 2014年至2015年在德意志银行投行部门工作,2011年至2013年在瑞银工作。年,Ms.Li获得双学士学位。 南洋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商管理专业。
Dr。杨庆雄 自2021年起担任我们的副总裁。在加入我们公司之前,杨扬博士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MoonX.AI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杨致远博士曾在滴滴担任自动驾驶高级董事 从2016年到2017年。杨利伟博士是该校的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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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6年在香港城市大学电脑科学系任职,主要研究电脑视觉和图形学。杨博士获得了学士学位 2004年获得中国科技大学电气工程与资讯科学专业博士学位,2010年获得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电气与电脑工程博士学位。
Ms.Huiping Yan自2024年10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Ms.Yan曾担任中通集团首席财务官 开曼快递(开曼)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ZTO,香港交易所:2057)自2018年5月起担任开曼群岛金融副总裁总裁。在此之前,Ms.Yan曾担任多家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约七年 他曾在多家中国酒店管理公司任职,包括在阿里巴巴(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阿里巴巴,HKEx:9988)旗下物流部门菜鸟网路工作两年,以及在中国领先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如家快捷酒店工作四年多。在此之前,Ms.Yan曾在 通用电气在美国和亚洲都有业务,在公司和运营财务管理方面担任各种关键角色。在此之前,Ms.Yan在德勤美国税务服务部门工作了六年多。Ms.Yan担任独立董事。 2023年9月起担任中国领先的线上线下综合汽车服务平台途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码:9690)的非执行董事。Ms.Yan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主修英语 她于1991年8月从夏威夷太平洋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会计。Ms.Yan于9月份从GE Experience Financial Leaders专案毕业 2003年,他是在美国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拥有CGMA资格(AICPA)。
David先生童某张某 自2024年10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Mr.Zhang在代表中国发行人和主要投资银行参与美国首次公开募股、香港首次公开募股和其他144A规则和监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S发行股票、债券和可转换证券。张勇曾是柯克兰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高级企业合伙人,并于2024年从该事务所退休。在加入Kirkland&之前 2011年在Ellis International LLP任职期间,张先生曾担任Latham&Watkins LLP合伙人长达八年之久。张勇先生为环球创新驱动企业复星国际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编号:00656)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为领先的财富管理服务提供商诺亚控股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号:Noah及香港交易所代号:6686)的非执行董事及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彼为 杜兰大学董事会。Mr.Zhang 1981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学位,1991年在杜兰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Grégoire de Franqueville先生自2024年10月以来一直作为我们的董事。Grégoire de Franqueville是 2023年起担任雷诺集团轻型商用车事业部战略与合作伙伴副总裁总裁,新能源LCV小系列OEM PVI-雷诺汽车创新首席执行官 2024年以来的转型。2021年至2023年,他领导了一家雷诺动力总成实体的剥离,与吉利共同创建了一家全球动力总成供应商(Horse)。作为2020年至2022年国际发展与伙伴关系的董事,他重新定义了 雷诺的全球战略。在此之前,他于2017年至2020年担任雷诺日产自动驾驶新移动服务董事高级专案,并于2011年至2020年管理日产在日本的Qashqai和X-Trail专案 2015年。他的专长从技术工程到汽车行业的战略领导。他于1996年毕业于法国南特中央学院,获得工程学学位。
董事会
我们的 董事会目前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不一定要持有我们公司的任何股份。董事在合同或交易中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 与我公司拟签订的合同或交易必须在我们的董事会议上申报其利益性质。董事可以对任何合同或交易、或拟议的合同或交易进行投票, 尽管他或她可能在其中有利害关系,如果他或她这样做了,他或她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他或她可能被计入我们董事会议的法定人数中,在任何该等合同或交易或提议的会议上。 合同或交易被考虑在内。我们的董事们可能
203
行使本公司筹集或借入资金的一切权力,以及将其业务、财产及资产(现时及未来)及未催缴股本或其任何部分按揭或抵押,以及 发行债券、债权股证、债券或其他证券,不论是直接或作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抵押品。我们没有一个人非执行 董事与我们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规定在服务终止时提供福利。
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在董事会下设立了三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将通过三个委员会各自的章程。各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所述。
审核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由严慧萍和David张彤组成。严慧萍是中信泰富董事长 我们的审计委员会。经我们认定,闫慧萍、David、张彤满足《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605(A)(2)条和《规则》中有关独立性的要求。10A-3 根据《交易法》。我们认定严慧萍有资格成为“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程式,以及对#年财务报表的审计。 我们公司。除其他事项外,审计委员会将负责:
• | 任命独立审计师和预审批所有审计和 非审计允许由独立审计师执行的服务; |
• | 与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为监测和控制重大金融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步骤; |
• | 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 |
• | 分别定期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员举行会议;以及 |
• | 监督遵守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包括审查充分性和 我们的程式的有效性,以确保适当的遵守。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 薪酬委员会由Tony、徐涵、严惠萍、David、张彤组成。Tony徐涵是我们薪酬委员会的主席。我们确定了严惠萍和David张彤满足“独立性” 《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5605(A)(2)条的要求。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董事有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 和高级管理人员。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不能出席任何审议他的薪酬的委员会会议。除其他事项外,薪酬委员会将负责:
• | 审查和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首席执行官的薪酬 执行干事和其他执行干事; |
• | 审查并建议董事会就我们的薪酬进行决定非雇员董事; |
• | 定期审查和批准任何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计划 安排;及 |
• | 只有在考虑到所有因素后才能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 与该人脱离管理的独立性有关的因素。 |
提名及公司 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由Tony徐涵、严慧萍和David张彤组成。Tony徐瀚是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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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已确定严慧萍及David张彤符合上市规则第5605(A)(2)条的“独立性”要求。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挑选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这个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负责除其他事项外:
• | 遴选并向董事会推荐提名人选,供股东选举或董事会任命;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包括以下特点 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和多样性; |
• | 就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结构提出建议,并监测 董事会的委员会;以及 |
• | 就公司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定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公司治理以及我们遵守适用法律和法规的情况,并就公司治理的所有事项和将采取的任何补救行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公司负有受托责任,包括忠诚义务、行动义务。 诚实地说,以及按照他们认为最符合我们最大利益的善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必须只为适当的目的行使他们的权力。我们的董事也对我们的公司负有责任,以技巧和谨慎的方式行事。确实是 以前认为,董事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所表现出的技能水准,不需要高于对其所具备的知识和经验的合理期望。然而,英国和不列颠国协法院 在所需技能和护理方面已朝著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也会遵循这些规定。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的 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我们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某些有限的特殊情况下,股东有权寻求 如果董事的义务被违反,则以我们的名义进行损害赔偿。
我们的董事会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力, 管理、指导和监督我们的商务事务。本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
• |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
• | 宣布分红和分配; |
• | 任命军官,确定军官的任期; |
• | 行使本公司借款权力,将本公司财产抵押; |
• | 批准转让本公司股份,包括将该等股份登记在本公司的 会员。 |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任期
根据我们第八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和章程,该备忘录和章程将立即生效 于本次发售完成前,只要我们称为创始实体的东洋有限公司及延立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连公司仍为本公司的股东,该等股东即有权 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任命、罢免和更换至少两名董事(每人为一家由董事任命的“创始实体”)。根据2024年7月26日与Alliance Ventures亿.V.签署的提名和支持协定, Tony徐瀚博士和Li博士,他们
205
将在本次发售完成后生效,Alliance Ventures亿.V.有权通过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来任命、罢免和更换两名董事。在该事件中 联盟风险投资亿.V.在此次发行相当于我们当时完全稀释后股份的1%至2%的情况下出售我们的股票,它将失去提名一个董事的权利,在联盟风险投资亿.V.出售我们的股票的情况下 在本次发行相当于我们当时完全稀释的股份的2%或更多之后,它将失去所有提名董事的权利。请参阅:关联方交易-提名和支持协定我们的董事可能会被任命 通过我们股东的普通决议。或者,我们的董事会可以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董事的简单多数票赞成,任命任何人为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 在我们的董事会(董事任命的创始人实体或独立董事除外)或作为现有董事会的新增成员。我们的董事(董事任命的创始人实体或独立董事除外)不会自动受制于 任期和任期,直到他们的职位空缺或他们通过我们的股东的普通决议被免职(我们董事会主席的免职除外,他只能被免职 通过我们股东的一项特别决议)。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一年,可由董事或本公司以30天预付款 书面通知或双方商定的其他较短的通知期。此外,如果除其他事项外,董事被适用法律禁止成为董事,则董事将不再是董事;(Ii)成为 破产或与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债务重整;(Iii)死亡或被发现精神不健全;(Iv)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辞职,或(V)未经特别许可而辞职 缺席本公司董事会,连续缺席三次董事会会议,本公司董事会(不包括缺席的董事)决定罢免其职位;或(Vi)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的任何其他规定,将其免职 协会。
我们的高级职员由董事会任命,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可由董事会免职 我们的董事会。
雇佣协定和赔偿协定
我们已经与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官员签订了雇用协定。根据这些协定,我们的每一位高管 公务员的受雇时间为一段指定的期间。我们可以因执行官员的某些行为而终止聘用,例如继续不能令人满意地履行职责、故意行为不当或在履行职责时存在严重疏忽 任何涉及道德败坏的重罪或轻罪、导致对我们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违反雇佣协定的不诚实行为的任何重罪或轻罪的约定义务、定罪或进入有罪或不认罪的条目。我们也可能 在以下情况下无故终止对执行干事的雇用60天提前书面通知。在本公司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向行政人员支付遣散费。 执行主任和我们达成一致。执行官员可在任何时间辞职,但须符合以下条件60天提前书面通知。
每名高管同意在其雇佣协定终止或期满期间及之后, 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除非在履行与雇佣有关的职责时或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否则不得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资讯或商业秘密、任何机密资讯或 我们客户或潜在客户的商业秘密,或我们收到的任何第三方的机密或专有资讯,我们对此负有保密义务。执行官员还同意在 我们有信心在高管任职期间构思、开发或缩减为实践的所有发明、设计和商业秘密,并将对它们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我们,并协助我们 取得和实施这些发明、设计和商业秘密的专利、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在……里面 此外,每个执行干事都同意在其任职期间以及通常在终止雇用后的两年内受竞业禁止限制的约束。每一位高管也同意成为 在其受雇期间以及通常在受雇终止后的一年内须受某些非招揽限制。具体地说,每一位执行官员都同意不(I)向任何 与我们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或商业伙伴
206
与我们业务性质相同或相似的雇佣协议业务的有效期限;(Ii)向我们任何已知的相同或类似的潜在客户业务征集 类似于我们已知的书面或口头投标、要约或建议的标的,或为提出该等投标、建议或要约而进行的大量准备的标的;(Iii)招揽雇用或雇用或 (I)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干预我们的业务或账户,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供应商或供应商与我们之间的任何关系或协议。
我们还与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高管签订了赔偿协议。在这些下面 根据协议,我们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管因他们是董事或我们公司的高管而提出的索赔所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薪酬
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年,我们总共支付了2450万元人民币(340万美元)现金到 我们的行政官员,我们没有向我们的董事支付任何薪酬,这些董事不是我们的高管。本公司并无预留或累积任何款项以提供退休金、退休或其他类似福利予董事及 执行官员。我们大陆的中国子公司依法要求缴纳相当于每个员工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的资金,用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法定保险 福利和住房公积金。
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股票计划
2018年6月,我们的股东和董事会批准了2018年股票计划,该计划于2024年7月修订并重述 并可不时修改和重述,以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公司的员工、外部董事和顾问,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普通股的最大总数 根据2018年股票计划可能发行的股份最初为311,125,716股,将于#年最后一天在转换后和完全稀释的基础上增加相当于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数量 紧随其后的财政年度。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授出81,541,646股限制性股份单位及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购入共123,037,886股普通股的购股权,并仍未行使。
以下各段概述了2018年股份计划的主要条款。
奖项类别.2018年股票计划规定直接授予或出售股票,向 购买股份和授予限售股单位以取得股份。根据该计划授予的选项可以是打算根据代码第422节符合条件的ISO,也可以是不打算这样符合条件的NSO。
计划管理.我们的董事会或由董事会任命的一个或多个委员会将 执行该计划。委员会或董事会(视情况而定)拥有完全的权力和酌处权,可采取其认为必要或适宜的任何行动来管理计划。
授标协议.每次授予股份、每次出售股份、每次授予一项期权和每次授予受限股份 计划下的股份单位应当分别以股份授予协议、股份购买协议、股份期权协议和限制性股份单位协议为证明。此类奖励、出售和选择应受所有适用条款的约束 以及董事会认为适合纳入股份授予协议或股份购买协议的计划和条件。
资格.我们的雇员、外聘董事及顾问均有资格根据 计划,而只有员工才有资格获得赠款I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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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时间表。 一般来说,计划管理员决定 归属时间表,在相关股票期权协议中规定。
裁决的行使. 该计划 管理人确定拟发行的股份或拟授予的期权或限制性股份单位的行使或购买价格(如适用),该价格在相关授予协议中规定。
转让限制.参赛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奖品,除非按照 计划或相关授予协议中规定的或计划管理人以其他方式决定的例外情况,例如通过指定受益人、通过遗嘱或继承法和分配法进行的转移。
终止和修订.除非提前终止,否则该计划的期限为后十年 (一)董事会通过该计划之日;或(二)董事会和公司股东批准最近一次增加预留股数之日。我们的董事会有 当局可随时以任何理由修订、暂停或终止计划。然而,对该计划的任何修改仅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 规矩。
下表汇总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授予本公司董事的未完成奖励。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在有关授予日期后行使、没收或取消的奖励。
名字 |
普通股 基础资产期权 并受到限制 共享单位 |
锻炼 价格 (美元/股) |
授予日期: | 到期日: | ||||||||
托尼·徐汉 | 27,595,520 | 1.22至1.24 | 2022年10月29日期间 至2024年7月26日 |
2032年10月28日期间 至2034年7月25日 | ||||||||
颜璃 | 10,513,974 | 1.22至1.24 | 2022年10月29日期间 至2024年7月26日 |
2032年10月28日期间 至2034年7月25日 | ||||||||
华中 | 4,763,687 | 1.22至1.24 | 2022年10月29日期间 至2024年7月26日 |
2032年10月28日期间 至2034年7月25日 | ||||||||
詹妮弗·李轩 | 12,149,857 | 0.46至1.24 | 2021年2月5日之间 | 2031年2月4日之间 | ||||||||
和2024年7月26日 |
和2034年7月25日 | |||||||||||
13,500,000 | (1) | — | 2024年7月26日 | 2034年7月25日 | ||||||||
杨青雄 |
* | 0.55 | 2021年10月25日 | 2031年10月24日 | ||||||||
所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个整体 | 70,323,038 |
备注:
* | 截至本日期,未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不到1%(按已转换基准计算) 招股说明书 |
(1) | 表示受限股份单位。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其他员工和顾问作为一个整体持有购买总计 66,214,848股本公司普通股和68,041,646股限制性股票单位。
2024年1月1日至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向董事、执行官和员工授予了总计16,276,585份购股权,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15美元。该等购股权的行使价范围为0.00美元 至每股1.24美元,远低于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范围为每股3.47美元至4.82美元。我们以大幅折扣授予所有这些购股权,以吸引、激励和留住我们的董事, 执行官和
208
员工,从而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该等购股权的授予日公允价值总额为人民币3.953亿元(5,44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2.936亿元 (US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4,040万美元)已在损益中确认,预计将在2.78年的估计加权平均归属期内确认人民币8,870万元(1,220万美元)。这些 假设所有这些股份,股票期权将使本次发行中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和每股ADS的调整后有形净净价值增加每股普通股0.002美元和每股ADS 0.006美元 此次发行完成后,期权将归属并行使,我们将收到的总行使对价为人民币1.359亿元(1,870万美元)。
209
除非特别注明,否则下表列出了有关我们的 在香港上市的普通股折算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基准为:
• |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行政人员;以及 |
• | 我们所知的每一位实益拥有我们全部已发行普通股的5%或以上的人。 |
下表中的计算是基于738,213,833股普通股折算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和发行的基本股以及50股已发行和发行的黄金股,以及768,663,112股A类普通股和54,814,423股b类普通股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在本次发行和同期私募完成后立即发行和发行。
受益所有权根据SEC的规则和法规确定。在计算股数时 由一个人受益拥有以及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我们已包括该人有权在60天内收购的股份,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购权或其他权利或转换 任何其他安全。然而,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
在本次发行之前,股票是实益拥有的。 | 本次公开发行后,实益拥有的股份立即下跌。 | |||||||||||||||||||||||||||||||
普通 股票 |
金色 股票 |
%% 总计 股票价格 |
%。
的 骨料 投票 电源† |
A类 普通 股票 |
B类 普通 股票 |
%% 总计 普通 股票价格 |
%。
的 骨料 投票 电源†† |
|||||||||||||||||||||||||
董事和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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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尼·徐汉(1) |
57,985,946 | 40 | 7.7 | 31.0 | — | 57,985,986 | 6.9 | 63.9 | ||||||||||||||||||||||||
颜璃(2) |
47,588,755 | 10 | 6.4 | 10.8 | 27,129,666 | 20,459,099 | 5.7 | 26.1 | ||||||||||||||||||||||||
邝段安子平(3) |
62,865,042 | — | 8.5 | 5.7 | 62,865,042 | — | 7.6 | 2.1 | ||||||||||||||||||||||||
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谢里夫·谢赫·阿布贝克 阿尔沙特里(4) |
— | — | — | — | — | — | — | — | ||||||||||||||||||||||||
京兆丸(5) |
— | — | — | — | — | — | — | — | ||||||||||||||||||||||||
麻美隆雄(6) |
— | — | — | — | — | — | — | — | ||||||||||||||||||||||||
徐一兵(7) |
— | — | — | — | — | — | — | — | ||||||||||||||||||||||||
华中(8) |
19,527,274 | — | 2.6 | 1.8 | 19,527,274 | — | 2.4 | 0.7 | ||||||||||||||||||||||||
詹妮弗·李轩(9) |
23,046,252 | — | 3.0 | 2.1 | 23,046,252 | — | 2.7 | 0.8 | ||||||||||||||||||||||||
杨青雄(10) |
* | — | * | * | * | — | * | * | ||||||||||||||||||||||||
严惠萍(11)*** |
— | — | — | — | — | — | — | — | ||||||||||||||||||||||||
张大卫童(12)*** |
— | — | — | — | — | — | — | — | ||||||||||||||||||||||||
格雷瓜尔德 弗兰克维尔(13)*** |
— | — | — | — | — | — | — | — | ||||||||||||||||||||||||
全体董事和高级职员作为一个团体 |
212,663,269 | 50 | 26.9 | 49.8 | 134,218,234 | 78,445,085 | 24.3 | 83.2 | ||||||||||||||||||||||||
主要股东: |
||||||||||||||||||||||||||||||||
托尼·徐汉(1) |
57,985,946 | 40 | 7.7 | 31.0 | — | 57,985,986 | 6.9 | 63.9 | ||||||||||||||||||||||||
颜璃(2) |
47,588,755 | 10 | 6.4 | 10.8 | 27,129,666 | 20,459,099 | 5.7 | 26.1 | ||||||||||||||||||||||||
宇通实体(14) |
132,494,900 | — | 17.9 | 12.1 | 132,494,900 | — | 16.1 | 4.5 |
210
在本次发行之前,股票是实益拥有的。 | 本次公开发行后,实益拥有的股份立即下跌。 | |||||||||||||||||||||||||||||||
普通 股票 |
金色 股票 |
%% 总计 股票价格 |
%。
的 骨料 投票 电源† |
A类 普通 股票 |
B类 普通 股票 |
%% 总计 普通 股票价格 |
%。
的 骨料 投票 电源†† |
|||||||||||||||||||||||||
启明实体(15) |
62,865,042 | — | 8.5 | 5.7 | 62,865,042 | — | 7.6 | 2.1 | ||||||||||||||||||||||||
联合风险投资公司 (16) |
44,905,887 | — | 6.1 | 4.1 | 63,680,080 | — | 7.7 | 2.2 |
备注:
* | 截至,股份总数占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不到1%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 |
** | 除以下另有注明外,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营业地址为 广州市国际生物科技岛罗旋路51号广州生命科学创新中心A座21楼人民Republic of China。 |
*** | Ms.Huiping Yan先生、David先生和弗朗克维尔先生分别接受了我们的 获委任为本公司的董事会员,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本招股说明书所附的F-1表格中宣布本公司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 |
† | 对于本栏目中包括的每个人或团体,总投票权的百分比代表投票权 按已转换基准的普通股及该人士或集团持有的黄金股作为单一类别就我们所有已发行股份计算。我们普通股的每一位持有者有权每股一票。每个托架 我们的黄金股有权每股有7200,000票。 |
†† | 对于本栏目中包括的每个人或团体,总投票权的百分比代表投票权 按该人士或集团所持有的A类及B类普通股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就所有已发行的A类及B类普通股计算。我们A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者每人有权投一票。 分享。我们B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者每股有40票的投票权。我们的B类普通股可以随时由持有者转换为A类普通股。一对一 基础 |
(1) | 代表(I)约16,000,000股普通股,399,550系列种子-2 Tonyhan Limited持有的优先股和40股黄金股,(ii)Xu Han Limited持有的24,850,000股普通股,和(iii)16,736,396股普通股Tony Xu Han博士有权在行使期权后收购 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Tony Xu Han博士通过Xu Han Limited持有Tonyhan Limited 51%的股权,而Tony Xu Han博士则拥有Tonyhan Limited 100%的股权。Tony Xu Han博士也是Tonyhan Limited的唯一董事。 Tonyhan Limited和Xu Han Limited的注册地址均为Harkom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地址:Jayla Place,PO Box 216,Road Town,Tortola,VG 1110,英属维尔京群岛。所有普通股,系列 种子-2托尼汉有限公司或徐汉有限公司持有的优先股及黄金股将于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转换为B类普通股。任何可发行的股份 行使及/或归属已授予或将授予Tony徐汉博士、陶尼汉有限公司或徐汉有限公司的购股权、限制性股份、限制性股份单位或任何其他奖励将为B类普通股。 |
(2) | 代表(I)延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6,000,000股普通股及10股黄金股, (Ii)由Humber Partners Limited持有的24,694,489股普通股,及(Iii)6,894,266股普通股,Li博士有权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行使购股权收购。Li博士持有51%的股份 通过Humber Partners Limited持有延利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而Humber Partners Limited则由严博士Li 100%拥有。Li博士也是延利控股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延利集团有限公司及亨氏各自的注册地址 合作伙伴有限公司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路镇216号Jayla Place,P.O.Box-216的Harkom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邮编:VG1110。13,564,823股由延利控股有限公司或Humber Partners持有的普通股及所有黄金股 LIMITED将在紧接本次发售完成前转换为B类普通股。其余由延利控股有限公司或Humber Partners Limited持有的27,129,666股普通股将转换为A类 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普通股。因行使及/或归属期权、限制性股份、限制性股份单位或授予或将授予Li博士的任何其他奖励而可发行的任何股份 控股有限公司或Humber Partners Limited将为B类普通股。 |
(3) | 代表(I)15,126,220股普通股,21,028,574系列种子-1 优先股,6,212,951系列种子-2(Ii)469,320股普通股,652,446股系列种子-1优先股,192,769系列种子-2启明董事总经理基金持有的优先股及168,140股A系列优先股;(三)6,720,018股普通股 共享,3965,980系列种子-1优先股,99,660股A系列优先股和2,685,370股优先股B-2启明创投所持有的优先股 和(四)61,924股普通股,36,550系列种子-1优先股,920股A系列优先股和24,750股优先股B-2启明七号战略持有的优先股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启明创投合伙人V,L.P.、启明董事总经理基金V,L.P.、启明创投合伙人VII,L.P.及启明VII战略投资者基金,L.P.统称为启明实体。这位将军 启明创业合伙人V,L.P.的合伙人是启明GP V,L.P.,其普通合伙人是启明GP V有限公司。启明董事基金V,L.P.的普通合伙人是启明GP V,Ltd. 合伙人VII,L.P.和启明VII战略投资者基金L.P.是启明GP VII,LLC。邝杜安先生是启明公司GP V,Ltd.和启明GP VII,LLC的股东和董事。刘光先生放弃对 该等证券,但以其金钱利益为限者除外。启明实体持有的全部普通股和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转换为A类普通股。 |
(4) | Mohamed Albadrsharif Shaikh Abubaker Alshateri先生的营业地址为A1 Sila Tower,17楼, ADGm广场,A1 Maryah Island,阿联酋阿布扎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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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景兆先生的营业地址是宇通实业行政北楼412室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公园。 |
(6) | 浅上隆雄先生的营业地址是560-2冈津国,阿木-施, 神奈川健, 243-0192,日本。 |
(7) | 徐一兵先生的营业地址是金融街B9号金融街中心C座9楼,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 |
(8) | 代表16,573,442股普通股和2,953,832股普通股华忠博士有权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行使期权时收购。 |
(9) | 代表Li女士行使购股权或归属时有权购入的普通股 在本招股说明书公布之日起60日内限售股份数量。 |
(10) | 代表普通股杨庆雄博士有权在60%内行使认购权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几天内。 |
(11) | 严惠萍女士的地址是上海市青浦区华志路1685号一栋, 人民Republic of China。 |
(12) | David张同章先生的地址是香港水塘道88号香港园景中心17座1293室。 香港。 |
(13) | Grégoire de Franqueville先生的营业地址是雷诺,地址:比斯大街122-122 Général Leclerc,法国布洛涅-比扬库尔92100号。 |
(14) | 代表(I)66,247,450系列B-1持有的优先股 郑州徐丰嘉园智能互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或郑州徐丰;和(Ii)66,247,450系列B-1北京旭风致远持有的优先股 智能科技有限合伙人,或北京旭峰。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郑州徐丰和北京徐丰统称为宇通实体。郑州旭峰持有北京旭峰92.2%股权。普通合伙人 郑州旭丰和北京旭丰都是郑州旭鑫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由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又由7名个人控制,分别是汤宇翔、明社游、曹建伟、 张宝峰、张一国、柏阳、Lu。宇通实体持有的所有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转换为A类普通股。 |
(15) | 代表(I)15,126,220股普通股,21,028,574系列种子-1 优先股,6,212,951系列种子-2(Ii)469,320股普通股,652,446股系列种子-1优先股,192,769系列种子-2启明董事总经理基金持有的优先股及168,140股A系列优先股;(三)6,720,018股普通股 共享,3965,980系列种子-1优先股,99,660股A系列优先股和2,685,370股优先股B-2启明创投所持有的优先股 和(四)61,924股普通股,36,550系列种子-1优先股,920股A系列优先股和24,750股优先股B-2启明七号战略持有的优先股 投资者基金,L.P.启明实体持有的所有普通股和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转换为A类普通股。 |
启明创投合伙公司的普通合伙人为开曼群岛豁免的启明公司。 有限合伙,其普通合伙人为启明股份有限公司,这是一家开曼群岛有限公司,也是启明董事基金V,L.P.的普通合伙人。启明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本公司之风险投资合伙人V,L.P.及启明董事总经理基金V,L.P.由启明公司GP V,Ltd.行使,而启明公司GP V,Ltd.由邝志坚先生、Gary Rieschel先生、Nisa Leung先生及Robert Headley先生实益拥有。尊敬的杜安·匡威先生, Gary Rieschel、Nisa Leung及Robert Headley否认实益拥有该等股份,但涉及任何金钱利益者除外。启明创业合伙人V,L.P.及启明董事总经理基金V,L.P.注册地址 是大开曼群岛乌格兰德大厦309号邮政信箱,KY1-1104,开曼群岛。 |
启明创投七号和启明七号战略投资者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是 启明GP VII,LLC,一家开曼群岛有限责任公司。启明创投公司和启明七号战略投资者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投票权和投资权由启明GP VII,LLC行使。 其实益拥有人为邝氏先生、Gary Rieschel先生、Nisa Leung先生及Robert Headley先生。Duane Kuang先生、Gary Rieschel先生、Nisa Leung先生和Robert Headley先生否认对此类股份的实益所有权,除非有任何金钱上的损失 其中的权益。启明创投有限公司及启明七号战略投资者基金的注册地址为大开曼群岛尤格兰德大厦邮政信箱309号。KY1-1104,开曼群岛。 |
(16) | 代表2,459,016股普通股、34,573,269股A系列优先股和7,873,602股C-1Alliance Ventures B.V.持有优先股。Alliance Ventures b.V.有三个股东:雷诺、日产汽车有限公司和三菱汽车公司。由雷诺公司全资拥有, 该公司又由法国政府、日产金融有限公司和某些少数股东所有。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由雷诺公司和某些少数股东所有。三菱汽车公司由三菱株式会社、日产汽车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某些少数股东。雷诺公司、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三菱公司和三菱汽车公司都是上市公司。Alliance Ventures B.V.的注册地址是BoeingAvenue 275,1119PD 史基浦-里克,荷兰。Alliance Ventures B.V.持有的所有优先股将在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转换为A类普通股,并于 其行使的认股权证将为A类普通股。紧随本次发行后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包括18,774,193股同时由Alliance Ventures B.V.购买的A类普通股 私人配售。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我们的普通股、优先股或 黄金股由美国的纪录保持者持有。我们的股东中没有人通知我们它与某一成员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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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可能导致我们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安排。请参阅“描述 股本-证券发行的历史”描述了导致主要股东持有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普通股、优先股和黄金股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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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
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同时进行私募
在本次发行完成的同时,某些现有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同意向我们购买A类普通股,包括(I)雷诺日产三菱联盟的风险投资基金Alliance Ventures提供的9,700万美元,以及(Ii)光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和 广汽资本国际有限公司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每股价格相当于首次公开招股价格,经调整以反映 美国存托股份到甲级联赛普通股比率。我们建议向每位现有股东发行和出售A类普通股是通过一家私人公司进行的 根据证券法S规则豁免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配售。根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售的完成是唯一的实质性未完成成交条件先例。 对于同时进行的定向增发,如果本次发行完成,该等定向增发将同时完成。各现有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不会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 任何A类普通股,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个月内(或对于同时定向增发认购的普通股,则为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12个月),但须受某些条件规限 例外情况。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请参阅“管理就业协议和赔偿协议”。
提名和支持协议
我们与我们的股东Alliance Ventures亿.V.签订了提名和支持协议系列C-1优先股,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翰博士和我们的董事首席技术官Li博士将于2024年7月26日生效,并将生效 在此献祭完成后。提名和支持协议规定了Alliance Ventures亿.V.任命、罢免和更换两名董事的特殊权利。如果联盟风险投资公司亿.V.在此之后出售我们的股份 如果本次发行相当于我们当时完全稀释后股份的1%至2%,则它将失去提名一个董事的权利,如果联盟创投亿.V.在此次发行后出售我们的股份,相当于我们当时现有完全稀释后股份的2%或更多 完全稀释后的股份,将失去所有提名董事的权利。Tony徐瀚博士和Li博士同意促使创始实体行使其任命的权利,任命创始实体根据我们的第八条任命董事 修订并重述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选举S为董事会成员。
股票激励计划
请参阅“管理层股票激励计划”。
其他关联方交易
与宇通的交易
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 2021年、2022年、2023年,我们向宇通客车公司销售货物,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我们的股东宇通实体,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30万元、人民币4,340万元和人民币570万元(80万美元)。2021年、2022年、2023年,我们还为宇通公交公司提供服务,公司以 总代价为人民币91.8万元、人民币833千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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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万元人民币(320万美元)。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从宇通客车有限公司采购了商品,总金额分别为11650万元、9340万元和 分别为人民币1840元万(合250美元万)。于截至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我们向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总代价分别为人民币130元万及人民币140元万(20美元万)。在这六个月里 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我们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货物,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210元万和人民币5360元万(740美元万)。我们与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采购协议, 据此,我们承诺在2024年购买汽车,累计购买金额为人民币10030元万(1380美元万)。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已根据本购车协议支付了人民币4860元万(670万美元)。
与郑州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从 宇通实体的关联公司郑州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40万元、人民币7540万元和零。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向郑州宇通重工销售商品 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20元万、零和零。
与宇通重工的交易 公司简介:中国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我们向宇通实体的关联公司宇通重型设备有限公司销售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4.08亿元(合5.6万美元)。
与郑州宇通矿业设备有限公司的交易。2022年,我们向郑州宇通矿业出售货物 宇通实体的关联公司--宇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金额为人民币3.31万元。
与Ourland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在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提供了 向绿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服务,总金额分别为零和人民币530元万(70美元万)。
与联盟的交易
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为我们的子公司联合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股东Alliance Ventures B.V.,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750万元、人民币760万元及人民币920万元(合130万美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向联盟汽车研发(上海)销售商品 合计金额为零,分别为人民币130万元和人民币450万元(约合60万美元)。
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我们为安联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本公司股东联合创投的联营公司,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0元万及人民币350元万(50美元万)。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我们向Alliance Automotive R&D销售了商品 (上海)有限公司,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0万元和人民币260元万(40美元万)。
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为日产移动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了总计为零、零、5.7元的服务 分别为100万欧元(80美元万)。在截至2023年、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向日产移动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70元万和人民币300元万(40美元万)。
与广州裕基的交易
广州宇基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由明先生拥有投票权重大权益的企业 韩,我们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ony徐翰博士的兄弟姐妹。Tony徐瀚博士和我公司均不持有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经济或投票权权益。 我们的股东。没有一位董事或高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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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且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都不是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供的测绘服务金额分别为零、人民币3,030万元和人民币1.115亿元(1,530万美元)。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为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零、人民币603千元和零。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我们代表客户向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付款,有限公司的金额为零、零和 人民币3,480万元(48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向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服务,有限公司,总金额为人民币3890万元和人民币6560万元(910万美元), 分别
有一个关键的管理人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我们记录了关键管理人员的其他应收账款人民币140万元 (20万美元),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没有此类交易。截至本次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本公司已全额收回应收账款。
2024年7月,我们结算了部分管理人员持有的125,994,150股既得限制性股份。在连接中 通过和解,我们扣留了45,449,991股股份,这些股份原本将根据这些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向相关管理人员发行,以支付本公司因和解而应支付的预扣税款。 这些受限的股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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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开曼群岛豁免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的备忘录管辖。 公司章程、开曼群岛公司法(修订本)(下文称为公司法)以及开曼群岛普通法。
截至本公告日期,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I)4,357,600,882股面值普通股 每台0.00001美元,(Ii)65,403,460系列种子-1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三)52,959,930系列种子-2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 每股93,343,020股A系列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V)132,494,900系列B-1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Vi)13,964,530系列 B-2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Vii)32,104,530系列B-3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Viii)85,296,913系列C-1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Ix)107,342,206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D系列优先股,59,489,579股D系列+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优先股,以及 (X)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50股黄金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198,964,836家普通股 共享,62,819,128系列种子-1优先股,52,959,930系列种子-2优先股,91,708,649股A系列优先股,132,494,900股B-1优先股,13,964,530系列B-2优先股,28,537,370系列B-3优先股,71,387,327系列C-1已发行和发行的优先股有62,946,566股D系列优先股,22,430,597股D+优先股和50股黄金股。我们所有的已发行和流通股都是正式授权的, 有效签发并全额支付。
在本次发售完成之前,我们的授权股份 资本将改为50,000美元,分为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美元,包括(I)35,000,000股A类普通股,(Ii)5,000,000股B类普通股,以及(3)1,000,000,000股 由董事会根据我们的发售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决定的一个或多个类别(无论如何指定)。在紧接本次发售完成之前,(I)我们所有已发行和 已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将转换为和/或重新指定 和 重新分类,作为A类普通股在一对一除托尼汉有限公司或徐汉有限公司持有的41,249,540股优先股和普通股以及燕利持有的13,564,823股普通股外 控股有限公司或Humber Partners Limited将一对一地转换为及/或重新指定及重新分类为B类普通股;及(Ii)我们所有已发行及已发行的黄金股将转换为、 和/或重新指定 和 重新分类,作为A公司的B类普通股一对一 基础在行使和/或归属向Tony Xu Han博士、Tonyhan Limited、Xu Han Limited、Yan Li博士、Yan li Holdings Limited或授予或将授予的期权、限制性股份、限制性股份单位或任何其他奖励时可发行的任何股份 Huber Partners Limited将为b类普通股。我们在发行完成之前发行和发行在外的所有股份都已并将已缴足,并且我们在发行中发行的所有股份都将以缴足的形式发行。
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我们将通过第八份修订和重述的备忘录和章程,该章程将生效并取代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当前修改和重述的完整组织备忘录和章程。以下是发行后备忘录和章程的重大条款摘要 协会和公司法,只要它们与我们普通股的重大条款有关。
对象 我公司。根据我们的发售后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我们公司的宗旨是不受限制的,我们有充分的权力和授权执行开曼群岛法律不禁止的任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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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我们的普通股分为A类。 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我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人将拥有相同的权利,但投票权和转换权除外。我们的普通股是以登记形式发行的, 在我们的会员(股东)名册上登记时发行。我们可能不会向无记名发行股票。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投票他们的股份。
转换。B类普通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换为相同数量的A类普通股 而A类普通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换为B类普通股。
分红。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宣布的股息。 或由本公司股东以普通决议案宣布派发股息(条件是本公司股东宣布的股息不得超过本公司董事建议的数额)。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 股息可以宣布并从本公司合法可用于此目的的资金中支付。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票溢价账户中支付股息,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我们的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则可以支付股息。
投票权。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持有者应始终作为一个整体一起投票 关于股东在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每一股A类普通股对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所有事项有一票表决权,每一股B类普通股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表决的所有事项上,股份享有40票的投票权。在任何股东大会上,投票都是通过投票进行的。
股东大会通过的普通决议,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简单多数的赞成票。 附在普通股上的表决,而特别决议需要不少于三分之二与已发行普通股相关的投票权 开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也可以由所有有表决权的成员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通过。如更改名称或制造等重要事项,将需要特别决议 更改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除其他事项外,我们的股东可能会细分或通过普通决议合并我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本。
股东大会。作为开曼群岛的豁免公司,我们没有义务根据《公司法》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的上市后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可(但无义务)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本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指明。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周年大会应于本公司董事决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
股东大会可由本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或本公司董事长召集。 董事们。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如有)及任何其他股东大会,须提前至少七天发出通知。任何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 由至少一名亲自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股东组成,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在我们公司的已发行和流通股的所有投票权中,有权进行一般投票 开会。
《公司法》没有赋予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也没有 赋予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建议的任何权利。然而,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规定, 如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股东合共持有合共拥有本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中大多数投票权的股份并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本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 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并将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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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要求在这样的会议上投票。然而,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并不赋予我们的股东在年度之前提出任何建议的权利。 非该等股东召开的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
普通股的转让。 在本公司发售后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所列限制的规限下,本公司任何股东均可透过通常或普通形式的转让文件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或我们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其绝对自由裁量权下拒绝 登记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转让,除非:
• | 转让书寄存在我公司,并附普通股股票证书。 它与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有关,以表明转让人有权进行转让; |
• | 转让文书仅适用于一类普通股; |
• | 如有需要,转让文书已加盖适当印花; |
• | 如转让予联名持有人,普通股将获转让的联名持有人的数目 转让不超过四个;以及 |
• | 纳斯达克证券市场可能确定的最高金额的应付费用或我们的 董事可能不时要求就此向吾等支付款项。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 他们应在转让书递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各自发出拒绝转让的通知。
在遵守对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任何通知后,可以暂停转让登记,并 在本公司董事会可能不时决定的时间和期间内关闭登记册,但在任何一年中,转让登记不得暂停或关闭登记的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做出决定。
清算。关于我们公司的清盘,如果可供分配的资产 在清盘开始时,我们的股东将足以偿还全部股本,盈余将按他们所持股份的面值比例分配给我们的股东。 在清盘开始时,须扣除所有应付本公司未缴催缴股款或其他款项的股份。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 为了偿还我们所有的股本,资产将被分配,以便我们的股东按照他们所持股份的面值按比例承担损失。
催缴股份及没收股份。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呼吁股东 在指定的付款时间和地点至少14天前向该等股东送达的通知中未支付的股份金额。已被赎回但仍未支付的股票将被没收。
赎回、购回及交出股份。我们可以发行股票,条件是这些股票必须符合 根据本公司或该等股份持有人的选择,按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及方式赎回。本公司亦可按下列条款及方式回购本公司的任何股份 已由我们的董事会或我们股东的普通决议批准。根据《公司法》,任何股份的赎回或回购可从本公司的利润中支付,或从新发行的 为上述赎回目的而发行的股份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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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或从资本(包括股份溢价帐户和资本赎回准备金)中回购,如果公司能够在支付后立即偿还到期债务 正常的业务流程。此外,根据《公司法》,此类股份不得赎回或回购:(A)除非全部缴足,(B)如果赎回或回购会导致没有流通股或 (C)该公司是否已开始清盘。此外,本公司可接受免费交出任何已缴足股款的股份。
股份权利的变动。如果在任何时候,我们的股本被分成不同的类别或系列 股份,附属于任何类别或系列股票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票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无论本公司是否上发条,可能有所不同 如获该类别或系列已发行股份所有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获该类别或系列股份持有人在另一次会议上以过半数票数通过的决议案批准,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所有持有人均可在该类别或系列股份持有人的另一次会议上以过半数票通过决议。这个 授予已发行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得被视为因增设或发行更多有同等地位的股份而被视为改变 持有或持有该现有类别的股份,或本公司赎回或购买任何类别的股份。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不得被视为因设立或发行以下股份而改变 优先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投票权或加权投票权的股份的设立。
增发股份。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授权我们的董事会 董事会有权不时增发普通股,但以现有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为限。
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也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定期建立 一个或多个系列优先股,并就任何系列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该系列的名称; |
• | 该系列股票的数量; |
• | 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不需要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 发行这些股票可能会稀释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查册及查册 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者将没有一般权利检查或获得我们的股东名单或我们的公司记录的副本(除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外,特别 决议,以及我们的抵押和抵押登记簿)。然而,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反收购条款。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一些条款可能会阻止, 推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公司或管理层控制权变更,包括以下条款:
• | 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指定价格, 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任何行动即可获得此类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和 |
• | 限制股东请求和召开股东大会的能力。 |
然而,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行使授予 根据我们提供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他们的目的是正当的,并且他们真诚地相信这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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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豁免公司。我们是一家获得豁免的公司, 《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进行了区分。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任何公司 可申请注册为获豁免公司。对获豁免公司的要求基本上与对普通公司相同,只是获豁免公司:
• | 无需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股东年度申报表; |
• | 不需要打开其成员登记册以供检查; |
• | 无需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
• | 可以发行流通股、无记名股票或者无票面价值的股票; |
• | 可以获得反对未来征收任何税收的承诺(此类承诺通常是 初审20年); |
• | 可以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继续注册并在开曼群岛被撤销注册; |
• | 可注册为存续期有限的公司;及 |
• | 可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股东未支付的金额。 对公司股票(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欺诈、建立代理关系或非法或不正当目的,或法院可能准备刺伤或解除 公司面纱)。
专属论坛。 除非我们书面同意选择另一个论坛,否则 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或者,如果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对特定争端缺乏标的物管辖权,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 纽约)应是美国境内的独家论坛,用于解决因美国联邦证券法而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申诉,包括因 证券法和交易法,无论此类法律诉讼、诉讼或诉讼是否还涉及本公司以外的各方。任何个人或实体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本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或 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根据存款协议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应被视为已知悉并同意本条的规定。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情况下,如果本 本条根据适用法律被认为是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章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应最大限度地解释和解释本条 在可能的范围内适用于相关司法管辖区,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删除,以便最好地实现我们的意图。
公司法中的差异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国的旧《公司法》,但不是 按照英国最近颁布的成文法,开曼群岛的《公司法》与英国现行的《公司法》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开曼群岛的《公司法》有所不同 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以下是适用于我们的《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公司的法律之间某些重大差异的摘要 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
合并和类似的安排。《公司法》 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和非开曼群岛人岛屿公司。就此等目的而言,(I)“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或 更多的组成公司及其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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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为 合并后的公司,并将该等公司的业务、财产及债务归属合并后的公司。为了实施这样的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一份书面 合并或合并计划,然后必须由(A)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B)该组成公司的 公司章程。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连同关于尚存或合并的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资产清单 及每间组成公司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向每间组成公司的成员及债权人提供一份合并或合并证明书副本,而有关合并或合并的通知将 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群岛母公司与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获得 如该开曼附属公司的合并计划副本已发给该开曼附属公司的每一成员,除非该成员另有同意,否则该开曼附属公司股东的决议案。为此,一家公司是一家 如果子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合计占子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的90%以上。
对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一持有者都必须同意,除非 开曼群岛的一家法院免除了这一要求。
除在某些有限情况下外,开曼群岛的股东 对合并或合并持不同意见的组成公司有权在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时获得支付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裁定)或 合并;只要持不同意见的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持不同政见者权利的行使将阻止持不同政见者股东行使他或 在其他情况下,她可能有权持有股份,但有权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
除与合并和合并有关的法定条款外,《公司法》还载有法定条款 以安排计划的方式促进公司重组和合并的规定;但该安排须获得(A)75%的股东或股东类别的多数批准;或(B)在 代表价值75%的债权人或债权人类别(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数目,而该等债权人或债权人类别是亲自出席或由受委代表出席为此目的而召开的一次或多于一次会议并在该等会议上表决的。会议的召开和 随后,这一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交易的观点,但法院可以预期 如果确定以下情况,则批准该安排:
• | 关于所需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经得到满足; |
• | 股东在相关会议上得到了公平的代表,并且法定多数正在采取行动 善意地不强迫少数人来促进不利于该阶级利益的利益; |
• | 该安排可以得到该阶级行为中聪明而诚实的人的合理批准 就其利益而言;及 |
• | 该安排并不是根据公司其他条款进行制裁的更合适的安排 法 |
《公司法》还包含一项强制收购的法定权力,这可能有助于 对收购要约持不同意见的小股东(S)的“排挤”。当要约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提出并被受影响股份90.0%的持有人接受时,要约人可以在 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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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四个月期限届满起计,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者按照要约条款将这些股份转让给要约人。反对意见可以是 这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的,但在这样批准的要约情况下,这不太可能成功,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
如果以安排方案的方式进行的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和认可,或者如果投标要约被 根据上述法定程序作出并接受的,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将没有可与评估权相提并论的权利,否则通常可供特拉华州的持不同意见的股东使用。 公司,提供接受现金支付司法确定的股票价值的权利。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会是适当的原告,就我们作为 作为一般规则,派生诉讼不得由少数股东提起。然而,根据在开曼群岛极有可能具有说服力的英国当局,开曼群岛法院可以 期望遵守和应用普通法原则(即福斯诉哈博特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以便非控制性股东可能被允许开始集体诉讼 在下列情况下,以公司名义针对或派生诉讼以挑战诉讼:
• | 公司的行为或提议的行为是非法的或越权的(因此不能得到 股东); |
• | 被投诉的行为,尽管不是越权的,但只有在获得超过一名 尚未获得简单多数票;以及 |
• | 那些控制公司的人是在对少数人实施欺诈。 |
董事及行政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 一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可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范围,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的情况除外 为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我们将赔偿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的所有行动、诉讼、费用、 该等董事或高级职员在处理本公司业务或事务时所招致或承担的费用、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但因该人的不诚实、故意失责或欺诈以外的原因而招致或承担的 (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权限或酌情决定权时,在不损害前述规定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包括任何费用、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董事或其高级职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就涉及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抗辩(无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任何费用。这一行为标准大体上是相同的 按照《特拉华州公司法》对特拉华州公司的许可。
此外,我们还签订了 与我们的董事和高管签订的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除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赔偿之外的额外赔偿。
对于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在根据上述条款控制我们的人之前,我们已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董事的受托责任。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有受托人 对公司及其股东的责任。这一义务有两个构成要件: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以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事,以通常谨慎的态度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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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会在类似的情况下锻炼。根据这一义务,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关于某一公司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大信息 重大交易。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自己的公司职位谋取私利或利益。这项义务禁止 董事是一种自我交易,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管或控股股东拥有的、股东普遍未分享的任何权益。在……里面 一般而言,董事的行为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善意,并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为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这一推定可能会被以下证据推翻 违反其中一项受托责任。如果董事就交易提交此类证据,董事必须证明交易在程序上是公平的,并且交易对公司来说是公平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在以下方面处于受托人地位 因此,他对公司负有以下责任--真诚地为公司谋利益的义务,不因其在董事的地位而牟利的义务(除非公司 允许他这样做),不使他自己处于公司利益与他的个人利益或他对第三方的义务冲突的位置的义务,以及为了这种权力的目的而行使权力的义务。一个 开曼群岛一家公司的董事对该公司负有行使其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一个合理审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谨慎和勤勉的义务。以前被认为是一种 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表现出比人们对他的知识和经验的合理期望更高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已经朝着客观标准迈进。 在所需的技能和照料方面,开曼群岛可能会效仿这些当局。
股东书面同意诉讼。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取消 股东通过修订其公司注册证书而以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 由本应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表决而无需召开会议的每一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
股东提案。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股东有权提出任何建议 在年度股东大会之前;但须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但股东可能被禁止召开特别会议。
《公司法》并未向股东提供 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不赋予股东向股东大会提出任何建议的任何权利。然而,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 和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股东持有的股份合计不少于本公司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股票的多数投票权,这些股东有权在总体上投票。 要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有义务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并在该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除了这项权利之外 就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而言,我们的发售后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并不赋予我们的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或特别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的任何其他权利。作为开曼群岛人 海岛豁免公司,根据法律,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累积 投票。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 小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小股东在单一董事上投下股东有权投的所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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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这样的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禁止累积投票,但 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个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董事的免职。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 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只有在获得有权投票的已发行和流通股的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将其除名。根据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 董事可以通过我们股东的普通决议(董事在上市后备忘录和章程细则中定义的指定的创始人实体除外)的普通决议在有或没有原因的情况下被免职。董事也将不再是 董事,如果他(I)被适用法律禁止成为董事;(Ii)破产或与债权人达成任何安排或债务重整;(Iii)死亡或被发现精神不健全; (Iv)以书面通知辞职;。(V)未经本公司董事会特别许可而连续三次缺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而本公司董事会议决他离职;或。(Vi)他未经本公司董事会特别许可而缺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任何其他规定被免职。
有利害关系的交易 股东。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包含一项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公司已明确选择不受此类法规的管辖,否则其 根据公司注册证书,在“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与该“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进行某些企业合并。感兴趣的股东 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15%或更多的个人或团体。其效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者进行收购的能力。两层结构对所有股东都不会一视同仁的目标的竞标。如果除其他事项外,在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 董事会批准导致该人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的企业合并或交易。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谈判任何 与目标公司董事会的收购交易。
开曼群岛的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作为一个 因此,我们不能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不规范公司与其大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它确实如此 规定此类交易必须在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情况下真诚地进行,而不会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结束。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 解散的提议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由董事会发起解散,才能获得董事会过半数的批准。 公司的流通股。特拉华州的法律允许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括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开曼群岛或董事会。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一家公司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命令之一进行清盘 开曼群岛法院或通过其成员的一项特别决议,或如果该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通过其成员的普通决议。法院有权下令清盘若干指定的 情况,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重组。一个 公司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请愿书,要求任命重组官员,理由是公司:
(a) | 现在或相当可能会变得无力偿还债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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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打算向其债权人(或其类别)提出妥协或安排,或根据 公司法、外国法律或双方同意的重组方式。 |
大法院 除其他事项外,可在聆讯该等呈请后作出命令,委任一名重组人员,该人员具有法院所命令的权力及执行法院所命令的职能。在任何时间(I),在提交请愿书后 委任重组人员,但在委任重组人员的命令发出前;及。(Ii)在委任重组人员的命令发出后,直至该命令被撤销为止。 须针对公司进行或展开诉讼、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刑事法律程序除外),不得通过将公司清盘的决议,亦不得针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除非得到了法庭的许可。然而,尽管提出了要求任命重组官员或任命重组官员的请愿书,但对全部或部分债务有担保的债权人 该公司的资产有权执行担保,而无需法院许可,也无需提及指定的重组官员。
股份权利的变更。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改变某一阶层的权利 经该类别流通股过半数批准的股份,但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者除外。根据我们的发售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在任何时候是 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附属于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不论本公司是否上发条,经持有该类别或系列至少三分之二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经以过半数投票通过的决议批准,可予以更改 该类别或系列股票持有人的单独会议。授予已发行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文规定,否则不得视为 通过创建或发行进一步的股票排名而改变平价通行证与该现有类别的股份一起或之后,或本公司赎回或购买任何类别的任何股份。股份持有人的权利应当 不得因设立或发行具有优先权或其他权利的股份而被视为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具有增强或加权投票权的股份。
管治文件的修订。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的治理文件 可在有权投票的流通股的多数批准下进行修订,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我们的 只有通过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才能修改公司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的权利非居民 或外国股东。我们的上市后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举行或行使投票权没有任何限制。 我们股票的权利。此外,我们的上市后备忘录和组织章程细则中没有规定股东所有权必须披露的所有权门槛。
证券发行史
以下是过去三年我们发行的证券的摘要。
普通股及优先股
我们以相对于其他普通股更高的每股价格发行了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 大约在同一时间的其他系列优先股。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发行的普通股和优先股支付的对价差异,期间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 发布,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
(i) | 由于不同,普通股和不同系列优先股具有不同的公允价值 附带于他们的股东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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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我们的股票发行日期与更早的日期之间有很大的时间差距 当时估值较低的公司与投资者签订了相关投资协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实体必须完成某些文件和程序才能兑换人民币 对价到美元,并将对价汇出中国。这些程序导致某些中国投资者在签署投资协议和发行股票之间存在时间差距,这些投资者承诺完成 根据投资协议的相关备案和程序。 |
(iii) | 这些股票是在2018年行使授予牵头首轮投资者的认股权证后发行的。是这样的 认股权证使A系列牵头投资者有权以显著折扣收购这些股票,以激励该投资者主导A系列融资。本次股票发行被视为视为分配,这一点记录在我们的 历史财务报表。 |
证券/买方 |
签订日期 明确 投资 协议 |
发行日期: |
数量: |
考虑事项 |
原因(S) D系列和 | |||||
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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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野巨石科技创新成长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2月 | 2021年9月1日 | 1,892,780 | 2亿美元 | — | |||||
广州恒达之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2月 | 2022年7月12日 | 1,892,780 | 2亿美元 | (i)和(ii) | |||||
光明之星控股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2023年6月30日 | 1,763,689 | 600万美元 |
(i)和(ii) | |||||
中国-阿联酋投资合作基金,LP,Allindrive Capital(开曼)Limited,Catalpa 投资,MOMENTUM Venture Capital Pe。有限公司,CCb国际海外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海南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汇富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市越秀金蝉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芝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Homericapital俊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帆船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CDBC转型升级基金和光明之星控股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和8月 | 2024年8月9日 | 12,806,568 | 128.07美元 | — | |||||
系列种子-1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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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精神香港有限合伙基金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20日 | 286,246 | 1百万美元 | (i) | |||||
中兴控股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20日 | 882,382 | 3,082,602美元 | (i) | |||||
A系列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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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风险投资公司 |
2018年10月 | 2023年5月29日 | 4,400,229 | 4,400.23美元 |
(iii) | |||||
深圳市远安富乐投资中心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2023年9月13日 | 8,142,630 | 8,095,932.02美元 |
(ii) | |||||
系列B-1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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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买方 |
签订日期 明确 投资 协议 |
发行日期: |
数量: |
考虑事项 |
原因(S) D系列和 | |||||
北京徐峰致远智能科技有限合伙企业 |
2020年12月 | 2022年6月15日 | 66,247,450 | 1,000,000美元 | (ii) | |||||
系列B-2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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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控股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20日 | 1,693,830 | 5,917,395美元 | (i) | |||||
系列B-3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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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文泽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业巨石科技创新成长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戴宁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宏信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和广州恒大之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12月 | 2021年6月至2022年7月的不同日期 | 18,855,050 |
37,000,000美元 | (ii) | |||||
D系列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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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联酋 投资合作基金,LP,阿林德瑞 Capital(开曼)Limited、Catalpa Investments、MOMENTUM Venture Capital Pe。有限公司,CCb International Overseas Limited和Robert Bosch GmbH |
2021年12月 | 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6月15日的不同日期 | 39,716,614 | 185,000,000美元 | — | |||||
海南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2022年12月2日 | 3,220,266 | 15,000,000美元 | — | |||||
中国-阿联酋 投资合作基金 |
2021年12月 | 2022年12月28日 | 10,734,220 | 50,000,000美元 | — | |||||
海南汇富昌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2023年1月19日 | 1,524,259 | 7,099,998.42美元 | — | |||||
光明之星控股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 | 2023年6月30日 | 5,152,425 | 24,000,000美元 | — | |||||
广州越秀金蝉III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2024年6月27日 | 1,867,649 | 8,699,507.25美元 | — | |||||
广州芝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2024年6月27日 | 301,764 | 1,405,614.42美元 | — | |||||
Xiamericapital骏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12月 | 2024年6月27日 | 429,369 | 2亿美元 | — | |||||
D+系列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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帆船创新公司 |
2022年10月 | 2023年11月28日 | 7,495,687 | 37,80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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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BC电信转型升级基金 |
2022年10月 | 2023年12月26日 | 14,934,910 | 70,000,0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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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股权证
2022年1月20日,我们向部分D轮投资者发行了认购证,据此:(i)海南凯益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或其附属公司有权购买3,220,266系列D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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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汇添富亿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关联公司有权购买1,610,133股 D系列优先股,总行权价最高可达7500,000美元;(3)广州越秀金昌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关联公司有权购买1,867,9股D系列优先股 (四)广州智若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或其联营公司有权购买301,7股D系列优先股,总行使价最高可达10,000,000美元;及 至1,608,100美元。认股权证可在(A)各持有人已向吾等递交经核证的ODI批准副本及(B)贷款本金已退还本金后十个工作日内行使。 各自的持有人。2022年12月2日,我行行使其持有的认股权证,向海南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了3,220,266股D系列优先股。2023年1月19日,我们发布了1,524,259系列D 海南汇富长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股由上海汇添富亿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使权证后,于2024年6月27日发行1,867,9及 301,7股D系列优先股分别授予广州越秀金昌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智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全部行使 他们持有的未清偿认股权证。
2022年1月20日,我们向某些D系列投资者增发了认股权证, 根据这一规定:(I)中国--阿联酋投资合作基金或其指定关联公司有权购买最多10,734,220股D系列优先股,总行权价最高可达 AllinDrive Capital(Cayman)Limited有权购买最多10,734,220股D系列优先股,总行权价最高可达50,000,000美元;(3)Catalpa Investments有权购买最多2,146,844股 D系列优先股,总行权价最高可达10,000,000美元;及(4)海南凯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其关联公司有权购买2,146,844股D系列优先股,总行权价为1,000,000美元 行权价最高可达10,000,000美元,每股收购价为4.6580美元。认股权证可于下列日期后六(6)个月届满前的任何时间行使:(X)及(A)中较后者。 根据购买协定完成,及(B)于认股权证发行日期后完成本公司首次真正的股权融资,每股发行价高于4.6580美元,及(Y)完成 我公司的合格IPO,指的是我公司在美国或其他公认的国际证券交易所承销的普通股公开发行的确定承诺,每股发行价为 不少于6.211美元和隐含的售前服务我公司市值不低于60亿美元,我公司的总收益至少为2.5亿美元。12月28日, 2022年,我们发行了10,734,220股D系列优先股中国-阿联酋投资合作基金,L.P.行使其持有的认股权证。我们在2022年1月20日发布的其他三份认股权证 过期了。
2022年3月1日,我们向厦门豪迈资本君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发行了认股权证 授予其或其指定联属公司以每股4.6580美元的收购价购买1,133,534股D系列优先股或普通股的权利,总行使价最高可达5,280,000美元。搜查令是 可在(A)持有人向我们交付ODI批准的经认证的真实副本,以及(B)贷款本金已退还给持有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行使。2024年5月30日,我们进入 据此,厦门厚朴君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权购买的D系列优先股数量减少至429,369股。2024年6月27日,我们 在行使所有已发行认股权证后,相应地向持有人发行429,369股D系列优先股。
2022年10月31日,我们为国家发展和制造业转型颁发了两张权证 升级基金(有限合伙),授予其或其关联公司分别购买11,834,910股系列D+优先股和3,100,000股D+优先股的权利,总行权价最高可达59,682,280美元 分别为10,317,730美元。认股权证可在下列情况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行使:(A)持有人已向我们交付经核证的ODI批准副本,以及(B)贷款本金(提供时)为 退还给持有人。2023年12月26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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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国家发展和制造业持有的权证,向国开行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发行14,934,910股D+系列优先股 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期权和限售股单位
我们已将购买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的选择权授予我们的某些董事、高级职员和 员工。请参阅“管理层股票激励计划”。
股东协定
本公司订立第六份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定及第六份经修订及重述的优先购买权 和共同销售于2022年10月29日与我们的股东达成协定,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和黄金股的持有者。第六条修订并重述的股东协定 规定了某些股东权利,包括资讯和查阅权、登记权、优先购买权和保护条款,幷包含管理我们的董事会和其他公司治理的条款 事情。除注册权外,所有这些特殊权利以及公司治理条款将于本次发行完成时自动终止。第六条修改和重述优先购买权和共同销售协定规定,我们优先股的股东享有一定的优先购买权和共同销售许可权,该许可权也将在 完成本次发行。
注册权
根据第六份经修订及重述的股东协定,本公司已向本公司股东授予若干注册权。 摘要如下:
需求注册权。在以下六个月后的任何时间或不时 在首次公开招股结束时,持有当时尚未发行的可登记证券至少30%投票权的持有人可书面要求我们根据证券法对应登记证券进行登记,条件是 预期总发行价超过1,500万美元。应此要求,我们将(I)立即向所有其他可登记证券的持有人发出关于拟议登记的书面通知,以及(Ii)尽快 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促使请求中指定的可登记证券,以及任何以书面形式要求在我们交付后15天内加入此类登记的持有人的任何可登记证券。 在持有人要求的司法管辖区内登记和/或有资格销售和分销。我们没有义务完成总共两个以上的需求登记。
背负注册权。如果我们建议将我们的任何证券登记为我们自己的账户,或为该账户登记 对于任何证券持有人的任何该等持有人的证券,就该等证券的公开发售而言,我们将向该等可登记证券的每名持有人发出有关该项登记的书面通知,并在提出书面要求时 如果任何持有人在该通知送达后15天内发出通知,我们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将该持有人要求登记的任何可登记证券包括在该登记内。
形式 F-3注册权。如果我们有资格使用表单F-3 登记声明,持有当时未发行的可登记证券至少30%投票权的持有人可以要求我们在表格上提交登记 F-3. 后 在提出此类请求时,我们将(i)立即向所有其他可登记证券持有人发出拟议登记的书面通知,以及(ii)在可行范围内尽快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导致可登记证券 请求中指定的,连同在我们发出书面通知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加入该登记的任何持有人的任何可登记证券,将被登记和/或有资格出售和分销 持有人可能请求的管辖权。我们没有义务在任何范围内进行两次以上的注册 12个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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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开支.我们将承担所有注册费用, 除承保折扣和销售佣金外,适用于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中规定的可登记证券的销售。
债务的终止。前款规定的登记权于下列五项中较早的一项终止 (Ii)就任何须登记证券的持有人而言,该等须登记证券的持有人可出售该持有人的所有须登记证券的日期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90天期间及(Iii)第六份经修订及重述股东协议所界定的被视为清盘事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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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股票
德意志银行美洲信托公司作为存托机构,将登记和交付美国存托凭证。每个美国存托股份将代表 三股A类普通股,存放于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作为托管人。每一个美国存托股份还将代表托管银行可能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所有权。这个 托管美国存托凭证的公司信托办事处位于美国纽约哥伦布环路1号,邮编:NY 10019。托管机构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美国纽约哥伦布环岛1号,邮编:10019。
直接注册系统(DRS)是由存托信托公司(DTC)管理的系统,根据该系统, 托管人可以登记无证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应由托管人向有权享有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者发布的定期声明予以证明。
我们不会将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视为我们的股东,因此,作为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您将没有股东权利。 开曼群岛法律管辖股东权利。托管人将是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基础上的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者,您将拥有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权利。我们、托管人和您之间的一份存款协定, 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实益所有人规定了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以及托管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存款协定和美国存托凭证由纽约州法律管辖。见“--管辖权和 仲裁。“
以下是保证金协定的实质性条款摘要。获取更完整的资讯 资讯,您应该阅读完整的存款协定和美国存托凭证的格式。有关如何获得这些文档副本的说明,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资讯”。
持有美国存托凭证
你将如何持有你的美国存托凭证?
您可以(1)或直接(A)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美国存托凭证(ADR),这是一种证明 证明在您名下登记的特定数量的美国存托凭证,或(B)通过在DRS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2)通过您的经纪人或其他金融机构间接。如果你直接持有美国存托凭证,你就是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本说明假定 你直接持有你的美国存托凭证。除非您特别要求认证的ADR,否则ADS将通过DRS发放。如果您间接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您必须依靠您的经纪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程式来维护 本节所述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你应该咨询你的经纪人或金融机构,以找出这些程式是什么。
分红 和其他分发版本
你将如何获得股息和股票的其他分配?
托管人已同意向您支付其或托管人收到的A类现金股息或其他分配 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扣除其手续费和费用后。您将收到与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数量成比例的这些分配(这将与记录日期相同 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至托管人就美国存托凭证设定的记录日期(A类普通股)为止。
• | 现金.保管人将转换或促使转换任何现金股利或其他 根据存款协定条款,我们向A类普通股或出售任何A类普通股、权利、证券或其他权利所得的任何净收益支付现金分配,如果可以这样做的话 在实际可行的基础上,可以将美元转移到美国,并将迅速分配收到的金额。如果保管人应在其判断中确定这种转换或转让不实际或不合法,或者 如果需要任何政府批准或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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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不能在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成本获得或无法以其他方式寻求,存款协定允许托管银行只能将外币分发给那些美国存托股份 持有者有可能这样做的人。它将持有或导致托管人为尚未支付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的账户持有无法转换的外币,这些资金将被保留在美国存托股份各自的账户中 持有者。它不会将外币进行投资,也不会对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各自账户的任何利息负责。 |
在进行分配之前,任何税收或其他政府收费,连同 存托,必须支付的,将被扣除。请参阅“征税”。它将只分配整个美元和美分,并将分数美分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美分。*如果汇率在一段时间内波动 当保管人不能兑换外币时,你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分配的价值。 |
• | 股份.对于我们作为股息或免费分配的任何A类普通股 分配,或者(1)托管机构将分配代表该A类普通股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或(2)截至适用记录日期的现有美国存托凭证将代表额外A类普通股的权利和利益。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在合理可行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分配普通股,扣除适用的费用、收费和托管人产生的费用以及税收和/或其他政府收费。保存人的遗嘱 只分发完整的美国存托凭证。它将试图出售A类普通股,这将要求它提供一部分美国存托股份,并以与现金相同的方式分配净收益。受托管理人可以出售部分 分配的A类普通股,足以支付与该分配相关的费用和开支,以及任何税收和政府收费。 |
• | 现金或股票的选择性分配.如果我们向A类持有者提供 普通股可选择以现金或股票方式收取股息,受托管理人在与吾等磋商后,并在收到吾等就该项选择性分配在存款协定中所述的及时通知后,有权酌情 确定作为美国存托凭证持有者的您将在多大程度上获得此类选择性分发。我们必须首先及时通知保管人向贵方提供这种选择性分配,并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 这样做是合法的。托管人可以决定向您提供这种选择性分发是不合法的,也是合理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应根据对下列事项所作的相同决定 没有选择的A类普通股,要么以现金分配的相同方式分配现金,要么以与股票相同的方式分配代表A类普通股的额外美国存托凭证 分发。托管人没有义务向您提供一种以股票而不是以美国存托凭证形式获得选择性股息的方法。不能保证您将有机会在 条款和条件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 |
• | 购买额外股份的权利.如果我们向我们班级的持有者提供普通的 股份认购任何额外股份的权利,托管人应在收到我方关于该项分配的存款协定中所述的及时通知后,与我方协商,我方必须确定其是否合法和合理。 向您提供这些权利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必须首先指示保管人向您提供此类权利,并向保管人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这样做是合法的。如果保管人认为它不合法 或合理地切实可行以提供权利,但出售权利是合法和合理可行的,则托管人将在该地点和在 它可能认为适当的条款(包括公开或私下出售),以与分配现金相同的方式分配净收益。托管机构将允许未分发或未出售的权利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不会收到 对他们来说很有价值。 |
如果托管机构向您提供权利,它将建立以下程式 分配此类权利,并使您能够在您支付托管人发生的适用费用、收费和开支以及税收和/或其他政府收费时行使这些权利。保管人不应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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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提供一种行使此类权利认购A类普通股(而不是美国存托凭证)的方法。
美国证券法可能限制以A类普通股为代表的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和注销 在行使权利时。例如,您可能无法在美国自由交易这些美国存托凭证。在这种情况下,托管机构可以交付条款与本节所述美国存托凭证相同的受限存托股份,但 进行必要的限制所需的改变。
不能保证你会得到 有机会以与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条款和条件行使权利,或能够行使该等权利。
• | 其他分发内容.以收到保证金中所述的及时通知为准 我们同意向您提供任何此类分发的请求,且托管银行已确定此类分发是合法的、合理可行的和可行的,并符合存款条款 根据协定,托管人将在您支付适用的费用、收费和费用以及税款和/或其他费用后,以其认为可行的任何方式,将我们向您分销的任何其他已存入证券。 政府收费。如果不满足上述任何条件,托管机构将努力出售或促使出售我们分配的资金,并以与现金相同的方式分配净收益;或者,如果它无法出售此类资金 保管人可以在这种情况下以其认为合理可行的任何方式,以象征性的或无代价的方式处置这类财产,从而使你可能对这类财产没有任何权利或由此产生任何权利。 |
如果托管银行认定将分发内容提供给任何美国存托股份是非法或不切实际的,则托管银行不承担责任 持有者。根据《证券法》,我们没有义务登记美国存托凭证、股票、权利或其他证券。我们也没有义务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允许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分发美国存托凭证、股票、权利或其他任何东西。 这意味著,如果我们和/或托管人确定我们或托管人向您提供股票是非法或不可行的,您可能不会收到我们对我们的股票或这些股票的任何价值的分发。
存取款及注销
美国存托凭证是如何发放的?
如果您或您的经纪人存入A类普通股或权利凭证,托管机构将交付美国存托凭证 A类普通股与托管人。在支付其费用和费用以及任何税费或收费(如印花税或股票转让税或费用)后,托管银行将在您的名下登记适当数量的美国存托凭证。 要求,并将把美国存托凭证交给或应有权获得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的一人或多人的命令。
除A类外 本公司就本次发行交存普通股,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起计180天内,概不接受任何股份交存。在某些情况下,180天的禁售期可能会有所调整 “符合未来禁售协定资格的股份”一节所述的情形。
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如何注销美国存托股份?
您可以在托管机构的公司信托办公室上交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向您的 经纪人。在支付其费用和支出以及任何税费或收费(如印花税或股票转让税或手续费)后,托管银行将把A类普通股和任何其他以美国存托凭证为标的的证券交付给 你或你在保管人办公室指定的人。或者,应您的要求、风险和费用,托管机构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存放的证券交付给其公司信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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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如何在持证美国存托凭证和 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
你可将你的美国存托凭证交回托管银行,以兑换你的美国存托凭证。 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托管银行将取消该美国存托凭证,并向您发送一份声明,确认您是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所有者。或者,在保管人收到来自未经证明的持有者的适当指示时, 申请将未经认证的美国存托凭证换成有证书的美国存托凭证时,托管银行将签署一份美国存托凭证,并将证明这些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存托凭证交付给您。
投票权
多么 你会投票吗?
你可以指示托管人投票A类普通股或其他已交存的 在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以及存入的 证券。否则,你如果您退出A类普通股,可以直接行使投票权。然而,你可能没有足够提前知道会议的情况,以至于不能撤回A级普通。 股票.
如果我们请求您的指示,并在收到我们的及时通知后,通过常规、普通邮递或 电子传输,如存款协议中所述,托管银行将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通知您即将举行的有权投票的会议, 并安排将我们的投票材料递送给您。这些材料将包括或复制(A)会议或征求同意或委托书的通知;(B)声明 在美国存托股份备案日交易结束时,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将有权在符合任何适用法律的情况下,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以及所存放证券的规定或管辖, 指示托管人行使与A类普通股或该持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其他已存放证券有关的投票权(如有的话);及(C)就下列方式作出简短陈述 如果托管人没有收到向我们指定的人提供酌情委托书的指示,则可以向托管人发出此类指示,或者视为根据本款倒数第二句发出的指示。投票 只能就代表整数数量的A类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的数量的美国存托凭证发出指示。为使指示有效,保存人必须在以下日期或之前收到书面指示 指定的日期。托管人将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根据适用法律和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投票或让其代理人投票A类普通股或其他已交存的 根据您的指示(亲自或委托)购买证券。托管人只会根据您的指示投票或尝试投票。
我们 不能向您保证您将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托管机构对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不能保证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和 一般而言,所有人,或任何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将有机会投票或促使托管人按照与我们A类普通股持有人相同的条款和条件投票。如果我们及时要求 托管人征求您的指示,但在托管人设定的日期或之前,托管人并未收到任何由该所有人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已交存证券的指示 为此目的,托管人应视为该所有人已指示托管人就该等托管式证券向吾等指定的人委托全权委托,而托管人应将全权委托委托给 由我们指定投票该等存入证券的人。然而,如果我们通知托管人我们不希望给出这样的委托书,则不应视为已发出此类指示,也不应就任何事项发出此类酌情委托书。 存在重大反对意见或该事项对A类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管人及其代理人对未执行表决指示或交付方式不负责任。 发出投票指示。*这意味着你可能无法行使投票权 如果班级没有追索权*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A普通股不会按您的要求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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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你一个合理的机会指示托管人 对于与托管证券有关的投票权的行使,如果我们要求托管机构采取行动,我们将在至少30个工作日之前向托管机构发出任何此类会议的托管通知和待表决事项的细节。 会议日期。
遵守规例
信息请求
每一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和实益所有人应:(A)提供吾等或托管银行根据下列规定可能要求提供的信息 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开曼群岛的相关法律、美利坚合众国的任何适用法律、我们的组织备忘录和章程细则、我们董事会根据该备忘录通过的任何决议以及 组织章程、A类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美国存托凭证上市或交易的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的要求,或美国存托凭证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电子簿记系统的任何要求 转让,涉及其拥有或拥有美国存托凭证的身份、当时或以前对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的身份和这种利益的性质,以及任何其他适用事项,以及(B)受以下约束和规限 符合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适用条款,以及美国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上市或交易的任何市场或交易所的要求,或根据 任何可用于转让美国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电子簿记系统的任何要求,其程度与上述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或实益所有人在各自情况下直接持有A类普通股的程度相同 不论他们在提出上述要求时是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
利益的披露
每名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应遵守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规则和要求提出的要求 纳斯达克和任何其他A类普通股正在或即将在其注册、交易或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该等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关于以下方面的信息: 该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拥有美国存托股份的身分,以及在该美国存托股份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其他人的身分,以及该等权益的性质及各种其他事宜,不论他们是否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或实益拥有人 在提出此类请求时。
费用及开支
作为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者,您将被要求向开户银行支付以下手续费和某些税款 政府收费(除任何适用的费用、开支、税项和您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款证券应付的其他政府收费外):
服务 |
费用 | |
·向任何获发美国存托凭证的人或任何人发放 根据股票股息或其他免费股票分配、红利分配、股票拆分或其他分配(转换为现金的除外)而就美国存托股份分配而获得分配的人 |
每张美国存托股份最高可获0.05美元 | |
· 取消美国存托凭证,包括 终止存款协议 |
取消每美国存托股份高达0.05%美元 | |
·现金股息的 分配 |
每持有美国存托股份最高可获0.05百万美元 | |
· 分配应得现金(现金除外 股息)和/或出售权利、证券和其他权利的现金收益 |
每持有美国存托股份最高可获0.05百万美元 | |
· 根据行使《美国存托凭证》发放美国存托凭证 权利 |
每持有美国存托股份最高可获0.05百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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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存托凭证或权利以外的证券的 分销 购买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 |
每持有美国存托股份最高可获0.05百万美元 | |
· 托管服务 |
在开户银行建立的适用备案日期(S)持有的每美国存托股份最高0.50亿美元 |
作为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者,您还将负责支付所产生的某些费用和支出 由开户银行支付的费用和某些税费和政府收费(除了您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款证券的任何适用费用、开支、税费和其他应付的政府收费),例如:
• | 注册处收取的A类普通股转让和登记费用 A类普通股在开曼群岛的代理(即A类普通股存入及提取时)。 |
• | 将外币兑换成美金发生的费用。 |
• | 电报、电传和传真传输以及证券交付费用。 |
• | 证券转让的税项及税项,包括任何适用的印花税、任何证券转让 收费或预扣税(即A类普通股存入或提取存款时)。 |
• | 与交付或服务A类普通股有关的费用及开支 押金。 |
• | 因遵守外汇管制法规和其他监管规定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 适用于A类普通股、存款证券、美国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的要求。 |
• | 任何适用的费用和罚款。 |
在发行和注销美国存托凭证时应支付的存托管理费通常由 经纪人(代表其客户)从开户银行接收新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并由经纪人(代表其客户)将美国存托凭证交付给开户银行注销。经纪人反过来将这些费用收取给他们的 客户。与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分销现金或证券有关的应付存托费用和存托服务费,由开户银行向自适用美国存托股份备案日起已登记的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
现金分配应支付的存托管理费通常从所分配的现金中扣除,或通过出售 可分配财产的一部分,用于支付费用。如果是现金以外的分配(即股票分红、配股),开户银行在分配的同时向美国存托股份记录日期持有人收取适用的费用。在 如果在投资者名下登记的美国存托凭证(无论在直接登记中是否有凭证),开户银行将发票发送给适用的记录日期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就以经纪及托管人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而言 对于存托凭证账户(通过存托凭证),开户银行一般通过存托凭证提供的系统向存托凭证账户中持有存托凭证的经纪人和托管人收取费用(其代理人是存托凭证所持美国存托凭证登记持有人)。经纪人 而在DTC账户中持有客户美国存托凭证的托管人则向客户的账户收取支付给存款银行的费用。
拒绝支付存管费的,根据存款协定的约定,开户银行可以拒绝 在收到付款之前,所请求的服务或可以从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的任何分销中扣除存托费用的金额。
保管人可以向我们付款或偿还我们的某些费用和费用,方法是提供 美国存托股份根据吾等和开户银行不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就美国存托凭证专案或其他方面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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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
您将负责在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或 您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入证券。存托机构可能拒绝登记或转让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或允许您提取由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已存入证券,直至该等税款或其他费用付清为止。它可能适用于 向您支付欠款或出售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存款证券,以支付任何欠税,您仍将对任何不足承担责任。如果托管机构出售已存放的证券,它将在适当情况下将美国存托凭证的数量减少到 反映出售,并向你支付任何净收益,或发送给你任何财产,在它缴纳税款后剩余。贵方同意赔偿我方、托管人、托管人以及我方及其各自的代理人、董事、雇员和 任何因退税、源头扣缴率降低或获得的其他税收优惠而产生的与税款(包括适用的利息和罚款)有关的索赔,并使其各自不受损害 你。本款规定的义务在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退还、存款证券的撤回或存款协定终止后仍然有效。
重新分类、资本重组和合并
如果我们: |
然后: | |
变更我们A类普通股的面值或面值 |
保管人收到的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将成为存款证券。 | |
对任何存放的证券进行重新分类、拆分或合并 |
每个美国存托股份将自动代表其在新存入证券中的平等份额。 | |
分配未分配给您的A类普通股上的证券,或进行资本重组、重组、 合并、清算、出售我们的全部或几乎所有资产,或采取任何类似行动 |
托管人可以将其收到的部分或全部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进行分配。它还可能提供新的美国存托凭证 或要求您交出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以换取识别新存入证券的新美国存托凭证。 |
修订及终止
存款协定可以如何修改?
我们可能会同意托管机构以任何理由修改存款协定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形式,而无需您的同意。如果一个 修正案增加或增加费用或收费,但税和其他政府收费或保管人的注册费、传真费、传送费或类似专案的费用除外,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费用 外汇管制条例和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根据存款协定特别支付的其他费用,或对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现有的实质性权利造成重大损害,将不会对未偿还的美国存托凭证生效,直到 托管银行通知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修改后30天。*在修正案生效时,通过继续持有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您被视为同意该修正案,并受美国存托凭证和押金的约束 经修正的协定。如果通过了任何新的法律,要求修改存款协定以符合这些法律,我们和托管银行可以根据这些法律修改存款协定,并且这种修改可以 在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发出有关通知之前生效。
如何终止定金协定?
如果我们要求托管人终止存款协定,托管人将给予 至少在终止前90天通知您。如果托管人告诉我们它想要辞职,或者如果我们已经移走了托管人,那么托管人也可以终止存款协定,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没有这样做 在90天内任命了一个新的托管机构。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托管机构必须至少在终止前30天通知您。
238
终止后,托管人及其代理人将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存款协定但不包括:收取存款证券的分配,出售权利和其他财产,并在支付任何费用后注销ADS时交付A类普通股和其他存款证券, 收费、税费或其他政府收费。在终止之日起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托管人可以公开或私下出售任何剩余的已交存证券。在此之后,存管人将持有其在 出售,以及根据存款协定持有的任何其他现金,用于美国职业选手普拉塔尚未交出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者的利益。它不会投资这笔钱,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利息。在这样的出售之后,托管人的唯一义务将是对资金和其他现金进行核算。终止后,我们将被解除存款协定下的所有义务,但我们对 其下的保管人。
存托之书
托管银行将在其托管办公室维护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记录。你可于下列期间于该办事处查阅该等纪录 正常营业时间,但仅为就与本公司、美国存托凭证及存款协定有关的业务事宜与其他持有人沟通。
托管机构将在纽约市曼哈顿区保留设施,记录和处理此次发行。 取消、合并、拆分和药品不良反应的转让。
这些设施可能是 在托管人根据存款协定履行其职责或在我们合理的书面要求下认为有必要或适宜采取这种行动的任何时候或不时关闭。
对义务和法律责任的限制
对我们的义务以及托管人和托管人的义务的限制;对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责任限制
存款协定明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以及保管人和保管人的义务。它 也限制了我们的责任和保管人的责任。托管人和托管人:
• | 只有义务采取存款协定中明确规定的行动,而不是总收入 玩忽职守或者故意不当行为; |
• | 如果我们中的任何人或我们各自的控制人或代理人被阻止或禁止, 或因存款协定及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条款所规定的任何作为或事情而受到任何民事或刑事处罚或限制,或因任何现行或未来法律或 对美国或其任何州、开曼群岛或任何其他国家、或任何其他政府当局、监管当局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或由于可能的刑事或民事处罚或 限制,或由于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组织章程细则的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任何规定,或任何存款证券的任何规定或管辖,或由于任何天灾或战争或其他超出其控制范围的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化、征收、货币限制、停工、罢工、内乱、革命、叛乱、爆炸和电脑故障); |
• | 均不因行使或未行使 存款协定或在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或在存款证券的规定或管理中; |
• | 对托管人、托管人或我们或我们各自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不负责任 依赖法律顾问的意见或资料的控制人或代理人、任何提交A类普通股以供存放的人或任何其他被其真诚地相信有资格提供该等意见的人或 资讯; |
239
• | 对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不能从存款上的任何分配中获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存款协定条款不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提供的证券; |
• | 不对违反本条款的任何特殊、间接或惩罚性损害赔偿负责。 存款协定或其他协定; |
• | 可以信赖我们真诚地相信是真实的、由 适当的当事人; |
• | 对于我们或我们各自的控制人或代理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法律顾问、会计师、任何提交A类普通股以供存放的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和实益拥有人(或授权代表)或任何相信良好的人的建议或资料 相信有能力提供该等意见或资料;及 |
• | 对于任何持有者无法从任何分发、提供、权利或其他方面获益,不承担任何责任 向已存入证券的持有人提供但不向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提供的利益。 |
这个 托管银行及其任何代理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I)对任何未能执行任何投票指示、任何投票方式或任何投票的效果或未能确定任何分发或行动可 是合法的或合理可行的,或根据存款协定的规定允许任何权利失效,(Ii)对于吾等未能或及时发出任何通知,吾等向其提交的任何资讯的内容 为了分发给您或为其任何译文的任何不准确之处,(Iii)对于与收购存款证券的权益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存款证券的有效性或价值, 任何第三方的信用,(Iv)对因拥有美国存托凭证、A类普通股或存款证券而可能导致的任何税收后果负责,或(V)对继任托管机构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负责,无论是在 与保管人以前的作为或不作为有关,或与保管人撤职或辞职后完全产生的任何事项有关,但与引起这种潜在责任的问题有关 保管人以保管人的身分履行义务时,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不当行为。
在……里面 在保证金协定中,我们和保管人同意在某些情况下相互赔偿。
司法管辖权和仲裁
存款协定和美国存托凭证受纽约州法律管辖,我们已与托管银行达成协定, 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或者,如果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对特定争端缺乏标的物管辖权,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 约克)拥有专属司法管辖权,以审理和裁定因存款协定引起或以任何方式与存款协定有关的任何争议,并且保管人将有权提交因下列关系而产生的任何索赔或争议 存款协定按照美国仲裁协会的《商事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存款协定的仲裁条款并不妨碍您根据《证券法》提出索赔 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的《交易法》(如果纽约南区的美国地区法院没有标的物管辖权,则为此类州法院)。
陪审团的审判豁免
这个 存款协定规定,存款协定的每一方当事人(包括美国存托凭证的每一持有人、实益所有人和权益持有人)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审判权利。 在因我们的股票、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定(包括根据美国联盟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或与我们的股票、美国存托凭证或存款协定有关的任何诉讼或诉讼中,由陪审团对我们或托管人提出的任何诉讼或程式。如果我们或保管人反对陪审团审判 根据放弃的要求,法院将根据适用的法律,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来确定放弃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240
关于托管诉讼的要求
在托管银行发行、交付或登记美国存托股份转让、拆分、拆分或合并美国存托凭证之前, 在美国存托股份上进行分销,或允许退出A类普通股时,托管银行可能会要求:
• | 支付股票转让或其他税费或其他政府收费以及转让或注册费 第三方就转让任何A类普通股或其他托管证券以及支付托管人适用的费用、开支和收费收取的费用; |
• | 任何签名或任何其他事项的身份和真实性的令人满意的证据 存款协议;和 |
• | 遵守(A)与执行和交付ADR有关的任何法律或政府法规 或美国存托凭证或提取或交付已存入的证券,以及(B)遵守托管人可能不时制定的符合存款协议和适用法律的合理条例和程序,包括 提交转让文件。 |
托管人可以拒绝发行和交付美国存托凭证或登记册 美国存托凭证的转让一般在托管人的登记册或我们的转让账簿关闭时,或在托管人或我们确定有必要或适宜这样做的任何时候。
您有权获得与您的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股份
您有权随时注销您的美国存托凭证并撤回相关的A类普通股,但以下情况除外:
• | 因以下原因出现暂时性延误:(1)托管人已结清转账账簿或我行已结账 我们的转让账簿;(2)A类普通股转让受阻,允许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或(3)我们正在为我们的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 |
• | 欠款支付手续费、税金及类似费用时; |
• | 为遵守下列任何法律或政府规定而有必要禁止提款时 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的退出,或一般指示第I.A.节(L)具体设想的其他情形,以形成 F-6(该等一般指示可不时修订);或 |
• | 由于任何其他原因,如果托管人或我们真诚地确定有必要或可取地 禁止提款。 |
托管人不得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存款协议项下的存款。 根据证券法规定必须登记的任何A类普通股或其他存款证券,除非关于该A类普通股的登记声明有效。
这一提存权不得受存款协议其他任何条款的限制。
直接注册系统
在存款协议中,存款协议各方承认DRS和个人资料修改系统,或 在DTC接受DRS后,将适用于未经认证的ADS。DRS是由DTC管理的系统,根据该系统,托管人可以登记未经证明的ADS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应由 托管银行向有权享受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人发布的定期声明。配置文件是存托凭证的一项必需功能,它允许声称代表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行事的存托凭证参与者指示托管机构登记 将这些ADS存入存托凭证或其代名人,并将这些ADS存入该存托凭证参与者的存托凭证账户,而不经托管银行收到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的事先授权以登记此类转让。
241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有7,742,400份未偿美国存托凭证,代表23,227,200份A类普通股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权,即占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2.8%。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DS都可以由我们的个人自由转让 “附属公司”不受《证券法》限制或进一步登记。在公开市场上销售大量存托凭证可能会对存托凭证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已有 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ADS没有公开市场。我们已申请在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上市美国存托凭证,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将发展正常交易市场。我们预计交易市场不会 将为我们不代表美国存托凭证的普通股发展。
锁定协议
我们、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至少95%的已发行股本的现有股东以及我们的 同时定向增发投资者已同意,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内(或对于在同时定向增发中认购的普通股,广启智行控股有限公司为12个月)不进行要约, 出售、订立出售合约、质押、授予任何购买选择权、进行任何卖空、借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的任何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或与本公司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实质上相似的证券,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吾等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或代表有权收取吾等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这类实质上的证券的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 类似证券(不包括根据在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转换或交换之日或在转换或交换时存在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锁定 在未经承销商代表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但须受某些其他例外情况限制)。
我们已同意指示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美洲作为托管人,不接受任何普通存款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内用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股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除外),除非我们事先征得代表的书面同意,指示托管人 代表承销商。
除是次发售外,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大股东计划 处置相当数量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然而,可转换或可交换为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可为其行使的证券的一名或多名现有股东或拥有人,可处置相当数量的 未来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吾等无法预测未来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可供日后出售之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对美国存托凭证交易价的影响(如有)。 时间到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会发生,可能会对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规则第144条
我们所有的人 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但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A类普通股除外,是规则第144条下 只有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声明或符合豁免注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在美国公开出售 以及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701条规则。一般而言,自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90天起,在出售时不是,而且在这三个月内也不是 在出售前,我们的一家关联公司并实益拥有我们的受限证券至少六个月,将有权出售受限证券,而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但条件是可用 目前关于我们的公开信息,并将有权不受限制地出售实益拥有至少一年的受限证券。人
242
谁是我们的联属公司,并实益拥有我们的受限证券至少六个月,可在任何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出售若干受限证券 下列各项中较大的一个:
• | 当时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1%(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相当于 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7,686,631股A类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并假设我们同时发行和出售62,036,452股A类普通股 私募,其数量是根据每份ADS 15.50美元的初始发行价计算得出的;或 |
• | 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的每周平均交易量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销售通知的日期之前的四个日历周内,销售市场。 |
我们的联属公司根据规则144进行的销售也受与销售方式、通知和 关于我们的最新公开信息的可用性。
规则第701条
一般而言,根据当前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顾问或顾问 在本次发售完成前签署的补偿股票计划或其他书面协议下向我们购买我们的普通股,有资格根据第144条转售这些普通股,但不包括 遵守规则第144条所载的一些限制,包括保留期。然而,规则701的股票仍将受到锁定安排,并将只有资格出售 当锁定期限到了。
243
以下是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在美国存托凭证投资中的考虑因素摘要 A类普通股基于截至本登记声明日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法律和解释均可能发生变化。本摘要并未涉及所有可能的税务考虑因素 关于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例如根据美国州和地方税法或开曼群岛以外司法管辖区税法的税务考虑,人民Republic of China和 美国。就开曼群岛税法事宜而言,讨论代表开曼群岛法律顾问Traers Thorp Alberga的意见;就与中国税法有关的范围而言,讨论代表以下人士的意见 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我们在中国的法律顾问。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 而且没有遗产税或遗产税的性质。开曼群岛政府征收的其他税项对我们来说可能不是实质性的,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 或者,在处决后,被带到开曼群岛的管辖范围内。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支付给我公司或由我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没有外汇管制法规或 开曼群岛的货币限制。
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息和资本的支付 股票和美国存托凭证将不受开曼群岛的征税,向我们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时也不需要预扣,出售所得收益也不需要预扣 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需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企业 中国境内的“管理机构”被视为居民企业,将按其全球收入的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规则将术语“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 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事、会计和财产进行全面和实质性的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通知,称为《通知》 82,该条规定了某些具体标准,以确定一家公司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中国控制在境外注册的企业位于内地中国。虽然 本通知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不适用于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离岸企业。 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地位时,应如何适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这一检验标准,这是税务部门的一般立场。根据第82号通告,一家由 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只有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因其在内地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而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中国:(一)日常工作经营管理在中国;(二)与企业财务、人力资源有关的决定已作出或有待批准 (3)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保存在中国境内;(4)至少50%的 企业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通常居住在中国。
我们相信WeRide Inc.是 就中国税务而言,非中国居民企业。威瑞德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WeRide Inc.不受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我们不认为WeRide Inc.符合所有 以上条件。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相信我们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 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244
关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不能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
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威瑞德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可以 被要求从我们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预扣税非居民企业,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如果这种股息被视为来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可能会对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获得的收益征收1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股份,如果该等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目前还不清楚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美国存托股份的持有者)将就股息或收益缴纳任何中国税 通过这种方式获得非中国如果我们决定成为一家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个人股东。如果任何中国税种适用于该等股息或收益,一般适用的税率为 20%任何对股息或收益征收的中国税项可在适用的税务条约下获得减税或豁免。目前也不清楚是否非中国 如果WeRide Inc.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WeRide Inc.的股东将能够要求其税务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好处。
只要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WeRide Inc.不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 非中国居民的美国存托凭证及A类普通股将不须就吾等派发的股息或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所变现的收益缴交中国所得税。然而,在SAT下 公告7和Sat公告37,其中一个非居民企业通过转让应税资产,特别是包括中国居民的股权,进行“间接转让”。 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的股权间接取得的非居民作为转让方的企业、受让方或者直接拥有该等资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体 应税资产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这种间接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境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不予理会。 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项。因此,从这种间接转移中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缴纳所得税的人 对于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的税率为10%。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居民投资者可能在 根据Sat Bullet7和Sat Bullet37要求提交报税表并被征税的风险,以及我们可能被要求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 Bullet7和Sat Bullet37,或确定我们不应被征税 在这些公告下面。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考虑因素
以下讨论是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的摘要,一般适用于所有权和 美国持有者(定义如下)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该持有者在本次发行中收购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并根据美国国内法将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作为“资本资产”(通常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持有 经修订的1986年收入守则(下称“守则”)。这一讨论是基于现有的美国联邦税法,该法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或更改,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并且不能保证 美国国税局(IRS)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的立场。此外,这一讨论没有涉及美国联邦财产、礼物或其他非收入税务方面的考虑, 任何最低税,对某些净投资收入征收的医疗保险税,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务考虑,与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所有权或处置有关。这个 以下摘要没有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对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或处于特殊税收情况下的个人很重要,例如:
• |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
• | 保险公司; |
• | 养老金计划; |
245
• | 合作社;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 | 经纪自营商; |
• | 选择使用 按市值计价 会计方法; |
• | 某些前美国公民或长期居民; |
• | 免税 实体(包括私人基金会); |
• | 根据任何员工股票期权收购其ADS或A类普通股的持有人,或 否则作为补偿; |
• | 投资者将持有其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作为交叉、对冲、转换的一部分,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推定出售或其他综合交易; |
• | 持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货币的投资者; |
• | 实际或推定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人,占美国存托凭证10%或以上 我们的股票(通过投票或价值);或 |
• | 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合伙企业或其他应作为合伙企业征税的实体,或个人 通过此类实体持有ADS或A类普通股, |
所有人都可能纳税 与下面讨论的规则显着不同。
敦促每位美国持有人咨询其税务顾问 关于美国联邦税收适用于其特定情况,以及州、地方、 非美国 以及我们的ADS或A类的所有权和处置的其他税务考虑 普通股。
一般信息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者”是我们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 也就是说,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 | 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
• | 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创建于或 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织的; |
• | 其收入可包括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总收入中的遗产,而不考虑 其来源;或 |
• | 一种信托(A),其管理受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并且 有一名或多名有权控制信托所有实质性决定的美国人,或(B)已根据《守则》有效地选择被视为美国人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的 对于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合伙企业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 他们的合伙人被敦促就投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通常预计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将被视为受益者 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相关股份的拥有人。本讨论的其余部分假设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持有者将被以这种方式对待。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A类普通股的存款或提款将 一般不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
246
被动型外商投资公司应注意的问题
A 非美国公司,如我们公司,将被归类为美国 任何课税年度的联邦所得税目的,如果(I)该年度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Ii)其资产价值的50%或以上(通常根据 (按季度平均数计算)可归因于产生或为产生被动收入而持有的资产。为此目的,现金和可随时转换为现金的资产被归类为被动资产和 公司的商誉和其他未登记的无形资产也被考虑在内。被动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等。我们将被视为 直接或间接拥有至少25%(按价值计算)的股票的任何其他公司,拥有该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赚取该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
基于我们资产的当前和预期价值以及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包括商誉(取得 考虑到本次发行和同时进行的私募的预期现金收益和预期市值),我们目前预计不会成为或成为本课税年度或 可预见的未来。
红利
根据以下题为“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讨论,任何现金分配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当前或累积的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支付的(包括任何中国预扣税额)通常将包括在总收入中 美国持股人在实际或建设性收到当天的股息收入,对于A类普通股,由美国持股人实际或建设性地收到,对于美国存托凭证,则由托管人收到。因为我们不打算决定我们的收入 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我们支付的任何分配的全额通常将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红利”。我们收到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股息 普通股将没有资格获得公司通常允许的股息扣除。个人和某些其他人收到的股息非法人美国持有者可能会被征税 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较低资本利得税税率,只要满足某些条件,包括:(1)支付股息的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随时可用 可在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交易,或者,如果根据中国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有资格享受美国的利益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条约“(下称”条约“),(2)在支付股息的课税年度和之前的课税年度,我们既不是PFIC,也不是这样的美国持有人 纳税年度,以及(3)满足一定的持有期要求。我们预计,我们已申请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存托凭证(但不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被认为随时可以在成熟的 美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在这方面还不能保证。
如果我们是 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见“税务-人民Republic of China税务”),我们可能有资格享受本条约的好处。如果我们有资格享受这种福利,我们支付的股息 A类普通股,无论该等股份是否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均有资格享受前段所述的减税税率。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如果有的话,通常将被视为来自外国的收入 对于美国的外国税收抵免而言,通常将构成被动类别收入。根据美国持有人的个人事实和情况,美国持有人可能有资格在受到一些复杂限制的情况下要求 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收取的股息征收的任何不可退还的外国预扣税的外国税收抵免。不选择为扣缴的外国税款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的美国持有者可能 相反,为了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申请扣除此类预扣,但仅限于持有者选择对所有可抵免的项目进行扣除的年份
247
外国所得税。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持有者的个人事实和情况。因此, 敦促美国持有者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了解在他们的特定情况下是否可以获得外国税收抵免。
出售或其他处置
根据下面题为《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的讨论,美国持有者一般将 确认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时的资本收益或亏损,其金额等于出售时变现的金额与持有人在该等美国存托凭证中的调整税基之间的差额 或A类普通股。如果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超过一年,任何资本收益或亏损都将是长期的,并且通常是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而来自美国的收益或亏损,即 通常会限制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个人和某些其他人的长期资本收益非法人美国持有者通常有资格享受降低的税率。这个 资本损失的扣除可能会受到限制。
如《税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所述 中国税务的一位代表说:“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出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通常将来自美国,这可能会限制 获得外国税收抵免的能力。如果美国持有者有资格享受本条约的利益,该持有者可以选择将此类收益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源《条约》规定的收入。根据 但是,如果美国持有者没有资格享受《条约》的好处或不选择适用《条约》,则该持有者 可能无法申请因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而征收的任何中国税项所产生的外国税收抵免。有关外国税收抵免和外国税收抵扣的规则很复杂。美国持有者应该 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包括他们根据《条约》享有福利的资格以及美国财政部的潜在影响,就是否可以获得外国税收抵免或扣除,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法规。
被动型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如果在任何课税年度,如果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我们被归类为PFIC, 除非美国持有者做出一项按市值计价选举(如下所述),美国持有者通常将受到以下方面的特别税收规则的约束: 我们向美国持有人作出的分配(通常是指在纳税年度内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分配,超过前三个纳税年度支付的平均年分配的125%,或 如果较短,美国持有者对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的持有期,以及(Ii)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根据PFIC规则:
• | 超额分配或收益将在美国持有者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美国存托凭证或A类普通股; |
• | 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和美国持有者持有的任何纳税年度的金额 在我们被归类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之前的期间(每个,a“前PFIC年“)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
• | 分配给以前每个课税年度的税额,前PFIC 将按该年度对个人或公司(视乎情况而定)的最高税率缴税;及 |
• | 对以下人士征收相当于一般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的附加税 可归属于前一个课税年度的税项,前PFIC 年 |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ADS或A类普通股的任何应税年度被归类为PFIC 并且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也是PFIC(各自为“较低级别PFIC”),因此,该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一定比例(按价值)的较低级别PFIC股份。
248
这些规则的适用。敦促美国持有人就PFIC规则适用于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咨询他们的税务顾问。
作为前述规则的替代方案,持有PFIC“可销售股票”的美国持有者可以按市值计价关于这种股票的选择,条件是这种股票在每个日历季度内至少有15天以最低数量以外的数量进行交易 (“定期交易”)在合格交易所或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所界定的其他市场。出于这些目的,我们预计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而不是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被视为可销售 股票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这是一个有资格达到这些目的的交易所。我们预计,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应符合定期交易的资格,但在这方面可能不会给予任何保证。如果美国持有者做出了 有效按市值计价就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的选择而言,该持有人一般将(I)包括我们是PFIC的每个课税年度的普通收入 在课税年度结束时持有的美国存托凭证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经调整的课税基准的超额部分(如有)及(2)扣除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的经调整课税基础相对于公平市场的超额部分(如有),作为普通亏损 在该课税年度终结时持有的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的价值,但该项扣除只限於先前因以下原因而计入入息的款额 按市值计价 大选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调整后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由此产生的任何收入或损失 按市值计价 大选如果美国持有人取得 按市值计价在这一年的选举中,当我们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PFIC,而我们随后不再被归类为PFIC,则在我们不被归类为PFIC的任何期间,持有人将不需要考虑上述收益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者做出了按市值计价在我们是PFIC的一年内,美国持有者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 而任何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该等损失将仅被视为普通损失,范围仅为先前由于 按市值计价选举。
因为一个按市值计价从技术上讲,我们不能为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进行选择,美国持有人可以继续遵守关于以下方面的一般PFIC规则 持有者在我们持有的任何投资中的间接权益,而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该投资被视为PFIC的股权。
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如果 如果可用,将导致不同于上文所述的对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的税收待遇(且通常比其不利程度要小)。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我们是PFIC的任何应税年度拥有我们的ADS或A类普通股,则持有人必须 通常提交年度IRS表格8621。如果我们是或成为PFIC,美国持有人应就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DS或A类普通股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249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的承销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承销商 以下为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的代表,已分别同意购买,而吾等已同意出售给 分别为以下按公开发行价显示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减去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承销折扣和佣金:
承销商 |
ADS数量 | |||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 |
3,561,504 | |||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251,808 | |||
中金公司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
890,376 | |||
ABCI证券有限公司 |
— | |||
法国巴黎银行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32,258 | |||
泰格经纪(新西兰)有限公司 |
6,454 | |||
|
|
|||
总 |
7,742,400 | |||
|
|
承销商和代表统称为 分别是“承销商”和“代表”。承销商提供美国存托凭证的条件是,承销商接受我们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并须事先出售。承销协议规定 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交付的几家承销商须经其律师批准某些法律事项,并须遵守某些其他条件。承销商有义务承担并支付 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如果任何此类美国存托凭证被认购的话。然而,承销商不需要接受或支付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涵盖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承销协议 还规定,如果承销商违约,非违约承销商可以增加,也可以终止发行。
承销商最初建议以首次公开招股价格直接向公众发售部分美国存托凭证。 上市于本招股说明书封面,并以该价格减去根据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不超过每美国存托股份0.651美元的优惠而部分出售给某些交易商。在首次向公众发售美国存托凭证后,如果所有 美国存托凭证并非按首次公开发售价格出售,发行价及其他出售条款可能会不时由代表更改。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选择权,该选择权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可行使。 按本招股说明书首页列出的首次公开招股价格计算,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最高可达1,161,360股额外美国存托凭证。保险人可以仅出于承保的目的行使这一选择权。 超额配售(如有)与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发售有关。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每个承销商将有义务在一定条件下购买大约相同比例的股份。 在新增的美国存托凭证中,上表中承销商名称旁所列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与上表中所有承销商名称旁所列的美国存托凭证总数相同。如果购买了任何其他美国存托凭证, 承销商将以与美国存托凭证相同的条款提供额外的美国存托凭证。
罗伯特·博世 德国GMBH公司已认购并由承销商分配总计6,451,613只美国存托凭证,约占本次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83.3%,假设承销商不行使其选择权 购买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认购条款与本次发售的其他美国存托凭证相同。承销商将获得相同的承保折扣和佣金 该投资者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与他们在本次发售中向公众出售的任何其他美国存托凭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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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费等于每份ADS的公开发行价格减去 承销商根据ADS向我们支付的金额。下表显示了每份ADS和公开发行总价格、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扣除我们费用前的收益。这些金额是在假设没有运动和 全面行使承销商的选择权,购买最多额外1,161,360份ADS。
据美国存托股份报道, | 总 | |||||||||||||||
如果没有 选项 购买 额外的ADS |
使用其他选项 购买 额外的ADS |
如果没有 选项 购买 额外的ADS |
使用其他选项 购买 额外的ADS |
|||||||||||||
公开发行价 |
美元 | 15.50 | 美元 | 15.50 | 美元 | 120,007,200 | 美元 | 138,008,280 | ||||||||
我们支付的承保折扣和佣金 |
美元 | 1.085 | 美元 | 1.085 | 美元 | 8,400,504 | 美元 | 9,660,579.6 | ||||||||
扣除费用前的收益给我们 |
美元 | 14.415 | 美元 | 14.415 | 美元 | 111,606,696 | 美元 | 128,347,700.4 |
本公司须支付的预计招股费用,包括注册、提交及上市 费用、印刷费以及法律和会计费用,但不包括承保折扣和佣金,约为600万美元。我们已同意向保险商赔偿某些费用,金额最高可达 5万美元。承销商已同意向我们报销与此次发行相关的费用,金额最高可达800,000美元。
承销商已通知我们,他们不打算向全权委托账户销售超过总数量的5% 他们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
预计某些承销商将在内部和外部提出报价和销售 通过其各自的联属公司、注册经纪自营商或销售代理进入美国。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并非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而在其行为可被视为涉及参与 美国存托凭证的报价或销售,这些报价或销售将通过一个或多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经纪自营商。中国国际 凯投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并非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而在其行为可被视为涉及参与在美国的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或销售的范围内,该等要约或销售 将通过一个或多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经纪自营商。ABCI证券有限公司不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自营商,也可能不是 在美国销售或向美国人销售。ABCI证券有限公司已同意,它不打算也不会在美国或向与此次发行相关的美国人出售我们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法国巴黎银行 巴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并非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就其行为可能被视为参与在美国发售或销售美国存托凭证而言,该等要约或出售将透过 一个或多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经纪自营商。老虎经纪(新西兰)有限公司并非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其行为可能 被视为参与在美国的ADS的要约或销售,这些要约或销售将通过一个或多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经纪交易商遵守适用的法律和 规章制度。
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交易代码为“WRD”。
我方同意,未经承销商代表事先书面同意,我方不会: 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的期间内,(1)提出要约、质押、出售、订立出售合约、出售任何认购权或合约、购买任何认购权或合约、授予任何认购权、权利或认股权证 直接或间接购买、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证券,或向证券及 交易所委员会根据证券法作出的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证券有关的注册声明(以下注册声明除外表格S-8与根据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授予或将授予的股权奖励的发行、归属、行使或交收有关),(2)订立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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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部分将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转换为或 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不论上述第(1)或(2)款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是以交付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或可行使的证券的方式结算,或 可兑换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以现金或其他方式。(3)可要求登记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可行使或可交换的证券或行使任何权利。 对于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4)公开披露有上述任何行为的意向。
这个 前一段所述的限制不适用于某些交易,包括(1)在本次发行中将出售的普通股和美国存托凭证,(2)本公司于 行使认股权或认股权证或转换本招股说明书所述于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未偿还的证券;(3)已授予或将授予的股权奖励的发行、归属、行使或交收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日期生效并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或(4)根据以下条件设立交易计划规则10b5-1在交易所下 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行为,条件是:(I)该计划不规定在受限期间转让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以及(Ii)不得根据《交易法》发布公告或提交任何文件 要求或由公司或代表公司自愿制定的关于建立该计划的。
我们的导演们, 高级职员、持有本公司总已发行股本最少95%的现有股东,以及我们的同时私募投资者,或统称为锁定各方同意,如果没有 代表承销商的代表事先书面同意,在截至180日(或12个月对于在同时定向增发中认购的普通股)之后的期间内 在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或限制期内,他们不会(也不会导致任何关联公司),(1)要约、质押、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同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同出售、授予任何 直接或间接购买、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证券的选择权、权利或认股权证(包括 限制、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本公司可当作由该等人士实益拥有的其他证券锁定当事人根据证券和证券市场的规章制度 交易所监察委员会及在行使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证券),或统称为锁定证券,或(2)订立任何掉期、对冲或其他安排 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锁定证券,不论上述第(1)或(2)款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是否须由 递送锁定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3)可要求或行使任何权利,登记任何锁定证券, (四)公开披露有前款行为的意向。这些个人或实体进一步承认,这些承诺使他们无法从事任何套期保值或其他交易或安排(包括 限制,任何卖空或购买或出售,或进入,任何看跌或看涨期权,或其组合,远期,掉期或任何其他衍生交易或工具,无论如何描述或定义)设计或意图,或可以 合理地预期会导致或导致出售或处置或转让(无论是通过锁定 当事人或任何其他人)直接承担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 或间接地,任何 锁定 证券,无论任何此类交易或安排(或据此提供的工具)将通过交付 锁定 证券,现金或其他形式。
上一段所述的限制不适用于 某些交易,除其他外,(a)与 锁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在公开发行或公开市场交易中获得的证券, 但不得要求根据《交易法》提交或自愿就随后的销售进行申报或其他公告 锁定 公开收购的证券 发行或此类公开市场交易,(b)转让 锁定作为善意赠与的证券,(C)分发锁定 有限的证券 合伙人或股东 锁定 一方规定,如果根据第(b)或(c)条进行任何转让或分配,(i)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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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或分销人应受到与前一段规定的类似限制,(ii)不得根据《交易法》或其他公告进行备案, 报告受益所有权减少 锁定 证券,应在限制期内要求或自愿进行,(d)根据 规则10b5-1根据《交易法》,转让锁定证券,条件是:(I)该计划不规定转让锁定限制期间的证券和(Ii)任何一方不得要求或自愿就该交易计划根据《交易所法》或其他公告提交文件。
代表可全权酌情决定解除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及其他证券,但须受 上述禁售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在任何时候。
我们证券的记录持有人通常是 《公约》缔约方锁定与上述承销商订立的协议,而本公司股份的实益权益持有人并非该等股份的记录持有人,则通常 受任何此类协议或其他类似限制的约束。因此,我们认为,某些不是记录持有人的实益权益持有者不受锁定协议可以进入 涉及那些对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产生负面影响的实益权益的交易。此外,不受限制的股东锁定与承销商达成的协议或许能够 在本次发售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出售、卖空、转让、对冲、质押、借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试图出售、转让、对冲、质押、借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股权。
我们已同意指示德意志银行信托公司美洲作为托管人,不接受任何普通存款 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内用于发行美国存托凭证的股票(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除外),除非我们事先征得代表的书面同意,指示托管人 代表承销商。
为了促进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承销商可以从事稳定 交易、超额配售交易、银团回补交易和根据《交易法》规定的惩罚性出价。
• | 稳定的交易允许出价购买标的证券,只要稳定的出价这样做 不超过指定的最大值。 |
• | 具体地说,承销商出售的美国存托凭证可能多于他们在承销项下的义务购买量。 协议,建立辛迪加空头头寸。空头头寸可以是回补空头头寸,也可以是裸空头寸。在备兑空头头寸中,承销商超额配售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不超过 可供承销商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在裸空头头寸中,涉及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大于超额配售期权中的美国存托凭证数量。承销商可以做空有担保的空头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及/或在公开市场购买美国存托凭证。 |
• | 涵盖交易的辛迪加涉及在分销后在公开市场购买ADS 已完成是为了覆盖辛迪加空头头寸。在确定平仓有担保空头头寸的ADS来源时,承销商将考虑(除其他外)ADS的公开市场价格与可用价格的比较 根据超额配股选择权。承销商还可能出售超过超额配股选择权的ADS,从而形成裸空头头寸。承销商必须通过在公开市场购买ADS来平仓任何裸空头头寸。一个裸体 如果承销商担心定价后公开市场上的美国存托凭证价格可能存在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购买此次发行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形成空头头寸。 |
• | 作为促进此次发行的另一种手段,承销商可以在 公开市场以稳定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最后,如果辛迪加回购先前分发的美国存托凭证给承销商或交易商,承销商可要求获得在此次发行中分销美国存托凭证的销售特许权。 回补辛迪加空头头寸或稳定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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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活动可能会提高或维持上述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 独立的市场水平,或防止或延缓美国存托凭证市场价格的下降,因此,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承销商可以执行这些操作 无论是在场外交易还是在纳斯达克上的交易。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并可以随时结束任何这些活动。
我们已同意赔偿承销商的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下的责任。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在由一个或多个承销商或销售小组维护的网站上提供 参与本次发行的会员(如有)和一家或多家参与此次发行的承销商可以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代表可同意将若干美国存托凭证分配给承销商出售,以 他们的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互联网分销将由代表分配给承销商,这些承销商可能会在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上进行互联网分销。
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金融机构,其 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金融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融资和经纪活动。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 联属公司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为我们提供并可能在未来为我们提供各种财务咨询和投资银行服务,它们已收到或将收到常规费用和 费用。
此外,在其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过程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 关联公司可以进行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权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为自己和客户的账户 并可随时持有该等证券及票据的多头及空头头寸。该等投资及证券活动可能涉及吾等或吾等联属公司的证券及/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可以 亦可就该等证券或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及/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研究意见,并可随时持有或建议客户持有该等证券或工具的多头及/或空头头寸。 证券和金融工具。
发行定价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尚未公开上市。首次公开募股的价格是 由我们和代表之间的谈判决定。在决定首次公开招股价格时考虑的因素包括我们的未来前景和我们整个行业的前景、我们的销售额、收益和某些其他因素。 最近一段时间的财务和经营信息,对我们管理层的评估,市盈率,市销率,证券的市场价格,从事业务的公司的某些财务和经营信息 与我们类似,是次发售时证券市场的一般情况、一般可比较公司上市股份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近期市价及需求,以及本公司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承销商和我们。
我们不能向您保证,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与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将在本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交易,或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将在本次发行后发展和持续。
销售限制
不是 吾等或承销商可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采取行动,以准许公开发售美国存托凭证或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持有、传阅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 这一目的是必要的。因此,美国存托凭证不得直接发售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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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其他与发售及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发售材料或广告,不得在任何 国家或司法管辖区,除非在会导致遵守任何此类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规则和条例的情况下。本招股说明书的拥有者请告知 并遵守与本招股说明书的发售和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出售要约或要约购买本招股说明书在 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此类要约或邀约是非法的。
加拿大
美国存托凭证只能出售给作为本金购买或被视为购买的购买者,该购买者是认可投资者,如 《国家文书》中的定义45-106招股说明书豁免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款,并且是国家文书中定义的允许客户 31-103登记要求、豁免和持续的登记义务。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转售必须符合豁免招股说明书的规定,或在不受招股说明书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适用证券法的要求。
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法可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改)包含失实陈述,则向买方提供解除或损害赔偿,前提是买方在期限内行使解除或损害赔偿。 收购人所在省份或者地区的证券法规定的。买方应参考买方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法的任何适用条款,以了解这些规定的详情 权利或咨询法律顾问。
依据《国家文书》第3A.3条 33-105承保冲突(NI33-105),承销商不需要遵守NI的披露要求 33-105 关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
欧洲经济区
关于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或每个相关国家,没有提出或将提出任何ADS 在公布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根据本次发售向该有关国家的公众提供的招股说明书,该招股说明书已获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批准或酌情于#年批准。 另一有关国家,并通知该有关国家的主管当局,全部按照招股说明书规则,但根据下列规定,可随时向该有关国家的公众发出美国存托凭证的要约 《招股章程规例》下的豁免:
(a) | 属于《招股说明书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法人单位; |
(b) | 向150人以下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 招股说明书),但须事先征得承销商的同意;或 |
(c) | 招股章程第1条第(4)款所述的其他情形, |
提供美国存托凭证不得要求吾等或任何承销商根据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 《招股章程规例》或根据《招股章程规例》第23条补充招股章程,而每名最初取得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获提出要约的人士,将被视为已陈述、承认和同意及 向各承销商及吾等证明其为招股章程第2(E)条所指的“合资格投资者”。在向金融中介机构提供任何美国存托凭证的情况下, 根据招股说明书规则,每家该等金融中介机构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其在要约中收购的美国存托凭证不是在非可自由支配基础 在可能导致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向公众要约的情况下,也不是为了向有关人士要约或转售而收购的,但在有关国家向合资格投资者要约或转售的情况除外 确定或在事先征得承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的每一项要约或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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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条文而言,“要约”一词 就任何有关国家的美国存托凭证而言,指以任何形式及以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及拟要约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作出充分资料的沟通,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 对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法规”一词指的是(欧盟)2017/1129号法规。
英国
在此之前,英国尚未或将根据此次发行向公众提供美国存托凭证 刊登已获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批准的有关美国存托凭证的招股说明书,但该等美国存托凭证可随时在联合王国向公众发售:
(a) | 是英国招股说明书第2条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人实体; |
(b) | 向150人以下的自然人或法人(不包括《 英国招股说明书),但须事先征得承销商的同意;或 |
(c) | 属于FSMA第86条规定范围内的任何其他情况。 |
但美国存托凭证的该等要约不得要求吾等或任何承销商根据以下规定刊登招股说明书 或根据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就本条款而言,“向公众要约”一词指的是联合王国的美国存托凭证。 以任何形式及以任何方式就要约条款及将予要约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作出充分资料的沟通,以使投资者能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美国存托凭证及“英国招股说明书”一词 条例“系指条例(EU)2017/1129,因为根据2018年《欧洲联盟(退出)法》,该条例构成国内法的一部分。
此外,在联合王国,本文档仅分发给并仅针对任何报价 其后作出的投资只可针对以下人士:(I)在与《招股章程规例》第19(5)条所指的投资有关的事宜上具有专业经验的“合资格投资者”(定义见招股章程规例)。 经修订的《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令2005年(金融促进)令》或该命令 和/或(2)属于第#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公司(或以其他方式合法传达该信息的人) 49(2)(A)至(D)段(所有此等人士合共称为“有关人士”)或其他情况,而该等情况并未导致亦不会导致在联合王国向公众提供美国存托凭证 在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含义内。
在联合王国的任何人,如果不是 相关人员不应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或将其用作采取任何行动的基础。在联合王国,与本文件有关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可以专门进行或进行 由有关人士提出。
开曼群岛
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向开曼群岛公众发出美国存托证券或普通股的邀请或要约, 无论是通过销售还是订阅的方式。承销商尚未发售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证券或开曼群岛普通股。
瑞士
美国存托凭证可能不会在瑞士公开发行,也不会在Six Swiss Exchange、Six或任何其他交易所上市 瑞士的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机构。本文件不构成招股说明书意义上的招股说明书,并且在编制时没有考虑到根据ART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652a或Art. 根据《瑞士义务法典》的1156条或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从27岁起。六个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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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的贸易设施。本文件以及与美国存托凭证或发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公开分发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发布 可在瑞士购买。
本文档或与此次发售相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 在美国,美国存托凭证已经或将被任何瑞士监管机构备案或批准。特别是,这份文件将不会提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ADS的报价也不会受到FINMA的监督 (FINMA),而且ADS的要约没有也不会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案(CISA)获得授权。《中国投资促进法》对集体投资计划中的权益收购人提供的投资者保障 不适用于美国存托凭证的收购者
摩纳哥
除摩纳哥银行或正式银行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摩纳哥公众提供或销售ADS 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摩纳哥授权中介机构,其在金融和商业事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足以评估基金投资的风险和优点。 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只能传达给(I)银行和(Ii)根据《S金融行动委员会》根据第#号法律正式授权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 1.338,2007年9月7日,根据1991年7月26日1.144号法律授权。这些受监管的中介机构可能会转而将这份文件传达给潜在投资者。
澳大利亚
本文档:
• | 不构成2001年《公司法》第6D.2章规定的披露文件或招股说明书 (Cth)或《公司法》; |
• | 过去和将来都不会向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或ASIC提交 《公司法》规定的披露文件,但不包括《公司法》规定的披露文件所要求的信息;以及 |
• | 可能只在澳大利亚提供,以选择能够证明他们属于一个或多个 根据《公司法》第708条提供的更多类别的投资者(“豁免投资者”)。 |
美国存托凭证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认购或买卖,也不得发出认购邀请 可以发行或购买美国存托凭证,不得在澳大利亚分发与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草案或最终发售备忘录、广告或其他发售材料,但根据《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法》第6D章不要求向投资者披露的除外。 公司法或其他方面符合所有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交美国存托凭证的申请,您向我们声明并保证您是一名豁免投资者。
由于根据本文件提出的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报价将不会根据《公司条例》第6D.2章在澳大利亚披露 根据《公司法》第707条,如果第708条中的任何一项豁免均不适用于该转售,则根据《公司法》第707条,如果这些证券在12个月内在澳大利亚转售,可能需要根据第6D.2章向投资者披露。通过 申请美国存托凭证阁下向吾等承诺,在自美国存托凭证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阁下不会将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提供、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予澳大利亚投资者,除非在下列情况下披露 根据公司法第6D.2章的规定,或在准备了合规的披露文件并提交给ASIC的情况下,投资者不是必需的。
新西兰
本文件未经任何新西兰金融监管机构的登记、备案或批准 《2013年市场行为法》(《FMA法》)。证券只能在新西兰发售或出售(或为在新西兰发售而配售)给符合以下条件的人:
• | 是《金融监管法》附表1第37条所指的投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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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金融监管法》附表1第38条规定的投资活动标准; |
• | 在《联邦妇女委员会法》附表1第39条的含义内,是较大的; |
• | 是《FMC法》附表1第40条所指的政府机构;或 |
• | 是FMC法案附表1第41条所指的合资格投资者。 |
日本
美国存托凭证没有也不会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所》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登记。 行动起来。因此,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中的任何权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日本境内或为任何日本“居民”(此处所用的术语指任何居住在日本的人, 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织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为重新发售或在日本直接或间接转售,或转售给日本居民或为其利益而转售,但 根据豁免登记要求,并在其他方面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日本在相关机构生效的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部长级指导方针 时间到了。
香港
该等美国存托凭证并未被要约或出售,亦不会在香港以任何文件方式要约或出售,除非 (A)适用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章)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香港法例第571条)或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B)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导致 该文件为《公司(清盘及杂项规定)条例》(香港法例第103章)所界定的招股章程。香港),或《公司条例》,或不构成《公司条例》所指的对公众的要约。不是 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广告、邀请或文件已由或可能已由任何人为发出的目的而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管有,或已由或可能由任何人管有,而该等广告、邀请或文件是针对或其内容的 相当可能会被香港公众查阅或阅读的资料(根据香港证券法准许的除外),但只出售给或拟出售给香港以外的人或只出售给香港以外的人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所界定的“专业投资者”。
新加坡
每家承销商均承认,该文件尚未在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说明书 Singapore.因此,每家承销商均声明并同意,其并未要约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导致美国存托凭证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并且不会要约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导致 ADS将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主题,并且尚未分发或分发、也不会分发或分发本文件或与要约或出售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或 邀请新加坡的任何人直接或间接订阅或购买ADS,但以下人员除外:
(a) | 向机构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和期货法》(第289章)第4A节) 新加坡,经不时修改或修正,或根据SFA第274条规定的SFA; |
(b) | 根据《条例》第275(1)节向有关人士(定义见《SFA》第275(2)节) SFA,或根据SFA第275(1A)节并按照SFA第275节规定的条件的任何人;或 |
(c) | 否则,依照SFA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款并按照其条件。 |
如该等美国存托凭证是由符合以下规定的有关人士认购或购买的 是:
(d) | 独资公司(不是认可投资者(如SFA第4A节所界定)) 其业务是持有投资,而其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拥有,而每名个人均为认可投资者;或 |
258
(e) | 一种信托(受托人不是认可的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而每个 该信托的受益人是一名经认可的个人投资者, |
证券或以证券为基础 该公司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和利益(无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转让。 该信托已根据SFA第275节提出的要约收购美国存托凭证,但以下情况除外:
(i) | 致机构投资者或有关人士,或因下述要约而产生的任何人 第275(1A)条或 《SFA》第276(4)(I)(B)节; |
(ii) | 未考虑或将不考虑转让的; |
(iii) | 因法律的实施而转让的; |
(iv) | 如《SFA》第276(7)节所规定;或 |
(v) | 《证券及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及期货)规例》第37A条指明 《2018年基于证券的衍生品合约)条例》。 |
中国
本文件不会在中国境内传播或分发,美国存托凭证不会被提供或出售,也不会 要约或出售给任何人重新发售或直接或间接转售给任何中国居民,除非依照中国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无论是本文档还是任何 除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外,广告或其他发售材料可在中国境内分发或发布。
韩国
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没有也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进行注册。 其下的法令和法规,或FSCMA,以及美国存托凭证,已经并将作为FSCMA下的私募在韩国提供。任何美国存托凭证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或交付,或提供或出售给任何 适用于重新发售或直接或间接在韩国或任何韩国居民转售,除非依照韩国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FSCMA和外汇 韩国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条例,或FETL。该等美国存托凭证并未在全球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韩国的韩国交易所。此外,该产品的买家 美国存托凭证应遵守与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所有适用的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FETL的要求)。透过购买美国存托凭证,有关持有人将被视为 声明并保证,如果它在韩国或是韩国居民,它是根据韩国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购买的美国存托凭证。
科威特
除非第331/1990号法律要求得到科威特工商部的所有必要批准 《规范证券谈判和设立投资基金》、《行政条例》和根据《条例》或与此相关发布的各种部长令,都是与营销有关的 在销售和销售美国存托凭证时,不得在科威特国销售、要约出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无意导致达成任何 科威特境内的任何性质的合同。
马来西亚
任何招股说明书或其他与发售及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发售材料或文件,过去或将来均不会 在马来西亚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或该委员会的
259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业法》获得批准。因此,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与要约或出售或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 美国存托凭证的认购或购买不得分发或分发,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向马来西亚境内的其他人提供或出售该等存托凭证,或将其作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标的。 (I)由证监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Ii)资本市场服务牌照持有人;。(Iii)如要约的条款为只能以代价收购美国存托凭证,则以本金身分收购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的人士。 每笔交易不低于人民币25万元(或其等值的外币);(四)个人净资产或与其配偶的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或其等值的外币) (五)前十二个月年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个人; (六)个人连同其配偶在过去十二个月的年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万元(或其等值的外币);。(七)净资产总额超过 (八)净资产总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合伙企业;(九)银行持牌人或 《2010年拉布安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界定的保险持牌人;(X)《2010年拉布安金融服务和证券法》所界定的伊斯兰银行持牌人或Takaful持牌人;以及(Xi)任何其他人 由证监会指定;但在上述第(I)至(Xi)类中,美国存托凭证的分销须由持有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并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持有人作出。这个 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的分发受马来西亚法律的约束。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得用于公开发行或发行、要约认购或购买、邀请认购或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案,购买需要向委员会登记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证券。
台湾
该等美国存托凭证尚未并将不会根据有关规定向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 证券法律法规,不得在台湾境内通过公开发行或在构成台湾证券法意义上的要约的情况下出售、发行或要约,该要约要求 经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或核准。台湾任何人士或实体均未获授权提供、销售、就美国存托凭证在台湾的发售及销售提供意见或以其他方式居间。
沙特阿拉伯
本文件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境内分发,除非根据 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管理局(CMA)董事会根据第2-11-2004日期为2004年10月4日 由决议编号修订1-28-2008,经修订的《CMA条例》。CMA不对本文件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且 对于因依赖本文件的任何部分而产生或发生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明确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发售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自行对 与证券有关的信息。如果您不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卡塔尔
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美国存托凭证在任何时间都不会、也不会直接或 以公开募股的方式间接在卡塔尔国发行。本招股说明书没有也不会在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或卡塔尔中央银行登记或批准,也可能不会公开 分布式的。本招股说明书仅供原始收件人使用,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它不在卡塔尔国广泛传播,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60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本文件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2012年市场规则的豁免要约, 或者DFSA。本文件仅供分发给DFSA《2012年市场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它不能交付给任何其他人,也不能由任何其他人依赖。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 任何与免税优惠有关的文件。DFSA尚未批准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也未采取措施核实本文所述信息,对本文件不负任何责任。本文件所针对的证券 关联可能是非流动性的和/或受转售限制。有意购买所发售证券的人士应自行对有关证券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您不了解本文档的内容,您应该 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关于它在DIFC中的使用,本文件严格保密,并且 这份文件是保密的,分发给有限数量的投资者,不得提供给原始收件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证券中的权益可能不是 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直接或间接向公众提供或销售。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联酋从来没有、现在也没有公开提供、销售、宣传或宣传美国存托凭证。 除遵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有关证券的发行、发售和销售的法律外,证券公司(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也不在此列。此外,这份招股说明书 不构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公开发售证券,也不打算公开发售。本招股说明书尚未获得中央银行的批准或向其提交 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
百慕大群岛
美国存托凭证只能在符合2003年《投资商业法》规定的情况下在百慕大发售或出售。 百慕大监管在百慕大的证券销售。另外,非百慕大人任何人(包括公司)不得在百慕大经营或从事任何贸易或业务,除非这些人 根据适用的百慕大法律,允许这样做。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众或任何人不能购买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 由我们或以我们的名义认购。美国存托凭证可提供给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的公司或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但仅在向相关英属维尔京群岛提出要约并由其收到要约的情况下 该公司完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
巴哈马
美国存托凭证不得在巴哈马以公开要约的形式发售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不得以其他方式发售或出售 以任何方式出售给巴哈马中央银行出于外汇管制目的而被视为“居民”的任何人(S)。
南非
由于南非证券法的限制,没有提供给公众“(如该词为 定义见南非公司法,2008年第71号(经修订或重新制定), 或南非
261
《公司法》是针对南非的美国存托凭证问题制定的。因此,本文件不构成,也不打算构成注册 招股说明书“(该词在南非公司法中有定义)根据南非公司法编制和登记,且未经南非公司和知识产权批准和/或向南非公司和知识产权提交 委员会或南非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美国存托凭证不提供,也不得在南非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给在南非有地址的人,除非下列其中一项或另一项 第96(1)条规定的下列豁免适用:
第96(1)(a)条 |
要约、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是为了:
(I) 人士 以委托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从事证券交易为其日常业务或者部分日常业务的;
(2)南非公共投资公司 ;
(3)受南非储备银行监管的 个人或实体;
(4)南非法律规定的 授权金融服务提供者;
(V)南非法律承认的 金融机构;
(Vi) a (C)、(D)或(E)项所述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全资附属公司,以退休基金获授权投资组合管理人的身分或集体投资计划的管理人的身分行事(每宗个案均妥为注册为 根据南非法律);或
(Vii) 第(I)至(Vi)项所述的人的任何组合;或 | |
第96(1)(b)条 |
对于作为委托人的任何单一收件人来说,证券的总预期收购成本等于或 高于1,000,000南非里亚尔或根据《南非公司法》第96(2)(a)条在南非政府公报上发布的公告中可能公布的更高金额。 |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不应被视为 “建议“如2002年《南非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所定义。
智利
根据智利证券市场法第18,045号法律的规定,这些证券在智利私下发行, 和Norma DE CaráCTER通则第336号(“规则336”),日期为2012年6月27日,由智利证券监管机构Superintendencia de Valore Y Seguros DE智利(“SVS”)颁发给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合格投资者 在第336条规则中列出,并在SVS发布的2008年6月12日第216条规则中进一步定义。
根据规则第336条, 智利向发售证券的潜在居民投资者提供以下信息:
1. | 在智利的发盘是[MM][DD],[YYYY]。 |
2. | 此报价以智利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27日发布的NCG 336号文件为准 (智利证券和保险监管机构)。 |
3. | 要约是指未在证券价值登记处(证券登记处)或 注册外国证券登记处(外国证券登记处),因此: |
262
(a) | 证券不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以及 |
(b) | 其发行人不承担对其自身或所发行证券的报告义务。 |
4. | 除非在证券中登记,否则证券不得在智利公开发行 服务提供商的 注册表。 |
巴西
美国存托凭证的报价和出售尚未也将不会在巴西证券委员会登记 因此,将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以构成根据经修订的CVM决议(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的第160号CVM决议)在巴西进行公开募股 第160号决议“)或根据巴西法律和法规未经授权分发。ADS只能提供给巴西专业投资者(由适用的CVM法规定义),WHO只能通过A 非巴西账户,在巴西境外以非巴西货币结算。在巴西受监管的证券市场上,禁止进行此类交易。
263
我们由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代表我们处理某些法律事务 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承销商由Latham & Watkins LLP代表有关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的有效性 本次发行中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A类普通股以及有关开曼群岛法律的其他某些法律事务将由Travers Thorp Alberga为我们传递。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通过 我们由商业与金融律师事务所负责,承保人则由韩坤律师事务所负责。Skadden,Arps,Slate,Meagher & Flom LLP可能会就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信赖Travers Thorp Alberga, 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的事项。Latham & Watkins LLP可能会就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宜委托韩坤律师事务所处理。
265
我们已经以表格的形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登记声明,包括相关证据 F-1根据证券法,涉及将在此次发行中出售的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A类普通股。我们还在表格中提交了相关的注册声明F-6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美国存托凭证。本招股章程是表格上注册声明的一部分F-1,不包含所包含的所有信息 在登记声明中。您应该阅读我们的注册声明及其展品和时间表,以了解有关我们和美国存托凭证的进一步信息。
我们须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的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 发行人。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在表格上提交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20-F, 以及SEC的其他信息。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所规则的约束 该法案规定了向股东提供的委托声明及其内容,以及第16条规定了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以及10%以上普通股持有人的短期利润报告。
所有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备案的信息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网站是Www.sec.gov.
267
WERIDE Inc.
目录 |
第(S)页 | |||
F-2 | ||||
合并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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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 ||||
F-4 | ||||
F-5 - F-6 | ||||
F-7 - F-9 | ||||
F-10 - F-11 | ||||
F-12 - F-78 | ||||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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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9 | ||||
F-80 | ||||
F-81 - F-82 | ||||
F-83 - F-84 | ||||
F-85 - F-86 | ||||
F-87 - F-102 |
F-1
致股东和董事会
WeRide Inc.:
关于企业合并的几点看法 财务报表
我们已经审计了所附的WeRide Inc.和 子公司(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综合损益表、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综合财务报表)。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了本公司于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三年期间每年的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意见基础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 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在以下方面保持独立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法规,向本公司支付。
我们是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审计的。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 审计,以获得关于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没有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舞弊。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重大错报的风险 合并财务报表,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关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财务报表。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价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
自2022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北京,中国
2024年5月30日
F-2
(以千元人民币(“人民币”)表示,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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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收入(包括来自关联方的产品收入人民币18,857元、人民币44,973元和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10,218元) |
101,597 | 337,717 | 54,190 | |||||||||||
服务收入(包括关联方服务收入人民币18,399元人民币9,083元和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38,288元) |
36,575 | 189,826 | 347,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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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收入 |
5 | 138,172 | 527,543 | 401,8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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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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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货物成本(包括关联方货物成本人民币57,775元、人民币111,694元和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10,788元) |
(77,383 | ) | (192,523 | ) | (34,138 | ) | ||||||||
服务成本(包括关联方服务成本零、人民币13,175元、人民币50,743元 分别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9,129 | ) | (102,475 | ) | (184,2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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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总成本 |
7 | (86,512 | ) | (294,998 | ) | (218,36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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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
51,660 | 232,545 | 183,476 | |||||||||||
其他净收入 |
6 | 10,775 | 19,296 | 15,750 | ||||||||||
研发费用(包括关联方服务零、人民币17,099元和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60,789元) |
7 | (443,178 | ) | (758,565 | ) | (1,058,395 | ) | |||||||
行政费用 |
7 | (107,119 | ) | (237,236 | ) | (625,369 | ) | |||||||
销售费用 |
7 | (12,225 | ) | (23,574 | ) | (41,447 |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损损失(其中减损损失人民币9元、人民币1,234元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收关联方款项分别为人民币1,292元) |
(409 | ) | (11,696 | ) | (40,21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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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亏损 |
(500,496 | ) | (779,230 | ) | (1,566,202 | ) | ||||||||
净外汇(损失)/收益 |
(5,073 | ) | 20,209 | 7,052 | ||||||||||
利息收入 |
29,770 | 36,111 | 132,04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DVTPL”) |
31(e) | 3,479 | 7,731 | 42,960 | ||||||||||
其他融资成本 |
8 | (6,917 | ) | (4,202 | ) | (3,490 |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27(b) | — | (125,213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7(a)(b) | (259,872 | ) | 25,308 | (4,549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3(a)(b) | (268,142 | ) | (479,210 | ) | (554,04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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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6,235 | ) | ||||||||
所得税 |
9(a) | — | — | (2,86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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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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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27(b) | — | — | (32,76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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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81,86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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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普通股亏损 |
||||||||||||||
每股普通股基本及稀释亏损(人民币) |
10(A)(Ii) | (9.96 | ) | (12.44 | ) | (18.92 | ) |
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本年度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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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扣除零税): |
||||||||||||||
不会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
||||||||||||||
- 海外业务财务报表换算的汇率差异 |
20,709 | (177,575 | ) | (73,323 |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 (“FVOCI”)-公允价值储备净变动 |
31(e) | (8,21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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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
12,496 | (177,575 | ) | (73,32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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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综合亏损总额 |
(994,755 | ) | (1,476,071 | ) | (2,022,4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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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27(b) | — | — | (32,76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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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全面亏损总额 |
(994,755 | ) | (1,476,071 | ) | (2,055,19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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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截至12月31日, | ||||||||||
注意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非流动 资产 |
||||||||||
物业及设备 |
11 | 113,878 | 98,574 | |||||||
使用权 资产 |
12 | 64,410 | 51,658 | |||||||
无形资产 |
13 | 28,603 | 24,594 | |||||||
商誉 |
30 | 44,758 | 44,758 | |||||||
受限制现金- 非流动 |
15 | 11,004 | 1,575 | |||||||
递延税项资产 |
9(b) | 2,992 | 1,994 | |||||||
其他 非流动 资产 |
19 | 46,273 | 21,0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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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918 | 244,2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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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变现资产 |
||||||||||
库存 |
16 | 156,005 | 218,220 | |||||||
合约资产 |
17(a) | 92,597 | 82,826 | |||||||
贸易应收款项 |
18 | 236,390 | 266,933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18 | 74,459 | 192,530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3(d) | 3,122 | 26,923 | |||||||
应收认购款项 |
23(a) | — | 43,924 | |||||||
之金融资产 |
20 | 1,218,524 | 317,042 | |||||||
定期存款 |
1,057,292 | 2,550,279 | ||||||||
现金 |
21(a) | 2,233,691 | 1,661,152 | |||||||
受限制现金-流动 |
15 | 1,393 | 10,194 | |||||||
|
|
|
|
|||||||
5,073,473 | 5,370,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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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 |
5,385,391 | 5,614,2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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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赤字 |
||||||||||
普通股 |
28(a) | 8 | 8 | |||||||
系列种子-1 优先股 |
28(a) | 5 | 5 | |||||||
系列种子-2 优先股 |
28(a) | 4 | 4 | |||||||
A系列优先股 |
28(a) | 6 | 6 | |||||||
股份溢价 |
1,061,570 | 1,104,120 | ||||||||
储备 |
28(b) | 1,140,635 | 2,110,151 | |||||||
累计亏损 |
(4,132,676) | (6,114,544) | ||||||||
库存股份 |
28(c) | (151,668) | (151,66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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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赤字 |
(2,082,116) | (3,051,9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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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合并财务状况表(续)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截至 31, | ||||||||||
注意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负债 |
||||||||||
非流动 负债 |
||||||||||
租赁负债- 非流动 |
22 | 35,864 | 22,309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23 | 7,017,554 | 8,181,722 | |||||||
认沽期权负债 |
24 | 39,812 | 40,449 | |||||||
递延税项负债 |
9(b) | 6,481 | 5,483 | |||||||
其他 非流动 负债 |
25 | 5,943 | 6,5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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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05,654 | 8,256,48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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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负债 |
||||||||||
贸易应付款项 |
26 | 11,505 | 16,962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26 | 217,195 | 271,306 | |||||||
合约负债 |
17(b) | 4,200 | 12,498 | |||||||
租赁负债-流动 |
22 | 32,009 | 31,098 | |||||||
应付关连方款项 |
33(d) | 24,832 | 77,827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 |
27(b) | 72,11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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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1,853 | 409,6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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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
7,467,507 | 8,666,1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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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字和负债总额 |
5,385,391 | 5,614,2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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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普通 股份 |
系列 种子-1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系列 种子-2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A轮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分享 溢价 |
股份 补偿 储备 |
翻译 储备 |
公平 值 储备 |
其他 储备 |
积累 损失 |
财政部 股份 |
总 股权/ (赤字) |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注 28(a)) |
(注 28(b)(i)) |
(注 28(b)(ii)) |
(注 28(b)(三)) |
(注 28(b)(四)) |
(Note 28(c))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2021年1月1日余额 |
7 | 5 | 4 | 6 | 987,440 | 17,306 | (4,458 | ) | 12,379 | 416,513 | (1,831,095 | ) | — | (401,89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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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股权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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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1,007,251 | ) | — | (1,007,251 | ) | ||||||||||||||||||||||||||||||||||||
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
31(e) | — | — | — | — | — | — | — | (8,213 | ) | — | — | — | (8,213 | ) | |||||||||||||||||||||||||||||||||||
外币兑换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 | — | — | 20,709 | — | — | — | — | 20,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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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亏损总额 |
— | — | — | — | — | — | 20,709 | (8,213 | ) | — | (1,007,251 | ) | — | (994,75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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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酬金开支 |
7 | — | — | — | — | — | 55,959 | — | — | — | — | — | 55,959 | |||||||||||||||||||||||||||||||||||||
可转换票据转换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27(a) | — | — | — | — | — | — | — | — | 2,616 | — | — | 2,616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27(b) | — | — | — | — | — | — | — | — | 404,624 | — | — | 404,624 | |||||||||||||||||||||||||||||||||||||
发行新普通股 |
28(a)(v) | * | — | — | — | 45,160 | — | — | — | — | — | — | 45,160 | |||||||||||||||||||||||||||||||||||||
发行新 不可赎回 优先股 |
28(a)(v) | — | — | — | * | 28,750 | — | — | — | — | — | — | 28,750 | |||||||||||||||||||||||||||||||||||||
回购普通股和 不可赎回 优选 股份 |
28(c) | — | — | — | — | — | — | — | — | — | — | (126,457 | ) | (126,457 | ) | |||||||||||||||||||||||||||||||||||
注销库藏股 |
28(c) | * | — | — | — | (19,355 | ) | — | — | — | — | — | 19,355 | — | ||||||||||||||||||||||||||||||||||||
出售库藏股 |
28(c) | — | — | — | — | 4,626 | — | — | — | — | — | 15,261 | 19,887 | |||||||||||||||||||||||||||||||||||||
业务收购 |
30 | — | — | — | — | — | — | — | (4,166 | ) | — | 4,16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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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59,181 | 55,959 | — | (4,166 | ) | 407,240 | 4,166 | (91,841 | ) | 430,5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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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 | 5 | 4 | 6 | 1,046,621 | 73,265 | 16,251 | — | 823,753 | (2,834,180 | ) | (91,841 | ) | (966,1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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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金额。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权益变动表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普通 股份 |
系列 种子-1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系列 种子-2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A轮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分享 溢价 |
股份 补偿 储备 |
翻译 储备 |
其他 储备 |
积累 损失 |
财政部 股份 |
总 股权/(赤字) |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注 28(b)(i)) |
(注 28(b)(ii)) |
(注 28(b)(四)) |
(Note 28(c))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2022年1月1日余额 |
7 | 5 | 4 | 6 | 1,046,621 | 73,265 | 16,251 | 823,753 | (2,834,180 | ) | (91,841 | ) | (966,1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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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股权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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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亏损 |
— | — | — | — | — | — | — | — | (1,298,496 | ) | — | (1,298,496 | ) | |||||||||||||||||||||||||||||||||
外币兑换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 | — | — | (177,575 | ) | — | — | — | (177,57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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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亏损总额 |
— | — | — | — | — | — | (177,575 | ) | — | (1,298,496 | ) | — | (1,476,07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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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酬金开支 |
7 | — | — | — | — | — | 325,429 | — | — | — | — | 325,429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27(b) | — | — | — | — | — | — | — | 79,512 | — | — | 79,512 | ||||||||||||||||||||||||||||||||||
发行新普通股 |
28(a)(vi) | 1 | — | — | — | 13,442 | — | — | — | — | 13,443 | |||||||||||||||||||||||||||||||||||
回购普通股 |
28(c) | — | — | — | — | — | — | — | — | — | (44,442 | ) | (44,442 | ) | ||||||||||||||||||||||||||||||||
回购可赎回优先股 |
28(c) | — | — | — | — | — | — | — | — | — | (20,358 | ) | (20,358 | ) | ||||||||||||||||||||||||||||||||
出售库藏股 |
28(c) | — | — | — | * | 1,507 | — | — | — | — | 4,973 | 6,4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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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 14,949 | 325,429 | — | 79,512 | — | (59,827 | ) | 360,06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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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8 | 5 | 4 | 6 | 1,061,570 | 398,694 | (161,324 | ) | 903,265 | (4,132,676 | ) | (151,668 | ) | (2,082,1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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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金额。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普通 股份 |
系列种子-1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系列种子-2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A轮 可换股 优选 股份 |
分享 溢价 |
股份 补偿 储备 |
翻译 储备 |
其他 储备 |
积累 损失 |
财政部 股份 |
总 股权/(赤字) |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Note 28(a)) | (注 28(b)(i)) |
(注 28(b)(ii)) |
(注 28(b)(四)) |
(Note 28(c))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2023年1月1日余额 |
8 | 5 | 4 | 6 | 1,061,570 | 398,694 | (161,324 | ) | 903,265 | (4,132,676 | ) | (151,668 | ) | (2,082,1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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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股权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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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亏损 |
— | — | — | — | — | — | — | — | (1,949,101 | ) | — | (1,949,101 | ) | |||||||||||||||||||||||||||||||||
外币兑换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 | — | — | (73,323 | ) | — | — | — | (73,32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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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亏损总额 |
— | — | — | — | — | — | (73,323 | ) | — | (1,949,101 | ) | — | (2,022,4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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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酬金开支 |
7 | — | — | — | — | — | 931,784 | — | — | — | — | 931,784 | ||||||||||||||||||||||||||||||||||
行使认购不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27(b) 28(a)(八) |
— | — | — | * | 31 | — | — | 111,055 | — | — | 111,086 | ||||||||||||||||||||||||||||||||||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27(b) | — | — | — | — | — | — | — | — | (32,767 | ) | — | (32,767 | ) | ||||||||||||||||||||||||||||||||
发行普通股 |
28(a)(七) | — | — | — | — | 42,519 | — | — | — | — | — | 42,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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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42,550 | 931,784 | — | 111,055 | (32,767 | ) | — | 1,052,6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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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 | 5 | 4 | 6 | 1,104,120 | 1,330,478 | (234,647 | ) | 1,014,320 | (6,114,544 | ) | (151,668 | ) | (3,051,9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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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金额。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九十五年度 31,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经营活动 |
||||||||||||||||
运营中使用的现金 |
21(b) | (506,667 | ) | (670,381 | ) | (474,8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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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506,667 | ) | (670,381 | ) | (474,8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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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 |
||||||||||||||||
购买财产和设备的付款 |
(25,156 | ) | (80,812 | ) | (36,650 | ) | ||||||||||
购买无形资产的付款 |
13 | (481 | ) | (1,881 | ) | (304 | ) | |||||||||
处置财产、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收益 |
1,254 | 2,166 | 1,903 | |||||||||||||
购买定期存款 |
(270,000 | ) | (1,487,859 | ) | (2,915,337 | ) | ||||||||||
定期存款到期收益 |
270,000 | 477,360 | 1,454,366 | |||||||||||||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付款 |
31(e) | (520,273 | ) | (2,041,173 | ) | (1,965,328 | ) | |||||||||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 |
31(e) | 1,075,029 | 929,785 | 2,925,265 | ||||||||||||
向员工支付贷款 |
18 | — | — | (10,859 | ) | |||||||||||
收购一家子公司,扣除收购现金 |
30 | (69,47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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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活动产生/(用于)净现金 |
460,903 | (2,202,414 | ) | (546,9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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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10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中,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融资活动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28(a) | 45,160 | 13,442 | 42,519 | ||||||||||
发行收益 不可赎回 优选 股份 |
28(a) | 28,750 | — | 31 | ||||||||||
出售库藏股收益 |
28(c) | 19,887 | 6,480 | — | ||||||||||
发行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的收益 等优惠权利 |
21(c) | 2,683,290 | 2,163,410 | 485,262 | ||||||||||
发行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所得款项 |
21(c) | 107,095 | 143,829 | — | ||||||||||
租赁负债资本部分的支付 |
21(c) | (21,632 | ) | (34,448 | ) | (38,163 | ) | |||||||
租赁负债利息部分的支付 |
21(c) | (3,147 | ) | (3,574 | ) | (2,853 | ) | |||||||
支付与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上市费用 |
— | (284 | ) | (720 | ) | |||||||||
支付可赎回优先股回购 |
28(c) | — | (59,825 | ) | — | |||||||||
偿还看跌期权负债 |
21(c) | (28,280 | ) | — | — | |||||||||
发放银行贷款的限制性现金净变化 |
46,800 | — | — | |||||||||||
回购普通股的付款和 不可赎回 优先股 |
28(c) | (181,240 | ) | (44,442 | ) | — | ||||||||
偿还需要赎回和其他的金融工具的认购价格 优先权利 |
23 | — | — | (39,122 | ) | |||||||||
已付贷款和借款的利息 |
21(c) | (2,422 | ) | — | — | |||||||||
偿还贷款和借款 |
21(c) | (91,208 | ) | — | — | |||||||||
|
|
|
|
|
|
|||||||||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
2,603,053 | 2,184,588 | 446,954 | |||||||||||
|
|
|
|
|
|
|||||||||
现金净增加/(减少) |
2,557,289 | (688,207 | ) | (574,880 | ) | |||||||||
截至1月1日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
21(a) | 212,622 | 2,725,568 | 2,233,691 | ||||||||||
外汇价位变化的影响 |
(44,343 | ) | 196,330 | 2,341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现金 |
21(a) | 2,725,568 | 2,233,691 | 1,661,152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1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1 | 介绍的一般情况和依据 |
(A)一般资料
WeRide Inc.(“该公司”)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开曼群岛根据 《公司法》,第章22(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2017年3月13日。
这个 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综合可变权益实体(“VIE”)及VIE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 致力于提供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理市场主要位于中国的Republic of China(“中国”)。
(B)VIE重组
历史上,公司在互联网地图服务类别中进行测绘,并持有相关的 通过广州精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精启”或“VIE”)及其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若干中国经营实体,以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 禁止或限制对涉及提供互联网内容受限业务的实体的控制。本公司透过一系列订立的合约安排(“VIE安排”)控制广州京启 在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文源智兴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文源”或“Wofe”)中,VIE和VIE的指定股权持有人。自2023年初以来,公司经历了 重组(“重组”),以终止本公司的外商独资企业、VIE及其指定股东之间的一系列合同安排,以及WFOE收购VIE及其指定股东的100%股权。 子公司的对价为人民币60万元。于2023年3月完成重组后,本公司以法定所有权权益而非合约权益控制广州精启及其附属公司 经安排后,本集团终止了广州精启的测绘业务,并聘请了一家供应商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类别的测绘业务。上述集团内部重组没有 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C)VIE
于附注1(B)所述重组前,本集团透过 VIE及其子公司。
VIE持有的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 由财产和设备、集合的劳动力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许可证组成。广州景奇的股权由三名个人合法持有,其中包括1)联合创始人Tony徐翰博士 及控股股东、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2)原首席运营官(“前首席运营官”)张晓华先生;3)高级副总裁先生 工程学。VIE的所有个人股东被统称为“指定股东”,并代表广州文源智兴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广州精启的指定股东。 (“广州文苑”)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WFOE”)。一系列合同协定和安排,包括委托书、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定、股权 质押协定、独家选择权协定及配偶同意书(统称为“VIE协定”)由WFOE、VIE及指定股东订立。根据VIE协定,指定股东 已将其所有合法权利,包括其在VIE中的投票权和股权处置权,授予WFOE。被提名人股东没有重大参与收益和亏损,也没有权力指挥 VIE的活动对其回报影响最大。因此,VIE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
F-12
根据合约安排,该公司有权指示 VIE的管理层、财务和经营政策有风险敞口或有权获得因参与VIE而产生的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利用其对VIE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因此,VIE拥有 作为本公司的合并子公司入账。
VIE协定的主要条款进一步 如下所述。
1)授权书
根据VIE的指定股东签署的授权书,VIE的每一位指定股东 不可撤销地授权WFOE充当他们的事实律师行使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一)出席股东大会并代表股东签署有关决议;(二)行使中国法律和本企业章程规定的所有股东权利,如表决权、 出售、转让、质押和处置股东在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权利;(三)指定和任命VIE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表股东。授权书将一直有效,直到该股东不再是VIE的股东。
2)股权质押协定
根据股权质押协定,VIE的指定股东已质押VIE的100%股权。 向WFOE保证VIE和指定股东履行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定、独家期权协定和授权书项下的义务。如果违约事件 在质权发生时,WFOE作为质权人,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行使强制执行质押的权利,只要交付书面通知即可。VIE的指定股东还承诺,在没有事先书面说明的情况下, 经外商独资企业同意,不得转让质押股权,不得在质押股权上设立或允许任何新的质押或其他形式的产权负担。截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已完成注册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SAMR”)当地分局进行股权质押。
3)配偶同意
根据配偶同意书,VIE的适用被提名人股东的每一位配偶均承认和 确认有关股权质押协定、独家期权协定及授权书已签立,并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同意由其持有并以其名义登记的VIE的股权 各自的配偶将根据这些协定处置。此外,他们各自同意不主张对各自配偶持有的VIE中的股权的任何权利。此外,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获得了 如彼等各自的配偶因任何原因于VIE持有任何股权,该等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约束,并同意订立经不时修订及重述的类似合约安排。
4)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定
根据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定,WFOE拥有提供VIE的独家权利 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技术应用和实施、员工培训和技术咨询。未经WFOE事先书面同意, VIE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在协定期限内提供的协定所规定的相同或类似服务。VIE同意支付WFOE咨询费和服务费,总金额为税前扣除VIE产生的必要费用、业务运营成本后的利润,或根据外商独资企业的唯一调整金额
F-13
根据VIE提供的服务和技术、VIE的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计划酌情决定。为了保证VIE的性能, VIE的指定股东已根据股权质押协定将其在VIE的所有股权质押给WFOE。独家技术咨询和服务协定的有效期为十年,自 除非WFOE以书面形式终止,否则执行期限自到期之日起将自动延长十年。
5)独家期权协定
根据独家期权协定,VIE的每一名指定股东已不可撤销地授予WFOE,或 由WFOE指定的任何一位或多位人士,拥有购买被提名股东持有的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此外,VIE还向VIE的每一位被提名股东授予了独家 购买VIE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选择权。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指定的人员可行使此类选择权,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购买VIE的股权,或以 较低的账面净值和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被提名股东还承诺,未经WFOE事先书面同意,VIE将不会(I)补充、更改或修改 (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改变注册资本结构;(三)出售、转让、抵押、处置或允许任何新的质押或其他产权负担 VIE的任何资产的其他类型以及VIE的业务或收入中的任何合法或实益权益,(Iv)订立任何重大合同,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除外,或(V)与VIE合并或合并 任何其他实体,收购任何其他实体,或向任何其他实体提供投资。独家期权协定将一直有效,直到VIE的所有股权或资产都转移到WFOE和/或其 指定的人。
该集团依赖VIE协定来运营和控制VIE。所有VIE协定都是 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案中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协定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解决。 程式。管理层认为,经考虑本集团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后,上述合约安排对该等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约束力及可强制执行 根据其条款和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
本公司的财务资料摘要 集团的VIE,包括VIE的子公司
集团在VIE下与VIE的参与 协定影响了本集团的综合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如下所示。
F-14
重组于2023年3月完成后,本集团 通过合法所有权权益而不是合同安排合并广州景奇及其子公司。以下集团VIE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 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收入、净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纳入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与公司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以及 其全资子公司已在合并后被消除:
截至 31, | ||||||||
2021 | 2022 |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非流动 资产 |
||||||||
物业及设备 |
49,548 | 27,443 | ||||||
使用权 资产 |
30,518 | 24,092 | ||||||
无形资产 |
30,134 | 26,114 | ||||||
商誉 |
44,758 | 44,758 | ||||||
递延税项资产 |
3,990 | 2,992 | ||||||
其他 非流动 资产 |
15,100 | 14,835 | ||||||
|
|
|
|
|||||
174,048 | 140,234 | |||||||
|
|
|
|
|||||
易变现资产 |
||||||||
库存 |
2,644 | 756 | ||||||
贸易应收款项 |
1,525 | 607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25,698 | 9,499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148 | 620 | ||||||
应收公司及其子公司款项 * |
290,753 | 130,347 | ||||||
定期存款 |
— | 10,000 | ||||||
现金 |
764,207 | 41,427 | ||||||
|
|
|
|
|||||
1,087,975 | 193,256 | |||||||
|
|
|
|
|||||
总资产 |
1,262,023 | 333,490 | ||||||
|
|
|
|
|||||
负债 |
||||||||
非流动 负债 |
||||||||
租赁负债- 非流动 |
13,855 | 7,724 | ||||||
认沽期权负债 |
39,184 | 39,812 | ||||||
递延税项负债 |
7,479 | 6,481 | ||||||
其他 非流动 负债 |
49,177 | 977 | ||||||
|
|
|
|
|||||
109,695 | 54,994 | |||||||
|
|
|
|
|||||
流动负债 |
||||||||
贸易应付款项 |
1,733 | 2,472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21,284 | 69,301 | ||||||
合约负债 |
942 | — | ||||||
租赁负债-流动 |
10,341 | 11,257 | ||||||
应付公司及其子公司款项 * |
1,271,609 | 538,008 | ||||||
|
|
|
|
|||||
1,305,909 | 621,038 | |||||||
|
|
|
|
|||||
总负债 |
1,415,604 | 676,032 | ||||||
|
|
|
|
* | 应收/应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指应收/应付WeRide Inc.的款项。和 其全资子公司,并在合并后消除。 |
F-15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中, | ||||||||
2021 | 2022 | |||||||
千元 | 千元 | |||||||
收入 |
116,025 | 181,539 | ||||||
年内亏损 |
(57,414 | ) | (188,961 | ) | ||||
经营活动产生/(用于)净现金 |
186,334 | (68,652 | ) | |||||
投资活动产生/(用于)净现金 |
246,762 | (15,876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用于)现金净额 |
158,508 | (638,252 | ) | |||||
现金净增加/(减少) |
591,604 | (722,780 | ) | |||||
年初现金 |
172,603 | 764,207 | ||||||
年底现金 |
764,207 | 41,427 |
于所述年度内,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提供资金 对VIE的支持,以前在合同中没有要求它们以预付款的形式提供。
(D) 准备的基础
本集团已采纳12月31日为其财政年度结束日期。这些整合 财务报表是根据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的,这一统称包括所有适用的个别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S”)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解释。本集团采用的材料会计政策披露如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发布了一些新的和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年度中首次生效或可以尽早采用。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期间。附注1(D)提供因初步应用此等发展而导致的任何会计政策变动的资料,但以该等发展对本集团截至年底止年度为限 2023年12月31日反映在这些合并财务报表中。
年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包括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及/或VIE。
测量 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所使用的基础是历史成本基础,但下列资产和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列报,见下文所列会计政策的解释:
- | 债务和股权证券的其他投资(见附注2(G));以及 |
- | 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见附注2(S))。 |
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这些合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 影响政策实施和报告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金额的估计和假设。估计和相关假设基于历史经验和各种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被认为在当时情况下是合理的,其结果构成判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础,而这些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并不容易从其他来源看出。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不同 估计。
估计和基本假设会持续审查。会计估计之修订 如果修订仅影响估计修订的期间,则在该期间确认,或者如果修订影响当前和未来期间,则在修订期间和未来期间确认。
管理层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做出的对合并财务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注释3中讨论了估计不确定性的陈述和主要来源。
F-16
(E)会计政策的变化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以下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这些修订首先在#年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2023年1月1日: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修正案,保险合同 |
• | 对《国际会计准则1》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表2》的修正,会计政策披露 |
• | 《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修正案,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递延税项 |
• |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的修正,会计估计的定义 |
所有这些发展都没有对本集团的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期间已编制或列报。本集团并无应用于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期间尚未生效的任何新准则或解释。
2 | 材料会计政策 |
(A)附属公司和非控股利益
子公司为本集团控制的实体。当实体暴露于变量或有权访问变量时,集团控制该实体 从其与实体的参与中获得回报,并有能力通过其对实体的权力影响这些回报。在评估集团是否拥有权力时,只考虑实质性权利(由集团和其他各方持有)。
对子公司的投资自控制之日起并入合并财务报表 从开始到控制停止之日为止。集团内结余、交易及现金流量及集团内交易产生的任何未实现利润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撇除。未实现 集团内交易产生的亏损与未实现收益的抵销方式相同,但只是在没有减值证据的情况下。
非控股权益指一间附属公司的非归属权益。 直接或间接给予本公司,而本集团并无与该等权益的持有人就该等权益达成任何额外条款,以致本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对该等权益负有合约责任 这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对于每项业务组合,集团可选择衡量任何非控股按公允价值或按 非控股权益在子公司可确认净资产中的比例份额。
非控股利息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列示。 股权中的地位,与公司股权股东应占的股权分开。非控股集团业绩中的权益列示于综合 损益表及综合损益表及其他全面损益表,作为年度损益总额及综合综合收益的分配 非控股本公司的权益及股权股东。
中的更改 本集团于附属公司的权益如不会导致失去控制权,则按股权交易入账,据此对控股及非控股 综合权益内的权益以反映相对权益的变化,但不会对商誉作出调整,亦不会确认损益。
当集团失去对一家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将作为出售该子公司的全部权益入账。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在利润或亏损中确认。在失去控制权之日保留在该前子公司的任何权益均按公允价值确认,该金额被视为首次确认 金融资产,或在适当情况下,对联营公司的投资进行初步确认的成本。
F-17
在公司的财务状况表中,投资于 附属公司按成本减去减值亏损列账(见附注2(H)(Ii))。
(B)企业合并
当控制权移交给集团时,集团使用收购方法核算业务组合(见附注 2(A))。收购中转移的对价一般按公允价值计量,收购的可确认净资产也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任何商誉每年都会进行减值测试(见附注2(C))。购买便宜货的任何收益都是 立即确认为损益。交易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除非与发行债务或股权证券有关。转移的对价不包括与和解有关的金额预先存在两性关系。这类金额通常在损益中确认。
(C)商誉
商誉代表以下方面的超额:
(I)转让代价的公允价值的总和、任何非控股被收购方权益及本集团先前持有的被收购方股权的公允价值;
(2)被收购方可确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净值 收购日期。
当(Ii)大于(I)时,该超出部分立即在利润中确认 或将损失视为便宜货的收益。
商誉按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列报。 业务合并产生的商誉分配给预期将从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每个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并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见附注2(H)(Ii))。
于年内出售现金产生单位时,购入商誉的任何应占金额为 计入处置损益。
(D)财产和设备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损失列账(见附注2(H)(Ii))。
因财产和设备的报废或处置而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被确定为差额 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该专案的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出售当日于损益中确认。
折旧计算为核销财产专案的成本或估价,以及 设备的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其估计剩余价值,如有的话,采用直线法如下:
- 租赁物业装修 |
在资产使用寿命中较短的一个内 | |
或相关物业的租赁条款 | ||
- 机械 |
3-5 年 | |
- 机动车 |
5年 | |
- 办公设备和电子设备 |
3-5 年 |
如果财产和设备的各个部分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则成本或 该项目的估值在各个部分之间合理分配,并且每个部分单独折旧。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剩余价值(如果有)每年都会进行审查。
F-18
(E)租赁资产
在合同开始时,该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或包含租约。合同是或包含 如果合同转让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已确定资产的使用以换取对价的权利,则为租赁。在客户既有权指示使用所识别的资产,又有权获得 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都来自于这种使用。
作为承租人
合同包含租赁成分的(S)和非租赁元件(S),集团 已经选择不分开非租赁每个租赁元件和任何关联的元件和账户非租赁元件作为所有元件的单个租赁元件 租约。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约和低价值资产。当集团进入时 成为一份租约,低价值资产时,本集团决定是否将租赁资本化以租代租基础。这个 与未资本化的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在租赁期内按系统原则确认为支出。
如果租赁被资本化,租赁负债最初按应付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 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中隐含的利率进行贴现,如果该利率不能轻易确定,则使用相关的递增借款利率。在初步确认后,租赁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利息支出采用有效利息法计算。不依赖于指数或费率的可变租赁付款不包括在租赁负债的计量中,因此在 发生这些费用的会计期间。
的 使用权租赁资本化时确认的资产最初按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加上任何租赁 在生效日期或之前支付的款项,以及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在适用的情况下,使用权资产还包括估计值 拆除和移走标的资产或恢复标的资产或其所在地点的成本折现至其现值,减去收到的任何租赁奖励。这个使用权资产其后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损失列报(见附注2(H)(Ii))。折旧计算为核销这个 使用标的资产的使用年限或租赁期限中较短的使用年限的估计使用年限的直线法成本。
可退还租金按金的初始公允价值与使用权根据适用于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债务证券投资的会计政策的资产。初始公允价值与面值之间的任何差额 押金计入已支付的额外租金,并计入使用权 资产
当指数或费率的变化导致未来租赁付款发生变化时,租赁负债被重新计量, 或本集团对剩余价值担保项下预计应支付的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化,或因重新评估本集团是否合理地确定将行使收购而产生变化, 延期或终止选项。当租赁负债以这种方式重新计量时,对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权资产 或记录在损益中,如果使用权资产已降至零。
租赁负债也在租赁范围发生变化或租赁的代价发生变化时重新计量 租赁合同中最初没有规定的,没有作为单独的租赁核算的。在这种情况下,租赁负债是根据修订的租赁付款和租赁期限重新计量的,并使用生效日期的修订贴现率。 修改后的版本。
合并财务状况表中,长期租赁的当前部分 负债确定为应在所列年度后十二个月内结算的合同付款的现值。本集团将 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列出。
F-19
(F)无形资产(商誉除外)
研究活动支出在发生期间确认为支出。开支用在 如果产品或工艺在技术上和商业上是可行的,并且本集团有足够的资源和完成开发的意图,则开发活动将被资本化。资本化的支出包括材料成本, 直接人工,以及适当比例的管理费用和借款成本(如适用)。
专家组认定 在本报告所述年度内发生的发展活动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标准,因为除其他外,在发生发展支出时,专家组不能证明 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见注2(Z)。
由企业收购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若估计使用年限有限)及减值亏损列账(见附注2(H)(Ii))。自创商誉和品牌支出在下列期间确认为费用 它是被招致的。
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应计入年度损益。 资产估计使用年限的直线基础。下列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用之日起摊销,其估计使用年限如下:
- 软体 |
10年 | |||
- 专利 |
8年 |
摊销期间和摊销方法每年都要进行审查。
无形资产不摊销,而其使用寿命被评估为无限期。任何有用的结论 无形资产的寿命是无限期的,每年都会进行审查,以确定事件和情况是否继续支持对该资产的无限期使用寿命评估。如果没有,则使用寿命评估中的更改从 无限至有限乃于变更之日起按上文所载有限年限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进行预期入账。
软体的使用寿命被确定为合同权期限或估计期限中较短的一个 考虑到该等软体的不同用途、用途及技术过时,该等软体可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
专利的使用期限以受有关法律保护的专利的有效期为依据。 考虑到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间、技术陈旧和同类资产的使用年限估计。
(G)债务和股权证券的其他投资
除投资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外,本集团对债务及股权证券的投资政策, 详情如下:
(I)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
非股权本集团持有的投资为若干 银行管理的理财产品不符合按摊余成本或FVOCI(回收)计量的标准,并归入FVTPL。在初步确认时,本集团可不可撤销地指定符合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 否则符合按摊余成本或FVOCI按FVTPL计量的要求,如果这样做消除或显著减少了否则将出现的会计错配。确认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在损益中列为“FVTPL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F-20
(Ii)股权投资
股权证券投资最初按公允价值加直接应占交易确认。 成本,但在FVTPL计量的、交易成本直接在损益中确认的投资除外。在初步确认该项投资后,本集团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将该项投资指定为FVOCI(不可回圈再用)以便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这样的选举是在一个 一台接一台但只有在符合发行人对股本的定义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投资。在做出这样的选择的地方, 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累积的金额将保留在公允价值储备中,直到投资处置为止。在处置时,公允价值储备中积累的金额转移到留存收益中。它不是 通过盈利或亏损进行回圈利用。有关本集团如何厘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解释,请参阅附注31(E)。
来自股权证券投资的股息,无论是被归类为FVTPL还是FVOCI,都是 在利润或亏损中确认为其他收入。
(H)信贷损失和资产减值
(一)金融工具造成的信贷损失
- | 集团确认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ECL”)损失准备 按摊销成本(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贸易和其他应收账款)计量。以FVTPL计量的债务工具和以FVTPL或FVOCI计量的股权证券的投资不受ECL评估的影响。 |
ECL的测量
ECL是对信贷损失的概率加权估计。信贷损失以所有预期现金的现值来衡量。 差额(即根据合同应付本集团的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固定利率金融资产和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的预期现金缺口使用 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有效利率或在贴现影响重大的情况下的近似值。
在估算ECL时考虑的最长期限是集团获得信贷的最长合同期 风险。
在衡量ECL时,该小组考虑到在没有任何情况下可获得的合理和可支持的资讯 不适当的花费或努力。这包括有关过去事件、当前状况和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资讯。
ECL是根据以下任一基准进行测量的:
- 12个月期ECL: |
这些损失预计将由每年年底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造成 提交;及 | |
- 终身ECL: |
这些损失预计将由以下专案的预期寿命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 ECL模型适用。 |
贸易应收帐款的损失拨备始终按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 这些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损失是使用基于本集团历史信贷损失经验的拨备矩阵估计的,并根据债务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和预测一般情况的评估进行调整 列出每年年底的经济状况。
对于所有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确认亏损 拨备等于 12个月 预期信贷损失,除非自初始确认以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幅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损失拨备按金额计量 等于终身E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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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最初确认以来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 将每年年底评估的金融工具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初始确认之日评估的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这一重新评估时,专家组认为违约事件发生在 (I)借款人不可能在本集团不采取变现抵押等行动(如持有任何抵押)的情况下向本集团悉数偿还其信贷责任;或(Ii)金融资产逾期90天。本集团认为 合理和可支持的定量和定性资讯,包括历史经验和前瞻性资讯,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特别是,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讯 自最初确认以来:
- | 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 |
- | 一种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评级(如果可用); |
- | 债务人经营业绩实际或预期的显著恶化;以及 |
- |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现有或预期变化 对债务人履行其对集团的债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取决于 关于金融工具的性质,对信用风险大幅增加的评估是以个人或集体为基础进行的。当评估是在集体基础上进行时,金融工具 根据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组,例如逾期状态和信用风险评级。
ECL是 于每年年底重新计量,以反映自最初确认以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变化。ECL金额的任何变动均确认为损益中的减值收益或损失。集团 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亏损,并通过损失准备账户对其账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利息收入的计算基础
根据附注2(BB)确认的利息收入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账面毛额计算的 除非该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否则利息收入将根据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即账面总值减去损失准备)计算。
于呈列的每一年度末,本集团会评估某项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贷减值。金融资产是 当一个或多个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发生时,信贷减值。
金融资产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到的事件:
- | 债务人有重大经济困难的; |
- | 违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
- | 借款人有可能进行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
- |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重大变化,对 债务人;或 |
- | 由于发行人的财务困难而导致证券活跃市场的消失。 |
核销政策
金融资产的总帐面值在不存在的情况下被核销(部分或全部) 现实的复苏前景。当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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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以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受核销。
以前被注销的资产的后续收回被确认为损益减值的冲销 在发生复苏的时期。
(Ii)其他资产减值 非流动 资产
内部和外部资讯来源 在每一年度结束时进行审查,以确定下列资产可能减值的迹象,或以前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再存在或可能已经减少的迹象,但商誉除外:
- | 善意; |
- | 无形资产; |
- | 财产和设备; |
- | 使用权资产; |
- | 其他 非流动资产;以及 |
- | 在公司财务状况表中对子公司的投资。 |
如果存在任何此类迹象,则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对于商誉和 对于尚未投入使用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有减值迹象,每年都会估计可收回金额。
- | 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和使用价值后的值。在……里面 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的未来现金流使用税前反映当前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的评估的贴现率 特定于该资产。如果一项资产没有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入,则为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确定可收回金额(即 现金产生单位(“CGU”))。如果能够在合理和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公司资产(例如,总部大楼)的一部分账面价值将分配给单个CGU,或者分配给 最小的CGU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 | 减值损失确认 |
减值损失是在损益中确认的,如果一项资产的账面金额或其所属的CGU 属于,超过其可追回的金额。就CGU确认的减值损失首先被分配,以减少分配给CGU(或CGU组)的任何商誉的账面金额,然后再减少另一个商誉的账面金额 除资产的账面价值不会低于其个别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如可计量)或使用价值(如可厘定)外,按比例计算单位(或组)内的资产。
- | 减值损失冲销 |
对于商誉以外的资产,如果发生了有利的变化,减值损失将被转回。 在用于确定可收回金额的估计中。与商誉有关的减值损失不能冲销。
减值损失的冲销仅限于本应确定的资产账面金额 前几年未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的冲销计入确认冲销当年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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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存
存货是指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在为出售而生产的过程中为出售而持有的资产。 或以在生产过程或提供服务中消耗的材料或用品的形式。
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中较低者入账。
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法计算,包括扣除折扣后的商品采购成本 从供应商那里。
可变现净值是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估计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 完成成本和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
当存货被出售时,账面价值 这些库存在确认相关收入的期间确认为收入成本。任何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的金额及存货的所有损失,在 发生减记或亏损的期间。任何库存冲销的冲销金额确认为在冲销发生期间确认为收入成本的库存额的减少。
(J)受限现金
限制取款、使用或质押作为担保的银行余额在 合并财务状况表。
集团的限制性现金包括持有的担保存款 用于支付租金和信用卡的指定银行账户。
(K)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现金和手头现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 短期、高流动性投资,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且价值变化风险不大,且在收购时到期三个月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根据附注2(H)(I)所载的政策评估环境影响赔偿责任。
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项下 规定,经常专案,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和贸易服务外汇交易,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可以用外币支付, 或者,只要满足某些程式要求,就可以获得安全批准。因此,允许公司内地中国子公司在未经外汇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以下方式向公司支付外币股息 适用的程式要求。然而,中国现行法规允许中国内地子公司只能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果有的话)中向本公司支付股息。 规章制度。大陆中国子公司被要求留出至少10%的税后每年弥补前几年累计亏损后的利润,如有的话,用于资助某些法定的 预留资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从历史上看,本公司的内地中国子公司并未向本公司派息,而他们 将不能支付股息,直到他们产生累积利润。此外,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的,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登记 内地中国需支付偿还外币贷款等资本支出。中国政府未来可能会酌情限制经常账户交易使用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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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贸易等应收账款
当集团拥有无条件接受对价的权利时,确认应收账款。获得对价的权利 如果只要求在支付该对价之前经过一段时间,则是无条件的。
应收贸易账款 应收账款最初按其交易价格计量,其他应收账款最初按公允价值加交易成本计量。所有应收账款随后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摊余成本列报,包括 信贷损失准备(见附注2(H)(I))。
(M)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最初按公允价值确认。在初始确认、交易和其他应付款之后 按摊销成本列报,除非贴现的影响并不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按发票金额列报。
(N)有息贷款和借款
计息贷款及借款初步按公允价值减去应占交易成本确认。在之后 初始确认、计息贷款和借款按实际利息法按摊销成本列报。利息支出按照本集团的借款成本会计政策确认(见附注2(Aa))。
(O)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当本集团在无条件有权获得 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下的对价。合同资产根据附注2(H)(I)中规定的政策评估预期信贷损失(ECL),并在获得 审议已成为无条件的(见附注2(L))。
合同责任在客户付款时确认。 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入前进行考虑(见附注2(X))。如本集团在确认相关收入前有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则亦确认合约负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 确认了相应的应收账款(见附注2(L))。
对于与客户的单一合同,可以是净合同 资产或合同净负债的列报。对于多个合同,不相关合同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按净额列报。
如果合同包括重要的融资部分,合同余额包括根据 实际利息法(见附注2(Bb))。
(P)普通股
普通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被归类为股权,因为 它们承担酌情股息,不包含任何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也不需要结算数量可变的本集团权益工具。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 可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被归类为负债(见附注2(Q))。
(Q)优先考虑 可赎回的股票和其他金融工具及其他优先权利
(I)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优先股的赎回特征导致 金融负债根据这些特征,在发生本公司和优先股持有人无法控制的触发事件时,优先股可由股东选择以现金赎回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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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或有赎回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以赎回金额的现值计量。当赎回金额的现值不同而可能出现不同的赎回情况时,负债的账面价值按 或有赎回事件可能触发的赎回金额的最高现值。在“最坏情况”法下,负债账面金额的变动在损益中确认。
如果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金融负债的账面金额为 转移到股本和股票溢价。
(Ii)须赎回的其他金融工具 和其他优先权利
本集团与若干投资者订立一系列协定, 本集团及投资者承诺于发生指定大陆事项(即取得监管机构批准及完成换汇)时发行/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境外直接投资登记手续(“ODI”))。投资者在签署协定时已经预付了认购价。发行/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承诺 指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他金融工具”)。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将产生财务负债,如 上述2(Q)(I)项,在发出时。由于发行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须视乎本集团及交易对手均不能控制的指定或有事项的发生而定,本集团 确认此类金融工具为金融负债。
这些负债是在 按照2(Q)(I)赎回金额的现值。发行给投资者的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的任何变化都在损益中记录为“优先股账面金额的变化和 需要赎回和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其他金融工具“。
(R)库藏股
当普通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被确认为 回购股权时,支付的对价金额(包括直接应占成本)被确认为从股权中扣除。回购股份被归类为库存股,并以库存股的形式列示。什么时候 库存股随后被出售或重新发行,收到的金额被确认为股本增加,由此产生的交易盈余或赤字在股票溢价中列报。
(S)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
(I)可转换票据
发行给投资者的可转换票据可以根据持有者的选择转换为优先股。这个 可转换票据包含债务部分和嵌入衍生工具部分,可转换为负债分类优先股,并按公允价值通过整体损益计量。
(Ii)认股权证责任
认股权证责任产生于本集团授予的认股权证,而根据该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 在特定期间以预定价格认购本集团的优先股。认股权证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在损益中确认。
(T)看跌期权负债
看跌期权负债代表与授予的看跌期权相关的负债现值非控股集团附属公司的股东。根据看跌期权条款,非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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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权向子公司出售其股权。预先商定的发生的某些事件的价格超出 集团的控制权。
(U)雇员福利
(I)短期雇员福利
工资、年终奖、带薪年假和 非货币福利在员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当年累计。如延迟付款或结算,且影响重大,则该等金额列于 他们现在的价值。
(2)对固定缴款计划的缴款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集团在内地的子公司中国 参加政府组织建立和管理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固定缴费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根据适用的基准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缴费, 由政府规定的费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被确认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或由于相关服务由雇员提供而计入损益。
(三)股份薪酬
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激励和奖励 为集团业务的成功作出贡献的参与者。本集团雇员(包括董事)以股份奖励形式收取酬金,雇员提供服务作为权益工具的代价 (“基于股份的薪酬”)。
对于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 授予员工的基于股份的奖励被确认为员工成本,并在股本中相应增加基于股票的薪酬准备金。公允价值于授出日采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计量。 考虑到授予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的条款和条件。如果员工必须满足归属条件才有权无条件地获得基于股份的奖励,则 基于股份的奖励在归属期内分摊,考虑到基于股份的奖励将归属的概率。
在归属期间,对预期归属的基于股份的奖励的数量进行审查。任何由此产生的 对以前年度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的调整计入/贷记审查年度的损益,除非原来的员工支出符合确认为资产的资格,并对 股权结算股权薪酬准备金。于归属日期,确认为开支的金额将作出调整,以反映归属的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的实际数目(并相应调整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储备)。 在基于股份的奖励被行使或到期之前,该金额将在基于股份的薪酬储备中确认。当选择权被行使时,该储备中的权益金额将成为在股本中确认的 已发行的股份。当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到期时,该准备金中的权益金额直接释放为留存利润。
如果公司回购了既得的股票奖励,支付给员工的款项应入账 作为从股本中扣除,除非支付的金额超过回购日期衡量的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的公允价值。任何此类超领都应确认为一项费用。
(四)离职福利
当本集团不能再撤回该等福利的要约时,该等解雇福利即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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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所得税
本年度所得税包括当期税项以及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现行税种及变动情况 在递延税项中,资产和负债在损益中确认,除非它们与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专案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专案有关,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税额在其他 全面收益或直接计入权益。
当期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期应纳税额。 于本年度内,采用列报年度末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率,以及对往年应缴税款的任何调整。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分别来自可扣除和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即 用于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递延税项资产还产生于未使用的税项损失和未使用的税收抵免。
除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所有递延税项负债和所有递延税项资产 未来应课税利润的可能性将被确认,该资产可根据这些利润进行使用。可能支持确认由可扣除临时差异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的未来应纳税利润包括 因冲销现有应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差额,前提是这些差额涉及同一税务机关和同一应纳税实体,并预计将在与预期相同的期间冲销 可抵扣暂时性差额或递延税项资产产生的税项亏损可结转或结转期间的冲销。在确定现有应税暂时性差异是否存在时,采用相同的标准 支持确认因未使用的税项损失和抵免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即,如果它们与同一税务机关和同一应纳税实体有关,则考虑这些差异,并预计将在 税收损失或抵免可以利用的一个或多个期间。
延期确认的有限例外 税收资产和负债是那些因商誉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能在税收上扣除,即对既不影响会计也不影响应税利润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前提是它们不是 业务合并)和与子公司投资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在出现应税差异的情况下,集团控制逆转的时间,并且该差异很可能不会逆转 在可预见的未来,或在可扣除差额的情况下,除非它们很可能在未来发生逆转。
确认的递延税额是根据预期的账面变现或结算方式计量的。 资产和负债额,使用在列报年度末颁布或实质性颁布的税率。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不贴现。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在列报的每一年度结束时进行审查,并在下列程度上减少 不再可能有足够的应课税利润来允许使用相关的税收优惠。在有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的情况下,任何此类减值都将被撤销。
当期税收余额和递延税收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是分开列报的,不是 偏移。如本公司或本集团有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权利将本期税项资产抵销本期税项资产,则将本期税项资产抵销本期税项负债,并将递延税项资产与递延税项负债抵销 债务和下列附加条件均得到满足:
- | 就流动税项资产及负债而言,本公司或本集团拟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资产和清偿负债;或 |
- | 就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而言,如果它们与同一税种征收的所得税有关 关于以下任何一项的授权: |
- | 同一应纳税实体;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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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同的应税实体,在未来每一段时间内,大量递延税款 预期清偿或收回负债或资产,拟以净额方式变现当期税项资产及清偿当期税项负债,或同时变现与清偿。 |
本集团就其租赁负债分别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使用权 资产
(W)规定和 或有负债
当集团因此而承担法律或建设性义务时,承认条款 过去发生的事件;很可能需要经济利益的流出来清偿债务;而且已经可靠地估计了金额。如果货币的时间价值是重要的,拨备应按 预计用于清偿债务的支出。
经济利益不可能外流的情况下 除非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否则,如果债务是必要的,或者数额无法可靠地估计,则作为或有负债披露。可能的义务,这些义务的存在只能由 发生事件或不发生一个或多个未来事件的风险也作为或有负债披露,除非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如果结清拨备所需的部分支出预计将由另一方当事人偿还,则为单独的资产 确认任何预期的偿还几乎是肯定的。确认的偿还金额以拨备的账面金额为限。
(X)收入及其他收入
当收入来自销售货物或提供合同服务时,集团将其归类为收入 与客户打交道。
收入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金额为 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得的承诺对价,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金额。收入不包括加值税(“加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扣除任何贸易 打折。
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可以随时间或在某个时间点转移。对货物的控制和 如果集团的业绩:
• | 提供客户同时获得和消费的利益; |
• | 创建或加强客户在集团执行业务时控制的资产;或 |
• | 不创建具有集团替代用途的资产,且集团有可强制执行的权利 迄今已完成绩效付款。 |
如果商品和服务的控制权随著时间的推移而转移, 收入在履约期间根据完全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展情况予以确认。否则,收入将在客户获得货物控制权或 服务。
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可能包括多项履约义务。对于该等安排,本集团 根据每个履约义务的相对独立售价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个履约义务。本集团一般根据本集团出售时向客户收取的可见价格厘定独立售价 好的或分开服务的。如果无法直接观察到独立销售价格,则根据可获得的资讯,使用预期成本加保证金或调整后的市场评估方法进行估计。假设和 估计独立售价时已作出估计,该等假设及估计的变动可能会影响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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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是集团的对价权利,以换取 本集团已转让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而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以外的其他条件。应收账款在集团拥有无条件对价权利时入账。对价的权利 如果只要求在支付该对价之前经过一段时间,则是无条件的。
如果客户支付 对价或本集团有权获得无条件的对价金额,在本集团将货物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本集团在付款或记录应收账款时提交合同责任 (以较早者为准)。合同责任是指本集团向客户转让产品或服务的义务,而本集团已收到该客户的对价(或应付对价金额)。
该集团只允许客户在货物有缺陷的情况下退货。
该集团利用了实际的权宜之计,没有调整对任何影响的考虑 如果预期融资期为12个月或更短,则为重要的融资组成部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般不包括重大融资部分或可变对价。
保证义务
该集团为客户提供三至五年的标准保固,包括修复缺陷和硬体 部件故障,以确保自动驾驶车辆将按照商定的规范运行。本集团评估该标准保固为保证型保固。此外,受制于产品 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在提供本集团产品和服务的司法管辖区内,如果其产品造成损害或损害,本集团有责任支付赔偿。本集团负责该等责任及 根据附注2(W)的标准保固。
该集团还向客户提供购买保修的选项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本集团评估该延长保固为一项服务型保固,并将其视为一项独特的履约责任。分配给延期保修的交易价格确认为延期保固期间的收入 保固期。见注2(X)(Ii)。
集团的收入来自(I)L4级自动驾驶的销售 (2)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服务,包括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服务 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
详细资讯: 集团收入及其他收入来源的会计政策如下:
(I)销售 L4级自动驾驶车辆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自动驾驶车辆,并提供 著陆部署服务,使自动驾驶车辆在客户指定的道路上运行。登陆部署服务包括设置有收集和标记地图的车辆, 进行道路测试,将云服务适配于自动驾驶功能,使自动驾驶车辆在特定的道路上运行,达到特定客户特定的技术指标和自动驾驶功能。
集团已确定自动驾驶车辆和著陆部署服务高度 这些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应合并为单一的履行义务。在这方面,本集团对自动驾驶汽车客户的合同承诺是销售符合以下条件的专用自动驾驶汽车 优化为满足客户要求的特定道路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如果没有著陆部署服务,自动驾驶车辆不能在特定的道路和路段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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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和本集团指定的所需技术指标和自主职能将无法履行其在合同中的承诺。鉴于自动驾驶技术 是一项新兴技术,其特点是有大量的技术挑战和不确定性,其中一些是特定于客户的,交付自动驾驶汽车的性能风险离不开完成 根据不同的路况和消费者的接受程度来决定著陆部署服务的优劣。因此,客户从自动驾驶车辆中获得的利益高度依赖于成功完成 陆上部署服务由本集团提供,而本集团已将自动驾驶车辆和陆上部署服务合并为单一履约义务。收入在以下时间点确认: 在本集团完成落地部署服务后,驾驶车辆已获客户验收。
专家组评估,一旦获得对其OEM合作伙伴制造的车辆的控制权, 车辆交付给该集团并由其验收。具体地说,从那时起,专家组有能力指导车辆的使用,包括在车辆上安装专家组的自动驾驶感测器套件,以及 然后根据本集团的决定将车辆出售给另一方(即本集团的客户),从而通过该等销售从车辆获得基本上所有剩余利益。此外,车辆的销售和 提供登陆部署服务已合并为单一履约义务,这意味著集团将其OEM合作伙伴制造的车辆与其登陆部署服务相结合,以生产专门的和 优化的车辆,可以在特定的道路上运行,并达到客户指定的所需技术指标和自动驾驶功能。因此,本集团已确定其为销售自动驾驶车辆的主要业务。
该集团销售的感测器套件结合了软体和硬体,可以直接应用于广泛的 车辆。感测器套件的销售收入通常在产品交付给客户并被客户接受的时间点确认。当本集团有权向客户回购感测器套件时,本集团 在回购权利不再存在之前不确认收入,回购权利通常是客户消费产品或将产品转售给另一方的时间点。
(Ii)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服务
集团提供可选的运营辅助服务,帮助客户运营自主式 车辆验收后在指定时间内驾驶,延长保固期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服务,根据客户的规格增强自动驾驶功能。这些可选服务包括 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入账。提供这些可选服务的收入在服务期内确认,服务期从几个月到一年不等,使用一种输入法。
在某些情况下,专家组还根据以下情况为感测器套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客户的要求。感测器套件的销售和技术支助服务的提供被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入账,因为它们能够区分开来,并可单独确定。提供下列服务的收入 技术支助服务在服务期内确认,一般为三年,使用输入法。
从2022年开始,集团为汽车行业提供定制的ADAS研发服务 客户根据汽车客户的具体要求。由于本集团的业绩并不会为本集团及本集团创造另类用途的资产,因此提供该等服务所得的收入会随时间确认 有权强制执行迄今已完成的绩效付款。这种收入是通过使用输入法衡量完全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展情况来确认的,输入法是根据成本的比例确定的 迄今完成的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相对于完成合同所需的估计总成本。
一般而言,本集团与其客户的合约不包括任何可变代价。一 与ADAS研究和开发服务有关的合同除外,根据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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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有权根据客户超过最低销售门槛的实际销售额向客户收取特许权使用费。专家组估计特许权使用费的数额为 最可能金额法,并将估计金额包括在交易价格中,条件是当不确定性发生时,确认的累计收入金额极有可能不会发生重大逆转 与特许权使用费相关联的问题随后得到解决。根据本集团的估计,由于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就该等变动代价确认任何收入 达到最低销售门槛。于其后每个报告期结束时,本集团会相应更新估计数字及交易价格。
在某种程度上,本集团安排某些ADAS服务,协助其客户寻找 提供方完成客户要求的此类服务。专家组的结论是,它在这些交易中充当代理人,因为它不负责履行提供这种服务的承诺,专家组也没有能力 控制相关服务。本集团赚取服务费,即客户向本集团支付的金额与本集团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应收账款来自代表 客户代表本集团代表其客户预付给服务商的金额,见附注18。
(Iii)政府拨款
政府赠款最初在财务状况表中确认时,如果有合理的 保证收到这些文件,并保证专家组将遵守附带的条件。补偿集团所发生费用的赠款在#年同期系统地确认为损益收入。 这笔费用就是由此产生的。补偿本集团资产成本的赠款从资产的账面金额中扣除,因此在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有效地在损益中确认,方法是 减少折旧费用。
(Y)外币兑换
本年度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外汇汇率折算。 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产和负债按列报年度末的外汇汇率折算。汇兑损益在损益中确认,并在营业外列报。 在合并损益表中的结果。
非货币性资产和 以一种外币的历史成本计量的负债,按交易日的外汇汇率折算。交易日期为本集团最初确认该等事项的日期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非货币性按公允价值列报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使用外币折算。 在公允价值被计量的日期决定的汇率。
对外经营的结果折算成人民币 按这一时期的平均汇率计算。财务状况表项目按列报年度末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异在其他全面的 收入和在折算准备金中以权益形式单独积累。
关于处置外国公司, 在确认处置损益时,与该境外业务有关的累计汇兑差额从权益重新分类为损益。
(Z)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究和开发费用按列报年度内发生的费用计入。研究和开发成本包括 主要用于与工程人员有关的人事费用和
F-32
负责集团自动驾驶技术平台和自动驾驶车辆的设计、开发和测试的顾问,用于 研究和开发以及分摊的间接费用。
该小组确定,发展支出 本报告所述年度发生的活动不符合资本化标准,因为除其他外,专家组不能证明在发生发展支出时,发展活动将产生 未来可能产生的经济利益。
自动驾驶技术是一项新兴技术,有潜力成为 广泛应用于各种不同的用例。该集团在能否成功开发其自动驾驶技术平台和自动驾驶方面面临重大挑战和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将其商业化 车辆,由于对驾驶性能优于人类的期望、相当大的资本要求、较长的开发周期、人员的专门技能和专门知识要求、不一致和不断变化的监管框架,a 需要建立公众信任和品牌形象,并在现实世界中运营一项全新的技术。虽然某些自动驾驶用例已经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该集团自2020年以来开始产生收入, 随着本集团的发展活动转而应付涉及更复杂道路情况的更具挑战性的使用情况,上述来源的不明朗因素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专家组不能证明这些 这些活动可能会产生未来的经济利益。
(Aa)借款成本
借款成本是在发生借款成本时支出的。
(Bb)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息法确认,并在经营业绩之外列报 合并损益表。
(Cc)分类报告
运营部门的报告方式与提供给首席运营决策的内部报告一致 决策者,他们负责分配资源、评估运营部门的业绩并做出战略决策。本集团首席经营决策者已被确定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世卫组织在作出关于分配资源和评估集团整体业绩的决定时,审查综合业务成果。
为了内部报告和管理层的运营审查,首席运营决策者和 管理人员不会将集团的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因此,集团只有一个营运分部。此外,本集团不为内部目的而区分市场或细分市场 报道。由于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位于中国,故几乎所有收入及支出均于中国赚取,故并无列报地理分部。
(Dd)关联方
(A)任何人或该人的家庭近亲,在下列情况下与集团有亲属关系:
(I)对本集团拥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i)对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ii)为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或本集团母公司的成员。
(B)如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则某一实体与本集团有关:
(1)该实体和本集团是同一集团的成员(这意味着母公司、子公司和研究员 子公司与其他子公司相关)。
(2)一个实体是另一个实体的联营或合资企业 (或另一实体为成员的集团成员的联营或合资企业)。
F-33
(三)两个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聚会。
(4)一个实体是第三实体的合资企业,而另一个实体是 第三实体。
(5)该实体是一项离职后福利计划,其目的是使以下两个组织的雇员受益 集团或与集团相关的实体。
(六)实体由一人控制或共同控制 在(A)项中指明。
(Vii)(A)(I)项所指的人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是 实体的密钥管理人员的成员(或实体的父实体的成员)。
(Viii)实体,或 本集团的任何成员向本集团或本集团的母公司提供关键管理人员服务。
一个人的家庭的亲密成员是那些可能被期望影响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个人在他们与实体的交易中。
3 | 会计估计和判断 |
估计和判断是不断评估的,并基于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 对未来事件的预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合理的。
本集团作出估计及 关于未来的假设。由此产生的会计估计,从定义上讲,很少与相关的实际结果相等。对账面金额有重大风险的估计和假设 下一财政年度内的资产及负债总额如下所述。
(A)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认股权证负债(附注2(S)(Ii))。在活动中没有报价 在市场上,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在独立估值师的协助下使用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的。独立估值师在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假设充分利用了 市场投入。然而,应该注意的是,一些投入,如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和触发事件发生的估计概率,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管理层的估计 我们会定期检讨假设,并在有需要时作出调整。如果任何估计和假设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
(B)基于股份的薪酬
本集团参照权益的公允价值计量与员工进行股权结算交易的成本 文书分别在授予之日和每年年底提交。公允价值是使用需要确定适当投入的模型来估算的。该集团必须估计没收的金额 为了确定计入损益表的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费用的数额,应按股息率进行调整。本集团亦须估计股份奖励的归属期间,该等归属期间是可变的,并受估计何时 本集团将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用于估计股份薪酬公允价值的假设和模型在附注29中披露。
4 | 细分市场报告 |
为进行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估,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 回顾集团整体业绩及财务状况。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营运分部,并无提供进一步的离散财务资料或对该单一分部的分析。
F-34
地理信息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经营地点位于中国。为 由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作出分部资料披露的目的,本集团视中国为其注册地。没有地理信息作为集团的收入列报,非当前资产是 主要产于/位于中国。
5 | 收入 |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销售L4级自动驾驶车辆,主要包括机器人巴士, (2)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包括提供L4级业务和技术支助服务以及ADAS研究和开发 服务。
(i) | 收入的分解 |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项目分列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收入以及确认收入的时间 详情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线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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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4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 |
101,597 | 337,717 | 54,190 | |||||||||
提供L4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 |
36,575 | 189,826 | 347,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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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72 | 527,543 | 401,8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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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的时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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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点 |
101,597 | 337,717 | 54,190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36,575 | 189,826 | 347,6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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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72 | 527,543 | 401,8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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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户,它们各自贡献了超过10%的总收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四个年度的集团业绩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客户A |
* | 30 | % | 55 | % | |||||||
客户B |
13 | % | * | * | ||||||||
客户C |
11 | % | * | * | ||||||||
客户D |
16 | % | * | * | ||||||||
客户E |
* | 12 | % | * | ||||||||
客户费用 |
* | 18 | % | * | ||||||||
客户G |
35 | % | 11 | % | * |
* | 代表来自该客户的总收入金额单独低于总额的10% 各年度的收入。 |
(ii)预计未来确认的收入 因截至报告日期已存在的客户合同而产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分配给集团现有合同项下剩余履行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人民币2.638亿元(2022年:
F-35
人民币4.015亿元,2021年:无)。该金额代表预计未来将从运营服务和ADAS研发服务合同中确认的收入 由客户与集团合作。本集团将在工作完成时确认未来的预期收入,预计工作将在未来12至24个月内发生。
本集团已应用IFRS 15第121(a)段中的实际权宜方法,以便上述信息 不包括原预期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合同一部分的任何剩余履行义务。上述信息也不包括与客户达成的安排下的任何特许权使用费金额, 如注2(x)(ii)所述。
6 | 其他净收入 |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政府拨款 |
14,483 | 19,658 | 14,399 | |||||||||
出售亏损净额 非当前 资产 |
(3,972 | ) | (950 | ) | (1,087 | ) | ||||||
其他 |
264 | 588 | 2,4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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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5 | 19,296 | 15,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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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质上的费用 |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薪金总额及雇员福利(附注7(I)) |
369,663 | 802,355 | 1,497,459 | |||||||||
存货成本(附注16(B)) |
77,383 | 192,523 | 34,138 | |||||||||
折旧及摊销(附注7(Ii)) |
65,823 | 86,552 | 89,610 | |||||||||
专业服务费 |
30,277 | 63,811 | 46,918 | |||||||||
关联方服务费(注33) |
— | 30,274 | 111,532 | |||||||||
外包服务费 |
21,830 | 27,834 | 43,239 | |||||||||
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 |
27,920 | 38,210 | 31,978 | |||||||||
其他 |
56,138 | 72,814 | 88,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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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总成本 费用 |
649,034 | 1,314,373 | 1,943,5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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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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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工资和员工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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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津贴、奖金和实物福利 |
298,801 | 460,221 | 544,968 | |||||||||
对固定缴款退休计划的缴款 |
14,903 | 16,705 | 20,707 | |||||||||
股份报酬费用(注29)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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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663 | 802,355 | 1,497,4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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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折旧和摊销: |
||||||||||||
财产和设备(注11) |
41,331 | 50,519 | 49,090 | |||||||||
使用权 资产(注12) |
22,375 | 31,748 | 36,205 | |||||||||
无形资产(附注13) |
2,117 | 4,285 | 4,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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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23 | 86,552 | 89,6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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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6
8 | 其他融资成本 |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借贷利息(附注21(C)) |
2,422 | — | — | |||||||||
租赁负债利息(附注21(C)) |
3,147 | 3,574 | 2,853 | |||||||||
看跌期权负债账面金额变动(附注21(C)) |
1,348 | 628 | 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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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7 | 4,202 | 3,4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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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所得税 |
(A)综合损益表中的税项表示:
截至2021年、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没有本期所得税费用,因为本集团内的实体有 相应年度没有应税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提供的本期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290万元,是对本集团的利息收入按10%征收的预扣税 位于香港的子公司是一家 非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相关法规,居住。
按适用税率对税费和会计损失进行对账: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6,23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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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损失的名义税收优惠,按适用于 有关司法管辖区 |
(85,813 | ) | (102,152 | ) | (292,888 | ) |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的税收效应 |
10,276 | 61,106 | 205,417 | |||||||||
研究与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效应 |
(43,056 | ) | (77,371 | ) | (144,071 | ) | ||||||
子公司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的税收效应 |
— | 19,396 | 47,479 | |||||||||
利息收入预扣税的税收影响(注(四)) |
— | — | 2,826 | |||||||||
未使用的税损和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税收影响 |
118,593 | 99,021 | 184,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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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
— | — | 2,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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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i)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的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须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
(ii)香港
根据现行的香港税务条例,集团在香港的子公司须遵守 香港利得税按香港业务产生的估计应征税利润的16.5%税率缴纳。一 两层结构 利得税税率制度于2018年推出,香港第一个 公司赚取的200万美元(“港元”)应纳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8.25%)征税,其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香港利得税没有拨备 由于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没有应缴纳香港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因此已作出。
F-37
(Iii)美国
根据《美国国税法》,该集团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须 统一的联邦CIT税率为21%,州所得税和特许经营税为8.84%,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于中国设立的附属公司 除非另有规定,VIE适用25%的统一法定CIT税率。
广州 文源已获国家税务局批准,自2022年至2024年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因此在截至2022年至2024年的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
本集团在香港的附属公司从 中国内地须按10%的扣缴税率征收印花税。
没有关于税收的拨备 于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由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VIE因税务目的而蒙受亏损,或其未用税项亏损足以支付其于 年。
(B)已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1)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各组成部分的变动情况:
资产 | 负债 | |||||||||||||||||||||||
税负减损 | 租赁 负债 |
总 | 公允价值 正在进行调整 连接 随着时间的推移, 收购率: 附属公司 |
使用权 资产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递延税项来自: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4,054 | 9,794 | 13,848 | (7,479 | ) | (9,858 | ) | (17,337 | ) | |||||||||||||||
(计入)/计入损益 |
(903 | ) | (2,721 | ) | (3,624 | ) | 998 | 2,626 | 3,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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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3,151 | 7,073 | 10,224 | (6,481 | ) | (7,232 | ) | (13,713 | ) | |||||||||||||||
(计入)/计入损益 |
(370 | ) | 658 | 288 | 998 | (1,286 | ) | (28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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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781 | 7,731 | 10,512 | (5,483 | ) | (8,518 | ) | (14,00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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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财务状况表的补充: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净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92 | 1,994 | ||||||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净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81 | ) | (5,483 | ) |
F-38
(c)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并未就累计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包括可扣除的临时 差异,其到期日期为:
截至12月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1年内 |
27,591 | 18,072 | 11,174 | |||||||||
1年以上但5年内 |
661,648 | 426,554 | 882,111 | |||||||||
5年以上 |
1,019,431 | 1,517,662 | 2,155,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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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8,670 | 1,962,288 | 3,048,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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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认为,未来的应税利润不太可能与 上述亏损可用于相关税务管辖区及实体。
(D)递延税项 未确认的负债
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没有递延纳税负债 被认可了。
10 | 普通股每股亏损 |
(A)每股普通股基本亏损
每股普通股基本亏损的计算依据是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亏损。 公司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就所述年度的每股基本亏损而言,已根据2021年4月通过的股东决议案(附注28(A)(Ii))就股份拆分作出追溯调整,据此每股面值的普通股 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分为10股,面值为0.00001美元。
(I)年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普通股基本亏损的目的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数量: 股票 ’000 |
数量: 股票 ’000 |
数量: 股票 ’000 |
||||||||||
已发行普通股 |
103,065 | 103,850 | 103,850 | |||||||||
已发行普通股的效力 |
3,031 | 897 | 894 | |||||||||
回购普通股的效果 |
(2,154 | ) | (332 | ) | — | |||||||
普通股注销的效力 |
(2,808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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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1,134 | 104,415 | 104,7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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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股基本亏损的计算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亏损(千元)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81,868 |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单位:‘000) |
101,134 | 104,415 | 104,744 | |||||||||
每股基本亏损(人民币) |
(9.96 | ) | (12.44 | ) | (18.92 | ) |
F-39
(b)每股普通股摊薄亏损
每股普通股稀释亏损通过调整假设的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所有潜在稀释性普通股的转换。
每股基本亏损和稀释亏损之间没有差异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1)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和其他可赎回金融工具和其他优先权(注23); 2)不可赎回优先股(注28); 3)购股权(注29);及4)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注27)并非潜在稀释普通股,因为其影响具有反稀释性。
11 | 财产和设备 |
租赁权 改进 |
办公设备 和电子 设备 |
机械设备 | 机动车 | 中国的建筑业 进展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成本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29,293 | 21,148 | 103,327 | 29,231 | 634 | 183,633 | ||||||||||||||||||
添加 |
4,550 | 47,154 | 10,367 | 14,188 | 4,211 | 80,470 | ||||||||||||||||||
转入/(转出) |
— | — | 3,365 | 1,434 | (4,799 | ) | — | |||||||||||||||||
出售 |
— | (162 | ) | (3,067 | ) | (7,275 | ) | — | (10,504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1,654 | 455 | 3,275 | 671 | 2 | 6,0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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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35,497 | 68,595 | 117,267 | 38,249 | 48 | 259,6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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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 |
3,633 | 19,563 | 11,185 | 1,884 | 142 | 36,407 | ||||||||||||||||||
出售 |
— | (291 | ) | (4,119 | ) | (5,519 | ) | — | (9,929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332 | 100 | 694 | 165 | 1 | 1,2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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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39,462 | 87,967 | 125,027 | 34,779 | 191 | 287,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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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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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月1日 |
(12,233 | ) | (12,099 | ) | (60,983 | ) | (13,267 | ) | — | (98,582 | ) | |||||||||||||
折旧 |
(7,231 | ) | (10,463 | ) | (25,213 | ) | (7,612 | ) | — | (50,519 | ) | |||||||||||||
出售 |
— | 90 | 1,987 | 5,311 | — | 7,388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944 | ) | (411 | ) | (2,373 | ) | (337 | ) | — | (4,06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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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20,408 | ) | (22,883 | ) | (86,582 | ) | (15,905 | ) | — | (145,77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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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 |
(8,651 | ) | (20,964 | ) | (12,709 | ) | (6,766 | ) | — | (49,090 | ) | |||||||||||||
出售 |
— | 106 | 2,786 | 4,047 | — | 6,939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251 | ) | (88 | ) | (502 | ) | (82 | ) | — | (92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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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9,310 | ) | (43,829 | ) | (97,007 | ) | (18,706 | ) | — | (188,85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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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金额: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15,089 | 45,712 | 30,685 | 22,344 | 48 | 113,8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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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0,152 | 44,138 | 28,020 | 16,073 | 191 | 98,5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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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0
12 | 使用权 资产 |
属性 | 马达 车辆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成本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124,111 | 8,734 | 132,845 | |||||||||
添加 |
6,649 | — | 6,649 | |||||||||
不再认识 |
(1,179 | ) | — | (1,179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2,665 | — | 2,6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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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132,246 | 8,734 | 140,9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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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 |
23,271 | — | 23,271 | |||||||||
不再认识 |
(6,035 | ) | — | (6,035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585 | — | 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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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50,067 | 8,734 | 158,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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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折旧: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42,572 | ) | (2,012 | ) | (44,584 | ) | ||||||
按年收费 |
(30,035 | ) | (1,713 | ) | (31,748 | ) | ||||||
不再认识 |
1,179 | — | 1,179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1,417 | ) | — | (1,41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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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72,845 | ) | (3,725 | ) | (76,57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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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年收费 |
(34,630 | ) | (1,575 | ) | (36,205 | ) | ||||||
不再认识 |
6,035 | — | 6,035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403 | ) | — | (40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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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01,843 | ) | (5,300 | ) | (107,1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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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金额: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59,401 | 5,009 | 64,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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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48,224 | 3,434 | 51,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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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损益中确认的租赁相关的费用项目分析如下 以下是: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折旧费用 使用权 按基础资产类别划分的资产: |
||||||||||||
属性 |
21,335 | 30,035 | 34,630 | |||||||||
车辆 |
1,040 | 1,713 | 1,5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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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75 | 31,748 | 36,2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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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负债利息(注8) |
3,147 | 3,574 | 2,853 | |||||||||
与短期租赁和剩余租赁期限结束于或的其他租赁有关的应收账款 12月31日之前 |
620 | 1,366 | 9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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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42 | 36,688 | 39,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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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现金流出总额详情和租赁负债到期分析 分别载于注21(d)及注22。
F-41
备注:
(i)性能
本集团租赁物业作为办公室和停车位。办公室和停车位的租赁 通常运行一到五年。
(ii)车辆
本集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车辆,租期为五年。
13 | 无形资产 |
专利 | 软件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成本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31,900 | 2,267 | 34,167 | |||||||||
购买 |
— | 1,881 | 1,881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103 | 10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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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31,900 | 4,251 | 36,15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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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 |
— | 304 | 304 | |||||||||
处置 |
— | (101 | ) | (101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2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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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31,900 | 4,474 | 36,3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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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摊销: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1,994 | ) | (1,179 | ) | (3,173 | ) | ||||||
摊销 |
(3,988 | ) | (297 | ) | (4,285 | )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90 | ) | (9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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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5,982 | ) | (1,566 | ) | (7,54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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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摊销 |
(3,987 | ) | (328 | ) | (4,315 | ) | ||||||
出售 |
— | 101 | 101 | |||||||||
汇率变动的影响 |
— | (18 | ) | (1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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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9,969 | ) | (1,811 | ) | (11,7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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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面金额: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25,918 | 2,685 | 28,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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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1,931 | 2,663 | 24,5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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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商誉 |
本集团因2021年业务收购而产生的善意载于附注30。由于此次收购提供了 为了进一步提升集团的研发能力,被收购公司的业务在业务收购后融入集团的业务,提供自动驾驶技术相关解决方案。 本集团已确定整体业务由一个单一现金产生单位组成,名为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所有善意已分配给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
商誉减值测试
自动驾驶CGU的可回收数量是根据以下较高者确定的使用价值 以及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这些计算使用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财务预算的现金流量预测。后之现金流量 预算期为
F-42
使用3%的估计增长率进行推断,该增长率与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运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一致。现金流被贴现 使用20%的折扣率。所用折现率为 税前 并反映与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相关的特定风险。
根据进行的减损测试,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超过了截至年的账面值 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因此,管理层确定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善意并未出现减损。根据管理层的预期,上述披露的关键假设的合理可能变化将 不会导致自动驾驶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允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
15 | 受限现金 |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非当前 |
||||||||
租用办公室押金(注(i)) |
11,004 | 1,575 | ||||||
当前 |
||||||||
租用办公室押金(注(i)) |
— | 6,537 | ||||||
信用卡和其他存款 |
1,393 | 3,6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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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3 | 10,1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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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i)租用办公室的押金代表美国指定抵押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 使用押金租用办公室。
16 | 盘存 |
(a)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库存包括: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生产用品 |
49,024 | 58,151 | ||||||
正在进行的工作(注(i)) |
106,981 | 160,0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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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005 | 218,2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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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i)在建工程代表正在部署销售的车辆。
(b)确认为收入成本并计入损益的库存金额分析如下 以下是: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售出存货的账面金额 |
77,383 | 192,523 | 27,739 | |||||||||
库存减记 |
— | — | 6,3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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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383 | 192,523 | 34,1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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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3
17 |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
(A)合同资产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合同资产 |
||||||||
来自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 |
108,870 | 14,751 | ||||||
提供L4级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 |
7,759 | 77,841 | ||||||
减去:损失津贴(附注31(A)) |
(585 | ) | (9,516 | ) | ||||
|
|
|
|
|||||
116,044 | 83,076 | |||||||
|
|
|
|
|||||
当前部分 |
92,597 | 82,826 | ||||||
非当前部分(注19) |
23,447 | 250 |
所有款项预计将在报告结束后一年内收回。 除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340元万)与保留有关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外,预计将在一年内收回。
集团通常同意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保留期为一至三年 在本集团完成落地部署服务后,自动驾驶车辆已被客户验收。相关保留金包括在合同资产中,直至保留期结束。 集团是否有权获得保留权,取决于集团的工作能否令人满意地通过保留期。根据历史经验,专家组能够通过保留期收取保留金。
此外,集团的服务合同包括要求在服务期内分阶段付款的付款时间表 一旦达到了里程碑。
本年度合同资产损失准备账户的变动情况 介绍情况如下: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第一年,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截至1月1日 |
— | (585 | ) | |||||
年内确认的信用损失 |
(585 | ) | (8,931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 |
(585 | ) | (9,516 | ) | ||||
|
|
|
|
(B)合同责任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合同责任 |
||||||||
- 义务的提前结算 |
4,200 | 12,498 | ||||||
|
|
|
|
所有合同负债预计将在一年内确认为收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人民币420万元已确认为收入 2023年(2022年:380万元)。
F-44
18 | 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 |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应收贸易账款 |
246,694 | 302,482 | ||||||
减去:损失津贴(附注31(A)) |
(10,304 | ) | (35,549 | )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扣除损失拨备 |
236,390 | 266,933 | ||||||
|
|
|
|
|||||
从代表客户付款中扣除津贴 |
— | 52,952 | ||||||
向供应商预付款项 |
15,335 | 49,955 | ||||||
可退回增值税 |
40,072 | 49,493 | ||||||
免除向员工支付贷款(注(i)) |
— | 10,859 | ||||||
其他 |
19,052 | 29,271 | ||||||
|
|
|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总额 |
74,459 | 192,530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总额 |
310,849 | 459,463 | ||||||
|
|
|
|
备注:
(i)2023年6月,本集团提供了一年期贷款15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0.6元) 百万)以4.43%的利率支付给员工。
所有贸易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预计将被收回或 一年内确认为费用。
年内贸易应收账款损失拨备账户的变动 列出的年份如下: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截至1月1日 |
(16 | ) | (427 | ) | (10,304 | ) | ||||||
年内确认的信用损失 |
(411 | ) | (9,877 | ) | (25,245 | )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 |
(427 | ) | (10,304 | ) | (35,549 | ) |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通常在开票日期起30至90天内到期。进一步详情 有关本集团信贷政策的规定载于附注31(a)。
19 | 其他非当前资产 |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
23,447 | 250 | ||||||
租赁机动车辆预付款 |
22,826 | 20,832 | ||||||
|
|
|
|
|||||
46,273 | 21,082 | |||||||
|
|
|
|
* | 截至2011年,应收保留金(扣除人民币120万元损失拨备)为人民币250千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人民币9亿元),已纳入合同 资产-非流动。 |
20 | FVTPL的金融资产 |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FVTPL的金融资产 |
||||||||
- 非股权投资 |
1,218,524 | 317,0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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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5
的 非股权 投资指 银行发行的可变回报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的可变回报由政府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基础资产的表现决定。该等财务 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请参阅附注31(e)中有关公允价值估值的更多信息。
21 | 现金 |
(a)现金包括: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银行现金 |
2,233,691 | 1,661,152 |
人民币不是自由兑换货币,将资金汇出中国受限制 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限制。
(b)税前损失与所用现金对帐 运营中:
九十五年度 31,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年内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
调整: |
||||||||||||||
- 出售亏损净额 非流动 资产 |
6 | 3,972 | 950 | 1,087 | ||||||||||
- 应收帐款和合同资产的减损损失 |
31(a) | 409 | 11,696 | 40,217 | ||||||||||
- 撇减存货 |
16(b) | — | — | 6,399 | ||||||||||
- 股份酬金开支 |
7(i) | 55,959 | 325,429 | 931,784 | ||||||||||
- 物业和设备折旧 |
7(ii) | 41,331 | 50,519 | 49,090 | ||||||||||
- 贬值 使用权 资产 |
7(ii) | 22,375 | 31,748 | 36,205 | ||||||||||
- 无形资产摊销 |
7(ii) | 2,117 | 4,285 | 4,315 | ||||||||||
- 看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8 | 1,348 | 628 | 637 | ||||||||||
- 租赁负债利息 |
8 | 3,147 | 3,574 | 2,853 | ||||||||||
- 贷款和借款利息 |
8 | 2,422 | — | — | ||||||||||
- 政府拨款用于薪资保护计划贷款豁免 |
21(c) | (12,903 | ) |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3(a)(b) | 268,142 | 479,210 | 554,048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7(a)(b) | 259,872 | (25,308 | ) | 4,549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27(b) | — | 125,213 | — |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3,479 | ) | (7,731 | ) | (42,960 | ) | ||||||||
- 外汇损失/(收益) |
8,417 | (10,162 | ) | (5,932 | ) | |||||||||
- 限制现金减少 |
306 | 1,828 | 821 | |||||||||||
|
|
|
|
|
|
F-46
九十五年度 31, | ||||||||||||||
注意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变更: |
||||||||||||||
- 贸易应收款项 |
(22,494 | ) | (215,850 | ) | (54,076 | ) | ||||||||
- 合同资产-流动 |
— | (93,062 | ) | 1,717 | ||||||||||
-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
(49,418 | ) | 7,055 | (108,442 | ) | |||||||||
- 预付关联方款项和应收关联方款项 |
(7,833 | ) | 8,952 | (25,031 | ) | |||||||||
- 应付关连方款项 |
39,280 | (18,615 | ) | 52,995 | ||||||||||
- 贸易应付款项 |
(2,891 | ) | (4,485 | ) | 6,291 | |||||||||
- 合约负债 |
2,978 | 381 | 8,298 | |||||||||||
- 其他 非流动 负债 |
1,157 | 5,266 | 4,375 | |||||||||||
- 库存 |
(92,352 | ) | (41,452 | ) | (68,548 | ) |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12,749 | ) | 9,578 | 51,517 | ||||||||||
- 其他 非流动 资产 |
(8,529 | ) | (21,532 | ) | 22,002 | |||||||||
|
|
|
|
|
|
|||||||||
运营中使用的现金 |
(506,667 | ) | (670,381 | ) | (474,89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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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负债变动与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对帐 |
下表详细列出了本集团融资活动负债的变化, 包括现金及 非现金 变化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是指现金流量已或未来现金流量将被分类到本集团综合 现金流量表为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贷款和 借贷 |
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测量 FVTPL |
优先股 和金融 文书 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和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Note 23) | (Note 24) | |||||||||||||||||||||||
截至2021年1月1日 |
104,478 | 64,967 | 325,320 | 688,350 | 66,116 | 1,249,2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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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现金流变化: |
||||||||||||||||||||||||
发行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的收益 等优惠权利 |
— | — | — | 2,683,290 | — | 2,683,290 | ||||||||||||||||||
发行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所得款项 |
— | — | 107,095 | — | — | 107,095 | ||||||||||||||||||
偿还贷款和借款 |
(91,208 | ) | — | — | — | — | (91,208 | ) | ||||||||||||||||
已付贷款和借款的利息 |
(2,422 | ) | — | — | — | — | (2,422 | ) | ||||||||||||||||
偿还看跌期权负债 |
— | — | — | — | (28,280 | ) | (28,280 | ) | ||||||||||||||||
已付租赁租金的资本部分 |
— | (21,632 | ) | — | — | — | (21,632 | ) | ||||||||||||||||
已付租赁租金的利息部分 |
— | (3,147 | ) | — | — | — | (3,14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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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现金流总变化 |
(93,630 | ) | (24,779 | ) | 107,095 | 2,683,290 | (28,280 | ) | 2,643,6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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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调整数 |
(367 | ) | (639 | ) | (7,027 | ) | (52,809 | ) | — | (60,842 | ) |
F-47
贷款和 借贷 |
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测量 FVTPL |
优先股 和金融 文书 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和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Note 23) | (Note 24) | |||||||||||||||||||||||
其他变化: |
||||||||||||||||||||||||
年内签订新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 |
— | 51,137 | — | — | — | 51,137 | ||||||||||||||||||
利息支出增加 |
2,422 | 3,147 | — | — | — | 5,569 | ||||||||||||||||||
看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 | — | — | 1,348 | 1,348 | ||||||||||||||||||
政府拨款用于PPP贷款豁免 |
(12,903 | ) | — | — | — | — | (12,903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 | — | — | 268,142 | — | 268,142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 | 259,872 | — | — | 259,872 | ||||||||||||||||||
可转换票据转换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104,256 | ) | 101,640 | — | (2,616 | )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 | — | (506,647 | ) | 102,023 | — | (404,62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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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更总数 |
(10,481 | ) | 54,284 | (351,031 | ) | 471,805 | 1,348 | 165,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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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 93,833 | 74,357 | 3,790,636 | 39,184 | 3,998,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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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测量 FVTPL |
优先股 和金融 文书 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和 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Note 22) | (Note 27(b)) | (Note 23) | (Note 24) |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93,833 | 74,357 | 3,790,636 | 39,184 | 3,998,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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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现金流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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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其他须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的收益 权利 |
— | — | 2,163,410 | — | 2,163,410 | |||||||||||||||
发行金融负债的收益 |
— | 143,829 | — | — | 143,829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 | — | — | — | — | |||||||||||||||
支付可赎回优先股回购 |
— | — | (39,467 | ) | — | (39,467 | ) | |||||||||||||
已付租赁租金的资本部分 |
(34,448 | ) | — | — | — | (34,448 | ) | |||||||||||||
已付租赁租金的利息部分 |
(3,574 | ) | — | — | — | (3,5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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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现金流总变化 |
(38,022 | ) | 143,829 | 2,123,943 | — | 2,229,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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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8
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在以下时间测量的数据 按公平 |
优先股 和财务 仪器 颁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和 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注22) | (Note 27(b)) | (注23) | (注24) | |||||||||||||||||
汇兑调整 |
1,839 | 6,550 | 450,748 | — | 459,137 | |||||||||||||||
其他变化: |
||||||||||||||||||||
年内签订新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 |
6,649 | — | — | — | 6,649 | |||||||||||||||
利息支出增加 |
3,574 | — | — | — | 3,574 | |||||||||||||||
看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 | — | 628 | 628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 | — | 479,210 | — | 479,210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25,308 | ) | — | — | (25,308 | )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 | 125,213 | — | — | 125,213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 | (252,529 | ) | 173,017 | — | (79,5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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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更改合计 |
10,223 | (152,624 | ) | 652,227 | 628 | 510,4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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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67,873 | 72,112 | 7,017,554 | 39,812 | 7,197,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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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在以下时间测量的数据 按公平 |
优先股 和财务 仪器 颁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及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注22) | (Note 27(b)) | (注23) | (注24) | |||||||||||||||||
截至2023年1月1日 |
67,873 | 72,112 | 7,017,554 | 39,812 | 7,197,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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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现金流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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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其他须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的收益 权利 |
— | — | 485,262 | — | 485,262 | |||||||||||||||
已付租赁租金的资本部分 |
(38,163 | ) | — | — | — | (38,163 | ) | |||||||||||||
已付租赁租金的利息部分 |
(2,853 | ) | — | — | — | (2,85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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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现金流的总变动 |
(41,016 | ) | — | 485,262 | — | 444,2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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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兑调整 |
426 | 1,627 | 124,858 | — | 126,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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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9
租赁 负债 |
金融 负债 测量 FVTPL |
优先股 和金融 文书 发给 投资者主体 赎回 和其他 优惠 权利 |
认沽期权 负债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Note 22) | (Note 27(b)) | (Note 23) | (Note 24) | |||||||||||||||||
其他变化: |
||||||||||||||||||||
年内签订新租赁导致租赁负债增加 |
23,271 | — | — | — | 23,271 | |||||||||||||||
利息支出增加 |
2,853 | — | — | — | 2,853 | |||||||||||||||
看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 | — | 637 | 637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 | — | 554,048 | — | 554,048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 | 4,549 | — | — | 4,549 | |||||||||||||||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 | 32,767 | — | — | 32,767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 |
— | (111,055 | ) | — | — | (111,05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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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变更总数 |
26,124 | (73,739 | ) | 554,048 | 637 | 507,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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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53,407 | — | 8,181,722 | 40,449 | 8,275,5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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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计入租赁综合现金流量表的金额包括以下内容: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经营现金流量内(注12) |
620 | 1,366 | 933 | |||||||||
融资现金流量内(注21(c)) |
24,779 | 38,022 | 41,0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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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9 | 39,388 | 41,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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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金额涉及以下事项: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已付租金 |
25,399 | 39,388 | 41,949 |
(e) 非现金 交易
非现金 截止年度发生的投资和融资交易 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i)购买 使用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入租赁负债的资产分别为人民币5,110万元、人民币660万元和人民币2,320万元, 分别为2022年和2023年;
F-50
(2)注销库存股,金额为 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额外股份溢价人民币1,940万元;
(Iii)将可换股票据转换为优先股,总额为人民币1.043亿元 2021年12月31日;
(Iv)行使认股权证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5066百万元、人民币2525百万元及人民币1111百万元。
(V)2023年5月,本公司修订了2018年向优先股东发行的认股权证,名义上 对价后,本集团确认权证因修订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视为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该优先股股东作出人民币32.8百万元的视为分派。
22 | 租赁负债 |
下表显示本年度末本集团租赁负债的剩余合同到期日 已提交: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1年内 |
32,009 | 31,0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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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后但在2年内 |
20,626 | 15,658 | ||||||
2年后但在5年内 |
15,238 | 6,6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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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64 | 22,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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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73 | 53,4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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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 |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其他金融工具(附注23(A)) |
621,449 | 138,938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附注23(B)) |
6,396,105 | 8,042,7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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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7,554 | 8,181,7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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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向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集团承诺向若干投资者发行可换股可赎回优先股,并于 从投资者那里得到了充分的回报。
请参阅附注2(q)(ii)中的会计政策,本集团确认了该财务 作为金融负债发行给投资者的工具,并根据附注2(q)(i)以赎回金额的现值计量。向投资者发行的此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发生任何变化 在损益中记录为「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先权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F-51
期间向投资者发行的此类金融工具的流动 列出的年份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1月1日 |
655,571 | 752,120 | 621,449 | |||||||||
金融工具的发行 |
1,644,810 | 583,975 | — | |||||||||
根据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注 23(b)) |
(1,638,047 | ) | (818,244 | ) | (538,696 | ) | ||||||
帐面值变动 |
106,103 | 41,130 | 48,408 | |||||||||
外汇影响 |
(16,317 | ) | 62,468 | 7,7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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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31日 |
752,120 | 621,449 | 138,9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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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本集团向部分偿还原发行价人民币3,910万元 投资者承诺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并完成海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手续后认购1,331,387股D系列优先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收到认购价格,记录为认购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应收帐款。
(b)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下表概述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发行情况:
截至 31, 2023 | ||||||||||||||||||||||
系列 |
发行日期 |
已发行 股票(之后 股份分割) |
初始购买 每股价格 |
总 审议 |
新股数量: 优秀 (股份分割后) |
帐面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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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 千美金 | 千元 | ||||||||||||||||||||
系列B-1 优先股 |
六月2021 至2022年6月 |
132,494,900 | 1.51 | 200,000 | 132,494,900 | 1,848,192 | ||||||||||||||||
系列B-2 优先股 |
2020年12月 至2021年12月 |
13,964,530 | |
1.48 至3.49 |
|
25,857 | 13,964,530 | 238,904 | ||||||||||||||
系列B-3 优先股 |
2021年1 至2022年7月 |
28,537,370 | 1.96 | 56,000 | 28,537,370 | 515,179 | ||||||||||||||||
系列C-1 优先股 |
2021年5月 至2021年6月 |
71,387,327 | 3.81 | 272,994 | 71,387,327 | 2,340,906 | ||||||||||||||||
D系列优先股 |
一月2022 至2023年6月 |
60,347,784 | 4.658 | 281,500 | 60,347,784 | 2,287,631 | ||||||||||||||||
D+系列优先股 |
2023年11月 至2023年12月 |
22,430,597 | |
3.33 至5.04 |
|
107,800 | 22,430,597 | 811,972 |
该系列 B-1优先股,系列B-2优先股和系列B-3 优先股统称为「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系列 C-1 优先股被称为「系列 C-1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D系列优先股简称为「D系列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而D+系列优先股称为「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所有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面值相同 每股0.00001美金。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赎回及其他优先权载列如下。
F-52
赎回权
本公司有义务随时赎回全部或部分已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发生特定或有赎回事件后,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权变更或公司首席执行官。
每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赎回金额 或有事项,将相当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原始发行价的100%,加上截至赎回日的所有应计但未支付的股息和原始发行价的单利 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每年10%或系列每年8%C-1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和 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转换权
每一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在下列日期后的任何时间由持有人选择可转换 在不支付任何额外代价的情况下,向缴足股款和不可评估普通股在原发行的基础上按1:1的换股比例 价格,取决于稀释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持有人支付的每股原始认购价发行新股。
所有已发行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应自动转换为普通股 在(A)合格首次公开发行(“合格IPO”)结束时,或(B)投票或书面同意或协议规定的事件发生日期或发生之时适用的当时有效的转换价格 在所有优先股股东中占多数。
投票权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人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 普通股应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投票‘AS-转换的’ 基础
股息权
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者有权以原始发行价8%的简单利率获得股息。 该持有人所持有的每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年利率,于该等资金或资产合法可用时,由该等资金或资产支付。股息应按(I)系列D+可兑换股票的顺序支付 可赎回优先股;(Ii)D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Iii)系列C-1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及(Iv)B系列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股份。股息向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持有人足额支付或申报后,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持有人和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按比例收取股息。 拉塔,折算为根据董事会可能宣布、搁置或支付的任何额外股息。股息不应是累积的,应在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董事们。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宣布分红。
F-53
列报和分类
本集团目前确认优先股赎回义务产生的金融负债 赎回金额的价值,其公允价值的变化记录在综合损益表中。该等金融负债于呈列年度的变动载列如下:
系列B-1 择优 股份 |
B-2系列 择优 股份 |
B-3系列 择优 股份 |
系列C-1 择优 股份 |
D系列 择优 股份 |
D+系列 择优 股份 |
总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截至2021年1月1日 |
— | 32,779 | — | — | — | — | 32,779 | |||||||||||||||||||||
发行新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38,176 | 199,997 | 800,307 | — | — | 1,038,480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化 |
34,766 | 12,070 | 24,096 | 91,107 | — | — | 162,039 | |||||||||||||||||||||
根据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注 23(a)) |
677,945 | — | — | 960,102 | — | — | 1,638,047 | |||||||||||||||||||||
可转换票据转换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注 27(a)) |
— | 101,640 | — | — | — | — | 101,640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注 27(b)) |
— | — | 102,023 | — | — | — | 102,023 | |||||||||||||||||||||
外汇效应 |
(8,373 | ) | (2,535 | ) | (3,833 | ) | (21,751 | ) | — | — | (36,49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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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704,338 | 182,130 | 322,283 | 1,829,765 | — | — | 3,03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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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1,579,435 | — | 1,579,435 | |||||||||||||||||||||
回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39,467 | ) | — | — | — | (39,467 | )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化 |
109,216 | 17,379 | 36,424 | 146,249 | 128,812 | — | 438,080 | |||||||||||||||||||||
根据其他财务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向投资者发行的工具(注23(a)) |
767,688 | — | 50,556 | — | — | — | 818,244 | |||||||||||||||||||||
行使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认购权(注 27(b)) |
— | — | 63,980 | — | 109,037 | — | 173,017 | |||||||||||||||||||||
外汇效应 |
96,840 | 17,453 | 33,811 | 174,309 | 65,867 | — | 388,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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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1,678,082 | 216,962 | 467,587 | 2,150,323 | 1,883,151 | — | 6,396,1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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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 | — | — | 219,037 | 266,225 | 485,262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变化 |
140,860 | 18,161 | 39,441 | 153,256 | 151,422 | 2,500 | 505,640 |
F-54
系列B-1 优选 股份 |
系列B2B-2 优选 股份 |
系列b-3 优选 股份 |
系列C-1 优选 股份 |
D轮 优选 股份 |
D+系列 优选 股份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根据其他财务事项的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发行予投资者的票据(附注23(A)) |
— | — | — | — | — | 538,696 | 538,696 | |||||||||||||||||||||
外汇影响 |
29,250 | 3,781 | 8,151 | 37,327 | 34,021 | 4,551 | 117,0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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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848,192 | 238,904 | 515,179 | 2,340,906 | 2,287,631 | 811,972 | 8,042,7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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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看跌期权负债 |
2019年7月,威瑞德香港有限公司(“威瑞德香港”)和广州京奇与两家投资者达成协定。 根据协定,1)威瑞德香港、广州精启及投资者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文源越兴(广东)初兴科技有限公司(“文源越兴”),由本集团控股;2)投资者 注资人民币3,600万元及2,880万元,分别换取文源越兴20%及16%股权;及3)投资者有权要求本集团回购全部或部分股权 如文元越兴未能于2025年8月前完成首次公开招股,则本集团有权要求本集团于其投资回报低于原注资金额10%的情况下支付任何差额。
由于本集团有责任在发生非本集团所能控制的事件时向投资者支付现金, 认沽期权负债最初由本集团参考估计未来现金流出的现值按赎回金额现值确认,并于其后累加至赎回金额。的动向 本年度的看跌期权负债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1月1日 |
66,116 | 39,184 | 39,812 | |||||||||
账面金额变动(附注8) |
1,348 | 628 | 637 | |||||||||
兑换者非控股 股东(注 21(c))* |
(28,28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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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 |
39,184 | 39,812 | 40,4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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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本集团与文源月兴股东协商,本集团同意赎回15% 2021年提前从其中一名投资者手中获得文远月兴的股权。 |
25 | 其他 非流动 负债 |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有条件获得政府拨款 |
5,943 | 6,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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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在未来几年内获得了政府授予的附带条件的赠款。 预计在一年以上内满足条件的政府拨款列示为 非流动 负债,将在合并利润表中计入其他收入或 当附加条件得到满足时损失。
F-55
26 | 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收到的存款和应计费用 |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贸易应付款项 |
11,505 | 16,962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56,879 | 55,818 | ||||||
专业服务的应付款 |
5,674 | 4,470 | ||||||
所得税以外的应付税金 |
3,020 | 7,767 | ||||||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政府拨款* |
139,110 | 176,426 | ||||||
别人 |
12,512 | 26,8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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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收到的保证金和应计费用总额 |
217,195 | 271,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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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收到的存款和应计费用总额 |
228,700 | 288,2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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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的政府有条件补助金部分主要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获得的补助金 自2023年起到期的特定区域的经营业绩和纳税要求。因此,本集团将这些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贸易和其他应付款余额预计全部结清或 在一年内确认为收入或应按要求偿还。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一般在30至60天之间。
有关本集团面对货币及流动资金风险的资料载于附注31。
27 | 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 |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认股权证负债 |
72,1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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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换股票据
某些优先股持有人在之前签订了可转换票据协议以认购优先股 他们完成了ODI程式。可转换票据持有人有权:1)要求赎回票据;或2)在获得ODI批准后将票据转换为优先股。可换股票据 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
的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转换票据载列如下:
止年度 12月31日, |
||||
2021 | ||||
千元 | ||||
截至1月1日 |
103,669 | |||
转换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101,640 | ) | ||
- 其他储备 |
(2,616 | ) | ||
公平值变动 |
4,236 | |||
外汇影响 |
(3,64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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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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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6
所有可转换票据均已于 2021年12月31日。
(B)认股权证法律责任
本集团向若干投资者授出认股权证,投资者有权认购本公司的 在特定时期内以预定价格或名义价格出售的优先股。此类认股权证被归类为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
认股权证负债在有关年度的变动情况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1月1日 |
221,651 | 74,357 | 72,112 | |||||||||
当作分派予优先股股东(附注:第(Ii)款) |
— | — | 32,767 | |||||||||
发行认股权证法律责任 |
107,095 | 143,829 | — | |||||||||
诱导费(注(I)) |
— | 125,213 | — | |||||||||
公允价值变动 |
255,636 | (25,308 | ) | 4,549 | ||||||||
投资者行使认购优先股的权力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附注:23(B)) |
(102,023 | ) | (173,017 | ) | — | |||||||
-其他储备(附注28(B)(4)) |
(404,624 | ) | (79,512 | ) | (111,055 | ) | ||||||
外汇影响 |
(3,378 | ) | 6,550 | 1,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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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12月31日 |
74,357 | 72,11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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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在2022年,向某些优先股授予某些认股权证 投资者,当公司向该等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时,无需额外对价。根据认股权证,这些投资者有权以预定价格认购更多优先股 在特定时期内的某些折扣。这些认股权证的初始公允价值被视为融资活动的诱因费用。
(Ii)2023年5月,本公司修订了2018年向优先股东发行的认股权证,名义上 对价。经修订后,认股权证可予行使,以在特定期间以预定面值认购1,382,929股A系列优先股。权证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3,280万元 该修正案被视为对该优先股股东的视为分配。
本集团已委聘独立 估值公司利用二项期权定价模型评估可转换票据和期权的公允价值,该模型涉及无风险利率、预期波动率、预期股息等重要假设 收益率和预期期限。金融负债于每年年底采用二项期权定价模型重新计量,并假设以下:
截至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预期波幅 |
57.6 | % | 58.1 | % | 53.8 | % | ||||||
无风险利率(每年) |
1.2 | % | 4.4 | % | 4.3 | % | ||||||
预期股息率 |
0 | % | 0 | % | 0 | % | ||||||
预计期限 |
2.0- 4.0年 | 1.0- 6.0年 | 2.5年 |
无风险利率基于美国国债预期剩余利率 可转换票据和凭证的有效期。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可比同类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计的,时间范围接近公司可转换债券的预期期限
F-57
票据和授权令。由于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因此预期股息收益率为零。预期期限是可转换债券的剩余寿命 票据和授权令。
28 | 资本及储备 |
(a)股本及股份溢价
授权:
数量的普通 股份 |
非人数 可赎回优先 股份 |
可兑换数量 可赎回优先 股份 |
||||||||||
截至2021年1月1日(注(i)) |
4,609,729,630 | 211,706,410 | 178,563,960 | |||||||||
调任 发行优先股后 |
(191,554,519 | ) | (1,084,600 | ) | 192,639,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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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二)) |
4,418,175,111 | 210,621,810 | 371,203,079 | |||||||||
调任 发行优先股后 |
(60,574,179 | ) | 1,084,600 | 59,489,5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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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注(三)) |
4,357,600,932 | 211,706,410 | 430,692,6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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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截至2021年1月1日,公司法定资本为 50,000美金或i)4,609,729,630股(经过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普通股,包括50股(经过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黄金股; ii)211,706,410(是 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 不可赎回优先股,包括65,403,46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系列种子-1优先股,52,959,93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系列种子-2优先股和93,343,020股(追溯 经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A系列优先股;及iii)178,563,960股(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黄金股代表每名成员持有的份额,该成员有权就以下各项投7200,000票 该股东持有的每股黄金股(经股份分拆、股份股息、合并、资本重组及有关普通股或黄金股的类似事项调整后)。系列种子-1 优先股,系列种子-2优先股和A系列优先股统称为不可赎回优先股。
(二)截至2021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批准1:10的股份分拆。在此之前 股份拆分后,授权股份总数从5亿股增加到500万股。
自.起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即1)4,418,175,111股普通股,其中包括50股黄金股;2)210,621,810股不可赎回优先股,包括 ,318,860系列种子-1优先股,52,959,930系列种子-2 优先股和93,343,020股A系列优先股;和iii)371,203,079股可转换 可赎回优先股。
(iii)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法定资本 公司为50,000美金或i)4,357,600,932股普通股,包括50股金股; ii)211,706,410股 不可赎回 优先股,由65,403,460系列组成 种子-1 优先股,52,959,930系列 种子-2 优先股和93,343,020股A系列优先股;和iii)430,692,658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股
F-58
发布日期:
数量 普通股 |
股本 普通 股份 |
非人数 可赎回 优先股 |
股本 不可赎回 优先股 |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2021年1月1日 |
103,064,910 | 7 | 201,189,860 | 15 | ||||||||||||
发行新股(注(v)) |
6,624,740 | — | 4,481,950 | — | ||||||||||||
注销现有普通股(注(v)) |
(2,839,180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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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106,850,470 | 7 | 205,671,810 | 15 | ||||||||||||
发行新股(注(六)) |
1,892,780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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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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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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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108,743,250 | 8 | 205,671,810 | 15 | ||||||||||||
发行新股(附注(Vii)(Viii)) |
1,763,689 | — | 4,400,22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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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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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110,506,939 | 8 | 210,072,039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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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截至2021年1月1日,本公司发行103,0,910张(即 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普通股,包括5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黄金股和201,1,86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 的股份拆分)不可赎回优先股,包括65,403,46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系列种子-1 优先股,52,959,93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系列种子-2优先股和82,826,470股(正在追溯调整,以反映 股份拆分)A系列优先股。
(V)于2021年,本公司:1)发行6,624,740股普通股 对价7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4520元万)和4,481,950股A系列优先股,对价45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2,880元万);2)回购2,839,180股普通股(调整为 反映股份分拆的影响),代价为30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940元万),并将回购的股份计入库藏股。该公司随后注销了这些库存股。
(Vi)于2022年,本公司发行普通股1,2,780股,代价为200万美元 (折合人民币1340元万)。
(Vii)于2023年,本公司发行1,763,6股普通股 对价600万美元(相当于4250元人民币万)。
(Viii)2023年,公司发行 4,400,229股A系列优先股,代价为4.4,000美元(相当于人民币3.1元万),于2018年发行的认股权证行使时。
(B)保护区的性质和用途
(I)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储备
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准备金指授予日购股权的公允价值部分或 根据附注2(U)(Iii)就股份薪酬所采纳的会计政策,授予主要管理人员、雇员及非雇员的限制性股份单位已确认为股份薪酬开支。
(Ii)翻译储备
外汇储备包括所有因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外汇差额。 对外业务报表。
(三)公允价值准备金
F-59
公允价值储备包括累计净变动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见附注2(g)(ii))。
(iv)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指兑换/行使可转换票据及认购权产生的差异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见附注2(q)(i))按赎回金额的现值计量的负债或 不可赎回 被归类为优先股 股权
(c)库存股份
数量 股份 |
帐面 量 |
|||||||
千元 | ||||||||
截至2021年1月1日 |
— | — | ||||||
回购普通股 |
5,839,180 | 61,547 | ||||||
回购 不可赎回 优先股 |
3,752,960 | 64,910 | ||||||
注销库存股中的普通股(注28(a)(v)) |
(2,839,180 | ) | (19,355 | ) | ||||
销售 不可赎回 国库券优先股 股份 |
(882,382 | ) | (15,261 | ) | ||||
|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5,870,578 | 91,841 | ||||||
|
|
|
|
|||||
回购普通股 |
1,892,780 | 44,442 | ||||||
回购可赎回优先股 |
2,547,980 | 20,358 | ||||||
销售量不可赎回国库中的优先股 股票 |
(286,246 | ) | (4,973 | ) | ||||
|
|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 |
10,025,092 | 151,668 | ||||||
|
|
|
|
除附注28(A)(Iii)所述外,公司董事会还授权 股份回购:1)300万股普通股,对价650万美元(相当于4220元万);2)1,084,600股和2,668,360系列种子-1优先股,包括 2021年6月和7月分别支付24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1530元万)和77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4960元万);3)普通股1,2,780股,对价660万美元(等值 RMB4440万)和2547,980系列B-32022年10月可赎回优先股,对价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5980元万)。这些股票在其历史上被记录下来 收购价并作为库藏股预留。
2021年12月,本公司出售了882,382股Series库存股种子-1优先股,对价31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990元万)。
2022年1月,公司出售了286,246股系列库存股种子-1择优 对价为100万美元的股份(相当于人民币650元万)。
(D)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将“资本”定义为包括股本的所有组成部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股票和其他可赎回的金融工具和其他优先权利。集团的政策是维持雄厚的资本基础,以维持投资者、债权人和市场的信心,并维持集团未来的发展。 公事。于本报告所述年度内,本集团的资本管理方法并无改变。本集团不受任何外部施加的资本金要求的约束。
29 | 基于股份的薪酬安排 |
2018年6月,公司董事会批准并通过了2018年股份计划,公司储备 312,854,000股股份(经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拆分的影响)为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和非员工授予购股权或限制性股份单位。
F-60
(A)股票期权
根据2018年股票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通常须遵守最多四年服务期的时间要求 schedule.
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向高级职员授予了38,159,520份、57,443,348份和10,834,516份购股权,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员工和非员工。购股权的行使价为0.5美金至2.2美金。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授予的所有购股权均具有 合同期限十年。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股权活动 总结如下: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中, | ||||||||||||||||||||||||
2021 | 2022 | 2023 | ||||||||||||||||||||||
加权 平均 行使价 |
数量 选项 |
加权 平均 行使价 |
数量 选项 |
加权 平均 行使价 |
数量 选项 |
|||||||||||||||||||
USD | USD | USD | ||||||||||||||||||||||
截至1月1日未偿还款项 |
0.5 | 16,858,820 | 0.6 | 53,564,010 | 0.9 | 103,897,771 | ||||||||||||||||||
授予 |
0.6 | 38,159,520 | 1.2 | 57,443,348 | 1.2 | 10,834,516 | ||||||||||||||||||
过期 |
— | — | 0.5 | (1,062,550 | ) | 0.6 | (935,335 | ) | ||||||||||||||||
没收 |
0.5 | (1,454,330 | ) | 0.7 | (6,047,037 | ) | 0.9 | (4,654,713 | )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未偿还债务 |
0.6 | 53,564,010 | 0.9 | 103,897,771 | 0.9 | 109,142,239 | ||||||||||||||||||
|
|
|
|
|
|
|||||||||||||||||||
自12月31日起可行使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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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出购股权之加权平均授出日期公允价值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1.2、2.4和2.6美元。于授出日期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购股权之公平值合共为5610万美元(相当于 分别为36190元人民币(万)、14280万美元(等值95980元万)和2760万美元(等值19430元万)。
截至2021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未偿还购股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为 分别为9.1年、9.1年和8.0年。
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允价值乃参考 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本集团已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厘定本公司的相关权益公允价值。已授出的购股权的估计是根据二名式期权计量的。 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时使用的主要假设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
USD1.16-USD2.17 每股 |
|
|
USD2.68-USD3.42 每股 |
|
|
USD3.46 每股 |
| |||
预期波幅 |
51.0%-51.4% | 51.2%-56.2% | 52.0% | |||||||||
行使倍数 |
2.2x-2.8x | 2.2x | 2.2x-2.8x | |||||||||
预期股息 |
0% | 0% | 0% | |||||||||
无风险利率(每年) |
1.4%-2.8% | 2.8%-4.1% | 4.05% | |||||||||
预计期限 |
10年 | 10年 | 10年 |
F-61
预期波动率是根据历史波动率估计的 时间范围接近本公司购股权预期期限的可比同行上市公司。这个无风险利率是根据债券到期收益率估算的。 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国债,期限与本公司在估值日生效的股票期权的预期期限一致。预期行权倍数估计为股价与 当雇员、高级职员或非雇员决定自愿行使其既得股票期权时的行权价格。预期股息率为零,因为本公司从未就其股份宣布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而本公司 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有任何股息支付。预期期限为所有股票期权的合同期限。
(B)限制性股份单位
根据2018年股份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单位的合同期限为七年,按时间变化 服务期限最长达四年的要求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结束的要求。与授予受限股份单位有关,接受者不需要现金对价。
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的完成被认为是非市场化性能 条件。服务和非市场化在确定授予日期限制股单位的公允价值时,不考虑业绩条件,但满足条件的可能性为 作为本集团对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份单位数量的最佳估计的一部分进行评估。
也就是说,受限股份单位的实际归属期限受IPO条件的制约。集团 认为首次公开招股将可能于规定的服务期后进行,并将根据对首次公开招股时间的估计确认估计归属期间的股份补偿开支。
因此,本公司已确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除 为加快下文提及的归属,截至2021年、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确认与限售股份单位有关的补偿开支。
完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发行备案档案 完成备案程式,并于2023年8月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备案结果,这对完成IPO至关重要,本公司确定,自那以来,限售股份单位归属为 很有可能。因此,本集团已确认累计追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份薪酬合共人民币4.171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限售股活动摘要如下:
九十五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数量 限售股 单位 |
数量 限制股份 单位 |
数量 限制股份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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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月1日未偿还款项 |
195,039,210 | 194,569,490 | 194,569,490 | |||||||||
没收 |
(469,720 | ) | — | (533,6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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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的未偿还债务 |
194,569,490 | 194,569,490 | 194,035,7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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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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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授予新的限制性股份单位 和2023年。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具有加权平均值 剩余合同期限分别为2.4年、1.4年和0.4年。
F-62
根据授予日期公允价值计算的总补偿费用和 上述购股权及限售股份单位于综合损益表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的预计罚没率分别为人民币5,600万元、人民币3,25.4百万元及 截至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9.319亿元。
30 | 业务收购 |
2018年,本集团收购了福建牧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牧跃”)15.4%的股权。 MooX.Ai)通过其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专门制造的机器人扫地车和卡车的研究和开发。于初步确认后,本集团指定此项股权投资按 FVOCI。
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向对方收购福建牧月剩余的84.6%股权 原股东以现金代价人民币7140万元。福建牧月整个技术团队的同化,为集团的研发能力注入了额外的动力。从那时起,福建牧月就成为了 本集团为全资附属公司,并已列入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的 收购前于收购日期,本集团立即持有的15.4%股权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40万元,低于于2021年1月1日的人民币1260万元。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29日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820万元计入合并损益表和其他报表中的“其他全面收益-公允价值准备金”。 综合收益。
福建牧月收购业务贡献营收为零净亏损 自收购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向本集团支付人民币1,960万元。如果收购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的综合收入和综合净亏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约为人民币1.383亿元及人民币10.272亿元。在确定这些数额时,管理层假定,暂时确定的公允价值调整, 如果收购发生在2021年1月1日,那么在收购之日产生的价格将是相同的。
本集团产生的法律、尽职调查及专业服务等收购相关成本人民币40万元 这些成本已列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综合损益表和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的“行政费用”。
下表汇总了转让的对价和已确定资产的总公允价值。 截至收购日承担的负债:
公平值 | ||||
千元 | ||||
无形资产 |
31,900 | |||
物业及设备 |
10,470 | |||
贸易应收款项 |
316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482 | |||
现金 |
1,933 | |||
其他应付款、收到的保证金和应计费用 |
(10,601 | ) | ||
递延税项资产 |
4,489 | |||
递延税项负债 |
(7,97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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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 |
31,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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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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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附注31(e)) |
4,366 | |||
- 现金 |
71,403 | |||
商誉 |
44,758 |
F-63
购入的应收贸易账款的合同总额为 人民币30万元,零损失津贴。
收购前账面金额 被收购方的资产和负债是在紧接收购前根据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收购时确认的资产价值和承担的负债为其估计公允价值。在决定公平的时候 就可确认资产及负债的价值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已参考独立专业估值师出具的估值报告,参考按收益法及市场法作出的公允价值调整。
商誉主要归因于预期通过整合产业链和 资源,预计将实现多元化发展,并加强集团的生产线。所有确认的商誉预计都不能在纳税时扣除。
31 | 金融风险管理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
信贷、流动资金、利率及货币风险出现于本集团的正常业务过程中。这个 本集团对该等风险的风险敞口及本集团用以管理该等风险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及做法如下所述。
(A)信贷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集团。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贸易应收账款、关联方应付款项、合同资产、代客户付款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本集团的风险敞口 定期存款、金融资产、现金和限制性现金以及因向员工支付贷款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是有限的,因为交易对手是信用质量较高的银行或其自己的员工,对于这些银行或员工, 集团认为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并不提供任何会令本集团面临信贷风险的担保。
贸易 应收账款、关联方应付款项、合同资产和代客户付款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受每个客户的个别特征影响,而不是 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因此信贷风险高度集中,主要出现于本集团对个别客户有重大风险敞口的情况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26%和44%的 应收贸易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来自集团最大客户,分别占应收贸易账款总额的91%和47%、关联方应收金额、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 客户分别来自本集团的五个最大客户。
个人信用评估是 对所有需要信贷超过一定金额的客户执行。这些评估侧重于客户过去在到期时付款的历史和当前的付款能力,并考虑到特定于客户的资讯 与客户运营所处的经济环境有关。应收贸易账款应在开票之日起30-90天内到期。正常情况下,本集团不会从客户那里获得抵押品。
本集团计量应收贸易账款、关联方应付金额、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金 代表客户支付的金额等于终身ECL的付款,使用拨备矩阵计算。由于本集团过往的信贷损失经验并无显示不同的亏损模式 就客户分部而言,本集团的不同客户群之间并无进一步区分基于逾期状况的损失拨备。
预期损失率是根据应收账款进展的概率,用滚动率法计算的 通过一个接一个的犯罪阶段核销。这些税率将进行调整,以反映
F-64
收集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状况和专家组对预期未来一年经济状况的看法之间的差异 应收账款的寿命。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94%和72%的贸易应收账款、关联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代表客户付款的应收账款在一年内到期, 分别进行了分析。基于此评估,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确认额外亏损拨备人民币1,200万元及人民币4,020万元。
支付给员工贷款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
在从支付给雇员的贷款和其他应收款中确定应收款的ECL时,管理层采取了 酌情考虑历史违约经验和前瞻性资讯。管理层评估,自初步确认及违约风险以来,并无其他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因此,没有为本报告年度的其他应收款提供实质性ECL备抵。
下表提供了有关本集团的信用风险敞口和贸易应收账款的ECL的资讯。 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同资产和代表客户付款的应收款:
截至 31, 2022 | ||||||||||||||||||||
帐面 量 |
有关拨备的说明 以个人为基础 |
加权 平均损失 率 |
ECLS | 损失和备抵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1年内 |
363,174 | (1,200 | ) | 2.32 | % | (8,437 | ) | (9,637 | ) | |||||||||||
1年以上 |
4,526 | — | 55.39 | % | (2,507 | ) | (2,50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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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700 | (1,200 | ) | (10,944 | ) | (12,1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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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31, 2023 | ||||||||||||||||||||
帐面 量 |
条款 个别基准 |
加权 平均损失 率 |
ECLS | 亏损拨备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1年内 |
343,782 | — | 8.16 | % | (28,045 | ) | (28,045 | ) | ||||||||||||
1年以上 |
138,463 | (1,200 | ) | 16.69 | % | (23,116 | ) | (24,3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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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245 | (1,200 | ) | (51,161 | ) | (52,3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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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流动性风险 |
集团内的各个经营实体负责自己的现金管理,包括短期现金管理 投资现金盈余并筹集贷款以满足预期现金需求,但当贷款和借款超过某些预定授权水平时,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集团 政策是定期监控其流动性需求及其对贷款契约的遵守情况,以确保其保持足够的现金储备和主要金融机构足够的承诺资金额度,以满足其需求 短期和长期的流动性需求。
F-65
下表显示了年末剩余合同到期日 集团金融负债呈列的年份,基于未贴现现金流量(包括使用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或如果是浮动利率,则根据呈列年终的当前利率计算)和最早 集团可能需要付款的日期。
截至 31, 2022 | ||||||||||||||||||||
帐面 量 |
总 合同 未贴现 现金流 |
内 1年或 按需 |
超过 1年但 内 2年 |
超过 2年了, 内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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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期权负债 |
39,812 | 41,580 | — | — | 41,580 | |||||||||||||||
贸易应付款项 |
11,505 | 11,505 | 11,505 | — | —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217,195 | 217,195 | 217,195 | — | — | |||||||||||||||
租赁负债 |
67,873 | 84,642 | 37,557 | 26,226 | 20,859 | |||||||||||||||
应付关连方款项 |
24,832 | 24,832 | 24,83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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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金融负债总额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和其他优先权利除外 |
361,217 | 379,754 | 291,089 | 26,226 | 62,4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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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31, 2023 | ||||||||||||||||||||
帐面 量 |
总 合同 未贴现 现金流 |
内 1年或 按需 |
超过 1年但 内 2年 |
超过 两年,但 内 5年 |
||||||||||||||||
认沽期权负债 |
40,449 | 41,580 | — | 41,580 | — | |||||||||||||||
贸易应付款项 |
16,962 | 16,962 | 16,962 | — | —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271,306 | 271,306 | 271,306 | — | — | |||||||||||||||
租赁负债 |
53,407 | 57,674 | 34,602 | 16,332 | 6,740 | |||||||||||||||
应付关连方款项 |
77,827 | 77,827 | 77,82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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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金融负债总额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除外 |
459,951 | 465,349 | 400,697 | 57,912 | 6,7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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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2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分别为人民币70.176亿元和人民币81.817亿元。这些账面金额代表该公司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最高金额 在特定或有事件发生时。由于其中一些触发事件,例如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可能会在提出年度结束后的任何时间发生,因此本集团可能需要为这些事件支付账面金额 事件。这些或有赎回义务将在符合条件的首次公开募股结束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时自动到期。于FVTPL量度的认股权证负债账面值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投资者行使认购权人民币7210万元不可赎回2023年的优先股。
(C)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计息金融工具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利率风险 和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确定以下各项的适当权重:
F-66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制定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附息工具,并定期进行审查和监控,以实现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适当组合 exposure.本集团并无订立金融衍生品来对冲利率风险。
下表详列 本集团截至每年年底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概况。
(i)利率风险状况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利率 | 利率 | |||||||||||||||
% | 千元 | % | 千元 | |||||||||||||
固定利率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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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
0%-3.1% | 2,233,691 | 0%~3.1% | 1,661,152 | ||||||||||||
定期存款 |
1.47%-4.49% | 1,057,292 | 4.69%-6.00% | 2,550,279 | ||||||||||||
受限制现金-流动 |
0.01% | 1,393 | 0.01% | 10,194 | ||||||||||||
受限制现金- 非流动 |
0.01% | 11,004 | 0.01% | 1,575 | ||||||||||||
租赁负债-流动 |
4.4% | (32,009) | 4.4% | (31,098) | ||||||||||||
租赁负债- 非流动 |
4.4% | (35,864) | 4.4% | (22,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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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5,507 | 4,169,7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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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利率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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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金融资产 |
1,218,524 | 317,0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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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2年和2023年普遍上调/下调100个基点。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将减少/增加本集团年内的亏损,累计亏损约人民币1220万元和人民币320万元。
上述敏感度分析显示集团本年度亏损的即时变动及 假设利率变化已在列报年度结束时发生,并已应用于重新测量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 该等风险令本集团于呈列年度末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关于浮息产生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敞口非导数持有的文书 本集团于列报年度末对本集团本年度亏损及累计亏损的影响估计为该利率变动对利息开支或收入的年化影响。
(D)外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通过销售和购买产生应收账款、应付款项和现金而面临货币风险 以外币计价的余额,即与交易有关的业务的本位币以外的货币。造成这种风险的货币主要是美元。 (“美元”)。本集团对这一风险的管理如下:
(I)货币风险敞口
下表详细说明了本集团在货币风险年度结束时的风险敞口 由确认的资产或负债产生,以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
F-67
与其相关的实体的货币。出于演示目的,暴露量以Rmbb显示,使用现货价位进行翻译 年终 约会不包括将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兑换为本集团的列报货币所产生的差异。
外币风险 | ||||||||
截至 31, | ||||||||
USD | USD | |||||||
2022 | 2023 | |||||||
千元 | 千元 | |||||||
现金 |
11,379 | 306,677 | ||||||
贸易和其他应付款 |
(139,623) | (28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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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净风险 |
(128,244 | ) | 26,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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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敏感性分析
下表显示集团全年亏损及累计亏损的瞬间变化 假设所有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如果本集团在所列的每年年底面临重大风险的外汇价位在该日发生变化,将产生的损失。
截至 31, | ||||||||||||||||
2022 | 2023 | |||||||||||||||
增加/(减少) 国外 价位 |
(增加)/减少 关于损失 年份和 累积 损失 |
增加/(减少) 在国外 价位 |
(增加)/减少 关于该公司的亏损预测 年份和 累积 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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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 | 千元 | |||||||||||||||
USD |
10 | % | (12,824 | ) | 10 | % | 2,663 | |||||||||
USD |
(10 | %) | 12,824 | (10 | %) | (2,663 | ) |
上表所示的分析结果汇总了 对集团各实体本年度亏损的即时影响以及以各自功能货币计量的累计亏损,按提交列报的年度末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目的。
敏感度分析假设外汇汇率的变化已应用于重新测量本集团持有并使本集团于每年年底面临外币风险的金融工具,包括本集团内的公司间应付账款及应收账款 以贷款人或借款人的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这项分析不包括将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换算成集团财务报表所产生的差异 显示货币。
(E)公允价值计量
(i)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公平值层级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年末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按经常性列报的年份,分类为IFRS 13中定义的三级公允价值层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的分类级别参考 估值技术中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如下:
·一级估值: |
仅使用第一级输入数据(即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中未经调整的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或 计量日的负债。 |
F-68
·二级估值: |
公允价值使用第2级输入数据(即不符合第1级的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且不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不可观察的输入是指市场数据不可用的输入。 | |
·三级估值: |
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公允价值。 |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按每年年底的公允价值计量呈列:
截至12月 31, 2022 | ||||||||||||||||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 公允价值 | 第1级 | 二级 | 第三级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资产 |
||||||||||||||||
- 之金融资产 |
1,218,524 | — | 1,218,524 | — | ||||||||||||
负债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认股权证负债 |
72,112 | — | — | 72,112 | ||||||||||||
截至12月 31, 2023 | ||||||||||||||||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 公允价值 | 第1级 | 二级 | 第三级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资产 |
||||||||||||||||
- 之金融资产 |
317,042 | — | 317,042 | — |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间没有任何转移 1级和2级,或转入或转出3级。本集团的政策是在所列年度结束时确认公允价值等级之间的转移。
2级金融工具
FVTPL的金融资产
第二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对手公布的单位价格确定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网站。已发布的单位价格是持有人在每年年底可以赎回基金单位的单位价格。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总成本基础 |
1,165,256 | 258,587 | ||||||
未实现持有收益总额/(损失) |
53,268 | 58,45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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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平值总额 |
1,218,524 | 317,0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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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69
下表反映了年初余额与 截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允价值层级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的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1月1日, 2021 |
购买 | 卖 | 列入 盈利 |
外国 交换 效果 |
12月31日, 2021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之金融资产 |
607,962 | 520,273 | (1,075,029 | ) | 3,479 | (2,817 | ) | 53,868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1月1日, 2022 |
购买 | 卖 | 列入 盈利 |
外国 交换 效果 |
12月31日, 2022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之金融资产 |
53,868 | 2,041,173 | (929,785 | ) | 7,731 | 45,537 | 1,218,52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 | ||||||||||||||||||||||||
1月1日, 2023 |
购买 | 卖 | 包括在 盈利 |
外国 交换 效果 |
12月31日, 2023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之金融资产 |
1,218,524 | 1,965,328 | (2,925,265 | ) | 42,960 | 15,495 | 317,042 |
第三级金融工具
按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
如附注27(B)所披露,于发行及结存日期在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报表日期由管理层在估价师的协助下使用估价技术确定。本集团利用其判断选择各种方法,并主要根据年末存在的市场状况做出假设。 每年都会公布。本集团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厘定本集团的业务价值,其后采用二项期权定价模型厘定可换股票据及认股权证负债的公允价值,当中涉及 使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上市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的定量敏感性分析 以FVTPL计量的金融负债如下所示。估计在所有其他变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有关参数的增加/减少将对本集团的综合损益及其他 列报各年度的全面收益。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
千元 | ||||
无风险利率上涨1% |
(239 | ) | ||
无风险利率下降1% |
248 | |||
预期波动性增加10% |
(70 | ) | ||
预期波动性下降10% |
(144 | ) |
所计量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估值中使用的主要假设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书及其变动载于附注27(b)。
F-70
在FVOCI指定的金融资产
指定为按公允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对非上市股权工具的投资、非上市股权的公允价值 工具使用可比上市公司的价格与公允价值比率确定,并根据缺乏市场流通性折扣进行调整。金融资产估值中使用的主要假设呈列如下:
估值 技法 |
意义重大 看不见 输入 |
假设 | ||||||||||
非上市股本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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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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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让 市场适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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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 |
非上市股本工具于呈列年度的变动载列如下:
在截至的第一年中, 12月31日, |
||||
2021 | ||||
人民币‘000 | ||||
截至1月1日 |
12,579 | |||
出售 |
(4,366 | ) | ||
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的未实现净亏损 |
(8,213 | ) | ||
|
|
|||
截至12月31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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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计量集团非上市股权产生的任何损益 非持作交易目的的工具在其他全面收益的公允价值储备中确认。处置权益工具后,其他综合收益中累计的金额直接转入累计 损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有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已处置。
(ii)以公允价值以外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按成本或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 与其截至2021年和202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存在重大差异,但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先权的金融工具除外,其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层级披露如下:
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分类为 |
||||||||||||||||||||
账面值 | 公允价值 | 第1级 | 二级 | 第三级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7,017,554 | 8,719,083 | — | — | 8,719,083 | |||||||||||||||
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分类为 |
||||||||||||||||||||
账面值 | 公允价值 | 第1级 | 二级 | 第三级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8,181,722 | 11,181,388 | — | — | 11,181,388 |
F-71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主题的公允价值 赎回权和其他优先权是使用二元期权定价模型确定的。二项期权定价模型中使用的假设如下: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预期波幅 |
59.4% | 53.8% | ||||||
无风险利率(年利率) |
4.2% | 4.3%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0% | ||||||
预期期限 |
1.0-4.0年 | 25年 |
(f)现金集中
存放于银行的现金、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和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人民币计价: |
||||||||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 |
834,339 | 528,980 | ||||||
美元计价: |
||||||||
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 |
778,473 | 306,677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机构 |
350,834 | 2,200,365 | ||||||
美国的金融机构。 |
2,558,258 | 1,499,960 | ||||||
新加坡的金融机构 |
— | 502 | ||||||
中东地区的金融机构 |
— | 3,758 |
银行在中国金融机构的存款由政府提供保险。 最高可达人民币50万元。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由政府当局承保,最高可达港币50万元。在美国,银行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由政府提供保险 最高可达250,000美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800万元和人民币3,700万元。本公司在未投保的银行未发生任何损失 押金。2023年3月,公司在多个账户中持有FVTPL的现金、受限现金和金融资产的硅谷银行(SVB)倒闭,使公司在完成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对SVB的决议以一种充分保护所有储户的方式进行。本集团已完成将其账户转移至一个或多个备用托管机构,其财务状况为 管理层相信该等权益不会令本集团面临重大信贷风险。如有可能,本集团亦会继续以短期投资及货币市场户口的形式持有多余现金,以进一步限制风险敞口。
F-72
32 | 主要附属公司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地点: 成立为法团 /机构 |
团体有效 兴趣(直接或 间接) |
主要活动: | |||||||
WeRide Corp. |
美国 | 100 | % | 的研究与开发 自动驾驶技术 | ||||||
WeRide HK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 |
|
100 | % | 控股公司 | ||||
广州文园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地 |
|
100 | % | 自动驾驶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 ||||
广州景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地 |
|
100 | %* | 自动驾驶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 ||||
文远苏兴(江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地 |
|
100 | % | 自动驾驶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 ||||
文远月兴(广东)旅游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地 |
|
100 | % | 自动驾驶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 ||||
Wuxi WeRide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地 |
|
100 | % | 自动驾驶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
* | 如注1(b)所述,广州景奇是已核算为合并子公司的VIE 在2023年3月完成VIE重组之前,该公司根据合同安排进行。VIE重组完成后,VIE及其子公司成为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33 | 物料关联方交易记录 |
(a)名称及与关联方的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托尼·徐汉博士 |
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李彦先生 |
联合创始人, 董事兼首席技术官 | |
邝子平先生 |
主任 | |
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谢里夫·谢赫·阿布贝克·阿尔沙特里 |
主任 | |
万景兆先生 |
主任 | |
麻海隆雄先生 |
主任 | |
徐一兵先生 |
主任 | |
华忠先生 |
高级副总裁 | |
Jennifer Xuan Li女士 |
首席财务官 | |
宁华忠先生 |
美国副总统 | |
杨庆雄先生 |
美国副总统 | |
联盟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郑州宇通矿业设备有限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由Tony Xu Han博士的近亲控制的实体 | |
日产移动服务公司,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F-73
(b)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短期就业福利(不包括酌情奖金) |
15,670 | 22,461 | 18,191 | |||||||||
酌情花红 |
9,421 | 15,083 | 7,396 | |||||||||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
166 | 268 | 264 |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10,372 | 82,410 | 621,17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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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629 | 120,222 | 647,0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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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
除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的余额外,本集团还签订了 于呈列年度内进行了以下重大关联方交易: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商品销售对象: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14,282 | 43,366 | 5,708 | |||||||||
郑州宇通矿业设备有限公司公司 |
— | 331 | — | |||||||||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公司 |
4,167 | — | — | |||||||||
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公司 |
408 | — | — | |||||||||
联盟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公司 |
— | 1,276 | 4,510 | |||||||||
|
|
|
|
|
|
|||||||
18,857 | 44,973 | 10,2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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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
联盟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公司 |
17,481 | 7,647 | 9,154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 603 | — | |||||||||
日产移动服务公司,公司 |
— | — | 5,744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918 | 833 | 23,39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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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99 | 9,083 | 38,288 | ||||||||||
|
|
|
|
|
|
|||||||
从以下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116,500 | 93,434 | 18,377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 30,274 | 111,532 | |||||||||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公司 |
3,380 | 75,42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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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880 | 199,136 | 129,90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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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客户付款给: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 | — | 34,8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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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4,84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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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4
(d)与关联方的余额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关联方应付款项 |
||||||||
贸易应收账款来自: |
||||||||
联盟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公司 |
2,537 | 3,252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1,200 | 26,218 | ||||||
减去:损失津贴 |
(1,255 | ) | (2,547 | )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扣除损失拨备 |
2,482 | 26,92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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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付款项: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64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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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2 | 38,0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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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
||||||||
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
932 | 35,009 | ||||||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公司 |
16,900 | — | ||||||
日产移动服务公司,公司 |
— | 425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7,000 | 42,393 | ||||||
|
|
|
|
|||||
24,832 | 77,82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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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应收关联方款项为无担保, 无息并按需偿还。
34 | 公司级财务状况 |
公司以下母公司财务信息采用与规定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 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重大长期义务拨备、强制股息或优先股赎回要求 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和公司其他优先权利,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除外:
(a)简明损益表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行政费用 |
(10,169 | ) | (16,440 | ) | (11,095 | ) | ||||||
|
|
|
|
|
|
|||||||
营业亏损 |
(10,169 | ) | (16,440 | ) | (11,095 | ) | ||||||
其他融资成本 |
(1,436 | ) | — | — | ||||||||
其他收入 |
— | — | 6,353 | |||||||||
逮捕令的引诱指控 |
— | (125,213 | )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259,872 | ) | 25,308 | (4,549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268,142 | ) | (479,210 | ) | (554,048 | ) | ||||||
分占子公司和VIE的亏损 |
(467,632 | ) | (702,941 | ) | (1,385,762 | ) | ||||||
|
|
|
|
|
|
|||||||
税前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
|
|
|
|
|
|
|||||||
所得税 |
— | — | — | |||||||||
|
|
|
|
|
|
|||||||
本年度亏损 |
(1,007,251 | ) | (1,298,496 | ) | (1,949,101 | ) | ||||||
|
|
|
|
|
|
F-75
(b)简明财务状况表
截至12月 31, | ||||||||
2022 | 2023 |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000 | |||||||
资产 |
||||||||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应收子公司和VIE款项 |
3,685,091 | 4,332,839 | ||||||
|
|
|
|
|||||
非当前 资产 |
3,685,091 | 4,332,839 | ||||||
|
|
|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271 | 689 | ||||||
认购应收账款 |
— | 43,924 | ||||||
现金 |
1,326,502 | 770,140 | ||||||
|
|
|
|
|||||
流动资产 |
1,326,773 | 814,753 | ||||||
|
|
|
|
|||||
总资产 |
5,011,864 | 5,147,592 | ||||||
|
|
|
|
|||||
股票赤字 |
||||||||
普通股 |
8 | 8 | ||||||
系列种子-1 可换股优先股 |
5 | 5 | ||||||
系列种子-2 可换股优先股 |
4 | 4 | ||||||
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
6 | 6 | ||||||
股份溢价 |
1,061,570 | 1,104,120 | ||||||
储量 |
1,140,635 | 2,110,151 | ||||||
累计损失 |
(4,132,676 | ) | (6,114,544 | ) | ||||
库存股份 |
(151,668 | ) | (151,668 | ) | ||||
|
|
|
|
|||||
总赤字 |
(2,082,116 | ) | (3,051,918 | ) | ||||
|
|
|
|
|||||
负债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7,017,554 | 8,181,722 | ||||||
|
|
|
|
|||||
非当前 负债 |
7,017,554 | 8,181,722 | ||||||
|
|
|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4,314 | 17,788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
72,112 | — | ||||||
|
|
|
|
|||||
流动负债 |
76,426 | 17,788 | ||||||
|
|
|
|
|||||
总负债 |
7,093,980 | 8,199,510 | ||||||
|
|
|
|
|||||
赤字和负债总额 |
5,011,864 | 5,147,592 | ||||||
|
|
|
|
(c)简明现金流量表
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31, | ||||||||||||
2021 | 2022 | 2023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7,639 | ) | (10,848 | ) | (7,659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229,146 | ) | (2,634,633 | ) | (1,663,084 | ) | ||||||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2,343,121 | 2,782,671 | 1,095,129 | |||||||||
|
|
|
|
|
|
|||||||
现金净增 |
1,106,336 | 137,190 | (575,614 | ) | ||||||||
截至1月1日的现金 |
14,338 | 1,084,196 | 1,326,502 | |||||||||
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 |
(36,478 | ) | 105,116 | 19,252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现金 |
1,084,196 | 1,326,502 | 770,140 | |||||||||
|
|
|
|
|
|
F-76
35 | 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修订、新准则和解释可能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发布日期,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发布多项修订,这些修订尚未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生效,且尚未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用。这些事态发展包括以下可能与 本集团
有效 会计期间 从7月1日或之后开始 |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正案、负债分类为流动或 非当前 |
2024年1月1日 | |||
国际会计准则1的修订, 非当前 负债 载有关于 |
2024年1月1日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正案,售后回租中的租赁责任 |
2024年1月1日 | |||
《国际会计准则7》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7--供应商融资安排》修正案 |
2024年1月1日 | |||
《国际会计准则》第21条修正案,缺乏互换性 |
2025年1月1 |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修正案,投资者与其投资者之间的资产出售或出资 联营或合资企业 |
|
可供选购的产品 收养/生效日期 无限期推迟 |
|
专家组正在评估这些事态发展的影响是什么。 预计将处于首次申请阶段。到目前为止,委员会得出的结论是,采用这些准则不太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6 | 后续事件 |
管理层考虑了到2024年8月9日的后续事件,这一天是合并财务的日期 发表了声明。
2024年5月,本公司签订了 与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其他金融工具持有人的修正案,据此双方同意将认购的D系列优先股数目由每股1,133,534股减至429,369股 股份收购价为4.6580美元,行使总价为3,280,000美元。
2024年1月,集团进入 与其代工合作伙伴签订两份采购协议,据此,本集团将于2024年及2025年采购其代工合作伙伴制造的汽车,采购总额约人民币13,300元万。截至2024年5月30日, 根据这些车辆购买协议,集团已支付万人民币6270元。
独立注册机构报告日期之后的事件(未经审计) 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6月,公司发行了2,598,782股D系列优先股,收购价为 每股4.6580美元,总代价为1,210美元万(相当于人民币8,590元万)予先前认购该等股份的若干投资者。认购代价由投资者于2022年支付,本集团 确认该等金融工具为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其他金融工具(见附注23(A))。为结算这类金融工具而发行D系列优先股是一种非现金。 交易。
2024年6月,公司授予附带服务条件的股票期权,购买5,384,353股普通股 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2美元。
2024年6月,与晨奇达成基石投资协议 科技有限公司(“晨奇”)由本集团订立,据此,本集团承诺认购晨奇股份为基石投资者,总代价为2,000美元万。股票数量和每股价格 份额未修复。本集团支付了2000美元万的认购代价,并于2024年7月获得4,416,000股股份。
F-77
2024年7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批准按面值0.00001美元向D系列及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发行共12,806,568股普通股,总代价为128.1美元,于2024年8月发行。该公司有权 如果IPO没有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完成,以128.1美元回购这些普通股的选择权。公司预计这些发行将作为股东交易进行核算,并增加公司的 股东权益128.1美元。此类交易不会对利润或亏损产生影响。
于2024年7月,本集团与本集团订立股份认购协议(“SPA”) Alliance Ventures亿.V.(“Alliance”),公司股东之一。根据SPA,Alliance承诺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本公司股份,总购买价为9700美元万。这个 股票数量和每股价格并不固定。本集团尚未收到认购代价。
在……里面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及八月,本集团与基石投资者订立若干水疗协议,据此,该等基石投资者承诺认购本公司股份,总购买价为2.235亿美元。数量 股票和每股价格没有固定。本集团尚未收到认购代价。
2024年7月, 本公司向若干管理人员授予13,500,000股限制性股份单位及9,866,002份购股权,加权平均行权价为每股1.1美元,惟须符合首次公开发售条件。授予日期这些产品的公允价值 限制性股份单位及购股权合共为人民币73,970元万(相当于10180美元万),预期于招股完成时将完全确认为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开支。
2024年7月,本公司发行80,544,159股普通股,以解决某些管理层持有的既得限制性股份单位 及预扣45,449,991个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以支付本公司因结算该等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而应缴的预扣税款。
F-78
(单位为千元人民币,每股数据除外)
截至6月份的前6个月 30, | ||||||||||||
注意 | 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收入 |
||||||||||||
产品收入(含关联方产品收入1,890元和2,620元) 分别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3 | 18,553 | 21,045 | |||||||||
服务收入(含关联方服务收入人民币9,577元和13,138元) 分别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3 | 164,316 | 129,253 | |||||||||
|
|
|
|
|||||||||
总收入 |
3 | 182,869 | 150,298 | |||||||||
|
|
|
|
|||||||||
收入成本 |
||||||||||||
销售货物成本(包括关联方货物成本人民币6300元和人民币3809元) 分别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5 | (14,393 | ) | (17,157 | ) | |||||||
服务费(含关联方服务费人民币16,708元和人民币24,86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
5 | (84,501 | ) | (78,352 | ) | |||||||
|
|
|
|
|||||||||
收入总成本 |
(98,894 | ) | (95,509 | ) | ||||||||
|
|
|
|
|||||||||
毛利 |
83,975 | 54,789 | ||||||||||
其他净收入 |
4 | 13,592 | 7,939 | |||||||||
研发费用(含关联方服务费人民币22,165元) 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40,696元) |
5 | (376,121 | ) | (517,210 | ) | |||||||
行政费用 |
5 | (217,101 | ) | (208,293 | ) | |||||||
销售费用 |
5 | (14,619 | ) | (22,784 | ) | |||||||
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应计减值和减值冲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关联方应收账款亏损人民币1,432元及人民币750元) |
(27,996 | ) | (13,424 | ) | ||||||||
|
|
|
|
|||||||||
营业亏损 |
(538,270 | ) | (698,983 | ) | ||||||||
净汇兑收益 |
5,299 | 4,659 | ||||||||||
利息收入 |
59,433 | 89,294 | ||||||||||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 |
21 | (a) | 25,864 | 4,503 | ||||||||
其他融资成本 |
6 | (1,784 | ) | (1,356 | ) | |||||||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计量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4,549 | ) | — | |||||||||
优先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 赎回和其他优先权利 |
18 | (266,520 | ) | (278,226 | ) | |||||||
|
|
|
|
|||||||||
税前亏损 |
(720,527 | ) | (880,109 | ) | ||||||||
所得税 |
7 | (2,565 | ) | (1,591 | ) | |||||||
|
|
|
|
|||||||||
当期亏损 |
(723,092 | ) | (881,7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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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32,767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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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亏损 |
(755,859 | ) | (881,7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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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每股普通股基本及稀释亏损(人民币) |
8 | (7.28 | ) | (8.27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9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内,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当期亏损 |
(723,092 | ) | (881,700 | ) | ||||
|
|
|
|
|||||
期内其他全面亏损(扣除零税): |
||||||||
不会重新分类为损益的项目: |
||||||||
- 海外业务财务报表换算的汇率差异 |
(143,790 | ) | (33,78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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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内其他综合损失: |
(143,790 | ) | (33,78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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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综合亏损合计 |
(866,882 | ) | (915,48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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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32,767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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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期内全面亏损总额 公司 |
(899,649 | ) | (915,482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0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截至12月31日, 2023 |
截至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资产 |
||||||||||
非当前 资产 |
||||||||||
财产和设备 |
98,574 | 95,991 | ||||||||
使用权 资产 |
51,658 | 47,301 | ||||||||
无形资产 |
24,594 | 22,333 | ||||||||
商誉 |
44,758 | 44,758 | ||||||||
受限现金-非当前 |
11 | 1,575 | 8,153 | |||||||
递延税项资产 |
1,994 | 1,495 | ||||||||
其他非当前 资产 |
15 | 21,082 | 25,63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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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4,235 | 245,66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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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资产 |
||||||||||
库存 |
12 | 218,220 | 274,134 | |||||||
合同资产 |
13(a) | 82,826 | 19,866 | |||||||
应收贸易账款 |
14 | 266,933 | 282,940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 |
14 | 192,530 | 195,377 | |||||||
关联方应付款项 |
23(d) | 26,923 | 40,845 | |||||||
认购应收账款 |
43,924 | — | ||||||||
FVTPL的金融资产 |
16 | 317,042 | 7,004 | |||||||
定期存款 |
2,550,279 | 2,349,486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 | 1,661,152 | 1,828,943 | |||||||
受限现金--流动 |
11 | 10,194 | 3,062 | |||||||
|
|
|
|
|||||||
5,370,023 | 5,001,657 | |||||||||
|
|
|
|
|||||||
总资产 |
5,614,258 | 5,247,3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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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赤字 |
||||||||||
普通股 |
8 | 8 | ||||||||
系列种子-1优先股 |
5 | 5 | ||||||||
系列种子-2优先股 |
4 | 4 | ||||||||
A系列优先股 |
6 | 6 | ||||||||
股份溢价 |
1,104,120 | 1,104,120 | ||||||||
储量 |
2,110,151 | 2,372,795 | ||||||||
累计损失 |
(6,114,544 | ) | (6,996,244 | ) | ||||||
库存股份 |
(151,668 | ) | (151,66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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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赤字 |
(3,051,918 | ) | (3,670,974 | )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1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截至12月31日, 2023 |
截至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负债 |
||||||||||
非当前 负债 |
||||||||||
租赁负债- 非当前 |
22,309 | 17,359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18 | 8,181,722 | 8,483,828 | |||||||
看跌期权负债 |
40,449 | 40,771 | ||||||||
递延税项负债 |
5,483 | 4,984 | ||||||||
其他非当前 负债 |
6,522 | 4,677 | ||||||||
|
|
|
|
|||||||
8,256,485 | 8,551,619 | |||||||||
|
|
|
|
|||||||
流动负债 |
||||||||||
贸易应付款项 |
19 | 16,962 | 13,176 | |||||||
其他应付款项、已收押金和应计费用 |
19 | 271,306 | 278,968 | |||||||
合同责任 |
13(b) | 12,498 | 10,449 | |||||||
租赁负债--流动负债 |
31,098 | 25,042 | ||||||||
应付所得税 |
— | 594 | ||||||||
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
23(d) | 77,827 | 38,4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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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9,691 | 366,67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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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债 |
8,666,176 | 8,918,2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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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字和负债总额 |
5,614,258 | 5,247,3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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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2
六人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份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普通 股票 |
系列 种子-1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系列 种子-2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A系列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分享 溢价 |
以股份为基础 补偿 储备 |
翻译 储备 |
其他 储量 |
累计 损失 |
财政部 股票 |
总 赤字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截至2023年1月1日的余额 |
8 | 5 | 4 | 6 | 1,061,570 | 398,694 | (161,324 | ) | 903,265 | (4,132,676 | ) | (151,668 | ) | (2,082,11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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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权益变动 |
||||||||||||||||||||||||||||||||||||||||||||||
当期亏损 |
— | — | — | — | — | — | — | — | (723,093 | ) | — | (723,093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143,790 | ) | — | — | — | (143,79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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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损失总额 |
— | — | — | — | — | — | (143,790 | ) | — | (723,093 | ) | — | (866,88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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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5 | — | — | — | — | — | 246,433 | — | — | — | — | 246,433 | ||||||||||||||||||||||||||||||||||
行使认购权 不可赎回 优先股 |
— | — | — | * | 31 | — | — | 111,055 | — | — | 111,086 | |||||||||||||||||||||||||||||||||||
视为向优先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32,767 | ) | — | (32,767 | ) | |||||||||||||||||||||||||||||||||
普通股的发行 |
* | — | — | — | 42,519 | — | — | — | — | — | 42,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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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42,550 | 246,433 | — | 111,055 | (32,767 | ) | — | 367,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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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余额 |
8 | 5 | 4 | 6 | 1,104,120 | 645,127 | (305,114 | ) | 1,014,320 | (4,888,536 | ) | (151,668 | ) | (2,581,72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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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表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金额。 |
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3
六人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份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注意 |
普通 股票 |
系列 种子-1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系列 种子-2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A系列 敞篷车 择优 股份 |
分享 溢价 |
以股份为基础 补偿 储备 |
翻译 储备 |
其他 储量 |
累计 损失 |
财政部 股票 |
总 赤字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截至2024年1月1日余额 |
8 | 5 | 4 | 6 | 1,104,120 | 1,330,478 | (234,647 | ) | 1,014,320 | (6,114,544 | ) | (151,668 | ) | (3,051,9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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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权益变动 |
||||||||||||||||||||||||||||||||||||||||||||||
当期亏损 |
— | — | — | — | — | — | — | — | (881,700 | ) | — | (881,700 | ) | |||||||||||||||||||||||||||||||||
扣除零所得税后的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33,782 | ) | — | — | — | (33,78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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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损失总额 |
— | — | — | — | — | — | (33,782 | ) | — | (881,700 | ) | — | (915,48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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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向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 |
17(b) | — | — | — | — | — | — | 4,526 | — | — | 4,526 |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5 | — | — | — | — | — | 291,900 | — | — | — | — | 29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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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291,900 | — | 4,526 | — | — | 296,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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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 |
8 | 5 | 4 | 6 | 1,104,120 | 1,622,378 | (268,429 | ) | 1,018,846 | (6,996,244 | ) | (151,668 | ) | (3,670,97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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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4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日止六个月 30 | ||||||||||||
注意 | 2023 |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经营活动 |
||||||||||||
运营中使用的现金 |
(223,742 | ) | (327,55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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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223,742 | ) | (327,55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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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活动 |
||||||||||||
购买财产和设备的付款 |
(15,906 | ) | (33,272 | ) | ||||||||
购买无形资产的付款 |
(127 |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816 | 100 | ||||||||||
购买定期存款 |
(1,052,627 | ) | (1,921,878 | ) | ||||||||
定期存款到期收益 |
358,817 | 2,088,146 | ||||||||||
购买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付款 |
21(a) | (1,183,447 | ) | (1,829 | ) | |||||||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所得款项 |
21(a) | 1,347,757 | 318,416 | |||||||||
向员工支付贷款 |
14 | (10,859 | ) | — | ||||||||
向员工收取贷款的收益 |
14 | — | 3,553 | |||||||||
|
|
|
|
|||||||||
投资活动(使用)/产生的净现金 |
(555,576 | ) | 453,236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5
(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在截至6月30日的前六个月里, | ||||||||||
注意 |
2023 |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融资活动 |
||||||||||
发行普通股所得款项 |
42,519 | — | ||||||||
发行收益 不可赎回 优选 股份 |
31 | — | ||||||||
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所得款项 |
215,355 | 19,319 | ||||||||
租赁负债资本部分的支付 |
(19,023 | ) | (25,333 | ) | ||||||
租赁负债利息部分的支付 |
(1,469 | ) | (1,034 | ) | ||||||
支付与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上市费用 |
(577 | ) | (26 | ) | ||||||
偿还需要赎回和其他的金融工具的认购价格 优先权利 |
(43,480 | ) | — | |||||||
向管理人员预付款 |
— | (1,425 | ) | |||||||
|
|
|
|
|||||||
融资活动产生/(用于)净现金 |
193,356 | (8,499 | )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净(减少)/增加 |
(585,962 | ) | 117,179 | |||||||
截至1月1日的现金 |
17 | 2,233,691 | 1,661,152 | |||||||
外汇价位变化的影响 |
12,241 | 50,612 | ||||||||
|
|
|
|
|||||||
截至6月30日的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
17 | 1,659,970 | 1,828,943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6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以千元人民币表示)
1 | 介绍的一般情况和依据 |
(A)一般资料
WeRide Inc.(“该公司”)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开曼群岛根据 《公司法》,第章22(经合并和修订的1961年第3号法律),2017年3月13日。
这个 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前综合可变权益实体(“前VIE”)及前VIE的附属公司(统称为 集团),主要从事提供自动驾驶产品和服务。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理市场主要位于中国的Republic of China(“中国”)。
(B)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 (“国际会计准则”)34中期财务报告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印发,应与集团截至及截至该年度的最后一份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2023年12月31日(《最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它们不包括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资讯。然而,选定的解释性说明 以解释对了解本集团自上一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以来财务状况及业绩的变化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及交易。
2 | 会计政策的变化 |
除下文所述外,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为 与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截至该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所适用的相同。
本集团已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以下修订,以适用于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告 本会计期间报表:
•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正案,财务报表列报:将负债归类为流动负债或 非-电流 (“2020年修正案”) |
• |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修正案,财务报表列报: 非流动与契诺有关的责任(《2022年修正案》) |
• | IFRS 16修订本, 售后回租中的租赁责任 |
• | 国际会计准则7的修订, 现金流量表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7,金融工具:披露-供应商 融资安排 |
这些事态发展均未对集团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中期财务报告已编制或呈列当前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本集团尚未应用任何尚未对现行会计生效的新准则或诠释 期
3 | 收入 |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i)销售L4自动驾驶车辆,主要包括机器人巴士, 机器人计程车、机器人清扫车和相关传感器套件,以及(ii)提供L4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包括提供L4运营和技术支持服务以及ADAS研发服务。
F-87
(i)收入分拆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线以及收入确认时间细分客户合同收入 如下: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线细分: |
||||||||
L4自动驾驶汽车的销售 |
18,553 | 21,045 | ||||||
提供L4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 |
164,316 | 129,253 | ||||||
|
|
|
|
|||||
182,869 | 150,298 | |||||||
|
|
|
|
|||||
收入确认时间 |
||||||||
时间点 |
18,553 | 21,045 | ||||||
随著时间 |
164,316 | 129,253 | ||||||
|
|
|
|
|||||
182,869 | 150,298 | |||||||
|
|
|
|
个别贡献集团总收入10%以上的主要客户 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情况如下: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客户A |
65 | % | 45 | % | ||||
客户H |
10 | % | * |
* | 代表来自该客户的总收入金额单独低于10% 各时期的总收入。 |
4 | 其他净收入 |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政府补助 |
12,657 | 6,904 | ||||||
别人 |
935 | 1,035 | ||||||
|
|
|
|
|||||
13,592 | 7,939 | |||||||
|
|
|
|
F-88
5 | 本质上的费用 |
截至6月份的前6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薪资及员工福利(注5(i)) |
510,517 | 615,145 | ||||||
库存成本(注12(b)) |
14,393 | 17,157 | ||||||
折旧及摊销(注5(ii)) |
43,848 | 48,883 | ||||||
专业服务费 |
25,677 | 17,197 | ||||||
关联方服务费(注23(c)) |
38,873 | 65,557 | ||||||
外包服务费 |
17,197 | 25,057 | ||||||
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 |
15,219 | 14,042 | ||||||
其他 |
41,011 | 40,758 | ||||||
|
|
|
|
|||||
收入、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总成本 费用 |
706,735 | 843,796 | ||||||
|
|
|
|
|||||
备注: |
||||||||
(i)工资和员工福利: |
||||||||
工资、津贴、奖金和实物福利 |
254,897 | 309,024 | ||||||
对固定缴款退休计划的缴款 |
9,187 | 14,221 | ||||||
股份报酬费用(注20) |
246,433 | 291,900 | ||||||
|
|
|
|
|||||
510,517 | 615,145 | |||||||
|
|
|
|
|||||
(ii)折旧和摊销: |
||||||||
财产和设备 |
23,559 | 28,912 | ||||||
使用权 资产 |
18,132 | 17,810 | ||||||
无形资产 |
2,157 | 2,161 | ||||||
|
|
|
|
|||||
43,848 | 48,883 | |||||||
|
|
|
|
6 | 其他融资成本 |
截至6月份的前6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租赁负债利息 |
1,469 | 1,034 | ||||||
看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
315 | 322 | ||||||
|
|
|
|
|||||
1,784 | 1,356 | |||||||
|
|
|
|
7 | 所得税 |
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提供的本期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六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月:人民币260万元),即对公司及集团在香港的子公司赚取的利息收入按10%征收的预扣税 非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相关规定和规定,居民。
8 | 普通股每股亏损 |
(A)每股普通股基本亏损
每股普通股基本亏损的计算依据是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亏损。 公司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F-89
(I)就每股基本亏损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分享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数量 股价(以‘000计) |
数量 股价(以‘000计) |
|||||||
已发行普通股 |
103,850 | 105,614 | ||||||
已发行普通股的效力 |
5 | — | ||||||
当作已发行的普通股的效力* |
— | 1,036 | ||||||
|
|
|
|
|||||
期内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3,855 | 106,650 | ||||||
|
|
|
|
注:
* | 被视为已发行的普通股是指授予符合条件的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 董事和员工。 |
(二)普通股基本亏损的计算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000) |
(755,859 | ) | (881,700 | ) | ||||
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单位:‘000) |
103,855 | 106,650 | ||||||
每股普通股基本亏损(人民币) |
(7.28 | ) | (8.27 | ) |
(B)每股普通股摊薄亏损
每股普通股摊薄亏损是通过调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来计算的,假设 转换所有潜在的稀释性普通股。
每个普通股的基本损失和稀释损失之间没有区别 截至2023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股份为1)优先股及其他金融工具,但须赎回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及其他优先权利(附注18); 不可赎回 优先股;及3)购股权(注20)并非潜在稀释性普通股,因为其影响具有反稀释性。
9 | 物业及设备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发生物业和设备资本支出,成本为 人民币2,68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31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截至六个月),处置了净资产为60万马币的财产和设备 2023年6月30日:110元人民币)。
不动产和设备预付款列为「其他 非流动 未经审核的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资产」。
10 | 使用权 资产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签订新租赁协议以租赁 其办公室和停车位建筑的物业,并确认额外金额为人民币1,350万元 使用权 资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六个月:人民币21.9元 百万)。
F-90
11 | 受限制现金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非流动 |
||||||||
租用办公室押金(注11(i)) |
1,575 | 8,153 | ||||||
电流 |
||||||||
租用办公室押金(注11(i)) |
6,537 | — | ||||||
信用卡存款 |
3,657 | 3,062 | ||||||
|
|
|
|
|||||
10,194 | 3,062 | |||||||
|
|
|
|
注:
(i) | 租用办公室的押金代表在美国抵押银行账户中持有的指定用途的现金 租用办公室的押金。 |
12 | 库存 |
(a)库存包括: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生产用品 |
58,151 | 86,831 | ||||||
正在进行的工作(注12(a)(i)) |
160,069 | 187,303 | ||||||
|
|
|
|
|||||
218,220 | 274,134 | |||||||
|
|
|
|
注:
(i) | 在建工程代表正在部署销售的车辆。 |
(b)确认为费用并计入损益的库存金额分析如下:
日止六个月 30 | ||||||||
2023 |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已售出库存的现值 |
11,116 | 12,899 | ||||||
撇减存货 |
3,277 | 4,258 | ||||||
|
|
|
|
|||||
14,393 | 17,157 | |||||||
|
|
|
|
F-91
13 |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
(a)合约资产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合约资产 |
||||||||
源自L4自动驾驶汽车销售 |
14,751 | 16,782 | ||||||
源自提供L4自动驾驶和ADAS服务 |
77,841 | 10,405 | ||||||
减:损失津贴 |
(9,516 | ) | (6,747 | ) | ||||
|
|
|
|
|||||
83,076 | 20,440 | |||||||
|
|
|
|
|||||
当前部分 |
82,826 | 19,866 | ||||||
非流动 部分(注15) |
250 | 574 |
所有金额预计将在报告结束后一年内收回 期间,除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人民币574千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25千元)与预计将在一年内收回的保留金相关,已包含在合同中 资产-非流动。
损失变动 所列期间合同资产的拨备账户包含在附注14中。
(b) | 合约负债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合约负债 |
||||||||
- 销售前计费 |
— | 10,420 | ||||||
- 义务的提前结算 |
12,498 | 29 | ||||||
|
|
|
|
|||||
12,498 | 10,449 | |||||||
|
|
|
|
所有合同负债预计将在一年内确认为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人民币1,250万元已于2023年12月31日确认为收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人民币420元)。
F-92
14 | 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应收贸易账款 |
302,482 | 334,221 | ||||||
减去:损失津贴 |
(35,549 | ) | (51,281 | )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扣除损失拨备 |
266,933 | 282,940 | ||||||
|
|
|
|
|||||
从代表客户付款中扣除津贴 |
52,952 | 54,613 | ||||||
向供应商预付款项 |
49,955 | 51,859 | ||||||
可退回增值税 |
49,493 | 58,866 | ||||||
免除向员工支付贷款(注14(i)) |
10,859 | 8,065 | ||||||
其他 |
29,271 | 21,974 | ||||||
|
|
|
|
|||||
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总额 |
192,530 | 195,377 | ||||||
|
|
|
|
|||||
贸易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总额 |
459,463 | 478,317 | ||||||
|
|
|
|
注:(i) | 2023年6月,集团提供了 一年制 贷款人民 向一名员工支付15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090万元),利率为4.43%,其中05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360万元)已于2024年4月偿还。剩余100万美元的期限延长至 于2025年6月偿还。 |
所有贸易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预计将被收回或确认 作为一年内的费用。贸易应收账款通常在开票日期起30至90天内到期。
15 | 其他非当前资产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合同资产-非流动 |
250 | 574 | ||||||
财产和设备预付款 |
1,505 | 8,067 | ||||||
租赁机动车辆预付款 |
19,327 | 16,989 | ||||||
|
|
|
|
|||||
21,082 | 25,630 | |||||||
|
|
|
|
16 | FVTPL的金融资产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按FVTPL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非股权投资 |
317,042 | 6,309 | ||||||
- 投资上市公司 |
— | 695 | ||||||
|
|
|
|
|||||
317,042 | 7,004 | |||||||
|
|
|
|
这个非股权 投资代表财富管理 银行发行的可变回报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的可变回报由政府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基础资产的表现决定。这些金融资产的计量为 公允价值,变动通过损益记录。
F-93
对上市公司的投资指从 公开市场投资最初按成本记录,随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请参阅附注21(a)中有关公允价值估值的更多信息。
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a)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银行里的现金 |
1,661,152 | 1,471,239 | ||||||
现金等价物 |
— | 357,704 | ||||||
|
|
|
|
|||||
1,661,152 | 1,828,943 | |||||||
|
|
|
|
人民币不是自由兑换货币,将资金汇出中国受限制 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限制。
(b) 非现金 交易
非现金 发生的投资和融资交易 截至2023年和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Vi)购买使用权在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内,租赁负债中包括的资产分别为人民币2190万元和人民币1350万元, 分别;
(Vii)行使认股权证认购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共人民币1.111亿元。
(Viii)2023年5月, 本公司以面值代价修订于2018年发行予优先股东的认股权证,因此,本集团确认该认股权证因修订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被视为向该优先股东作出分配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合共人民币3,280万元。
(Ix)2024年5月, 公司与其他金融工具持有人订立了一项修正案,据此,双方同意按每股4.6580美元的收购价,将D系列优先股认购数量由1,133,534股减至429,369股 通过减少持有人认购应收账款33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2330元万)。其他金融工具的取消反映在其他准备金增加450万元人民币 另一项金融工具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减少人民币2,780万元。
18 | 优先股及其他须赎回及享有其他优先权利的金融工具 |
截至12月31日, 2023 |
截至6月30日,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其他金融工具(注18(a)) |
138,938 | — |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注18(b)) |
8,042,784 | 8,483,828 | ||||||
|
|
|
|
|||||
8,181,722 | 8,483,828 | |||||||
|
|
|
|
F-94
(a) | 向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 |
于呈列期间向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变动载列如下:
止六个月 2024年6月30日 |
||||
千元 | ||||
截至1月1日 |
138,938 | |||
帐面值变动 |
4,208 | |||
取消向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 |
(27,831 | ) | ||
根据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注 18(b)) |
(115,753 | ) | ||
外汇影响 |
438 | |||
|
|
|||
截至6月30日 |
— | |||
|
|
(b)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
该等金融负债于呈列期内的变动载列如下:
系列b-1 优选 股份 |
系列B2B-2 优选 股份 |
系列b-3 优选 股份 |
系列C-1 优选 股份 |
D轮 优选 股份 |
D+系列 优选 股份 |
总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截至2024年1月1日 |
1,848,192 | 238,904 | 515,179 | 2,340,906 | 2,287,631 | 811,972 | 8,042,784 | |||||||||||||||||||||
根据其他财务承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向投资者发行的工具(注18(a)) |
— | — | — | — | 115,753 | — | 115,753 | |||||||||||||||||||||
帐面值变动 |
70,655 | 9,186 | 19,783 | 76,873 | 67,054 | 30,467 | 274,018 | |||||||||||||||||||||
外汇影响 |
11,724 | 1,516 | 3,268 | 14,811 | 14,805 | 5,149 | 51,273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1,930,571 | 249,606 | 538,230 | 2,432,590 | 2,485,243 | 847,588 | 8,483,828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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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024年6月,公司发行了2,598,782股D系列优先股,收购价为 每股4.6580美金,总代价为1210日元(相当于人民币8590日元),向根据向这些投资者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承诺认购的某些投资者提供。
19 | 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收到的存款和应计费用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
千元 | 千元 | |||||||
贸易应付款项 |
16,962 | 13,176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55,818 | 58,261 | ||||||
专业服务的应付款 |
4,470 | 4,051 | ||||||
所得税以外的应付税金 |
7,767 | 2,776 | ||||||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获得政府拨款* |
176,426 | 179,096 | ||||||
别人 |
26,825 | 34,784 | ||||||
|
|
|
|
|||||
其他应付款、收到的保证金和应计费用总额 |
271,306 | 278,968 | ||||||
|
|
|
|
|||||
贸易和其他应付款项、收到的存款和应计费用总额 |
288,268 | 292,144 | ||||||
|
|
|
|
F-95
* | 目前的政府有条件补助金部分主要是指在某些情况下获得的补助金 自2023年起到期的特定区域的经营业绩和纳税要求。因此,本集团将这些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项。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贸易和其他应付款的剩余余额预计将全部结清或确认 在一年内作为收入或按要求偿还。
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为30至60天。
20 | 基于股份的薪酬安排 |
(a) | 购股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的股票期权活动摘要如下:
日止六个月 30, 2024 | ||||||||
加权平均 行使价 |
购股权数目 | |||||||
USD | ||||||||
截至2024年1月1日未完成 |
0.9 | 109,142,239 | ||||||
授予 |
1.2 | 5,384,353 | ||||||
过期 |
1.1 | (453,880 | ) | |||||
没收 |
1.0 | (588,403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完成 |
1.0 | 113,484,309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撤销 |
— | — |
授予日授予的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购股权的公允价值, 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于授出日的购股权公允价值合计为2.8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0,660元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偿还期权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为7.3年。
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允价值乃参考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计量。这个 本集团已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厘定本公司的相关权益公允价值。对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估计是基于二名式期权定价模型来衡量的。确定时使用的关键假设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如下:
止六个月 2024年6月30日 |
||||
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每股3.47美金 | |||
预期波幅 |
52.3 | % | ||
行使倍数 |
2.2x | |||
预期股息 |
0 | % | ||
无风险利率(每年) |
4.51 | % | ||
预计期限 |
10年 |
F-96
(B)限制性股份单位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内,限售股单位的活动摘要如下:
止六个月 2024年6月30日 |
||||
限售股份单位数量: | ||||
截至1月1日未偿还款项 |
194,035,796 | |||
既得利益者* |
(125,994,150 | ) | ||
|
|
|||
截至6月30日的未偿还债务 |
68,041,646 | |||
|
|
|||
自6月30日起归属 |
125,994,150 | |||
|
|
* | 2024年6月,公司董事会批准加速归属125,994,150 通过免除公司首次公开募股结束的要求,授予某些管理人员的限制性股份单位。因此,公司确认了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支出总额人民币54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6个月。 |
截至6月30日已发行的受限股单位, 2024年的加权平均剩余合同期限为0.2年。
薪酬费用合计依据 授出日期公允价值及于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表中确认的上述购股权及限售股份单位的估计没收率为人民币2.4亿元及 截至2023年、2023年及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为人民币2.91亿元。
21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
(A)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I)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每期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已提交:
截至 31, 2023 | ||||||||||||||||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 公平值 | 1级 | 2级 | 3级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 之金融资产 |
317,042 | — | 317,042 | — | ||||||||||||
截至六 30, 2024 | ||||||||||||||||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 公平值 | 1级 | 2级 | 3级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
之金融资产 |
||||||||||||||||
- 非股权 投资 |
6,309 | — | 6,309 | — | ||||||||||||
- 投资上市公司 |
695 | 695 | — | — | ||||||||||||
|
|
|
|
|
|
|
|
|||||||||
7,004 | 695 | 6,309 | — | |||||||||||||
|
|
|
|
|
|
|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第一级之间没有任何转移 和2级,或转入或转出3级。本集团的政策是在所列期间结束时确认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移。
F-97
(ii)2级金融工具
之金融资产
第二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对手公布的单位确定 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网站。发布的单位价格是持有人在所呈现的每个期末可以赎回基金单位的单位价格。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下各项: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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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 | 千元 | |||||||
总成本基础 |
258,587 | 6,059 | ||||||
未实现持有收益总额 |
58,455 | 2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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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允值 |
317,042 | 6,3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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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反映了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对帐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允价值层级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
1月1日, 2024 |
购买 | 卖 | 包括 在 盈利 |
外国 交换 效果 |
6月30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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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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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金融资产 |
317,042 | 1,829 | (313,369 | ) | 250 | 557 | 6,309 |
(b)以公允价值以外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按成本或摊销成本列帐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不 与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存在重大差异,但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的金融工具和其他优先权除外,其公允价值和 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等级制度披露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
帐面 量 |
公平值 | 帐面 量 |
公平值 |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
优先股和其他需要赎回和其他优惠的金融工具 权利 |
8,181,722 | 11,181,388 | 8,483,828 | 14,446,272 |
F-98
(c)现金集中
存放在银行的现金、现金等值物、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和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以下是: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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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人民币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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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 |
528,980 | 414,978 | ||||||
美元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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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 |
306,677 | 652,097 |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机构 |
2,200,365 | 2,262,697 | ||||||
美国的金融机构。 |
1,499,960 | 862,572 | ||||||
新加坡的金融机构 |
502 | 1,415 | ||||||
中东地区的金融机构 |
3,758 | 2,696 | ||||||
德国的金融机构 |
— | 193 |
中国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由政府承保 授权高达50万元。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由政府当局承保,最高限额为50万港元。美国金融机构的银行存款由政府提供保险 权力高达250,000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银行存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700万元和人民币4,100万元。公司未在未保险的银行中发生任何损失 存款
22 | 承付款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未偿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 | ||||
人民币‘000 | ||||
签订购买存货合同(附注22(I)) |
69,966 | |||
签订购买服务合同(附注22(Ii)) |
216,80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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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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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签订了以下承诺协议;
(I)与郑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的车辆购买协议,郑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是郑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据此,本集团承诺于2024年采购郑州宇通客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辆,采购总额约人民币1003百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已支付 本购车协议项下人民币4,860万元。
达成另一项购车协议 与本集团的第三方OEM合作伙伴,据此,本集团承诺于2024年及2025年采购由该第三方OEM合作伙伴制造的汽车,采购总额约为人民币3,270万元。自.起 截至2024年6月30日,集团已根据本购车协议支付人民币1,450万元。
(Ii)A类 与另一家OEM合作伙伴签订研发服务协议,据此,本集团承诺于2024年向OEM合作伙伴购买研发服务,总购买代价为人民币2.168亿元 和2025年。截至2024年6月30日,研发服务尚未启动,尚未支付对价。
F-99
23 | 物料关联方交易记录 |
(a) | 名称及与关联方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托尼·徐汉博士 |
创始人、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
李彦先生 |
联合创始人, 董事兼首席技术官 | |
邝子平先生 |
主任 | |
穆罕默德·阿尔巴德尔谢里夫·谢赫·阿布贝克·阿尔沙特里 |
主任 | |
万景兆先生 |
主任 | |
麻海隆雄先生 |
主任 | |
徐一兵先生 |
主任 | |
华忠先生 |
高级副总裁 | |
Jennifer Xuan Li女士 |
首席财务官 | |
杨庆雄先生 |
美国副总统 | |
联盟汽车研发(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日产移动服务公司,公司 (统称“联盟附属机构”)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郑州宇通公交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宇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矿业设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和欧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统称“宇通附属公司”) |
股东的附属机构 | |
广州宇机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宇机 附属机构”) |
由Tony Xu Han博士的近亲控制的实体 |
(b)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六个月来 截至6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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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短期就业福利(不包括酌情奖金) |
9,440 | 4,846 | ||||||
酌情花红 |
4,598 | 5,470 | ||||||
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
138 | 135 | ||||||
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 |
183,496 | 165,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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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7,672 | 175,9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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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0
(c) | 与关联方的其他交易 |
除该等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的余额外,本集团还签订了以下材料 所列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六个月来 截至6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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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2024 | |||||||
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商品销售对象: |
||||||||
联盟附属机构 |
1,890 | 2,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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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 | 2,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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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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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附属机构 |
8,247 | 6,478 | ||||||
宇通附属公司 |
1,330 | 6,660 | ||||||
9,577 | 13,1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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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以下地方购买商品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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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附属公司 |
22,129 | 53,638 | ||||||
裕司附属公司 |
38,873 | 65,5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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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2 | 119,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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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与关联方的余额 |
截至 12月31日, 2023 |
截至 6月30日,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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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000 | 人民币‘000 | |||||||
关联方应付款项 |
||||||||
联盟附属机构 |
3,252 | 733 | ||||||
宇通附属公司 |
26,218 | 6,452 | ||||||
减去:损失津贴 |
(2,547 | ) | (1,79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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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应收账款,扣除损失拨备 |
26,923 | 5,3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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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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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司附属公司 |
— | 2,069 | ||||||
宇通附属公司 |
— | 31,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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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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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管理人员 |
— | 1,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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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23 | 40,8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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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关联方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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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附属公司 |
35,009 | 34,048 | ||||||
裕司附属公司 |
42,393 | 4,396 | ||||||
联盟附属机构 |
42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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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27 | 38,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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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应收关联方款项为 无抵押、免息且按需偿还。
F-101
24 | 后续事件 |
管理层在2024年8月9日之前考虑了后续事件,这一天是未经审计的浓缩日期 印发了合并财务报表。
2024年6月,与晨奇科技达成基石投资协议 据此,本集团承诺认购作为基石投资者的晨奇股份,总代价为2,000美元万。股票数量和每股价格没有变化 已修复。本集团支付了2000美元万的认购代价,并于2024年7月获得4,416,000股股份。
2024年7月,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共批准发行普通股12,806,568股 以面值0.00001美元的价格向D系列和D+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出售股份,总对价为128.1美元,于2024年8月发行。公司有权回购这些普通股 如果IPO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没有完成,则为128.1美元。公司预计将把这些发行作为股东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增加公司股东权益128.1美元。这类交易 不会对利润或亏损产生影响。
于2024年7月,本集团订立股份认购协议( SPA)与公司股东之一Alliance Ventures亿.V.(以下简称“联盟”)合作。根据SPA,Alliance承诺作为基石投资者认购本公司的股份,总购买价为 970万美元。股票数量和每股价格没有固定下来。本集团尚未收到认购代价。
于2024年7月及8月,本集团与基石投资者订立若干水疗中心,据此,这些基石投资者 投资者承诺认购本公司股份,总购买价为22350美元万。股票数量和每股价格没有固定下来。本集团尚未收到认购代价。
于2024年7月,本公司授予13,500,000股限制性股份单位及9,866,002份加权平均购股权 向某些管理人员行使每股1.1美元的行使价,但须受IPO条件的限制。该等限售股份单位及购股权于授出日的公允价值合共为人民币73,970元万(等值10180美元万), 预计在IPO完成后,这笔费用将被完全确认为基于股票的薪酬支出。
2024年7月, 本公司发行80,544,159股普通股,以结算若干管理人员持有的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并预扣45,449,991股既有限制性股份单位,以支付本公司因 这些既得的限制性股份单位的结算。
F-102